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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纵横四海-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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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都是封闭式的柜台,杂货式的经营,商品基本上谈不上什么包装,许多东西甚至根本就没有什么包装。

    比如买酒,就是大缸加几个酒提子,卖油也是如此。卖盐就是一个木柜子,几百斤盐都放在这里。

    来买东西的顾客,都得自己带着一些篮子,袋子,罐子之类的盛具,否则,买了东西,也拿不回家去。

    跟前世的超市什么的,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皇宫周围,尤其是正阳门南边,就是帝都最繁荣的商业区大栅栏了。

    贾珉在这里逗留的时间最长,也不管是米铺、肉铺、酒馆、成衣铺,布店、钱庄,当铺……,几乎见店铺就进,就连棺材铺都没放过。

    弄得焦利和蒙儿脚酸腿麻,也不敢吱声,只得硬着头皮地跟着。

    让贾珉感到有些奇怪的是,这里竟然也有卖玻璃的。不过,一想起将来的大观园中就有许多地方使用了玻璃,也就不感到有什么奇怪的了。

    况且,古埃及在公元前3700多年前,就开始制造玻璃了,中土也在战国时代就开始制造玻璃了。西方的玻璃甚至还向中土出口过,现在。这里有玻璃,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儿了。

    贾珉问了一下价钱,虽然比较贵,但是,算计了一下,还在可以承受范围之内,心中有了数,就暂时先放下了。计划将来用着的时候,再来讨价还价。

    整个下午,就这么在考察中过去了。还是在申时多一点儿的时候,就打发焦利和蒙儿回去了。

    回到店里吃过饭,就开始练字。

    这个时候的书写工具,还是毛笔。贾珉前世虽然练过一段时间书法,但那也只是一业余种爱好。字写的还可以,有些基本的功底,在这个时代算不上书法,但是,作为一般的书写工具,也算是基本达标了。

    只是书写速度很慢,尤其是需要经常研墨,很是令人头疼。所以,他现在的练习,主要就在两个方面下功夫。

    一个是提高书写速度,另一个就是练习书写繁体字。

    他这边倒是挺投入的,贾琏那边儿却是在惦记着他。

    宁国府贾蓉家,贾琏和贾蓉坐在客厅里。蒙儿正跪在他们面前,向两人讲述着这两天贾珉的所作所为。

    “真的就是瞎逛。就没干点儿别的?”

    贾琏不太相信。

    “回二爷的话,确实如此。”

    “他一个乡下穷小子,从来没见过世面,如今到了首善之地,自然要开开眼了。”

    “我总是觉得这小子有些奇怪。”

    “倒是有一件事儿,不知道对二爷有没有用处?”

    蒙儿站起来,从衣袖里掏出一张纸,交给贾琏。

    “呵,猴儿崽子,玩儿上这个了,你识字吗?”

    “奴才自然是不认得字的,这是珉四爷给我的。”

    “哦,这倒是有些意思?”

    贾蓉凑了上来。

    “他给你这个干嘛?他不是不会写字嘛?”

    贾琏把纸打开,放在那张八仙桌上。

    “是珉四爷说的,客栈老板写的。珉四爷说,叫我找识字的看一下,就明白了。”

    贾琏和贾蓉看清楚了那两行字。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这点儿银子拿去买果子吃,下去吧。”

    “谢二爷。”

    蒙儿接过贾琏赏的一小块碎银子,下去了。

    “蓉哥儿,他这是在给我们脸子看吗?一个野种都敢嚣张,真是活腻了。”

    贾琏把那张纸抓起来,撕了个粉碎。

第0014章 替人消灾

    一夜过去,今天就是要收拾活驴贾珍的日子了。

    焦利和蒙儿来了,三人还是象前两天一样,在城里随意地逛着。

    自从判断蒙儿很可能是贾琏的探子后,贾珉就始终提防着蒙儿。在吃饭喝水时,也都始终注意,防止他借机下毒。

    已经被人给毒死一回了,要是再被人给毒死,他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在同一块石头上绊倒两次,说明什么?蠢呗。

    蒙儿的神色显然有些不正常,估计是贾琏已经给他施加了压力。

    昨天,贾珉把那幅字给蒙儿,就是要他交给贾琏,然后激怒贾琏,促使他早点对自己下手。这样,他才有机会发起反击。

    否则,天天就这么耗着,时刻有人要杀自己,可不是个什么好事儿。

    关键的问题是,自己还有重要的事情做,没有那么多精力跟他们整天内斗的。

    琏二哥,你也太看得起蒙儿了,别说他,就是你亲自来了,还能是我的对手?

    自己觉得很聪明,你知不知道,老子前世经历过的审讯和反审讯训练、测谎训练、心理训练都是什么?一个眼神儿,一个表情,一个动作,都能看出多少东西出来。那叫肢体语言啊。

    行了,这几天老子就解决你的问题,也省得你以后天天惦记着是个事儿。早点儿解决了,也好早点儿给你送绿帽子。昨儿个晚上还梦见凤姐了呢,这可是缘分啊。

    中午吃过饭,贾珉说走累了,下午要练习识字,就打发焦利和蒙儿回去了,叫他们明天未时再来。

    睡过了午觉,贾珉就在房间里练字,很快就到了晚上。吃过饭,又练了一会儿字,就出去了。

    这两天,他始终进进出出,店里的老板和伙计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也不闻不问。

    贾珉估计,现在宝珠已经把信儿送到了宁国府。到得这个机会,贾珍是一定不会放过的。

    自己在前世的开放世界见过那么多美女,见了秦可卿这个尤物都情不自禁,更何况贾珍蓄谋已久,近水楼台先得月呢。

    不过,贾珍不会去的太早。一是贾珉故意安排宝珠晚些送信儿,贾珍得到消息的时间不会太早。二是贾珍一定是偷偷摸摸地去的,不会让别人知道。

    否则,儿媳妇儿在娘家,老公公一个人去,在礼数和舆论上,总是不好的。要是正常去,至少要把自己的老婆尤氏,或者贾蓉一块儿带去,才可以名正言顺。

    但是,要是带上他们了,他觊觎秦可卿的事儿,就做不成了。

    所以,贾珍必定是偷偷地去,还得天黑之后去,得手之后,今晚还不能在秦家住下。

    象贾珍这样的人,无耻是无耻,但是,起码在外表上,还是要保持体面的。

    出了客栈左拐大约百米左右,在一个正在施工的房场边,贾珉停了下来。

    此时天色已黑,四下望了一下没人,从衣袖里掏出两张纸,把地上的白灰装了两包,踹进怀里,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去。

    这几天进出时,贾珉早就注意到了这里的白灰了。

    白灰是为贾珍和他的小厮准备的。

    按说,以贾珉的身手对付贾珍,根本是不需要用这种下三滥方法的。

    但是,因为在进府那天收拾贾环时,已经暴露了自己的一部分战力,所以,这次就不想让他们再把线索集中到自己身上。

    这是隐藏实力,把线索转移到江湖人物和街头无赖的方向上去。这些人,才是惯于使用白灰的人。

    出了城,很快就到了“小河沿”这个地方。这里是河流的转弯处,有一座石拱桥,是到秦家庄的必经之路。最大的特点,就是距离人家比较远,两头的人家,都看不见这里。

    现在是酉时末了,贾珉在桥边的庄稼地里,埋伏了起来。

    现在刚刚入夏,还没有蚊子,只有一些虫子,在不知疲倦地鸣叫着。

    将近半个小时时间内,只有一辆牛车过去。剩下的,连个行人都没有。

    远处传来了吆喝声和马蹄声,贾珉判断,这应该就是贾珍和小厮了。

    衣服已经换好了,现在,他拿出头巾,蒙上了脸,几步就穿到了桥上。

    两匹马停下了。

    “什么人,想找死吗?宁国府贾老爷在此,还不让开?”

    贾珍的小厮大声喝道。

    “留下钱来。”

    话音未落,贾珉手里的白石灰就抛了出去,准确地集中两人的脸。就在两人本能地去捂眼睛时,贾珉一步穿上去,先把小厮拽了下来,一个手刀砍在他的脖子上,闷哼一声,小厮就昏了过去。

    贾珍还没等反应过来,也被拽下来,摔在地上。四仰八叉地倒地。

    贾珉毫不犹豫的对准他的裆部,就是一脚踹下去。只听得嗷地一声惨叫,贾珍双手就去捂。

    贾珉抓住贾珍的双手,踩在地上,右手探进贾珍的裆部,摸着他的两个蛋,使劲儿一捏,就碎了。

    贾珍又是连连惨叫几声,然后就没动静了。

    他成了太监,昏过去了。

    贾珉开始搜索贾珍的身上和马上的褡裢。

    贾珍身上值钱的东西自然不少,一些玉器,甚至是扇子,都不是凡品。不过,贾珉只是拿了银子。

    目的,自然也是为了转移视线,让人们以为他只是个劫道的。那些更值钱的玉器什么的不拿,是叫人们以为他层次不高,不识货。

    回到城边,在涉水过护城河的时候,贾珉顺手把贾珍的银子扔进河里。上岸在草丛里穿上衣服,等到一对巡逻士兵过去后,快速爬上城墙,下去后,就慢慢地在街上走着。很快回到了客栈。

    从墙上跳进去,他先去了马棚,看了一下自己的马。这样,如果店里人听见动静出来看见他,就可以说是出来喂马的。

    见没什么动静,就悄悄地从窗户里回到了房间。摸着黑躺倒床上。

    贾珍成了太监,以后也就有心无力了,从此,可卿就安全了。

    有人说,男人成了太监,就会性格变态,爱好权势,试图在这方面补偿自己。还每每举出明朝大太监魏忠贤的例子来证明。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男人成了太监,最大的变化,就是心理会变的自卑。弄权的太监是很多,但那是因为皇帝给了他们权势,不是因为他们成为太监才是如此的。

    魏忠贤得宠时,权势熏天,横行霸道。但是,皇帝一旦剥夺了他的权力,短短十几天,就变成了一个垂垂老者,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

    贾珍失去了功能,以后也就老实了,不仅不会再惦记着秦可卿,还会千方百计地想着法儿,隐瞒这件事情。

    这件事儿要是传了出去,丢人可就大了。

    可卿宝贝儿,你的事儿,我可是给你办了,以后怎么报答我呢?

    你跟贾蓉成亲好几年了,却一直没有孩子。贾蓉还跟王熙凤、尤氏姐妹和他老爹的小妾有一腿,估计还不是无能,应该是无精或者成活率低。

    那么,将来就给我生个小宝贝吧。贾蓉不行,我行啊。

    只是贾蓉跟王熙凤之间有一腿的事儿,你没想到吧?这也难怪,你没在我那个世界呆过。我那个世界,闺蜜可常常是小三儿的昵称啊。

    这一晚,贾珉睡的特别轻松。处理了贾珍,没有对他产生任何心理负担。

    兵王是干什么的?杀人的!不杀人,能成为兵王嘛?杀人都不在乎,还会在乎制造一个太监?笑话!

    不过,还是有一点让贾珉有些郁闷。梦见了秦可卿,又到跑马溜溜的山上去逛了一遭,费了很大劲儿,才收拾干净。早晨起来,内裤还是湿的,也就只好凑合着穿了。

    出了城,很快就来到了昨天路过的那个要出租的大院落。

    一看,墙上写着“出租”的招贴没了。

    不会吧,运气这么差,这么快就租出去了?是不是全租出去了?还有没有剩余地界呢?

    去问问吧。

    贾珉走到大门前,开始敲门。

    不一会儿,门开了,一个小厮探出头来。

    “请问小哥儿,我昨天看见这院子要出租,今儿个那招贴没了,是不是有人租了?”

    “这位爷,您说这个啊,院子没租出去,您要是有意,可以跟我们老爷谈谈。你说的那招贴,粘不住的,每次刚贴出去,就叫人家给揭去了。”

    “他又不租,为何揭去?”

    “这就是你有所不知了,我们老爷可是书法大家,他的字,千金难求。求之不得,可不就揭了,还不用花钱。”

    小厮虽是如此说着,脸上却是充满着自豪。

    “请问你家老爷是……?”

    “大学士季明銮,表字野渡的,就是我家老爷了。”

    “可是那位《国史纪事本末》总编修的季大学士?”

    “正是了,你若有意,我就去通报一下。”

    “如此,就劳驾小哥儿了。”

    看来,这就是那位季大学士的产业了。

    只是这大学士,可不是个一般人物,能当上总编修的,更不是凡人。

    军机处一共才六个大学士,都是位居中枢,手握重柄,权势熏天的人物。

    这个季大学士,不在朝堂,跑到这里来干嘛?

    告老还乡?丁忧?罢官?还是另有隐情?

    既然是大学士,又是书法名家,随便写几个字,都是大把的银子,难道还会差几个房租钱?

    贾珉正寻思着,小厮回来了。

    “这位爷,我们老爷请您进去。”

第0015章 生产基地

    在小厮引领下,贾珉来到了一个书房。

    书房不大,只有20来平米的样子。西边靠墙是一排书架,上面摆满了线装书。北边靠墙是一张床。离床不远,就是一个书案。上面摆满了文房四宝。东边则是五张椅子,前面一个檀木茶几。摆了些茶具。

    以一个大学士的身份,有这么一个书房,显然是比较简陋了些。

    当然,也可能主人就是个简朴的人,不追求精致奢侈的享受。

    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人进来,个子很高,足有一米八左右。方脸,穿一件蓝色儒士衫,下着一双高腰布鞋。

    衣服和鞋都有些旧,露出洗过的泛白。

    虽然梳着发髻,但是,明显有些随便地拢着,有些散乱。

    总体看,这是一个不太讲究衣着的人。或者说,是一个比较率性的人。

    “老夫来迟,让小哥儿久等了,抱歉,南儿,看茶,小哥儿请坐,不必客气。”

    这就是季大学士了。

    “在下冒昧前来叨扰,还请大学士海涵。”

    贾珉客气了一下,也就坐到一张椅子上。

    “小哥儿府上是……?”

    “在下姓贾,帝都荣国府人士。”

    这是个讲究地域门第的时代,几乎所有的陌生人一见面,都要先叙说家门。

    “可是府中有一位衔玉而生的公子的荣国府?”

    靠,这宝玉,知名度很高啊。

    什么衔玉而生,你们信这个,我可是不信的。明显违反生理常识的嘛。

    那就是个政老爹和王夫人老宅女俩人合伙做的局,为了争夺他这一支在荣国府里的正统地位,策划的一出营销故事。

    不过,从目前看,这个营销故事,还是很成功的。

    “正是,那位是在下的家兄。”

    “小哥是?”

    “在下行四,单字一个‘珉’字。”

    “可是近日从直隶而来,死而复活,破棺而出的那位?”

    靠,连我也这么有名了。这才几天啊,随便到郊外的一个大院里来一趟,都能遇到粉丝。

    这个大学士虽然看起来是在这里隐居,消息倒是挺灵通啊。

    “惭愧,正是在下。”

    “哪里需要惭愧,喜事一件啊,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可喜可贺。”

    “谢大学士吉言。”

    “小哥儿此来是?”

    “在下想租个院落,做些经营生意。一来赚些银两,二来想找个安静之处读书,将来或许考个功名,既为朝廷效力,也可光宗耀祖。”

    “好,小哥有志气。只是荣国府似乎不缺用度吧?”

    “实不相瞒,鄙府虽然表面上风光,家大业大,但是,人口多,开销也大。长此以往,必是坐吃山空。在下不愿坐享祖宗余荫,若能自食其力,也算是为府里减轻些负担。只是没想到,竟然误打误撞地到了大学士府上。”

    季明銮没有说话,饶有兴致的看着贾珉。

    这倒是个挺有趣儿的小哥儿啊。跟别的世家子弟不太一样呢。倒有些我小时候的风格啊。

    “小哥儿说的有些道理,如今的勋贵之家,却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多是些游手好闲,吃喝玩乐之辈,小哥有如此想法,倒是难得。”

    “大学士谬赞了,在下实不敢当。”

    “小哥儿不必自谦。今儿个一见,也算你我有缘。老夫也就直言不讳了。”

    “大学士请讲,在下洗耳恭听。”

    “老夫现在赋闲在家,本想在此修身养性。只是老母年高,前几日来信,说是思念老夫。老夫也起了归乡之情,打算这几日就启程回金陵,在家侍奉老母,以慰慈恩。”

    “此院出租,也不是为钱,只是想找个可靠之人,在此守护。小哥儿既是荣国府的公子,在这一亩三分地上,各人想必也是要给个面子的。”

    “老夫也不差那十几二十两银子,这院子连同外面的园子,你尽管使用,有了收成,也尽归于你。只求小哥儿帮我照看好这产业,也就是了。”

    “你既有心读书,我这书房和藏书,你也可以尽情使用。将来若是真取个功名,也是我的一件功德。”

    “大学士如此厚礼,在下实在不敢当。”

    “小哥儿不必客气,就这么定了。老夫一向自诩看人很准,这次,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小哥儿如果愿意,何时可以搬来?”

    “快则三日,迟则五日。”

    “既是如此,就一言为定。南儿虽然愚钝,但是,好在忠心,到时候,我把他也一并留给你,听你使唤。若想经营些什么,房子、院子什么的,尽可使用。”

    “南儿,你带着小哥儿,到处转转去,给小哥指点指点。”

    “此事既然已定,老夫也就可以放心离开了。我现在就进城,去跟老友们告别了。小哥儿转后,可以自行离去,府里交代完毕,就请尽快前来。”

    说完,也不客气,就自行走了。不一会儿,就牵出一匹马来,打马而去。

    贾珉做梦也想不到,会遇上如此一个爽快之人,得到这么一个结果。

    以前一直苦恼的事,竟然以这种戏剧性的方式就解决了,平白地得了这么大的一个院子,还不用付一文钱。、

    这运气,还真不是一般地好啊!

    南儿也就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厮,个子比贾珉小上了不少。人并不愚钝,实际上还蛮机灵的。

    领着贾珉在各个房间和院子里转了转,然后就从后门出去,到了两个大园子里。

    两个园子都不小,每个都足有三亩多地。一个是果园,主要栽的是苹果,果树已经有一人多高了,清清的小苹果,挂满了枝头。

    另一个园子,种了些大葱、土豆、辣椒、豆角等蔬菜。大部分地方,种的是西瓜和甜瓜。

    又回到院子里,琢磨了一下空地和空房,。在心里记住,准备回去好好规划一下,如何利用。

    按照贾珉目前的计划,这个地方是足够用了。不仅省下一大笔租金和建房资金,还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见到效益。

    在他目前手里的钱不多的情况下,资金周转率高,对他可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季明銮如此痛快地把院子交给了他,贾珉起初也感到不解。不过,细想一下,也就明白了。

    这是荣国府这块牌子起了作用。看来,贾府这个百年老字号,品牌美誉度还是不错的。

    既是如此,贾珉也就没有理由再推三阻四的了。这样的事儿,不是谁都能遇上的。

    以季明銮这样的身份,确实没有必要算计他,随便写上几个字就是哗哗的银子进账,这几个房租钱,确实也没有放在眼里。

    这里毕竟还不是城里,这么大个院落,想要找一个比较理想的租户,其实也不是很容易。房子土地都是不动产,想搬也搬不走,况且还有南儿留了下来,季明銮其实也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担心的。

    跟南儿打了声招呼,贾珉就打马回城,解决了生产基地的问题,心情就很轻松,回到客栈后,特意要了一壶酒,算是庆祝一下。

    尽管那酒还是一如既往的难喝,但是,一想起距离酿出高度白酒已经为时不远了,就把酒全都喝了下去。

    吃完饭,练了一会儿字,又在心里琢磨着怎么利用季大学士的院子,然后就睡着了。

    下午,焦利和蒙儿来了,于是,就继续到城里逛。逛,其实就是考察市场。

    这一次,他的主要目标有两个,一个是马车,另一个是一种叫做麒麟菜或者叫石花菜的东西。

    马车,是为了将来到了庄子里做运输工具的。距离城里那么远,将来采购、送货什么的,没有马车是不行的。

    麒麟菜,是一种海藻类食用菜,也是一种药材。作为药材,功效主要是用于治疗便秘等症状。

    当然,贾珉不是要用它入药,而是要用它制作一种原料琼脂。这是一种重要的食品和化工原料。在食品、化妆品等方面,都有广泛的应用。

    贾珉前世的家乡就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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