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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识明珠不识君-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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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他也很难为”

    土墩子上一阵沉默。

    芸子姑娘也意识到自己太天真了。竟然想劝一位朝廷的锦衣卫指挥使丢下官职,跟他们这些荒漠平民混在一起。太可笑了。可能他出手相助感动了她。

    少女调皮地吐了吐舌头,转变了话题。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粉红荷包:“这是你的吗?”

    一串珍珠项链。

    崔悯大喜:“多谢你,我还以为丢失在大漠里了。它对我很重要。”

    “你把它压得很紧,为你治伤时我们很费劲地从你身上取出来。它是很重要的信物吗?就还给你吧。”

    “多谢。这是我家祖传之物,白玉牌是后来加上去的。”崔悯盯着这串珍珠和白玉牌,心情喜悦,手指在上面轻轻划动着,脸上流落出了复杂的感情:“是我出生时母亲为我刻的。后来我不小心输给了一个人,他又转送了一个人,经过了很多人的手。没想到最后又兜兜转转地回到了我手里。真是一个惊喜。”

    芸子仔细观察着他的神情,心中一动:“最后得到珍珠珠链的,一定是个姑娘。”

    “你怎么会知道?”

    芸子笑了:“果然如此。”她的心里突然有些不舒服,脸上却带着笑:“你说话时脸含微笑,眼神也很温柔,那么最后拿到珍珠链的一定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

    崔悯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她:“还行吧。她长相秀气,性格却比长相更突出些。”

    也许是身在荒漠,也许是大难后死里逃生,又与一位满怀善意的陌生姑娘相坐谈天。崔悯的心情很放松,紧锁的心扉也敞开了一条缝。他看着粉色珍珠,手指依恋的一颗颗地拨动着珠子,口气平和悠长,实话实说:“她的性格也不算好。心机重,性情多变,办事很莽撞。有时候精明无比,有时候尽办蠢事,却汇聚成了一股奇异的魅力,让人挺感动的。嗯,她其实是个心地善良,讲义气的好姑娘。”

    芸子瞧着他的浅笑,心里有些酸意。她明白他们定是相识很久渊源极深,才会这般了解地诉说她。她的性格直爽,立刻就放下了这念头。银铃般地笑了:“我真想见见她。”

    “以后有机会,一定介绍你们认识。”

    王芸子慎重地点点头。站起来,与崔悯一同下台阶回去了:“走吧,崔大哥,这几天绿松城附近很不太平,你不要乱走。现在,城外面有沙匪,有鞑靼流兵,好像还有北方军在搜寻清剿着城镇。我们得抵防住三拨人马。北方军不会屠城,他们也会经常来收税,找事,爷爷怕他们会趁机抢占了我们的城池去。现在他们那儿出大事了,北方军才到处清剿着不安全地方。听说北疆小藩王要成亲了。”

    “什么?”崔悯猛然间抬起眼,面色煞白,诧异地瞪着她,被这个消息震住了:“他要成亲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待嫁() 
芙叶城和周边城镇经过了紧急地清理,变得焕然一新。城外驻守着严阵以待的北方军,城里的每条街道都打扫干净,每座房屋都张灯结彩,充满了喜庆气氛。太守府颁发了喜讯,给每户居民发放了一两纹银的喜钱,百姓们均欢天喜地的。连城中乞丐也被招待着饱餐一顿,施舍给铜钱,赶出了城。免得影响观瞻。太守要求全城以最喜庆的面貌迎接小梁王的成亲典礼。

    梁王的喜讯传出来了。要求不繁琐,不劳民伤财,尽快地在芙叶城成婚。使所有人感到很意外。不久,小藩王为了范小姐不遵从亲王藩令,执意在芙叶城娶亲的谣言就传遍了全城。谣言虽盛,人们也只能遵从梁王命令,两日后成婚。

    婚期是朱原显随意定的两日后,一个微凉干燥的秋日。官大一级压死人,小藩王定下日期,没有人敢说那不是吉日。从甘兰寺请来的高僧和本地道观的道长们齐心协力,查阅经书道典,把“诸日不宜”的日子解读成“宜婚嫁宜重逢大喜大乐的”良辰吉日。他一句话,他们就要为他查遗补漏,收拾好残局。

    剩下的就是结婚典礼了。

    古时结婚,要遵守着礼记里记载得“三书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迎亲等成亲程序。一国藩王的成婚仪式更是隆重,只比大明皇帝娶皇后的典礼低一级,要经过送聘金黄金千斤,纳采雁、璧、乘马、束帛无数。多次祭祀天地,上敬天地下告黎民,才能完成繁琐奢华的成婚大典。

    而北疆藩王的婚礼,一方面是他个人的事,一方面也是北疆朝野的大事。梁王命令简单行事,但是再怎么简单也得像样子。必须在极简和极奢间找一条平衡之道。

    婚事在凤景仪和许规的安排下,把最开始的提亲、定聘纳采纳吉等过程去掉了。请媒人说合定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批八字推生肖;定聘写“婚书”整理好礼金礼单;送礼金布帛绸缎纱罗等物;以及女方家备好礼金嫁妆等也去掉了。

    只留下了最重要的迎亲、行礼的两项大典。派出人马鸣炮奏乐地发轿迎亲,叩拜成亲,致敬天、地、祖宗和朝野万民。准备洞房,把充当藩王洞房的太守府弄出奢华喜气。遍地裹满红锦,金银箔贴壁,备好古玩珍宝等物,把成婚大堂和洞房布置得富丽堂皇。

    婚礼要简洁,又要隆重,还要在两日内完成。很考验凤景仪和许规的本事了。他们也尽力地办差。至于二人心里是满心喜悦地办差,还是满腹怨恨地敷衍,就没人知道了。小梁王只要求尽快成婚。

    ***

    外面诸事由凤景仪和许规等人安排,里面有芙叶太守李夫人、益阳公主和养娘李氏等人打理。明前呆在豪宅里用心听着太守夫人向她讲述着婚礼过程,牢牢记住,准备照本行事就行了。

    益阳公主也来探望明前。端庄的面容带着笑,轻声细气地说:“没想到你这么快地要成亲了,真让人羡慕啊。”

    她的态度也很复杂。对这婚事既不待见,也不想从中做梗了。“烂锅自有烂盖配”,暴戾的皇堂弟和奸诈的范明前是天生一对,他们结婚后是不会有好下场的!肯定不是一步登天,是掉进了地狱。她有些兴灾乐祸地想着。但是看到明前这么顺利地嫁给小梁王,还是有点羡慕。还有一丝隐隐的喜悦。

    她嫁了人,就不会与崔悯有瓜葛了。不管崔悯是死是活,她都永远不想看到范明前与崔悯有一丝牵连。于是在自己被迫和亲的凶险里,她半真半假地替明前“高兴”了一回。

    公主和太守夫人走后,李氏还在屋里整理着银箱、首饰和衣物。她忧心忡忡地说:“没有嫁妆,没进西京,也没在梁亲王和杨妃面前行大礼。就这样成婚。太委屈你了。”

    明前坐在窗前,身形稳当,脸色如常地道:“进西京祭祀天地行大典,和在这里拜天地举办小仪式,都是一样的,都是嫁人。我没受委屈。”

    李氏有些焦虑。这孩子总是一幅冷静淡薄的神态,不知道这事多么仓促古怪。她就像漠然地站在山顶看风景,站在城外观火,没有一丝新嫁娘的娇羞担忧和嫁入藩王家的欣喜或忐忑。只有一派冷静。

    这一趟北行,所有人都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明前变得最多,她不再是一个对未来有点天真、有点憧憬、有点忐忑的少女了。

    李氏的心揪起来了。她坐在养女身边,仔细地看她的脸,握住了她的手:“明前,你真的想嫁给小藩王吗?”

    明前的脸上露出惊讶:“当然想嫁了。养娘为什么这么问?”

    李氏的情绪有些不佳:“因为你的样子不像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啊。傻孩子,我能看出来,天底下的女人盼望成亲时不是这样子。女人们确实想嫁给有权势的夫婿,但是也有人喜欢平淡、自在的生活。日子是要一点点熬的,金钱富贵撑不起婚后三、五十年的漫长时光。必须要自愿开心地过下去。成亲,必须得心甘情愿才行。”

    “我觉得你有些委屈了。”她世故又精明地看着她,伸手抚摸她的脸颊。忽然笑了:“小时候,我爹也曾经逼着我嫁给邻镇土财主的三儿子,我还不是跟着长工的儿子跑了。虽然后来的日子过得很艰难,还惹出了那么样的滔天大祸。但是跟他成亲我不后悔,我过得心甘情愿,我只后悔没有拦住他做蠢事。”

    她深深地看着明前,一脸疼爱:“成亲的理由千万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心甘情愿。这样才能在以后的日子里不怨不悔地过下去。不行就算了吧,别硬撑着。我受不了你难受。”

    明前有些惊讶,也有些感动,望着李氏心热热的。她停顿了下温柔如水地对养娘说:“我不委屈。真的,我已经做好成亲的准备了。我也是心甘情愿的。我知道人能走的道路分两种。一种是自己争取的,像娘亲这样跟喜欢的人走天涯。一种是随波逐流,由天意牵红线。像益阳公主那样的远行千里嫁鞑靼人。我也曾认真考虑过,选择了一条竭尽全力地去抗争,又顺应了天意的路。”她目中有些晶莹:“我已经明白了自己能做的和想要的一切。我无怨无悔。”

    ——万事蹉跎,人生如车轮般地滚滚前行。一个人在人世间的力量太渺小了。她范明前靠着一个多月时间,殚精竭虑,费尽心机,才跃过了一道道坎坷,得到了现在的局面。已经算得上大圆满了!

    得到了未婚夫的郑重承诺;得到了小藩王违抗父命的明媒正娶;使身处险境的父亲得到强有力的支撑;再加上有四百万两银子去贿赂收买此时此地此景,已经是她这个十八岁少女所能谋划的最好结局了。远超过她的付出。比起那种最坏的家破人亡,玉石俱焚,被追杀抄家流落江湖的日子好多了。

    明前的眼里晶莹璀璨,声音哽咽,望着养娘真诚地说:“谢谢养娘。我已经得到太多了。人不能不惜福。小梁王对我不薄,我成亲后会好好待他的,支持他所做的一切。即使是前途凶险结局难测,我也心甘情愿,此生不悔。”

    与小梁王成亲是把两刃剑,也是一场惊险的赌博。也许会得到权势救出父亲,也许会造反失败死于非命。都必须先赌上一把。这是小梁王与她成亲的原因。他们都必须在一场还未开盘的赌局先下了注,才有资格享受到将来的结局。

    小梁王看重的是她讲道义的人品。她看重的是小梁王能救她父女出火海的权势。这不比那些无聊的情爱更牢靠吗?说起来心酸,却是血泪般的事实。

    ——爱情,终不过是利益捆绑、相互支援的同盟军的附属品。得到了是惊喜,没有也是正理。又何必满天下地苦苦追寻。太悲哀了。

    人活世上,得到的与付出的是正比。现在她压下了婚事、人生和性命,才有资格得到将来的成功或失败,大喜或大悲的局面。这是一条充满了未知坎坷的荆棘路。她已经阴差阳错地踏上了征途,不能回头了。

    明前黯然地想,现在这个充满势利算计的少女距离她心底那个纯朴光明的少女越来越远了。那个想要远离纷争,想与清高父亲、泼辣的养娘养妹一同养花种田的平静生活的小女孩。越去越远了。

    她已经下定了决心做好了选择,心里却始终残留着一片莫名的惆怅。

    是的,一丝小惆怅,一丝小遗憾,一丝对不起一个人的微小歉意。

    自古情义难两全。

    ***

    她猛然收拢了心事,不多想了。看着养娘镇定地道:“我成亲后,养娘就带着雨前离开这儿回南方吧。”

    李氏大吃一惊:“这怎么能行?你一个人嫁入藩王家,有很多家事藩镇的事要打理。身边没有信得过的人怎么办?”

    明前眼光调转,手抚摸着床上放着的凤冠霞帔,语调平和:“我长大了,成亲后就是大人了。所有事情都得学着自己处理。这些年来,养娘为我操了很多心,也该为自己打算了。我打算给你们一笔钱,让梁王给你们一个新的身份和路引,你们拿着就返回内地或南方,改头换面地好好生活。这些年,养娘对我的大恩我无以为报,只盼望着养娘养妹能后半生过得平安喜乐,我就心满意足了。这就是我最大心愿,这也是娘对我最好的支援。”

    “多年后,如果有缘,我与养娘自然会再见面。如果无缘,就自管自地好好生活吧。”她淡然说。小梁王有反意,父亲即将伐宦,她不能再牵连了她们娘俩。

    李氏面色苍白地盯着她,眼里跳动着不明意味的光芒。她郑重地想了想:“好!这样也好。等你成亲后我们就走。”她爽快地答应下来。

    明前暗暗吃了惊。没想到这样轻易地说服了李氏。她还以为要费很大劲才能说服她。她望着她半晌:“娘,最后还有什么对我要交待的吗?”

    “没有了。”李氏坚决地摇头。

    明前蹙起了长眉,洁净面容浮上阴云,忍不住压低声音说:“那个在落石峡伏击我们的鞑靼人呢?你还记得他的模样吗?”

    李氏大吃一惊。

    明前的话语轻飘飘的,又沉重无比:“我那天看见了。他和你都好像受到了严重的惊吓。我很担心,一直也没时间与你谈这个。眼下我就要嫁人了,你也答应返回内地,以后我们可能不会彻夜谈心了。母亲,你有什么放不下的心事要告诉我吗?我会解决的。”

    她漆黑的眼睛盯着李氏,面容倔强又顽强,等着李氏的回答。

    李氏浑身微微打颤,一时间沉默了。半晌后,她抬起了脸,神色郑重,眼神凌厉,缓缓地摇头说:“我没有什么放不下的心事,娘是受到了惊吓。那个鞑靼兵杀人时太可怕了。他与我们家没有关系,也与你和雨前毫不相干。你要相信娘,我从未欺骗过你!你是个好孩子,我不会欺骗你。”话语又慎重又坚决,仿佛对天发誓。

    明前足足看了她半响,心情沉甸甸的。面上却展颜笑了:“好,这样也罢。我相信娘的话。”

第一百四十三章回不去() 
绿松城外。深夜。

    夜空中浮动着一轮/大而明亮的月亮。照耀着起伏如海的大荒漠。巍峨的绿松城城池外,两拨人马在荒漠里疾驰着。前方是孤独的单人匹马,后方是一群百余人的马队。两拨人一前一后地在荒漠里狂奔追击着,一会儿就奔出了数十里。

    后方的追赶队伍里,一匹淡金色的骏马遥遥领先,马背上端坐着一位身姿窈窕的少女。黑夜里,少女脆声喊道:“崔大哥,你不能逃走啊。我们敬你帮助过绿松城,以礼相待。如果你想逃走,我们就不客气了。”

    数百只箭如飞煌般的射向了前方骑士。前方马背的白衣少年转身挥刀,隔开了箭矢。但马速也慢下来,乡勇马队趁机追上来。

    骑金马的少女最快,转瞬间已冲到了骑士身后。白衣少年突然拉住缰绳,勒住了马,飞身纵过去,在空中出刀劈向了少女。少女立刻躲闪着跳下了马背,两个人落到了一处便要动手搏斗。白衣少年又猛然后退了,转身呼哨了声,招唤回金马翻身骑上。他抢回了金马。乡勇们懊恼地齐声大叫。

    金马一声长嘶,白衣少年崔悯驾马绕过了少女,冲上了沙坡,回首喊道:“别追了!萧五已经离开了绿松城,我也不会再停留了。跟王城主说我告辞了!”

    黑夜的荒漠上,少年骑着宝马堪堪欲走。犹如一道金色的阳光照亮了众人。

    崔悯是趁夜发难,抢夺了一匹普通战马赶开了守城门的乡勇,大模大样地闯出了城。王城主反应迅速,派了芸子带领着一只乡勇马队追出了城。王芸子知道崔悯骑来的赤辉宝马最神骏非凡,就骑着他的宝马追他。赤辉宝马速度极快,一马当先地跟上了锦衣卫指挥使。谁知道这人是故意引着追兵到了荒漠,就返身夺回宝马。这也是众人心怀感激,不愿意射伤曾经帮过绿松城的少年人,给了他险中求胜的机会。

    青裙少女王芸子扬手止住了后面要射箭和抢回宝马的乡勇们。她满脸惊慌,大声喊道:“等等,即使你抢回了宝马,也奔不出沙漠了。”

    崔悯冷冰冰地望她一眼,催马前行。

    少女急得追出了两步,在月光如洗的沙海上脱口大喊:“你是听说了小梁王成婚才急着逃出绿松城回去吗?可是,太晚了,太远了,雁北大荒漠的绿松城距芙叶城有一千多里,地势险恶不好走。你就算是骑着宝马,日夜赶路,也得用两三天时间赶回芙叶。你赶不回去的。已经来不及了!”

    她的言下之意是,你无论如何是赶不回去了,不论是参加他的婚礼还是

    话语一下子击中了崔悯的心。他身体微晃地转身望着少女,精致秀美的脸在月光下苍白没血色。

    “来不及了!”王芸子心一颤,还是追着他跑出了十多步,站在沙漠里勇敢无畏地对他说:“你来不及了。”

    崔悯瞥了她一眼,没有说话,调转马头策马远去了。

    明月如盘,沙漠如海,月夜下一骑如飞,驰骋进了苍茫的荒漠。所有人盯着他的骏马越变越小,回过头望向领队王芸子。还追不追?

    王芸子紧咬着嘴唇,眼眶里莫名的酸酸热热的。她颓唐地站在沙漠里,眺望着一骑如尘地飞驰而去,带起了一溜淡淡的烟尘越去越远了。她盯着烟尘骏马,百感交集,觉得胸口和头脑里都堵得满满的。

    一句话,这个人就放下一切,骑马走了。他想回车队。人们明明知道他已经赶不及回车队了。还是义无反顾地冲进了茫茫的荒漠。马队队长王家堂兄和乡勇们都催促着她回城,祖父也说过能追就追,追不上就算了。这个人是庙堂上的大官,和他们不是一路人。没有相互交集的缘份。可是月光下,她久久地眺望着烟尘飘渺的远处,和那个记忆深刻的路人,长久地失语了。

    少女咬咬牙一挥手:“走!回去。”返身跳上了伙伴们的马匹,带领着乡勇们回绿松城了。

    忽然,乡勇们齐声喊叫着,芸子猛然转头。

    视线与荒漠的尽头,一道反射着金光的骏马快捷无比地奔驰过草甸子和沼泽地,又奔向了这群人。芸子眼前一亮。

    金马上的少年白衣飘飘,如旗如虹,驾马奔回了绿松城的乡勇队伍旁。向她伸出了手:“你的远望镜呢?”

    芸子忙把单筒远望镜抛给了他。白衣少年策马奔上了最高的沙丘上,举着远望镜凝视远方,来回移动着看向两处地方。之后,放下了远望镜,对人们说:“前面有好几股沙匪重新汇合了残兵,正在往回走。更远地方好像还有一队来历不明的队伍。两拨人都向着这个方向的绿松城行军。我远远地撞见了沙匪们的前哨斥候,就杀了他,夺了条路赶回来送讯了。快回绿松城坚守着!”

    这下子,回不去了。

    乡勇们轰然议论着。

    王芸子望着沙丘上的白衣美少年,心里重重地松了口气。这下好了,他回不去了。不管他是冲不过沙匪的包围圈,还是单纯想回来送信,都不重要了。他回来了。不论是那个拿了他家传之宝珠链的女子,还是小梁王要成亲的消息,都牵不动他回去的线了。

    天意吧

第一百四十四章大闹婚堂(上)() 
笠日是个好天气,碧空如洗,万里无云。是芙叶城小梁王与范丞相小姐的成婚日。

    小藩王说过了一切从简,婚礼也变得简洁。梁王为藩镇藩王,不需要亲自去迎亲,派了他的高官去迎接新娘子,他在太守府的婚礼大堂里恭候新娘子拜堂成亲就行了。之后群臣贺仪,公告天下。这件婚事就算圆满结束了。北疆藩王的世子之位都不用朝廷册封,娶世子王妃的仪式和份位也只需要北疆认可便行了。

    清晨,陕南布政使司凤景仪带着仪仗人马,来范小姐府邸迎亲。很多迎亲礼节都简化了。只是鸣炮奏乐,媒人先导,太守夫人亲自迎亲,对临时充当女方亲属的礼部侍郎李执山施礼,三次催妆后,就迎出了新娘子范小姐。

    凤景仪在门前等候了一会儿,人们便簇拥着着一位霞帔凤冠的红色华服的女子出了庭院。府邸内外顿时鼓乐齐鸣,鞭炮声震天。

    凤景仪笑吟吟走过来,施大礼,扶着范小姐走向八抬大轿。小声笑道:“过了今日,我们就成了一家人啦。”

    明前穿着厚厚的婚礼礼服,戴着厚重的金翅凤冠,发髻顶端罩着一袭薄薄的红盖头盈盈走来。听了这话才想起来。过了今日她嫁入藩王家。于私,凤景仪是杨妃梁亲王的义子,是朱原显的义兄弟。于公,他是北疆朝廷的重臣,是共上一条船的朝臣。可不就成了一家人?

    明前没有答话,隔着轻雾般的红盖头含笑点头。贵妇人和仆从们就扶着她上了轿子。一众人都跟随着她的轿子去太守府。队伍后面还有范家的丫环仆妇雪珑李氏等人。

    人们随着轿子行走在芙叶城街道上,周围礼乐齐鸣,红妆如云,都有一种时光流逝之感。过了今天,所有人都会变成另一种面貌了。

    小梁王这次成亲。违抗了父王藩令,又担心鞑靼人会来偷袭破坏。于是整个迎亲过程戒备森严。不允许芙叶城的百姓们看热闹,迎亲队伍肃穆又快速地通过了重重保护的大街,进入了太守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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