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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城镇-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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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
“。。。。。。”
安默怔住了,我眼见着她的眼眶瞬间布满泪水,然后落下。。。。。。久久无言,默默流泪。
我在。
她说过的。
我在。
我也对她开了一次口。
这两个字,或许。。。。。。以后再也不会听到了吧。
(本章完)
第405章 时光的伤()
不是第一次见到安默流泪,而这一次,有可能是最后一次。
从田野那里我就知道她会回魔都,所以我才会急着让沐青将她约出来。
这感觉很奇怪,同时,我也惊诧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种决定,毕竟我们之间注定了是会留有缺憾的,产生过那种不该产生的爱情,彼此心里都清楚,安默也给过示意,我也用行动验证过。。。。。。大桥上的那次拥抱,动气之下痛揍凌峰,或多或少,都是一种证明。
安默明白我爱着白桃,我自己更清楚这一点,可感情这东西,有时候真的说不清道不明,于是,我们就那样朦胧着,以至于忘记了彼此对于彼此的意义。
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人们总习惯用这种关系,来形容没有走到一起的年轻男人。
其实很厌憎这种关系,但它又都是生活安排好的,不得不去接受,失去的、发生的、留下的、离开的,到最后,才发现这些东西,都不是人自己能决定的,不是吗?
任凭眼泪溢出眼眶,没有擦拭,没有声音,默默地注视着窗外的灯光,就跟她的名字一样。
眼见着一切在我眼前发生,无法说出一句宽慰的话来。
每多一句话,都是对她最大的伤害。
抽出放在纸抽里的纸巾,递到她面前:“眼睛一会儿该肿了。”
声音有点沙哑,有点无奈,更觉得自己这个举动是那样让人做呕,但这却是我此时此刻唯一能做的事情。
安默没有接,依旧看着窗外。
抬了抬手,试图帮她擦干眼泪,可我又是她的谁?这样的动作,跟安慰有区别吗?伤害一个人一次不够,非要在她伤口上撒盐?
扪心自问,我已经够混蛋的了,真的不如混蛋到底,不闻不顾,或许是最大的成全。
终于,在徐奇将招牌菜端上来的时候,安默止住了抽泣。
眼睛里仿佛藏了一汪清泉,有些红,可怜的同时,也昭示着我多么可恨。
轻轻夹了一点,放在口中,文雅而庄重。
她一直是一个很精致的女人,不论什么时刻,她都对自己的妆容、衣着、举止,有偏执的追求。。。。。。对待感情的,她依然如此。
但她选错了对象,在正确的时间里,遇到了我这样一个错误的人。
这样想有些不负责。
确切的说,有一度安默是我的理想型对象,就在我向白桃表白之前。
现在说这些,已经失去了意义。
男人,贪心的生物。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吗?”
吃的差不多的时候,安默发问。
有些清冷的声音,让她看起来很陌生。
“怎么会不记得呢?”我笑了笑,毫不介意揭穿自己的本质:“就是电梯里那次,我们讹诈了盾安大厦八千块。”
“是你,不是我。”
有生之年,第一次离死亡如此之近。
安默道:“要不是你,没准我已经死了。”
感激,庆幸,感慨?
究竟是哪种情绪,我看不出来,正如我现在感觉她有些陌生。
没有理会我,她自顾自的说着:“有时候我就会想,真不如死了,没了呼吸,没了思维,甚至不会疼痛,那感觉,一定很好。”
“。。。。。。”
我无言,犹豫了半晌,才开口说道:“如果死了,你就连感受死亡所带来感觉的机会都没了。”
是什么让安默变成这样?
答案,就坐在她的对面。
“对不起。”想了想,还是说出最想说的这三个字。
没意义,没资格,更没有一丝一毫的用处。
似乎,只有说出这三个字才会让我好过一些,告别,有的时候是真不会再见的,既然不能再见,为什么要留下遗憾?
可我忘了,不留下遗憾,但却会留下伤痛。
这种伤痛不会经过时间的推移而淡去,只能被人藏在心底,然后在某个无人问津的夜晚,撕裂,继续让人难熬。。。。。。
我经历过,现在,我又将它带给了别人。
一个对我很重要的女人。
安默笑了。
比哭看起来让人绝望,让人心酸。
“许诺,你。。。。。。”
安默咬了咬嘴唇,终究吐出她在平时不会说出的字眼,“你他妈真是个王八蛋。”
“刷”
瞬间,泪落。
想不清楚我找她出来是向她告别,还是惹她哭泣的。
结果摆在眼前,明显是后者。
“对不起。。。。。。”
“知道你反感这三个字,也清楚我们曾约定过,谁也不要向谁说出这三个字,但,到了现在,也只有这三个字才能代表些东西,那些我不屑一顾、那些我无论如何都想不清楚的东西。”
“为什么?”
安默喃喃抽泣道:“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为什么要将我找出来,又为什么见面?”
“我他妈可以把你忘了,甚至我都会当你死了,就死在那次事故里。这样我就可以告诉自己,那次电梯出事,是一个叫许诺的男人救了我,这样你也可以永远留在我心里。。。。。。至少,至少给我留个念想。”
“你。。。。。。不觉得你很残忍吗?”
安默声嘶力竭。
在深夜的春天里。
餐厅中放着淡淡的音乐,徐奇在吧台抽着香烟。
我正对着安默而坐。
我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告别。
可。。。。。。一切,又向另一个方向去发展,超出了我的逻辑范围。
爱情这个毒苹果,究竟会毒害多少无知的人?
确切的说,我给她带来的伤害,又有多严重呢?
“那你就当我死了吧。”
情难自控的给自己点上一支烟,希望尼古丁可以帮我止住疼痛,颤抖的手指,浅薄的烟雾。。。。。。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真不是人自己就可以决定的,不得不承认一点,我爱过你,这爱来的突然,来的猛烈,但,我深知自己不是你的归人。”
这时候,再藏着掖着,是对彼此的不负责任,不如敞开心扉。
“呵。”
“哈哈哈哈。”
安默仿佛听到世界上最大的笑话,“可我不爱你了。”
“我知道。”
“你要走?离开这里?”
“不错,再待下去,我怕自己的灵魂都丢了。”
“姑娘,愿你一切顺利,愿在南方有良人等你。”
“谢谢。”
“安默。。。。。。”
我想了想,还是喊出了她的名字,一如在魔都之时那般。
(本章完)
第406章 在世间难逃避命运(许与安的结局)()
“安默。。。。。。”
我想了想,还是喊出了她的名字,一如在魔都之时那般。
或许,以后她只会存在于别人的口中了,或许,这次之后,我们将不会再见,更讲不出再见。
我不能骗她。
安默更不会来骗我。
所以,在这一切来临之前,还是别留下什么遗憾的好,而注定也会留下一些遗憾。
“嗯。”
安默轻轻点头,等待下文。
“我们。。。。。。。”摇头笑道:“还是愿你幸福吧。”
有些话不必说,说了也会失去原本的意义,有些事也不用去做,哪怕做了,也只会给两个人徒增负累。
那就这样吧,彼此都体面一些。
这就是我此刻的想法。
在凌晨三点钟的想法。
安默无言。
她站起,微笑,眼角泛着泪痕,侧着头,打量我这个无知的男人。
她道:“谢谢,借你吉言。”
我们曾约定,谁也不必跟谁说谢,因为我们一同经历过生死,但在今天,我们都破了这个誓言,这是不是也代表着,我们之间本有的关系破灭了呢?
是了,一定是这样。
明知道,有白桃的存在,我跟她这辈子都不会走到一起,更深知,现在的我除了白桃之外,不能给任何一个女人完整的爱情。
可,我还是禁不住去想,假设,时光倒退,在没有跟白桃告白之前,我是否会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安默?
或许会。
但,发现之后又能做些什么?
那时的我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认为生活夺走了我太多的东西,认为自己是个被生活抛弃的人,说穿了,那时的我就是一个自负到极点的自卑者。
依然无法正视那段感情的。
安默很像白桃,无论是背景、衣着、教养,都很像。
但她不是白桃。
过去的那段时间里,我这种人,只有白桃能够包容,用全部的爱去包容。
很多人都问过同一个问题,那就是我凭什么被白桃爱着。
爱,需要理由吗?
简单又异常复杂。
同样的,这样的我,又凭什么让安默动心?
我看不透,也不愿看透,自欺欺人的做个傻瓜就好,至有些事情看透了,其结果就不会被人所接受了。
大抵,这就是我现在跟过去的差别。
哪怕,现在的我很痛苦,可那个站起来的女人更痛苦。
互相伤害。
不知怎的,这个词语一奔子出现在我脑海里,我跟安默现在的状态,不就是互相伤害着吗?换个角度,没有爱过,又怎会有伤害?
“要走了吗?”我问。
“嗯,你送送我吧。”安默答着。
“好。”
点头应允,“你先在这边等我,我去跟徐奇说一声。”
“嗯。”
徐奇正坐在吧台后面,手里拿着手机,很平静。
“兄弟,谢谢啊。”
徐奇笑了笑,往安默的方向瞄了一眼,道:“这姑娘要走了吗?”
“是啊,要走了。”我感慨着:“应该再也不会回到这座城市了,我伤的,厉害吧。”
“确实厉害,有人离去,总会有人归来。”
徐奇道:“你离开了她,那么在某个角落,就一定会有人在等着她。”
“但愿如此。”
“是一定如此。”
“呵,不管怎么说,这么晚还打扰你,真的抱歉了。”
“六百。”徐奇伸出手,笑道:“开门做生意,可不能亏本。”
“微信给你转过去。”
转身,向着安默的方向走去,猛然间,我记起了一件事情,一件有关于徐奇的事情,扭过头,笑道:“喂,在你睡觉之前,我要告诉你一件可以让你彻夜无眠的事情。”
“嗯?”徐奇疑惑。
“江楠,她开了一家酒馆,就在南面,名字就叫酒馆。”
“咔。。。。。。”
徐奇手机掉到了地上,他愣住了。
眼眸中的不可置信,是那样清晰,颤抖着,激动着,好似事后未平静的喘息着。。。。。。
剩下的,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他说,有人离去、有人归来。
可在他心里,江楠一直没有离去,仍旧是他的归人,不是吗?
——————
“走吧。”
安默将双手插进衣兜里,裹紧了风衣,对我说道。
应了一声,我们并肩走出春天里。
深夜的沈阳刮起了北风,呼啸而过,吹的人皮肤生疼,严格意义上来说,现在已经步入初冬,原来不知不觉,又是一年。
我跟安默也相识了一年。
如果我们是朋友的话,友谊一定会保持下去,无论在哪儿,无论身边的人是谁,都会彼此关心彼此的生活。但是,我们现在还算朋友吗?
不知不觉中,我们都越过了那条线,没了那条线,我们之间不仅仅是朋友那样简单,今天之后,甚至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这是她的答案。
也是我抗拒得到,却最为想要的答案。
命运给的答案。
经历这些事情之后,可恶的理智的结果。
就像我说的那样,祝她幸福,并没有讲出再见。
安默心里也不会再希望见面,爱过,伤了,所以,还是别做朋友了。
哪怕我们没有真的走到一起过也不例外。
“我们还是一如既往的默契。”
想到这些,我如实感慨着。
“呵。”
安默清冷的笑了一声,随后骂道:“这种默契真他妈让人恶心。”
“。。。。。。是啊,恶心。”
沉默。
冗长的沉默。
我们就这样走着。
她的车扔在了春天里。
落后一步,我惊诧的发现,安默竟然瘦了很多,猛然间,觉得自己还是太过残忍,假设,我装作如无其事,不知道她会离开的消息,更不请沐青将她约出来,时间一久,她不就可以忘了我吗。
为什么还要在她还未愈合的伤口上撒盐?
真的是不留遗憾?
突然想不懂了。
仿佛,刚刚那个人不是我,现在这个悲悯的男人才是。
——————
“爱一个人的感觉就像是在赌博,押上了所有时间、精力、还有一颗真心,想要让他看一眼,再一眼。押的越来越多,就越来越舍不得收手,有的人赢了,赚的满盆钵,有的人输了,赤条条的,什么都不剩。别他妈说什么不求回报,上了赌桌的人,没一个是想空着口袋走的。”
终于,安默开口。
“既然选择了做赌徒,我就不会后悔什么,你更不必觉得愧疚。许诺,有一句话你说的挺对的,生活,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牛逼的导演。然而我要告诉你的是,没有命运那家伙当编剧,所有的东西,都将失去意义。”
“我们终将彼此失去。”
“回吧。”
安默吐出一口浊气,轻轻道着。
我不知道此时应该说些什么,更不知道应该去做些什么。因为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不能让她拥有,那就只有失去。
没有第三种答案。
千言万语,终究不知该从何说起,辗转难眠,也道不尽五味杂陈。
无悲、无喜、无奈?
黎明时分,谈不上无病呻。吟。或许,当东方的鱼肚白亮起的时候,往日的那一幕幕才会撩拨心底深处的涟漪。。。。。。我终于失去了她,在命运的摆布中。
至于未来,还没到来,谁又知道?
酒和故事总是很配,人也总是习惯将自己麻痹。
我要去喝酒了。
在新一天的清晨。
参加白桃的婚礼!
(许诺跟安默的结局,大抵就是如此了。十点左右,就写出了这一章,但我总感觉缺了点什么,所以改到现在。在我眼里,这就是他们之间最好的结局了,遗憾,往往也是一种美。。。。。。ps:本书正式更名《失落城镇》。)
(本章完)
第407章 这场婚礼与我无关()
天晴。
初冬的沈阳,温度已经降到零下,街上的行人,大多将自己裹在臃肿的棉衣里,所有人都是蚂蚁,没有冬眠、为了温饱而奋斗的蚂蚁。
点上一支烟,排队买早点。
这里是北街。
白桃会从这里被人接走,举行婚礼!
老宅门前贴着喜字,很多人在忙碌着,人群中我见到了她的表弟,甚至还见到了白万里。
他脸上洋溢着笑。
这个笑容我很熟悉。
在我跟白桃订婚的时候,他笑的很开心,在我跟白桃举办婚礼的那天,不知道我会转身离开的时候,他笑的很欣慰。
他是我成长的见证者,就跟老爹一样。
而今天,他依旧笑了。
只是,让他开怀的对象不再是我。
物是人非?
大抵就是这个含义。
白万里应该还不知道齐正国的手段,甚至不清楚自己女儿嫁给他儿子,是因为他用公司股权要挟的原因。不然他怎么会笑呢?又怎么会将白桃嫁给一个她不爱的男人?
他跟老爹一样,都是退伍军人,骨子里是反感尔虞我诈的。加上他身体不是很好,白桃没有跟他说这些事情也很正常。
那是一个孝顺的女人,她可以为了父辈留下的基业,忍受一切,甚至嫁给一个不爱的男人。
在某种角度,我也很佩服白桃,佩服她的冷静,佩服她的果断。
更敬佩她说放就放。
但她没有放下。
没有放下我,所以她才会拜托林瑶去张北给我出传递那个消息。
今天是她的婚礼,最爱的女人嫁人,新郎不是我。
安心做个看客?
不可能。
我要再次让所有人都熟悉我,一如我们结婚时的那样。
——————
按照习俗,接亲队伍会在一个吉庆的时辰过来接走白桃,现在才将将八点,俨然,时间还没到。
在早点铺点了经常吃的小笼包,选在靠窗的位置,这样就可以更好的观察老宅的情况。
“有日子没见了。”
老板将包子端上来,坐在我对面,说起家常。
“是啊,想您做的包子了。”
“嘿,听说了吗,道对面那家今天嫁闺女,呵,有钱人家就是不一样。”
老板一脸感慨,吧嗒吸了口烟,八卦道:“之前看你跟那丫头总在一起,我还以为你们一对儿呢!”
“。。。。。。”
有心反驳,想告诉他,我跟白桃一直都是一对儿,要不是齐宇那个人渣,今天结婚的就是我们了。
见我面色不对,没有言语。
老板语重心长道:“别怪老哥说话难听,你们真不适合,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心道你一外人管那么多干嘛,好好卖你的包子得了,非要就一件事情发表观点。。。。。。
但,他的话还是触动了我心里的那根弦。
“为什么?”
语气有些冰冷,意识到这样有些失礼,解释道:“没别的意思,您别误会,我跟她没什么,就是好奇你为什么会这样说而已。”
老板上下打量了我片刻。
说道:“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这么明显?”
“呵。。。。。。别看我就是一开早点店的,但我这些年所接触的,什么人都有。”
“您直接说您有眼光不就得了?”
“哈,是这意思。”
老板尴尬的咳了一声:“自打你进来,眼睛就没离开过那房子,心里没那闺女,谁信啊。”
“。。。。。。”
“再者说,你在我这吃了大半年早餐,你家住哪我还不知道?”
无言苦笑。
终究还是让人发现了。
“小伙子,看开点,没什么过不去的。”
“她不幸福,我要带她走。”
郑重的看着老板,一字一句说道。
没必要跟一个外人说些什么,更犯不着跟他解释,但我还是要说,不仅仅是说给他听,也是给我自己听的。
带走她。
就是我去参加白桃婚礼的目的!
老板愕然,摇头叹气,最后离开了我的座位,开始照顾别的顾客。
或许,在他心里,我就是一说话不经大脑的傻。逼,他说的很对,我跟白桃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曾经是,现在是,甚至未来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会如此。
跟以往不同的是,这种东西我现在不再看重,纵使我们之间差了一个层次,纵使我们不是一个阶级的人,那又如何?
只要有爱,就会有奇迹。
谁能保证,未来几年,我许诺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不能给她物质上的保障?
再者说,她何时在物质上需要过我?
是我自己,一次次被自卑所困扰,一味的让她来迁就我的自尊。。。。。。
看透了这一切,不改变吗?
…——————
结账。
站在早餐店门口,伸了伸懒腰,脑子里混沌一片,困意上涌,精神与肉体都感到疲乏,我是个很懒的人,之所以现在还能保持这样的状态,是因为有很重要的事情等着我去做。
徘徊在北街。
这里的一切我是那样熟悉,毕竟我在这里生活了很久,关于沈阳,很多故事,都是发生在这里。
感到失落是在这里,感到绝望是在这里,感到迷茫是在这里。。。。。。同样的,甜蜜是在这里,看到希望是在这里,蜕变,也是在这里。
北街之于沈阳,给了我多种意义,有好有坏,无论如何,都去接受。
这是生活赋予人的意义。
八点五十八分。
终于见到了迎亲车队。
一辆迈巴赫打头,后面跟着四辆宾利,紧接着是奥迪车队。。。。。。
我肯定不能给她这样气派的迎亲队伍。
有那么一瞬间觉得他们很相配。
白桃被齐宇接了出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是走出来的,不论南北,结婚迎亲的时候,女方大多会被新郎公主抱。
而这场没有。
她走出来,没有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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