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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鬼公子-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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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重大任务()
“怎么了?”白秋远转过头来问我,一边继续挥着他手里的剑,一阵阵风“呼啦啦”的鼓动我身后的窗帘,让我浑身的鸡皮疙瘩往皮肤上翻。
“窗子后面有一张人脸。”
我把话说给了白秋远听,手紧紧的拽着身后的窗帘,缓了一口气,再次将窗帘掀开,这次,只见窗户上,不但只有刚才这张脸,还多出了几张人脸,这几张人脸和刚才最先开始的那张人脸是一模一样的,紧紧的贴在玻璃上,把五官都压扁了,睁大着眼睛往屋子里看着,就像是想要进来一般。
这几张脸我面熟,是镇子里的人的,估计是闻见了香火味,就过来了。
白秋远一把把窗帘扯开,窗户外的那四五张人脸也没有惧怕白秋远的那身道服,白秋远看了会贴在窗户上的那几张人脸,转身从供台上拿了几根香,点燃了,再把这几根香插在窗户外的细缝里:“这是孝敬几位兄弟的,还麻烦几位兄弟让个道,我们在迎接重要的客人。”白秋远说着,窗户上的几张人脸就顺着插在细缝里的香飘逸出来的屡屡青烟而飘过去,风停了下来。
“好了,我们可以继续开始了。”白秋远说着,转身又开始挥舞着他手里的剑,像个疯子一样,嘴里不停的念叨着些咿咿呀呀的咒语。
渐渐的,桌子上的两个木偶娃娃慢慢动了起来,窗户外飘进来了一阵白色的烟气,也是在这个时候,桌子上的两个木偶娃娃禁紧的靠在了一起,一个烟气样的身影浮现在我的面前,是个女人,很年轻,身上穿着件白色的衣服,下身是一条在我爸那一代年轻的时候流行的一条长裙,头发乌黑,全都高高的盘了起来,脸上的神色端庄大气,要不是看见两个小木偶人紧紧的黏在一起发生反应,我真的不敢相信这是我妈!
我一直以为我妈是刘秀清那样的,但是,看见眼前这个并不比我老的女人的时候,原本我想叫妈的话都咽进了肚子里,硬是没有说出口。
桌子上的牛眼睛慢慢的漂浮了起来,悬在了我妈的双眼前,我妈这才开始抬头往四周看,看见了我后,又摸了摸她自己的脸,神色激动,从桌子上跳在了我的身前:“采、采薇。”我妈激动的全身都有些微微发抖,似乎还不敢叫我的名字,站在我的身前看了我半天,我也看了她半天,可是就是不好开口叫她妈,但是看着她那长得和我很像的脸型,我不得不承认,她就是我妈。
“妈。”我几乎是捏着喉咙叫出来的,无比的尴尬,叫这么一个年轻的女人妈,心里别扭极了。
“采薇!”我妈一把扑在了我的身上,虽然我感觉不到她的身体的重量,但是我却能感觉到她对我的那股母亲对女儿的温暖,虽然,我妈现在和起来更像是我的同胞胎姐妹。
“采薇,这么多年来,你受苦了,你爸对你好不好?唐安歌呢?唐安歌对你好不好?”
不愧是我妈,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的,一下就盯准了我身边的两个男人,我说我爸很好,但是没说唐安歌,我妈面色有点沉思,但立马还是笑了起来,也不介意我说什么,似乎只要听见我说话就好。
我跟我妈坐在了床上,白秋远以为我们要拉家常了,正准备叫谢纪年出去,我妈赶紧的喊住了他们:“白秋远,你们先留下,我时间不多,我有话对你们说。”
白秋远疑惑的转身看着我妈,虽然不知道我妈会有什么话要和他说,但还是坐在了椅子上听我妈讲,而谢纪年因为白秋远不走,他也没走,一起在房间里坐着。
我妈之前认识白秋远,所以直呼着白秋远的名字:“白秋远,事到如今,我就已经不隐瞒什么了,采薇就是当年的晋阳公主转世,她的出现,就是为了克制住她前世的尸体,也就是被我妈封住的那具晋阳公主的尸体,那具尸体已经被我妈炼成了不坏之身,而能打败这具尸体的,只有千年前的皇室神龙,神龙属阳,可以驱散世界上的一切阴邪之气,采薇虽然不是唐皇的直属血脉,但是我妈是隋炀帝的女儿,她爸也是皇族后裔,再加上采薇是公主转世,所以,现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完全控制金龙的,只有采薇。当年我就是因为皇血太不纯,无法让金龙完全听于我发号施令,所以导致整件事情的失败,现在虽然公主的尸身已经是不坏之身,但只要我们有足够强大的信心和信念,就可以将公主打败,为了胜利的那一天,唐安歌和金大顺他们,已经做了一千多年的准备了,不可能再次失败!”
我妈说话,语气里透出一种极度的自信,这种自信,似乎能把我们体内的一些狂暴的奋斗因子给激发出来,这么从天而降的一个任务,忽然压在了我的头上,有些不可思议,但是更多的是我还没准备好要这么忽然间的接受一个这么巨大的任务。我妈看着我有些茫然的样子,伸手摸我的脸:“采薇,着这件事情,一切都是因为你前世而引起,你会被安排投胎转世的原因,就是因为你能克制公主,公主是你是前世,就算是你没有他的记忆,但是在某些地方的时候,你们的行为动作能起到共鸣,你外婆能控制尸体,只要你的信念足够强大,你也能控制,我们找不到能一招击毙这死尸的方法,所以我们只能细细的琢磨每一件事情,我们为了整个燕支镇的百姓能够投胎转世,为了救赎你前世所犯的罪孽,我们都应该要毫无理由的坚持下去,你要知道,如果没有你前世惹下的灾祸,我们,唐安歌、金大顺、白秋远,妈妈,甚至还有各路妖邪,如果没有这场祸端,我们早已经去投胎转世,各自过各自的生活,因为有你,我们才会沦为只为救赎你的工具,所以,你不仅要对燕支镇的百姓负责,你还要对我们千百年的等待负责。”可是,我该怎么做?
白秋远把我想说的话说了出口,问我妈我们具体的该要做那些事情?
“目前找到金龙,提升采薇的自身灵气,她是半鬼,又有净瓶,这对她来说,并不是件艰难的事情,我妈已经在加快速度的吸取灵气了,为了是让公主早点复活,公主复活对我们所有人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我们现在还不能把握今后的整个大局,只有等拿到了金龙,我们再依情况来制定具体该怎么操作的方法,但一定要等公主在醒来还没有害人的时候,将她降服。”
白秋远听这么大一件的事情,并没有表现出一副惊讶的样子,转头看向我,对我妈说:“那我相信,小薇一定会做到的。”
我妈笑了,看着我,满眼的期待:“相信,我也相信采薇一定能做好的!”
真不知道他们对我哪里来的这么多的自信,这种对我盲目的自信,让我认为如果我不能完成的话,我都没脸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
“今天白秋远好不容易把我请出来了,我还要去唐安歌那里一趟,他并不知道事情还有可以挽回的余地,估计快疯了吧。”我妈说着,我忍不住的接话:“他,他,他已经把他灵力全都给我了,他……。”
我只是想问问唐安歌会不会有事,但是这种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不会的,唐安歌现在无论什么时候灵力都不会有太多的,这点灵气他会很快补回来的。采薇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之前妈妈放了一点灵气在这个木偶娃娃里,就是为了能感觉到你的气息,就算是我被关在公主墓里,但我也能看见你,缘分这种东西,只能随缘,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强求也不是。好了,妈妈真的快没时间了,我先走了!采薇,愿你能平安回来。”
我妈说这话时,竟然有种生离死别的感觉,她的整个身子一闪,顿时,就没了踪影,两只巨大的牛眼睛,掉落在了地上。
我追了几步,向着窗外看过去,希望唐安歌能够好起来,如果这一切都是我千年前所造的孽而拖累了唐安歌的话,那么,那个最坏的人就是我,我却还冠冕唐皇的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唐安歌的身上去,想笑,又想哭,这辈子,我都没办法在他的面前抬起头了,幸好我们现在已经分开,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一个因为被我所害,而我却一次次伤害的人,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和我妈说的一样,找到金龙,让唐安歌,还有那些因为被我连累的镇民,去投胎转世。
第三十一章 与唐安歌相似()
命运的枷锁,就像套着唐安歌一般,牢牢的套住了我,我不能躲藏,要像唐安歌一样,就算是伤害自己喜欢的女人,也还是要去面对。
可悲,却无可奈何。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白秋远就叫我起床了,说我们现在就去市里,我看着还黑的天,又看着白秋远在他的车子上撒了满了整车的白酒,然后再贴黄符做法,有些疑惑,走到他身边问他这是在做什么?
“我们要去找金龙的这件事情,不能让你外婆知道。”白秋远一边转头对我说着,一边看向我的脸,要我走开一点,等会身上会沾上酒气。
我点了下头,正想后腿几步,真好碰见了身后转身过来的一个人,“呀哟!”一声我转脸往后看,只见不见倒还不要紧,我这么一转头,身后是谢纪年。
“呀!吓我一跳!采薇姐,怎么你脸上会有这么多的疤痕?”
谢纪年一把这话说完,我顿时就下意识的抚摸了下我的脸,想到那晚唐安歌发疯的时候,想哭却哭不出来。
“上次晚上出来,遇到野猫了,猫抓的。”
谢纪年这才点了点头,叫我以后可得小心着点,野猫那东西毒,还好已经结疤了,要是不好的话,整张脸都会烂掉。
“对了小谢,你去帮我把屋子里的那个白色的大包给我拿过来一下。”
谢纪年笑着应了一声白秋远,转身回屋去拿他的包,而白秋远在谢纪年进屋之后,从他身上穿着的道袍里拿出了一一个红盒子包着的东西递给我。
“你脸上的伤并不严重,也不是很明显呢,不要往心里去,这也是盒胭脂,但是不是燕支镇的,是我母亲百年前用的,之前她的脸在动乱的时候被刀割过,也是整天呆在房间里不敢出门,后来她也不知道从哪花了高价钱买了这盒胭脂,涂在脸上后什么疤痕都没了,脸也变得漂亮了起来,你也试试,指不定能好,好了之后再还给我。”
我心里有些疑惑,但还是将胭脂从白秋远的手里接了过来,打开一看,是一股我熟悉的香味!这种香味,竟然和外婆给我的胭脂香味是一模一样的!
顿时就呆了,我问白秋远他妈用了这个胭脂后有没有什么副作用?
“副作用倒是没有,只不过这东西很宝贵,我妈临死的时候都叫我好好的收藏着,说是以后要是遇见坏脸的姑娘,可以给人家治脸,但是等疤痕好了之后一定要停止使用。”
“那如果不停止呢?”
“我母亲就是说了这些,她天性善良,只要听她的话,是没事的,她只说等疤痕好了之后就一定要停止对这燕支的使用,我帮你看着,等你脸好了后,我就将胭脂拿回来。”
我又看了看手里的这个胭脂,这香味真的和外婆当初给我的那个胭脂一般,那时我记得我抹过一次,那种将这种胭脂抹在脸上的感觉真好,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而且不知道是心里还是这胭脂里加了迷幻的作用,总觉的自己美,而且根本就不想把这胭脂从脸上洗下来,用了一次,就会忍不住的再想用第二次,要不是唐安歌监督着我的话,空恐怕我真的会控制不住的继续用下去。现在知道白秋远她妈妈生前也用过这个胭脂,顿时有了一个疑问,如果这种胭脂也是用公主脸皮做的话,那么为什么百年前会卖到白秋远***手里去?我一直以为世界上只有一盒是用公主脸皮的做成的胭脂,现在出现了两盒,当时用公主的脸皮,到底做出了多少盒这样的胭脂?
现在,除了胭脂镇里的这些死人,恐怕没人知道了。
我一时间没敢用,还是选择些能淡化疤痕的东西来消除,白天的话,用点bb霜也能对付的过去。
去市里的路上,我竟然涌出一种怕回不来的想法,谢纪年在谈他的小时候,说他小时候是多么多么的熊,白秋远开着车,忽然插了一句话,说他还见过我小时候长什么样。
我顿时来了句问他我小时候是长什么样的?我都不记得了。
“见过几次,在市区幼儿园门口,你剪着个小短发,还没我腿高,背着个粉色的书包,和杨倩一起在玩石头剪刀布,谁输了打谁,我记得有一次,我给你们买雪糕,还没等雪糕放你们手里,还没等我跟你们说完话,杨倩拉着你就跑了。”
白秋远这么一说,连他自己都笑,我从玻璃上看着他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谢纪年就在旁边取笑问我说是不是因为白秋远那时候长得太像人贩子了,所以我们吓的跑?还问我小时候是杨倩打我多?还是我打杨倩多。
我脸顿时就是黑了,说不知道,这么熊的事情,白秋远竟然也这么光明正大的说出来。
上午八点就到市里了,我扁着个肚子,也不敢回家,省的让我爸操心,就打了个电话给杨倩,问杨倩在哪里,今天有没有时间?我回来了。
杨倩见是我打过去的电话,惊讶起来,说我在具体的哪个地方,她马上赶过来接我。
我报了我的位置,还没等到二十分钟,杨倩就过来了,戴着副暴龙眼镜,开着一辆红色的雪佛兰,洋洋洒洒的停在了我的身前,叫我上车,说这次啊,可是她自己花钱买的车,谁的钱都没用!那语气里,自豪的很。还说她把公司打理的妥妥的,不用四年时间,一定会成为千万富婆的!
说着看着我已经扁了的肚子,惊讶的叫了起来,问我小郎哪里去了?
我有点不想说这件事情,但还是很简介的告诉她了,并说等我办完事情回来后,打算就在市里了,找点工作。
其实我一直都很好奇杨倩是怎么做到在职业道路上这么顺风顺水的?便问她。
杨倩见我不想说这种事情,毕竟也是过来人,也没再问下去,见我不开心,就故意调高了说话的语气,带动我的心情:
“现在啊,干什么都要有关系,跟着赵泽飞这王八蛋别的好处没落着,就是认识了一大帮子的上流人,这些人现在知道我公司是林天生手下的,本来就有几分讨好,我只要事情都办的圆通,什么问题都不是问题。不过小薇你要是想赚钱的话,我给你条发财的路子。”
“什么路子。”我问杨倩。
“我和你说,现在像你这种能看凶邪看风水的人啊,不知道有多么吃香,当然,只要你肯,我给你介绍户主,全是有钱的很,家里出了点问题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想请高人看看,又没什么路子,又怕被举报,我们要是合作的话,我们加咱爸三人,都不用工作,直接靠你养活都行。”
我听杨倩这么说,还真的是这么个理,要是等我把金龙找了回来,处理完一切,这还真的说不定就是我以后养家糊口的饭碗。
我们正说着的时候,杨倩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是林天生打来打来的,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反正杨倩脸色从极度的兴奋到不满,最后气呼呼的说知道了。
“怎么了,脸上的表情变化的这么大?”
杨倩看着我:
“两件事情,一好一坏,你要听哪个?”
“先听坏的。”
“等会我要去给一领导老婆吊唁,还真是晦气,那女的我之前认识,和我以前一样,搞对了男人,麻雀变凤凰,她老公比她大四十岁呢,也不嫌做那事不痛快。”杨倩转了车头,向着林天生的家的方向开过去。她这种人,还真的是自己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了,不过老夫少妻,还真没几个是冲着感情去的。
“那好消息呢?!”
这时杨倩兴奋了起来,把身子靠向我:
“诶,小薇,你在燕支镇的时候,有没有人说要把你们燕支镇开发打造啊?刚才林天生和我说,有人想整顿你们那个燕支镇,听说打算投资不少钱呢,现在找林天生合作,这会林天生宝贝疙瘩似的疼着呢,激动的不行,要我过去交代些事情。还没几个大人物能让林天生激动成这样,对了,你在燕支镇,认不认识这个人啊,他因该对你们燕支镇很熟了,要是认识的话,提前介绍下,我好去拉下关系,真想不到你们燕支镇还真是块风水宝地,还真有人能看中你们那里面的那几栋破房子。”
我脸顿时就拉了下去,燕支镇的保存完好程度,可真的是少见的,只是因为在历史上没什么名气,又地处偏僻,所以才一直都荒废着,不过有人想打造燕支镇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燕支镇是个鬼镇,那人还敢打造,还真的是不要命了,这件事得好好的告诉白秋远他们。
我对杨倩说真的不认识,不过我要是回去的话可以帮她打听,说话的这会,我们已经到了林天生家门口,只见林天生上身穿着件西装,下身穿着条中裤,站在大门口送客。
他大门口停着一辆崭新的黑色轿车,就算是不看标志也知道这车价格不菲,我们和杨倩正从这车子身后开去,一个穿着着笔挺的西装的男人,站在我们前面的车子旁边,肩宽腰直,一头的短发在晨阳下看起来浓厚滑顺,随着吹着的轻风微扬着,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个男人的背影,我莫名奇妙的想到了唐安歌。
林天生笑的爽朗,这男人要上车时,还帮他拉开车后座的车门,那男人动作很儒雅,从容不迫的低头进车门,我很想看看这人的面孔,赶紧的将车窗打开,只是在我看过去的时候,只看见男人一抹白皙的下巴,接着整个人都进去了。
我有些发愣,这男人白皙的下巴,和唐安歌的竟然很像!
第三十二章 天花板上的水滴()
一定是我看错了,这怎么会是唐安歌?唐安歌怎么会来这里?可是虽然我这么想着,但还是忍不住的看向我们车子旁边缓缓行驶过去的的车子,连眼睛都不曾眨一下,可是除了黑黑的玻璃窗户,我什么都看不见。
看着随着这辆车子消失在马路的转角处,我心里沉的有点难受。杨倩开门下车,我有点不想下去,便一直都呆在车里。心里想着也不知道我妈去找唐安歌说了些什么话,可是,是唐安歌自己放弃我的,我再多想这么多无用的东西有生命用?因为千年前的事情,是我欠他的,是我把他害的不能去投胎转世,孤苦了一千年,如今有今天的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无法逃脱,也不能逃脱,我要为燕支镇的那些不能投胎转世的人,负起全部的责任。
杨倩进车门的时候,神色有点不好看,看见了我,像是有生命话要说,但是却无法说出口,踩动了油门,转车出去。
“杨倩,刚才那人是不是就是你说的要开发燕支镇的那个商人?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
我问杨倩,但是杨倩似乎有点不想回答,说不认识,是个台商,来我们大陆做点旅游业发展的。
“做这个不是要经过政府吗,政府批下来了吗?”
杨倩有点烦,叫我不要问这么多了,这个男人就是一个台商,而且以后也跟我公司搭不上一点边,林天生亲自和他策划所有的事情。说着转移话题:
“对了采薇,我下午要去给那领导老婆吊唁,她家在市郊,而且听说尸体也还没火化,等会你陪我去好不好?我有点怕。”
我打了个电话给白秋远,问他什么时候走?白秋远说大概是明天上午,金大顺还在谈一桩生意,谈完马上出发,金大顺的老家就在浙江一个比较偏僻的农村,我们直接开车去,这样就省了换车的麻烦。
了解了车程,我答应了杨倩,说今下午我就陪她去,只不过我没有衣服,我的衣服都是平常洗换的,不庄严。
我一说这个,杨倩立马就恢复了之前她那副用钱大手大脚的样子,直接把我拉入专卖店,说我喜欢哪套就穿哪套,她付钱,不让她付钱就是看不起她!还说她现在正走在成富婆的路上,还不缺这点钱花的。
杨倩就是这样,有点钱的时候就使劲的花,没钱的时候就在家吃腌菜,我选了件样式已经老了的藏青色裙子,因为这裙子便宜,我把这裙子穿在身上的时候,杨倩些感动,眼框湿了一圈,对我说她一定会好好工作的,今后有钱了,一定孝敬咱爸,就算我以后真的成无业游民了,她也要能让我过上好日子。
不知道要说什么好,总觉的我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但是又觉的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杨倩回家换衣服的时候,我本想去看小郎的,但是意外的发现赵三妹不在家,我只好去古玩街的咖啡厅里等杨倩,没点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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