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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戮狂徒(鲁南)-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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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朋友。我刚才埋头赶路,没有注意到你,没事吧。真是不好意思。”他一边道歉,一边试图给李炜拍打身上并不存在的灰。

李炜皱了皱眉,微微向后退了一步,但是那个男子好似没有看见,却依旧热情无比的上前道歉。李炜深深的呼了一口气将已经升起的戾气深深压了下去,才说道:“我没事,你自己下次注意点。”

然后就想要离去,这时,路边的一个小孩子突然说了一句:“大哥哥,他们是小偷。”刚说完,就被她妈妈捂住嘴巴匆匆呆着离去了。

李炜一摸包,果然如此,那个男人转身就跑,但是他哪里跑的过李炜,李炜只用了几步便追上了他,伸出手抓住他的头发狠狠的就往路面上贯去!

此时的路人见此纷纷向两旁闪开,唯恐被殃及池鱼,李炜抬起脚就要向那个倒地的人的脑袋踩去。突然路人里有人惊叫道:“小心。”

李炜不由的心中一惊,连忙向侧面退去,一个黑影擦着他的身体扑过,李炜定睛一看,却是一个拿着匕首的陌生男人。

那个男人见李炜躲过了偷袭的一刀,毫不犹豫的再次扑上来,看样子显然不是第一次做这些事情。颇有些熟门熟路。

李炜见此人脚步虚浮,面色惨白,却浑身都透着一股悍不畏死,知道是遇到了家乡方言里的吸毒犯,他却是不动如山,人群里传来尖叫,有些女人甚至闭上了眼睛,这个看着有些阳光的大男孩就要在此血溅三尺。

李炜眼中却闪着奇异的光芒,他此时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那把刀上,旁边的那些嘈杂和混乱统统被他置之脑后。

眼前的男人一切都好像变成了慢动作,紧握在右手的匕首也一寸寸的伸了出来,李炜眼前顿时一亮!

就是现在!

李炜一脚就向他的手腕踢去!

这势大力沉的一脚,好似黑暗中迸发的一记闪电。

这个动作李炜已经苦练了上万次,他曾这样一脚将陪练的脚踢成骨裂!

果然,啪的一声,那把匕首被踢出老远,此时李炜微微一笑,嘴角露出了尖锐雪白的虎牙,看上去狰狞非常!

“死!”

李炜顺势一个转身飞膝,重重的撞在了那个男人的下巴上。瞬间的巨力将男人生生带离地面,然后余势未减的向后飞去数米,最后猛然的重重摔在地上,此时的他已经完全丧失意识,只见他仰面躺着,嘴里不断的涌出血来,也不知道是断了舌头还是碎了牙齿或是下巴骨折,还是三者兼有?

李炜此时哪里会管他,他猛然转身,此时被他摔在地上的男人还在挣扎欲起,李炜默默的动了动脖子,然后大步上前,一脚就踹在了他的耳朵上,在那个男人剧烈的惨呼中,李炜蹲在了他的面前,那种眼神,打开了男人尘封已久的记忆,就像是自己童年抓到老鼠准备用鞭炮把它炸死的眼神。

李炜没有准备和他说话的意思,因为此时男人的耳朵不断的流出血来,明显是耳膜破掉了,即使说话也不能保证他可以听见。那流淌着的鲜血,好似翻滚着的岩浆,一下就点燃了李炜内心深处的暴虐!

所以他残忍的一笑,站起来抬着脚就往那个男人的手上重重踩去,厚厚的军靴底粗糙无比,只一脚上去就将那只手踩得的血肉模糊,李炜还意犹未尽的碾了碾,这才在那个男人涕泪交加的痛苦挣扎中将脚一寸寸的收了回来。

然后,此时的李炜才抬起头来,他愕然发现此时周围围观的人已经有很多,尤其是第一排的人,此时他们的眼神恐惧而又兴奋,恐惧是因为李炜的残忍,兴奋同样是因为李炜的残忍,像这样刺激的动作场景在这条人来人往的大街可不是天天可以看到。

此时他的心里的戾气丝毫没有减退,被人群围观的李炜却毫不在意,此时的他心理正在不断膨胀,看着他人如同蝼蚁一般,谁会在意蝼蚁的眼神?谁会在意蝼蚁的生死?

李炜的眼睛渐渐的咪了起来,原本就狭长的眼角显得就越发的细长,他依旧意犹未尽,他内心甚至在渴望更有趣的游戏,更血腥的游戏。比如说,杀人!

好似有一个声音在他心里不断的蛊惑,就如同上次和周文斌对打时冒起的念头一般,一旦升起就若燎原之火一般的无法熄灭,李炜此时丝毫没有发现此时自己的眼睛已经红的可怕。他的心里只有杀意。

两个男人,一个依旧重伤未醒,一个却在挣扎离开,这都是是李炜的猎物,掌握他人生死的感觉可真棒。

那把匕首被踢得很远,周围的人却都不敢去捡取,只敢在旁边看着,当【“文】李炜的【“人】眼神到【“书】那里的【“屋】时候,人群不由自主的推开了,把那匕首孤零零的躺在那里,见此李炜不由一笑。

用一把刀夺走一个人的生命未免太过残忍,对于一个战士来说,徒手杀人是基本技能。你不可能在什么情况下都可能拥有武器,真正的高手取走人的生命只需要几秒钟。

李炜现在所想要做的就是,扭断这个人的脖子。

那个男人,翻滚着,求饶着,呼号着,血液,汗珠,泪水一滴滴的滴在地上,他祈求着这个可怕的男人可以放他一条生命,他保证着自己以后再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但是这个恶魔一样的男人无动于衷,反而一脚踢掉了他的门牙。

李炜一只手抓住了这个男人的下巴,一只手抓住了他的额头,正待用力一搓将这个男人的脖子像扭断一根筷子般的扭断!

“不许动!”几声大喝传来,被打断的李炜很不爽的抬起头来,却是两名闻讯赶来的检查,看警衔的话还是刚刚从业的菜鸟,李炜又埋下头来,手腕开始使力,不知道怎么的他喜欢看眼前男子痛苦而又恐惧的表情,真的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品啊。

“你再不住手,我们就要采取措施了。”那个年纪最轻的警察大道“那好吧。如你所愿。”

说完李炜猛然用力扭断了那个人的脖子。

因为脖子断掉,大脑失去了身体的全部控制权,那个男人不受控制的的躺在地上剧烈抽搐着,胯下传出一股难闻的臭味。李炜看着那个男人想起了买鱼的时候,鱼脑袋上被重重一击后的场景。

抽搐,挣扎,死亡。

“警官,我已经放开手了哦。”李炜冷冷的说道。然后他走向另外那个躺着的男人。

那个小警察目眦欲裂,毫不犹豫的就朝李炜开了枪。

但是他们在执勤的时候配备的是电击枪和警用防暴手枪,这两种枪的都是杀伤力弱制止能力强。

那两根飞速的电线猛的扎在了李炜的胸膛上,然后巨大的电流险些让他的心脏停止跳动,饶是李炜身强体壮也经受不住如此冲击,他如同大厦倾颓般猛然摔倒,身体随着电流剧烈的抽搐起来。那个警察却是冷着脸一直按着开关。

在剧烈的抽搐中,李炜晕了过去!(感谢橙色优雅MM的大力支持感谢我的好基友浪浪爱吃鱼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六十章 争论

黑暗中的李炜漫无目的的行走着,他不知道自己因为什么而来,也不知道自己因为什么而去。

直到一股剧烈的寒流突然袭遍全身,李炜猛然坐起。全身已经被人用凉水浇了个通透,这才全身酸痛欲裂。刺目的灯光让他的眼神此时有些恍惚,他又闭上了眼睛稍作调整。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眼前却站着一股自己想象不到的人。

怒气冲冲的吴文征。此时他手里还提着一个不断滴水的桶。

此时的他若是眼神可以杀人的话,李炜早就被锤成肉泥了。

李炜毫不在意的从床上起来,打量着自己所处的环境,却是一间简陋的房间,窗户和门都有着很粗的铁栏,看上去若同囚室一般,李炜仔细的看了看胸口被击中的地方,已经出现了大片的青紫,显然是皮下出血。

“队长,我杀人了?”李炜开口问道。

吴文征冷笑一声道:“如果不是抢救及时,那么,现在的你就不会在这里了。”看着李炜眉头一舒他又补充道:“不过却是生不如死,一个高位瘫痪,一个脑震荡。”

“哦。”房间里没有多余的凳子,李炜干脆就盘腿坐在了地上。

吴文征对面前这个小混蛋简直是怒不可遏,他上前去就一脚朝李炜的肩膀踢去,李炜却没有躲开,一是因为他敬重吴文征,二是,吴文征的敏捷特长,他如果真的要踢,李炜根本躲不开。

吴文征目光一凝,那一脚却是在离李炜肩膀半公分的停住了。那一脚带起的风让李炜的那片肌肤上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为什么不躲?”

李炜呵呵一笑:“队长,你可舍不得。”

“你知道我用了多大的代价才把你捞出来?”李炜很敏锐的发现了吴文征说的是我,而不是我们。顿时就知道了有人反对他出来。李炜却是沉默不语。

人有远近亲疏,事有轻重缓急。现在的重点并不是前途未卜,吴文征能出现在这里,就已经是一种态度。

“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吴文征不由得有些痛心,现在的李炜和他刚刚认识的李炜有很大的差异,虽然都是同样的冷静,但是他怎么也想不到眼前的少年会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

那些可是人,活生生的人,如果是一个刚刚从战场上下来的老兵,遇到这些事情控制不住自己的杀意,他不会觉得意外,如果是一个内心阴暗扭曲的变态,做出这样的事情,他也不会意外,但是对于李炜他却绝对不是意外,而是诧异。

“我需要一个理由。”吴文征知道李炜手上之前便有人命,但是那是逼不得已,如果蒋助新不死死的就绝对是李炜。

“不管有什么理由,这件事总归是我自己亲手做的啊。”李炜不由苦笑道。“队长,我很难跟您解释。”

“家庭不需要道理,只需要感情,政治不需要证据,只需要判断。”吴文征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话。

“我被控制了。”良久,李炜说了一句话,吴文征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我曾经被王徐扬催眠,就在抓捕他的时候,险些变成白痴。”李炜说的很慢,好似他此时所说的每一个字都要斟酌数次一般“应该是精神冲击,我本来以为对我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是我错了。我伤人的时候,确实对我的精神上有一定的引导。”

李炜耸耸肩:“但是谁知道这个是不是我当时内心的真实想法呢?”确实,他曾经和队友对练的时候心里就起过将对方骨头踢断的暴戾念头。

吴文征对他的回答并不意外,他甚至有些歉疚的说道:“长时间来我都把你当做成年人来对待而忽略了你的年龄,你的心智其实并不成熟。我过早的让你执行任务确实是拔苗助长了。我想…”

他沉默了下来,然后才说道:“我想你暂时不能从事这份工作了。”

李炜不由的猛的抬起头来,不知不觉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这样精彩的生活才是李炜所向往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再回去过普通人的生活,这个是他所不能接受的。

看到李炜急切的眼神,吴文征摆摆手,“这个不仅是我的意思。这也是文老的意思,你还需要时间成长。你之后会做一系列的心理辅导。在你满足条件之后,你可以继续参加接下来的行动。”

“可是我觉得我的心理没有任何问题。”对于这些李炜明显有些不情愿。

“这他妈才是最大问题!”听着李炜的话吴文征不由的邪火上升,“我们存在的意义是维护人民的正常生活而不是以暴制暴。你以为你是谁?梁山好汉替天行道吗?”他的手指几乎戳在了李炜的脸上。“你这个小混蛋,你是军人!不是侩子手!明白吗?人民赋予了你特权,但是这不是毫无限制的!我们要的是理智的战士,而不是定时炸弹!”

“哪怕他们是坏蛋,我也必须要保护他们?哪怕他们的存在会伤害到其他无辜的人,我也要姑息他们?放任他们?!”尽管李炜很敬重眼前的这个男人,但是这并不能让他认同吴文征所说的话,李炜毫不畏惧的直视吴文征怒道。

吴文征不由得一怔,他本来就是一个直来直往的汉子,对于这些口舌之争哪里擅长,他怒极反笑,反问李炜道:“你还记得宁强吗?”

李炜不由得呼吸一滞,他怎么可能不记得!他怎么可以不记得!

“你知道他为什么会离开藏东吗?为什么你醒来之后他的父母急巴巴的跑来赔礼道歉?”吴文征低沉的语气里蕴藏着淡淡的嘲讽:“因为你家族的人,放出话来,要砍掉他一只手,如果你死了的话,那么就要让他全家人给你陪葬!”

“为什么你的家族可以放出这样的话来?是什么原因不用我来说了吧。如果你们家族真的这么做了,你以为你们就可以代表正义吗?”

李炜没有怀疑吴文征的话,有些事情,他根本不需要掩饰,这些是事实。

“我猜你从来都没有放弃复仇的想法。你不觉得这样会让你的内心更加黑暗吗?王徐扬可以影响到你的思想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你…”

“从来都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吴文征痛心疾首的道。“在你刚加入的时候我就提醒过你,不要被强大的力量迷惑双眼而放纵自我,你更应该做的是去驾驭!是你使用能力,而不是被力量所控制!”

李炜的头不由的慢慢的低了下来,良久他轻轻的叹了口气道:“队长,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

看着李炜的表情,吴文征不知道自己所说的李炜到底听进去了多少,他深谙响鼓不用重锤的道理,多说也是无意,他转身走了出去。

“走吧,我带你回家。”

李炜起身跟了出去,他皱着眉头在后面若有所思。

……

“呼!”李炜惬意的躺在自己的床上,在接受了一系列的心理辅导之后,李炜终于可以回到家里,尽管每一个项目都通过了,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的思想会有太多改变。虽然李炜之后还会接受一系列的后续辅导。但是江山可改禀性难移这句话可不是老祖宗对后人开的一句玩笑。

更何况李炜从来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

他手上有人命,在同龄人还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沾过血,这必然会让他的心智更加成熟,心态更加冷酷。

在这颗星球上,有很多地方的风俗叫做成人礼。

就是让一个孩子在成人礼的那天出去猎杀一证明自己已经是个男子汉,猎杀的目标或是狮子大象等猛兽,或者是人,只有手上沾了血的孩子才可以被承认为成年人。

李炜和那些孩子唯一的不同恐怕只有一点。

没有亲手割下猎物的头颅带回部落!

要让敌人对你畏惧,要让敌人对你退避三舍。

唯有比他们更强更狠更毒辣!

想着想着李炜的眼神由的越发的阴狠,如果此时的他可以照镜子的话,他会发现自己现在的眼神和蒋助兴王徐扬何等相似!

敲门声突然传来。是李炜妈妈的声音。

“小炜,吃饭了。”

李炜的凶悍眼神迅速的柔和平息下来,他应了一声,快步出门了,不管怎么样,在家里,在父母的面前他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坐在父母的面前,此时的李炜哪里有一丝曾经的暴戾残忍冷酷,他只是个在父母膝前承欢的孩子,妈妈不时的往他碗里夹肉,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母亲总会觉得自己孩子只要几天不见面就瘦了。是不是食堂的伙食不对胃口,晚上睡觉不习惯之类的种种。这就是为什么有,家是心灵停靠的港湾这一说法。

(真实体会,阿诺曾经在外面的工地上呆了两年,因为危险性比较高,工地上出了不少事故,这两年我妈没有一个晚上睡踏实过,我爱我的母亲!)感谢全都杀了吧楚城风云习惯不爱了三位朋友的评价票谢谢支持!

第六十一章 巧遇

藏东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侯区。主要特点是日照时数多,多年平均日照数为2322。8小时,属巴蜀省日照最多的地区之一,虽然已经近秋却还是骄阳似火,树上的蝉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的有气无力。此时的李炜在大街上走着,那极强烈的紫外线暴晒在他短短的发茬上,只觉得头皮都快要冒出青烟来。

李炜恨恨的想,若不是为了去看那批存着的鸡枞油而下午又要回学校,谁会在最热的这个时候出来,好在李炜仔细检查了之后,东西既没有少,也没有变质,但是烈日炎炎的滋味却让人甚是难受,不行,这油过年的时候还得再涨价,不然可对不起自己受的罪啊,想到此李炜不由得会心的奸诈一笑。

“不行了,快热死了,得找个地方去喝点冰粉。”李炜边走边想道。

在大城市里,诸多吃货不畏艰辛的探店不就是为求一个味道的极致享受吗?(阿诺一天没事就是上网看大成美食啊,哈哈)在藏东这样的小城那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衣食住行无一不周啊。

对于藏东人来说,美食不过数步之遥,实在是人生一大快事。李炜这会想去的就是去藏东极其出名的姜州凉粉,尤其以那豌豆粉最为爽口。

那家摊子离李炜的货仓不过不行不过十来分钟,等到李炜到那里一看,正如自己估计的一样,确实是觥筹交接往生意火爆,李炜好容易看着空出来一个位子,立即拔腿就冲上前去占位子。刚冲到跟前,却发现同样有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也到了座位跟前,两人对视一样不由都一愣,然后两人同时惊讶的说了一句话。

“姐姐?!”

“小黑猴子?!”

只见那女子身材高挑五官细腻,虽然眉间有一缕淡淡的疲惫却丝毫无法掩饰她的天生丽质,她今天穿着一件天蓝色的短袖旗袍,那旗袍剪裁合体,不仅让让她高挑的身材更显凹凸有致,更有一种江南水乡之淡雅,那一头长长的头发,许是主人不耐这天气烦闷,被简单的扎成了一个马尾,那旗袍下的双腿结实而又匀称,被那旗袍衬着那双腿如同细藕一般白皙。一看就会油然令人想起那么一句“履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

这正是曾经有救过李炜的女主播,李曦。

而李曦也认出了那眼前的那只小黑猴子。

李炜耸耸肩,极富绅士风度的作了一个请的手势,李曦朝他嫣然一笑,落落大方的坐下了。

“不知道姐姐要吃点什么。”美女在前,李炜自然不会做出拍桌大吼老板半斤凉粉两碗冰粉一份泡菜,速度的给老纸端上来再来一斤卷粉半斤凉面打包等等大煞风景斯文扫地的事情。

他虽然还小,却也知道在女孩子面前要保持风度的道理。

看着李曦他甚至有些心虚,这个便宜姐姐认得可不算光彩,甚至当时有点倚强凌弱的意思。而且那个“弱”还救过自己。

而此时的李曦看来却是很喜欢他,至少是姐姐对弟弟的那种喜欢。

“真不好意思,让你站着了。”她歉疚的说这句话的样子看上去真的是可爱极了。

“呵呵。没什么的,等一下他们吃完了我再坐就是了,倒是姐姐你这个大忙人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出来啊。”李炜对此很好奇,听一个在电视台上班的亲戚说,李曦其实是个工作狂,每天都会工作到很晚。除非是去贫困地区,不然她一般很少出门。

“没事,就是闷了,想出来散散心。”李曦微笑着说道,但是李炜敏锐的发现了她的笑容很勉强。他一笑,却也不去说破。问了李曦的口味之后就去点了东西。

这家凉粉店就着门口的树荫摆了不少小桌子,在这里吃凉粉确实是不错的享受。尤其又有李曦那样一个大美人坐在那里,美女美食,真可谓是秀色可餐。

待到李曦对面的食客吃完走人,李炜就顺势坐在了那里,看着对面李曦若有所思的表情,李炜感觉好似在看一副活色生香的仕女图,一时之间竟是有些呆了。

李曦回过神来看着对面李炜一脸呆滞的表情,不由扑哧一笑,“小黑猴子,你在看什么?”

饶是李炜笑看生死也不由的嫩脸一红,好在此时已有那服务员将那冰粉端了上来,那雪白的瓷碗里,已经被打成碎块的冰粉,飘在黑褐色的糖水里更显得晶莹剔透,其中还有粒粒醪糟在飘动,原来这糖水之前一直在冰箱里冰存着的,这会端上来的时候还感觉得到寒气四溢,一口之下只觉得一条冰线顺着喉咙而下,让人全身上下三万六千个毛孔都齐齐打了一个冷噤,然后那股寒气渐渐被化开转化为一股淡淡的热流,那糖水的冰爽,粉的细滑,交杂着醪糟的清香,这才发现嘴中的香甜已是浓郁的化不开。李炜一气连喝三大口,这才爽爽的吐出胸腹间的那一股寒意。

这边的李炜的狼吞虎咽,对面的李曦却是用小勺子小口小口的喝着,前者如关东大鼓,威武大气,后者却如江南小调,委婉清幽,李炜心中暗赞,果然是淑女,所谓大家闺秀也当如此吧。

才喝的几口,凉粉就已经上来,那凉粉白嫩朦胧,被特制的凉粉刮子刮作筷子粗细,整整齐齐如同刚拉成形的拉面般码在碗里,上面已经淋上油泼辣子,花椒油,香醋,酱油,蒜水,浅浅的撒上葱花最后倒上已经秘法炒制好了的花生米。一看之下就让人食欲大开。

将那调料调匀,一尝之下,麻辣可口,花生混合着葱蒜的清香,再加上那画龙点睛的一点点白糖,真正的体现了川味的特点,麻辣鲜香,口味厚重。

再佐以薄薄切成片的泡萝卜,哪怕是此时心事重重的李曦一吃之下原本闷闷不乐的脸上也有了些许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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