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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城镇-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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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高于朋友定义的朋友,或者称之为知己更为贴切。
“还是招牌菜?”我征求着安默的意见。
“嗯。”
招来服务生,把需要的菜品点了一遍,然后要了两杯柠檬水,用来解决有些干渴的喉咙。
“说说吧,到底有什么事。”安默咬着吸管问道。
“额。。。。。。真没有,就是单纯的聚聚。”我解释道。
安默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许诺,你这样就没劲了,不管怎么说我们接触的这段时间里,我自认为是比较了解你的。”
“哦。”我叹了口气道:“最初的时候,真有些事需要你的帮助,只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所以你就当作这是一场朋友间的小聚就好。”
是的,我想不出如何开口,心底的那份羞耻心在不断的劝解着我。
安默上下打量了我片刻,说道:“无聊。”
“无聊吗?”我认同的点了点头:“确实有些无聊。”
“甚至有些无耻。”这是我内心的潜台词。
一个人,需要无耻到什么地步,才能抛弃底线来满足自己上位的私心?大抵就是我这种人吧。可能在有的人眼中这根本就不算个事儿,在没有威胁到朋友利益的前提下,去利用朋友的某些技能,是无可厚非的。最多在事后的某一时刻弥补回来就好。
然而,我是一个标榜自己很纯粹的人。对这种事情很不屑,甚至有些不耻。
就是这样的性格,注定了在很多时候会在这个社会吃不开。以往我会埋怨这是生活给我的负累,但现在我清楚的知道,一切的一切,不过是我这个有些懦弱的人自找的而已。
所以,我才要改变。
没等多久,所点的招牌菜就被端了上来。
“好久不见。”这是徐奇看到我的第一句话。
我没想到给我们上菜的,竟然会是春天里的老板,有些吃惊,“是啊,好久不见,最近有些忙。”我解释道。
“嗯。。。”徐奇顿了顿:“最近她也没来过。”
我知道她指的是白桃,不由有些自得道:“她现在是我未婚妻。”
这是我第二次在别人面前说她是我未婚妻,第一次是年初回沈阳时与疯子聚会提起的。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徐奇也算的上我为数不多的朋友,就跟张峰一样。
因为他们都很纯粹,他们从不做作。
徐奇有些惊诧的看着我,笑着说道:“那真是恭喜了。”
“呵,也希望你早些找到她。”
徐奇有些苦涩的笑了笑:“江楠不会那么轻易被我找到的。”
江楠?!
我终于知道那天在酒馆里碰到的女人为什么那样熟悉了!她说她叫江楠,他吉他上刻着的字迹也是江楠。
那个女人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经历过沧桑。
就跟我眼前的这个男人一样。
不得不说,世界真有些渺小。一座城市,两个角落,一家餐厅,一家酒馆;同样那么有特色,如果说两人之间没什么联系,那真就是遇到鬼了!
我很想立刻告诉徐奇,他等的那个女人,就在他正对着的方向开了一家酒馆。但转而想到这个世界上同名的人有很多,也就没急于这一时,心下想着某天再去一遍酒馆,替徐奇把这件事核实一下。
徐奇走了,因为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忙。
“你有未婚妻了?”安默满脸的疑惑,显然是没有想到短短的三个月之间,我竟然冒出了一个未婚妻。
“是啊。”我没有否认,这是出于对朋友最好的尊重。
“恭喜。”安默淡淡的说道:“不声不响间你就快成家了。”
“成家吗?那还是很久远的事,但不管怎么说,身边有她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报。”
“哈,你认为在单身的人面前这么幸福好吗?”安默半开玩笑半认真的道。
“咳。。。。。。你也会有的。”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此刻的气氛竟有些尴尬。
很确信,我跟安默之间没有什么,也不会有什么。但不知怎的,就是突兀的出现了这种气氛,让人尴尬,细细思量还有些许的幽怨。。。。。。
这个话题还是适可而止的好,因为我本身就不是什么善于处理自己感情的男人,更何况在感情面前纯洁的好似一张白纸的安默呢?
为了缓解这个气氛,我只有选择短暂的逃避,借口尿遁来到卫生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许懊恼,焦虑的点上一支烟,瘾君子一样大口的吞吐,试图让自己安宁下来。。。。。。
再度回去的时候,感觉好了很多,就着欢快的乡村音乐,跟着节奏哼唱不知名的歌,抬头望了眼门口处。
门开,竟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身影。
她,怎么来了?
(有奖竞猜,来的这个人是谁?)
(本章完)
第166章 白桃喝酒了!()
有多久没见过她了?
两年还是更久?
最后一次见她,是在野草刚刚成立的时候吧。。。。。。那时候她还是个刚在音乐学院毕业的学生,还是疯子的女朋友,现在呢?
娱乐圈给她的标记很多,歌坛小天后?摇滚新生代?多的有些让人目不暇接。
遇见这人,竟是初心,疯子内心深处常驻的那个姑娘,乐坛宠儿,我曾经的朋友!
一袭波希米亚风格的灰色长裙,长发,有些瘦弱,但偏偏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姑娘,在歌曲地演绎上,能爆发出惊人的能量。
某一次疯子跟我说见过她,但并没有打招呼,他说过,她有她的生活,两个追求不一样的人走到一起只能会互相折磨。
那是他为了教育我忘记赵琳的时候说的。
生活真像一个圈,一个看不见摸不着却真实存在的圈儿。多年以后,街角的春天里,我们相遇,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多会物是人非。
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
这个问题竟有些难以选择,在她出道之前我们曾像兄弟一样,但现在,她早已不是那个脾气火爆的摇滚女青年,而是公众人物。
为什么只有我能认出来?
源于我们之前的熟悉,认出了哪怕带着深色口罩的她。
内心斗争了很久,初心是张峰的前任,是我曾经的姐姐,于兄弟情谊来说,我不该去打这个招呼,是她让一个曾经对生活有美好向往的人变成了一个颓唐的失意青年。于朋友来讲,我又应该过去叙旧,不管怎么说也是多年未见的老友。
摇头,叹息。
装作若无其事的向着她走了过去,走到她身前,‘无意’的碰了她肩膀一下,有些‘慌乱’的连声说着抱歉。
“许诺?”初心看着我,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声音竟有些惊喜。
我假装疑惑地看了她片刻,“你是?”
我可以确信,现在的动作以及神态,完全就是没有认出她的样子。
初心小心的四下看了看,应该是怕人发现她的行踪,毕竟现在的她不是曾经那个默默无闻的音乐人。眼见着没有什么人注意我们这里,她慢慢的摘下口罩,露出了那张在电视上见过无数次的脸。
没什么变化,岁月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只能说使她褪掉了曾经的稚气,哪怕早就知道是她,我也难免有些高兴,因着老友相会而高兴。
我给了她一个朋友间的拥抱,感叹道:“好久不见。”
“确实好久不见,挺想你们的。”初心由衷的说道:“特别怀念那段无忧无虑的日子。”
见她这么说,我揶揄道:“大明星怎么有时间怀念过去。”
初心白了我一眼:“去你的,再这么刺我,小心姐姐翻脸。”
我愣住了,愣在原地那种。
有些东西是时间可以改变的,但也有些东西是时间难以磨灭的,比方说时间改变了一个人的容颜,但它改变不了一个人的原本性情。这就是所谓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她曾经就是这样的性格,现在她成了明星依旧是这个性格。
这样的交谈很让人舒心,熟悉的招呼、熟悉的问候、熟悉的交谈方式,纵使几年不见,再见之时依旧不会冷场,这就是朋友,真正用心交下的朋友。
“怎么有空来这啊,大明星。”
是的,初心的出现有些突兀,娱乐新闻并没有说过她近期会有演唱会,而且她的经纪公司在京城,这里是沈阳,高铁都要五个小时!
“回来看看,最近想给自己放个假。”
“多久了?”
“三个月吧。”初心笑了笑:“真没想过会在这里看到你。”
耸了耸肩:“我也没想过。”调笑道:“所以说,这就是缘分。”
“嗯哼,缘分。”
“要一起坐坐吗?我跟朋友一起的。”我对她发出了邀请。想来多了一个她,安默是不会在意的,更何况初心能一起的话,能够很有效的帮我解决尴尬,毕竟我是带着目的性来到这里的,而那个目的,又让我自己由内而外的否定,不管怎么讲,尴尬在所难免。
初心想了想,说道:“我还是算了,要不哪天再约吧,毕竟你有朋友在。”
早就预料到她会这么说,我想也没想的答道:“没事,我的朋友也是你的朋友。”
“嗯?”
“嗯。。。。。。我的意思是,我想让你这个大明星朋友给我充下场面,给哥们长长脸。”
“扑哧”初心笑了出来:“你还是这么无聊。”
不待她反对,我牵着她走到了餐桌前,安默在那里玩着手机,见我又带了一个人回来,有些惊讶,满眼疑惑的看着我。
“我朋友,挺长时间没见到了,正好碰到就叫了过来。”
安默点了点头,起身,握手,“欢迎。”
一切都是那样井井有条,礼仪彰显的淋漓尽致!无愧于她能有今天的地位。
见这两个女人在一起寒暄问好,我在一旁打趣道:“安默,没准你也认识她。”
“哦?”安默看着我,不解道。
“我说你带着口罩不累吗?”这是我对初心说的。
这可能是所有公众人物的习惯,无论去哪都把自己挡的严严实实。
初心又一次摘下了口罩。
安默先是疑惑,接着震惊,最后张大了嘴巴,瞳孔放大,“你。。。你是初。。。。。。”
她的音调有些大,我怕引起周围人的注意,赶忙过去捂住了她。
“没错,是我。”初心见状,又带上了口罩,解释道:“怕别人偷拍。”
安默渐渐稳定住了情绪,有些激动的抓着初心的手,说道:“我特别喜欢你,尤其是你出道时候的那首《解忧》特别爱听。”
现在的她,跟一个追星族完全无异。
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初心这几年有多火爆!
她道:“谢谢你的喜爱,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朋友了。”
一句话,就让安默满眼冒着星星,激动的说不出话来,眼见如此,我心中特别得意,感慨着让初心一起过来的决定有多么正确,这不,安默都想不起来顾及我了。
依旧在那里跟初心聊着天,不下片刻,就聊到了化妆品用什么牌子、香水是香奈儿还是兰蔻。。。。。。
而我,反倒成为了一个看客。
这世界上有很多事,出发点都是好的,但最后的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
(万万没想到吧。。。。。。嘿嘿嘿,求个推荐票。)
(本章完)
第167章 青春不外乎一地鸡毛(二合一)()
安默独自一人离开很贴心的让我留在这里跟初心叙旧,她是带着少有的愉悦走的,我不禁感叹初心的魅力。
见安默的身影消失在门外,初心喝了口水,眼神促狭道:“行啊许诺,什么情况。”
“没什么情况,都说了是朋友。”
初心一脸的不信,“我们许大公子什么时候跟姑娘只是朋友了。”
我上下打量了下初心,满不在乎道:“我跟你不就是朋友吗?”
“哈,你什么时候把我当过姑娘呢?”
初心说的是实话,在我们那个圈子里,她一直是一个披着美丽外衣的爷们,也就是俗称的女汉子,用她的原话来说:“老娘也就是每个月有那么几天女人的时候。”
直爽的性格,纯粹的内心,对于音乐有着独属于自身的理解,这就是初心,一个敢爱敢恨更敢放手的姑娘。
老友相聚,必不可免谈到过去,而关于过去,我们都是有些逃避回忆,但偏偏还会被回忆所撕裂拉扯。
我是关于赵琳,而她,则是张峰。
张峰说过,遇见过却没有打招呼,大抵是初心刚刚回沈阳的那段时间,如果说他们相遇,会不会打招呼,会不会在深夜的酒吧里畅谈着那段人生最为青涩,又带着艰苦的岁月?
我很了解他们,更深知他们的故事,正如他们了解我一样。
张峰的心里肯定是还存在着她的角落,那个角落是现在的林瑶不能取代的,这点我很笃定,就如同在我心里赵琳的那个角落不会被白桃取代一样。
不承认也得承认,那是沉甸甸的毒,戒不掉也磨灭不了地印记。独属于青春的印记。
点上一支烟,打探着她的境况:“最近怎么样?”
从时间来看,我们至少有两年没有过交流,这两年间一定是发生了很多事,身为朋友,最基本的义务就是了解朋友的现状。
初心耸了耸肩,微微一笑:“很充实,很忙碌,每天行程都被公司排的满满当当,就他妈像木偶一样。”她想了片刻说道:“我开始懂得他当初为什么要那样抗拒了。”
他,当然是张峰。
那个把音乐看作是命的男人,那个纯粹的地下摇滚青年,那个不屑于经过包装的自由吟唱的诗人。
“那你会后悔吗?”我问。
“后悔?”初心手指敲着桌子,“自己选择的路为什么会后悔?我享受音乐,我也热爱音乐,但我更想让它变成我生存的技能,把爱好经营成事业,不就是我想要的吗?”
这就是她跟张峰最大的不同。
一个是把音乐当作工具,一个直接看作生命;一个可以用来谋生,一个不允许经过玷污。
说不出谁好谁坏,但现实就这么简单,粗暴的摆在所有经历过那段时间的我们面前。
“你呢,你这几年怎么样?”初心问道。
“我?”我想了想,如实答道:“不好不坏,厮混着,流浪着,然后又羡慕着别人。”
“那她呢?”
“张峰?”我不确定道。
“少来啊你,我可没心情打听他,我问的是赵琳。”
赵琳,一个多么陌生又让人难忘的问题,是了初心离开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分手,她们曾情同姐妹。。。。。。
“哦,她应该很好吧,有人疼爱,至少比我想的要好。”
“最终还是分了吗?”
从老友的口中听到惋惜,那感觉真他妈酸爽,点了点头说道:“是啊,还是分了。”
“挺可惜,但不意外。”
有些吃惊的问道:“为什么?”
“你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初心看着我,有些许的嘲弄。
“知道,但也不知道。”
“许诺,你还跟从前一样,喜欢逃避。”初心沉吟了一会儿,说道:“也许我们之间有很多人都变了,偏偏你不会改变,这是优点,同样的在某些时刻会成为你的致命伤。”
她说的很对,无论在什么时候,她都把问题看的很透彻,然后没心没肺地活着。就跟赵琳一样,她们都是那种很现实也清楚明白自己想要什么的女人。所以,我失去了赵琳。
张峰与她的结局跟我们相似,不同的是,张峰知道自己会耽误初心,主动说出了再见。
缓缓的吸了一口烟,就着缭绕的烟气,我问道:“你就没有再找一个?还是已经有了,为了保护隐私没有公布出来?”
“呵,还没有,不需要。”
“。。。。。。姐,纯爷们。”
只有这样一句话来表达我最真实地想法,没有开展新恋情,只能说明一件事,她没有放下张峰,哪怕他们的追求和态度有本质地区别。
还记得那天午夜,在我家里的争吵,林瑶是深爱着张峰的,那个女人有很多时候跟初心很像,有时我甚至会怀疑,在疯子的心里她是初心的替代品。否则那小子不会见到初心就悲痛的无法自拔了。
现在我有一种担心,害怕他们真正相见之后,张峰会怎么处理自己的感情?
对于这样的问题,我是个最有发言权的过来人,哪怕是我,真正面对赵琳的时候仍旧不可避免的心痛,那种痛彻骨髓的触感会让人发疯。。。。。。
在感情这个层面上来讲,张峰跟我是一类人。
“准备呆多久?”
初心大小也算正当红,有三个月左右的空白期已经是天大奢侈了。
“嗯。。。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歇够了,什么时候就回去了。”
“任性。”
“还行,适时的放松,有助于创作出更好的作品。”
猛然间,我想起下个月张峰跟野草就要去张北了,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过这样的消息,试探性的问道:“疯子的情况你知不知道。”
“跟你说了,不要提他。”初心眼中闪过一抹痛苦。
“我只是要告诉你,如果有空的话,去下张北吧。”
“他要去那里吗?”
“嗯,他很看重这次机会。”
“他变了。”
“人没有不变的。”
“你就没有。”
“我也在改变。”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在漫长的岁月里,我们都会为了某个人亦或是某件触动心弦的事而改变自己,无论如何,感谢经历。
(本章完)
第168章 她的电话()
我们都在改变,无论是谁都无法逃出这个怪圈,是好还是坏没人清楚。。。。。。只能被迫着亦或是自愿地向前走,直到躺进坟墓,长眠于世。
老友相聚,叙旧必不可少,何况像我们这种几年未见的呢?从正午一直到黄昏,在春天里,相对而坐。
淡金色的阳光洒在街道上,街边的柳枝也是开始发芽,原来,不知不觉间春天来了,鸽子也恋爱了,在街对面的广场上,就着阳光的余晖,很美,就像曾经心中向往的圣堂。那里的花儿很香,人都很纯粹,没有勾心斗角尔虞我诈,那,是我心目中梦想着的城镇。
突然很想带心爱的姑娘来这里,用镜头记录下初春时节难得一见的剪影。这种感觉很强烈,恨不得下一刻就要白桃出现在身边,然后拉着她的手从街头走到中间的广场,再从广场走至街角。可能很平常,但这就是爱情,这就是我内心深处最为渴求的生活。。。。。。
初心走了,我们相约当我从魔都回来之时相聚。
很迫切地拿出电话给白桃打了过去,因着心里的那幅画面能够马上实现。
只是当电话“嘟,嘟”的响了两声之后,就被她给挂断了。
应该是在开会,这个女人总是把事业看的如此重要。我没有怨言,相反,她的事业心是激励我上进最好的方式。
无奈笑笑,心想着还是在这里等等吧,开过会之后应该还来得及。
这一坐,直接等到了晚上八点,黄昏的余韵早就随着夜幕消失的没有踪影,那对恋爱的鸽子也不知飞到哪里共筑爱巢。
霓虹,笼罩在整个街头。
刺眼,冰冷,缤纷地颜色也是显得如此单调。
她,还是没给我回电话。
难道说她出事了吗?越这么想,我就愈加慌张!
我很怕,真的很怕,毕竟这个世界上每天都上演着意外,谁都不敢保证意外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这一刻,慌了。
拿出电话再度给她打了过去,通着,但无人接听。
这感觉好像被整个世界抛弃。
急匆匆的从春天里跑了出来,入夜很凉,北风像刀子一样刮在我的脸上,有些痛,无暇顾及这些,此刻我只想快点找到她,生怕有什么意外。
不能责怪我这么想。
她现在就是我精神与肉体的双重寄托,彼此成为了依赖,以往她开会的时候即使不接我电话,也会给我回条信息,然后在散会的时候立刻给我打回来。
而今天,我苦等了五个小时,一个字都没有。
这很反常。
我是个悲观主义者,因为在我身上就没什么乐观的事情。
我怕,真的怕了。
冲到马路旁,拦下一台出租车。
“师傅,鼎峰大厦,求你快点。”
司机抽着烟,瞥了我一眼:“有急事?”
“嗯。”
“哦,马上。”
他缓缓的启动车子,左手夹着香烟,右手握着方向盘。。。。。。长时间开车的人都爱这么做,我也不例外。
但是,现在不同。
我急于得到白桃的消息,急于见到我心爱的姑娘,刻不容缓!
“别他妈抽了。”我把兜里仅有的五百块都掏了出来,扔在一旁吼道:“快啊!”
司机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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