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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明摄政王-第3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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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距离松山几十里的地方,丁宏广一群人混迹在衣衫褴褛的包衣之中,他们十分辛苦,类比旗丁的身份每天也只能吃个半饱,粮食补给严重不足,从沈阳这个后勤中心运粮到锦州一带,这对清军原本不强的后勤能力来说根本就是一场灾难,在这样的情形下,当然是优先保证披甲兵们的吃食,至于包衣阿哈们,能吃上口饭不饿死就行了。
打扫战场的事情当然就交给汉人包衣们在进行着,八月的天虽然已经是有初冬的感觉,早晚都下霜了,再过十天半个月随时可能下雪,但战事过后已经有好些天,明军的尸体已经有不少高度**了,在绵延几十里的战场上,到处都是一股难以忍受的恶臭。
丁宏广几个都是用布帛把口鼻掩了,就算如此,恶臭也是透过毛巾,冲到鼻子里来,甚至是直冲入脑,叫人感觉十分的难过。
放眼看去,到处是成群的乌鸦,嘎嘎叫着,在战场四周成群的飞着。
还有三五成群的野狗,红着眼睛,躲着人多的地方,它们和乌鸦一样,都是在吞食着死者的尸体。
“嘿嘿,这最少是个游击,瞧这甲!”
在丁宏广面前,是一群明军死难之所,在一个将军的身边有十几匹死马,还有几十个穿着棉甲的亲丁模样的战死明军,他们的身上都是刀砍斧削的痕迹,伤口都大的惊人,而且多半在背后,只有少数在胸前,战马的身上都满是弓箭插着,也有一部份身上无伤,可能是明军拼死打马狂奔,把战马活活累死了。
这样的情形说明正中的穿着厚实铁甲的将领地位不低,这几十个人全部是他的亲丁。在一般的战事中,这样的将领因为有亲丁的保护而很少会有生命危险,而在这样的五六万人被杀的大型战事中,除了总兵官的家丁多而得力,保护他们的主人脱难外,副将以下到参将,游击,死难的军官就不在少数了。
眼前这个估计不是游击也是参将,拥有好几十个家丁,如果是在普通的战事中,这些勇悍的家丁为了主人是不惜拼命的……这也是契约道德,他们平时吃香的喝辣的,主人护着,什么样为非作歹的事都敢做,主人也为他们擦屁股,他们拿着比营兵高十倍二十倍的饷,穿着尽可能搞到的好甲,骑着好马,练武练骑射的时候也是下真功夫……他们原本也是精中选精,没有一定的体魄和胆气加上高明的骑射武艺也不会入选。
家丁算是大明帝国的落日余辉,而整个九边最精锐的家丁,恐怕也是在这一场战事之中,折损的差不多了。
包衣们一个个瘦的皮包骨头,但脸上都是高兴的放光。
他们三四个人,费了全力才剥下那个将领身上的山文甲,再脱下衬里的锁子甲,摆到一边后用水冲洗干净,用布擦好,整整齐齐的放好。
“俺剥到第十副铁甲了,咱们的牛录额真说了,交十具甲的,就有机会抬旗!”
“俺也差不离了。”
“俺可差的远……俺再去远处瞅瞅,看有没有落单的。”
此次大战,清军大获全胜,不过死伤也肯定不低。兔子急了还咬人,何况明军也是全副武装,虽然失去建制的抵抗带来的损失不大,但毕竟还是有相当的损失。
而且现在立了汉军旗,可以叫大量的汉人壮丁抬旗进入其中,成为满清争夺天下的炮灰……既叫包衣们有希望,使得内部稳定,又有了更多的稳定的兵源,何乐而不为?
汉军旗现在有近三万人的披甲,已经是在蒙古八旗之上,特别是石廷柱等人大量铸炮铸枪之后,汉军旗的实力已经在蒙古八旗之上……当然,蒙古人是打死也不会承认的。
好几万人在昼夜不停的打扫着战场,同时也开始焚烧尸体,到处都是滚滚而起的黑烟,烟雾呛人,发出恶臭,令人感觉到压抑,有一种无处可逃的感觉。
清军没有割首级的习惯,这是骄傲,他们不象明军那样以首级记功,所以不需要抢割首级,在战后就更不屑如此。
骄傲的满洲八旗根本不会把打败明军当一回事,伏尸几十里的惨烈景像,只是他们在酒后吃白肉时的几句谈资而已。
一具具的尸身被剥了有用的甲胃,甚至是稍微完整的衣服全被剥了下来……辽东汉民都是奴才,这年头的衣服十分难得,特别是辽东的冬天十分难捱,多两件衣服,有可能是事关生死的大事。
就算是破布都没有人会浪费,所有的布匹都是梭织出来的,十分结实耐用,破了的也可以当抹布,当裹脚布,冬天的时候裹手,裹脸,十分有用。
等搬抬过来尸体焚烧的时候,那些明军都是一具具光着的尸身了。
包衣们一个个瘦的皮包骨头,却是在嘻嘻哈哈的说笑着,拿这些死了的明军将士打趣,在他们的心里,已经无所谓同族了。
有骨气的多死了,留下来的是何等人,不言自明。
“这明狗真沉。”
“他吃的好呗,你看,死了多少天了,这脸还是胖乎乎的。”
“狗日的在宁远和关内吃香的喝辣的,屁用不顶,明狗,呸,屁用不顶!”
听到“明狗”这样的称呼,丁宏广的脸都抽搐了一下,但再听到后来的话,心中的那股子不平之气就渐渐消弥了……是啊,明军死伤虽然惨烈,但于事何补呢?
自有后金变乱以来,多少次屠杀之下,朝廷的兵将又在哪里?
辽民,也确实是死中求活,求生而恶死,亦是人之本能,又何罪之有呢……
只是他也不愿听这些话了,因此尽力离开人多的地方,反正他算是临时抓差,当时征调时有言在先,仗打完了,他们随时能回关内……毕竟清国这边粮食没有一年能够自给自足,朝鲜这样的藩国也是穷的底儿掉,再勒也是勒不出几石粮来,蒙古这种盟友穷的当裤子,不找清国这边打饥荒就算是万幸了,所以山西的粮队断然不能断……经过锦州大战之后,想必晋商们肯定能分的清楚谁是未来的天下之主,以现在的局面来看,内有流贼外有强敌,大明亡国是指日间事,而将来的清国就算不能如蒙元那样掩有天下,如大金那样占有汉人的半壁江山那是也是十分稳妥的事了……进关,只是时间问题了!
有这样的打算,清国方面当然不会把丁宏广一行人扣着不放,将来还是要指望他们运粮的,有着这重身份,丁宏广他们做的事也不算多,也没有受虐待,相反,八旗上下对他们还算有点客气,颇有点后世旗人内务府对皇商伙计们的感觉……使唤时带一点亲热,就算是责罚,也是外人捞不着的好处。
前行不远,可以看到大海,辽海一样的壮阔,海天一色,白云之下是碧蓝的海天一色的景像,这年头的海滩没有开发,原生态的同时虽然有点荒凉,但也是有一种后世精致打磨过的沙滩没有的粗犷之美……但此时所有的美都被破坏了。
整个海滩上,包括潮头涌动上下时都能看到死尸,这一片海滩和海面上最少有五六千具尸体,随着海水的涌动而上下滚动着,在近海处,有几千阿哈包衣手中拿着挠钩,在不停的把那些尸体勾上来,然后又是剥下甲胃,衣襟,剥光之后,也是堆起来焚烧。
这样的景像,实在太过凄惨,而到处都是堆积如山的甲胃,还有那些精良的兵器,成群的乱跑的无主战马,这一切,都是大明的百姓苦弯了腰供给朝廷的,现在,却是全部落在敌人的手中了!
这样的情形,真是叫人情何以堪!
“老丁啊老丁,你还是心慈啊。这样的事看多了也就这么回事,有什么好转头的?”
在丁宏广转头的时候,一个戴着红樱帽,穿着崭新的蓝布箭衣,缎子官靴,腰佩上等精铁腰刀的虬髯汉子疾驰而来,在距离丁宏广不到几步的地方才勒住战马,那马在原地跃起老高,扬蹄咴咴叫了几声,这才立定下来。
在马身半挺立的时候,那个骑手神闲气定的用双腿轻轻夹着马腹,身形稳稳当当的一点儿不见狼狈,这样的精良骑术按说是蒙古人和满人的特长,不过眼前这位,从五官长相来看,却是标准的不折不扣的汉人模样。
“是老曹。”
丁宏广按住自己的情绪,呵呵一笑,对着那汉子拱手道:“有日子没见了,看你的模样,似乎是十分得意啊?”
他刚到锦州一带时就结识了这个叫曹振彦的人,两人都是年轻人,还都一脸大胡子,加上丁宏广刻意结交,算是一见如故。
曹振彦其人当时虽然只是一个旗鼓包衣,但已经是在旗下两世效力的老人了,抚顺陷落时就投降了老汗,这几十年来一直效力,虽说是包衣,但曹家好歹也巴结了不少满洲的达官显贵,甚至能和贝勒贝子说上话,而这曹振彦更是一个机灵鬼,曹家原本是在正蓝和正白两旗旗下,不过曹振彦明显看出来上三旗的势力将会力压其余五旗,所以拼了命往正黄或是镶黄旗钻……就算当包衣奴才也是有追求的,在上三旗和下五旗就是不同。
第七百七十一章 杀洪
这厮现在满面春风,看来是在这一次的大战中有所斩获了。
“俺现在已经转到汉军正黄旗,巴结上了一个小官儿。”
曹振彦神色变的十分矜持,话语虽随意,官威却是已经拿捏起来了。
“恭喜,恭喜曹大老爷!”
丁宏广是一个十分会来事的人,以他的相貌体格,说这些话的时候还十分诚挚,不丢份,又叫人十分舒服,曹振彦听了,顿时十分得意,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什么老爷,刚当了牛录章京,管着二百五六十人……这真算不得什么……倒是皇上听说了我的贱名,知道我在高桥指挥炮队开炮,二十多炮几乎全中明狗阵中,皇上十分欣悦,说是我汉军火器也已经超过明国,实在令人欣慰……你想,能得皇上褒奖,不比当个牛录章京要好的多了?而且皇上也不亏待我,叫恭顺王实授我炮队教官一职,着我教练炮队,遇到战事,就以佐领炮官身份出战……有了战功,将来荫子荫孙,俺老曹这一生也就不亏了。”
这样的话,算是推心置腹,将丁宏广当好朋友了来看待了。
丁宏广心中听的烦闷,但亦没有办法说什么。
眼前这位,也算是为国尽忠,而且是顾家的好人,做战勇猛,心细如发,虽然学打火炮没两年,却是手艺水平不俗,能被授为教官,肯定说明技术在一般人之上,这样的人,当然是难得的人才了……
可惜的是,这位心里绝没有民族大防,最多是有隐约的夷狄之分,但这一身衣服穿了几十年下来,那金钱鼠尾的辫子也留了几十年,这一身的装束反而习惯了,习惯了当然也就无所谓了……绝大多数的辽民肯定也是如此适应了下来。
至于夷狄之防,反正有读书人的顺天应人改朝换代天命已经在清的一套说辞来开解,这年头根本没有现代意义的民族国家的意识,能隐约想到夷狄大防已经算多心了,又怎么能经的起那些无良书生的忽悠?
所以曹振彦的表现才是这年头一个优秀汉人青年应有的表现,从个人而言,这个人是无可指摘的……
丁宏广心中气闷,却也只能拿一些好话来恭喜洋洋得意的曹振彦,好在对方也是有差事,不能多呆,没过一会儿,就拱手告辞。
“老兄这么忙,看来我回山西前咱们是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丁宏广套话的技巧很好,曹振彦不曾怀疑,顺着丁宏广的话便拍腿道:“那可真不巧,还打算这阵子过去找你吃肉来着……既然这样,就等你下次来再说吧……我这倒霉差事,现在是实在脱不开身。”
“老兄也是能者多劳。”
“算不上,只是跑腿帮闲,松山堡里只有万把人,明狗也知道守不住,皇上吩咐下来,年前年后必定破堡,叫肃亲王准备一拔人,乱中抢出洪承畴来……这个人,还算有本事的汉官,皇上大约是想要用他。不过,明官读书的很讲气节,我看皇上未必能如愿……”
曹振彦说的口滑,把自己的想法也说了出来,当下大为紧张,不过丁宏广却显出外行的模样,故意说了几句不在点子上的话,看到他如此,曹振彦放下心来,两人又客套了几句,旗人多礼数,在旗的汉人也沾染了这种风气,说走不走,又聊了好一气,尽到了友朋之道以后,曹振彦才高高兴兴的打马走了。
他走了之后,丁宏广深吸口气,感觉挑战已经在眼前了!
洪承畴这样的大官在乱军之中是很显著的目标,破堡之夜,清军肯定会组织一拨人去尽量俘虏明朝的大官,至于总兵副将一级,现在清方已经很多投降的汉将,倒不会很着紧。当然,明将要投降的话也会接受,只是不大可能出现三顺王归降时皇太极亲自出迎,行抱见礼,一步步封到王爵的这种待遇了。
至于洪承畴,皇太极看重他是应该的,明清交战以来,投降的是不少,不过文人只有范文程这一个秀才,真正的文官投降的是一个也没有,象张存仁这样的辽西副将投降后都授了参政,算是以武转文了,要是真得到一个在明朝专任方面,是皇帝心腹大臣,位置眼光远在一个辽东土秀才之上的总督级别的大官,皇太极怎么可能会不动心?
对辽东到辽西的局面,包括明朝京师到山东的情形,清国通过几次入关算是有所了解,但明国太大,光是北方清军没有到达的地方就太多了,山西,陕西,甘肃,宁夏,往南还有十几个行省,想想都是头皮发麻,蕴藏多大的力量,有多少人力,兵力,财力,驻守官兵多少,分布如何,官员操守……会不会如大金当年那样,越往南打越是困难,不仅受制于对方的力量,还会受制于长江等地形的限制……对这些,就算是皇太极这样夷狄之中难得的雄才大略者也是无解的难题,对后世人而言,受过良好的初中教育已经足够了解全国的山川地利风土人情了,而对信息传送封密缓慢的明清之交时来说,普通的百姓对隔县的情形可能就是一无所知,而就算是大国的君主,对自己疆域之外的事情亦没有办法深入了解,这样的事,就象是皇太极不能尽然了解明朝,而大明的天子也不会真的了解越南和倭国,更无法知道万里之外的泰西已经开始崛起的过程一样的道理。
洪承畴,无疑就是最佳选择了。
在这个夷人雄主想着要得到洪承畴,使自己了解关内局势的同时,在与他隔海相望的山东,在胶莱半岛上,丁宏广在离开登莱之前,预备潜往辽东之时,张守仁也是亲自召见了他。
军情处的人见面不需经过公务局的登记和允许,而是通过特殊渠道,直接不记档的见面。
至于会面的情形经过,谈话纪要,当然是由军情处和秘书局建密档,密级视情形而定,如果是最高密级,没有张守仁的同意,可能永远都无法开禁。
“洪某人领兵不能自专,他性子太软!”
灯光之下,张守仁直接便直入主题,对着丁宏广道:“他若是孙传庭那样的性子,锦州之战肯定不会打成惨败的局面,孙某人是宁愿自己被关起来也不会屈从,他皇帝都不一定买帐,更加不会听陈新甲的,但洪某人不同,他太精于为官之道,不仅不会顶撞皇帝,他也会屈从于陈新甲的压力。阵前主帅,事事被人掣肘,自己没有主张,这仗不打已经败了。败有几种败法,松山一役肯定是惨败,叫你去,无非是看和记,但看和记只是次要的任务,最要紧的,是杀洪承畴!”
“杀洪承畴?”
“是的。”张守仁目光灼灼,眼神中已经一片冰冷。身为一方之主,他已经习惯了这样做主,这样下令,看着丁宏广,他道:“此人通晓我大明内地情形,而且是居高临下,他的性子,不会自杀,这又是他不如卢象升和孙传庭的地方,这两位老哥,不会打成烂仗惨败,也不会活着落到东虏之手,洪某人是不会自杀的,他下不了这么狠心对自己。你去,就要带几个最好的人手,一有机会,就杀掉他。”
“是,属下领命。”
“必要时,牺牲你们全部也可以。”
张守仁神色郑重,缓缓道:“我很少给人下这样的命令,不过这个洪某人如果落于皇太极之手,十分危险,宏广,你明白了吗?”
“明白了。”到这时,丁宏广才彻底明白这一次任务的重要程度。他感觉浑身血液都沸腾了起来,在这样的时候,他没有紧张,有的只是兴奋,当然,兴奋之中也有一点害怕……不过这不重要,他只是昂首挺胸,大声将这个任务接了下来。
对张守仁来说,他现在的实力已经足够和满清单挑了,但整个天下这一局棋太大了,任何变数都可能会毁了他此前的全部努力。
山东毕竟只是一省之地,加上淮扬力量仍然有限。况且,在淮扬他也放不开手脚如山东这般经营,所以获得的支持最多是盐业收入和招收兵员的便利上,更多的就难了。
要和东虏展开决战,他要做的事前准备工作实在太多了!
洪承畴此人,可以说是明末最无耻的汉奸,是汉奸之首!
没有他,虽有三顺王,吴三桂,满清也得不到天下。
入关的决心,时机,动员的程度,可以说都是他帮满清贵族定下来的,怎么和农民军打交道,农民军的虚实,亦是他提供出来。
后来因为剃发令下,整个江南反叛,关键时刻,又是将他放到江南为五省总督,他也果然不负主子厚望,短短时间,就把江南稳定下来,满清能在风起云涌的反抗大潮中撑下来,没有崩盘,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洪承畴稳住了江南大局,源源不断的向湖广和闽浙战场,后来的云贵战场提供着粮食布匹和银两。
要知道当时小冰河时期还没过去,北方仍然是连年的灾荒,加上清军入关杀戮太狠,北方根本无力供养军队。清廷就算有了江南,最穷的顺治六年,户部存银不足五万,百官俸禄都欠了很久没发,一切都供给前线去了,就算这样,也是差点撑不下来。
仅从这一点来说,洪承畴就够千刀万剐!
第七百七十二章 百万
张守仁当然不害怕谁,但如果能有机会使自己未来面对的局面更轻松一些,他当然还是很乐意做一点事情的。
而且他对清的通盘战略已经成型,有一些计划如果有洪承畴在的话,恐怕满清贵族是不会上当的,既然如此,杀掉洪承畴,便是重中之重的辽东情报网的第一要事,比任何事情都要重要的多!
“事情就是这样,找到机会就必须动手,如果在城破之后,清军派了人去找洪某,我们才几个人,拿什么和人家的千军万马斗?”
“组长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俺们听命便是。”
“此番出来,说是甲字级的任务,俺已经把后事都交代过了……俺有两个小子,死后每年俸禄金有一百八十多两,俺听说是和大学士的年俸一个样,俺有什么不知足的?有这笔钱,俺孩他娘能守着娃长大,不会早早改嫁,军烈属的身份,那可是千金不换。”
“嘿嘿,刘国藩这厮平时憨憨的不出声,心里还真明白。”
“俺也是一样,交代过了。老刘刚没说全,除了银子,一年最少有两千斤柴炭送上门,各种酒、肉、糖、布、鞋,按时按节的给,军烈属只有欺负人,绝不会被人欺负,俺大小子已经九岁,几年就成人了,俺给他说了,还跟着咱们大人干!”
“好,大家都说的很好。”看着众人,丁宏广一字一顿的道:“那就随时准备行动吧!”
丁宏广此次出来也是交代过后事,他家兄弟好几个,出息的就是他和宏亮两个,现在都是浮山的军官,不过宏亮成了亲,他还是条光棍。
父母肯定有人奉养,而且兄弟也很有出息,丁宏广只是和他的几个兄弟说起此次任务,在父母面前却是只字未提,只是临行之际,好好陪了父母几天。
此时他心中十分激荡,但脸上面容渐渐平静下来,都是吃这行饭的,早前在训练时大人早就说过,他们是军人,不要想着这俸禄是凭流汗就挣的到……得凭血!
任何一部,不论是车营炮营步兵营,哪怕是辎重营的工兵,也得预备在敌人的炮火下造桥修工事,挖城洞放炸药,都得玩命,这俸禄,这沉甸甸的银子……现在是换了金元银元铜币,这些钱,不是容易得来的!
“杀!”
连同丁宏广在内,躲在这个小树林里的五个军情处的成员都站起身来,形成一个圆圈,大家抱在一起,用低沉声嗓音叫了一声。
没有人听到,只有一群吃饱了人肉的乌鸦在林中休息,被低沉的而饱含杀气的声音吓的又重新飞了起来。
……
“闯王,嘿,自成,自成!官兵前哨来了,快到朱仙镇了!”
在开封城中原本的巡抚衙门之中,风风火火的刘宗敏穿着一身厚重的冷锻瘊子甲,浑身的甲叶哗哗直响,他瘦骨棱棱的脸上没有半点惊慌和紧张的神色,有的只是掩不住的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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