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糙汉将军:夫人好鲜美-第19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来了?”
“来了。”韩孟令边说着,边到了跟前,他毕恭毕敬的行了礼,“见过圣上。”
墨君邪扬扬眉,示意他站起来回话,“最近忙不忙?”
“还行。”韩孟令回答,他是知道那群老家伙合计着选秀的事情,心里猜测,或许今天来这里走一趟,就是为了这个。
不过墨君邪没有开口先说,他就静静候着。
都说君心难测,猜对了固然可以,猜错了就有几分尴尬了。
“既然不忙,交给你几件事去办。”墨君邪直奔主题,“给你三天时间,够不够?”
“啊?”韩孟令皱眉,苦着脸看向高座上的男人,这还没说什么事呢,他得先看下难易程度,再看时间够不够啊!
“第一件事,准备好无忧和我的行李,我要去婺州,你把路线规划打点好,随行仆人挑几个。”
什什什…什么?
他要去婺州???
韩孟令蒙圈了,整整一年多没有出过宫门的人,突然就决定了要去远方,他不得不怀疑。
对于墨君邪来说,能够让他失去理智的人,只有那个名字。
可他不敢轻易说出口,有时候人的脆弱,是容不得提到相关的任何事物。
韩孟令压下心中的惊讶,继续维持着不动声色的表情道,“去婺州?您和无忧?”
“嗯。”墨君邪补充道,“不用通知当地的官员,另外,这次我是偷偷出去的,正好你就宣布,明天开始选秀,选秀流程你最熟悉,那些秀女你过目就行,挑几个能够入了眼的,上交的奏折,你抽空来批注一下,总之,朝廷政务,你代为处理,倘若是那些官员问起我的行踪,你就说我忙着选秀,他们巴不得见到这个场面,不会来烦扰的,你也不会露馅。”
“???”
不说还好,越说他越搞不懂,不知道墨君邪到底是要做什么?
韩孟令觉得有什么地方怪怪的,可是身陷其中,并不能看的真切,反映了好半天之后,才怔怔然的回过神来,“皇上您去那里,是为了什么人吗?”
他问的含蓄,却也心惊胆战的。
“别问那么多,明天早朝我就宣布要选秀,三天后,你准备好我说的事情,之后我就离京。”墨君邪没有回答他的疑惑,说完后站起身,走到他身边拍了拍肩膀,随后擦身而过,消失在夕阳的余晖之中。
第440章 好像忘记了重要的事情()
韩孟令想破了脑袋,都没想出来,一个小小的婺州县城,能够有多大的魅力,居然吸引墨君邪过去。
他多方打听,从皇宫里出来,就一直等在门口,守着无浪。
皇天不负有心人,天色完全黑下来,无浪才幽幽回来。
韩孟令立刻上前,将墨君邪所托的事情转告给了无浪,询问他知不知道。
无浪摇头,“不知道。”
“那你知道婺州县城有什么美景吗?”韩孟令不死心,继续问,他了解墨君邪是绝不会做没有意义的事情,那对他来说,是在浪费时间。
“婺州?”无浪思索了下,忽然眼睛一亮,“前段时间疾风去过,回来跟我说风景的确不错,可能主子听到了,就有了兴趣吧?”
“……这话你信?”韩孟令摇摇头,见问不出什么,只能跟无浪告别。
不管墨君邪是因为什么离开京城,交代他做的事情,他还是要认真完成,否则会被拉出去锤死也说不定。
那个男人阴晴不定,发起疯来实在骇人。
送走了韩孟令,无浪回到皇宫复命。
他回来的时候,恰好收到一封信,是从那个地方寄过来的。
无浪去书房找墨君邪,发现里面空荡荡的,稍加思索,直奔无忧的寝宫,果然找到了人。
“皇上。”他在门外行礼,屋檐下的灯光,将他那身墨色长衫,衬托的更加浓重。
墨君邪和无忧看过来,两人一大一小,容貌和神色却颇为相像,看的无浪倒是一愣一愣的,张着嘴不知道说什么的好。
他的模样,让二人心情忽然变好。
墨君邪笑着问他,“怎么了?”
“听说您要出去?”无浪将信收了起来,先问这个问题。
“嗯,会带着你的,之前忘记跟你说了。”墨君邪清楚他的意思,不等他问,先答了出来。
无浪松了口气,二十岁出头的男人,已经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他却偶尔羞赧的像是一个毛头小子。
墨君邪多看了几眼,一边陪着无忧吃饭,一边和他闲聊,“无浪,疾风,你们两个有没有看上的女孩子,跟了我这么多年,也不见你们喜欢过谁。”
“……”
“……”
被询问的两个人,齐齐无语。
疾风脸皮子薄,当即涨红了脸的在一旁拼命咳嗽,无浪脑袋转得快,不回答问题,赶紧跑到疾风身边,关切的慰问他感觉怎么样。
做戏做的好假。
墨君邪懒得拆穿他们,和小无忧眨眼睛逗着玩,等他们二人咳嗽的差不多了,才继续之前的话题,缓缓的道,“今年吧,你们看上什么姑娘,如果自己搞不定,可以告诉我,我希望你们选择的姑娘,都能够是真心喜欢的……算了,和你们讲什么喜不喜欢你们大概也听不懂,这件事就先说到这里,你们都记着,哪天遇上了,可以带过来给我看看,到时候我替你们主婚。”
小无忧不知懂不懂,只是一个劲儿点头,反正爹爹大人说的都是对的。
他吃饭特别老实,基本上不需要喂,小小年纪,倒是抱着个大勺子,特别费劲的往嘴巴里面塞。
偶尔会有饭菜掉下来,墨君邪递给他手绢,小家伙很懂事的抓起来,自己擦擦嘴巴,再接着吃。
墨君邪胃口不太好,没多久就放下了筷子,他托腮看着无忧,无忧眨眨眼睛,似乎有话要说。
他犹豫了几下,又瘪瘪嘴巴,倒是看的墨君邪有点憋屈,对着无忧道,“你要说什么?”
“爹爹。”
“嗯。”
“我吃饱了。”
“那不吃了。过来擦擦嘴和手。”墨君邪做这些事情十分自然,他把他拉到腿上坐着,低头,做件小事都认真而专注。
房间里的光线柔和,他不知道想到什么,表情柔软而放松,带着慵懒惬意的迷人。
擦完了手,按照以往小无忧都要睡觉,墨君邪摆手示意,让无浪和疾风先退出去,他则抱起来无忧,开始给他洗澡。
熟能生巧,最初手忙脚乱,到现在得心应手,他做的都很从容。
费了一番功夫,两个人才躺到床上。
墨君邪身子大,长手长腿的,轻易就把小无忧包裹的严严实实。
无忧老实的抬起头,看着他的下巴,奶声奶气的道,“爹爹,我们要离开皇宫吗?”
“嗯。”他大掌张开,将他的小脸包住,揉弄了两下,笑着道,“想出去看看吗?”
“想!”小无忧道,“那我们还回来这里吗?”
“应该会回来的。”墨君邪沉思了片刻,接着说,“以后爹爹有空,都会带你出去玩,你说好不好?”
“好!”小无忧立刻一口气答应下来,像是生怕他反悔似的,他兴奋起来,小脸笑嘻嘻的,“那爹爹啊,娘亲是不是也在宫外?”
“嗯。”
“我们出去找她吗?”
“能不能见到她,得看运气。”墨君邪解释道。
显然小无忧不明白,“爹爹不是常常教导孩儿,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还说什么只要有信心,铁杵磨成针,现在又要说运气,运气是什么啊?”
“运气…就是荒谬但存在的东西。”墨君邪尽量用通俗的话说,“等你以后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可无忧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无忧好想长大,然后就去找娘亲,告诉她我很乖。”
“……”墨君邪没说话,不知道说什么,只能舌尖抵着唇瓣,眼眶微微发酸的点头。
“爹爹,我睡不着,你给我讲讲,娘亲是个怎么样的人吧,好不好?”他的眼睛像极了天上的星星,充满期待和热忱,让他难以抗拒,难以拒绝。
“好。”
墨君邪从他们的相识开始讲起,他讲的投入,月上柳梢头,怀里的小无忧不知何时,早已熟睡过去。
男人低头觑了一眼,声音低沉的继续往下说。
他的声音好听,像是潺潺的流水,又宛如清晨的薄雾那样神秘,带着几分沧桑,还有隐忍的难过,毫无声息的闯入远方某个人的梦里。
“长歌!”
“长歌,我为什么这么喜欢你?”
“长歌,你再信我一次,可以吗?”
“长歌,你当知我最不愿意伤害的人就是你!”
“长歌,是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快回来…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时而深情,时而痛苦,时而隐忍,时而崩溃,最后那道撕心裂肺的呐喊,激的阿秀头皮发麻,直接从床上坐起来。
四周黑布隆冬的,正是夜深时分。
她动静很大,惊醒了在外间睡觉的男人,男人带着小心翼翼试探的声音传过来,低沉而沙哑,“阿秀?你怎么了?”
阿秀回过神来,捂住脸闷声道,“没事,做了噩梦。”
“那早点睡吧,明天还要下地干活。”还是那道声音,低低的提醒着。
“我知道了。这就睡了。”阿秀漫不经心的应着,她胡乱用衣袖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没有了半分睡意。
紧贴着的外间,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男人似乎是在翻身,被子传来声响,没多大会,男人的呼吸声变得缓慢而轻柔。
阿秀屏气凝神听了会,渐渐放下心来。
晟轩应该是重新睡了。
她看着黑漆漆的房间,不经意的想到梦里的那道男声,还有那个模糊的背影。
那是谁,声音是他发出来的吗,为什么会那么悲伤,他说的那个叫长歌的,是男是女,为什么她会梦到这些?
她揉了揉眉头,想不出头绪。
关于前尘往事,她忘得一干二净,甚至连她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晟轩说她之前生了一场大病,烧坏了脑子,不记得也正常,幸好没烧成个傻子,晟轩还说她叫秀儿,今年十六岁,从小就和他一起生活在一起,她是晟轩的童养媳,晟轩告诉她,她是村子里长得最漂亮的,所以她不管去哪里,都要告诉他,让他保护她,不然那些狼崽子会盯上她对她使坏的。
她的生活轨迹,简单极了,一眼就能看到老看到死。
那个梦中的男人,到底是谁?
阿秀试着去回忆他的样貌,印象太模糊,脑壳发疼,还是一无所获。
天色渐渐亮了,她眼皮撑不住的往下耷拉,想到还要去田地里暴晒一天,阿秀觉得,还是能眯一会是一会儿吧。
再次醒来是因为,耳边有低沉的男声萦绕。
阿秀艰难的抬起眼,看到了晟轩。
他肌肤黝黑,五官硬朗,逆着光那双眼睛却晶亮亮的看着她,“阿秀,起来了。”
“哦。”她点点头,“你去外面等我,我要起床。”
“嗯!”晟轩脖子红了红,扭头就走。
阿秀爬起来,穿好土枣色的外衫,又用一根红绳把头发束起来,洗漱完毕后,出了里间,看见晟轩正在准备早饭。
他习惯做这些,一碗小米粥,两三根咸菜,不多时就能做好。
听见动静后,他转头看她,催促道,“快坐下,饭菜都要凉了,你尝尝好吃不?”
小米粥和咸菜,根本尝不出什么新口味,阿秀配合的点了点头,坐下来一口气喝完了米粥。
晟轩把馒头热好拿过来,结果见她喝完了,有点发愣,他还是递给她一块馒头,“要不要再喝一碗饭?”
阿秀缓缓摇头,趁着晟轩坐下来的功夫,她出声问他,“晟轩,我好像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第441章 他就是那个记忆中的男人()
阿秀自打醒来后,经常会一个人发呆。
她脑海中始终乱乱的,理不出头绪。
明明记得有很多人,但偏偏却一个都想不起来,甚至连他们的面容都记不真切。
起初的时候,她问过晟轩,晟轩还有耐心跟她解释,她失忆了,并且不厌其烦的告诉她,她之前枯燥平凡的十六年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
随着次数的增加,阿秀再多发问时,晟轩便只沉默不言。
原本还算温馨的早饭时间,被阿秀多嘴了几句,气氛彻底冷下来。
阿秀没什么胃口,就这么坐着发呆,晟轩不答话,她能看得出来,就静静的等着他。
等晟轩吃完了早饭,又去洗碗。
他的背影高大挺拔,二十出头的年纪,身形健硕,平日里经常下地劳动,因此很是硬朗。
一个大男人蹲在地上洗碗,看起来违和,却又从心里溢出来一点异样的感受。
阿秀看着看着,只觉得眼眶发热。
她模模糊糊的印象里,好像也有个男人,亲自给她做饭,不嫌弃的给她洗脚。
是他吗?
看着晟轩的一举一动,阿秀忽然低低的叫道,“晟轩,你给我洗过脚吗?”
“不然呢?”晟轩被她闹得隐约有点小情绪,嗓音低沉的嗯了声,“你昏迷的时候,都是我做的。”
“哦。”阿秀点了点头,没再纠结这个让大家不快的话题,转而道,“谢谢。”
晟轩没回话,他把洗好的碗筷都收拢好,然后看了眼天色,拿上锄头和镰刀,对她颔首,“走了,该出发了。”
她如今待着的地方,是叫开阳村,位于婺州下的一个偏僻小村庄,村庄是真的偏僻,几十年来没有人进出过,方圆十几里地,都是本村人。
村庄不大不小,约莫有二百户人左右,总人数也就六百出头,住上几天后,基本都能混个脸熟。
村民们过着的是自给自足的生活,商品经济在这里不发达,他们很少出去村庄,进到城里去,一般都是过年的时候,置办年货才会出门。
毕竟从村子里出去,到集镇上,步行要走三天,就算是骑马坐车,都要走一天。
村子里只有牛车,两个轱辘的那种,坐上去别的不说,光颠簸就要了命。
阿秀觉得这样的生活,令她感到不习惯。
晟轩说她从小生活在这里,她的双手却莹白如葱,根本都不像是下地劳动的。
对此晟轩的解释是,他心疼她,没有让她辛劳过。
阿秀默认了这个理由。
一路胡思乱想,晟轩不出声,阿秀自然不出声。
晟轩家里只有他和她,原本说是有个老母亲的,后来前年老母亲去世后,就留下他孤寡一人。
为此他不止一次的感激,说还好有她作伴。
他们家的地需要走上一段路,翻过一个低矮的山头,再途经一条坎坷的小路,紧挨着的小路旁边,就是田地。
夏季时分,田地里的农作物生长的很是茂盛,生机勃勃的,望过去绿油油一片,入目让人神清气爽。
自从一年前新皇登基,对于农民来说,倒是享福了。
往年他们都需要给朝廷纳税,去年一年都没有,包括今年,都不需要,因此种的收成,都是自己所得。
百姓们余粮多了,自然就富裕起来,日子过得美滋滋,自然就天下太平。
晟轩家的地不多,不过喂饱两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做农活特别用心,到了田地后,沉默的抿着唇,吩咐她让她在凉阴地坐下,他自己则拿了锄头前往那茂盛的田埂上。
阿秀被晒得脸颊发红,把头顶的草帽摘下来后,放在脸颊扇了扇风,蹙着眉头道,“晟轩,先歇息会吧,我们赶路过来,已经很累了。”
她一场大病后,身子就虚的不行。
刚才的一段路,还多亏晟轩照顾她,没走那么快,即便这样下来,此刻的阿秀还是一边掉冷汗,一边喘气说道。
晟轩抬脚欲走,听到她的声音,回头看她,漆黑的眸子里闪了闪光,而后踱步回来。
阿秀还是皱着脸,看出来有点难受。
晟轩从怀中取出来一块手帕,伸长了胳膊递过来,“给你,擦擦汗。”
手帕上绣着一个歪歪斜斜的字体,轩,阿秀凝神有几分好奇,看看手帕又看看晟轩,“这是?”
“你之前绣给我的生辰礼物。”晟轩说着,有几分不自在,耳朵上染上红晕。
阿秀哦了声,接过那个帕子,放在掌心,手指在上面摩挲着。
“还有印象吗?”晟轩问。
阿秀摇了摇头,“记不得了。”
“嗯。”晟轩道,“没关系,我记得。”
阿秀没有回应,用帕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之后,又拿起草帽继续扇风。
夏天就是这样,太阳还没升到正当空,已经热的不成样子了,晟轩之后转头钻进了田地里,等阿秀再劝他,让他休息会晚点再干,晟轩便说他心里自然有数,让阿秀就待在旁边坐着等着,要是实在无聊的慌,就喊着和他说话。
话说都说成这样了,阿秀不好意思再劝。
她乖巧的坐在田埂之间,环顾四周景色。
身边是棵巨大的树,枝繁叶茂的,就算是酷烈的日头,阳光从上面照下来,层层叠叠厚实的叶子,最后只有斑驳的日光落下来,像是一块块碎了的银子。
身后是张三婶子家的地,他们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跟她一般大,不过做农活已经很是熟稔,小儿子不过才七岁左右,每天也是跟着两个哥哥一起下地帮忙。
这会他们就在地里,三个人一字排开,莫名有几分喜感。
再往前后,就是他们家的地。
晟轩弓着身子在用锄头除草,他个子高,半蹲在那里,还是比旁边的玉米杆子要高出来一头。
从阿秀的角度看过去,莫名觉得滑稽可笑。
“晟轩!”阿秀又叫他的名字,正低头苦干的晟轩听见后,身子顿了顿,紧跟着直起身来,回头瞥她。
他的眉眼都逆着光,奇怪的是,阿秀仿佛能够感受到他那道灼灼的目光,笔直又犀利的朝她看过来。
印象里……
似乎就是这么一双眼睛,如此注视着她。
阿秀有些恍然。
半晌,她笑了笑,是了,或许一直以来,都是她太执着于梦境里的东西。
她总是跟自己较劲,告诉自己,她是谁这很重要,因为她丢失了以前的记忆,所以她对醒来看到的第一个人晟轩,始终保持怀疑态度。
还有什么可怀疑的。
十六年平静的生活,都在这走都走不出去的村庄里,一眼能够看到老死的那种,除了晟轩,她还能有过谁?
晟轩对她这么在乎,去哪里都要把她带在身边,根本不会给别的男人什么机会吧?
“怎么了?”他声音低沉,三两步到达跟前。
男人干了大半天的活,这么热的天,他又需要卖力,身上穿的短衫,不知何时就已经被汗水浸透,湿漉漉的一团,紧巴巴贴着身子。
他靠近后,身上的味道一并传了过来。
自然是有男人的臭汗味,还多出了几分田地土壤的尘味,混杂在一起,莫名觉得有几分强烈的荷尔蒙。
阿秀仰头看他,红彤彤的小脸上浸着薄薄的细汗,晟轩看的眸色深沉,不自在的转过脸去。
“你转过脸做什么?”阿秀笑,“晟轩,我觉得,那些过去不重要了。”
“什么?”晟轩听不大懂她话里的意思,转过头来看着她问,郑重其事,“阿秀?”
“我是说,我既然想不起来那些事情,就不打算想了。”阿秀说。
她分的清楚,眼下和晟轩生活在一起,没必要因为一些虚妄的或许根本不存在的事情,闹的彼此两个人都不开心。
倘若那些过往,真的就是和晟轩在一起青梅竹马十几年,那么对晟轩来说,她的怀疑和揣测,都是莫大的伤害。
倘若不是,可她能够忘掉,是不是就说明了,那些过往并不重要?
还是活在当下,最为踏实。
最亲密的两个人,她不想伤害到他。
晟轩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他呆呆的站在树荫下,不知道为什么,幸福来得这么快。
阿秀从醒来后,就对她的身世十分怀疑,哪怕他说了十遍二十多遍,她还是不信。
尽管嘴上没说,但面上表情却已经出卖了她。
现在……
“傻了?”阿秀笑了笑,拉过他的手,拽着他把他按在了身边的田埂上,递给他水囊,“喝点水休息下吧。”
“好。”思绪渐渐回来,晟轩点点头,接着之前的话题道,“你不介意就好,我知道,失去记忆你会迷茫的,不过……”
“我知道,有你在我身边。”阿秀抢了他的台词。
晟轩只能笑,他皮肤被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一害羞的时候就会不自在的偏过头去,此刻自然是。
两个人相处前所未有的和谐。
晟轩上午没再干活,夏天的中午,热起来能晒死人,他们就在树荫下聊聊天,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