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萌妻鲜嫩:神秘老公夜夜宠-第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毕竟名不正言不顺,而且简老太爷看见她,就像看到阶级敌人,没有一个人好脸色。
偏偏简七爷说的是真的,她不伺候着,他就真的不喝水、不吃饭,让她连提前离开这里的机会都没有。
她只能尽量减少存在感,每天憋在简时初的卧室里,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简时初却一点讨人嫌的自觉都没有,动不动就拽着她到院子里的花园、竹林里逛一逛。
一边逛,一边大秀恩爱,唯恐不知道他简七爷和她之间是什么关系。
有时被简老太爷撞见他们两个在光天化日之下卿卿我我,而且是简时初赖着叶清瓷卿卿我我,而不是叶清瓷赖着简时初卿卿我我,脸色就黑的堪比锅底灰一样。
好容易,捱到了第八天,家庭医生给简时初检查后,松了口气,向简家老太爷禀告:“少爷的体质就是好,伤口已经痊愈了!”
“这是我老婆的功劳!”简时初懒洋洋窝在沙发里,捏捏叶清瓷的脸蛋儿,“是我老婆照顾的好,我才好的这么快!”
“……”简老爷子差点被他气厥过去,没好气的使劲儿挥挥手,“伤好了你就给我快滚吧,你给我记住,只要我活着,你那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就别想进我简家的大门!”
简七爷带着叶清瓷,很愉快的滚了。
回到简家别墅,简单收拾了下,洗过澡,躺在自己的大床上,身边还躺着自己的心上人,简时初舒服的叹息了一声,“金窝银窝,比不上自己的狗窝,还是自己家里好。”
虽然简老太爷宠他,在简家老宅他也是老大,但毕竟不如在自己家里舒坦。
简老太爷看他不顺眼的时候,还会吼他两声,在这间别墅里,别人都是看他脸色吃饭的。
叶清瓷躺在他身边,不禁弯了弯唇角,“‘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好接地气的话!也是你混黑道的时候,学回来的吗?”
“大概是吧?”简时初的手臂穿过她的脖子,将她揽入自己怀中,低头在她脖颈间香了下,懒洋洋说:“我不记得了。”
叶清瓷偎在他怀中,抬手摸摸他的脸,“那时,你一定也吃了很多苦吧?”
“还好,”简时初慵懒说:“不管在哪里,谁能爷吃苦啊?爷不让他们吃苦就不错了!”
虽然那时他失去记忆,忘了自己是谁,家在何处,但他没忘了自己的功夫,谁敢欺负他,照样打的谁哭爹喊娘。
所以,虽然那时他颠沛流离,自然比不了在简家养尊处优的日子,但也没受太多的苦。
而且还救回了萧影这么一个左膀右臂,算一算,绝对是他赚了。
所以说,他简七爷,向来都是运气最好的!
“倒是你!”简时初怜惜摸摸她的脸蛋儿,“还疼吗?”
第112章 第一世家()
“早就不疼了,”叶清瓷知道他是指那几个耳光,“你的药很好。”
简七爷的东西,当真是天底下最好的。
她的皮肤一向敏感又娇嫩,稍微一碰,就一道红色的印子。
以前,她被曾美茹打了耳光,脸上要肿好几天。
这次脸上被栾清鸢的保镖扇了几个耳光,当时就高高肿了起来。
可用了简时初的药之后,第二天就几乎看不出什么痕迹了。
而且那药膏是粉红色的透明胶状,滑滑的,香香的,一股浓郁的玫瑰味。
简时初见她爱不释手,就送给她了。
叶清瓷每次用药膏的时候就会想,制造出这种药膏的人,一定也是个天才。
“以后不会了!”简时初低头亲亲她,“以后我会好好护着你,再也不会让你被别人欺负了!”
“没事!”叶清瓷浅笑着说:“以前嬷嬷还在时,常对我们说,吃亏是福,老天爷在这方面亏了你,就会在其他方面补偿你,就像我以前,总是那么倒霉,可老天爷把你补偿给了我,这么算起来,还是我赚了,所以啊,有时候吃点亏,挺好的!”
“你呀!”简时初点点她的额头,有些无奈。
“我不怕,真的!”叶清瓷冲他嫣然一笑,“只要还能活着,就会有希望,除了死亡,我什么都不怕!”
“乖!”简时初又亲了亲她,得意洋洋说:“我简时初的女人,就是不一样!”
叶清瓷笑了笑,正要说话,手机忽然响了。
她看了眼,“是大哥的简讯。”
简时初一把将她的手机抢了过去。
一目十行的把简讯看完,发现只是嘘寒问暖的家常话,这才把手机丢给叶清瓷。
叶清瓷咯咯笑,冲他揶揄的眨眼,“忽然好大的醋味是怎么回事啊?简七爷!”
简时初哼了声,“也就是吃醋了,你能怎样?”
“我开心呗,还能怎样?”叶清瓷凑过去亲了他一下,“吃醋说明在乎,我才不会生气!”
简时初又哼了声,偏过头去不理她。
叶清瓷知道,因为她身上曾经贴过“叶景之童养媳”的标签,简时初对她的大哥叶景之有很大的敌意。
但是,敌意归敌意,自从上次的事情后,简时初对叶家的生意多有照拂,给她大哥减轻了许多压力。
以前和叶家竞争的公司,知道简氏都处处对叶家开绿灯,自然而然的对叶家高看了一眼,不敢暗地里使绊子。
以前因为她大哥双腿残疾,动不动就暗地里讥讽她大哥的人,也收敛了许多。
这就是男人的心胸了。
虽然看叶家不顺眼,但依然会因为她的关系,多多关照。
她感激简时初这份心意,也佩服简时初这份心胸。
叶清瓷快速把大哥的简讯看了一遍,又认真回复了,才把手机放在一边,抓住简时初的手,往他旁边凑了凑,“大哥说,他在澳洲可能还要待三个月才能回来,这次去的好久。”
这阵子叶清瓷一直留在简时初身边,没有回叶家,是因为叶景之去澳洲了,要很久之后才能回来。
对叶清瓷来说,有叶景之在的地方,才算她的家。
没了叶景之,叶家那栋别墅,她丝毫留恋也没有。
简时初哼了一声,“他就留在澳洲,永远别回来才好!”
“好了啦!”叶清瓷仰脸亲了他一下,晃晃他的胳膊,“我没爹没妈,已经很可怜了,以前没认识你的时候,只有大哥对我最好,这个世上,除了你,我就剩这一个亲人了,你就别和我计较了!”
简时初捏捏她的脸,“真拿你没办法!”
她又是哄,又是撒娇,简时初心里就算有那么点别扭,也一下烟消云散了。
叶清瓷偎着他,轻轻叹息,“简时初,你说,我爸妈真会是什么酒鬼、赌徒、杀人恶棍吗?”
简时初哧了声,斜她一眼,“你怎么不说,你爸妈是豪富、是巨贾、是帝国首富呢?”
叶清瓷笑了,“帝国首富不是你吗?”
“那也没准儿,”简时初把手枕在身后,懒洋洋说:“很多有钱人都爱低调,也许人家有钱不说呢。”
“你也很低调啊,”叶清瓷在他身边这么久了,他的事,了解一些,“你的财富,别人也只是看到了冰山一角而已,我还知道很多他们不知道的。”
“这是商业机密啊!”简时初捏捏她的鼻尖,故作神秘,“记得千万不要说出去。”
“切!”叶清瓷拨开他的手,“什么商业机密,我看你只是懒得说而已。”
简时初不是喜欢沽名钓誉的人,相反的,他活的肆意潇洒,从来不在意自己的评价。
除了外人知道的产业,他还有许多因为兴趣投资的产业,全都赚的盆满钵满。
只不过,那些产业,明面上都有自己的老板,没人知道背后真正的大boss是他而已。
像简时初这种人,是最受上天眷顾的。
别人创业要奋斗,要拼搏,而他创业像玩儿一样,做什么赚什么。
再加上聪慧敏锐,擅于用人的萧影,简直如虎添翼,所向披靡。
她胡思乱想了会儿,晃晃简时初的胳膊,“扯远了!你还没说,万一我爸妈真是赌徒、酒鬼、杀人凶手怎么办?”
“和你有关系吗?”简时初揽着她的身子,漫不经心说:“他们爱是谁是谁,他们是他们,你是你,他们一天都没有养过你,就算有朝一日他们找上门来,你也不必搭理他们。”
叶清瓷浅浅应了一声,仰脸看他,“栾家的家世,很显赫吗?”
“一般而已,”简时初淡淡说:“以前栾家就是个不入流的小门小户,倒是栾家有个表亲,比较厉害,是l城第一世家。”
栾家以前是依附着他的表情,l城第一世家江家在商场上存活的。
与简家和江家相比,栾家根本登不上大雅之堂。
后来,栾清鸢救了简时初,简家对栾家多方照拂,栾家才一飞冲天,跻身l城名门世家之一。
“l城第一世家啊?”叶清瓷喃喃重复了一遍,“很厉害吗?”
第113章 他真的好喜欢()
“还行吧,”简时初漫不经心说:“江家有个儿子叫江承曜,长的一表人才,又天资聪颖,被称为l城的第一少爷,是个人物。”
因为栾清鸢的关系,简时初和江承曜见过几面,对江承曜印象还算不错。
“哦。”叶清瓷点了点头。
能从简时初这里,得到“是个人物”这样的评价,那想必是非常不错了。
她想了想,“那,这个江承曜,是栾清鸢的表哥?”
“是又怎么样?”简时初微一挑眉,“我管她是谁的表妹,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江承曜难道还敢来找我兴师问罪?”
叶清瓷没再说话,无声叹息了一声,心里有些难受。
栾清鸢自己不但出身名门,有一门l城第一名门世家的亲戚,还有个l城第一少爷的表哥。
与栾清鸢相比,她什么都没有,完全处于劣势,也难怪简老太爷不喜欢她。
“你什么都不必有!”简时初看透她心中所想,微微垂头,轻轻吻她,揉了揉她的脑袋说:“你只需要有我的宠爱就够了!”
叶清瓷仰脸看着他笑了笑,没再说话。
简时初亲亲她,“累了吧?别胡思乱想了,睡吧,明天我去公司,处理一下积压的事务,后天带你出去散心。”
叶清瓷嗯了一声,又往他怀里偎了偎,沉沉睡去。
第二天,简时初去公司上班,她左右无事,进厨房做东西吃。
厨艺方面,她很有天分,叶景之见她喜欢,为她请过名师。
她以前经常为叶景之做些喜欢吃的甜点,还有养生之类的粥。
说来惭愧,认识简时初这么久了,她还没正经八百给简时初做一餐好吃的。
刚好今天有时间,上午她烤了一些面包和甜点,下午她精心准备了八菜一汤。
简时初进门的时候,菜都切好备好,听到脚步响,她回头看,是简时初找不到她,找到了厨房里来。
她回眸笑笑,“你去洗手换衣服,等你回来,饭菜就好了。”
简时初微微皱眉,“怎么自己下厨?厨师做的饭菜不合你胃口?”
“不是,”叶清瓷连忙为躺枪的厨师解释:“是我今天没什么事,闲着也是闲着,就来厨房做菜,和他们没关系。”
简时初看了看她身后餐台上摆的几个凉菜拼盘,忽然上前一步搂住她,眉开眼笑,“是不是忽然想起一句话?”
“嗯?”叶清瓷不明所以,“什么?”
“想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男人的胃!”简时初眉毛一挑,神采飞扬。
叶清瓷:“……你想太多了!我就是想,我们认识这么长时间了,我还没好好的给你做顿饭吃,然后就做了,没想那么多其他的!”
“你想吧!”简时初搂着她的腰厮磨,“我愿意你那样想。”
叶清瓷嗔他,“好了,别闹了,去洗手换衣服,回来吃饭。”
简时初低头,重重亲她一口,这才转身走了。
叶清瓷看着他转身离开,笑意不减,回头打开燃气灶,开始炒菜。
等简时初回来,果然八菜一汤已经全都摆上了桌,荤素搭配,香气四溢,卖相极佳。
简时初食指大动,胃口大开,一口气将桌上的菜扫了个精光,意犹未尽的拍拍肚子,“好吃!”
叶清瓷:“……”果然是简时猪啊!
虽然她想到他们只有两个人,做多了吃不了,每道菜的菜量都很少,但那也是八菜一汤啊!
她吃了没多少,风卷残云般,全进了简时初的肚子。
“你那是什么眼神?”简时初不满的拍了她脑袋一下,“爷能吃才能干!难道爷还吃不起一顿饭了?”
“吃得起吃得起!”叶清瓷好脾气的不和他一般见识,把她烤好的小饼干,全都拿过来,捻了一块塞进他嘴里,“我做的,你尝尝,喜欢吃哪一种,以后烤给你吃。”
她自己在超市里选的饼干模子,做出来的饼干只有指甲大小。
有红枣的、红豆的、咖啡的、抹茶的等等,一共八种口味。
她塞进简时初嘴里的,是她最喜欢吃的抹茶味的。
抹茶饼干,一直是她最偏爱的,所以她特意选了抹茶饼干喂给简时初。
饼干刚塞进简时初嘴里,简时初就嫌弃的皱眉,用舌尖顶了出来,“着什么东西?难吃死了!”
好巧不巧,简时初最不喜欢的就是抹茶味。
不管是抹杀饼干,还是抹茶巧克力,一切抹茶口味的东西,他都丝毫不沾。
叶清瓷无语的看向他手中还完好无缺的饼干,“你一口还没吃呢,怎么就知道难吃了?”
“反正就是难吃,难吃死了!”简时初反手把抹茶饼干塞进了叶清瓷嘴里。
叶清瓷:“……”爷,那是刚从你嘴里吐出来的好吗?
就算没咬,也沾了你的口水好吗?
叶清瓷也想吐出来,简时初唇角倏地勾起抹坏笑,猛的将叶清瓷扑倒在身下,用力吻上。
舌头绞着舌头,一块抹茶味的饼干,就这么被两人给绞烂吞下了。
简时初得意洋洋坐直身子,咂咂嘴巴,回味了一下滋味,“好像也没想象中的那么难吃!”
他又拿起另一块抹茶饼干,塞进嘴里,眯着眼眸,一脸享受的嚼烂吞了。
叶清瓷:“……”其实她觉得简时初除了叫简时猪,还可以叫简时疯,就是时时刻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发疯!
简时初把每样饼干都尝了一遍,心满意足的搂着叶清瓷说:“都好吃,以后都要给我做!”
“好啊!”自己的手艺得到了心上人的肯定,叶清瓷笑的甜甜蜜蜜。
“乖!”简时初搂着她的肩膀,歪头用力吻了她一下,“所有的饼干加起来,也没有我老婆的笑脸甜。”
“哪里哪里,”叶清瓷被他亲痒了,用手推开他在她脸上摩挲的唇,咯咯笑着说:“所有的甜点加起来,都没有简七爷的甜言蜜语甜!”
“你这小嘴,越来越伶牙俐齿了!不过……”简时初将叶清瓷扑倒吻上:“我喜欢!”
他又压在叶清瓷身上,好一阵疾风骤雨般的狂吻,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他真的很喜欢!
第114章 浪漫()
第二天,简时初履行诺言,带叶清瓷出去散心。
银魅光之子,在山路上穿行良久,许久之后,才抵达一片山庄。
汽车驶入庄园,叶清瓷被庄园内的美景惊呆了。
他们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闯入了一片花的海洋。
各种各样的花树,开的绚丽多姿,争奇斗艳。
红的、黄的、蓝的、粉的、紫的,各种各样的颜色,鲜艳夺目,香气扑鼻,沁人心脾,仿佛误入仙宫,闯入了百花仙子的庭院。
简时初叫了声阿影,萧影会意,把车停下,简时初带着叶清瓷下车漫步。
穿梭在花林之间,仿佛与尘世隔绝,独成一个世界,让人什么烦恼都忘了。
穿过这片山林,抵达一个木屋,简时初打开门,让叶清瓷进去。
叶清瓷只往里踏了一步,看清楚屋里的一切,一下惊呆了。
屋里,也是一片花的世界。
地上、床上、茶几上、沙发上,到处都铺满了鲜花。
与外面的品种繁多,绚烂多姿不同,屋里的鲜花只有两种:红的玫瑰、白的百合。
红玫瑰代表爱情,白百合代表百年好合。
其中言语,不言自明。
简时初在她身后抱住她,慵懒的靠在她身上,“怎样?喜欢吗?”
叶清瓷惊喜交加,用力点头,“喜欢!”
此刻她心中又惊又喜又感动的感觉,岂是简简单单“喜欢”两个字就可以表达的?
他很忙,日理万机。
带她出来散心已经很有心了,何况还给她预备这样的惊喜?
简时初拉着她的手,走进去,使劲坐在床上,用力拍了拍,“水床!喜欢吗?”
水床很柔软,坐上去,晃晃悠悠的,像小船在水波中荡漾。
叶清瓷点头,“喜欢!”
简时初将她扑倒在身下,咬住她的耳尖,笑的一脸爱昧,“晚上你不准求饶,一定要让我尽兴!”
叶清瓷的脸一下红了,使劲啐了他一口,“硫氓!”
好话说了没三句,就开始耍硫氓了。
都是简家不好,不好好看着自己正经的少爷,把自家少爷弄丢了,混了黑道再回去,好好一个豪门少爷,在那大染缸里染的这么硫氓了!
简时初最喜欢看她娇羞脸红的样子,不遗余力的撩她。
叶清瓷被他撩的又羞又囧,一把掀翻了他,朝外跑去,“我去折点花,插在花瓶里。”
简时初手机响了,看了眼来电显示,冲她摆摆手,“你自己先去,我接个电话。”
叶清瓷把门打开,忽的停住脚步,回头看他,“树上的花儿,能折吗?”
“当然,”简时初把手机放在耳边,冲她一挑眉,“这片庄园都是爷的,你把树刨了都没人管!”
“哦!”叶清瓷放心了。
她转身出了木屋,给简时初关好房门。
木屋依山傍水,建在一座小湖旁边。
木屋四周繁花似锦,烟波浩渺,真如仙境一般。
叶清瓷拿出手机,好一阵狂拍,欣赏够了,才拿着手机,往花林走去。
长这么大,她第一次看到开的那么繁茂、那么好看的花林。
她爱不释手、流连忘返,在花林中转来转去,照片拍了一张又一张,却始终没折的去折树上的花枝。
树上的花,每一朵都看的那么绚烂,那么好看,如果折一枝下来,叶清瓷只能想到四个字:辣手催花。
她转来转去,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她迷路了。
拿出手机看了眼,手机竟然没电了。
一定是刚刚拍照拍的太多,把电全都用没了。
没有办法,她收起手机,也收起折花枝的心思,摸索着往来时的路上走去。
走了一会儿,忽然,她听到狗叫声,声音软绵绵的,带着浓重的奶声奶气,一听就是只刚出生不久的小奶狗。
叶清瓷下意识看过去,在她脚边不远的树下,趴着两只小奶狗。
一只黑,一只白,只有男人一只脚那么大小,趴在树干底下,呜呜咽咽的叫。
叶清瓷从小怕狗,虽然是非常可爱的两只小奶狗,她也不敢往前凑,收回目光,加快脚步往前走。
哪知道,她刚走没几步,忽然从花林里窜出一只大黑狗,獠牙利齿,目露凶光,张大嘴巴,汪汪汪汪冲她狂叫。
大狗高壮的离谱,也凶悍的离谱,叶清瓷的腿脚一下软了。
对狗的深深恐惧,来源于小时候的心里阴影。
小时候,孤儿院周围有很多野狗。
而孤儿院的孩子们,要经常到巷子里捡垃圾卖钱,贴补孤儿院的费用。
那些野狗,欺善怕恶,最爱欺负他们这些手无寸铁,又看起来格外弱小的孩子们。
叶清瓷有好几次被野狗追赶撕咬的经历,以至于她看到狗就吓的浑身哆嗦。
不过,她有常识,知道再怕,也不能转过身去跑。
狗通常都是你不动,它也不动,你转身跑,它就会追上去咬。
叶清瓷被吓住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只盼大狗,转身走了。
哪知道,大狗和她耗上了,一直用他凶色毕露的眼睛盯着她,汪汪直叫,露着獠牙利齿,看上去像随时想冲过去,把她撕碎了一般。
叶清瓷心中叫苦不迭,四下望望,想看看四周有没有可以防身的东西。
可是,这庄园似乎有专人打理,地上除了落英缤纷,连个石子都找不到。
更何况,就算找到了,也无济于事。
大狗又高又壮,看起来比她还重,只要大狗冲过来,将她扑在身下,她只有挨咬的份儿。
她只有站在原地等着,敌不动,我不动,盼望着大狗失去耐心,转身离开。
一人一狗,正在僵持间,忽然有脚步声从花林里传来。
叶清瓷顺着声音望去,一男一女,从花林里一边说话,一边走出来。
大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