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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错郎-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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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言不惭也就罢了,还这么摇头晃脑的附和别人,柳朝语的样子别提多可笑了,惹得金湘玉又一次狠狠地踹了过去。柳朝语龇牙咧嘴地忍了这一脚,无辜的眼神向金湘玉诉苦:别踹了,再踹就走不动路了。
金湘玉狠狠的目光扫过来:堂堂太子爷,这个样子像什么话嘛,说出去也不怕丢人。
柳朝语继续咧嘴:不是你嘱咐我不要有太子的样子,装的平凡一点吗?
金湘玉继续瞪眼:笨呀你,不知道什么是物极必反吗?好歹我金湘玉的丈夫不是你表现的这么差吧?
无辜地继续眨眼:我不会装呀,只能这样表现了,要不换一种方式?
继续瞪眼:你敢!
委屈,缩头低眉:不敢了。
正文 第1第九章 分道扬镳(3)
http:///book/1021930。aspx
天祈之蜀道难书号:1021930
当抚育了人类的大地爆发出怒吼时,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唯一所想所做的,不是哭泣与恐惧,而是救人……救亲人,救一切活着的人,他们的名字叫——军人。
当灾难在一瞬间降临后,人类的眼泪已经没有了流淌的时间,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擦干脸上的泪,用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拼搏,诠释了一个真理——活着就好。
仅以此文,献给地震中的橄榄绿和那些不屈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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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广告与往常不同。这本书是我一好友的作品,她用小说的题材描写出抗震救灾中的士兵,这本书是作者奉献给士兵的赞礼,也是奉献给在地震灾区中坚持下来的人们的鲜花!所以,作者说了,这本书绝不会进入VIP,完全是公共章节的更新。她也绝不是要用地震来换取什么利益,只是为了表达一个普通作者对那些士兵的敬礼!
梦是身处地震区的人,能深切体会到这种感激与爱戴,所以,从今天开始,梦会连续几天为这本书打广告,希望所有的读者都能去捧场,收藏这本书,不要吝啬你们手中的推荐票,不要在乎那一点点点击阅读的时间!并请大家,尽量帮助宣传,让更多的人能来看这本书!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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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以后,柳朝语果然老实了许多,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不再流出口水,偶尔的吞咽之声也没那么响亮了,这让金湘玉略感满意。菜肴上的渐渐快了起来,柳朝语也不再矜持,筷子动的比任何人都快,不说是风卷残云,也算的上是狼吞虎咽了,结果,自然都被金湘玉狠狠地踹了一脚,这种吃相,枉自人家厨子的一番辛苦。
柳朝语在这种强势威逼下,委委屈屈地享用了上等佳肴,即便委屈,那些白如玉的豆腐,青如碧的绿叶,鲜的不能再鲜的清汤,还是给柳朝语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与这些相比,金湘玉的那几脚就是小事啦!在几十年以后,谈起这顿饭时,柳朝语记忆最深的已经不是美味的菜肴,也不是金湘玉的绣花鞋,而是那个面带微笑的少年。对他的记忆也不是因为少年大大眼睛会勾魂,而是那双嫩嫩的手会杀人……
眼睛很大,明亮有神,嵌在含笑白皙的脸上,犹如黑珠子一般;手指很细长,嫩嫩的皮肤,恍如女儿家拿着绣花针的手,还真的很像,尤其是左手的那根比绣花针也长不了多少的银针。这双手在离开柳朝语身体时,被人握在了手中,握住这双手的那双手,也是细嫩光滑的,却是一双真正的女子之手——金湘玉的手。
“柳长风,你的手可真快,胆子也真大,敢对我金湘玉的夫婿下手的人,我还真有些欣赏。只是,湘玉一向看不起这种手段,念在你还算名门正派,我不取你性命,你走吧,别再让我看见你。”
金湘玉淡淡的声音响在柳朝语耳朵里时,他还在呆呆地看着红衣郎的眼睛,他简直无法相信,这个开口为他解除了尴尬,而后又笑嘻嘻地前来敬酒的年轻人竟是杀手,要置他于死地的杀手:“为什么?为什么不肯放手?”
柳长风,柳家堡的二公子,年轻一辈人中,他算是俊杰之一,加上柳家堡一直是北方一大门派,多次帮边关击退外敌入侵,在江湖上颇有善名,柳长风也被很多人称赞的。被金湘玉扔到一米开外后,柳长风并没有起身,他脸上的假面具已经被金湘玉顺手揭开,露出原本俊朗的本来面目,他手腕已经肿了起来,青色的抓痕在白皙的腕上十分显眼。若论武功,他本不会被金湘玉伤成这样,可是……
匍匐在地,柳长风默默听完了金湘玉的话,眼睛没有离开金湘玉半分,听了柳朝语的话,他微微苦笑,却没回答,而是痴痴地看着金湘玉道:“我想不通,为什么你要嫁他。五年前我求你嫁我,你说我武艺不高,于是我回去苦练武艺,跻身武林新秀前五后,我再来提亲,你说我文采不够,我回去拼命读书,准备参加秋考,可却传来你已嫁人的消息。我本想,如果你嫁的是一个超出我的青年俊杰也罢,可你却偏偏嫁给了一个无半点自保能力的呆秀才,还是这样一个……我为你不值,我为你不值。”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红衣郎眼中的泪伴着他的大吼迸发而出时,柳朝语看到了一颗破碎的心。他的目光从柳长风移动到金湘玉身上,俊男靓女,一对玉人,他们在一起,应该很般配,这是柳朝语发自内心的结论。不过,柳朝语很快想到一个问题,柳长风恐怕不是杀手,而是出于嫉妒才下手的吧。回想到自己先前的表现,他不由地苦笑了。
“长风,我曾经告诉过你,我早有了未婚夫,是你一直纠缠不休。世间的好女子多的是,你柳长风也是众多女子心目中的夫婿,何必这般糟蹋自己。”
随着话语,一个胖乎乎的人跨了进来。此人穿了一身上等丝绸的黑色阔服,腰上光玉佩就挂了三个,个个颜色不同,手指上也戴满了金银玉等各色的戒指,肥胖的脸上油光四溢,竟是一俗之又俗的商人。
柳朝语目瞪口呆地看着金湘玉一声娇呼扑向了来人:“你来晚了,我们都吃完了,没有剩的给你。”
黑衣人宠溺地摸摸金湘玉的头:“都嫁人了,还这样大呼小叫的,也不怕别人笑话。”
金湘玉鼓起腮帮子不乐意了:“嫁人就不能大呼小叫了?还是你不想见到我?”
黑衣人仿佛拿金湘玉没办法,只好笑着转移话题:“你下手太狠了,长风的手腕都肿了。”
金湘玉狠狠地瞪柳长风一眼:“他先下的狠手。如果不是我早有准备,哼哼。”
黑衣人叹气,过去拉起柳长风:“长风,你素知湘玉的脾气,这样出手,也怨不得她生气。你还是快回去吧,我来的路上,听说你父亲正派人到处找你。”
柳长风低下头,强忍住眼中的泪水:“是,我没想杀他,就是看不过去。他不配湘玉。”
黑衣人苦笑,对金湘玉打了个招呼,拉着柳长风往外走:“长风,你听我说,你对湘玉的感情我们都知道,可是,你和湘玉没有缘分。再说,湘玉此次嫁人,也是因为……”
两人边说边走,不一会儿就离开了饭铺。经此一闹,大家吃饭的心情也没了,四女早就去结了帐,收拾好了东西。金湘玉环视了一圈饭铺,金芳对她点点头,她松了口气,过来挽住柳朝语就走:“咱们回去吧,上岸久了,姐夫该着急了。”
“嗯,嗯,好。”柳朝语受宠若惊般地被金湘玉半拉半靠地带出饭铺。门外的阳光让柳朝语有一阵恍惚,半晌后,他苦笑:“委屈你了。”
“嗯?”
“你不该为我牺牲这么多。我看的出,那个柳公子很爱你,他……也很配你。”
“是吗?”金湘玉淡淡地,并未放开柳朝语的手臂:“你这么说,是不是表示我配不上你,或者是你配不上我?人家说,事成后才狗死兔烹,你想提前出让我吗?”
柳朝语猛地站住,苦笑一下,叹口气,继续走:“我怎么舍得你!湘玉,我知道,我配不上你,可我还是不会轻易放手的,除非……”在金湘玉的目光中,他一咬牙:“除非你一定要把休书给我。”
淡淡的笑从金湘玉的嘴边展开:“是吗?休书既然由我来写,那么,太子殿下就不要费心了。湘玉说过,会送你回京,回帮你成功,就不会半路离开,也不会很早就写那份休书。”
柳朝语一阵心花怒放:“这么说,湘玉给我的时间依然很多?”
金湘玉没肯定回答,只是笑笑,拽紧了柳朝语的手臂:“快走吧,马车等急了。”
“哦。”高兴中的柳朝语并没有马上反应过来,紧跟着金湘玉走出一段路后,他才觉出不对来:“不对呀,这不是回船的路。啊?你刚才说什么?马车?”
“对,马车。”金湘玉稍微加快了点步伐:“我们不回船上了,我和姐夫已经商量好了,我们分道扬镳,他带船队继续走,我们从陆地上去泰安,在泰安汇合。”
随着金湘玉的话语,他们已经走出了狭窄的街道,来到了一处空地上。一辆可以用豪华来形容的超大马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驾车的人看见他们,笑嘻嘻地迎了上来,竟然是那位胖乎乎的黑衣人。
正文 第1第九章 分道扬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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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祈之蜀道难书号:1021930
当抚育了人类的大地爆发出怒吼时,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唯一所想所做的,不是哭泣与恐惧,而是救人……救亲人,救一切活着的人,他们的名字叫——军人。
当灾难在一瞬间降临后,人类的眼泪已经没有了流淌的时间,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擦干脸上的泪,用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拼搏,诠释了一个真理——活着就好。
仅以此文,献给地震中的橄榄绿和那些不屈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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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朝语看到黑衣人的第一反应是东张西望,黑衣人哈哈一乐:“公子别找了,柳少侠在前面,你要见他,等会儿再说。”
柳朝语咧咧嘴:“没,没啥,不见。”
“哈哈,刚才吓着了吧?放心,柳小子虽然欠揍,可他没太大的坏心,也没起杀心,否则,就他拿手柳式迎风使出来,湘玉也不一定全身而退,何况你这个不回武功的秀才,十个你也完蛋了。”
柳朝语缩缩头,往金湘玉身边靠靠:“啊,啊,我不惹他,不惹他。”
金湘玉白了黑衣人一眼:“他可经不起这种玩笑了,你别吓他。”一拉柳朝语:“走,我们先上车,到车上再慢慢给你解释。”
等上了车,柳朝语才明白这辆车为什么这么大,因为车厢里的空间很大,坐在车内的软塌上,柳朝语撇嘴,这车子比他那个皇帝老爸的銮驾还夸张,简直不是辆马车,而是间屋子。
不等柳朝语仔细观察车厢,黑衣人也进来了,圆圆的脸上依然带着一成不变的笑容,柳朝语突然有种感觉,那就是这张脸不是一真实的脸,而是带了一层人皮面具,他很好奇,很想知道这张人皮面具下的模样是什么。
金湘玉见黑衣人进来,笑嘻嘻地把人拉至柳朝语面前,开口为两人相互介绍:“大哥,这就是柳朝语,你目前的妹夫,朝廷的太子殿下。”
大哥?这个称呼让柳朝语惊愕了,他不相信地使劲眨眨眼,看看面前的笑脸,再看看金湘玉,天,这有着天壤之别的两张面孔居然是兄妹?
未等柳朝语从震惊中清醒过来,金湘玉已面对他微笑道:“太子殿下,这就是我大哥,金家老大,姓金名包辕,江湖人称金元包,金家主要的钱财提供者,目前是一家镖局、两家赌场、三家红楼、四处银矿、五处船邬、六家商号、七家武馆、八大风景区等等的掌柜,总之,我大哥是一个除了赚钱其他什么都无所谓的人。”
柳朝语眨眨眼,摇摇头,看着仍然保持一脸从容微笑的金家老大,实在是忍不住好奇,伸手冲金包辕的脸摸去:“这脸皮是真的还是假的?”
金包辕脸上的笑不变:“真的,如假包换。”
吓,缩手,诺诺道歉:“对不起大哥,我以为是假的,湘玉那样说,你脸色都没变……”
笑脸上的眼睛眨眨:“为什么要变脸?我又不会耍变脸的把戏。”
疑惑,小声解释:“我,我以为湘玉那样说,你应该生气。”
圆圆的笑脸继续笑:“干吗生气?湘玉是我妹,她说啥我也不会生气。再说,她说的都是实话,我没有理由生气呀!”
柳朝语脸上的汗下来了。而旁边的金湘玉已经笑的是花枝乱坠,扑倒在座位上了,外面的四美也笑的东倒西歪,引起无数目光的注视。
金包辕哈哈一笑,起身出去,扬手一鞭:“坐好,上路喽……”
马车走了一段距离了,柳朝语终于回过神来了,偷偷掀开车帘看了一眼赶车的金包辕,缩回来靠向金湘玉:“湘玉,我听你们家人说,大哥是一个不拘言笑的人,很威武,很气派,很……”
金湘玉嘿嘿:“很小气,很记仇,很吝啬,我帮你说了吧。”
柳朝语不好意思地摸摸头:“可,我觉得大哥不是他们说的那种人呀,慈眉善目的。”
扑哧,金湘玉喷了:“慈眉善目……哈哈哈哈哈,你可知,江湖人背后是怎么称呼我大哥的?笑面阎罗。”
“啊?!不会吧?难道大哥的武艺非常高?”柳朝语一脸的质疑,眼前这个圆滚滚,胖乎乎,白嫩嫩,笑起来连褶子都没有的人,被人称为阎罗,汗,怎么也联系不上呀。
金湘玉很满意柳朝语的表情,轻笑道:“你可知大哥为什么亲自为我们驾车?”
摇头:“为什么?”
“因为这样能省下聘请车夫的工钱。”
“啊?!不会吧……”下巴掉了,这么有钱的人,这么豪华的马车,区区一份车夫的工钱,连车里的装饰品也不够吧!
金湘玉继续埋汰自己的兄长:“正因为我大哥抠门到家了,一纹钱也舍不得给出去,比铁公鸡还吝啬,江湖上的人都说,就是阎王爷来找金元包,也得交钱才能见面,所以,给我大哥取了阎罗的外号。”
扑哧,这下,柳朝语再也忍不住了:“真真一个好名声。”
话音才落,金包辕的笑脸伸了进来:“妹子,大哥是铁公鸡,你就是那个在铁公鸡身上拔毛的女阎罗。太子妹夫,你可不要全听湘玉的,本人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商人,从不偷税漏税。”
金湘玉大笑,过去将金包辕拉进车里:“是,是,是,谁不知道,金家老大是出名的两惯。哥,这几匹神驹不用你管,进来说说话。”
“两贯?啥两贯,是钱吗?”
望着柳朝语好奇的目光,金湘玉娇笑道:“是娇惯的惯。我大哥呀,最娇惯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就是我大嫂。在我们俩面前,大哥就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大哥和丈夫。”
金包辕哈哈一笑:“还是我妹子疼我,肯说我的好话。妹子放心,只要你喜欢,这个太子妹夫,我一样娇惯。”
“哥……什么太子妹夫,我可不去当太子的小老婆。哥,妹子以后不嫁人了,就靠哥养活了,成不?”
金包辕看了一眼哭丧着脸的柳朝语,溺爱道:“好,妹子说了算。老哥挣钱,你来花钱,哥就陪你闯荡江湖,你想怎么过日子,咱们就怎么过,不去那个劳什子皇宫受罪。”
“喂,大哥,湘玉可是正式嫁给我当老婆了,她跟谁过日子,怎么过,应该征求一下我的意见吧?”两兄妹自说自话,把个太子爷听的一头黑线,实在忍不住了。
“哦?太子殿下有意见?”
使劲点头,挺胸:“湘玉是我老婆。”
“太子殿下中意我妹子?想带我妹子回去?”
胸膛前挺,嘴角上翘,自豪:“是,我喜欢湘玉,湘玉是我妻子,我要带她回去。”
金包辕眯缝着眼睛,脸上的笑容不变:“听说太子殿下已经有太子妃了,我妹妹是那种给人家当小老婆的人吗?还是太子殿下觉得侧妃不属于小老婆的范畴?”
腰杆不直了,委屈:“这不是我愿意的,是祖上的规矩,我只喜欢湘玉一人,我保证一辈子对她好。”
“喜欢小老婆不喜欢大老婆是你的事,愿不愿意当小老婆是我妹子的事。我妹子不愿意当太子的小老婆,也不愿意去那个金笼子,所以……”
“所以我会休了你,不让太子殿下为难。太子殿下还是操心自己吧,民女不值得您操心。”金湘玉在旁笑嘻嘻地接口了,只是那语气中的冷淡却是与笑脸格格不入。
柳朝语急了:“大不了我禀明父皇,就让湘玉当太子妃。”
“如果皇帝不答应呢?我听说,太子妃的册立不仅仅是你们皇家的祖制,还涉及朝廷中各方势力的平衡。我们金家仅仅是江湖人士,可起不到这样的作用。”
金包辕的话让柳朝语的脸色由红转白:“总要试试,没有说过,怎知不行。既然我们的父辈是同门师兄弟,说不定,看在这层关系上,父皇会答应我的请求。”
金包辕脸上的笑容不见了,他看着面无表情的金湘玉,微微叹口气:“太子殿下要试,就去试试吧,我们对此不抱任何希望。再说,我们实在不想让湘玉嫁到那个金色囚笼里去,即便她能成为太子妃,我们也不愿意。”
柳朝语不甘心,他要努力争取下去:“湘玉,皇宫生活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没有自由,你跟我回去看看,住一段时间再说,好不好?”
这次金湘玉没有反对,而是点点头:“好。我反正要把你护送回去,顺便也想去看看皇宫是什么模样的,更想去见见狼的模样。要打狼,还是应该先摸清狼的习性。”
“湘玉……”明白金湘玉话中的含义,柳朝语叹气:“如果他能收手,我也不会跟他斗下去,所以,我希望……”
金湘玉冷笑了:“狼吃人是习性,让他改变习性去吃草,你认为可能吗?你也说过,他性格使然,恐不会停手,你不想斗下去,他也容不得你不斗,即便不能分出死活,也要有个胜负。殿下,你希望我帮你,这点不容置疑,现在你我拴在一起了,没有谁能置身事外!至于我们俩的事,眼下还谈不上,说句不好听的,那位太子妃究竟是不是你的,还说不定。”
柳朝语沉默不语了。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明白了点什么,金家兄妹话中似乎在暗示,如果他不是太子,金湘玉似乎就愿意跟他在一起。想到这点,柳朝语又有些兴奋,可过阵子,他又叹气了,太子当不当,眼下已由不得他选择了,如果老四老五肯担当就好了,问题是,那两个家伙比泥鳅还滑,自己能抓住其中一个吗?难呀,要这两人当皇帝,还不如教会母猪上树。
正文 第1第十章 奸商本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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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祈之蜀道难
书号:1021930
当抚育了人类的大地爆发出怒吼时,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唯一所想所做的,不是哭泣与恐惧,而是救人……救亲人,救一切活着的人,他们的名字叫——军人。
当灾难在一瞬间降临后,人类的眼泪已经没有了流淌的时间,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擦干脸上的泪,用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拼搏,诠释了一个真理——活着就好。
仅以此文,献给地震中的橄榄绿和那些不屈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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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奸商本色
车子稳稳当当地前行着,柳朝语静下心来方仔细打量了一番。车厢很大,里面安置了一张又大又舒服的软榻,还有几张锦垫,地板上铺着十分柔软地毡,上面的花色如同鲜花一般让人留恋不舍,不看织工,只从花卉的精美就能识别出这是出自西域名家之手。两张案几分放两侧,几面和案沿上刻上了精细的葡萄莲枝云纹等花色。不仅十分复杂,雕工也是精美绝伦。案几上用青瓷盛满了时令新鲜水果,还有一炉轻烟从精致的薰炉中冉冉升起。在软榻的后面,还有两层箱柜,画金描凤,大团的牡丹花色,明显不是普通货色。这些东西都经过苦心安排,虽多却使得整车厢并不拥挤。
柳朝语边看边啧啧有声:“真豪华呀,皇宫大内也比不上。”
金湘玉娇笑道:“说起来,你老爹的銮驾恐怕真的比不上我大哥的这辆马车。”
“岂止比不上,差远了。我看,就算驾车的马,皇宫里的也比不上。”
“这点你说对了。驾车的这两匹马可以说是万里挑一,是大哥从大漠中找来的,不仅脚好,还通人性,大哥经常在车上睡觉,就由得马儿自己走,从来没茬过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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