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万户捣衣声-第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裹着厚厚的狐狸毛披风,跪坐于门洞之前,看晨曦中的湖光山色,觉得残冬之景也是别有风味。
无意中,我瞥见了昨日被扔在墙脚的日月流光,不知怎的,一看见它,我就有了一种想要弹奏一曲的冲动。只是,如此美景在前,我搜遍脑海中所储存的琴谱,竟找不到一支恰当的曲。
但内心的激情,就如同将要溢出水缸的清流,一发不可收拾。于是,我随着自己心中所想,随意拨弄了些音符,可不知为何,这些随意为之的曲调,却意外的好听。
我又依着方才那短暂的记忆,将此曲再奏一遍,果然,契合所感,精妙绝伦。我方才顿悟——也许秦衣的曲谱不是我唯一的标准,我既已掌握了七弦琴演奏的基本方式,不如便尝试着作曲,也可有感而发,以琴声抒怀。
也许是我想得太过入迷,直到良瑛大声唤我,才发觉身旁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个人。
“小姐,你还没有回答我之前的问题呢!”良瑛嘀咕道。
我会心一笑,明白了她的意思,便觉得,我的许多事不应瞒着她。于是,我拉着她的手,道:“此事说来话长”
我几乎,用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向良瑛讲述了这一年来我和李恪所经历的事:从渭水初相识讲到李恪夜猎负伤,从胭脂行略识琴理讲到拜秦娘家琥珀为师,还有伏绾案、西市、驿馆以及香樟殿。
回述完毕,良瑛早已惊讶得合不拢嘴。
“小姐,良瑛有一句,不知当讲不当讲?”她的神情很郑重,仿佛有什么重大发现。
我点点头,让她直言不讳。
“你已经喜欢上蜀王殿下了。”良瑛盯着我,断言道。
其实,这个问题,也已困扰了我许久,但每一次,当我的思绪因李恪有一丝飘忽之时,我都会想起义父的劝阻,而不敢继续追问自己。今日,听良瑛一讲,反而不觉得那样惊讶了。
但我还是表达了我的诧异,反问道:“是吗?”
良瑛似乎对我的愚钝很是懊恼,她将一只手搭在我肩上,道:“小姐,你难道不觉得,你对有关蜀王的一切细节都记得格外清楚吗?”
我低着头,表示默认——往事历历在目,我几乎能记起李恪说话当时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字符。
“你觉得蜀王此人如何?”我有些心虚地问道。
良瑛叹了口气,仿佛对我极其失望地说:“他救你性命、观你舞蹈、教你奏琴、助你拜师、任你查案、送你胭脂行,这一切,并不是讨好你,而是在表达他的欣赏与信任,这样知你、信你的人,你觉得如何呢?”
知我?信我?——为何我只记得李恪的冷嘲热讽和高傲冷漠,却全然没有发觉他的欣赏与信任?
难道是我真的太蠢了?
第169章 胭脂行的礼物()
“可是,我是长孙家的人”这一点,果然是我能杜绝一切与李恪之间关系的借口。
可话没说完,就被良瑛打断了,“你为李恪干哪一件事时曾记得自己姓长孙?”
醍醐灌顶,惊醒自欺欺人者。
若我记得自己姓长孙,就不会准时去赴阮记胭脂行的三日之约;若我记得自己姓长孙,就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查案以还他清白之身;若我记得自己姓长孙,就不会躲在他怀里安睡整整一夜。
虽然,我总是告诉自己:只不过是在回报他的救命之恩。但是,其中种种,我自己有多胆怯,这个理由就有多站不住脚!
我跟他在一起时,几乎已自动摈弃了义父的嘱托,和自己姓长孙这件事情。
“小姐”,良瑛再一次握住我的手,劝道:“你为何一定要做取舍,为何不能顺遂心意?你为长孙家,已经舍弃得够多了!”
我无法再回答良瑛的话,只得转过身盯着琴弦发呆,她看着我叹了口气,然后以准备早膳为由出去了。
未时,门房通禀,说有人送来了拜帖。
我拿着拜帖一看,上面赫然写着“阮记胭脂行”。其实,我自收了胭脂行的账册后,并没有尽到看管职责,这么长一段时间,没有上门看过一眼,如今他们找上门来,我实在没有理由再推辞,于是,我便在“碧落园”的正堂接待了来人。
来的是胭脂行的掌柜。
山中寒冷,他却是照旧的神采奕奕。掌柜的进得门来,脱去身上的棉服,然后作揖行礼。
“掌柜的不必客气,请入座吧!”
那掌柜的便于右侧矮几前坐定,神色郑重地道:“在下原本节前就应来看望小姐,可是由于您身在长孙府,故而迟迟未到,还请小姐恕罪。”
“掌柜的思虑周全,洛来感激不尽,只是如今又远远地跑这一趟,不知所谓何事?”我问道。
“小姐,您是阮记胭脂行的主人,在下自然是来给主人送过年该送的东西的。”
我心下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半分主人的之责没尽,如今却来了现成的好处,总感觉似乎说不过去。
“其实,这些东西送去那旧主的府邸才更为恰当。”我坦言。
掌柜的笑了笑,道:“旧主如今人在军中,不好相见,更何况,即便我将这些胭脂布帛之物送去,他也是用不上的。”
我有些惊讶,想都没想,便问:“他府中不是姬妾成群么,怎会用不上?”
岂料,那掌柜的竟然很茫然地抬头看了我一眼,道:“小姐难道不知吗?蜀王殿下府中,连老妈子都没几个,更何况是姬妾了,往年他拿了这些东西都是转手就送给身旁侍卫的,自己从来分毫不留。”
我记起了他之前的戏谑,又回忆起说话时的场景,脸颊不禁一热。
但是我瞬时就意识到了自己的走神,很快恢复过来,又和掌柜的闲聊,“洛来莽撞,这么长时间,还没有请教过掌柜的如何称呼?”
“在下鄙姓刘,单名一个序字。”
“刘掌柜,洛来不懂经商,以后胭脂行的一应事物便交由你全权处理。”我看以往的形势,这刘掌柜应该是李恪的亲信,既然李恪都那么放心大胆将生意交给他,我又有何不可呢?
“多谢小姐的信任,在下定当不负所托。”刘掌柜很恭敬地答道,我也点点头表示信任。
第170章 风雪夜归人()
刘掌柜未时刚过便离开了,他说若快马加鞭,还能在日落之前赶到城外田庄,既然如此,我也没有留他,只说回城之后再去胭脂行看望。
不多久,良瑛就将他送来的礼物一并运到了碧落园,我仔细瞧了,礼物极为丰富,有名贵的各色蜀锦、玉器、金饰,还有春夏秋冬四季的成衣若干以及各种式样的胭脂水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更为细碎的生活用品,大到锅碗瓢盆,小到各色调料,应有尽有。
“这哪是胭脂行,分明就是杂货铺。”良瑛惊叹道。
我看着这些东西也是哑然失笑,但转念一想就明白了,“阮记胭脂行的生意不只在长安,它在洛阳、成都、甚至江南都有分店,生意涉及了丝绸、胭脂、金银玉器等各个方面,而且这几年随着朝廷政策的改变,他们已在江南一带做起了海上贸易,方才的刘掌柜,实际上也是阮记生意的总管家。”
说罢,我才突然意识到,李恪这一慷慨相送,实际上送了个大金库给我,让我一下子变成了富得流油的大商贾。
“算了,李恪应该也只是暂时想撇清自己与胭脂行的关系,等到朝廷风声一过,我还是得将这些东西如数奉还的,毕竟,飞来横财也不是什么好事。”我心里打定主意,便转身吩咐良瑛道:“把这些东西规整规整吧!”
此时,天空竟不知不觉又开始飘落雪花,天色也阴沉了不少,我裹着披风,站在小院中,任雪花坠落在发髻之上。
放眼望去,终南向晚,远处层叠青山尽皆白雪覆盖,山巅一处,云雾袅袅相环,如世外仙境,不落俗尘一步。略近处,有些高大的树木挺立,枯枝扶雪,亦如一夜春风桃李。眼前笔直的院墙上,不识红砖青瓦,但见积雪整齐排列,有多少回廊院落,就有多少素白勾勒。
“小姐,雪大天凉,还是先行回屋吧!”云屹在身旁劝道。
我亦自知,不可在此久留,于是便拂去头上落雪,步行回了碧落园。
山中日子静,尤其是风雪交加的夜晚。
良瑛为我点了满屋的烛火,我在烛火下读书,她则坐在一旁,不停地打着哈欠。
“天晚了,去睡吧,此处不需要你照顾!”我见她疲惫模样,便缓声道。
良瑛伸了个懒腰,刚要回话,外间却传来何管家的声音。
“小姐,有个客人踏风雪而来,想在府中借宿。”
这是举手之劳的小事,我倚在凭几上,眼皮也未抬地道:“那便找个厢房与他住吧,一应生活用度,请何管家安排便是。”
何管家领命去了,这时,坐在一旁的良瑛却来了兴致,她从坐垫上爬起来,道:“是什么人来投宿,小姐,我看看去。”
我轻轻点了点头,良瑛便三步并两步跑了出去。
我握着手中的卷轴,打了个懒懒的哈欠,叹道:“唉,这一日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又过去了!”
当我考虑着要不要上床休息时,良瑛却走了进来,道:“小姐,那投宿之人说,一定要见见主人,当面致谢。”
从樊川别墅眼下的情况来看,还只有我能勉强算个主人。可是这投宿之人也忒讲礼,不知道能不能推掉,“你去告诉他吧,主人已经歇下了,叫他不必那么客套。”
良瑛听着我的话,却半晌没开口,见她犹豫不决的样子,我又问道:“有什么为难之处吗?”
“小姐,你还是见见吧!”
第171章 风雪夜归人(2)()
见良瑛这般模样,我顿时困意全消,正襟危坐道:“那人在哪里?”
良瑛用手指了指门外,:“在外面等着呢!”
我嗯了一声,然后看了看自己此时穿着的一身旧麻布衫,便道,“给我把披风拿来吧,我这就出去。”
“小姐”,良瑛叫住了我,我转过头去看着她,“他就在碧落园外。”
什么?看来,来者应该是良瑛熟悉,或者起码见过的人,不然,怎么会将他带到这里。
我不再拖延,赶紧起身往正堂走去,而良瑛也提着裙裾,小跑着跟上。
正堂的门紧闭着,堂内空无一人。
“良瑛,去开门!”我命令道,心中却下意识有些羞怯,于是只能站在原地,将大门紧紧盯着。
良瑛二话没说,轻轻拉开了正堂之门。
门前果然立着个身披玄色大氅,斗笠遮住半边脸的男子。
我不敢确定,不敢靠近,于是颤抖着声音问:“阁下是”
那人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伸手解下了自己的斗笠,斗笠上的积雪落了一地。
面容冷峻,眼神坚毅,嘴唇微抿。
“你怎么来了?”我站着不动,轻轻地问。
“想见你,所以来了。”他也站着不动,淡淡地答。
雪下得正大,风也不住地吹,屋子里只有一盏黯淡的灯,我和李恪相对而立,却全然不知该说些什么,而良瑛那丫头,此时此刻已不知去了哪里。
过了许久,我忐忑道:“你一路奔波,不如早些去休息吧!”
“长孙洛来,你难道,一点也不想见到我吗?”李恪将斗笠扔在一旁,向我的方向走了两步,质问道。
他本就高大,如今还穿着大氅,几乎已将我的身影完全罩住,我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他却一把将我拉住,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就在头发触碰到他的下颌时,我的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丝异样的激动,像身处囚笼的罪人,终于找到了出口。
我看着那双冷峻而炽烈的双眸,最终踮起脚尖,伸手环住了他的脖颈,然后颤抖着附到李恪耳边说:“我很想你。”
李恪也是一愣,不可置信地问道:“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这一次,我鼓足勇气,不再怯懦:“我说——我想你,很想见到你。”
下一秒,他双臂一抬,拉开大氅,将我包裹于其中,然后再紧紧扣住我的腰身,道:“长孙洛来,你这个傻瓜,你可知道我李恪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在他怀里,摇摇头,道:“蜀王殿下,臣女不知。”
他轻轻笑了一声,猝不及防地又咬了一下我的耳垂,虽不及之前那么疼,但我还是吸了口凉气,他却在我耳边沉声道:“我是一个——认定了便绝不放手的人,所以,从今往后,你休想再离开我。”
我微微一怔,想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
他却加紧了手上力道,说:“你这么快就后悔了?”语气中有一丝不可见的怒意。
我动弹不得,将头垂下,低声道:“你可知,这一句话的背后,要付出多少代价?”
李恪伸出一只手,将我的头拂进他的怀中,“路远迢迢,大雪满地,我既敢来,便明白自己要面对什么。”
他轻拍我的后脑勺,压低了声音,“你莫怕,有我!”
第172章 一丝情切()
“冬训那边的事,可有交代好?”
李恪来到樊川别墅已有三日,日日与我饮茶弹琴,消磨时光。但我对他的处境却是十分担心,便再次问起了冬训的事。
茶案对面的人,却是一贯的淡定平静,他啜了一口杯中茶,答非所问地道:“你这样制出的茶,实在寡淡如水。”
我在心里小声抱怨:“还是那么挑剔。”但表露在脸上,却轻轻笑道:“我是个粗人,不及殿下活得精致有趣,不如,你教教我当如何饮茶?”
他似乎被我被我这句话逗乐了,抬头盯着我道:“来日方长,我日后再教你。”
他自来了樊川别墅后,身份架子倒放下了不少,在我面前也不自称本王,这种差异,让我一开始时还有些不习惯。
我倚在凭几上,还是安然自得地喝着自己亲手沏的普洱,觉得滋味醇香,很是享受。
这时候,对面那人,却淡淡来了句——“过来!”,吓得我也是不自觉地扭过头去盯着他。
“你说什么?”我惊讶地问。
他面不改色,又说一遍:“我叫你过来,到我怀里来。”
这几日来,我也摸清了他的套路,时常直截了当地发出这种让人脸红心跳的要求,我在一旁尴尬害羞,他却像个没事人似的。
于是,我决定,说句话挑衅一下他:“我又不傻,你叫我过去我就过去吗?”
李恪似乎没预料到我会说出这么“胆大包天”的话,他神情一滞,将手中茶盏往案上一顿,然后直直起身,长腿一迈,径直跨过桌案,然后用力将我肩膀往下一推。
我都还没反应过来时,已经被他压在身下,动弹不得,双手亦被他分立两侧,此时的我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任他鱼肉。
他的鼻尖轻轻触碰着我的,“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我今日定要好好教训教训你。”
说罢,他轻吻而下——我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感受他嘴唇的柔软。我的回应有些笨拙,毫无章法地乱动,以至于好几次磕到了他的牙齿。
李恪轻轻抬起头,松开了压着我的双手,将我额上沾着的几根散发拨开,眼神迷离道:“你闭上眼,交给我。”
此刻的我,也有些晕眩,完全没有听明白他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只懵懂地点头,表示同意。
没想到,李恪的眼眸却瞬间点亮,似由一缕星光变成烈火燎原。
“洛来”,他低低地喊。
“嗯?”我不明其状地答。
让我意外地是,他没有在答话,而是开始更加热烈地吻我,我的脸颊我的眉眼我的鼻梁我的嘴唇,然后他身躯一抬,单手扯开了我胸口襦裙的衣带。
当我头脑一响,意识到情况有些微妙时,亵衣半敞,胸口已只剩下了女儿家裹胸的白布。而身上那人似乎正在用嘴,一点一点,挑开那最后的防御。
“李恪,不要”我的头脑彻底清醒,语气急切地恳求着他。
闻言后的他,动作一滞,趴在我肩上,半晌不起。
过了好久,他双手撑起了身子,然后将我的衣衫合拢拉好。李恪侧坐于旁,将我轻轻抱起,让我半倚在他怀中。
“冷吗?”他问。
我有些胆怯地摇了摇头,没说话。
他拍着我的头,在我耳边道:“对不起,我今日有些情急了。”
我拉着他的袖口道:“我没听楚你的话,让你误会了。”
李恪微微低头,在我的额上轻吻了一下,道:“冬训的主帅是段志玄,我向他告了个假,他不会告诉父皇的。”
李恪终于回答了我一开始的问题。
第173章 换你的刻骨铭心()
我不知道我和李恪的这个姿势持续了多久,直到外间的雪停了,我才轻轻戳了戳他的胸口问道:“要不,咱们出去走走?”
他放开了拥着我的手,道:“好,你穿厚些,我带你去个地方。”
李恪常年出来打猎,对终南景致应该比我更熟悉,听他这样一说,我便来了兴趣。但是我低头瞅了瞅自己那尚未系稳的衣带。
“你先转过去!”我不好意思道。
估计是我此刻的脸色有些奇怪,李恪竟低声笑了一下,道:“我去拿个东西。”然后便起身出去了。
我在心里叹口气,恼怒着方才那别扭的场景,但最终还是赶紧系好衣带。
当我回到内室对着妆镜梳理自己的头发时,李恪去而复返。
我没有转身,只是从铜镜中,看见他手里抱着毛茸茸洁白的一团——不知是什么东西。
他也没说话,只将手中之物轻轻一抖,我才发觉,那竟是一件上好的白貂披风,披风之间少有缝隙,说明这是好几块毛质完整的白貂拼接而成。能做出这样一件上等的披风,一来捕猎者的箭法要极好,而来缝制者的功夫要上等。
我还没来得及细细欣赏它时,李恪已将这披风搭在了我的肩上,并且从后面为我系好了带子。
我对着镜子一瞧,披风色泽明亮,仿佛瞬间便让我整个人增色不少。
“殿下,你真的是很会赚女人的钱。”我透过镜子的反射,看着坐在身后的他。
“此话怎讲?”他的面色依旧冷淡平和。
“我看过阮记胭脂行的账册,那每年的进账绝不亚于长安的任何一间商行,再加上各处的丝绸坊、首饰铺,不知那些爱美的夫人小姐,每年要往你的手中贴进多少家当,你呀,大概是全长安城最受男人嫉妒的人了!”我回忆起先前看过的东西,对李恪一番戏谑。
“我赚的不是脂粉钱,而是那些人的虚荣心,再说了,现在这阮记胭脂行已是你的产业,要说招人记恨,恐怕你是远胜于我!”
我扭过头去,看着他,“你为什么要把阮记胭脂行送给我?”
他为我调了调头上的珠花,道:“原因我在信上已经写得很清楚,而且”
“而且什么?”我歪着脑袋问他。
李恪在嘴角扯了一丝淡淡的笑,然后抱住我,道:“我说过,我会让你永远记住我——一家胭脂行换你的刻骨铭心,对我来说,很划算。”
我心中一震,也伸手环抱住他,“殿下,我不值得你这样”
“洛来”,他很深情地唤我,“我李恪生长于帝王家,见过天下最繁华富贵之景象,也见过人间最冷酷无情的模样,我不在意那些身外之物,我只看重眼前最珍爱之人。”
他的话,让我很感动,但我还是轻轻推开他,缓声问:“那么,你想当皇帝吗?”
一人之身,两朝皇族之集合,三代帝王之血脉,即便他不想当皇帝,他身旁那些支持者又有谁会坐视他轻易放弃那至尊之位。
第174章 舍江山,又如何()
我定定地看着他,想象着他一切可能给予的回复。
他也深深地凝视着我,似乎在酝酿着一个最完美的答案。
“算了,你不必回答!”我垂下头,笑自己问得荒诞无礼。
我伸手揉了揉自己有些肿痛的太阳穴,欲起身透气,谁知,李恪竟一把将我在此拉入怀中,紧紧抱住。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他口中的热气直喷进我的左耳,“放心,你所在意的那些人,若他们不伤害我,我也绝不会再与他们为敌。”
他手上的力道加重了几分,迫使我不得不扭过头,与他正面直视,我看到那双眼眸中闪着坚毅而深沉的光,“为了你,舍江山,又如何?”
我的眼泪不自觉地弹出了眼眶,滚烫的水滴顺着脸颊往下落。
“李恪我对不起对不起”我声音哽咽,再也没有勇气将后半句说完。
他却淡然地笑了,伸手抹去了我脸上的泪,“别哭,你应该为李承乾高兴才对,从今后少了个给他惹麻烦的人,他就可以专心对付李泰了。”
皇子间那些尔虞我诈,从他嘴里说出来竟是这样的轻描淡写,但他越是无所谓,我就愈发觉得难受,要知道,他放弃的不是一时兴趣,而是多少年的筹划布置、多少人的信念希望。
“对不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