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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三部曲-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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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常常打这儿经过。她拦住年轻男人就问。”

    “她并不疯。她是找她儿子呢。”

    “还不疯?在清朝丢了儿子,现在还找,这不是大海捞针吗?她儿子就是活着也许在天津、在上海、在广东、在四川。这么乱找,不是疯了吗?”茶房说完,把毛巾往肩膀儿上一搭,那姿势就表示他话已说完,心情愉快,颇觉满意。

    立夫付了茶钱,跳上洋车回家去。

    他对莫愁简短地说了句:“当然我没法儿找到她。”

    陈妈失去了踪影,立夫心里非常不安,虽然陈妈只伺候他才一个夏天。陈妈的影子一直停留在他心里,也使他不断想战争使多少母子分散,使多少夫妻们生离死别。

    几个礼拜之后,莫愁正在北窗下阴凉的地方针线笸箩儿旁做活,立夫躺在床上休息,婴儿躺在父亲身旁。这时莫愁说:

    “我不知道现在她在哪儿呢?”

    立夫问:“谁?”不知莫愁指的是男人的“他”,还是女人的“她”。

    “我说的是陈妈。她难道就这么一去不返了吗?”

    “我想在报上登寻人启事。”

    “你为什么不把这件事写成一篇呢?”

    立夫喊道:“对!对!”从床上一跳而起,孩子都吓哭了。

    莫愁责怪他说:“对!对!你把孩子都弄醒了。”说着把孩子抱起来,又拍着他睡。

    北京城新学旧派人文荟萃静宜园淑媛硕彦头角峥嵘(3)

    立夫说:“你知道,我从来没写过一篇”莫愁伸一个手指头横放在嘴唇上,立夫才低声说:“我从来没写过一篇,但是我却要写这一篇。我就写出她的真名字,还有她儿子的,还有他们村子的名字。谁知道?如果她儿子还活着,也许能看见这篇,当然,他若是认得字的话。”

    莫愁说:“这真可以算个故事——再加上你的文笔。”但是她说“笔”字的时候,她女人的天性上,觉得不应当说出这个字。文人的笔和文人的舌头一样,是危险的武器。文人会以口贾祸,会以笔招灾。

    立夫说:“我会善用我的一支笔,向做母亲的尽颂扬之意。题目就叫母亲。”他想了一会儿,又说:“我用白话写吗?你知道我从来没写过白话。”

    莫愁说:“当然。故事一向是用白话写的。不过不要用现在的怪里怪气的白话,那么一来,真正的作家会以为是普通老百姓写的呢。”

    立夫以前只是写文言文,现在用新的白话写,对他也是一种古怪的考验。在那么炎热的夏天,他写那篇故事,一直写了两天,中间未曾停过。在他写作时,莫愁的心里十分纳闷儿,看立夫毛笔上上下下,由笔又看到另一张桌子上的一座显微镜,那个显微镜自从立夫带回来之后,她有时也偷偷儿往里看。她心里想玩弄虫子比玩弄文字要安全得多。她看得出立夫的表情上有一种改变,有一种增强的激动和紧张。往常立夫在默默地看了一个钟头的显微镜之后,他神情很宁静,只是有点儿感伤,有点儿疲劳。

    莫愁走到他的书桌旁,看他已经写好的部分,出主意教他修正。她说:“陈妈不是这么说的。”立夫就改正,然后又接着往下写。

    立夫写完之后,立刻寄到北京的一家报馆。在文艺副刊上登出来,竟轰动一时。新文学批评家称之为“民主文学”第一篇成功作品,老一代的称之为是母爱的颂赞,更是有功于孝道的阐扬。一个教授写了一篇评论,把这篇列为“反战文学”,说与唐朝的叙事诗同为一类,并且经作者自己改写为诗体,颇有白居易杜甫的盛唐诗风。

    但是立夫却大喊出来:“为什么他们把这篇非看作我的创作不可呢?为什么非看作‘文学’不行呢?每个人谈论这篇,好像只是,而不是真实的事情。好像陈妈不是一个还活在世上的人。就没有人真正想个办法纠正这种误解吗?”

    事实上,立夫已经凭想象力创造了一个农村少年,这种农村少年他是从来没有见过的,而同时把他自己的母子关系写了进去。他把抓兵的那群贼寇,也写得生动逼真,令人难忘。描写失去爱子的母亲,坐在茅屋之中,一年四季一直等着儿子的归来,他只用了寥寥数句,简明扼要。那位评论的教授就把这四季的景色,改写成生动的诗句:

    春花依旧到山村

    母亲缝衣近柴门

    春花长夏结成子

    母望青山无子音

    秋叶飘零入室飞

    深冬残日有余悲

    新年夜饭杯成对

    黎明又至子不归

    立夫说:“这诗无聊!”

    在故事的结尾处,立夫描写自己在天桥人群中徘徊时的感想。他看见的不是一个兵,而是成千上万的兵,都是和家人分散的子弟,拥挤到天桥这平民娱乐场所暂求一时的欢乐。他们不都是同病相怜的吗?在那一群人里,都谈不上个体。但愿陈妈,陈三的母亲,能把她儿子看作是几百万儿子中的一个,都是战争使他们和家庭生离死别的呀!“可是陈三的母亲不能那么看,她执意去寻找她儿子,而自己也消失不见了。”

    木兰告诉立夫最后苛酷的议论,应当表现得缓和一点儿就好了。但是立夫这位作家的名字已经尽人皆知。杂志的编辑来跟他要文章,以为他可以再创造一篇同样好的文字。

    立夫的科学研究泄露了出来。他到北京师范大学去教生物学,但是终于无法避免被拉入了作家的团体,他于是开始偶然写几篇文字。这使莫愁常为他担心,彻夜不能入睡。

    但是这些日子是姚家快乐的日子。在他家的花园里聚集了一群欢乐的亲友,有些年轻而喜爱文学的人,也是以摩登人物知名于时的。他们闲谈时事,谈论名噪一时的新文学作家。

    姚氏姐妹现在在北京蛮有名气了,外人给她们起了个别号儿,叫“四婵娟”。这个名称指的是珊瑚、木兰、莫愁、红玉。也有人说应当把曼娘加入,用以代替了珊瑚。这个名称是谁创出来的,已然不可知,大概是巴固,他是刚从英国回来的年轻诗人,他以彗星的光芒,突然射入了北京的文坛,不论他在何地出现,都能以他的为人和蔼可亲和文才的异国情调而超群出众。他不管到什么地方,似乎都发出青春和煦的气息,每个女郎都会把他想象作自己的意中人。他很滑稽地把这四个人——立夫、荪亚、阿非,和他自己,称为“四声猿”。“四声猿”原为清朝徐文长的杂剧四种的名称,其一为“雌木兰”。

    在这个社交集团里,人虽不少,木兰则是中心人物。在民国七年春天,他们常在王府花园中聚会,有时一同到西山,或到郊外其他地方,如长城、明陵。参加者每人捐出银元一元,供此雅集之用,虽无固定计划,亦无固定组织,但每两三周举行一次。珊瑚通常担任财务与经理之职,环儿做秘书。在姚家四姐妹(其中包括红玉)之外,有曼娘、环儿、爱莲、丽莲、素丹,后来还有怀瑜异母同父的妹妹黛云。桂姐有时带着她的女儿到这个她颇为喜爱的花园来,参加这种集会。比较年长的几位太太,如曾太太、孙太太、桂姐、傅太太、华太太,也偶尔有她们自己的聚会。

    在男人里,有荪亚、经亚、立夫、巴固、阿非,年龄较长的有姚先生、傅先生、画家齐白石先生、作家林琴南先生(他俩是由木兰拉到一起的)。因为这些人都是无忧无虑乐天派的人物,自然也愿与青年人相处,大家常一齐在春天集会赏花。

    林琴南和巴固在这个社交圈子中出现,需要几句话说明一下。林琴南反对整个儿的现代化运动,而巴固是新文学运动派的好友。木兰和立夫极其佩服这位宿儒林琴南和他诗情画意的生活。林琴南发现有那么一个年轻貌美的崇拜者如姚木兰,自然也心中窃喜。但是巴固是独树一帜的。立夫是个人主义者,一向避免与革命分子交往,因为他不能参加一群人去喊易卜生、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显克微支。他虽然也知道这些西洋名家,但是敬而远之。另外还有许多小团体,如法国回来的、日本回来的、英美回来的,每一个团体都有其周刊,彼此都动手交战,战斗得酣畅淋漓。一旦一个问题提出来,各周刊都有热烈的讨论,都主张自由进步,随时批评政府和古老中国的文化。也有一个团体是巴固加入的,其中主要是英美的毕业生,广征博引地写论文,把英国的妥协传统也躬行实践,和段祺瑞的政府妥协和好。这就是他们的敌对派讽刺的英国“绅士”派。他们的教授风度,他们的保守缓进态度,他们对政府的和好联络的趋势,都使立夫对他们避之唯恐不及。立夫预测说:“他们都会入朝为官的。”结果都不出立夫的预料。教授的卖弄学问,都是求取总长或顾问职位的敲门砖。由于他们对统治者所作所为每每予以粉饰或解释,总是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就以向日本借款一事,他们说那是政府唯一能存在的理由。立夫宁愿与一群作家来往,其中大部分并未出洋留学,而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讽刺这群“绅士”先生。

    但是巴固却不同。虽然是作家那样富有才华,却天真无邪一如儿童,他不了解这些派系的性质,也不了解他们之间的恶感的原因。他甚至于非常敬慕林琴南先生,而他那一派则视林先生为古董而予以揶揄讥笑。他和作家、政客交朋友,和年轻妇女也一样交朋友,尤其是和年轻貌美妩媚迷人的女人交朋友。

第113章 京华烟云(70)() 
他和素丹的结婚便是独具此等特性的。素丹已然离婚,尽量设法用前夫的赡养费维持生活,又身染肺病。巴固听说有如此一个幻想破灭情场失意的离婚女人,就打定主意使她生活上得到安慰。未经人介绍,他就前去拜访,立刻和她一见钟情。他的诗人的想象使他把素丹看作古代薄命的红颜,被别的嫔妃所嫉妒,失去帝王的宠幸而打入冷宫的。虽然他还能另去爱很多很多喜爱他而皮肉细白面相高贵的美丽少女,可是他决定跟素丹亲近。素丹由于不善经营,将资金误投,大部分金钱尽付东流,现在则决定开设煤铺,因为有人告诉她煤铺是好生意。巴固以为她是戏言,但是他到外地旅行归来,发现素丹当真开了一家煤铺,出卖煤球儿。他立刻觉得情不自禁,像戏剧般向素丹求婚,使这个富有异国情调的美女,不要做这像沥青般乌黑的生意而糟蹋自己。其实,他是在饱受感动之下,想写一首美女与煤球的赞美诗。由于向素丹求爱,巴固才认识了木兰,认识了姚家。

    经亚常常不偕同太太素云,而是独自出去和这一群人欢度时光。他一年前由山西返回北京,因为探油失败,石油矿务局已然解散。他那一段生活经验使他增加了自信,心理上获取了平衡,他现在是公然对素云不理不睬。他和素云这对夫妇,心中有了默契,各自走各自的路。每有花园雅集,暗香经常参加。由于木兰的鼓励,经亚渐渐和暗香亲切地闲谈。暗香把和经亚的交谈,半视为玩笑,半视为正经,也由于两人对素云皆有憎恨之心,暗香从来没对经亚的接近表示淡漠。

    在那些未婚的少女之中,红玉最美。老诗人林琴南、新诗人巴固,都对她念念在心。在林琴南的指导之下,她开始认真学写旧诗。由于住在花园里,又受众人的激励,她开始写明朝的南曲传奇,她这样写作也影响了巴固。她母亲却不赞成女儿这么劳神,因为觉得她患有肺痨,兴奋欢乐一天,就要在床上休养七八天。但是美丽的花园,那一群友伴,尤其是阿非,总括在一起,使她那么快乐幸福,而这种幸福,却使人担心,恐怕好景不长。

    在餐饮之际,少男少女,错杂共座,对于爱情,对于政治,大家畅所欲言,杂以打趣诙谐。姚思安先生对在他的花园之中这种谈情说爱的场面,完全以特别的宽容处之。他一生最后的本分,就是看着阿非娶得佳偶。他对红玉的健康颇为焦虑,恐怕他瞑目之后,红玉不能和阿非白头偕老。所以他对于他俩的订婚,始终没有采取什么明确的步骤,但是他也并不去阻拦。这位道家姚先生完全是静观情势的自然演变,顺从自然之道。

    论中西辜老发奇论悟签文玉女溺荷池(1)

    暮春的一天,华太太带来了一个美丽惊人的少女,到姚府来求做用人。她名字是宝芬。问她父母住在何处,她犹豫了一下,说是住在西城,并没说详细地址。还是由于羞愧难为情,还是另有原因,总之,她脸上有点儿神秘的表情。华太太说有一个旗人的朋友,把宝芬介绍到她的古玩铺。她说宝芬家庭很好,但是现在迫不得已,不得不出来做事。

    宝芬站在姚先生、阿非、姚家姐妹面前,长眼毛遮着眼睛。她穿的衣裳显然是一个很讲究的旗人家庭的衣裳;像一般旗人家庭的小姐一样,她梳着辫子,头发又厚又黑,垂在微有点儿前曲的背上;她的旗袍不是旧式的那样直筒子一样,而是按新式剪裁的。脚上穿着软底黑缎儿鞋,轻松自然地站着,因为按照旗人的规矩,旗人的女儿是不裹脚的。她那种出色的美丽,在场的人都觉得她求当一个女用人,实在奇怪。她似乎确是有点儿不对,因为美这种权利总是赋予富贵之身的。这么美而求用人之职,再加上对她自己身世的讳莫如深,使她加倍地神秘难测。她似乎淑静而知礼,风度可喜。她开口说话时,北京话自然优美,文雅高尚,正像有高度文化教养的旗人一样。莫愁低声对珊瑚说:“我不敢带这样儿的丫鬟出去,人家会把她看作女主人。不管做太太的什么样子,也会叫她比下去的。”珊瑚情不自禁地伸了伸舌头。阿非瞪着眼看,好像上下牙粘上了漆,一动也不能动了。

    姚先生一看见她,不由得有几分畏缩,觉得有点儿忧虑不安,仿佛宝芬是天降魔女,在他的老年前来诱惑。在珊瑚、莫愁、华太太,和这个旗人的女儿说话时,姚先生头脑里有千百个念头出现又消逝。他第一个想法是,除非雇用宝芬在客厅充当高级的女侍,否则,做别的事,实不相宜。但是怎么安排她呢?放在哪个院子里?伺候自己吗?还是伺候和自己同住的阿非?还是自己卧病的太太?还是莫愁?宝芬的父母为什么不把她嫁出去?她当然可以找个很好的丈夫。华太太又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华太太的阴谋诡计?即使宝芬是因家庭情势所迫,非出外找事不可,但这种女人似乎会给男人招风险,她自己也势不可免会陷入纠纷的。她是作家在书上描写的“天生尤物”,这种美人会使人倾家荡产,会改变一个男人的命运的。他又想到体仁。体仁若还活着,一定会沉迷于她的美色。自己活了六十多岁,从来还没见过像这个满洲姑娘这么出色的美人。他的头脑又回想到自己跑野马般的青年时期所遇见的那些漂亮女子。只有一个能跟她比——是自己最为醉心迷恋想得到手,而没能成功的。在他这样的年龄,居然又对年轻的女人感兴趣,自己也感到意外。

    宝芬站着和珊瑚低声说话,但是话不多,偶尔皱一下眉头,好像处一个新地位,觉得有点儿不安。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双肩向前微微低垂。但是在她身上,即使这是一点儿小毛病,也似乎极其调和而美丽。

    华太太说:“在您这样深宅大院,这么大的花园里,再多用几个人,总是可以的。再说她到哪儿做事,都会使哪儿生色,增几分美丽。”

    姚先生心绪纷乱,百感交集,沉思不已,竟没怎么听到华太太说话。

    华太太又说:“我说,姚叔叔,哪儿有她都会生色不少的。”

    姚先生问:“为什么她父母不把她嫁出去?”

    “在如今旗人里,不容易找到个合适的人家儿。家里情况又不怎么好。不然也不会让女儿出来挣钱了。”

    姚先生说:“她当女用人太——太娇贵了。我们不敢——不敢用。”姚先生竟把话说得结结巴巴的。

    华太太微微一笑说:“您说笑话儿。她若不特别出色,我能不嫌麻烦带她跑到您贵府上来吗?您知道,我可不是开雇工介绍所的。我给您介绍了这座王府花园,我没有什么过错吧。现在又给您找到这位在旗的漂亮丫鬟。您真应当好好儿谢谢我才对。姚叔叔,谁像您有这么好运气?至于您说她在您家当用人太娇贵,这尤其毫无道理。她若在普通人家做事,那才是有点儿不相配,她的父母也许还不肯答应。可是她父母听说,我带她到这座王府花园来,他们好高兴。说实在话,在清朝时,她当然会选进宫去的。”华太太又转向宝芬说:“你看,这儿像住在宫殿里一样。老爷和小姐人又这么好。”

    姚先生现在要决定雇用这个旗人姑娘,比当初决定购买这座王府花园还费踌躇。一个花园只是一个花园而已,一个美丽的小姐是会引起无限后果的呀。多少人间佳丽曾经倾国倾城啊!

    但是姚家的女人都很喜爱宝芬,很愿意雇用她,姚先生只好答应了。

    红玉正躺在床上,听见母亲和莫愁说新来的旗人丫鬟那么惊人地美丽,她要看看她。宝芬进屋去,屈膝请安,这是旗人的礼貌。红玉问她的父母,又问她会不会读书写字,甚至还跟她开了个小玩笑。

    “像你这么美的姑娘为什么不结婚呢?为什么出来做事?”

    宝芬用高雅悦耳的京话回答说:“谢谢您夸奖,太不敢当。出来做事,也是没法子。谁有小姐这样好命啊!”

    宝芬出去之后,红玉虽然觉得她比自己漂亮,但把心里刹那间出现的一点嫉妒之感抛开了,心想:“毕竟我是千金小姐,她只是个丫鬟。”她自己也不很清楚为什么觉得阿非对她自己的爱那么可靠。

    姚先生若是怀疑华太太的用意,转眼也就丢开了。他觉得最好让宝芬伺候姚太太。几乎不可相信的是,宝芬立刻换上做事的衣裳,非常谦和卑顺地去做事,尽力讨好,唯恐得罪人,别人吩咐做什么,就去做什么,穿着柔软的平底儿鞋,在太太房间和厨房间来回轻快地跑。她真正是像仆人一样做事。

    雇用了这个新丫鬟,大家觉得好兴奋,珊瑚打电话告诉木兰,木兰那天下午带着暗香过来。她到母亲屋里去看。珊瑚向她介绍说:“这是我们家二小姐。”

    木兰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宝芬。”

    木兰说:“你们旗人非常喜欢这个‘宝’字儿。”宝芬回答说:“也不一定。宝玉、宝钗,是汉人。现在是民国了。五族共和,也没有什么满汉之分了。小姐,您说是不是?”

    木兰大惊。宝芬不但说文言,如“五族共和”,而且还提到红楼梦里的人名儿。

    “你看过红楼梦?”

    宝芬微微一笑说:“红楼梦谁没看过?您现在这个花园子,不就和在红楼梦大观园里一样吗?不是跟演红楼梦一样吗?”但是,她忽然停住,然后又说,“小姐,您原谅我失礼。”宝芬不知道为什么她一见木兰,就敢像对地位平等的人一样说话。

    “那么你能读书写字了?”

    “略识之无而已。别的不敢说。”木兰觉得宝芬是存心谦虚,她既会用“略识之无”,她读的书就不少了。宝芬继续说:“您知道,在过去,我们旗人不必忙着做事,年轻的男人都是骑马射箭放鹰。女人就嗑瓜子,玩牌,闲说话儿。在旗的小姐即使不学读书写字,也从听戏和说不完的闲谈里学到不少。闲谈既久,博闻多识,就像学者宿儒一样了。”

    木兰简直受了迷惑,心想,除去曼娘之外,她再没有碰到一个像宝芬那么令人心醉的小姐,而且她比曼娘更富有才艺。不过她觉得自己如堕入五里雾中,莫名究竟,她想事情确是蹊跷,无法相信。

    后来,她又多次和宝芬说话,发现宝芬也通经典,也会诗词。她想到弟弟阿非。忽然她想起红玉在西湖月下老人祠抽的那句签文:

    芬芳香过总成空

    她名字叫“宝芬”!

    木兰来了好几次,和宝芬说话。宝芬显然以前是生活在旗人的上等社会。木兰很喜欢听她谈论旗人的家庭生活。宝芬常常在畅谈之时,忽然住口不言,这更使人觉得神秘难测。

    木兰那么喜爱和宝芬在一起,一天她去对父亲说暗香生病,暂时需要人过去帮着做事,问是否可以把宝芬借去几天。虽然宝芬喜欢木兰,可是她似乎不愿意去。但是既然要她去,她只好过去。

    这时候有蹊跷的事情出现了。前几天阿非已经常去看母亲,比以前去得勤。现在宝芬在木兰那边儿帮忙,阿非又常去看木兰。木兰感觉到了危险,就明白告诉阿非不要和新来的丫鬟太要好。

    她对弟弟说:“你要知道,你现在等于和四妹订婚了。”

    阿非自己辩护说:“我喜爱宝芬正和你喜爱她一样。”

    木兰劝他说:“可是你是男的呀。”

    暗香病好一点儿之后,木兰还要留宝芬,但是宝芬说:“谢谢您对我这么厚待。但是我不能再在您这儿做事了。其实我心里但愿伺候您一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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