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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小子的大亨路-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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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华哥,你不用这样自责,你的信里面已经写得很清楚了,”谭思思打断了单思华的话,淡淡地说道:“我今天晚上就想知道,你到底有木有喜欢过我?”
谭思思的问题令单思华再度哑然,这个女孩子到底怎么了,费了这么大的周折,真的就是想听自己这个答案?自己已经在信里面明确表示了拒绝之意,为什么还要想知道这个答案?难道这个答案有那么重要吗?
“思思,对不起,希望你能够原谅我,我也没想到你会对我这样,开始我也只是想着能够进厂,其他的我真的没多想,如果我说出来,你不要怪我。”单思华想了想,折衷地回答道。
“小华哥,我不会怪你的。我知道你也有苦衷。如果说要怪,只能怪我自己太小不懂事。”谭思思苦笑着叹息道:“我从小在农村长大,没有见过什么世面。这是我第一次和哥哥一起出来打工,没想到就遇到了你。”
“后来在接触当中,我就觉得,如果有一天没看见你,我就会想见你。而且在上夜班的时候,会经常想起你。”谭思思接道:“为了这事,我还专门问了阿竹她们,她们说,我已经喜欢上你了。”
说到这里,谭思思顿了顿,才接道:“所以我今天晚上找你,就是希望你能够告诉我,你到底有木有喜欢过我?虽然这个答案已经不重要,但是我真的想知道,因为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男孩子。”
话到最后,声音明显有所降低,可见谭思思多少还有些难为情。尽管谭思思是那种典型的朴实大方的农村女孩子,可这毕竟是第一次在男孩子面前敞开心扉地表达,难免会有所含羞。
说来说去,问题就只有一个,单思华是谭思思生命中第一个喜欢的人,她只想知道,单思华是不是也有喜欢过她。
第一百四十三章 曾医生家楼下
从这个问题可以看出,谭思思是多么淳朴的一个女孩子。在付出了很多的时间换来一个无言的结局的时候,她没有更多的哀怨,只是想知道,自己曾经的爱,是不是一厢情愿。
多么天真的女孩子!
单思华感到心里像猫在抓痒痒,一阵阵的抽疼。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说实话,假如没有游丽这件事,没有砍伤过顾城,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接受这份淳朴的感情,开始一段美好的打工情缘。可惜自己负案在身,又无法忘却游丽的事情,怎么可以轻率地接受这样一个天真善良的女孩子纯净的爱。
如果说自己没有一点点喜欢过谭思思,那是不可能的。在谭思思身上,有种和城里姑娘截然不同的气质,那气质就像亲切的大自然,像一弥清泉,让人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想投身于其中的冲动。
单思华也产生过这样的冲动,但他没有说出来。他明白自己的心里有一个人,明白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么。他不能毁了这样一个天真善良的女孩子的清白。他不能,他也不会。
如果说自己曾经喜欢过谭思思,在今天这样的情况下,势必会让她更加的伤心难过。反正自己已经准备回家了,倒不如说从来就没有喜欢过她,给她一个痛快,让她彻底地死心,也不必再为了这件事牵肠挂肚。
权衡再三后,单思华终于鼓足勇气,正色道:“思思,对不起,我对你们两兄妹一直都是怀有感激的,对你也一直都是小妹妹的感觉,我没有喜欢过你,真的对不起。”
违心地说完这句话,单思华再次低下头,不敢看谭思思的表情,也不知道她会有怎样的反应。
“小华哥,谢谢你说了老实话。”谭思思出奇的平静,淡淡地接道:“我就知道,像你这样的城里男孩,怎么会看得上我们这样的农村女孩子。谢谢你说了老实话,没有骗我。”
说完,谭思思像一个木偶一样站起身,表情木讷地道了一声别,也不管单思华有木有看见,转身向外面走去。
原本以为谭思思会说一些过激的语言来宣泄自己的情感,没想到她竟然说走就走。一丝失落感涌上了单思华的心头。
等他抬头再看的时候,谭思思的身影早已消失在冷饮店的门口。不行,不能就这样让她走了,再怎么说,人家一个女孩子辛辛苦苦地忙活了半夜,就等来这样一句话,难免太伤感情了。
而且现在夜已深,就让谭思思一个人回去,多少有些让人放不下心。意识到这一点的单思华恍然大悟地追出去,对着谭思思的背影,情不自禁地说了句:“思思,我送你回去吧。”
微风吹过夜空,像一只女人的手温柔地抚过脸庞,让人倍感凉爽。远处,隐约可见一对对的身影搂搂抱抱,卿卿我我。
惨白的路灯映照着谭思思未经粉饰的脸庞,两道泪痕清晰可见。听见呼喊,她木然地回头,面对单思华的提议,苦笑着摇摇头,淡淡回道:“不用了,你放心,我不会有什么的。”
说完,又像刚才那样,木然地迈动双腿,向冰山工业区走去。夜风将她的粉红色连衣裙摆吹得起起落落,远远望去,就像是一朵摇摇欲坠的花枝。
单思华没敢坚持要送她回去的要求,怕再引起她的负面情绪,适得其反。看看时间尚早,他便悄悄尾随在后面,借助建筑物造成的视觉障碍,偷偷护送谭思思回冰山工业区。
一路上,单思华都有种想冲上去给谭思思一个深情的拥抱的冲动。回想从豪华客轮上认识以来,谭思思都在竭尽所能地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怀,那种不计回报的无私付出让人看到了一个来自农村的小女孩的纯真。
就是这样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第一次喜欢上的却是一个有问题的男孩,这样的情形是多么的让人伤心?
而谭思思为了自己付出那么多,却连一个真正的拥抱都没有得到过。
然而直到看见谭思思粉红色的背影消失在顺发五金有限公司的宿舍大门口,单思华也没有实现那个冲动。不是他不敢,而是怕这样一来,前面所写的那封信就白费了。
既然已经决定了,就不能再有恻隐之心,免得又生出新的情绪,再走回头路。那样,自己真的会害了这个善良的女孩子。
“呼”,单思华仰头对着夜空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咬咬牙,转身大步向南田工业区走去。
希望谭思思能够早日摆脱这段经历,早日找到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收拾起落寞的心情,单思华快速回到南田出租房,和阿格一起去小树林入口和春仔汇合。
今天晚上,他们决定去曾医生那栋隐蔽的小楼一探虚实,查查曾医生的老底。
0点50分,一个黑影像鬼魅一般飘到小树林的入口处,正是春仔如约而至。他也换了一身黑色的衣裤,腰上藏了一把武士刀。
值得一提的是,对着这个入口不远处的草丛,就是当日单思华连砍春仔三刀的地方。
单思华打起精神,如此这般地和两人小声商量了一下行动的细节,然后三个人猫着腰,向曾医生的独门小楼悄悄摸去。
对于这片树林,单思华和阿格并不陌生,两人带领春仔,很快摸到曾医生家楼下。
曾医生的楼脚修有一堵围墙,当中有一扇大铁门,正对着小树林。边上,就是一条杂草丛生的土路。还记得,那天晚上,曾医生就是倒在这土路上面,让单思华扶他进屋的。
此刻,在这条土路上多出了三个黑影,正是单思华三人。仿佛为了便于他们隐藏行踪,先前高挂在夜空的半轮明月也在这个时候,默默地钻进了乌云里面,不露一丝光线出来。
今天晚上三个人夜探曾医生家的主要目的,就是找到证明曾医生是否在吸食,或者贩卖那些东西的有力证据,从而断定那三个人是否是曾医生派去杀单思华的。
第一百四十四章 重大嫌疑
第一次做贼的感觉让单思华既兴奋又紧张。他按了按“咚咚”直跳的胸口,将身体紧贴在围墙根上,阿格和春仔亦如法炮制。三人隐藏的地点,正是当天晚上和曾医生做交易的两人蹲的地方。
单思华条件反射地瞄了一眼二楼的那扇窗户,生怕那里也会冒出一个脑袋出来。
“华哥,你还记得曾医生缝针的那间屋吗?是不是在底楼?”阿格压低声音,向单思华确认道。
“恩”单思华用力地点点头,将腰里的手电筒掏出来,在灯泡头上蒙上了一层布,这样就可以避免光线外泄,不会轻易暴露目标。
虽然今天晚上的行动不是什么大事,但也要确保万无一失。如果因为去探查曾医生的底细而让他察觉,那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还没有查到曾医生的底,倒把自己的底给曾医生摊牌了。
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曾医生和李老板究竟是什么关系,也不知道曾医生的所为是不是李老板在幕后操纵。想要搞清楚曾医生是不是真的在买那些东西,以及他是否真的买凶杀人,还得从今天晚上的探查开始。所以,接下来的每一步,都得加倍小心。
根据前面商量好的结果,由单思华和春仔两人进去小屋,寻找曾医生是否吸食那些东西的证据,阿格在外面把风。
因为阿格比较高大,行动起来容易暴露目标,留在外面把风。春仔因为接触过那些东西,随单思华进去好辨认。而单思华因为在这里住过两天,比较熟悉里面的布置。这样的分工,确保万无一失。
稍微沉了一下气息,单思华低吼了一声,“进去。”,率先翻过院墙,快速地穿过小院,贴身在楼脚的大门外。春仔也不出声,跟着翻了进去。两个人身材都不高大,一前一后窜进院中,动作迅速,又都穿着黑衣,加上此时月亮躲进了云层,四下一片漆黑。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已经有两个人翻进了小院中。
非常顺利地潜进小院,单思华信心大增,春仔略施小计,楼脚的大门也悄无声息地开了一道缝。眨眼间,门缝又合上,门外已不见了两人的身影。
不知是因为光线太黑,还是进去的时候太顺利,单思华没有注意到,在院子铁门那边,另一头的墙角落里,已经多出了一个窝棚,里面躺着一只全身黑毛的家伙,卷曲成一团,好像在睡觉。
曾医生的家对于单思华而言,并不陌生。尽管事先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单思华还是感到有些紧张。他擦了擦手心的汗水,按捺住“咚咚”直跳的胸口,借助些许微弱的光,摸索到了那天晚上曾医生自行缝合伤口的那个房间。
因为不确定曾医生睡在哪个房间,单思华没敢打开手电筒,怕暴露目标,等进了那个房间,确信里面无人以后,才打开蒙住头的手电筒,和春仔一起小心翼翼地在房间里面搜索起来。
两人一边聆听着外面有没有动静,一边仔细地在房间里面搜索,经过蒙头处理过的手电筒光不会扩散,刚好可以为两人照明。
一番细致的搜寻后,春仔终于在一张台面下找到一个巴掌大小的ru白色塑料袋,凑到鼻尖嗅了嗅,他兴奋地冲单思华点点头,确定这个塑料袋正是装过那些东西的味道。
事实证明,曾医生有吸食那些东西的重大嫌疑。
虽然还不能确定那三个人是不是受曾医生指使,来杀单思华的,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曾医生那天晚上对单思华撒了谎,他根本就不是什么走私药材,而是在做那些东西的交易。
这样一来,先前的那些推理似乎突然之间都能够成立了。单思华无意之中撞见了曾医生购买那些东西,为防单思华将秘密外泄,不惜买凶杀人,以绝后患。
想到此,一阵寒意“嗖”地从脚底窜上后背心,单思华只觉在黑暗的四周,有一双无形的眼睛正在窥视着自己,他不由得打了个冷战,对春仔耳语道:“走吧,先出去再说。”
已经找到了想要的东西,再留在这里,随时都有被发现的危险,当然是先出去为妙。
春仔会意,先窜到门口,贴在门上听了听外面的动静,然后才将门拉开一道缝,和单思华先后挤出来。两人沿着来时的路线退到大门外,轻轻掩上房门,均不约而同地呼出一口长气。
谢天谢地,总算是安全地出来了。
就在两人以为大功告成,准备转身而退的时候,眼前的一幕把两人惊呆了。
只见先前趴在窝棚下面睡觉的那个黑不溜秋的家伙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了,威风凛凛地站在院子中央,昂首对着两人的方向。
月亮也钻出了云层,将如水的银光洒向大地,映出黑家伙的两只绿莹莹的眼睛,有一点像狼的眼睛。
这是什么东西?好像是狼狗,又好像是猎狗。月光下,只见它裂着嘴,吐出长长的舌头,两排锋利的牙齿露出白森森的光,让人不寒而栗。
不用说,这是一只看家护院的犬类。想必是曾医生为了防止那天晚上的事情再度重演,添置了这只犬类。单看那昂首站立的气势,就知道,这绝对不是一只善类。
单思华看得倒吸一口凉气,本能地将手伸向腰间,想拔刀相向,以防不测。春仔更是心急,马刀已经握在手中,整个人站成一张弓的样子,全神戒备地盯着眼前的不速之客。
通常情况下,看家护院的犬类在发现有陌生人的时候,第一时间都会发出警告的咆哮,用声音去震慑胆敢入侵的人。但是这只却很反常,看见单思华两人后,既没有发出叫声,也没有扑上去乱咬一气,而是稳稳地站立在院子中间,静静地注视着两人的一举一动,只有喉咙里类似于低鸣的那种声音,证明这是一只活的犬类。
第一百四十五章 哑巴狗
这反常的现象令单思华两人不敢轻举妄动。从黑家伙的神态来看,它应该是一只训练有素的犬类,如果盲目地对它进攻,很有可能招致可怕的严重后果。
黑家伙不叫也不动,单思华和春仔也不敢动,一犬两人就这样僵持着。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单思华和春仔不免有些焦急,再拖下去,他们随时都有被发现的可能。
突然,单思华想到了还在门外把风的阿格,想着怎么样才能让阿格知道当前的情况,让他协助引开黑家伙的注意,这样自己和春仔才有可能脱险。
平心而论,他是不敢和这个不明身份的黑家伙硬碰。看春仔的样子也是吓得不轻,只怕也是在虚张声势,不敢和黑家伙较劲。
单思华想低声呼唤阿格的名字,以此引起阿格的注意。转念一想又觉不妥。要知道此时正值深更半夜,在这万籁俱寂的荒郊野外,一声轻微的呼唤足以传出很远。要是喊声惊动了楼里正在睡觉的曾医生,那就前功尽弃。
况且现在还不能确定眼前这只犬类到底是什么物种,万一呼喊声激起了黑家伙的脾气,跟着发出狂叫,那后果亦不堪设想。
这只黑家伙似乎也非常通人性,见单思华两人不敢轻举妄动,它干脆蹲坐在原地,继续虎视眈眈地盯着两人,摆出一副以逸待劳的架势,大有“敌不动我不动”的策略,静观其变。
敢情这只黑家伙不仅训练有素,而且智商颇高。这让单思华两人更加不敢乱动,生怕会出现什么闪失,导致被黑家伙咬上一口,那就不划算了。最关键是,两人是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算被咬也不敢声张。
单思华紧张地注视着盘坐在院子中央的黑家伙,急速地思考着对策。一阵夜风吹起,单思华只觉背心一股凉意,伸手一摸,这才发现,衣服已经被冷汗浸湿了。
不行,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得引开黑家伙的注意,两人才有翻墙出去的机会。单思华留意了一下,如果阿格能够在铁门处吸引住黑家伙3秒钟,就足够他和春仔翻墙而出。到那时,就算黑家伙狂叫不止,已无大碍。
只是,要如何才能够让阿格知道院中的险情呢?
只怪自己进来的时候粗心大意,没有注意角落里的窝棚,否则也不会落得现在这样狼狈不堪,进退两难的境地。
单思华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叹息,手无力地往下一垂,蒙着布的手电筒碰到了腰眼,令他灵机一动:对了,把手电筒扔出去,阿格肯定会看见。
手电筒是蒙了布的,外面又是那种类似于机耕道的土路,扔出去不会发出太大的响声,却足够引起阿格的注意,让他想办法在铁门处扰乱黑家伙的注意力。
眼前的形式也容不得单思华作更多的假想,在这里多呆一阵,就多一份被曾医生发现的危险。无论如何也不能在这里被黑家伙困住。以其在这里坐以待毙,倒不如放手一搏。
拿定主意,单思华用手碰了一下春仔,示意他准备随时翻墙。然后暗做了一个深呼吸,打亮手电筒,抬手扔向墙外。春仔会意,双手紧握武士刀,站直了身体,准备随时撤退。
虽然黑家伙是一只训练有素的高智商犬类,但始终也是一只动物,对于单思华扔出手电筒的动作还是有些不可理解。只见一道微弱的光划过夜空,手电筒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就掉到了院墙外面。黑家伙当即站起来,两只前爪在地上刨得“嚓嚓”响,喉咙里同时发出“唔”“唔”的低鸣,样子甚是恐怖。
曾经听老年人说过,通常不叫出声音的犬类都是很凶狠的,咬人都是专咬脖子。民间俗称这种叫“哑巴狗”,更有一句词来形容这种犬类的凶狠程度,叫住“会叫的狗不咬人,不会叫的狗咬死人。”
看到这黑家伙的样子,单思华明白,今天晚上他们是遇到传说中的“哑巴狗”了,不由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将心提到了嗓子眼。
不出所料,手电筒在落到外面不到两秒钟,院子的铁门外面就出现一个高大的身影,正是被惊动的阿格。阿格一眼就看出来院子里面的情况,随即就明白了单思华扔手电筒的意图。
黑家伙对手电筒划过的那道光并没有在意,而是死死盯着单思华两人,那样子准备随时都要扑上去。若非春仔手里寒光闪闪的武士刀,估计黑家伙已经扑上去撕咬了。
单思华见状,赶紧对阿格做了一个小小的手势,希望阿格能够引开黑家伙的注意,好让他和春仔脱身。阿格估计也没见过这样的犬类,一时楞在当场,待注意到单思华的举动,这才回过神,想用什么办法能够把黑家伙的注意力引到自己这边来。
最直截了当的做法,就是弄出声音。
于是,阿格二话不说,将刚刚拣到手里的手电筒在铁门上轻轻地敲了几下,想把黑家伙吸引过来。
要知道,南方的院子铁门都是用铁栏杆焊接而成,也就起一个隔离的作用,人在外面,院子里的情景可以一目了然。同样,院子里也可以对外面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
阿格的想法是,用手电筒敲出声音,把黑家伙引过来,从而让单思华两人顺利翻墙逃脱。因为有铁栏杆的阻隔,他是不用担心黑家伙会咬到自己的,除非黑家伙会飞。
然而黑家伙确实是与众不同,在听到阿格用手电筒敲出的声音后,它只是回头望了眼,便迅速地掉回头,警惕地盯住单思华两人不放。似乎已经识破了阿格的调虎离山之计。
这下单思华急了,这黑家伙居然这么聪明,不吃这一套把戏,怎么办?
阿格也在门口急得团团转,如果这个时候曾医生突然醒了起来,他们肯定会被发现,那样就凶多吉少了。
情急之下的阿格忍不住低骂了一声“丢类个嗨”后,不顾一切地将手里的手电筒奋力扔向黑家伙。
第一百四十六章 好快的动作
“膨”地一声极其轻微的闷响传入单思华和春仔的耳膜,蒙了布的手电筒在夜空下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准确地砸在了黑家伙毛茸茸的身上。
只见黑家伙身形一动,转头向阿格冲了过来,两只前爪“嗖”地一下搭到了铁栏杆上面,张着嘴,露出两排森森利齿,对着阿格发出那种一听就会让人毛骨悚然的“呼”“呼”声,嘴里喷出的热气几乎喷到了来不及后退的阿格的脸上。
好快的动作!
看到这一幕的单思华和春仔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惊叹,竟然忘记了要逃跑。
想必是阿格的奋力一扔砸疼了黑家伙,才让它改变主意,一下子冲到阿格面前,对着他呲牙咧嘴,凶相毕露。
如果不是因为有铁栏杆的阻拦,只怕阿格的喉咙已经被这异常凶猛的黑家伙咬断,命丧当场。尽管如此,阿格还是被吓得倒吸一口凉气,惊得合不拢嘴。
单思华在一愣之下,猛然回过神,低呼一声:“跑”,便不顾一切地向院墙上冲去。春仔紧随其后,跟着窜上墙头。
月光下,单思华和春仔就像两只受惊的兔子,瞬间就冲到了墙根下面,其速度堪比百米冲刺,就像一阵风。
尽管如此,黑家伙还是发现了两人的意图。原本它是一直盯着单思华两人的,因为受了阿格的一击,才愤怒地冲向阿格,企图咬断阿格的脖子。但在用前爪扒了几下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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