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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阴雄-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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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世矩叹了口气:“不义之财,终将随风逝去,行满,我是你的朋友,才会跟你说这些,要知道大兴内外,看你这生意眼红的人也不在少数,高仆射虽然从来不评论你的这个极乐山庄,但是曾经跟柳述他们说过,要这些年青的官员们离你的那个地方远点,可见他也不喜欢你这地方。”

    王华强叹了口气:“如果不是为了赚钱,我也不喜欢。这种声色犬马的酒色场所,能带来钱的同时,却也会败坏我的名声,这个道理我明白,等我卖肥皂赚够了钱后,就去经营些别的生意,但现在我的生意也只是刚刚起步,一时半会儿还离不开极乐山庄的钱,这点也请弘大能理解一二。”

    裴世矩微微一笑:“以后你要想结识什么官场上的朋友,大家一起去你的射猎跑马场倒是不错,我看这样好了,十天之后,我叫上几个玩得好的朋友,到你的跑马场去玩玩,到时候大家装作偶遇,这样也不会暴露我们之间的关系。”

    王华强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那一切听弘大的安排,我这就去准备。”(未完待续。。)

    ps:  下一更,17点

第二百七十八章 宝马黑云(三更)

    从裴世矩的府上出来后,王华强第一时间出了城,他要先回极乐山庄一趟,然后去看看跑马场和射猎场,这两个地方虽然来钱的速度不如极乐山庄,但是大兴城里的关陇军功贵族子弟,却多是喜欢来此驰马射猎,在这里结识到一些以后可能对自己有用的人,要比在极乐山庄的机会更高一些。

    王华强回到了山庄,带上麦铁杖和张金称,换了三匹好马,驰向了城东的方向,当年岭南之战结束后,麦铁杖和王华强一样,领了个五品的仪同将军官职回家闲居,无所事事,王华强干脆就把他全家接到了大兴一起居住,也找了教书先生教麦铁杖读书写字。

    麦铁杖虽然看着五大三粗,但人其实极为聪明,上次因为没文化给打发回家后,更是有了读书习字,学习文化的动力,几年下来,也算粗通文墨,四书五经都读过了一遍,虽不能说才华出众,能吟诗作赋,但至少写个公文,辞能达意,是不成问题了。

    还有那个当年在保安山庄当施工队长的张金称,王华强当年也吩咐过弟弟王华伟打听过他的来路,确实是在河北清河县的一处庄户人家,父母和三个弟弟都在家务农。

    王华强看这人有一股狠劲,又武艺了得,便提拔他当了极乐山庄的管事,平时专门负责教训那些上门惹事的泼皮混混,开庄之初曾有过十几拨大兴城的地痞流氓上来惹过事,都被张金称带人打得屁滚尿流,此后就没人再敢来惹事生非。

    有了麦铁杖和张金称这两大打手。王华强在大兴城内出巡时一般都带着这两人。以防万一。刚才去裴世矩那里时,由于隐身车内,因此只让张金称在前面驾车,而现在去城东的跑马射猎场,他特意又带上了麦铁杖,没准结识了某个大将,也能为麦铁杖谋个不错的前程。

    在城内行走时,王华强听到两边的道路和小店铺里不停地有人在议论纷纷。

    “老兄。看到刚才过去的那匹黑马了吗?当真是神骏得紧啊!”

    “可不是吗,兄弟我来往西域商路多年,汗血马也见过,但也没这马好啊,看看那个头,那骨架,那肌肉,万中挑一都不能形容啊。”

    “嘿嘿,我前年看到皇上出巡的时候,骑的那匹汗血马朱龙。马背比我的个头还高,一跃出去有两三丈。皇上骑在上面,可当真是威风凛凛啊,以前我以为天下没有比朱龙更好的马了,没想到今天又见到了一匹。”

    “你们不知道了吧,我听说那马名叫黑云,是西突厥送来的贡品,标准的汗血宝马,而且未经驯服,太烈,连御马监的那些飞龙使们都没办法骑,去年越国公杨素帮皇上修了仁寿宫,皇上过去住了几个月,龙颜大悦,就把这匹黑云赠给了越国公作赏赐呢。”

    “噢,原来是这样,哎,可为什么刚才骑在马上的不是越国公呢?他可是征战一生的大将,名马配英雄,驾驭黑云可没什么问题吧。”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黑云野性未驯,越国公年轻的时候要驾驭它应该没问题,可他现在毕竟已经年过五旬啦,经不起这种折腾和颠跛,听说黑云送到越国公府后,越国公骑过两次后,还是无法驯服,差点伤到了自己。”

    “啊呀,这马这么难骑呀,那难道越国公把马送还给皇上了?”

    “你这人说话也不先仔细想想的,皇上御赐之物,哪个做臣子的敢退!越国公自己不能骑这马,就把它圈养在自己府中,听说前一阵子,越国公世子杨玄感,骑了这黑云,结果跑到街上来了,那黑云野性未驯,一路狂奔,还把杨世子给摔了下来呢。”

    “可不是么,我那天就亲眼看到了,就在鸿福酒楼那里,哎哟,你们是没看到啊,那黑云一路撞翻了十几个路边的小摊子,我当时就在刘记胡饼店里吃馎饦(一种北方的面食,类似泡馍),在靠门的位置,只看眼一花,一阵风似的就卷过去了,蹄子扬起的土弄得我一碗都是,奶奶的,早饭就这么没的吃了。”

    “等我出去一看,才发现一匹黑马远远地向顺天大道那边奔了过去,路边的摊子给冲得七零八落的,而鸿福酒楼前面一点的十字路口,却摔下来一个人,已经围了一圈人过去啦,当时我挤不到前面看不清楚,后来看到来了十几个越国公府上的家丁,用担架把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穿着丝绸华服的孩子给抬了出来,听说那人就是越国公世子杨玄感。”

    几个看客吃惊地张大了嘴,而马上的王华强也听得心中一动,下了马,走到了这个小饭馆里,只见四五个平民装束,穿着布衣的人,在一边喝着羊肉汤,一边啃着胡饼,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瘦小黄脸汉子,正口沫横飞地说着呢。

    王华强和麦铁杖,张金称二人坐在了隔壁的一张桌子上,也叫了三碗羊肉馎饦,压低了声音问道:“他们说的事情,你们知道吗?”

    麦铁杖摇了摇头,张金称却笑了笑:“听说过一些,那黑云确实神骏,当天我正好进城办事,看到黑云奔过,奶奶的,这么好的马要是能骑上一次,给摔下来也值了。”

    隔壁的那个黄脸汉子继续说道:“我听说后来杨世子给抬回去十几天才恢复了过来,越国公夫人气得差点要去杀了那黑云,还好给家人拦住了。你们刚才说有人骑黑云经过,不会是眼花了吧。”

    一个蓝衣大个子说道:“不会不会,千真万确,我看到一个十五六岁,浓眉大眼,肌肉发达得能把身上衣服撑暴的小子,就骑在黑云上面,连马鞍和辔头都没有,就这么抱着黑云的脖子,一路就向东城外出去啦。”

    另一个二十出头,一身短打扮,长工模样的人也附和道:“就是,而且我看到越国公带了四五个人,也骑马跟过去了。那个骑黑云的不会就是前一阵给摔下来的杨世子吧。听黄兄说摔得那么重,才隔了十几天,就能重新驯马了?”

    黄脸汉子哈哈一笑:“这可是说不准的事,杨世子在这大兴城里号称小霸王,几年前刘居士完蛋后,就成了大兴城里的头号官二代,成天领着一帮兄弟们在城里横行霸道的,威风得紧呢。

    加上他一直跟高仆射家的三公子高表仁较着劲,我估摸着上次高表仁迎娶太子殿下的大宁公主时,皇上把朱龙生的一匹混血小汗血给高公子当了嫁妆,高公子成天骑着那小汗血,让杨世子看着眼热,所以才想驯服黑云,给那高公子一点颜色看看呢。”

    王华强听到这里时,心中一动,低声对张金称问道:“金称,这个月杨世子来射箭场和跑马场的次数多吗?”

    张金称摇了摇头:“好象自从去年底高表仁正式迎娶了大宁郡主后,他就没再来过射箭场了,估计就是象他们说的那样,心里憋着气吧。”

    王华强从怀里掏出两个钱,往桌上一拍:“我们走。”他的声音转低:“越国公出了东门外,我们跟上去,也许会有意外的收获。”

    麦铁杖放下面前的大海碗,遗憾地叹了口气:“才刚吃了一小半呢。”

    王华强这会儿已经出门跨上了马,笑道:“吃太多了骑马当心颠出来,那个什么黑云,我真的想亲眼见识一下。”(未完待续。。)

    ps:  下一更,19点。

第二百七十九章 骑牛读史一少年(四更)

    王华强一行三人出了东门,沿着城外的黄土大道直走,这个年代的城与城之间的官道,往往是由黄土夯筑而成,路基高于两侧的田地,而在道路与农田的分界处,往往还挖有沟渠,既可以作为灌溉使用,也可以免除道路上的行人或者牛马踏坏了农田的青苗。

    今天的天气很好,黄土路的路面平整,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蹄印和车轮印,来来回回的行人与商贩们驾着车,骑着马,穿梭其间,王华强和麦铁杖,张金称三人一路走一路问,不少人都说在小半个时辰前看到几个穿华服,骑好马的人沿着道路下去了,王华强也顺着这条路一直跟了过去。

    行了七八里路后,王华强双眼一亮,发现前方半里左右的路边上,有几骑围着一个骑着牛的少年,四五骑都是高大剽悍的壮士,一看就知道是高官的护卫,而正在前面和骑牛少年交谈的,赫然正是越国公杨素,今天他换了一身紫色的便服,戴着逍遥巾,但仍然难掩周身强大的气场。

    杨素的身边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身蓝色劲装,浓眉大眼,眉宇中透出一股逼人的英气,双目中神华内蕴,骑着的一匹黑色高头大马更是神骏异常,比起边上杨素骑的那匹骏马还要高上半尺,蹄大如碗,毛发如同梳过的绸缎一样,周身隐隐透出粉红色的汗液,看来就是那匹传说中的黑云宝马,黑云没有配鞍鞯,而只靠着双腿夹着黑云。抓着黑云鬃毛的这位少年。正是越国公世子杨玄感。

    王华强在射箭跑马场见过杨玄感两次。对其印象尤深,此子年方十五,却是力大无穷,寻常的壮汉十几个一起上,都不是他的对手,小小年纪,就可拉开两石五的强弓,双臂有五六百斤的力气。这都多亏了杨素将门世家,从小就对子侄磨练筯骨,而作为嫡长子的杨玄感更是三岁习武,自幼就外泡药酒,内服丹药,修习杨家祖传的武艺,弓马娴熟,又熟读史书,可谓大兴城中年轻一辈的佼佼者。

    只是杨玄感也继承了杨素那与生俱来的傲气,对于非世家出生的人不屑一顾。王华强在射箭跑马场曾主动向其示好,想与其一较射术。却被其冷冷地当面拒绝,从此便觉得此人只是个有勇无谋的莽夫,达不到乃父的成就,便对其没有进一步的深交。

    只是这会儿,王华强亲眼看到杨玄感驯服了这匹传说中的黑云宝马,心中一惊,看来自己还是低估了这小子,以后即使他没有杨素的文韬,但至少在武勇之上不会逊色于任何人,即使不考虑到杨素的因素,自己今后还得想办法与此人结交才是。

    王华强的目光转向了那个骑牛的少年,虽然隔了几百步,但远远的能看到这个少年是个黑瘦的书生,看样子只有十四五岁,眼睛很亮,站着与杨素拱手问答,神态从容不迫,别有一番气度,王华强甚至想起自己第一次见杨素时都有些紧张得浑身冒汗,好象还不如这个少年的从容镇定呢。

    杨素与那少年谈了一会儿话后,那少年恭敬地向着杨素一个长揖及腰,而杨素则满意地点了点头,带着杨玄感和其他几个护卫,从路边的小道转向了林子里,那杨玄感看起来有不少话想说,刚才在杨素与少年交谈时就几次欲言又止,王华强料想这父子二人会有一番交谈,自己这时候跟过去只会招致反感,倒是那个骑牛少年,看起来象是个俊杰,连杨素对此子都是礼敬有加,这更激起了王华强的好奇心,想过去一探究竟。

    这些年来,王华强常年在各地经营生意,在大兴的时间一年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两个月,对已经在朝堂为官的达官贵人们还算了解,多数能混个脸熟,但对这些官二代富二代们就知之甚少了,他低声对一边的张金称问道:“金称,你可认识这个骑牛的少年吗?”

    张金称手搭凉蓬,远远地看去,还是摇了摇头:“东家,这少年我不认识,但看起来象是个官家子弟,穿着丝绸衣服,牛背上放着不少书,透着一份古怪。按说穿丝绸的人出行不是骑马就是坐车,至少也要跟着几个护卫的。”

    王华强皱了皱眉头:“金称,你在骑马射箭场没有看到过此人吗?”

    张金称笑了笑:“没有印象,来骑马射箭场的多是些将官的子弟,个个五大三粗的,能纵马驰射,就象那个杨玄感,如果是此人,这么文静瘦弱的,我一眼也能认出来。”

    王华强点了点头:“那我们去会会此人。”说完一夹马腹,直追了过去,张金称和麦铁杖对视一眼,紧紧跟上。

    黑瘦少年已经坐回了牛背,牛角上挂着两个布囊,少年的手里拿着一卷书,边看边点头,这个年代的印刷术还没有发明,而普通的纸张极贵,线装书也没有大规模普及,藏书多是以卷轴裹着帛书的形式,更有些古书还是用的秦汉时的竹简,而这位少年现在看的,就是一册竹简,竹简背面的封面上,却是刻着两个字:汉书。

    王华强骑到了少年的身边,那少年不经意地抬起头看了王华强一眼,又低下头继续看起那书,王华强心中有些不高兴,但又换上了一副笑脸,拱手道:“这位小哥,不知道如何称呼?”

    那少年眼皮都不抬一下,轻声道:“这位兄台,请问我们认识吗?”

    王华强笑道:“如果我们认识的话,我还用得着请教小哥的高姓大名吗?”

    少年这回总算抬起了头,对着王华强咧嘴一笑,一口白牙格外地显眼:“萍水相逢,即是有缘,本应互通姓名,不过兄台这次并非为了在下而来,这就不算是萍水相逢了,所以这次恕难见告在下的姓名,如果有缘的话,咱们以后还会再见的。”

    王华强一下子来了兴趣,“哦”了一声:“小哥又如何能知道在下是为了谁而来的呢?”

    少年看了一眼杨素离开的方向,收起了笑容:“阁下三位都是轻装骑马而来,显然并非出远门的商贩或者是行人,如果在下猜得不错的话,阁下应该是冲着越国公来的,只是这会儿你应该去追越国公,又为何要跟在下在这里浪费时间呢?”

    王华强哈哈一笑:“小哥果然眼力超人,不错,我们三人确实是本来是想来拜见越国公的,只是看小哥刚才跟越国公答对自如,让在下心生敬意,反正跟越国公也没有什么要事,所以在下现在想结识一下小哥,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吧。”

    少年轻轻地“哦”了一声,上下打量了王华强两眼,笑道:“如果在下所料非差的话,阁下应该是近几年在大兴声名鹊起的新贵,仪同将军王华强吧。”

    王华强的脸色微微一变,他开极乐山庄和跑马射猎场,一直是在幕后经营,很少走到前台,那个仪同将军更是一个战后就回家闲居的散职,可这个少年却能一语道破他的身份,实在让他吃惊不小。

    王华强定了定神,笑道:“小哥好眼力,在下正是王华强,不知小哥如何称呼?王某不过是无名小卒,小哥又是如何能知道我这个人呢?”

    黑瘦少年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神色,他跳下了牛背,冲着王华强郑重其事地一拱手,和刚才对杨素一样长揖及腰,王华强连忙跳下马来回礼,耳边却听到少年说道:“在下蒲山郡公李密,请多指教。”(未完待续。。)

    ps:  下一更,明早八点。

第二百八十章 赵郡李氏(一更)

    王华强听到李密的自报家门后,脸色一变,倒吸一口冷气:“你当真就是蒲山郡公李宽的公子李密?”

    李密淡淡地说道:“正是在下。”

    李密的家族又名赵郡李氏,乃是北方五姓七望之一的超级世家,和唐国公李渊的陇西李氏并列为北中国的顶级家族。

    赵郡李氏和陇西李氏的最早可考祖先可以上溯到战国时的李昙,李昙是赵国人,最早被封为赵国的柏仁乡候,后来又到秦国当了御史大夫,死后归葬了柏仁县,也算是落叶归根。

    李昙有四个儿子,其中李崇迁居到了陇西一带,就成了陇西李氏的始祖,后世的名人有秦国大将李信,汉时飞将军李广等,是北方著名的军事世家,传到现在的嫡系子孙乃是现任唐国公的李渊。

    而李昙的另一个儿子李矶,则迁回了父亲的故国赵国,居赵郡,就成了赵郡李氏的始祖,他的三个儿子里最有名的一个是号称战国四大将之一的赵国大将李牧,李牧的曾孙李左车是汉初名将韩信的智囊军师,此后赵郡李氏代代有人出来做官,经历两汉魏晋,成了北方顶级的大家族,而嫡流长房,则一直留在赵郡。

    历史的大潮浩浩荡荡,几百年过去了,中原经历了五胡乱华后,进入了南北朝时期,鲜卑拓跋氏入主中原地区,建立了北魏,而此时的赵郡李世已经传到了李左车的十七世孙李楷,他的五个儿子全都身居州太守以上的高官,分茅列土。又分出了东。西。南三个祖房,自此开枝散叶,让赵郡李氏进一步在北中国扩散。

    南北朝的二百多年以来,北朝一直承接着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度,文官往往是由州郡里的汉人豪族举荐产生,由于赵郡李氏家大业大,子孙遍及河北地区,因此族人大量担任州郡一级的官员。入北周北齐两朝的朝堂中为官的也不在少数。

    李密的曾祖父,就是当年西魏建国时就追随了宇文泰入关中的大将李弼,因此大功,被封为西魏开国时的八大柱国之一,而这八柱国家族也正是关陇军事集团的核心,陇西李氏和赵郡李氏同时既身为柱国家族,又是五姓七望之一,横跨胡将和汉人世家两大派系之间,实在是当下第一等的超级世家。

    只是李弼的孙子,也就是李密的父亲。蒲山郡公李宽,却只有李密这么一个独子。人丁显得单薄了一些,当年王华强随杨素平定江南叛乱时,杨素后来进军闽越后,皇甫绩上书将来护儿留在了闽地当泉州总管,而身为上柱国的李宽也作为第二批援军的主帅率军协助,与来护儿共同平定了闽地的残余叛军。

    由于李宽年事已高,在闽地有些水土不服,染上了疾疫,回大兴后不久便撒手西去,只留下了年幼的李密袭爵,本来开国的国公传一代后如果子孙无大功,则降为郡公,再传一代继续无大功则降为县公,而李宽为国而死,也荫及子孙,蒲山郡公的职务没有削,继续传到了李密的身上。

    王华强在心中飞快地回顾了一下赵郡李氏和蒲山郡公家族的悠久历史与光荣传统,也仔细看了李密两眼,与他印象中那种将门虎子实在差距甚远,在他的脑海里,只有象杨玄感那样壮得象小老虎一样的,才配得上柱国家族嫡子的优秀传统,而不是面前的这个文弱书生。

    李密看着王华强的表情,也猜到了大半,平静地说道:“王仪同可是看在下文弱,有些不太相信在下刚才所言?”

    王华强笑着摆了摆手:“哪里哪里,越国公与李郡公这样驻足攀谈许久,显然就已经验证了您的身份啦,实不相瞒,在下久闻李柱国的虎名,也曾在朝堂上见过李柱国,实在是威风八面,威武雄壮,而李郡公看着象位才高八斗的世家公子,与在下心目中的少年英雄有些不符,故而一时失礼,还请见谅。”

    李密微微一笑:“在下年幼时曾生过一场重病,所以幼年时缺乏锻炼,没象越国公世子那样自幼便弓马娴熟,所以现在也是这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模样,实在是惭愧得紧。”

    王华强看了一眼李密骑的那头牛,只见牛角上的布囊里,放满了卷轴和竹简书,从李密手中的这卷看来,显然都是些史书,他的嘴角微微勾了勾,笑道:“蒲山郡公,请问你这是要往何处去?这一路走还要一路读书吗?”

    李密的眼中光芒转瞬即没:“在下这就准备前往国子监助教,当世大儒包恺处,向包先生求学问道,在下自幼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读书看史,今天去见包先生,怕自己学问粗浅,到时候让先生见笑,所以抓紧这点时间再看看书。”

    王华强“哦”了一声:“这么说李郡公还是和越国公偶遇的,对吗?”

    李密点了点头:“正是,本来是杨世子来城外跑马,可能越国公怕杨世子新驯那匹黑马,会有什么闪失,所以急匆匆地带着几个护卫就赶过来了。”

    王华强一下子对李密的话产生了兴趣:“李郡公又是如何得知杨世子是新驯那黑马的呢?”

    李密哈哈一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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