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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锦世家-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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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不高兴了?回头我给你买把樱草色的纸伞。”沪森说道。
“哪有不高兴,不过一把纸伞而已。”凌菲努力盈盈一笑,露出深陷的两只酒窝。她心里是不开心的,在沂家,只有沂铭对她好,现在他的心思被念薇霸占了去。
沪森忍不住多看了凌菲几眼,她娇嗔的模样很迷人。像这场金桂雨,凌菲下在了他已蒙灰的情感深处。六岁时被人从福利院领回家,出院时院长夸他好福气,领养他的是江南赫赫有名的周氏家族。他的养父养母没有孩子,待他如亲生儿子般将他抚养成人,送他出国留学,给了他六岁之前想都不敢想的荣华富贵。
如果不出意外,周氏企业终归会到沪森的名下,三十年来,他小心翼翼的长成周父期望的样子,八面玲珑、思维敏捷、人脉甚广。在沪森的记忆里,周父只打过他一次,在他十七岁那年,因为他给隔壁班的女生写了一封情诗。女生的父母找到家里来,从而东窗事发。
那天也是秋日,细雨绵绵,他因为周父愤怒的甩下一句:“朽木不可雕也!”而主动在院子里跪了一天一夜,沪森太害怕失去所有的一切,发誓再不会因儿女情长而贸然断送他的前程。
直至今日,沪森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上门说媒的踏破了门槛,无非是这家的小姐,那家的千金,让沪森避之不及,总得找各种理由推脱。好在周父不催促沪森的婚姻大事,他只在意沪森在事业上的发展,其它的倒也不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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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不知身是客(4)
沪森从回忆里醒过神,把手别在身后,不时扭头看看凌菲,不再讲话,两人默默的走着。凌菲是大家闺秀,和自家门当户对,自己看到她第一眼又是那么喜欢,如果两人能在一起,应该是不会有阻隔的。
他把可能的障碍都想了一遍,除了地域差异,两家的经济实力和背景没有悬殊,强强联合,是自古以来大户人家都喜欢的联姻方式。沪森习惯性想的很远,周父曾对他说过,不给自己留后路的男人,干不成大事。
“沪森哥,我想去买件旗袍,你陪我去吧。”凌菲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沪森不知如何回答。
凌菲指了指路旁的旗袍店,沪森恍然大悟,对身后说说笑笑的两人讲道:“沂铭、念薇,凌菲想去店里买件旗袍,你们去吗?”
沂铭抬头看了一眼店面,对凌菲说道:“菲菲,这不上档次的街边小店不去也罢,回头让念薇带你去做一件。”
念薇也脆生生的应道:“是啊,菲菲,明天我陪你去县里的裁缝店做一件,那一条街上都是绣娘,旗袍式样新颖不说,绣出的花鸟都活灵活现。”
念薇的声音甜的像桂花蜜,除了沂铭,还没有谁叫过凌菲“菲菲”。
凌菲扯出一丝笑容,说:“没事,你们自行逛了去,我和沪森哥去店里随便看看,有沪森哥在,哥哥你放心。”
沂铭沉醉在和念薇探讨江南历史的心境中,心想这样分两路倒也不错,菲菲有这个兴致,就让这丫头好好疯一疯。他柔和的对念薇说:“那我们走吧。”念薇低眉浅笑,她也希望能与沂铭单独相处。
逛旗袍店不过是凌菲的借口,所谓眼不见心不烦,她拨弄着衣架上的旗袍,挑选了一件白底荷花图案的长款,袖口镶着藕色的花边。这种面料的成衣,大都是富人家的丫鬟买来穿。进试衣间换好出来,凌菲在沪森面前转了几个圈,裁剪得当的旗袍贴着她圆润的身体,妩媚诱人。凌菲调皮的问沪森:“好看吗?”
沪森笑着点头,说:“好看。”他想如果凌菲能卸掉脸上的浓妆,那就是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美人胚子,可即便她戴着风尘的面具,沪森也相信自己透过现象,看到了本质。
“那我们就买了吧。”凌菲欢快的说,“店家,麻烦把我的裙子包一下,我就穿着旗袍了。”
沪森付了钱,出店门时凌菲说:“还得买件罩衫,胳膊冷冰冰的。”
又折回去买了件罩衫,罩衫的质量更差强人意了,凌菲随便拿了一件,穿好后从包里掏出红色的口红,对着镜子描了又描。
“我觉得你不涂口红时也很好看。”沪森说道。
“是不是像周念薇那样,才称的上美人呢?”凌菲擦拭着溢出嘴角的口红,斜眼问沪森。
“不是,你很也美。”沪森的脸红了。
中午,两人在一家老字号饭店吃饭,本想叫沂铭和念薇一起来,可念薇说沂铭想去吃鸡汤馄饨,只好作罢。沪森给凌菲点了鸡头米排骨汤、桂花糖藕、松鼠桂鱼,还有一些时令蔬菜。
凌菲尝了一口桂花糖藕,说:“太甜了,满嘴糖精的味道。”
沪森又让她尝了尝松鼠桂鱼,凌菲在嘴里细嚼着,说道:“好吃是好吃,可像是在吃番茄酱,丝毫吃不出鱼的鲜味。”
沪森很沮丧,南北的饮食文化差距之大。他只好再让凌菲喝点汤。没想到凌菲说:“汤着实不错。”
沪森喜上眉梢,给凌菲盛了一碗,说道:“那多喝点汤,鸡头米滋养去湿,这个时节吃最好了。听你哥哥说,你昨夜都没睡好,睡不好得靠食来补,别亏待了自己。晚上我让王妈把你的枕头换了,今年夏天家里晒了一些野菊花,我早上吩咐王妈做一双枕头出来,野菊花安神,能让你和你哥哥睡的好一些。”
“你们家还自己做枕头?”凌菲好奇的问道。
“王妈小时候便跟着我爷爷奶奶,不喜欢市面上花里胡哨的西洋保健枕,还是喜欢自己动手做一些,她做了自己用,也送给我和我父母用,我们都很喜欢,梦里都是大自然的清香味。”
凌菲听的入神,喝了一口汤,说道:“这汤虽然好喝,但不及早上我喝的那碗,那碗一定是王妈做的,对不对?”
“你真聪明,王妈的手艺是从御厨那里学来的,她这时肯定在厨房里忙活了,晚上你就有口福了。”
“江南这么好,有的吃有的玩,我都不想回去了。”凌菲开起了玩笑。
“你男朋友不着急么?”
“我没有男朋友。”说完凌菲的脸就红了。
沪森摸了摸头发,开心的露出笑容。
“那就别回去了,住我家吧。”
顿时两人都觉得话语暧昧,沪森不语,把一盘菱角百合端到面前,细心的挑里面的葱叶。
“你怎么不吃?”良久,凌菲抬头问道。
“我不饿,你先吃,我早上看你把汤里的葱叶都挑了出来,知道你不爱吃葱,我帮你挑了。”
“谢谢。”凌菲看着沪森仔细的样子,想到了沂铭,这个世上待她最好的男人,现在在和周念薇干什么呢。念起此,凌菲一下子没了食欲。
“凌菲,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想问什么直说吧。”
“你,你为什么要和你哥哥住在同一个房间?”
凌菲低头思索着答案,每个人都有不愿被别人提及的伤痛。
凌菲曾以为,她从小称作妈妈的贤瑛是她的亲生母亲,应该说,她从来没有怀疑过,贤瑛曾像所有母亲会对女儿那样,爱她爱的很无私。
直到凌菲上中学时的一天,娱乐小报上登出一篇文章,指出凌菲是她父亲的私生女。凌菲跑回家问贤瑛,贤瑛承认沂铭是她唯一的孩子,她回答的很直率,凌菲在她的脸上看到慈爱背后的快感,她像是很期待这一天的到来,掩饰不住一个女人阴谋得逞的得意。
而她的父亲沂成若,看到她蹲在草坪上哭泣,没有过来抱抱她,像凌菲渴望的那样,而是依旧冷冰冰的离她而去。对于自己的生母是谁,凌菲一无所知,她只从贤瑛的只言片语中得知自己出生在江南,名字是生母起的。
那时起,她从受人追捧的千金小姐变成了让人唾弃的私生女,只有沂铭从一而终的对她。他和她同父异母,却仍视她为胞妹。
之后,晚上她睡在床上,他睡在边上的大沙发上,她醒来时,他抱着她;她哭时,他安慰她。习惯慢慢成自然,即便已近而立之年,只要沂铭在家,他也会等凌菲入睡后才回房间,出门在外,更是不敢把凌菲一人丢在异乡的客房。要不是有沂铭,凌菲很难想象自己能康健的活到至今。
“小时候妈妈经常让我们睡在一个房间里,说是彼此有个伴,现在长大了,出门在外,哥哥不放心我,所以,很奇怪是不是。”凌菲轻轻用汤勺搅拌面前的汤水,淡淡的说道。沪森是刚认识的陌生人,她怎可随意倾吐苦水,即便两人今后熟识,他一个受人宠戴的大少爷,又如何懂她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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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不知身是客(5)
“不是,我随口问问。”沪森忙答道,想了想又问道“我听你哥哥说,你出生在江南?”
“噢,我母亲随父亲来江南走亲戚,没想到在这里就分娩了,纯属母亲意料之外的。”
凌菲蹩脚的借口,沪森没有怀疑,因为他正在反思自己的好奇心唐突了些。
下午两人回家时,周念薇和沂铭还没回来,沪森要去公司处理点事务,让凌菲一同去。凌菲不愿意,一个人又在房间里待的无聊,索性下楼,坐在院子里看王妈做桂花酱。
王妈是周家的老佣人,年纪虽大,却利落精干,第一眼看上去就是个爱干净的老辈,青花布围裙不离身,围裙里放着一块牡丹白的麻质毛巾,时不时的拿出来擦擦手。
翠黄的小花摘下来,一枝枝洗净,铺在石板上晾干,之后在玻璃罐里一层桂花一层蜂蜜一层桂花的叠好,腌制个把月,桂花酱就做好了。想吃的时候,打开罐子舀上一勺,香糯淳美,口齿留香。
“王妈,桂花酱的做法还挺简单的呢。”凌菲帮王妈把放好蜂蜜桂花的罐子封口,不由的感叹道。
“是啊,其实很多东西做起来都挺简单的,只是人们想的太复杂了。”
“不过看上去简单,能想到的人却不多。我在北方的时候,从没见过有人做桂花酱。听沪森哥说,你还会做枕头呢。”
“你不提我倒忘了,多亏沂小姐你提醒,不然沪森少爷又要怪我没心了,做好的枕头还在我房间呢,我现在拿去。”王妈迈着小脚,急忙朝里屋走过,拿出来一双枕头,“沂小姐,你看看喜不喜欢?”
枕套是水蓝色的丝绸面,上面绣着颜色稍深的绣球,野菊花已被碾碎磨平,摸上去婴儿皮肤般柔软。
“王妈,我很喜欢,做的真好,我还从没有收过这么好的礼物。”凌菲一遍遍抚摸上面的绣球花,这样温暖的手工制品让她想到了她内心渴望的家,有人味和温度,母亲以前也会做这样的枕头和桂花酱么,她不禁有些哽咽。
“王妈,绣球花也有蓝色的吗?”
“有啊,有很多颜色,蓝色、粉色、紫色、大红色,还有白色、绿色,春天的时候,公园里、路边上,我们宅子后面也有,成片成片的,一大簇一大簇,特别美。”王妈一口气说完,可见她也是一位爱花之人。
“这么漂亮?”凌菲想象着,不好意思的说道:“我还真没见过,我只在昆明见过一次绣球花,是粉色的。长这么大,我少有机会接触花草,我家的院子里只有青草和大树,我母亲不喜欢鲜花的气味,她对鲜花过敏。”
“那就难怪了,看得出来你很喜欢花草,喜欢花草的都是好姑娘。”王妈喜欢凌菲,这位小姐自然,不娇作。
“王妈,你拿我说笑了。”凌菲怀抱枕头,不好意思的盯着脚尖。
“我哪敢说笑大小姐你,像你这么平易近人的千金,我倒是头一回见。”王妈指指隔壁的宅子,小声说道:“隔壁的刘小姐,有时来我家串门,从来不把我们老妈子放在眼里,更别提跟我们说话了。”
凌菲这才知道隔壁住着沪森的青梅竹马,可从昨晚至今也没见过沪森的父母,便问道:“伯父伯母不在家么,我和哥哥一直很想拜见一下他们二老呢。”
“老先生和太太每年到立秋,喜欢去海南住一段时间,江南的秋天太湿冷,太太关节炎严重,一是到外面躲一躲,再则他们也能过几天清闲的日子,公司里的事太多,老先生一回来便坐不住,不如在外面过的舒适。海南那边,宅子佣人都有。”
凌菲恍然大悟的点点头。
“你和沂少爷住的房间本来是沪森少爷住的,你们来了之后,沪森少爷便搬到老先生和太太的房里住,把这个宅子里最好的房间腾出来给你们。”
“沪森少爷真是好人呢。”
王妈注视着凌菲害羞的脸,笑眯眯的说道:“我们沪森少爷以前只知道忙公司里的事,可你们来了后,他什么都关心起来了,吃的用的都要操心。他今天早上跟我讲,昨日见你嚼甘草片,猜想你喉咙不适,特地嘱咐我在鸡头米汤里少放点盐。当时我想,这还是沪森少爷吗,以前我端给他一碗洗碗水,他都会看也不看的喝下去。”
说完,王妈哈哈的笑,不忘轻捏凌菲的胳膊,“别跟沪森少爷说洗碗水的事,不然他以为我真给他喝洗碗水了,回头来骂我。”
“不会,不会。”凌菲连连摆手,她已经羞的不行,心里却暖意阳阳。
“在说什么呢,这么开心。”
王妈一看是沪森走进了院子,忙说道:“大少爷,你回来啦,我跟沂小姐在说这绣的花呢,她说她没见过这蓝色的绣球花。”
沪森看着凌菲,从身后拿出一束花,花束用纯色的牛皮纸包扎,沪森问道:“喜欢吗?”
王妈知趣的笑笑走开了。
凌菲不知所措,她指着自己问:“给我的吗?”
“当然是给你的。”沪森的眼神里泛着晶亮的光。
凌菲的十指交织在一起,在胸前不安的扭动,迎着沪森炙热的目光,她欣喜接过那束洁白的花,问道:“这是什么花?”
“这……”沪森有些语塞,沂家的千金连普通的桔梗花也不认识,他感觉不可思议,这样的姑娘,应该每天都能收到鲜花才对。
也有可能她只收到过玫瑰吧,沪森把自己说通了,回答道:“这是桔梗花,代表友谊。”
“友谊?”一朵朵桃花飞上凌菲的脸,紊乱的情绪中竟夹杂着一丝惊喜,她装作平静的说道:“谢啦。”细听下,石榴树上有几只喜鹊在叽叽喳喳的叫,叫的人心烦意乱。
“枕头喜欢吗?”沪森指了指凌菲抱着的蓝色枕头。
“凑合。”凌菲说完转身上楼,她的心扑通扑通跳的厉害,需要一个人静静平复下心情。
半夜,凌菲昏昏入睡时,听到沂铭开门的声音,翻了个身,她沉入了梦乡,梦里的草地上,开满了缤纷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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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不知身是客(6)
第二天吃早饭时,凌菲发现念薇昨晚也住在这。她换了一件檀色洋裙,依旧是棉麻质地,外罩竹青色镂空长开衫,头戴和洋裙同色的宽边发箍,显得贞静甜美。换洗的衣服都带好了,应该是有备而来。凌菲瞥了瞥沂铭,他起床的时候她不知道,不过似乎晚睡没有影响到他的气色,他看上去一脸幸福。
四人默默吃完了早饭,沪森提议去茶楼里听评弹,其他三人想不到更好的去处,便表示赞同。
王妈在门口叫了两辆双人黄包车,仿佛已形成了默契,沪森和凌菲坐一辆,沂铭和周念薇坐一辆跟在后面。
“昨晚睡的好吗?”沪森问凌菲。
“嗯,很好。”
“那我就放心了,我总担心你睡不好。”
“意思是你昨晚没睡好?”凌菲故意挑衅沪森。
“我无所谓,有时候忙起来,一夜不睡也是常事。”沪森顿了顿,说道:“你看这位车夫,年纪约莫十几岁,像是位学生。”
凌菲往前探身仔细瞧了瞧,这位车夫与其他健硕强壮的中年人是不同,戴着一副近视眼镜,瘦弱的只剩皮包骨头,跑的也不快,像是营养不良。
“倒真像是学生,怎么学生也做上了这个行当了?”
“一场战争,百姓流离失所,虽然我们这个江南小镇躲避了战火的祸害,但是被抓去当壮丁的劳力不在少数,王妈的丈夫和孩子去城里置办货物时被流弹击中,再也没有回来。想必这位学生的父亲也落了难,小小年纪不得不撑起养家糊口的重任。”
凌菲背过身去抹了抹眼角的泪,她想到了在战争中去世的同学和朋友。
“能活下来的人都是受上天眷顾的,每想到此,人生中的磨难都算不上什么了。”
沪森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沂铭靠在座椅的后背上,心不在焉。今天在餐桌上,他见凌菲穿着堇色的中袖蕾丝裙,那是在凌菲的身上不常见的柔和色,她的妆容相较以前也素淡不少,餐桌上更是多了一个白瓷花瓶,里面插着几支娇滴滴的紫罗兰。他清楚,一天的时间里,两个人在一起可以发生很多事情,可他不愿意凌菲和沪森走到一起。
仅仅是因为不喜欢沪森吗,沂铭的心里有些微痛,明明有一种心爱之物将被别人夺走的挫败感。
“沂铭哥,你怎么了?”念薇见沂铭神色凝重,关切的问道。
“噢,没事,美丽的姑娘坐在身边,有些紧张。”
沂铭又扭头看了一眼念薇,她的身上飘过来阵阵香味,很好闻的气味,里面没有铅华世俗。念薇算是沂铭认识的第二个特别的女人,第一个是凌菲,外表风尘,内心淳朴善良。
而念薇,应该更特别,表里如一的单纯。她们都不像围绕在沂铭身边的其他女人,那些女人,外表和内心都盛着华丽和虚荣。
沂铭对这样一个纯净似白雪的姑娘产生了好感。但沂铭克制自己暂时要和周念薇保持距离,他也认为,男人要给自己留条后路。名望、声誉、社会舆论,远比和一个姑娘无所畏惧的浪漫更重要。况且,他舍不得去伤害她。
念薇假装看路两边的风景,脑海里却飞速转动着如何让身边这个男人快速爱上自己的办法。她和沪森不同,她的家境平平,不过是周氏家族的一个远方亲戚,说是沪森的堂妹,都得往祖上翻好几倍。
从小到大,跟在她的堂哥身后,念薇看多了有钱人,他们随心所欲,首饰、华服,频繁的酒会,只要他们想要,从不需要考虑金钱。周念薇明白,如果她不嫁个有钱人,她一辈子省吃俭用,也不可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物质总是**裸的霸占着人的**,念薇从十八岁时开始有意无意靠近沪森身边的有钱人,她费劲心思,五年过去了,却没有一个男人愿意和她认真交往。
逢场作戏和甘当情妇,都不是她想要的。念薇清楚自己的姿色和特别,她也知晓身边这个男人对自己有好感,但他为什么不愿进一步靠近呢。周念薇百思不得其解,她已经二十三岁了,女人最好的年华即将逝去,她没有再等待下去的资本。
从沂家到茶楼,坐黄包车需要三百元,下车时,沪森给了年轻的车夫一千元,凌菲调侃道:“大少爷就是有钱嘛。”
沪森却说:“我知道你也是想多给些钱的。”
茶楼很大,门面里人不多,老百姓的日子过的清苦,没有多余的闲钱来消磨情致,寥寥几个人,多是如他们般的富家子弟。沪森是当地的名人,茶楼的老板和宾客都主动上来和他打招呼,再顺便端详一番凌菲,眼神复杂。
被引进雅座,店小二端来四杯碧螺春,一碟枣泥麻饼,一碟蟹壳黄,一碟玫瑰瓜子。不一会儿,一个男子身着黑色长袍,外套藏青色对襟马褂,手持三弦,一个女子穿着墨绿色织锦缎旗袍,旗袍上绣着一枝白色的秋海棠,抱着琵琶,两人走上台去,伴着弦乐,咿咿呀呀唱起来。
吴侬软语委婉动听,如山野里泉水叮咚,无奈凌菲一句也没有听懂,只见男子偶尔只言片语,引得观众阵阵笑声,自己倒像在看热闹。
“他们唱的是什么?”凌菲问沪森。
“秋海棠,军阀时期的一个爱情故事,你听过么?”
原来是《秋海棠》,凌菲浅浅一笑,低语念道:“海棠开后燕子来时黄昏庭院,红粉墙头秋千影里临水人家。”
沪森也笑道:“你也听过,当是为秋海棠和罗湘琦落过泪吧。”
“像罗湘琦这样勇敢的新时代女性,遇上能冲破旧观念枷锁的秋海棠,本是才子佳人,可命运不济,两人没能成鸳鸯蝴蝶,双宿双飞,让人叹息。”
凌菲的这番话,沪森听了有些难受,他是断然没有秋海棠的坚持和魄力,去冲破世俗的束缚和羁绊。
“是个让人在悲伤的时候听着,会感慨的睡不着的故事。”沪森说道。
“我看观众时不时的在笑,还以为是部欢乐的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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