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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盏春风-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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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位坐在假山上的公子,哎,不用东张西望了,就是你,穿月白袍子的。公子气宇不凡,神采奕奕,坐那么高,想必意境眼光皆不同凡响。还请下来赋诗一首。”
  
  坐假山上的?谁呀?
  
  盛羽左边看看孟悟,右边看看陶晋,他俩眨眨眼,不约而同地指指她身上的衣裳。
  
  低头认真确定了下自己的衣着颜色,盛羽的嘴巴张成O形。
  
  敢,敢情她就是“穿月白袍子的公子”?!
  
  密如人墙的人群忽而自发散开,一个头束白色飘巾,身穿白色长衫,手执白玉扇柄,从头到脚白得一塌糊涂的男子微笑着从人群深处缓步踱来。
  
  这位是……
  
  “飞雪公子傅遥山。”孟悟在她耳边飞快地说。
  
  叮!盛羽眼睛一亮。
  
  原来是你!
  
  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傅遥山啊傅遥山,五百两啊五百两,我可算是找着你了!
  
  盛羽睁大眼睛,飞快地上下打量眼前这人。
  
  这傅遥山论外表就是一标准文艺小青年。
  
  长条身板,白净面皮,不浓不淡的眉毛,不大不小的眼睛,头发用发油抹得齐齐整整,发髻用时下最流行的白色飘巾束得端端正正,正中还镶了块花哨的蓝石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分外惹眼。两缕黑油油的发丝顺着绣满白梅花的白缎袍子蜿蜒而下,一把白玉折扇轻敲掌心,未曾开口先含笑,典型的鸳鸯蝴蝶派公子哥。
  
  他代表白花花的五百两银子,盛羽很喜欢银子,可第一眼就不喜欢他。
  
  因为那双眼睛。
  
  傅遥山的一双眼睛生得十分不好,微微下垂的眼角,眼底略露浅白,最重要的是,他看人的眼神直勾勾的,那双眼睛就像生了两只钩子,目光扫来如有实质,像要牢牢锁住人不放一般。
  
  盛羽被他盯得心头一阵烦闷,不知为何觉得有些心惊肉跳。
  
  “在下方才吟诗时,见公子你眉头微皱面色凝重,想是拙作粗鄙污了尊耳,阁下相貌堂堂风华内敛,定是胸有丘壑才华卓绝,所以……还望不吝赐教一二。”
  
  傅遥山唇边噙着一抹若有似无的浅笑,口唇翻飞间,书袋子一个接一个抛出来,砸得盛羽头晕眼花。
  
  她想起高中语文老师幽幽的眼神,怨念的语气诅咒全班同学“书到用时方恨少”,如今盛羽总算是理解了。
  
  她抽了抽嘴角有些哭笑不得,刚才她满脑子里都是逃命,根本没在意场上谁念了些什么,就算真听到了,凭她一个普通现代人的国学水平,哪有能力指教人家“一二”。
  
  可傅遥山在这群酸书生中似乎甚有人气,他是主动出列点到她身上的,盛羽又是个生面孔,在场众人不由议论纷纷,各色各异的目光顿时聚焦在假山这角。
  
  在这纷杂的目光中,其中有一道尤为热切兴奋,它,来自高高的坐台中央。
  
  那道目光仿佛一个巨大的阴影笼上盛羽心头,她顿时觉得全身的汗毛都一根一根立了起来,一滴冷汗悄悄滑下额际……
   

作者有话要说:小倾城升官记:

事情是这样的,准确来说,小倾城现在的身份应该是“世子”而不是“王爷”,因为他爹还没死,就像皇帝没死,皇子不能称是“小皇帝”一样。可是呢,这是篇胡编乱造的架空小白文,俺个人觉得“世子”这个称呼没有“小王爷”听上去有气场,“世子”比较像白白净净的小受,“小王爷”多强攻啊,啧啧,听着就有气场。反正是架空,那就俺的文文俺作主,于是倾城的娘大笔一挥,骚包小倾城就“升官”了。




21

21、抑先扬,沧浪逐笙箫(上) 。。。 
 
 
  吟诗,是一件很风雅的事。
  
  吟古诗,更是一件风雅得不能再风雅的事。
  
  可问题是,盛羽她就不是一个风雅的人。
  
  更何况此时她极为害怕自己太受瞩目,而被那只骚包孔雀认出来。做人,还是低调点好。
  
  盛羽眨眨眼,悄悄瞟了坐台上的花孔雀一眼。
  
  那只骚包鸟,呃,也就是北峥王府的小王爷,似乎终于在这场昏昏欲睡的“论剑”中寻着一点乐趣,正歪着脑袋,一脸兴致盎然地朝她这边看。
  
  盛羽不敢与他目光相接,忙低了头,小声冲着傅遥山谄媚一笑:“做诗我可不会,不过我会看人。公子你一派儒雅,一看就知道是个大大的大才子,就是不用听也知道你做的诗,肯定是好诗。”
  
  她一边大拍马屁,一边偷偷抹了抹手腕,揉平被自己这番言词惊出来的鸡皮疙瘩。
  
  虽说这马屁拍得实在没啥技术含量,不过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料想傅遥山听得开心也不会太介意,她还指望勾搭上他,拐他去换银子呢。
  
  傅遥山瞥了眼孟悟、陶晋,转了一圈后又再回到盛羽身上,“莫非公子喜欢这样与人论诗?”
  
  “啊?”盛羽愣了愣,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她一直坐在离地八尺高的假山上与人对话,周围众人的脸上都露出“这是哪里来的文盲,真是没有礼貌”的表情。
  
  盛羽脸红了。
  
  她这人大毛病没有,小毛病不少,其中有一条,就是特爱面子——被这么多古人笑话她是个不懂礼仪的文盲,我们来自现代文明的盛羽同学郁闷了。
  
  她立刻起身,并坚决拒绝了师兄们的帮助,用一种极为谨慎的姿势,像一只四平八稳的乌龟般从山石上慢慢蹭了下来。
  
  还好还好,这个时代的女子不兴裹小脚,盛羽虽然狼狈,到底还是平安落地了。
  
  她转过身子拍拍手上的灰,冲傅遥山咧嘴一笑,“不好意思,我刚才失礼了。”
  
  得益于那张面具的制作精良,她的笑容很自然,因为松了口气,滴溜圆的大眼睛里闪过一丝如释重负的欢畅,长睫闪动间,透过花枝泄下的阳光如点点金斑舞动在眉睫,看上去就是个最明朗不过的清俊少年。
  
  傅遥山唇边的笑意似乎滞了滞,随即笑得更加亲和。
  
  “在下傅遥山,这位公子怎么称呼?”
  
  盛羽心念微转,笑道:“我姓宋,宋逐笙。”
  
  宋逐笙是她前世的名字,取名人是她老爸。
  
  盛羽记得,老爸吃晚饭时爱喝上那么两杯小酒,每当喝到脸红红眼放亮时总会得意地告诉她:“明月映海潮,沧浪逐笙箫。闺女啊,这名字亦男亦女,取得很有气势吧?”
  
  老妈就会说:“嗯啊,老公你真有文采,年轻那会儿我就是被你这么骗到手的。”
  
  不由自主的,这三个字便自然地吐出唇间。盛羽有些微黯然,今生今世她是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家人了。
  
  傅遥山揖手笑道:“原来是宋公子,久仰久仰。”
  
  他还真是……能装。这前世的名字他从哪里久仰起?
  
  盛羽暗暗嘀咕,看向他的眼神便有些古怪。
  
  傅遥山却一点不拿自己当外人,钩子眼眨了眨,袍袖一挥,极其自然地携了她的手就往坐台上引,“这一贴的新题是‘出游’,遥山拜聆宋公子文采。”
  
  这可怎么办?盛羽眉头拧成了小河川。
  
  有心推拒吧,却怕丢了面子叫傅遥山瞧不起,再想与他搭话就难了。可真让她做诗……就算是抄袭,紧张之下她搜肠刮肚也想不起一首既完整又对题的古诗。
  
  陶晋孟悟见盛羽神色不对,对视一眼,立刻围了上来。
  
  孟悟扯出个笑脸正想向傅遥山告个不是,却听到坐台上居高临下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
  
  “傅公子,恐怕你是看错人了。我看这位宋小哥八成跟我这糊涂王爷一样,错把‘论剑’当比武,特登买了贴子来看猴把戏,你却非逼着看戏的草包上台耍大旗,啧啧啧,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盛羽猛地抬起头,匪夷所思地瞪向那人。
  
  台上的骚包花孔雀一手慵懒地支着额际,一手悠然地把玩着折扇,半侧俊颜,微含下颌,一双妖孽的桃花眼便那么飞扬地瞥过来,似笑非笑,风华无双。
  
  据说自然界里最好看最有诱惑力的东西全不是好东西,比如长得最漂亮的蘑菇是毒蘑菇,花纹最艳丽的蛇是眼镜蛇,气质最骚包的青蛙是箭毒蛙……
  
  越危险越诱惑,越毒辣越美丽。
  
  这个真理在花孔雀身上得到了最佳验证。
  
  盛羽暗暗磨牙,他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这花孔雀却咄咄逼人,如此缺德,真恨不得,真恨不得再叫他尝尝防狼十八招!
  
  刚才他说的那番话,里里外外骂遍了在场所有人,盛羽更是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傅遥山成了识人不明的睁眼瞎子,她是看戏的文盲草包,前来比诗的大梓国精英才子们在他口中更是变成了耍猴戏的。
  
  盛羽恨恨地想:花孔雀,你还能更毒点么?
  
  花孔雀当然可以更毒。
  
  他扬起浓长得几欲入鬓的眉毛,笑吟吟地弯着眉眼再插一刀,“宋小哥,一看你这表情就知道,我这话定是说到你心坎上了。”
  
  “当然不是!”盛羽才不傻,她才不要站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对立面。
  
  “哦?”花孔雀刷地甩开折扇骚包无比地摇了两摇,一对水当当的桃花眼微微眯起,像只慵懒的猫。
  
  “既然你说你不是来看耍猴戏的……”刷的一声,他又抽疯似地收起扇子,笑眯眯地说:“那就做首诗听听看吧。”
  
  “我……”
  
  “不做便证明你在说瞎话。”
  
  四周投来的目光犹如万箭穿心,盛羽明白,此时她若敢答个“不”字,今天就别想囫囵着走出乌云寺。
  
  这里在场的都是什么人?文人!
  
  文人是能轻易得罪的吗?
  
  越是学问大的文人,肚子里七弯八拐的小九九就越多,万一惹恼他们,诗词骈文口诛笔伐,只怕不出半日,她的名声就臭大街了。
  
  盛羽悲愤地抬头仰望青天白云,为何她穿越的人生如此多舛?
  
  青天白云也沉默不语。
  
  算了,青天白云不可靠,万事只能靠自己。
  
  盛羽摸摸鼻子,低咳了一声,道:“刚才见大家作了诗都是请姑娘们唱出来的,那,那啥,在下不才,我也厚着脸皮给大家唱一个吧。”
  
  “宋公子果然爽快。好!”傅遥山大笑几声,率先鼓掌以示欢迎,又向花孔雀道:“小王爷,您可是今日这场论剑的评审,戏耍得好不好,可得如实表态。”
  
  台上的聂倾城伸了个懒腰,淡淡道:“行啊,那就请宋公子上台来唱吧。对了,你得先问小娘子们借个称手的乐器,这样耍起来才别有情趣嘛。”
  
  盛羽囧,她从小到大除了小学上素质培优课时弹过几天电子琴,对乐器根本一窍不通,更遑论这些古代乐器了。
  
  转了转眼珠,她笑道:“咱们比诗既是安上了论剑这个名目,自然是要学学江湖侠客的豪爽之风。这些丝竹琵琶好是好,却嫌太女气,还请傅公子帮我准备七个酒碗好了。”
  
  傅遥山颌首称是,立时有下人往台上摆了一张矮几,又放上一溜白瓷碗。
  
  盛羽要了一坛酒,一双牙筷,将酒水依逐级递升之量倒至碗中。
  
  准备妥当后,她盘膝坐于几前,望着台下无数双炯炯目光轻轻叹了口气,心中低念:“阿弥陀佛,古往今来,横贯东西的中国神仙和外国神仙,大家一起保佑我蒙混过关吧,阿门!”
  
  傅遥山就站在台下,一身从头白到脚的打扮在人群中分外显眼。盛羽眨了眨眼,告诉自己他就是一堆白花花的银子。为了银子献个丑,不丢脸。
  
  于是盛羽扮作的“宋公子”闭了闭眼,又吸了吸气,表情渐渐柔和,唇角更是带上一丝轻浅的笑意,温柔得就像四月里满天的飞絮。
  
  纤长晶莹犹如玉雕一般的手指捻起一根玉白色的牙筷,微风拂过,粉色的桃花瓣在碎金的阳光下旋转,轻盈地飘落于她织着鸢尾草的袖口,又随即滑落在雪白的瓷碗中。
  
  叮叮叮,叮咚咚,叮咚,咚咚咚……
  
  牙筷在白色瓷碗间敲动,粉色的花瓣在清凌的酒水中旋着小转,稚拙的乐声响起,虽然略嫌单调,却意外地清脆玲珑。
  
  有着温暖笑容的清俊少年展了展眉,轻启檀口悠悠唱道:“当里个当,当里个当,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上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
  
  …………
  
  从她开口的那一刹,直到最后一个音收尾,整个乌云寺后山鸦雀无声,一片寂静,静得就像绣女手中的绣花绷子,已经撑到最紧要处,却愣是没破。
  
  盛羽默默转动眼珠,看到台下一排排合不拢的嘴巴,而她的两位师兄正十分默契地捂脸,妄图装作根本不认识她。
  
  终于,一阵张狂得肆无忌惮的笑声率先打破沉寂,像一阵桀骜的狂风回旋在满山遍野浅粉色的桃花雨中。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聂倾城第一个反应过来,又是捶桌又是跺脚笑得完全破坏形象,“这就是你做的诗?哈哈哈……好诗,果然是好诗,绝妙好诗,今日小王总算没白来,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BW美人儿们,出来冒个泡吧,在深水区泡久了,皮肤会不好滴……憔悴滴某人忧伤爬过……




22

22、抑先扬,沧浪逐笙箫(下) 。。。 
 
 
  在小王爷的率先带领下,乌云寺后山上顿时爆发出一片轰然笑声,各种各样的讥讽嘲笑之语如潮涌来。
  
  它们基本可划分为两派。
  
  甲派,冷嘲热讽把刻薄当幽默的邪恶派:
  
  “宋公子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今年的诗魁不消说,定是宋公子担当了。
  
  “哎,可惜了如花似玉的花魁娘子,跟谁也比跟这个草包强,这以后沦为笑柄,身价可就跌了。”
  
  “此言差矣。这宋草包是自吟自唱,俗称自摸,哪家花魁娘子会跟他走?”
  
  “呵呵,你这嘴可真毒,何为自摸?你倒是解释解释。”
  
  “这个嘛…………嘿嘿,你若拿下诗魁榜首,找个花魁小娘子绮罗软帐软玉温香摸一摸不就清楚啦。”
  
  “唔,我猜定是香浓丝滑味道好……”
  
  “赵公子果然是我辈中人。”
  
  ……
  
  一阵猥琐大笑。
  
  乙派,热爱传统论剑文化,充满怀疑精神的热血派:
  
  “这是挑衅,绝对的挑衅。此等胸无点墨的粗人竟然也敢到台上作诗,形同儿戏,简直是踩到我大梓国学子的脸上来了!”
  
  “斯文扫地啊斯文扫地,丢人啊太丢人……”
  
  “这是在向我大梓国悠久的论剑文化宣战,是一种赤 裸 裸的轻视、污辱,严重伤害了在下作为大梓国儒林学子的骄傲和感情,对此学生深表遗憾,并决定绝食示威以作抗议!”
  
  “无风不起浪,事出必有因。我有理由怀疑此人背后定有他人指使,这其中定是蕴藏了一个极大的阴谋,具体目的……不详!但我等可以做到的,便是对此等恶行绝不姑息,请小王爷立刻下令拿下此人,严刑烤问,誓要查个水落石出……”
  
  “小王爷啊,您要替天下读书人做主呀,我等必将以死捍卫大梓国诗词血统的纯正,您要不答应把这妖人赶出大梓国,我,我就以头撞柱!即便血溅三尺,也在所不惜!谁都别拦着我!柱子,柱子,有没人告诉我哪里有柱子……”
  
  ……
  
  一曲热血悲歌。
  
  乌云寺后山不是朝堂,没有以示忠贞的白玉石柱。那名想撞柱子的秀才大叔转了一圈愣没找着半片柱影,心中愈发悲愤,万般无奈下,唯有退而求其次改去撞假山,结果被二师兄陶晋一个手刀劈晕了。
  
  看着乱成一锅粥的台下,盛羽忍不住擦了擦额上的冷汗,心中暗生感叹:诗银介个职业,果然素灰常灰常需要激情和想像力滴哇……
  
  本次论剑文化交流活动的最高行政长官,拥有皇族血统的权威评审——聂倾城小王爷,好像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责任。都这么久了,还是在那里捶胸顿足笑得见牙不见眼,一点没有出来主持大局的意思。
  
  盛羽本打算提醒他一句“小王爷,要注意形象呀!”
  
  想想还是算了——这只骚孔雀,他有形象么?
  
  蔫儿坏的盛羽悄悄撇了撇嘴。
  
  多年以后,当人们谈论起传奇的未云门圣女时,总会不经意为她的神来之笔哑然失笑。那个奇特的女子浑身充满矛盾,有时好像聪明绝顶,有时又囧得让人哆嗦,她总有办法把自己陷入到最尴尬的境地,可最终又能天外飞仙般峰回路转化险为夷。
  
  有人评价她阴险装傻,有人说她是大智若愚,还有人推断她只是运气好……谁也说不清她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但毋庸置疑的是,她是个传奇。关于她的故事长久在江湖民间口耳相传,而说起这个传奇初露峥嵘的开端,所有人不约而同认定了那一日——大梓国乌云寺论剑。
  
  叮叮叮,叮咚咚,叮咚,咚咚咚……
  
  牙筷在白瓷碗沿起舞,轻脆的乐声又起。
  
  矮几前的“宋公子”一点没被因他而起的混乱搅到自己混乱,反而十分悠然自得地继续敲起牙筷,浓长的羽睫如同自有生命般微微扇动,波光流转的眼睛里透出小小狡黠。
  
  唇角微勾,“他”清亮的嗓音尤似带着童子般的清脆,在瓷碗击节声中几乎雌雄莫辨,吟哦抑扬如天籁般蛊惑人心。
  
  “当兮,当兮,
  振振幼驴,我心则惜。
  心之潮矣,驱之于集,
  肃肃乐征,我心则说。
  乐之忘矣,思之嘒嘒。
  及耳颠覆,零落成泥。”
  
  会场上再一次因她而安静,随着那调子旖旎的声声吟哦,台下众人的表情又变了。不管先前是讥笑还是不屑,是猥琐还是愤怒,此时都有些愣神,然后从诧异变为惊艳再到不可置信。
  
  望着台下纷杂各异的表情,盛羽笑了,吊在嗓子眼的心稳当当咽回到肚子里,她知道自己这招先抑后扬已经蒙混过关。
  
  这还得感谢前世发达的互联网,当初她在网上看到一张贴子,楼主号令群雄以诗经、离骚、乐府等文体翻唱俗得掉渣的老鼠爱大米》、猪之歌》,一时间群雄赋诗来和,油菜花大片大片地开,盛况空前。
  
  强大的楼主大人是这么翻译老鼠爱大米》的:
  
  吾闻君声,乃有异觉
  辗转思之,毋敢相忘
  君在我心,永难忘之
  若当其日,诸愿皆偿
  吾爱静女,上可鉴之
  途远且艰,吾可誓之
  吾爱静女,如鼠嗜米
  风来雨打,永世同心
  君在我心,纵苦纵难
  惟愿君喜,九死无悔 (注:引自天涯名贴)
  
  盛羽当时看得捶桌大笑,一激动差点就把键盘给捶废了。从极俗到极雅,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如此奇思妙想实在让人赞叹,那张贴子那么火,证明了反差就是力量。
  
  盛羽玩心大起,绞尽脑汁拿小侄子最喜欢的我有一只小毛驴》也编了一首,虽然词句拙劣,却逗得小祖宗哈哈大笑,这首嬉戏之作就给牢牢记住了。
  
  现在拿来献丑,那也是没办法的办法,纯属赌运气。
  
  好在……应该是赌对了。
  
  傅遥山看她的目光越发明亮,如果说先前他的眼睛是一对铁钩,那现在……还是一对铁钩,一对锋利无匹的铁钩。
  
  钩尖雪亮,肆意张扬。
  
  “宋公子果然没让我失望,你吟的可是上古的咏风体?”他摇着扇子,眼中的异光亮得能晃花人眼,“这瓷碗击节清新谐趣,咏风体早已失传只留下残章,今日却能得此一闻,宋公子才学渊博,佩服佩服。”
  
  “呃,咏风体啊……哈哈,傅公子不嫌弃就好。”虽然不知道咏风体是啥体,盛羽还是装作很深沉地冲傅遥山淡然一笑。其实淡然一笑很简单啊,皮笑肉不笑就好了。
  
  “小王爷,你看……”傅遥山看向场上的最高阶层。
  
  黑袍金冠的俊美男子却忽然起身走到盛羽面前,略略低了头,上下打量她半响,忽然用一种疑惑的神情道:“咦,我怎么看你……很眼熟?”
  
  聂倾城这句话给盛羽的打击不亚于一记九天惊雷。
  
  难道,他认出她了?
  
  她僵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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