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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妖想要统治异世界-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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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的人在实力上都会超出一般人的正常理解,像是一个人永远不可能会用身体挡住刀枪的劈砍,但达到这个领域的人很明显能做到刀枪不入,故称为非人的白银领域。

    黑骑士倒是有超越白银领域的身体素质,大概是更强一级的黄金领域,但由于无法掌握剑术和对力量的运用,变成一个差点连白银领域都不是的亡灵。

    不过,这么以来就很奇怪了,按照常理来说,诞生的高阶亡灵都会无师自通的掌握各种战斗技能,战斗力堪比以一敌百的黄金领域,加上不死的身体,甚至能更强,前提是没有受过祝福的武器。

    黑骑士的表现看起来一点都没有高阶亡灵的样子,现在就像是呱呱落地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子,什么技能都不会,这不应该啊,天赋技能都丢哪了?

    唉,又多出一个需要解决的奇怪问题,巫妖头都要大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想想又要帮恢复人类情感,又要帮他变强,还有那什么七天之内要完成的剧情任务,一堆需要处理的破事,仔细想想,也好久没这么忙过了。对了,我一个人可忙不过来,是时候拜托秘书小艾来帮忙了。

    “小艾,现在你有时间吗?”利用心灵沟通,巫妖很轻易的与小艾通话了,甚至与黑骑士都可以。

    “嗯,目前还没有,我还要打扫走廊,怎么了?”正在打扫的骷髅女仆停下手上的动作问道。

    “啊,就是我想让你充当我久违的助手,工作量有点多,我一个人两只手可忙不过来。”巫妖拘谨的解释道。

    “你不是最擅长弄出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吗,在自己的身上安几只手不就可以了吗。”小艾不知道是不是在故意为难巫妖,一脸正经的提出意见。

    “唔”很长的一声沉思声,不知道巫妖是真的打算考虑这样做,还是为难,他带着哭腔的声音说道“拜托你了,小艾,只有你一个人可以帮我。”

第21章() 
地下室。

    “为什么会这样?!我的亡灵军团!!”

    例行检查的巫妖望着缺胳膊少腿,数量不到几百的骷髅士兵,眼眶中的灵魂之火差一点就被激动过度的情绪熄灭。

    想当初他为了这亡灵军团不知道贡献了多少心血,才有如今几千的规模,千辛万苦凑来的装备花了不知道不少钱,还没有真正让敌人享受一回什么叫做巫妖的愤怒就化为乌有了,内心受到打击的范围直接可以当成被扔了一颗核弹,几百的残兵败将能有什么用?连哥布林都刷不了!

    为什么会损失惨重,冷静下来的巫妖可以想到原因,面对的敌人是帝国最精锐的军团,不仅在数量劣势,连装备恐怕也比不上,虽然亡灵都是不死身,也有着钢铁一般的躯体,但不难想象在一波交锋后,钢铁之躯也挡不住铁骑践踏与兵器的碰撞早知如此就不得意忘形了,巫妖陷入深深的自责与反思中,同时对帝国军团也多了一分新的认识。

    唉,还能怎么办,只能老老实实的重新来了呗,有句俗话说的好,不充钱的游戏用每日每夜的肝总会有翻身的一天,反正巫妖是不死之身,时间忽略不计。尽管这么想,但还是一个字愁。

    “主人,伤亡情况已经整理完毕了。”小艾将一份统计报告书递给坐在椅子上发牢骚的巫妖。

    “哦。”巫妖兴致缺缺的接了过来,灵魂之火扫了扫,地下室很昏暗,几根墙上的火把可不能把擅自扩充的地下室完全照亮,但对于亡灵的视力来说可有可无,就算是全黑夜所谓。

    “骷髅士兵损失两千一百八十,重甲骷髅一百零一,骷髅骑士五百,骷髅法师五十,骷髅弓兵五十,总计损失两千八百八十一,剩余数为三百五十七,士兵剩余两百一十,重甲十,骑士零法师和弓兵也是零,这,这什么情况?为什么我的后排全挂了?”巫妖满脸问号,他记得自己的亡灵军团还没有人类能突破前排吧?(除了那女人)怎么会变成这样。

    巫妖想了想,向面前仅存的几百骷髅喊道“布特,你这小子还活着没?”

    既然是亡灵军团,巫妖也设置了便于管辖的职位,布特就是总将军,一位实力还算可以的无头骑士,由他代自己率领亡灵军团发起进攻。自从回来后,因为黑骑士的缘故,一直没有见过他,不知道死了没。

    “我在,主人。”骷髅群让开一条道路,一位骷髅士兵怀中抱着一个人头,说话的正是这个人头,他一脸憔悴,仿佛奄奄一息的病人。

    “嗯?你那魁梧有力的身体呢,还有爱马呢?怎么都不见了。”巫妖觉得奇怪,他记得这家伙平时没事就在自己的面前炫耀他的肌肉,就算在这个被扩建的地下室也要骑着马装逼,好像不骑马他不舒服。总之,就是一个神经病吧。

    “唉”布特叹了一口长气,脸色苍白如白画的他平静的说道“已经永远的留在那场战争了。”

    “哦。”巫妖见怪不怪的应了一声,注定要重来的他没有太多的想法和感慨,他只说了一句“你先下去吧,等有时间会重新打造一副新的躯体给你”就让布特滚回去。

    布特顿时就来了精神,他难以置信的说道“主人,难道您,您抛弃了我吗?”

    你丫的想太多了吧,现在兵力稀缺,我哪还有时间抛弃你啊。为了保持高冷的身份地位,巫妖表情未变内心吐槽道。

    刚想让他闭嘴,布特这家伙怒视身旁站着不语的黑骑士“新的将军难道就是他吗?主人!我不服!”

    好烦啊你,为什么你内心戏这么丰富,难不成你还想与他进行一场决斗吗?凭你的头?巫妖有种想锤死这蠢货的冲动,其他方面热情的像个大白痴,其实也就是个大白痴,唯独在内心戏上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也真是服了。

    “我叫你闭嘴,乖乖给我滚回去。”

    巫妖懒的多说,这一句话就让布特吃了瘪,不管违抗的他闭上了嘴巴灰溜溜的滚回骷髅群中,不知道是不是看错了,巫妖觉得布特的眼神中有对黑骑士怨恨的眼神。

    黑骑士一脸懵逼,弄不清状况,陪巫妖来了一趟地下室,就是闲着没事来看看的,为什么非得要无缘无故的受到别人怨毒的眼神,说真话,他对那个啥大将军的职位一点兴趣都没有。

    “啊,等等,还有一件事我要问你。”巫妖想起自己还有问题没问“你知道军团的后排为什么都被消灭了吗?”

    巫妖心想,要是这家伙真的说忙着打架没注意的话,他一定要把他从大将军的职位换下来,怎么能让一个傻子做亡灵军团的总指挥呢,当初只是找不到比他聪明的家伙。

    布特想了想“这个啊,嗯,我记的好像是被人类军团从一侧绕过来给偷袭了。”

    “那个,你们就不知道组织一部分兵力去挡住他们吗?”巫妖想揍人,亡灵军团最大的不足之处就是不懂随机应变,只懂得遵守命令,所以他为了弥补这个缺点,特意按了一个命令权在他之下的大将军职位,没想到这家伙果然一点用都没有。

    “当时打的太忙了,人类一堆人围着我,我哪有时间脱身啊。”布特哈哈的笑着,仿佛想起那时候令人激动的浴血奋战,心情不禁变得有些兴奋起来。

    巫妖的灵魂之火一下子就变红了,但很快就消失,他叹了一口气,这傻子是真的没救了,生他的气也没用。

    “好了,你可以滚回去了。”巫妖心累的挥挥手,让骷髅士兵抱着他的头回去。

    待布特回到骷髅群后,巫妖将报告书还给站在一旁的小艾,同时也向这些骷髅下达了命令。

    “从今天起,你们就离开这里,前往‘迷霞之森’的出口把守巡逻,如果遇到不要命的闯入者就杀了,要是人类,老样子把尸体带回来,解散。”

第22章() 
“嘛,总之,我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让你变强,对你有害无益。”

    昏暗的实验室,巫妖对黑骑士说明了往后的变强训练。

    黑骑士的内心是拒绝的,自从两天前被巫妖教训后,黑骑士已经对所谓的训练产生了心理阴影,所以巫妖无论这么说,他都会拒绝,但偏偏拗不过坚持不懈劝说加保证的巫妖,黑骑士还是来了。

    “这是往后时间的培训表,你先看看。”巫妖拿起实验桌上的表格递给黑骑士,这是他与小艾花费两天时间不眠不休分析出来的数据,期间可是从保存书籍的房间里翻阅了众多的相关书籍,像是如何锻炼一个人、基础剑术的训练方法等书籍都找来,还顺便制作出能够变强的神秘药剂。为了黑骑士,巫妖真的是拼了,黑骑士为什么会答应也是因为这原因。

    黑骑士在这两天内,一直属于无所事事的状态,在这座城堡东逛西逛,也遇见过那对牵着萝莉的美妇,每一次黑骑士都会对她们肃然起敬,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可能是潜意识里作祟吧,或者是美妇身边那种无法忽视的立场吧。对了,还有看起来鬼鬼祟祟的傲娇少女,每次发现她,她都对会假装看风景,真以为别人看不出来啊。

    同时,黑骑士也会接到巫妖的通知赶往实验室接受他所谓的改造增强,嘛,只要不是战斗,他都可以接受。

    “语言理解”是黑骑士被巫妖灌输入脑海中的其中一个技能,可以帮助自己看懂这个世界的常见文字和语言。巫妖以知识就是力量为缘由,不管三七二十一往他的脑海里弄进一堆技能,搞到现在他还不能完全掌握这些技能。

    看着手上的表格,黑骑士知道上面写的整齐有序的字母是伊拉姆帝国的常用文字,也是这个世界最为泛用的文字。

    1、练习剑术

    2、练习魔法

    3、实战练习

    4、学习知识历史

    5、重复以上

    这大概就是黑骑士对手上描述复杂详细表格的简单化理解,没有休息时间,全天二十四小时都在练习。

    好想拒绝,黑骑士心里这么想,他不会累,不会饿,不会死,但遇上这种麻烦的事,他还是提不起动力,有句话说的好,兴趣是学习的第一助力。

    “哎呀,别担心,对我们亡灵来说时间是无限的,你只要安心的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说不准一下子就能过去十几年。”巫妖也看出来了黑骑士的不干兴趣,为了让他提起兴致而说到。

    “哎,难道说我学习的话就会过去十几年?”黑骑士微微有点惊讶,时间的概念在他的潜意识内应该不是那么容易过去的。

    巫妖一脸囧状“这是举例子,我的意思是说培训很容易就会过去,你不用担心,反正对于情感缺失的我们而言,无聊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只是曾经遗留的人类情感会让你这么觉得。”

    “哦”黑骑士不明觉厉的应了一声。

    “好了,去实验区吧,我已经让你的练习对象在哪待机了,我还有其他事情就不陪你了。”巫妖说着,一边摆弄着满瓶瓶罐罐与实验素材的实验台,被收复为新宠物的小九正在恪尽职守的帮助巫妖,好像在搞什么实验。

    不在多想的黑骑士往通往实验区的阶梯走去,之前来过一次了,他倒还记得很清楚,所以走完阶梯时,看到无限扩大的实验区和早已不复存在的牢房时,他着实愣了一下。

    朝实验区的中央走去,抬起头一看,发现还是很高的天花板,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大概就是斗兽场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建而已,沿途关押其他生物的牢房都被拆了。

    走到中央,黑骑士看到一个与众不同的东西,一具将剑插入地板保持半蹲姿势的普通骷髅。

    “这就是巫妖所说的陪练对象?”与表格上说明的差不多,是一具巫妖利用魔法与尸骸制造的傀儡,据说是用埋在地下室里曾经实验失败,很擅长剑术的废弃冒险者尸骸来炼制的,为了符合陪练对象的要求,巫妖还特意强化了一番,具体过程不祥,反正使这具傀儡比生前更强。

    剑术傀儡苏醒了,它接到的指令是只要有人接近五米以内时就会自动启动,消灭敌人。

    黑骑士感受到剑术傀儡发出的敌意,不甘落后的召唤出那柄陪伴他出生的黑暗之剑。根据巫妖的说明,这柄剑是他的本命武器,因为是在死亡之地诞生的,本身附带诅咒和流血效果,坚韧程度也很高,基本上只要运用身上的魔力,就是那团黑雾就可以无限复原,是一件很强力的诅咒武器。

    见剑术傀儡逼近,想起巫妖说的话,黑骑士努力想起被灌输在脑海中关于剑的运用姿势,一边摆出用剑的正确姿势,接下来就是从战斗中领悟,俗称被打。

    最适合黑骑士的方法大概就是这一种方法了,所谓的剑术指导,不是什么华而不实的剑术就能够一招制敌,横扫千军,只有适合自己才是最实用的剑术,曾经被一位剑圣追杀的巫妖深刻明白这个道理,一剑一砍,造成的威势,一直到现在他都没忘记。虽然他是巫妖,但在遇到的对手中,被掌握剑术的一类人追杀,他还是有发言权的。

    把那家伙重新从地下室挖出来,设计成剑术傀儡自然有巫妖的用意,不单单是练习黑骑士那令人伤心的剑术,同时还充当实战练习的作用,当然,现阶段还只是小玩小闹而已,真正的实力要到最后才会展开,希望黑骑士能在这段时间以来好好努力吧,要不然我锁上实验区大门的意义就一点都没有了。

第23章() 
“迷霞之森”是广阔险地“雾霾洛德森”的深处区域,终日被伸手不见五指的雾霾遮住的巨大森林,只不过在巫妖的努力下,他在城堡附近制作出一片隔绝雾霾的防护魔法,这才能让城堡进行正常的昼夜交替。一般人要想来到这,必须要穿过被惯上迷宫的“迷霞之森”,要是没有特殊的道具是无法成功穿过,只会永远的在这片森林里迷失方向,一辈子被困住。

    巫妖今天就要离开这个城堡,这片“迷霞之森”,因为他还有许多数不过来的事情要办,已经没有时间仍由他消耗了,否则就会遭受承受不起的惩罚。

    手上戴着一颗能够自由穿梭“迷霞之森”的指路戒指,它会引领穿戴者离开与进入的正确的道理,要问巫妖为什么会有这种道具,别小看他,在人脉上他还是挺有门道的,认识各种各样的人还有怪异的生物,这种戒指就是他当初在一位云游四处的恶魔奸商手上买来的,花了他将近一半的财产才换来五枚戒指,可让他心疼了好久。

    “无限可能”颁发的三个任务,第一个帮助黑骑士恢复情感,第二个培养黑骑士踏入“英雄领域”,第三就是意义不明的剧情任务,需要杀戮一百人,虽然不知道这剧情任务到底为什么要让他杀人,但幸好不是固定对象,随意找一百个坏人杀杀就行了,要是好人的话,他还真的不一定能下的去手,放弃的话也是有很大可能。

    巫妖此次出行就是为了完成这三个任务,黑骑士目前还在禁闭培训中,想要踏入“英雄领域”,可不是一件简简单单就能到达的事情,没有一两年,甚至十几年都不一定能踏入,所以现阶段不必在管他,专心去完成其他两个任务就可以了。

    现在,巫妖不是原来的巫妖,毕竟他是一种被世人怨恨唾弃和害怕的对象——邪恶的巫妖,要是真这么出去,万一遇见了那些实力不凡又正义感爆棚的煞笔,他又要免不了大战一场,暴露位置,还要面对各国的通缉,被一大堆仇家追上门来惨了。

    所以,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巫妖每一次出门都会披上一件衣服来做掩护,说是衣服,以巫妖的角度来看的确是衣服,穿在身上的东西不叫衣服还能叫什么,虽然是人皮来着。

    倒映在平静的湖面是一张俊俏可爱的面孔,从年龄来看,大概是这个世界的十五六岁样子,离成年还有两年的时间,还是一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孩,微卷的灰发,水蓝色的漂亮眼睛,白暂的肌肤,给人一种人畜无害第一印象的干净笑容,用来打掩护简直不要太完美。

    巫妖遇见这人皮主人的时间是在七年前,那时候的巫妖还用着别的皮肤招摇撞骗,混在人类中逍遥自在,遇上这表里不一的家伙完全是在一场意外,这家伙表面装作一个好人,其实就是一个贩卖人口的人渣,不少女孩子就是被他这张脸和花言巧语骗了,至于为什么这家伙要骗他,咳咳,当时不是没有其他的人皮可供选择,就只有一个女孩子的人皮套在身上,加上自己经常独来独往,这才让这家伙盯上。然后?当然是干掉他了,巫妖的先天技能“人性之眼”,一眼就看破,对于心怀不轨的家伙,巫妖可不会手下留情。

    为什么用他的人皮,巫妖是一个有收集癖的人,只要好看实用他都要手贱的收集,这家伙的脸确实好看,还能起到掩护作用,更重要的是他是男的,不选他选谁。

    望着湖面倒映中那张帅气的脸,蹲在湖边的巫妖就忍不住臭美一下,他真的是太帅了。

    平静的湖面突然被打破,一个迅速的影子突破水面,狰狞的满口獠牙出现在巫妖面前,但他没慌,反而还很冷静,手往前一拍,长得和西瓜差不多大的食人鱼就被他拍进了湖里,掀起一阵波澜。

    “哼,想咬我?想太多了。”被咬这么多次的巫妖已经训练出超乎常人的反应力,这种速度的突袭,一点难度都没有,不吹不意淫,他闭着眼睛都能打中。

    拿起地上的大背包,背在背后,巫妖,不,他现在的名字叫做约翰,是这人皮原来的名字,因为他实在是懒得取名字。

    离开湖泊,看了一眼最后的城堡,约翰走了,朝着被雾霾遮天蔽日的区域走去,身影逐渐被雾霾吞噬,最终看不见人。

    在指路戒指的帮助下,一路直走不知道多久的约翰终于见到了出口,林间小道的尽头。虽然外头依旧是很难看得见人的雾霾,但比起“迷霞之森”两米内看不清的雾霾,这已经很好看见了,十米以内的范围还能看清。

    尽管“雾霾洛德森”终日被雾霾笼罩的地区,是被诅咒的,但依旧还有其他生物居住在其中,“雾之都”正是能够适应雾霾气候的生物聚集的城市,约翰前往的目的地正是这座城市,以往的经济来源和装备都是从这获取的,如今也一样。

    为了方便其他外来者前往雾之都,路上会设置很多指示道路的路标,只要跟着路标走,就会到达雾之都。

    约翰跟着路标走了大概一天不眠不休的时间,来到了雾之都的城门口,在这里,他遇见了许多人类角度来看被称为“怪物”的生物,雾霾环境下顽强生存的种族——大眼怪。

    “大眼怪”是一种很奇怪又特殊的类人型种族,来源据说是远古时期之时就已经存在,作为容易辨认特征的超大号眼睛能够轻松穿透雾霾看清周围,而且智商也与人类无疑,拥有独特的语言和生活习惯,他们的食物很广阔,基本上只要是能在雾霾条件生存的植物,他们都能吃,嗯,他们是素食主义者,反正约翰从来没见过这些大眼睛宝宝吃过肉,口头上说不吃,私底下谁知道呢。

    雾之都其实就是大眼怪们生活的城市,他们仿照人类的城市结构,建立了可以抵御外敌的高大城墙,因为和人长的差不都,生理习惯也类似,他们居住的房子也大多是木石建筑,有属于自己的秩序。

第24章() 
不过,其他种族的身影在这座安静的城市仍是很稀少,大眼怪是一个很安静的种族,他们没有像人类一样的说话器官,长在脸上的只有大大的眼睛,但善于利用精神力与其他种族沟通,所以语言不通在这个地方基本不存在。

    在人类世界曾经有一句关于雾之都的名言,假如一个人在街上大声喧哗,那么他就可以享受万众瞩目的感觉,因为安静的大眼怪们会把他们所有的视线投向你,安静才是这座城市的主题。

    可能就是因为太过于安静,其他种族的来往者很少有,半天都不见得能见到一个,更何况是雾霾环绕的景象,路过了都不一定能发现,善于发现的眼睛就显得很重要了。当然,这些和约翰都没有什么关系,他来到这里的目的又不是为了找同伴旅游观光。

    因为是稀有的人类,一进城门的约翰就受到了大眼怪万众瞩目的目光,约翰也不在意,他知道大眼怪并没有恶意,他们只是很好奇摆了,无视就好,很快他们就会失去兴趣。果然走到一半路后,放在身上的视线也就消失了,他已经成为这座城市的正常现象,大眼怪的接受能力很强大。

    轻车熟路,跟着记忆走的约翰来到一个未经装饰的酒馆面前,大眼怪对于酒有着非同一般的爱好,在把该做的事情忙好后,就经常的聚在酒馆里用精神交流谈天论地,和人类这一点很相似。

    一手推开门,走进其中,来到吧台面前,约翰取下背包放在脚下,坐在空着的座位上,看向整间酒馆唯一的人类说道“哈科萨,给我来一杯柠檬水。”

    哈科萨,一位留着性感小胡子,穿着得体服装的性感小绅士,也是调酒师的他看了一眼约翰,起身留下“请稍等”的话就去调酒了。

    约翰认识哈科萨,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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