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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乔布斯-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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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崂铮蟊晏馐恰爸练惫橛谥良颉薄U飧龈拍钣氲笔钡男幸登魇票车蓝郏ǹ淀锖蚼its在内的其他电脑生产商依然在用一成不变的灰色字体在极客刊物里打着小广告,告诉极客又增加了什么新功能。友好的营销策略无疑让苹果电脑从无数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

    麦肯纳还让史蒂夫明白了要在尽可能多的平台上打广告,才能获取更多价值。早些时候,他说服史蒂夫换掉了罗纳德韦恩设计的钢笔画商标,这种古色古香的商标更适合烟草店,但苹果电脑没有任何古雅之处,况且苹果公司想要引领全球电脑产业的变革,无疑需要一个更加现代化的商标。新商标就是如今家喻户晓的被咬掉一口的苹果,史蒂夫坚持要用艳丽的六色彩虹条作为苹果商标的颜色。这个商标看上去非常醒目,具有现代气息,仿佛在昭告苹果电脑比ibm的机器更加有趣、更便于使用,ibm的商标是蓝白相间的条纹,看上去就像是被扔在一边的条纹西装。当时史蒂夫解释道:“我们公司的成立基于一个原则:一个人用一台电脑,而不是10个人用一台电脑。我们要让消费者无师自通,根本不用学就知道怎么用电脑。”

    和麦肯纳一样,史蒂夫也有着过人的天赋,能用简单、清晰,甚至带点狂热的语言来解释极其复杂的技术概念。麦肯纳和史蒂夫知道这对于苹果公司来说是一大优势,公司的其他高管都没有那么能说会道。1977年,纽约客杂志上的一篇长篇报道逐字记录了史蒂夫参加一场电脑展会时对记者即兴说的一段话,充分展示了史蒂夫的深厚功力。当时的读者对电脑知之甚少,记者可能更加热衷于在报道里用“裸体机”之类的专有名词,却想不到用一些显而易见的双关俏皮话,比如“咬”(bite)和“字节”(byte)的英语读音是相同的。这位纽约客记者在苹果公司的展台前碰到了史蒂夫。“我希望小时候就能用上个人电脑,”史蒂夫开始滔滔不绝:

    “过去10年,媒体一直在大肆报道电脑产业,就好像电脑控制了普通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大部分人根本不知道电脑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现在,只要花一台立体声音响的钱就能买到一台电脑,能够与电脑互动,找出电脑的奥秘,这是史上第一次,就好比把1955年款的雪佛兰汽车完全拆开。再想想照相机,美国有上千人上过摄影课,但他们永远都不会成为专业摄影师,他们只是想了解拍照的过程。电脑也是一样的,1976年,我们在洛斯阿尔托斯的车库成立了一家小公司,专门生产个人电脑,现在我们已经是全球最大的个人电脑企业。我们生产的是个人电脑里的劳斯莱斯,一台被驯化的机器。一谈到电脑,出现在人们脑海里的就是闪烁的小灯,但我们的电脑就像一台便携式打字机,只要连上输出屏幕,就能显示彩色字体和图像。它能给用户提供反馈,因此用户热情高涨。人们经常问电脑能干些什么,它能完成很多事,不过在我看来,它最重要的功能是教会人们怎么给电脑编程。”

    听完史蒂夫的慷慨陈词,记者正打算去下一个展台,一群孩子正在那里玩一款叫作“太空之旅”的电脑游戏,走之前,记者问了史蒂夫最后一个问题,“你介意告诉我你的年龄吗?”“我22岁。”史蒂夫答道。

    纽约客是一本非技术杂志,在向路过的记者介绍这台极其复杂的机器时,史蒂夫尝试了各种各样的方法去消除普通人的理解障碍。史蒂夫能够理解普通人内心深处对电脑的恐惧,担心日常生活会被电脑掌控(史蒂夫多次利用人们的这一担忧来宣传自己的产品,特别是1984年为了推出麦金塔电脑而拍摄的电视广告,其背景就选用了乔治奥威尔的寓言1984,虚构了一个被“党”和“老大哥”操控的集权专制社会)。史蒂夫了解人们对于电脑的无知,因此用了几个易于理解的简单比喻:雪佛兰汽车、打字机、照相机。在史蒂夫口中,使用电脑就跟拍照一样简单,甚至把appleii称为“被驯服”的机器。他还不忘给公司和appleii贴金:把这台几个月前由一群加州小屁孩儿设计的机器比作劳斯莱斯,而有着73年悠久历史的劳斯莱斯汽车是工业生产的典范,代表了精英群体高雅的品位。他甚至把苹果描绘为世界第一,这根本没法证明,却一下子让苹果这家小公司跻身巨头的行列,与ibm、dec和宝来公司并驾齐驱。史蒂夫是一位杰出的演说家,即兴演说功力过人,麦肯纳帮助史蒂夫把他的天赋运用到了极致。

    两个关键进展让appleii销量大增。一是在机器里加入了一个软驱,方便用户装载软件;二是1979年推出visicalc。visicalc是史上第一个大卖的软件,它是一个相对比较简单的建模表格,能帮人们在做账、管理存货、设计业务场景时节省大量时间。这个软件的推出事实上给了普通人一个购买电脑的理由。苹果的销量立刻实现了爆发式增长。appleii的售价是1300多美元一台,销售量的上升呈现井喷之势。销售额从1978年的780万美元上升到1979年的4700万美元,1980年苹果上市时,其销售额是1。179亿美元。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有过如此增长之势。主流媒体也开始关注这家公司,时尚先生(esquire)、时代周刊(time)、商业周刊(businessweek)纷纷报道,inc。杂志甚至以史蒂夫作为封面人物,极尽溢美之词,大标题是“这个男人永远改变了商业”。

    然而,惊人的销量掩盖了公司内部一直存在的问题,问题主要出在领导层的混乱。

    史蒂夫结交的那些外部导师都在公司的制度下找到了发挥自己特殊才华的方式。最初没人看好埃德温兰德的发明,他却凭借着自己的一股韧劲儿和倔强创建了宝丽来公司。鲍勃诺伊斯高瞻远瞩、充满人格魅力,他在离开半导体产业最有影响力的人物威廉肖克利之后才得以创建英特尔。在安迪葛洛夫的带领下,英特尔建立起最为复杂、严苛的管理体制,其复杂、严苛程度可能是迈克尔斯科特闻所未闻的,但英特尔依然成为硅谷最有创造力的公司之一。里吉斯麦肯纳能够游刃有余地引导并操控硅谷文化的变迁,他还写了好几本书,指导别人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这些都是多才多艺、个性复杂、充满魅力的男人,他们在变革中泰然自若,自由游走在技术与人文之间,而这正是史蒂夫梦寐以求的。他们用自己的游戏规则管理着公司。

    如果苹果公司当时的老板是他们之中的某一个人,很难说史蒂夫的命运会不会改写,这些人也许可以将史蒂夫的矛盾个性往积极的方向引导。然而,世界上不存在“如果”。史蒂夫的上司是斯科特和马库拉,这两人控制不了史蒂夫,甚至无法将他的创造力运用到恰当的地方。年轻的史蒂夫即将与他周遭的世界发生缓慢的碰撞与冲突,在这个过程中,他将失去朋友、失去工作,甚至失去他一手创建的公司。

    注释:

    '1'歌利亚是一位非利士人勇士,以与年轻的大卫的战斗而著称,记载于基督教圣经旧约。——编者注

第17章 突破与崩塌(1)() 
每一句陈词滥调都是有事实依据的。史蒂夫是天才与混蛋的结合体,这句陈词滥调主要基于他在苹果的第一个9年里表现出来的行为。那段时间,他的成就光芒万丈,他的某些行为却粗鄙不堪;他十分享受在聚光灯下的感觉,行为却常常失控;他有大批粉丝,却也树敌众多。史蒂夫的矛盾个性在这几年里显露无遗,让公司和自己都无所适从。然而,这几年也为他之后的职业生涯奠定了基础。

    和大部分20多岁的年轻人一样,史蒂夫的私生活比较混乱,更何况他是那种为了创业可以不睡觉、不社交,甚至不要家庭的年轻人。1978年,他的私生活失控了,因为他拒不承认自己的孩子。克里斯安布伦南(chrisannbrennan)和史蒂夫恋爱已经有段时间了,她于1978年5月在罗伯特弗里德兰的苹果园里生下了他们的女儿丽萨。女儿出生三天后,史蒂夫飞往俄勒冈州与她和克里斯安团聚。但之后的几个月,他却拒不承认自己是丽萨的父亲,也拒绝支付抚养费。法院下令让他和丽萨去做亲子鉴定,根据亲子鉴定的结果,史蒂夫是丽萨父亲的可能性高达94。4%,他却依然拒不承认,仿佛只要自己拒不承认,就没有女儿这回事了。后来,他终于开始支付每月385美元的抚养费,但依然认为自己有可能不是丽萨的父亲。他很少探望女儿,克里斯安只能住在门洛帕克的一幢小房子里,独自一人抚养女儿。

    史蒂夫真正接受丽萨是很多年以后的事了,后来他一直对自己当初的行为深感懊悔。他知道自己犯了个大错,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任何人都无法接受的。丽萨曾经说过,感觉自己跟父亲的距离很遥远,小时候总有不安全感,觉得很困惑。克里斯安也谈过,甚至写过这件事,把史蒂夫描绘成一位粗心、冷漠又残忍的情人和父亲,当然这只是她的一面之词。当人们争论史蒂夫究竟是一个“好人”还是一个“坏人”的时候,这件事是“坏人”的最佳论据。丽萨出生时,史蒂夫23岁,女儿的出生无疑是一个号召,让他承担起成年人的责任,但他却拒绝了这个号召,也拒不承认女儿。

    和他一起工作的同事都知道丽萨,也听说他拒绝承担作为父亲的责任,对克里斯安的纠缠感到不胜其烦。亚瑟罗克把他的行为描述为“妄想症”,对罗克这样头脑冷静、不动感情的人来说,史蒂夫的行为就是不负责任,在苹果公司的一举一动也是如此。无论是跟罗克等名义上的上司打交道,还是跟下属打交道,史蒂夫似乎从来不考虑自己的决定会给别人带来什么影响,他缺乏同理心。

    1979年,史蒂夫造访了“安拉的花园”;1980年,苹果公司上市了,轰动一时。然而,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他糟糕的行为却愈演愈烈。史蒂夫曾对苹果和的财务经理苏珊巴恩斯(susanbarnes)说,1980年12月12日(苹果公司的上市之日)是他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时刻,因为上市为苹果公司的元老们带去了真正的财富。但他却把一些元老排除在期权计划之外,比如比尔费尔南德斯,又如他在里德学院认识的工程师丹尼尔科特克(datke),尽管这两人在1976年夏天为苹果公司在车库的创建立下了汗马功劳。之所以把他们排除在外,史蒂夫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他们是小时工,不是全职员工,因此拿不到“创始人”股票,“创始人”股票帮助300位长期全职员工跻身百万富翁之列。史蒂夫的吝啬也反映出他的另一个性格特点。

    李克劳是chiatday广告公司的总监,于1984年为苹果拍摄了著名的“1984”广告,之后与史蒂夫成了好友,他说:“尽管史蒂夫精力充沛、视野开阔,但他把几乎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在安排事情的轻重缓急时,工作总是排在第一位,更何况当时他还是个不成熟的年轻人,因此绝大部分人在他生命中都是可有可无的。比如费尔南德斯和科特克,这两个人在3年前对他很重要,但按照史蒂夫的思维,他们现在已经没那么重要了,当务之急是要奖励目前对苹果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由于工作的繁重程度已经远远超出了史蒂夫的预期,他只能用非常冷血的思维去衡量别人的价值,却丝毫没有意识到这种冷血让他付出了沉重的情感代价,诸如费尔南德斯和科特克这样的人会觉得自己受到了冷落,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史蒂夫的行为让他在公司成了孤家寡人,他尚未意识到在公司有真正的盟友是多么重要。这个盲点终有一天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苹果公司上市后,史蒂夫的身价高达2。56亿美元,媒体大肆报道这个数字,再加上苹果公司停车场里新出现的奢华跑车、无意中聊起的乡村别墅和昂贵的度假计划,无不让人感到上市成了一道分水岭,一些人混得风生水起,另一些人却依然灰头土脸。从1977年寥寥数人的小公司成长为1981年夏天2900人的大公司,苹果公司其实隐患重重,布满裂痕。1980年秋天,员工人数在3个月内翻了一倍。苹果的“老前辈”们看不起新来的人,喜欢把这3个月称为“愚蠢的扩张期”。

    史蒂夫不会故意炫富,但他却在其他方面加剧了公司的分裂。简单来说,苹果的员工分成了两拨,一拨人主要负责继续打磨appleii,让appleii源源不断地产生收入;另一拨人则负责研发新产品。appleii是公司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本,负责appleii的团队不断改善机器的性能、增加其功能;不断铺设、扩展零售渠道,建立起多达几百人的经销商队伍;与软件开发商合作,让他们编写更多实用的软件,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着手开发后续机型,比如appleiie和appleiigs。他们的工作卓有成效:appleii风靡市场十几年,直到1993年才退出市场,各种机型的销量加在一起将近600万台。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公司靠着沃兹设计的这台机器实现了高速增长。直到1988年,麦金塔的销售收入才第一次超过appleii。

    史蒂夫的官方职责是带领产品开发团队,没过多久,他就不再关心appleii了。他从骨子里觉得,苹果急需新的产品,因为电脑产业变化如此之快,如果公司不能够与时俱进,只是对appleii修修补补的话,很快就会被行业淘汰。他非常直接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任何称职的工程师和销售都应该跟着他干,创造下一代一鸣惊人的产品。史蒂夫狭隘的看法并没有给予硬件和软件工程师足够的尊重,对沃兹来说更是莫大的侮辱,最终沃兹选择继续留在appleii团队,没有去麦金塔团队。沃兹回忆道,“有些appleii的工程师在他眼里就好像不存在一样。”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史蒂夫和沃兹不可避免地渐行渐远。

    从宏观来看,史蒂夫的想法是对的,公司的确急需新产品。在电脑硬件行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最佳办法就是,在上一个产品到达巅峰的同时,下一个产品已经蓄势待发。马库拉、斯科特和董事会都同意公司急需新产品,最好是为公司白领量身定制的产品。沉睡的巨人ibm也正在研发个人电脑。(ibm的个人电脑1981年夏天才最终问世。)1978年,董事会拨给史蒂夫一笔资金,并配备了一支工程师团队,让他们着手开发appleii的继任产品。

    个人电脑仍处于起步阶段,大家都没什么头绪,史蒂夫也不例外。当时他还不明白:伟大的产品都是不断试错的结果,需要不断积累经验、融合各种技术。而他和沃兹的经历却恰恰相反,他们在埋头苦干一段时间后,第一次出击就取得了空前的成功,推出了电脑产业史无前例的杰出产品。因此史蒂夫想当然地认为产品开发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不过他马上就会发现,在公司的体制下,产品开发并非如此。

第18章 突破与崩塌(2)() 
公司将下一代产品定名为appleiii,并制定了具体的目标:既能用作办公电脑,也能用于家用,支持彩色屏幕每行显示80个字符,而appleii每行只能显示40个字符。一般用打字机打出来的文件每行都有80个字符,如果appleiii也能显示80个字符,就能和王安电脑公司的文字处理机竞争。王安电脑在过去两年已经逐渐占领了美国和欧洲的办公室,其销量甚至超过了appleii。如果策略得当的话,appleiii将成为苹果进入办公用个人电脑市场的切入点。

    applei和appleii的成功让史蒂夫对于自己的技术判断能力过于自信。他做了一系列无法挽回的错误决定,最严重的一个错误是:他坚持要让appleiii的尺寸足够小,不能占用办公桌太多的空间,而且不能发出任何噪声,这就意味着不能为电脑安装散热风扇。这个要求让开发的过程举步维艰,工程师得创造对流来给主板和电源散热。没有风扇的话,电子元件工作时散发的热量会把电脑内部变得像比萨烤箱一样烫。最后工程师想出的办法是把电脑外壳变成散热器,这就意味着外壳必须用铸铝材料来制造,铸铝是导热能力较强的热导体,但会大大增加成本和工艺难度。

    不仅是史蒂夫苛刻的要求减缓了appleiii的开发进程。苹果想把appleii的潜在客户吸引过来购买appleiii,因此必须确保appleiii能兼容专为appleii开发的软件。这种“向后兼容”比史蒂夫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为了满足史蒂夫对硬件的那些变态要求,工程师已经花了大量时间,“向后兼容”问题更是延缓了开发的进程。史蒂夫也不管那些问题有多难解决,只是不断鞭策工程师加快进程。沃兹似乎总能轻松地解决各种技术问题、消除各种障碍,史蒂夫习惯了和沃兹的合作模式,希望新的硬件和软件工程师也能与沃兹一样,但是他们缺乏沃兹的能力。

    史蒂夫对公司体制的不耐烦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他是一位梦想家,尽管如今这个词已经被用烂了,特别是在硅谷,但用在他身上却是实至名归。史蒂夫从小就是梦想家,他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能让各种想法碰撞出惊人的火花。他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将梦想转化为产品,唯有如此才能改变世界。

    就在造访“安拉的花园”的几周之前,在比尔阿特金森(billatkinson)、杰夫拉斯金(jefraskin)和其他几位苹果工程师的催促下,史蒂夫决定去拜访施乐公司的著名电脑工程师艾伦凯(alankay)。施乐公司的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parc)距苹果总部只有10分钟车程,很多重要技术的最初想法均来自这个研究中心,包括以太网、高清显示器、激光打印和面向对象编程。那年夏天,施乐公司和几家风投公司一起参与了苹果的第二轮融资,总投资额达700万美元(作为交易的一部分,史蒂夫将自己名下的100万美元股票卖给了投资者),作为回报,施乐同意向苹果展示其先进的技术成果,硅谷把这一行为称为“打开和服”。这次拜访让史蒂夫感到醍醐灌顶,施乐的技术实现了他对电脑的所有设想。

    丽萨电脑、麦金塔电脑和其他所有个人电脑所展现出的特征都要归功于史蒂夫和他的团队在施乐公司首次看到的新兴技术。施乐公司的电脑屏幕不是黑的,而是像白纸一样白,大小就和普通的打印纸一样,长11英寸、宽8。5英寸。白色屏幕上显示的黑色字符美观、清晰,就如同打印在纸上的文字。字符采用“位图显示”技术,也就是说,屏幕上的每个像素都对应着电脑不同的指令,这是一项颠覆性的新技术,意味着开发者可以完全掌控显示器上的图像显示。(过去,他们只能在黑色的屏幕上打出白色、绿色或橙色的字符,除了一些标准字符,其他图形图像都无法显示。)位图显示还不算什么,施乐的电脑还有更多创新之处:用“图标”来显示和管理储存在电脑里的电子数据,“图标”是象征性的图像,比邮票的面积稍小,只要用一个特殊的设备,就能把文件放到文件夹图标“里面”,研究中心的极客把这个设备称为“鼠标”。在屏幕上编辑文件时,还能直接用鼠标移动光标。要删除某个文件或文件夹时,只要用鼠标把想删除的文件图标“拖”到一个长得像垃圾桶的图标那里,然后“扔”进去就可以了。比起以前黑色屏幕上显示的绿色字符,这种“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aluserinterface,gui)无疑是颠覆性的创举,不亚于电影从无声走向有声。

    施乐研究中心的研究员对公司的决定非常不满,施乐高层居然同意让史蒂夫和苹果公司员工来参观如此具有颠覆性的新技术。研究员发现,在美国东部的施乐高层对于生产电脑并不感兴趣,他们更愿意生产复印机以及与王安公司竞争的文字处理机。直到1981年,施乐才推出第一台使用了新技术的电脑“施乐之星”(xeroxstar),不是卖给个人的,而是卖给企业的,每台售价为1。6万美元,至少要买3台才能搭建起网络系统,因此企业至少要掏将近5万美元,才能让电脑在办公室运转起来。最终这款电脑的市场反应平平。

    史蒂夫意识到,施乐的图形用户界面为电脑进一步的个人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屏幕上的图标能让电脑操作变得易如反掌。以前的电脑屏幕上满是晦涩深奥的指令,用户要跨越层层障碍才能获得想要的运算结果。如果用图标来取代指令,用户只需滑动鼠标就能轻松操控图标,运用电脑的数据处理能力将变得易如反掌,就如同从图书馆的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或者与一位智者聊天。如此轻松的交互方式让史蒂夫的终极梦想成为可能,那就是为普通人打造一台真正的个人电脑,史蒂夫把这样的电脑比喻为“大脑骑的自行车”。拜访了施乐后,史蒂夫仿佛获得了重生,他要把这项技术带到世界的每个角落。

    史蒂夫面临的挑战是如何才能在苹果公司体制的条条框框下实现自己的梦想。这个项目野心勃勃,除了史蒂夫,苹果公司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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