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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灯人-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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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气像是在商量,实际上却没有丝毫拒绝的余地,双方实力相差这么大。更何况,人家懂得知恩图报,态度算是很好了。如果我们不识趣,他绝对会扑过来咬着吸,就算不吸干,我们也会感染尸毒渐渐变为僵尸的!
让我最为惊讶的就是,这斯姆特朗,也就是凤舞弟弟的祖辈,成为僵尸竟然还有生前的记忆,字里行间就好像专门为红K叛乱的事情成为僵尸再复生一样。
现在我们不敢多问,担心小命,就开始准备放血。
凤舞在储存法物中取了三个干净的碗,我们人手一个,划破血管滴起了血水。这和性命比起来,什么都不算!
所幸,我们滴到半碗的时候,斯姆特朗就出口阻止说:“好了,三个半碗够我进补的了。”
这就够了?不是越多越好吗?
斯姆特朗像是看出了我们的疑惑,他便解释的说:“换普通人,可能要二十个人的全身血液才够,可你们都是东方的修行者,我感觉的到,境界并不低,这些量就行,我还得留着胃口喝那些叛乱者的血呢。”
“您…;…;真好说话啊。”我强行挤出了一丝笑容。
斯姆特朗尖锐的指甲一勾,我们身前这三个碗就离地而起浮向了对方。他先是拿起凤舞的,一边喝着一边津津有味的说道:“过去。我还是人时,一位有先知能力朋友预言到距现在十几年前,红K会发生叛乱。我活不到那么久,想到红K是我一手经营起的势力,不能落入外人之手,就联系了昔日结交的华夏朋友,施展秘法将我生祭后封入棺中,打上一圈镇尸钉以防我提前破棺。原本的计划是叛乱那一年,我的后代拿藏宝图过来开启棺木,因为那时,我的尸身就大成了。想不到却过了这么久,既然你们来这拔掉了镇尸钉,应该知道期间发生了什么吧?”
“还是让她来讲吧。”我指了下旁边的凤舞,就介绍的说:“这位是您后代的姐姐,不是亲的,却胜似亲的,此次到米国也是为了您后代的事而来的。”
凤舞点了下头,就讲了她父亲捡到弟弟以及襁褓上的记录,与弟弟被强行掳走的来龙去脉,包括关于弟弟还活着的推测。
“都说华夏人城府深,利益至上,有情有义者的少,难得。”斯姆特朗夸赞完,就道:“如果我那重孙子还活着的话,不如你们结为夫妻如何?”
凤舞一听。就急了说:“不可,我和他是姐弟,亲情。”
“哦…;…;真遗憾。”斯姆特朗此刻已把三个半碗的血全部喝光,一滴都没有剩下,他拧了拧全身的关节,动作略显僵硬的走向这边道:“你们和我是就此分别,还是一同去红K的异人总部?”
凤舞想了一下,她侧身说道:“寻儿,贪尘哥哥,你们先开车回酒店等着。我和斯姆特朗先生前往红K总部。我还想见弟弟一面,但是不能因为自私就连累了你们。”
我和云寻相视了片刻,不约而同的笑道:“一起来的,那就一起去吧。”毕竟在一块儿也好有个照应,斯姆特朗实力确实强大,可是红K的异人也不容小觑,凤舞一个女儿家,让她单独跟斯姆特朗去复仇,我们无法放心。
凤舞坚持了一会儿,见我们态度已决,就没再劝了,我们跟在斯姆特朗离开这墓室,经过门口时,他取下了底部放的那两枚颜色已经黯淡的红宝石,放入了口袋。
值得一提的是。斯姆特朗适应的极快,这没多大的功夫,动作就由略显僵硬变得行云流水了,如果不触碰其尸身,全然看不出他是僵尸。
我们返往上方的途中,云寻忽地问道:“斯姆特朗先生,冒昧问一句,您现在是僵尸,那还能使用生前的超能力吗?”
“能。”
斯姆特朗抬起手,掌中就凭空凝聚了一个石像。我们仔细看去,这像极了一个缩小版许多倍的凤舞,脸蛋极为精致,衣物比例也相同。他把石像递给了凤舞说:“送你了,我是A级能力,万能土。”
之前通过连环壁刻,我知道斯姆特朗的超能力有三种使用方式,就是石头造物,还能操控土属性的事物,不仅如此,接触到目标时只要他想,对方就会迅速石化。
我竖起大拇指道:“想不到这种能力叫万能土,十分霸道。”
没多久,我们就顺着地洞来到了地面之上,斯姆特朗望见车子以及孩子们还有暗夜公子时怔了下,他盯着后者,舌头舔着尖牙道:“这一只血统很纯的吸血鬼是你们抓的?”
第0168章:幽灵萝莉!()
我点点头说:“是啊。”
“如果我把他吃了,你们不介意吧?”斯姆特朗问。
啊?
僵尸吃吸血鬼?这什么节奏啊!
况且,我们想拦也拦不住他,就束手无策的傻在了原地。
“谁要吃掉我啊?好大的口气…;…;”那边的暗夜公子听见有人想吃自己,他猛地转过头来,震惊万分的说道:“斯姆特朗?你怎么还活着呢?”
我们又愣住了,二者之间莫非是有啥交集?一下子就道破了其名字。
连斯姆特朗也愣了,问:“你是…;…;?”
“我是暗夜公子啊!德古拉公爵的第七代唯一嫡系玄孙。”暗夜公子说道:“你不记得我了?想当年,你异能觉醒失控差点给自己整死时是谁救了你一命?”
“古丁殿下?”斯姆特朗神色古怪的问:“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子爵的实力?”
暗夜公子尴尬的说道:“这个说来话长,喂喂,我记得你最重情义了。该不会现在强大了,就真的把我吃了吧?”
“真是可惜,那就不吃了。”斯姆特朗耸了下肩膀,看向我们说:“华夏的小朋友们,把他放了如何?”
这简直是一波三折啊!
我都有点儿跟不上了。
云寻掐动手诀,缠住暗夜公子的绳子法物就松动回到了她手中。暗夜公子站起身,他走过来一边活动身子一边说道:“斯姆特朗,这怎么回事?按时间来算,你应该死了啊…;…;不对,我似乎在你身上闻到了嗜血的气息,但绝不是血族的。”
“这个也说来话长。”斯姆特朗笑着说道:“你们是不是发生误会了,看在我的面子上。就冰释前嫌可好?”
我们与暗夜公子纷纷点头,大佬发话了,哪敢不从啊?
斯姆特朗已经迫不及待去洛杉矶平定红K的叛乱了,他双手一比划,地上就出现了一个石块,他拉着暗夜公子站在上边。石块就贴着地面滑行起来,速度极快,而我和凤舞、云寻则返回车内,发动车子跟在后边。
斯姆特朗和暗夜公子在途中相互说着各自的事情。
抵达洛杉矶已经是凌晨三点了。
我本来觉得斯姆特朗今晚就会前往那家酒吧,想不到的是,他主动说找家酒店住下。等明晚再行动。因为我和凤舞、云寻的身份信息可能被罗伯特拉的眼线掌握了,就由暗夜公子开了个大套房,斯姆特朗施展超能力在外边控制墙壁变形出现了三个把手。
我和凤舞、云寻纷纷抓住一个,至于孩子们与汤姆丁的母亲,就由我们空闲的那只手抓在手中。斯姆特朗的控制下,钩子缓缓的上升,而他的方式就简单多了,直接如履平地般在墙壁向上走动,不愧是万能土!
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十五楼。
暗夜公子早已把窗子拉开等待,我们鱼跃而入后,三眼魔蛇也跟着爬进来了,所幸斯姆特朗对于动物的血不感兴趣,否则它也逃不过献血的命。
众人瓜分完房间,就剩下我没有地儿睡觉了,只好缩在沙发上边看起了电视。
这时,暗夜公子推开房间门,他来到我身前问:“东方小子,反正你也不睡觉,陪着我出去捕猎行不行?来时我就注意到那边的郊区有个农场,好多羊啊…;…;”
“那是人家辛苦养的,我看不如花钱买吧?”我无语道。
暗夜公子极为无奈的说:“唉,我是血族中最穷的,哪有钱买?”
我指着凤舞与云寻的房间。说道:“敲第二个房间门,跟那里边名为凤舞的女士借,她钱多的没地方放了。”
“身为一个绅士,与女士借钱是一件耻辱的事情。”暗夜公子摇动脑袋。
“我喝多了不扶墙,就服你!”我站起身走到那道门前,敲门说:“凤舞妹子,借一万美金。”
很快的,门被拉开,凤舞拿着一叠张面值为“100”美钞递到我手中,说道:“去夜店玩?带我一个好吗?”
“呃,不是,那厮想捕猎,我寻思还是跟农场主买比较好。”我解释道。
“没劲,睡觉去了。”
凤舞话落,门就“吧嗒”一声关死。
我拿着钱转过身时,暗夜公子却投来了鄙夷的目光,“怎么好意思跟女士借钱的?看不起你。”
“操,老子还不是为了你?再多嘴我就把钱烧了也不给你花!”我翻了个白眼。
“别,别啊。”
暗夜公子一脸讨好的过来对我又是捶背又是揉肩的,然后说道:“这么多钱,要不然这样,咱留一半去买羊,另一边去夜店浪一浪怎样?让你见识下米国风情的奔放美女!”
“…;…;”我有气无力的笑道:“你怕不是个智障吧?”
暗夜公子指着他脑袋说:“本公子,智商360。爱因斯坦都比不上!”
下一刻,他就站在了窗子前,将之一把推开,就跳了出去然后背后出现了血色的蝙蝠翅膀,说道:“卡姆黑儿,来次狗!”
“好吧。”
我加速跑了两下,接着纵身跃出了窗子,双脚落在了暗夜公子的背部。他身子猛地一下沉,这给我吓了一跳,心惊胆战的说:“你丫的行不行啊?承受不住就别一副有多屌的样子,一点安全感没有。”
“法克,我是想拿手把你提在下边,而不是让你踩上来!”暗夜公子郁闷的说道:“身为一个性取向正常的绅士,被一个男的踩在背部,这是耻辱!”
“张口绅士闭口绅士的…;…;”我摊了弹手说:“就这样挺好的,这情况放在我们华夏玄门,就相当于飞行坐骑,极有成就感的。”
暗夜公子冷哼道:“不行,我上你下,提着你!”
“你下我上,这才是王道!”我威胁的说:“如果不答应,我这就跳回房间,钱也不给你了。”
最终,暗夜公子含泪答应下成为我的临时飞行坐骑,我站在他背部,耳中听着对方翅膀拍打空气的闷响,又迎着夜风,心中有一种豪气油然而生!
前往农场的途中,约么一半时,暗夜公子却拍打翅膀降下了地。
我疑惑的问:“怎么了?”
“夜店。”暗夜公子指着斜前方那个正在营业的娱乐场所。他蠢蠢欲动的说:“就拿一千美金找乐子好么?”
“滚犊子,赶紧的起飞去农场。”我拍了一下他脑袋。
暗夜公子死活不肯,我们僵持半天,实在拿他没了辙,就一同进了夜店,里边真是热闹非凡,又喝酒的,又唱歌的,也有跳舞的。
不到五分钟,就有两个白人美女上来搭讪。我拒绝了,他就左拥右抱起来,玩的不亦乐乎,后来他竟然放弃了去农场买羊的计划,搂着她们跟我道别,说去附近酒店睡觉,中午十二点会回我们住的那家酒店碰头。
这混蛋…;…;
我真想一巴掌呼死他!
我结了帐就离开了这家夜店,因为不认识回去的路,就凭着对三眼魔蛇的感应,独自漫步在冰冷的街道上。过了一条街,我耳朵一动,右边好像有什么奇怪的动静,就定住脚步来到墙边探头观察,却见一个双手握刀的黑人男子,正在对着空气胡乱比划。
疯子?
不对…;…;
我连续眨动三次右眼开启了阴眼,望见一团白色的小影子,浮在黑人男子的斜上方,“咯咯”的笑个不停。但是笑声十分像小女孩的音色。
这是…;…;幽灵!
黑人男子的双刀胡乱劈砍,小幽灵安然无恙的任由刀身划过身体,令我大为疑惑的是,黑人男子每砍一次。他手上的刀就像加重一分,随着劈砍次数多了,他竟然被双刀压的直不起腰,两只手再也无法抬起来了,拼命的想扔掉双刀,而刀柄却像黏在了他的手上。
就在此时,小幽灵的笑声忽然止住,它头部上的两个黑点一动,对向了我这边,显然发现了被偷窥了。
它漂浮到我的上方一米处,咯咯笑着,那声音落入耳中极为魔性。
连我这三重境巅峰的灵魂都受到了影响。忍不住有抄起家伙攻击对方的冲动。我浑身元力一震,灵魂的负面影响通通消失不见。
“咦?”小幽灵惊讶了。
我指尖一立,蹿起一个炽热的元力火球,扳着脸问:“说吧,你是哪种幽灵?我都差点着了你的道。”
小幽灵反问道:“啊?你是异人?”
“不是,我是东方的修行者。”我淡淡的说道:“我想,你应该能感觉到,我能轻而易举的杀死你。”
“大哥哥不要啊。”小幽灵的白色身子落地,摇身一变,竟然成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小萝莉,金黄色的大卷发,大大的眼睛,白皙的皮肤,精致的五官,就跟真人版的芭比娃娃一样!
我无法忍心威胁一个小萝莉,就把手上的火球回收,莫名其妙的道:“什么情况?你是幽灵还是人啊?”
“人,我是异人。”小萝莉应该是处于换牙期。两个大门牙掉了还没长新的,就有点儿漏风,“大哥哥您好,我今年七岁了,不知道你是好人还是坏人,所以,就不说名字啦。我是那边孤儿院长大的,前天过生日时,晚上睡觉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团白雾,吓醒后发现是真的,怕被小伙伴们发现就跑出来了,想等能完全控制超能力了再回孤儿院。那个拿刀的坏人是人贩子。想抓我换钱,就…;…;”
我忍不住捏了她滑嘟嘟的脸蛋,说:“这是什么能力?”
小萝莉打掉我的手道:“幽灵变身,可好玩了。”
“我是好人,你这么小乱跑不安全,不如先跟我回住的地方,等完全控制能力后再回去?”我蹲下身,温柔的说道:“你肚子都饿的咕咕响了,两天没吃饭了吧?”
小萝莉委屈的点头,眼睛湿润了。
“走吧,这就给你买吃的。”我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幼小的身体上边,至于那个人贩子,就让他自生自灭好了,连911都懒得打。
“谢谢大哥哥。”
小萝莉主动牵起我的手,我们就近来到便利店,买了面包和牛奶,然后坐在街头看着她狼吞虎咽的吃完,紧接着小萝莉泛起了困意,倚在我腿上睡着了。
我摇头一笑,把她抱在怀中返往了酒店。我传令于三眼魔蛇下来,它缠住我的腰部,就顺着墙爬上了十五楼,期间我也提心吊胆的,担心三眼魔蛇拉不住,掉下来那就完犊子了,想不到全程没有半点儿惊险。
我抱着熟睡的小萝莉跳入客厅,这时正巧凤舞上完厕所从卫生间出来,她看着我们,就惊讶不已的问道:“哇哦!贪尘哥哥,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你是从哪儿拐来的?”
第169章:血族之礼!()
“捡到的。”我笑着把小萝莉拉到身前,为她介绍说:“前边这位名字叫凤舞。”
“凤舞姐姐好。”
小萝莉开心的笑道:“我是爱丽丝,大哥哥捡到的。”
我心中不平衡的说:“喂,之前问你时,不是说不能说名字吗?怎么现在跟她一个照面就讲了?”
“因为大姐姐漂亮啊,一看就是好人。”小萝莉嘟起了嘴。
我摸了下鼻子,尴尬不已。
这时,凤舞已经抱起了小萝莉。说道:“走,今晚姐姐带你睡觉,房间还有一个漂亮姐姐呢。”紧接着二者就进了门。
我愣在原地,妹的,分明是我捡到的,怎么就给你抱去了?
我洗了个澡,就躺沙发上看起了电视,快天亮时睡了一个小时。然后起床练五禽戏。此刻,凤舞、云寻还有小萝莉起床了,客厅就热闹起来。凤舞不知在哪弄了一副扑克牌,我们围在茶几前玩到中午。暗夜公子那厮终于回来了,他脸上还有好几个口红印,走到我身前说:“你真不解风情,我爽翻天了嘿嘿…;…;”
我侧头投过去一道嫌弃的眼神。就问:“吸血鬼不怕阳光?”
“那是血统不纯的。”暗夜公子骄傲的说:“我可是德古拉公爵的嫡系玄孙,怕光?不存在的!”
我泼凉水的道:“拉倒吧,被逐出了家族还在这得瑟呢。”
“旁边还有两位漂亮的女士以及小美女,怎么能这样戳我痛点呢?”暗夜公子勾手说:“我们去买羊。”
“真是个事儿逼。”我站起身,与他前往了郊区的农场。
买羊时还算顺利,农场主给的价格不贵,我们离开之后,途中暗夜公子就把三只羊全部咬死并吸干了血液,然后他一边擦嘴一边说:“饱,太饱了,一个月不用再喝血了。”
我望着地上的羊尸,忽然有了个想法,就道:“你吸过妖兽的血吗?”
“妖兽?那是什么?”暗夜公子问。
我解释的道:“拿你们的话来说,就是魔兽,比正常生物要强大许多的那种。”
“魔兽啊…;…;”暗夜公子回忆的说道:“吸过,但就一次。那次我实在饿极了,抓到一只会说话的老鼠,它比猫还要大,力量也很大,我差点翻车,花费很大的功夫擒下了那只大老鼠,然后吸掉血液时,我发现这老鼠的血液,与普通老鼠甚至其它动物的不同,蕴含着庞大的能量,令我一下子从子爵中期步入了后期!”
旋即,他又遗憾的说道:“可是,那之后,我再也没碰到过像那老鼠一样的魔兽,不然,怕是已成伯爵了。”
妥了!
我诱惑的说:“跟在我后边当小弟。保你天天能喝到那种血液,信不?”
“什么?”暗夜公子难以置信的说道:“吹的吧?魔兽那么罕见,还天天能喝到?我知道你那条三眼蛇是魔兽,可我并不喜欢喝蛇血,因为它是冷血动物。”
“呵呵,你这是在质疑我啊。”我意念一动,身前就出现了只二重境巅峰的白眉妖猴,我四下看了眼,捡起那边一块石头,指尖灌注火元力挖出一个凹面,像碗一样。
我把石碗端到白眉妖猴面前,下令道:“放血。”
白眉妖猴虽然疑惑,但不敢违背,它咬破了手指,通过妖力逼出的血装满了大半个石碗。我意念再动,把白眉妖猴送回了遗荒境。
“哦买噶,这是什么魔术?”暗夜公子揉了揉眼睛,他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道:“那只猴子从哪出来的?又去哪了?怎么这碗血感觉蕴含着好多能量啊?”
“喝了试试。”我把石碗递向对方。
暗夜公子接到手,咕嘟咕嘟的喝干净,他意识到这血不是一般的血。连碗底都舔的一滴不剩,接着闭上眼睛震撼的说:“这种感觉…;…;就像当初吸那只老鼠精时一样的!可太少了,我离进化为伯爵还差了不少。”
“如何?我没骗你吧?”我笑着说道:“那猴子是我的小弟之一,像他这种存在,我手下没有一万也有几千。在不伤及小弟们性命的情况下,每个放点血加起来都能把你淹死!”
“真…;…;真的吗?”暗夜公子激动的攥住拳头,说:“我要跟你混,求淹死!当牛做马绝无二话!真心求淹死!”
我淡淡的说道:“那怎么能保证你的忠诚呢?不靠谱的手下,我可不敢收呢。”
暗夜公子犹豫了一会儿,他凝重的说:“我愿意对你行血族之礼,若有背叛,就会遭到血解而死!”
“血解?”我不明所以的问:“这是什么意思?”
“这血族之礼,就是血族的最高礼仪,通常在血族达成协议或者立下盟约时用到。”暗夜公子介绍说:“违背约定的内容时,血族体内的血液就会先凝固,经历七天的漫长煎熬,分解为水,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暂时不急,我要跟其他懂这个的人求证一下,万一被你坑了咋办?”我摆摆手说:“走吧。先回酒店,我还有些私事要办。”
这所谓的私事,指的就是去遗荒境将新归顺的族群们种下印记,套牢。
暗夜公子连连讨好的道:“老大,你可得尽早确定完,我盼着成伯爵太多太多年了,甚至,在你身上。我还看见了成为侯爵、公爵的希望!”
“放心。”我点了下头。
没多久,我们返回酒店,斯姆特朗正在客厅看电视,他还一边感慨这么多年来社会的变化。值得一提的是,窗帘全部紧紧拉合,没有透入半分阳光,我跟云寻问完才知道,斯姆特朗是怕阳光照射的。
我让暗夜公子去房间待着,就问斯姆特朗说:“与您打听个事,血族之礼是什么?可否详细的为我讲解一下?”
斯姆特朗思考了片刻,就说了关于血族之礼的详情。
这跟暗夜公子讲的并无出入,如此。我便放下心的进了他的房间,说道:“现在就对我行血族之礼吧,碰上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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