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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逃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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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笔下逃生
作者:非刀
 

文案

当有一天突然有个陌生人闯进来要杀你,原因是他是你笔下的主角,而你在此之前将他虐的惨不忍睹,你会怎么办。
甘蓝拖着被掐得还剩半条命的经验告诉你,不要怕,你死了主角一定会死,主角死了你却不一定死,这么一想是不是还有一点小激动呢?
末世降临,能依靠的只有凶残的男主,是恨是爱是生是死,全凭一支笔来定夺。甘蓝表示,男主你来求我啊,求我我就给你个HE。


阅读指南:
男主由普通人变得强大凶残变态;女主由普通小宅女变成淡定女汉子。
结尾保证HE,过程应该不甜。
不完全末世,前期主男主视角。

内容标签: 阴差阳错 末世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甘蓝,徐末 ┃ 配角:郎东平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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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徐末下班的时间是四点半,公司离家坐车半个多小时的距离,骑车子四十分钟,开车却要一个小时。
  在公司和家中间位置,有一个公园,公园环湖,平日里人甚多,跳广场舞的大妈们,下棋打麻将的大爷们,穿着溜冰鞋满场跑的孩子们,还有谈情说爱的小情侣们。
  公园西北角有个篮球场和一些健身器材,平日里下班之后,徐末就爱和几个朋友或者同事来这里打篮球。
  上大学的时候,他就是校篮球队的,虽然长得一般,但是架不住个子高打篮球有那个范儿在,迷得一群女生不要不要的。
  如今毕业两三年了,在国企里只是个最底层的小职员,整日勾心斗角兢兢业业忙的一团乱,也没有磨去他的兴趣爱好,反而让他更喜欢做些运动了,偶尔兴致来了,能早起一会,骑一个多小时自行车去上班也不觉得多累。
  今儿是夏至,路边的蔷薇花还没有落下,一团团的粉色矗立在小花坛里,走过去就有一簇香味能将人淹没。阳光像金子似得,直直地晃着人眼睛,真是难得的好天气。
  徐末穿着短袖短裤的红色球服,怀里抱着篮球往篮球场走去,柔软的黑发服帖趴在脑袋上,衬得他那略白皙的皮肤,嘴角微翘的笑容,莫名吸引人眼球,只让人不由得赞一声好一个阳光的小伙子。
  尽管经常运动晒太阳流汗,也没有成功让他从奶油变成巧克力。
  好友郎冬平早就到了,正和四个人玩的火热。
  郎冬平运球水平相当不错,利落地躲开拦住他的陈锋,一转身跳跃就将球往篮筐扔去,暗红色的篮球正正好好穿过篮筐,甚至连框边缘都没有碰到一点。
  他举起手来蹦了三尺高大叫了一声yes之后,转头看到徐末走过来,不由得快步走过来揽住他的脖子大声炫耀起来。
  “怎么才来,看看哥的投篮技术是不是又进步了,绝对比你要强了吧,你服不服?”
  “呵呵,那我就看你怎么让我服。”徐末不在意地笑道。
  郎冬平与徐末同岁,也是本地人,相比起徐末,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其父郎鹰开着一家制药厂,广告打得全国都很有名声。
  但他本人好像并没有自己家世很好的感觉,长得俊朗待人热忱大方,请客从来都是抢着付钱。独独有一条,就是人有些花心,换女朋友比翻书还快,看到合眼缘的就毫不犹豫地去追,鲜有能逃脱他魔抓的。
  徐末投篮技术比他好,前两天两人比赛投三分球,规定时间内,徐末足足比他多投了六个,郎冬平一直记在心里,在家苦练了许久,自觉水平飞涨,于是一大早就约着今天他下班后来打球。
  徐末自然是欣然应邀,公司不是很忙,他也没有女朋友,打球算是唯一的爱好了。
  六个人打了几场对抗赛,最终还是凭着徐末精准的投篮,以四比三的结果小赢了一场。
  郎冬平不甘心地转着球,抱着篮球一次次地站在线外投篮,十有八准,他还是不满意地举起手投篮。
  这时候天已经黑了,路灯昏黄的灯光将人的影子拉得老长,不远处的广场上响起小苹果欢快又魔性的声音,孩子的笑声尖叫声一直不间断地插在嘈杂的声音里。
  见郎冬平这个样子,徐末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太要强了伤了好友的心,下次应该放放水给他找点自信。
  不过一转身看到场外一直站着的一个穿着白裙长发披肩的女人后,他的动作不由得一顿。
  而郎冬平显然也看到了她,立马放弃了篮球,兴冲冲地冲到了对方身边:“王宛音,你怎么来了。”
  “没什么事出来走走,刚好看到你们了,就过来看看。”王宛音轻声道,站在那里就像夜里盛开的栀子花似得,甚至就连身上撒洒的花露水也如此迷人,她总是这样静静地,不说话甚至都没有什么存在感,但是一旦目光放在了她身上,就让人久久挪不开眼。
  徐末没有凑上去,只是远远地笑着跟她打了声招呼。
  “已经七点半了,我们要回去了。你吃了没,要不要一起去坐坐?”郎冬平露出白生生的牙花子围着她问答。
  郎冬平自第一眼看到王宛音,就跟徐末说,这女孩绝对适合做老婆,一定要追来给他当嫂子。徐末追着他追了两条街,还是没有让他放弃这个念头。
  王宛音是徐末的邻居,说是青梅竹马,其实小时候并不熟,也是长大后因为王宛音家里出了点事,他爸妈觉得她一个女孩子家的很可怜,有次她家里搬东西,他过去帮忙,才熟了起来,渐渐地有了些话。
  因为离公园不是很远,王宛音也经常过来散步,他们在这里打篮球,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
  徐末是喜欢王宛音的,也只是有好感的地步,一直都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他在感情上有些被动内向,大学时候的女朋友,还是人家先主动追他,追了半学期才追到手。
  他从没说过,所以郎冬平也从不知道他对王宛音有好感,追问了他几次王宛音的事情,觉得她真是难得一见的好女孩,父母离婚一个人独居,独立坚强,一下子就让他对她的好感上升了一大截。
  为此徐末也跟郎冬平吵过一次,说他对感情太随便,不希望他耽搁王宛音,两人不合适。
  郎冬平表示自己这次真的很认真,想结婚的那种认真。
  徐末被他的态度怔住,竟是没有再说什么。
  此时见郎冬平绕在王宛音身边,两人郎才女貌,站在一起倒是真的像金童玉女无比般配。
  王宛音没有立即答应他,而是看向了徐末几个,另外四个一同打篮球的,除了一个陈锋是同一小区,另外三个,都是临时凑过来,在公园认识的,要说多熟也算不上。
  见这样子,那三个纷纷表示要回家了,便抱着篮球走了。
  陈锋站在徐末身后撞了撞他的胳膊,瞥了眼站在一起的俩人低声道:“咱还是回家吧,别当电灯泡了,我老婆还等我呢,回去晚了我怕要跪键盘。”
  陈锋个子不高,速度却很快,弱势反而是徐末的优势,那就是投篮,十次有五次能投进都算谢天谢地了,俩人一组搭配得当,每每都能虐的郎冬平跪地求饶。
  点点头,徐末找了个借口表示晚上还有事,必须要回去,不能一起吃饭了,就搭着陈锋的肩膀没有回头地走了。
  郎冬平偷偷给他递了个大拇指,抱着球拉着王宛音上了自己的车。
  回到家,饭已经做好了,父母都吃过了,给他在厨房里留好了饭菜。
  都知道他爱打球,上班了还跟孩子似得,回来就换上球服抱着篮球出去,天黑后才一身臭汗地回来,说了也没用,久了也习惯了他这个样子,也不给他打电话催促,老两口吃了饭或出去散步跳舞,或蹲在电视前看戏曲。他也乐得父母这么开明。
  有些食不知味地吃完了饭,就爬到床上躺着了,想着这会两人去哪里吃饭,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关系有没有更进一步。
  想了一会又觉得自己真是没用,喜欢却不去追,被好友抢先一步了又开始后悔。
  但是现在就算那两人的关系没有更进一步,甚至王宛音拒绝了郎冬平,他跟王宛音都是不可能的。
  因为他不能伤了朋友的心,这样做很不厚道。
  隔日公司还有一堆事,他躺在床上看了会书,就像个没有夜生活的老年人似得早早地关灯休息了。
  漫漫长夜,有人安然入睡,有人却仍旧在电脑前奋斗。
  甘蓝穿着睡衣蹲在电脑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文档,手飞快地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抬起落下。
  开着的文档上可以看到是一个故事的简介,此时她正在写的是一个人物的设定。
  作为一个在大金金文学城的签约作者来说,甘蓝真的是挺失败的,写了两三年,也依旧是个毫不起眼的小作者,她的爱好总跟别人不同,喜欢恐怖喜欢推离,偏偏文笔一般,可想而知状况多糟糕。
  如今辞职在家,投出去的简历还没有回复,手里又没多少积蓄。
  睡不着,她翻了许久网站的榜单,发现自己想要赚钱就必须从恐怖故事里脱离出来,跟个风写写热门故事。
  思来想去,最后决定写个末世文,她看过生化危机,觉得按照这个套路还是挺好写的。
  于是立马就打开电脑开始写大纲,这会正在写男主角的设定。
  但是取名的时候又取不好了,赵钱孙李这些姓在脑袋里转了半天,在许和徐之间纠结了一会,选了徐,然后一转头看到桌子上放着的一块泡沫,就拍板订了徐末这俩字。
  徐末,身高一米八二,S大毕业,两年前考入国企,目前依旧是个底层小员工,爱好打篮球,单身,长相普通性格温和,好朋友叫,叫什么。
  遇到需要取名又纠结了半天,看到前两天买的感冒药是长鹰制药出品的,长鹰制药的老总叫郎鹰,这个姓很少见她就惦记上了,直接搬来了用。
  好朋友叫郎冬平,父亲郎鹰,富二代,家中是制药公司。
  边想边写,很快大纲就写好了一半,回头看一眼,觉得略俗套,但是不够狗血,又回头添了几笔这才露出个舒心的笑容。
  王宛音,徐末暗恋的对象,却被好朋友抱得美人归。
  边写边觉得自己的男主挺苦逼,但是不过是编故事,越狗血看的人越多,她又心安理得地继续写了下去。
  打鸡血一样写了很久,发现时间已经十一点了,又看了眼已经写好的差不多的大纲,甘蓝不由得开心地合上了电脑,爬上床,脑袋里天马行空地想着,慢慢地进入了睡眠。
  夏至这一夜,黑暗的天忽然阴沉沉地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
  也许命运和奇迹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甘蓝不知道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意味着什么,而徐末,也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
  

☆、第二章

  徐末所在的公司是一家专门培训与研发IT方面的上市科技公司,位列高科技成长五百强之列,每天应聘的人都能堆成堆,面试之前要填好几份测试题,之后会进行一个简短的培训,再之后才会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又分为初试复试,实习期长达半年。
  这么严格的招聘,按理说像徐末这样二流几乎掉入三流大学毕业的,还不是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能应聘成功,不知道是走了什么运气。
  虽然他只是公司里最底层的小职员,跟年薪几十万的程序猿们没得比,跟同样拿提成拿到手软的培训老师们更没法比,他的工资只比公司的保洁大妈高了一点点。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里的福利和环境很好,像他这种随遇而安没有大志向的人,呆在这里,就能呆上一辈子。
  职位低,工作也稍微繁重了些,有很多资料要整理,同事里都是他的前辈,谁的东西需要复印了,谁需要传真了,谁需要寄快递了,统统都是丢到他这里来。甚至连办公室没有水了,灯坏了,卫生间堵了这种杂事,也都被他包了。
  没有任何怨言,徐末每天默默地完成各种丢过来的工作,看到认识的不认识的就是一个笑脸,笑的人如沐春风,同事也不太好意思将事情都丢给他了。
  徐末每天唯一的期盼就是下班之后,能在球场上尽情的驰骋,能跟朋友们开怀大笑一起喝酒到半夜,偶尔能看到王宛音在一边静默地看着他们。
  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是个老实人是个好人,女人们总是会被这样温和的男人欺骗,但是一旦追到手之后,就会觉得太温吞太无趣了。
  然后他就会被无情地甩掉。
  从大学开始被四任女友倒追,每一个都是在倒追上他之后的半年内将他甩掉。
  这种情况发生的多了,他就对谈恋爱结婚这种事倦怠了,女人们太难伺候,还是顺其自然为好。
  所以,实际上他是有些害怕跟王宛音告白,害怕打破这种关系。
  然而这种安逸的日子并没有过多久。
  那天是周五,天气很好,前天刚下了雨,这会温度骤然升了上来。
  原本因为隔天不上班,周五晚上是他们相邀打球的时间,只是陈锋要伺候他老婆,郎冬平也被他爸揪了回去,打球的约定就取消了。
  不过那天加班,下班的时间稍微晚了些,平日里五点多就到家,但是那天出公司的时候都六点了。
  夏天天黑的晚,六点天边依旧残留着夕阳的余晖,爬到天那头的阳光染红了整片天,层层叠叠火红色鹅黄色的云朵堆叠在一起,看着异常壮观和美丽,他驻足看了一会,就准备乘公交回去。
  只是不知是不是平日很少坐公交,将时间记错的缘故,足足等了二十分钟,也没有等来经过家门前的那趟公交。
  旁边两个人聊天说起来他才知道因为要修地铁,那班公交变道不走这里了。
  没公交就意味着他要走回去了。
  像往常一样,徐末将包夹在腋下,上班的皮鞋早已换成了球鞋,忍住尽情奔跑的冲动,沿着路边往慢慢家跑去。
  即将经过公园的时候,他停下了脚步,这会公园的人正多,孩子们穿着溜冰鞋来来回回地穿梭,跑的满场都是尖叫声。跳广场舞的大妈们换了首劲爆的舞曲,扭得更欢快了。
  公园的位置建的很巧妙,位于这一大片小区的正中央,他家的方向是偏东北一些,绕过公园实际上是绕远了,还有另外一条近路。
  只是那条近路旁边是个正在建筑的工地,据说盖好之后可能要修建学校,要修建一系列的大型商场酒店写字楼幼儿园,规划的很大。
  但是还没有建好的工地晚上是没有人的,工人们天一黑就回去了。这工地上原本出过一次事故,一个工人夜间工作的时候从脚手架上掉了下来,当场死亡,但是,直到隔天早上才有人看到他掉了下来。那之后工人们便不会为了赶工而在夜间加班。
  正是人们出来散步的时间,这会从公园的人山人海中经过,要比平时多上十几分钟。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转了方向往近路走去。
  前面还是吵闹震天,后面就安静的只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仿佛一下子分成了两个世界。
  高大的隔离墙上涂满了各色广告的涂鸦,画面上的人脸在黑暗中都变了形,感觉只要一转头,那些还笑着的笑脸就会立刻变成择人而噬的可怖模样。
  旁边没建好的工地偶然没有遮挡的地方,露出黑洞洞的内部,像是一张大口,等待着能将什么吞进去。
  路灯间隔的很远,昏黄的灯光只能照到灯下那一块地方。
  穿过这片工地,就是他们小区的后门,恰好他家离小区后门挺近。
  当然若是日后这片地方建造好,这里形成一个商业地,他们家的房子也会跟着升值,少说也能涨了几十万上百万。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加快了步伐,他突然有些后悔走了这里。。
  耳畔一声一声地忽然响起了叫声,似乎是附近的野狗野猫,也不知道遇到了什么,突然一声接着一声地嘶叫起来,竟是没有间断过,听得人有些幕拧�
  四周静悄悄的,就连爱钻黑灯瞎火地方的小情侣们都没有一个往这边来的。
  徐末的心突然提了起来,他看了眼不远处小区高层房屋窗子上,漏出的点点橘色灯光,心想着只要再转上两个弯就到家了。
  但就在他这样想着的时候,身后突然出现了吧嗒吧嗒的声音。
  那声音像是脚步声又不太像,相比于人的脚步声太轻了,也不像是鞋落在地上的声音。可是也不像是动物的,动物走路悄无声息的,也不会发出这样又轻又怪异的动静。
  摸不准是不是什么跟上来了,他忍住回头的冲动,脚下的步子迈的更大,眼见着就要冲出黑暗走到路灯下了。
  但是,说时迟那时快,只是一个感觉,那东西似乎是盯上他了。
  果然,随着身后的声响的靠近,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强烈的恶臭味,味道比之腐烂的死老鼠也不遑多让,恶心的他差点就吐了出来。
  靠着平日锻炼出来的不错的反应能力,他猛地扭身躲过了那一扑,那东西扑了个空落在地上,刚刚好,就落在路灯下,也让他看了个正着。
  这一看,就差点又让他反胃了。
  实在是因为这动物太丑太恶心了。体型如藏獒一般大小,身上的毛发东一块西一块的掉成了秃子,这些□□在外的皮肤上长满了拳头大小的脓包,那些脓包挤得它看不清楚本来面目了。
  最让人惊诧的,是他的四爪,骨瘦如柴却强劲有力,在它的爪力下,地上的水泥被抠出来一道爪印。
  不确定是狗还是其他的动物,它被挤肿的脸上只有一双眼睛依旧斗大如牛,闪烁着奇怪的红光,那双张开的嘴里,是尖利的如同针一样锋利的牙齿。
  徐末毫不怀疑,若是自己被击中,必定是当场毙命。
  落下地之后,那怪物就不安分地用可怕的眼神盯着他,爪子在地上不时地磨着,脊背紧绷,随时有可能再扑上来。
  被这恶心的怪物拦在身前,徐末有些害怕。从前上学的时候都没怎么跟人打过架,他朋友多,却不喜欢拉帮结派,打群架的事情他从不参与,不是三好学生也没做过坏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
  不敢分神,果然还没待上两秒,这怪物就又一次扑了上来。它的速度很快,一个饿虎扑食就张开血盆大口欲咬掉他的脑袋。
  徐末是拼尽了全力往地上一滚,撞在了旁边的隔离墙上,浑身一疼,但是他刚滚了一圈,那怪物就又跟了上来,想用爪子按住他,再一次撕咬过来。
  但这次他就没那么幸运了,反应不及时,被怪物抓住了胳膊,并用尖利的爪子刺破了右边肋骨。
  嗅着越来越近的腥臭味,眼见着自己就要不明不白地被这怪物吃掉,徐末惊恐地摒着气,手在地上无意识地抓了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命不该绝,竟让他摸到了一条不长也不粗的钢筋。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他握住钢筋就猛地往怪物身上扎了过去。
  钢筋直接没入了怪物体内,结结实实的,左端进去右端出来。但是没有血流出来,怪物也没有露出痛苦或者躲闪的痕迹,只是它身上恶心的脓液被破开流了下来,让他的手变得黏黏糊糊的。
  好在这个动作还是让怪物缓了一些动作,徐末趁机又是一个打滚,膝盖手肘被水泥地磨破了火辣辣的疼,但他什么都顾不得了,从它身下滚了出来,头也不敢回地拼命往小区跑去。
  一口气冲到小区的灯下,见到了正坐在门岗室里看电视看得津津有味的警卫,他才扶着墙壁长舒了一口气,才鼓起了一些勇气回头朝那个如今看来无比可怕的巷子看过去。
  昏黄的灯光下什么都没有,那怪物已经不见了踪影,地上也没有看到有血迹一样的东西,好像刚刚经历的一切都是他的幻觉似得。
  喘匀了气才发现浑身上下都疼,胳膊腿肋骨,低头看了眼,自己像是刚从泥潭里打滚出来,工地上原本灰尘就多,这会身上粘的到处都是,头发也在地上蹭的乱七八糟。
  徐末搓着粘糊糊的手,一路上专挑光亮的地方走,心里还有些余悸,生怕那怪物会跟进来。
  好在一路平安地回到了家,父母已经出去散步了,只有他一个人在。
  冲澡的时候疼的龇牙咧嘴,他才真正地放下了心,他还活着。只是那怪物到底是什么东西,从哪里来的?
  身上的伤口很长但并不深,冲完澡吃了些消炎药,抹了红药水,又用纱布创可贴给自己裹了一层之后,徐末才迷迷糊糊地躺在舒适的被窝里。
  耳畔似乎悉悉索索地传来一个细弱的女声,但是没有听清楚说了什么,他就陷入了睡眠。
  今天,似乎格外的困。
  

☆、第三章

  这一觉一直睡到了隔天中午十一点,起来还是因为母亲实在不放心,敲门敲了很久没人开也没人应之后,拿了钥匙将门打开,看到人在床上躺着睡觉,老太太这才放下了心。
  被拍醒的时候徐末还晕乎乎的,天花板在他眼中都在不停旋转,让他晕得更厉害了。他猛地闭上眼睛,手遮住额头,触到皮肤上才发现自己的头竟然烫的厉害。
  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竟然就连嗓子也哑了,什么声音都发不出。
  老太太这会也发现他有些不对头了,见他脸色通红,手慌忙摸在他额头,被烫的一惊,老太太立马松开手,转头朝着门外就开始大声呼唤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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