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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肴记-第4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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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佳瑶此时,还不清楚云霆霄是接了密旨的。
“我看你那院子又收拾出来了,可是要长住?”
周佳瑶摇了摇头,“小住两天,过几天便回去。”
周翼虎点头,“小住两天也好!省得你一个人胡思乱想。”
周佳瑶有些不自在,起身道:“祖母,我去看看母亲。”
宋氏点头,“你过去吧!这几天忙着祭祖的事儿,可把你娘累得不轻。”
周佳瑶点了点头,行礼退了下去。
尽管她收到的消息,都还不算坏,但是她心里没底,总觉得事情不会这样简单。
至于大哥和祖母在畅春堂还说了些什么,她是不得而知了。
林氏见到闺女,忍不住拉着她上看下看,不由得道:“瘦了,瞧着比上秋那会儿,瘦了不少!肯定又没好好吃饭,是不是?”
林氏对身边的丫头道:“你去给姑奶奶端碗鸡汤来,灶上有,把油花撇干净了,她不喜欢油腻的。”
那丫头脆快的应了一声,转身往外头去了。
李嫂跟着陆石回了辽东府,林氏身边就缺了得力的人。
后来她也换过两个丫头,但是她们都对周瑾生出了不该有的心思,妄想着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当周瑾的姨娘。
说起来,也挺可笑的。林氏这个人,对别的事儿都不怎么在意,有时候心粗的厉害。但是在感情这方面,却拥有非常敏锐的直觉。大概这是每一个女人与生俱来的天赋吧!
林氏很快就识破了两个丫头的用心,这种事情,在大户人家时有发生,根本算不得什么。
可是林氏哪能受得了这个,她也不好意思跟自己婆婆说,连这点小事她都处理不了的话,婆婆怎么瞧她?
还好,周瑾从来就没对那两个丫头动过什么心思!他虽然也见过不少收用丫头的这种事,但周瑾和他们不一样,他觉得,自己这辈子就该守着林氏一个人过,若是生出别的心思来,那他还是个人吗?
所以那两个丫头很容易就被打发了,都被林氏作主,嫁给了庄子上的管事。
现在她身边的丫头,容貌一般,性情都比较老实,还有两个婆子,也都是侍候过宋氏的老人,用着很是顺手。
“瑶瑶,你回来能住两天不?”林氏想闺女啊。
虽然现在家里的事情都交给媳妇管了,她也清闲下来,但是两个儿子的婚事,却是她心头的一块病。
兴子都二十了,转过年马上又大一岁,再不成亲,该有人说三道四了。
而且,她也跟儿子提过这事儿,却被儿子一口回绝了。
林氏隐约觉得,二儿子有些不对头,她想跟闺女叨叨几句,让她帮着拿个主意。
“能住两天!”周佳瑶心里觉得踏实了不少,好像不管有多么难的事情,只要她在父母身边,就能安心似的。
林氏闻言,不由得欣慰的笑了笑,这就是没有婆婆的好处了。
小丫头把鸡汤端了过来。
林氏连忙道:“你呀,先喝一碗鸡汤,娘去厨房安排晚饭,你得多吃点。”
周佳瑶捧着碗,轻声应了。
窗外,天色阴沉。
不多时,寒风潇潇,有零星的雪花飘落下来。
周佳瑶满腹心事,不由自主的想着,也不知道世子那边,情况如何?
此时的云霆霄,正站在城楼上,向远处眺望。
青松和青风,紧紧的跟在他身后。
二人心事重重,一副凝重之色。
这是少见的。
不多时,远处扬起一大片尘土。
云霆霄的眼睛猛眨了一下,暗道:终于来了。
青风和青松对视了一眼,都握紧了手中的剑。
城楼上,大宋的士兵都蓄势待发,他们的眼睛紧紧的盯向远处。
远方,出现了很多小黑点。
第七百五十八章
无方,出现了很多小黑点。
慢慢的,那些黑点越来越大,变得越来越清晰。
尘土散去,显露出隐藏在它们背后的狰狞怪兽。那些蒙古人,骑着马,挥舞着马刀,叫嚣着朝他们奔来。
云霆霄抚在城墙上的手猛然一紧,道:“都做好准备。”蒙古人长途跋涉而来,只怕没有那么好打发。看这架势,这次恐怕不会像前两次那么容易就打发他们。
“爷,已经吩咐下去了!”青风的声音,微微有些发沉。
他们本是奉旨而来,这会儿却成了先头部队。瞎子都能看出来,姓王的在排挤世子爷。
这鸟不拉死的地方,你以为他们愿意来?
此处并非真正的雁门关,而是在旧址以北十里处修建的要道,自监民工筑的新关,以此处为雁门关前的屏障。此关距离代县县城约五十余里,依山而建,地势险要,制高点处更是山岩峭拔,盘旋崎岖,取名倒马关。
眼下,蒙古人和辽人,吐蕃联合扣关,实力不容小觑。大军虽还未至,但小股的骚扰却一直就没断过,而且扣关的人马也越来越多。
倒马关这里,除了有世子爷带过来的一万多人手以外,就只有两千驻军是王柏青的人。
经过几次的交手,他们也算是对鞑子有了一定的了解。这些蒙古人的骑射功夫确实出色,他们产生来就在马背上长大,对马的了解和驾驭能力,都不是他们汉人能比的。
更何况,蒙古人生得高大,蒙古马也是一样的,耐力好,强壮,优势一下子就出来了。
幸亏他们有山险做为依托,否则几次交战下来,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呢!
那些蒙古兵,眨眼之间就到了近前。
那一道道的山梁,像是根本拦不住他们似的。
云霆霄的唇边,绽开一抹冷笑,昨天夜里,他让人在最后一道山梁上瞒了不少黑药。
所谓的黑药,就是自制的土炸~药,威力还可以。把制好的黑~药装到陶罐之中,里面再放一些铁片,木屑,石块之类的尖锐物品。将陶罐倒着放,将引线一并埋好,用土盖上,以寻常人的眼力,根本看不出来。
蒙古人骑在马上,对地面上的细微变化根本不会多加注意。长长的引线留在地面上,一直延伸到道路两侧的沟里,只要蒙古骑兵一到,埋伏在沟里的士兵就会点燃引信,引爆黑药。
蒙古人的马会在道路上带起尘土,引信被点燃后,燃起的烟,也会被大量的尘土所掩盖。惟一不好的是,那些负责点引信的士兵,很可能有去无回。
除了爆炸带来的伤害外,恼羞成怒的蒙古人,也会对他们下手。
不过云霆霄早就有所准备,挑选出来点引信的士兵都是身手矫健,胆大心细的人。只要得手,他们就会趁乱躲藏起来,等蒙古人离开后,再开城门把人接回来。
这些人,就相当于是后世的敢死队,急先锋,干的都是不怕死的事儿。
趴在两侧土沟里的士兵,此时都穿着灰土土的袄子,戴着灰土土的帽子,他们趴在沟里,一动不动,身上的颜色跟大地融为一体,若是不仔细看,任谁也也看不出,这里趴着好几个大活人。
马蹄声越来越近,那些蒙古人叫嚣的声音,就像在耳边响起的一样。地面颤抖着,仿佛有千军万马,即将从这里经过一般。
倒马关就在前面,破了这道关卡,能抢到不少粮食,杀了汉人,还能震慑一下雁门关的守卫。
蒙古人像是打了鸡血似的往前冲。
今天天气很好,没有什么风,他们不用担心刚点燃的引信会被风吹灭。
蒙古骑兵的先头部队,快速通过埋雷区。
山沟两侧的人动了,点燃了他们手中的引信。
轻烟被尘土掩盖,似乎一点也没能引起蒙古人的怀疑和注意。
他们肆无忌惮的笑声是那样刺耳,仿佛眼前已经是唾手可得的财富和粮食。
突然,巨大的爆炸声响起。
蒙古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吓得惊呆了,那些马儿也受了惊吓,四处逃窜,变得不听话起来。
那些埋在陶罐之中的石块,铁片像暗器一样四处飞射,深深的镶嵌入人和马的身体之中。有的人被射中要害,直接从马上摔下来,倒地不起。有些铁片则是狠狠的射入了马儿了身体,那些蒙古马吃痛尥蹶子,直接把人都摔到了地上。
倒马关前面的山梁上,乱成一团。
蒙古人的士气,散了个干干净净,此时他们离倒马关,不过一,二里地的距离。可惜他们自顾不暇,哪里还谈什么扣关。
时机已经成熟,云霆霄当下道:“开城门,让先锋营去吃了这批鞑子!”对方已经乱了,此时正是趁乱出击的好时机。
青松脸上露出喜色,当下道:“是!”他抱拳行礼,连忙下达命令去了。
厚重的城门被打开,早已经准备好出击的先锋营,在先锋官的带领下,快速向蒙古人奔去。
一二里地的距离,对于骑兵来说,那就是眨眼之工的事。
蒙古人先是被巨大的爆炸波炸得晕头转向,损失惨重,紧接着,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呢,就又被从天而降的先锋营给打了个措手不及。
蒙古人擅战,兵马强壮。但是这一切都得有个先前条件,得是在正常的交锋之下,才会是这个水平。
前几次蒙古人来扣关,云霆霄有意示弱,几乎是挂了免战牌的。他向蒙古人示弱,等的可不就是这一天吗?后来闹的蒙古人要攻城,他没办法,只得暴露出一部分实力。
今天这一役,就算是他送给蒙古人的一份大礼,让他们知道一下,轻敌自大的下场。
先锋营的人,那就是一群嗷嗷叫的狼。
蒙古骑兵这会儿,跟落水狗也没有什么两样。
两方交战,不过刚刚打了个照面,蒙古人就让先锋营的人给收拾了。
蒙古人见势不好,急忙掉转马头,想要逃离这片焦土之地。
只可惜先锋营的人,并不打算放过他们。
正是趁你病,要你命啊!
先前的铺垫工作做的那么好,如果他们不能全歼这些蒙古骑兵,该如何跟世子交待?
“弓箭手~”
先锋官在马背上大喝一声,“放箭。”数十只箭羽,像长了眼睛一向,朝着蒙古骑兵射去。
先锋官将自己的大刀挥舞起来,大喊道:“兄弟们,跟老子一起冲,杀光这些鞑子~”
呐喊之声不绝于耳,刀剑碰撞之声经久不息。
随时随地都有人倒下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转瞬间便成了一具具尸体,战争的残酷,可见一斑。
蒙古骑兵连人带马,都交待在了这里,这支小分队足有三四百号人,如今全都成了尸体,无一生还。
城楼上,响起一片欢呼声!
他们赢了!
虽然这只是一场很小有胜利,但是对于常年驻守在雁门关的守卫将士来说,这一仗打得痛快!
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蒙古人的强大了。那些瞧不起番邦小国的文官们或许不知道,就在他们自诩自己是天朝大国的时候,他们眼中的那些蛮夷小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长起来。若不是草原荒蛮,蒙古人生产,农作都受气候,地域的影响,两国之间的国力,谁强谁弱还真不好说呢!
大宋版图辽阔,物产丰盛,是众多小国眼中的一块肥肉。
那些文人,哪里懂得边疆战士们的辛苦?
只会空口白牙的说大话!
云霆霄刚来的时候,这些守城的士兵很看不起他,觉得他就是一个勋贵子弟,没有什么真本事!
一段时间相处下来,这倒马关的将士倒是对他改观了不少。
世子跟他们同吃同住,平时有危险,也是他第一个冲在前面。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带着他们,把蒙古鞑子打了个落花流水!
这些年,他们可是没少吃蒙古鞑子的亏,只要到了冬天,蒙古兵就扣关,抢粮食杀人,简直是无恶不作。
今天这一仗,痛快!把鞑子杀了个落花流水,实在是太解恨了。
倒马关城楼内外,响起了响彻云霄的欢呼声!
与此同时,雁门关那边,王柏青也得到了消息。
云国公世子打了胜仗,全歼了蒙古一小队骑兵。听说还得了几品不错的战马,都是毫发无损,一点伤都没有的那种。
这一小队骑兵,虽说只有几百人,但蒙古人壮实,好战,骑射功夫了得,想要全歼他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没想到啊,云家还能出这样一个人物。”王柏青是个年近四旬,身材高大的武将。
快四十岁的男人,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
王柏青生得有些黑,面庞是硬生生的被晒出来的,他长得很魁梧,五官却并不难看,生得一副忠厚之相,让人瞧着,只觉得踏实。
但,王柏青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看他的晋升履历就知道了!
一个小小的火头军,也就是火夫,管做饭的,居然能成为一方守将,可想而知王柏青,到底是个忠厚的人,还是颇有城府的人了。
“云家也是武将之后,只不过这么多年下来,身上的锐气也几乎消磨殆尽了!”王柏青的心腹副将,名叫金桂,是他的小舅子,两个人好像亲兄弟一般,无话不说。
王柏青对云国公世子的用心,金桂也是知道的。他总觉得,姐夫把这人看简单了!
那云世子,可是带过兵的,虽然剿匪不能跟真正的带兵打仗相提并论,但是若无实力,如何能剿悍匪?
他可是皇上下旨派过来的,姐夫这么对他,将来进京述职,怕是要吃瓜落。
“你呀,还是孩子不成?凡事不能光看表面。”
王柏青看出来了,这云世子来者不善,他的目的,只怕不会像圣旨上说的那么简单。
这位世子爷,到底是站在哪个阵营里的人呢?
这个有点不好办啊!
王柏青自己,就是披着太子党,王家皮的。
但是他怎么是什么样的瓤子,他心里门清!
难不成,云家真的是纯臣?
哼,扯淡!
这世上,就没有纯臣这一说。
那不过是皇帝自欺欺人的想法罢了。
不过,不管他是哪路的神仙,自己都不能轻易放过他。
“这是好事,一会儿我写个奏章,跟皇上说说这世子的功绩,让人送回去。”
“姐夫,您这是唱的哪一出啊!”明明看不上人家,还写奏章表扬人家……
金桂瞧了王柏青一眼,“您这是要捧杀?”
捧杀?
王柏青眼中带着一抹深意,哪儿有那么容易啊!
“行了,你别管了!”他小舅子就是个直肠子武将,带兵马马虎虎,打仗杀敌不含糊,可是朝堂上的事情,他还差的远呢!
金桂一向以自己的姐夫为榜样,对王柏青惟命是从,他不让自己管,那自己又何必跟着掺和呢!
金桂后来想起这些事儿,只觉得无比后悔。当初他若是坚持一下,或许王家,金家,便都是另一个样子了。
再说云霆霄,带着倒马关的众将士打了胜仗,能不高兴吗?
心里虽然高兴,但是也有担忧。
天气越来越冷,蒙古人不惜长途奔袭,来势汹汹,肯定不会轻易放弃这次扣关行动。
他最近心乱的很,眼皮也一直跳,好像要发生什么大事似的。
云霆霄怀里,揣着媳妇送给他的玉葫芦瓶。
媳妇说这是保命的东西,让他一直贴身戴着。他听话,装玉葫芦的荷包从不离身。
但愿这场风波能早点远去,他也好搬师回朝,早点回到瑶瑶身边去。
寒风呼啸,城楼上的风像刀子一样,刮在人脸上生疼。
云霆霄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布防,看了看城内外的情况,这才下了城楼。
他嘱咐青风,“楼上的风太硬了,气温也低,一定要注意将士们的保暖情况。”
青风只道:“厚衣裳早就发下去了,都是羊皮袄子,暖和着呢!不过这鬼天气,除了喝酒,喝姜汤,也没有啥别的办法了。”
“喝酒不行!让人多煮些姜汤,等换班以后,让下来的兄弟们都喝一碗!”
“是。”青风应了。
第七百五十九章 比较
云霆霄又与青风简单的交待了几句,这才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说是住处,其实不过是用砖石瓦块搭建的简易房子而已。
“这是什么破房子啊,四处漏风。”青风有些心疼自家主子受的这罪。
明明他们世子爷是钦差大臣,那王柏青上下嘴皮子一碰,居然拿他们世子爷当先锋用了,实在是欺人太甚!
可世子爷偏偏像没事人似的,任由那王柏青作威作福,实在气人。
云霆霄轻笑一声,并没有理会青风这话。
说这房子四处漏风,是有些言过其实了。不过屋子确实有些简陋,地面都是沙土地,怎么踩都踩不实,墙壁上抹着黄泥,一张简易的木板床,一只破旧的取暖炭盆,一张稍微用些力气就能散架的桌子……
总归是关外,苦寒之地,要求那么高做什么?
再说,他们是来办事的,又不是来享福的!
如果他们都喊苦喊累,那些在边关驻守多年,到现在为止还住着帐篷的将士们,又该如何呢!
他是将领,不能太过矫情。
“好了,少说几句吧,我让你查的事情,你办的怎么样了?”
云霆霄挑了挑炭盆里的炭火,示意青风坐下来,跟他一起烤火。
青风则是熟练的将一个简易的小炉子点燃,然后走到屋子里角落里,从一口有些破旧的水缸中,盛了一些水,坐到炉子上。
军中不能饮酒,平时只能多喝点姜汤,热水来保暖了。
青风一边烧水,一边朝屋外张望。
这倒马关,可不是他们自己的地盘,许多人,事儿,都复杂着呢!
保不齐这会儿,已经有人向雁门关那边通风报信去了。
“毫无头绪。”青风说完这四个字,就闭口不言了。
云霆霄心里清楚,王柏青的事情,不是一天两天能查清楚的!
圣上对他,虽有疑心,但并不能采用过激的手段。若是没有真凭实据,圣上不会动他。
事关边关安宁,特别是在这个时候,临阵换将是兵家大忌。
不过,如果王柏青真有问题,也不能任由他做大!
万一他真的动了什么不该有的心思,那边关十几万将士的性命,岂不是就要白白牺牲掉了?
况且,雁门关背后,便是代县!
到那时,战火肆虐,老百姓该怎么办?
鞑子毫无人性,一旦入关,只怕不但要烧杀抢掠,就是屠城之事,也是做得出来的。
决不能让鞑子入关半步!
一定要将他们拦在倒马关之外,如何倒马关守不住,那就死守雁门关。
前提条件是,王柏青还没有丧失人性!
不管他是哪个阵营里的人,如果他还是大宋子民,还能分得清孰轻孰重,那他就该站到属于他自己的位置,尽他的职责,本份,守护好大宋朝的老百姓。
这些事,都在云霆霄的思绪里,一闪而过。
小炉子上的水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青风顺手给云霆霄倒了一杯。
很粗糙的土陶杯子。
握在手里,十分温暖。
云霆霄只道:“不可打草惊蛇,继续派人盯着。”
青风点了点头,无声的应了下来。
就在这时,青松略带气愤,还十分夸张的声音传了过来,“世子,世子!”
云霆霄微微皱眉,青松这个性子……
青风也十分不高兴,他迅速起身,大步走到门口,猛的一下拉开那扇有些摇摇摆摆的木门。
青松正站在门外,看到青风一脸便秘的表情,丝毫不觉得意外。这人生来就是这般无趣的!他们俩,加上世子,一共三个人,两张瘫脸,自己要是不活泼一点,岂不是无趣死了。
青松刚想跟青风辩白两句,突然想起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便直接无视青风那张面瘫脸,直接进屋对云霆霄道:“爷,大事不妙,大事不妙啊!”
云霆霄喝了一口热水,才道:“出什么事了?”
“哎呀,那个王柏青,居然让人送了一个女人过来,人就在外头呢。”
什么?
“什么女人?”青风没明白,一头雾水的样子。
青松嫌弃的瞧了他一眼,才道:“说你是块木头疙瘩,你还乐意听呢!什么女人!送给世子爷的女人呗!人在外面马车里。”
真是岂有此理!
云霆霄冷笑,这个王柏青,还真是不知死活。
“爷,这个女人您可千万不能留啊!这明摆着就是个货害,要是让夫人知道了的话,那……”青松的话还没说完,他的脑袋上便挨了一巴掌,疼得他倒吸了一口凉气,转头凶巴巴的盯着青风看。
青风双手环抱在胸前,气定神闲的道:“胡说八道什么?爷自有诊断。”
云霆霄把手里的土陶杯子放下,摆了摆手道:“人我是不会见的,让她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吧!”
青松大喜,道:“属下这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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