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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藏师-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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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峻看看表,影像从出现到消失,一共经过了二十多分钟。这次,他们谁都没有想去拍照,因为那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怎么样?有什么感觉?”阮风喃喃地低语。

    丁峻不知该说什么,因为这个神奇的女子幻影让他想到了另外一些往事。不过,那些事他从未告诉过别人,更不会拿出来与阮风分享,只是深藏自己心底。

    “那女孩子很美,如同世外神仙一样。”丁峻回答。

    “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阮风低声吟诵。

    那是《庄子??逍遥游》里的句子,描述的是传说中一位风华绝代的仙子。

    “我根本配不上她,但上天偏偏如此捉弄,要我看到她。”阮风痛苦地抱着头,身体蜷缩如一只烧熟的大虾。

    他是一个既自傲又自卑的人,陷入单相思里的男人皆是如此。当然,以世俗标准做外貌评估,他的确算不上什么美男子,只是极普通的庸人一名。在任何人看来,都跟那女孩子无法相配。

    “好了阮风,你甚至连对方姓甚名谁、家住哪里都不知道,还管什么配不配的?还是说正事,谁来的电话?”丁峻转移了话题,希望能把阮风从沮丧情绪中拉出来。

    “是青龙。”阮风回答。

    青龙,一个被五角大楼的评价系统定义为“红色危险”的人物,长期盘踞东南亚,富可敌国,势力庞大。只要他愿意,黑白两道供他驱使的力量甚至超过各个小国总统。同时,他所拥有的财富,超过东南亚各国财富总和的一半。

    能被这样一个人说声“佩服”,丁峻的面子已经天大。

    “别信他的话,我跟他比,犹如萤火虫站在明月之下,毫末之光,微不足道。”丁峻谦虚地说。

    阮风的三魂七魄渐渐归窍,僵直的五官也恢复了原样。

    “单单青龙提到你的名字也就罢了,连新加坡的兰夫人也——你知道我上次为什么要追踪那四个年轻女孩子?我就是想偷到她们的首饰转卖给兰夫人——我上次有幸接到兰夫人的电话,她知道我到了阿里地区,要我帮忙寻找一座造型奇特的雪山。同时,她提到,如果遇见你,一定要多帮忙、多关照,只要能帮上忙,她绝对亏待不了我。丁峻,我对你的底细真的很感兴趣……”阮风看着丁峻,表情混合着狂热的艳羡与深深的嫉妒,“你到底什么来头?连东南亚、新加坡的黑白两道王者都这么给面子?还有,香港大亨雷震东也……算了,对于你这种天之骄子,我阮风一向都是避之唯恐不及的。”

    兰夫人,是新加坡独一无二的女大亨,经济政治地位,足以跟总理府分庭抗礼。

    丁峻微笑摇头:“他们是他们,我是我。”

    阮风跳起来,瞪圆了眼睛:“好一个他们他们你是你!这个社会实在他妈的不公平,像你这样的人,身边少不了美女左拥右抱,银行卡里的钱金山银海一样,出来办事毫不费力,总有一大帮狗腿子替你卖命。好听的、好玩的、好做的、好看的都被你占全了,可我呢?辛辛苦苦地爬来爬去,累得跟狗一样,还要冒着生命危险。老天爷,太不公平了,太不公平了,你长得又高又帅又有人缘,我长得又矮又瘦又没有朋友,最后还落个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等他咆哮着发泄够了,丁峻才指着卫星电话,微笑着问:“青龙说什么?”

    阮风咬咬牙,把电话丢到丁峻怀里:“你们熟,他又服你,自己打电话问问就是了,何必消遣我?”

    丁峻拿起电话,一个人走出山洞,坐在吉普车上。

    他从不发牢骚,因为那是一个男人无能的表现。相反,那种彻头彻尾的沮丧情绪是他前进的动力,因为他始终相信自己的父亲丁啸天常说的一句话——“人生之中,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正是因为有这种正确是生活态度,他才能在高手如林的三角洲部队里始终保持着单兵格斗冠军、射击冠军、战略战术布置冠军,成为十年来最杰出的单兵之王,并获得了美国总统亲手颁发的“猎王”纯金徽章。迄今为止,该徽章只颁发过两枚,上一枚的获得者,是系列电影《第一滴血》的主角原型、三角洲部队“蝰蛇特战组”组长肯德森。

    “事情总是要解决的,哪怕是一万次从零开始。”他抬头仰望着近乎透明的蓝天,对于即将到来的战斗,始终心如止水,毫不激动。

    再向前,就是世界闻名的古格王国遗址,能够证明古格人雄霸阿里地区的唯一证据,就是那些暴露在藏地风雪中的断壁残垣。在丁峻开来,时间是巨大的磨盘,能够磨碎一切,令千万英雄化为乌有。

    两小时后,阮风才从洞里出来,脸上的沮丧和郁闷稍微减轻了些。

    他打开车子的后门,拖出一个纸箱,里面是真空包装的牛肉干、烤鱼片和啤酒。

    “喂,喝点东西吧?”他扬声问。

    丁峻摆摆手:“不用了,谢谢。”

    阮风扫兴地打开一罐啤酒,一口气灌下去,响亮地打了个酒嗝,突然大声唱起来:“美丽的夜色多沉静,草原上只留下我的琴声。想给远方的姑娘写封信,可惜没有邮递员来传情。等到那千里冰雪消融,等到草原上送来春风。可可达拉改变了模样……”

    “好听。”等他唱完,丁峻轻轻鼓掌。

    “你知道这是什么歌?”阮风仰着头问。

    “是《草原之夜》,歌词来自大陆八一电影制片厂导演张加毅,谱曲者田歌,歌曲诞生于新疆伊犁地区可克达拉农场。1990年,这首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东方小夜曲’。我说的对吗?但这里既不是新疆,也不是草原,而是西藏。别为根本不存在的女孩子发疯,那是没有意义的。”丁峻微笑着回答。

    其实,阮风唱得荒腔走板,并不好听,但一个人只要还能唱歌,就证明思想没有崩溃。

    “我从没爱过任何一个女孩子,这一次,偏偏爱上了这样一个女孩子。古人说,镜花水月一场空,大概就是说的我这种情况吧?”阮风苦笑。

第十四章 炼蛊之盆万蛊之皿

    “别说那女孩子了,说说你自己吧?到托林寺来,为了什么宝贝?”丁峻把话头拉回正题。

    “简单说,青龙委托我找那颗名为‘圣婴之心’的宝石,并向我提供了相当详细的资料,证明那宝石跟传说中的西藏女城有关。刚才打电话来的,就是他。你应该知道,那个女城是在西藏最西边的某座大雪山深处,而札达县托林寺就是入山的最后一站。我这个人,只喜欢钱,没那么大的雄心壮志,跟青龙不一样。他对虚无缥缈的‘古格神力’传说非常着迷,固执地认为,获得‘圣婴之心’就能继承那种力量,成为世界的主宰。唉,我可管不了那么多,反正跟青龙已经签了正式合约,就算空跑一趟,也能拿到三百万美元的辛苦费。现在,托林寺这边马上就要开战,我准备退避三舍,只看热闹不动手,到最后帮忙打扫战场……”阮风回答。

    据丁峻所知,“圣婴之心”宝石出现于太平天国的鼎盛时期,是一颗银色菱形宝石,最长端三寸,最短端一寸。宝石中间,悬空嵌着一颗婴儿心脏形状的血红宝石。这种双色嵌套宝石世所罕见,其珍贵程度可想而知。

    昔日,太平天国实行“圣库”制度,战争中缴获的财产都要上缴,收归国有。所以,“圣婴之心”就放在南京的天国藏宝库中。太平军兵败,南京城沦陷,该宝石也不知去向。目前,最被考古学家、史学家认可的说法是,该宝石被翼王石达开带走,与另外一批巨量黄金一起无端消失在大渡河畔。

    至于西藏女城,则是传说中的一股神秘势力,盘踞在雪山深处,如神话中的女儿国一样,只有女人,没有男人。

    丁峻与青龙见过几次面,那是一个表面淡泊明志、内里雄心万丈的枭雄,未来一定会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不管别人怎样,他自己只想帮助石妙手度过难关,而后功成身退。

    “嘿,怎么样?一起干吧?你跟石妙手那伙人在一起,干不成大事的。”阮风忽然来了兴致。

    “算了,人各有志,我不妨碍你发财了。现在,我得回托林寺去。”丁峻婉言谢绝。

    阮风吃了闭门羹,悻悻地把啤酒罐扔到车厢里,发出当啷一声响。

    “西藏遍地是宝,只有你这样死心眼的人,才会忙着替别人卖命。唉,我就纳闷了,青龙到底佩服你什么?”他指向前方,“看到了吗?据说遗址下面那座小山完全是由黄金和白银填筑而成的。如果不是政府下了保护令,早就被进藏寻宝的人哄抢一空了。丁峻,醒醒吧,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永远不变的真理!”

    古格废墟在西斜的阳光中突兀矗立着,死寂如一座巨大的荒冢。那似乎是茫茫西藏大地的一个缩影,成千上万的宝藏深埋地下,与历史同朽。寻宝、探险,已经成了进藏者心照不宣的终极目标,其中一部分人连宝藏的影子都没见到,就中途夭亡,而更多人则前赴后继,共同演绎着入藏大潮。

    丁峻知道,自己跟他们不一样。道不同,不相为谋。

    回程,阮风还是不死心,要拉上丁峻一起寻找“圣婴之心”。

    说到底,阮风念念不忘的是传说中的天国宝藏。因为大渡河之变后,石达开坦然就缚,用自己的命换回了麾下数千人马的生存权,但清军并未找到他由天京带出来的宝藏。知情者说,宝藏早就由石达开的亲信部队押送,一直向西,穿山越岭而去,直抵西藏雪山深处。

    “找不到宝石没关系,只要让咱们找到天国宝藏的一角,就能富可敌国。”阮风兴致勃勃地说。

    丁峻在距离托林寺一公里的地方下车,挥别阮风,独自走回去。

    凑巧的是,他只走了一段,便遇到了站在道旁的方晴。

    “我在寺里的高台上看到你下车,就迎出来了。”她说着,关切之情,溢于言表,令丁峻胸中涌动着莫名的感动。

    时近黄昏,残阳如血,把托林寺与土林都染为橙红色,景象蔚为壮观。这一幕,是许多国际级摄影师的大爱,而几乎所有旅游杂志上,都有此类橙色托林寺的俯瞰照片。

    如此美景,已经吸引不了他们两个的注意力,因为他们脑子里考虑更多的,是石家即将面临的灭门之祸。

    “大家都在干什么?”丁峻问。出来一整天了,他始终惦记着昨晚的杀戮事件。

    “所有人都按兵不动,好吃好睡,静待决战。敌人在暗处,我们对他们一无所知,其实除了等待,也真的做不了什么。”方晴无奈地说。

    丁峻把山洞内发生的怪事条理清楚地告诉方晴,想听听她的意见。他与阮风的叙事方法不同,先将四周环境、山洞尺寸、日光强弱、温度高低讲清楚,然后排除了幻觉、梦魇、幻听、幻视等等可能性,最后才把水面出现那白衣女孩影子的核心讲出来。

    之前他没把那张照片还给阮风,现在取出来,交到方晴手里。

    “是海市蜃楼。方晴的第一判断,与丁峻相同,但她随即自我否定,“如果这是海市蜃楼的话,几乎就颠覆了所有气象专家对海市蜃楼的科学定义了。自古至今,从没见过如此清晰的蜃景,真是骇人听闻。”

    他们在路边一段裸露的砂岩上坐下,彼此各抒己见。

    “没有任何理论能解释这件事,影像的出现与消失毫无征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有人操纵一台电视机那样,电源接通,电视机屏幕出现影像;关上电源,影像就消失了。”这是丁峻一路上想到的最可行的解释。

    “你描述得很正确,但在那种地方,谁会无聊到用这东西来混淆游客的视听?或者,我提个相反的意见,会不会是阮风故意下个套分散你的注意力,让你无法全心全意对付发出催命符的杀手?”方晴的想法很独特,但人心诡诈,阮风行事又一向忽正忽邪,也可能存在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诡计。

    丁峻默默地思索了几分钟,缓缓摇头:“你是没看到当时阮风的反应,绝对不是他搞的鬼,因为他看到水面上那女子之后,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在眼上,仿佛要将影子从水中挖出来带走一样。爱与不爱,一眼便知。就算有人下套,也不可能是他,而是其他什么人,将我们两个都套进去了。”

    方晴捏着照片,借着最后的一抹夕阳余晖仔细端详着。

    蓦地,天空有只巨大的兀鹰斜斜掠过,翼展足有四米,向着正西方日落出急速飞去。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方晴忽然幽幽感叹。

    “怎么这样说?”丁峻一怔,因为刚刚两人讨论的核心一直是照片。

    “丁峻,你有没有觉得,朱爷等人根本就是为宝藏来的?传说中,太平军的天国宝藏数量惊人,大渡河一役失利前,石达开便命人连夜携带宝藏乔装改扮西去,跳出清军包围圈。那笔宝藏,是太平军的复国之资。复国,看来政治军事上的战败者都不甘心失败,总是在最后一战前提前留下后路,没有当年西楚霸王破釜沉舟的勇气……”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一点无可厚非,关键是,他们能协助石叔保住石海的儿子。”

    暮色正在围拢来,一提到孩子,方晴陡地打了个寒颤,双手情不自禁地交叉按住了袖口。

    丁峻看得出,每次方晴感受到杀机,就会瞬间产生“摸枪”的下意识反应。

    “那婴儿很诡异——不,是那孕妇很诡异,我不相信你看不出来。我跟随赤桑嘉措大师修行藏传佛教密宗有一段时间了,之前一进藏经阁后面那殿堂,就感受到巨大的心理压力。这一次,我甚至不敢跟那孕妇对视,因为我从她眼中看到了……”方晴说不下去,紧闭着唇,牙齿咬得咯咯直响。

    丁峻沉默地听着,任由方晴循着自己的思路说下去。

    那婴儿是石家唯一的血脉,也是石海留给这世界的最后一项遗产。无论如何,他都要保证那婴儿安全降生。那是第一步,第二步则是竭尽全力,击退古格杀手,让婴儿安全长大。

    他自身的性格正义坚定,不具备侵略性,与犀利冷漠的石海恰恰相反。只要杀手知难而退,他就不会追究,以“安全、自保”为最终目标。

    “别多想,其实从医学角度看,一个女人腹中怀着另一条生命时,自身会发生无法预料的变化。人类是身体构成已经是令全球科学家挠头的不解之谜,两个不解之谜在孕妇身体内部相加,岂不更是难解?”他说。

    方晴深吸了一口气,正视丁峻:“你根本想不到,我在孕妇眼中看到了……看到了炼蛊之盆!”

    她那张施过淡妆的脸变得苍白无比,樱唇轻轻颤抖着,显示出内心正在剧烈地纠结与挣扎。

    嚓地一声,她从双袖中交叉拔出了两把三寸长的短枪,在膝盖侧面一擦,双枪的保险栓同时打开。

    “当心走火,放轻松些。”丁峻轻声说。

    他注意到,短枪的枪柄两侧都镶嵌着极其珍贵的南美黑曜石,宝石正中,则使用了极高明的黄金嵌丝工艺勾勒出一个篆体方章,章文为“方晴”二字。

    “丁先生,你真的是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啊!”方晴闭上眼,嘴唇颤抖,努力约束自己混乱的思绪。

    “别说话,我来帮你。”丁峻抬起右手,用拇指按住方晴颈后的大椎穴,顺时针揉搓六圈,再逆时针揉搓六圈。反复五次之后,方晴的情绪就慢慢平静下来。

    “谢谢。”方晴睁开眼,长出了一口气。

    大椎穴是人体颈部的重要穴位,手足三阳的阳热之气由此汇入,并与督脉的阳气上行头颈。此穴道内,容纳着督脉陶道穴传来的充足阳气,外加手足三阳经外散于背部阳面的阳气,阳气充足坚实。外力按揉,能将万马奔腾般的盛阳之气压制住,免遭溃堤之患。

    这种极高明的中国内家功夫在三角洲部队是学不到的,而是来自于丁峻的父亲亲自传授。

    “人有幻视、幻听、幻觉,有时眼睛所看到的,并非实情。”丁峻说。

    方晴苦笑:“可是,我看到的是‘万蛊之皿’啊?我又不是苗疆炼蛊师,脑子里从未有过这种东西,怎么会出现此类突如其来的幻视?”

    万蛊之皿是苗疆炼蛊师拥有的独家秘器,在炼蛊过程中,炼蛊师搜寻各种毒虫密闭于容器中,相互咬啮厮杀,直至其中一个把其余的全都吃掉。最终的胜利者,就是炼蛊师这一季获得的最毒蛊虫,而那个容器,因为数十年如一日地反复使用,已经被毒虫释放出的毒气、毒液浸润通透,便被称为“万蛊之皿”。

第十五章 亚洲山王方千骑

    《隋书??地理志》谓:“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 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脏,死则其产移入蛊主之家。”

    万蛊之皿,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又被称为“万蛊之器、万蛊之巢、万蛊之盆”等等,而暴虐无度的商纣王发明的“趸盆”,就是万蛊之皿的根源出处。

    “你太累了,所以脑子里才有那么多怪想法。那些跟蛊虫有关系的难题,自然会由五毒教何家的人来处理。”丁峻回答。

    他故意轻描淡写地化解方晴心中的忧虑,是不想令她越陷越深。司琴身上的诡异之处颇多,但若想保全婴儿,首先要保全孕妇,不能让司琴发生意外。

    “好吧,但愿你是对的。”方晴无奈地点头。

    丁峻远眺暮色中的托林寺,迦萨殿傲然矗立,令所有土林相形见绌。

    他知道,那个大殿分为内、外圈。内圈包括中心大殿和四座小殿,中心大殿呈四方形,供有主体坛城和如来佛像,四周有回廊与四座分殿相连;外圈包括十六座殿堂,中间殿堂建设有转经道。外圈的四角还建着四座高十三米的红砖塔,平措杰布的藏经阁就在西北角红砖塔的旁边。

    在藏族历史上,托林寺的地位举足轻重。寺庙在11世纪初由古格王国第一代王德祖衮的长子益西沃始建,作为古格高僧、西藏佛教后弘期著名译师仁钦桑布(958~1055)译经授徒的场所。1036年,古格王沃德及其兄绛曲沃从印度迎请曾任那烂陀寺、超岩寺首座阿底峡(982~1054)进藏,住锡托林寺讲经著述,弘传佛法,寺庙也随之扩建,初具规模。1076年(藏历之火龙年),在古格王赞德支持下,在托林寺召开了*大会,当时卫、藏、康等地区均有高僧前往参加,史称“火龙年**会”,汉文史书称“丙辰法会”,成为西藏佛教盛事。由于阿底峡大师的住锡和火龙年**会的召开,使托林寺蜚声全藏,成为中世纪西藏名寺。

    能够在本寺跟随高僧修行密宗,方晴的身份也绝没有那么简单。

    从那两把短枪的造型上,丁峻想到了一个身在尼泊尔的大人物。据说,那人深居简出,过着半隐居的生活,已经很少跟外人联络。但是,他的传奇故事却一直流传人间,被年轻一代奉为偶像。

    “在想什么?为什么一直看这两把枪?”方晴低声问。

    丁峻一笑:“没猜错的话,两把枪原先的主人应该是被称为‘亚洲之鹰’的游侠罗开,黑曜石是他从南极三百米冻土之下取得,成分独特,与地球上其它黑曜石有着明显区别,全部体积仅有成年人拳头大的那么一块。昔日有阿拉伯富豪出价五千万英镑求购这块宝石,却吃了闭门羹。没想到,时隔多年,它已经被解剖开来,作为你短枪上的装饰物。”

    方晴大大方方地把枪递到丁峻手上:“只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东西,请丁先生过目。”

    关于“亚洲之鹰”罗开的传奇事迹,已经被某位香港小说家翔实记录,刊发出书,成了华语读者争相传阅的经典。抚摸着黑曜石枪柄,丁峻不由自主地再次追忆那只自由翱翔于亚洲天空的飞鹰。

    曾几何时,罗开亦是丁峻心目中的第一偶像,钦佩得五体投地。

    “家兄碰巧跟罗开先生有点交情,所以他就把黑曜石送给我,当做十八岁成年礼的纪念品。”方晴又说。

    “令兄不会是‘亚洲山王’方千骑吧?”丁峻长叹一声。

    “不好意思,那正是家兄。”方晴微笑起来。

    方千骑与罗开,正是亚洲黑白两道最著名的两大游侠。罗开名声稍大,但他毕生钦佩的只有一人,就是方千骑。

    方千骑最擅长盗墓,尤其是山中古墓、寺庙宝藏。据说他有一双天生的“寻宝眼”,到达某座大山后,稍加端详,就能判断出山中有没有宝物。

    “失敬失敬。”丁峻苦笑,双手捧着短枪,交还方晴。

    “家兄目前已经是半退隐的生活状态,常常说,老一代应该及时退出,给年轻人一些机会。这是人类繁衍生息的原则,放之四海而皆准。我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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