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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宠惹火妻:君上,太闷骚-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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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采花女贼1()
金翅小鲲鹏:“!!!信不信我把你从这里扔下去?”
凤恣早就被烈风吹得皮糙肉疼,猛地一掌朝小鲲鹏劈去,呵道:“求之不得!”
金翅小鲲鹏哪见过女子竟然眉头都不眨的就双手松开它的爪子?
这里可是高空!高空!
若是一不小心摔下去,摔得一命呜呼,那变态知道了还不得宰了它炖汤喝?
金翅小鲲鹏急冲下去捞她,却没有捞到,气得炸毛:“你疯啦!想死不要连累我!”
“谁想死,我不过想换个坐骑,不知道我很嫌弃你吗?”
凤恣脱掉脚上的两只红靴,往空中一抛。
那两只红靴,可不是真的靴子,而是她的两只小萌宠变出来的,是两只漂亮的火烈鸟。
今晚,她叫小七表妹给她梳妆,结果一脚还没踏下地,人就猛地往地上一栽,爬都爬不起来,虽然重生归来,但她这具身体在密室里躺了十五年,身体机能都退化了,哪能走路?
幸好,她的两只萌宠火烈鸟,一雌一雄,一个叫小红莓,一个叫小火焰,化作两只红靴,跳到她的面前,让她穿着红靴,她才能像常人一般行走自如。
金翅小鲲鹏没想到,两只红靴子下坠过程中,竟然变成两只漂亮的火烈鸟。
那只雌火烈鸟,粉红粉红的羽毛,太漂亮了,迷得它春心都在荡漾。
凤恣一落到雌火烈鸟身上,金翅小鲲鹏扑哧扑哧,急冲过去,飞到凤恣的坐骑身边,主动套近乎:“小美女,你叫什么?我对你一见钟情,怎么破?”
话音刚落,雄火烈鸟就怒吼道:“敢调戏我老婆,你找死!”
金翅小鲲鹏大受打击,第一次春心荡漾,竟是个名花有主的?
没关系,抢过来!
凤恣对着雄火烈鸟道:“小火焰,要是谁敢调戏我的人,我一定灭了它!”
雄火烈鸟闻言,对着金翅小鲲鹏狂喷烈火,金翅小鲲鹏不服,连连躲避烈火攻击,却还是不死心想靠近雌火烈鸟,雄火烈鸟怒发冲冠为红颜,与金翅小鲲鹏在空中连连恶斗。
小火焰道:“小红莓,你先带主人走,敢窥探我老婆,我非把它烧成烤鲲鹏不可!”
凤恣哈哈大笑,挥挥手:“青山不在绿水长流,小鲲鹏,来日方长,咱们后会有期!”
金翅小鲲鹏边躲闪烈火,边道:“喂,女人,你别跑,死变态还等着见你呢!”
凤恣好奇:“死变态是谁?”
金翅小鲲鹏大吼:“跟我走,你就知道了!”
凤恣瘪瘪嘴:“不说我可没兴趣,小火焰,拖住它,别让它继续跟着我!”
论起宠物,那只小鲲鹏哪里比得上她的小红莓和小火焰?
舅舅说,当年她之所以能够保住全尸,全靠了小红莓在危急关头白光闪现,把她带回了谢家。她在紫晶冰棺一睡十五年,小红莓和小火焰就不离不弃地守护了她整整十五年。
这份恩情,什么都不说了,必须记在心头,其实她的宠物只有小红莓,但她没想到,醒来后小火焰也在她身边,其实,小火焰是她结义大哥的小宠。
第28章 采花女贼2()
她的结义大哥是楼兰王子——楼清寒,一个只与她有过短暂不过十天的相处,竟对她如此情深义重,无论是死后还是如今重生归来,她都没想过。
毕竟,他们只有一次缘分。
说起她与这位结义大哥的缘分,其实是不打不相识,因为兴趣相投,她被这位到皇城建康来经商的楼兰王子硬拉着义结金兰,天天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都说楼兰是西域著名的“城廓之国”,丝绸之路的南、北两道都从楼兰分道,是通商重镇,异常繁华,楼兰王子果然财大气粗,异常好爽,送了她不少东西。
楼清寒随身携带了两只小宠——一对火烈鸟,也送她一只做见面礼,不过是幼鸟。
那是一只周身灰色羽毛、连长腿都是灰色的,根本不漂亮,却依旧摆出贵族步伐,一颦一盼都那么优雅含蓄、自我感觉极其良好的小红莓。
那时候弟弟凤泫看到小红莓,就特别不解:“为什么叫小红莓?不应该叫小灰莓?”
她也觉得名不副实,但楼清寒说,小红莓出生才一年,两年后羽毛就会逐渐变成红色。到时候远远望去,两条修长的红腿悠然挺立,周身红羽轻舒曼抖,或温婉低头,或高傲仰头,举手投足皆是风情,绝对让人沦陷。
不管他说的是不是真的,凤恣盯着比她更爱摆谱的小红莓,真心嫌弃,不想伺候它。
小红莓扬起比例修长的脖子,举步高歌,也不高兴得很,眼神略忧伤,明显也很嫌弃她这个新主子,真是两看两生厌,她还得伺候它的吃喝拉撒。
那时候凤泫道:“阿恣,小红莓吃什么?”
她道:“大哥说,她吃鱼虾。”
凤泫一溜烟没了踪影,亲自去河里摸虾饲喂,小红莓根本不买账,什么都不吃,只端着高冷的姿态,丑不拉几还学良尘做谪仙状,凤泫热脸贴上冷屁股,委实郁闷。
翌日,她拎着摆谱的小红莓去城门口给要离开建康回楼兰的楼清寒送行。
焉了一整夜的小红莓像打了鸡血,展翅噗噗噗的朝着另一只小火焰飞去,哪还有在她面前的高冷姿态,活泼性子兴高采烈,反衬出小火焰的稳重性子。
她恍然大悟:原来小红莓不吃东西是思念情郎呢?那她不是做了恶人,拆散一对神仙眷侣?罪过!罪过!
当下就道:“大哥,要不你把小红莓收回去吧,小红莓和小火焰成双成对才欢喜。”
楼清寒周身珠光宝玉,身着西域服侍,鼻梁高挺,眼窝深凹,乃是一等一的美男子,身后长长的马队拉着的货物,全是他在各地商户手里下的订单,商队浩浩荡荡,颇为壮观。
楼清寒爽朗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心中不舍,面上亦流露出几分难舍难分,道:“小弟,你我今日分别,不知何日才能再聚。我不是崇仙慕道之士,但也想对你尽一份爱护之心。你别看小红莓如今其貌不扬,火烈鸟乃是我楼兰神鸟,精通人性,天赋神力,可以做你的保护神。”
第29章 采花女贼3()
“在我楼兰有一个传说,有一位楼兰王子受罚入塔,火烈鸟也接受神罚困于通天塔中,一旦有异族侵入,火烈鸟将火光迸现,显示出超常的神力,全身都被耀眼的光焰笼罩,尖利的喙成为最锋利的刃。小弟,我把小红莓送给你,就是想让它代替我保护你。”
保护她,就这比她更拽的高傲小灰灰?
她含蓄道:“但就这样把小红莓和小火焰分开,我良心不安。大哥,你不是说,火烈鸟乃是忠贞的鸟?一生一世一双鸟?”
楼清寒用力抱了抱她才分开,又道:“我楼兰还有一个传说。”
“大哥讲。”
楼清寒纵身上马,拉紧缰绳道:“小弟,一对情投意合的火烈鸟,不管相隔多远,都能够与之心心相印,感受到彼此的喜怒哀乐。但凡有一只受到危险,另一只都会不顾一切的前去寻找相救。你我虽相隔万里,但你若有危险,哪怕跋山涉水,我也会前来相救。”
她看他扬鞭而去,心中感慨万千,真情滚烫,御剑追了一里相送。
“大哥,你的心意我明白了,小弟对大哥的心,亦是如此,倘若你有难,我也绝不会袖手旁观。大哥,一路顺风。”
楼清寒哈哈大笑,朗朗如日月入怀:“后会有期!他日相聚,我们一醉方休!”
那时候她站在梧桐树下,目送马队越走越远,这样一个豪爽的王子,不期然的闯入她的世界,落下一只小红莓,留下一片真挚的心意,又策马扬鞭消失在她的世界。
她还陪着小红莓伤心了好几天,千般哄万般爱,不惜亲自下厨做了一道爆炒龙虾,终于让小红莓从相思中缓过来,迅速和她打成一片,胃口大开。
那时她恍然大悟:“什么情啊爱啊,都抵不过一顿爆炒小龙虾。”
凤泫则嗤之以鼻:“原来是我没有打开饲养小红莓的正确方式!”
如今回想那时候的事情,凤恣不由得笑出声来,什么都不说了,她抚了抚小红莓漂亮得羽毛:“小红莓,以后我天天给你爆炒小龙虾。”
展翅高飞的小红莓闻言,精神一震道:“主子,现在去哪里?”
凤恣邪眉一飞,思忖:“去哪里?我想去寻找助我重生的人,不过我不知道他在哪。你先等等,我来问问元神小萌宝,那个叫我魂兮归来的人,到底是谁!”
凤恣闭上眼,通过内视术,进入心里空间。
她的心里空间与现实世界一样,有山有水,美丽而富饶,大有乾坤,甚至一点都不输给现实世界里的山川河流,不过那只光屁股的小元神跑到哪里去了?
凤恣找了好几圈,在一个瀑布下的草坪上找到小元神。
他已经用叶子给自己做了一件小衣服,遮住了羞羞的身体,瞧着像个酷萌酷萌的小野人,但是看到凤恣寻来,条件反射的,还是下意识收紧小腿,两只小手手压在两腿间,羞答答的。
凤恣飞身落地,慢悠悠的走到元神小萌宝面前,调侃地笑:“哎哟,小元神,自己弄了件衣服嘛?不错,不错,像个小野人。”
第30章 采花女贼4()
元神小萌宝黑不溜秋得眼睛瞪着她,努力做出一副“我大人有大量懒得跟你计较”的宽容表情,嘟哝:“没有看到我光着屁股的样子,恣恣,你是不是觉得很遗憾?”
我哩个去!
“那么小,有什么好看的?”
元神小萌宝差点炸毛:“我本尊很大!”
凤恣蹲下来,与他平视,笑得像个狼外婆:“是吗?来来来,告诉我,你的本尊是谁?待我去看看他到底大不大。”
凤恣目不转睛的盯着元神小萌宝观察半响,之前就觉得似曾相识,猛一拍脑门,但一时有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
元神小萌宝脸颊爆红,稚嫩的小声音带着不敢置信的羞恼:“恣恣,你怎么还这么色?”
凤恣瞥了眼恼羞成怒的小元神,将他抱起来,拍拍他的小屁股。
“啊!你这个不知羞耻的女人,你干什么!”
“色给你看。”
凤恣憋着笑,这小家伙羞怒的小表情,简直太好玩了,一张精致的小脸涨得通红通红,忍不住继续调戏:“快说,你说谁的元神,不然就把你扒光。”
元神小萌宝在她怀里急得跳脚,傲娇的吼来吼去:
“我叫宝贝疙瘩啦!我知道心里住着一个宝贝疙瘩,你情不能自控,总想看我光屁股的样子,可是现在你已经恢复女儿身,能不能矜持一点!”
宝贝疙瘩?情不能自控?这小家伙真是!
正想叫他老实点,却发现他的小身体似乎在颤抖。
凤恣细看他的小脸,发现这小家伙的脸色,似乎有些白,小额头还有不易察觉的冷汗。
手贴着他的后背,一抹,湿漉漉的,全是冷汗。
凤恣吃了一惊:“宝贝疙瘩,身体不舒服?”
“没有!”元神小萌宝死鸭子嘴硬,嘟哝道:“我好得很,排斥反应休想把我逼出你的身体!哼哼,我什么都不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神来杀神佛来杀佛!”
凤恣扯扯嘴角:“排斥反应?”
凤恣紧蹙眉头,一个人若是接受不属于自己的元神,确实可能产生副作用,若是出现排斥反应,元神无法安稳入驻,就会被排挤出她的身体,这种事,她还帮不了他,只能靠元神自己来抵挡排斥反应。
凤恣不再调侃,心疼的问:“很难受?”
元神小萌宝咬紧牙关,死撑着道:“一点都不难受,你放心啦,我不会元神出窍,让你暴毙而亡的!我不会让你再死一次的!”
“好,小宝贝,那我就把我的命交给你了。”
凤恣用力啵了他一口,元神小萌宝傲娇的别过头,那姿态并不像不想搭理她,而是把另一边脸也凑过来,希望她再亲一口,凤恣伸手在他的小脑袋上弹了一下:“好好努力!”
元神小萌宝遗憾的哼哼两声,正要叫她滚蛋,忽然话锋一转,激动得道:“恣恣,快快快,去下面,去下面。”
“哪里?”
“下面的墨神殿,充满了仙气,能够帮助我克制体内的排斥反应哟。”元神小萌宝怕她不信,萌萌哒眨眨眼,再萌萌哒眨眨眼:“真滴,比真金还真滴。”
第31章 莫邪认主1()
凤恣豁然睁开眼:“小红莓,下方有墨神殿吗?”
小红莓哼哼两声:“主子要去那里。”
凤恣道:“对!”
小红莓俯冲而下,转眼就落到下方一处神殿的门口。
落地后,看到神殿大门口横匾上龙飞凤舞的三个书法大字——墨神殿,凤恣才猛然发现,这里竟然是江左第一仙君的神殿。
小红莓再次化作小红靴,凤恣穿着一只靴子,一蹦一蹦进入分神殿。
抬眼望去,这地方可比她的凤神庙不知道高出多少档次!
别提有多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
高大五丈的白玉神像,色彩一流,审美一流,五官还原度百分百,仿佛真人就站在她面前,微妙微翘,栩栩如生。
世人都说卫玠美,犹如珠玉在侧,觉人形秽!不知道卫玠站在这里,自惭形愧的会是谁?
因为面前的白玉神像,当真是独树一帜的俊美高大、配上他那张挑不出刺来的绝美五官,无论神色如何内敛低沉,表情如何不苟言笑,眉眼是如何的俯仰众生,都挡不住万民朝拜的热情,再想想她那个毫无品味的凤神庙。
不过,站在玉石像下,凤恣却心情繁复,盯着那玉石像上的面孔,她心情更复杂!
那张不食人间烟火,仿佛仿佛高山仰止不染红尘事的旧相识,是她年少时候夜里做梦都咬牙切齿想暴揍十顿的对象!
因为这位墨神,就是她舅舅口中那种“别人家的孩子!”,不过他明明叫良尘,为什么被称为墨神?难道他除了良尘这个名字,还有其他名字?
按理说,这该叫良神殿还差不多!
这个问题,凤恣费解至今,没人给她答案,不过她曾给他取过一个外号,叫良白菜!
此事说来话长,追本溯源,因为她二舅是他父亲的超级小迷弟!
这位墨神的父亲,叫做良七曜,是江左有名的名士。
年幼时候,她好奇良七曜到底长什么样,竟然能让二舅着魔至此?恰逢良七曜陪娇妻到娘家——琅琊王府省亲,大舅激动得半夜爬墙夜探爱豆,她也偷偷摸摸跟上去。
却不想,没有偷窥到良七曜洗澡或者更衣,意外看到一秀美标致的龆年小童,于木案前正襟危坐,就坐在良七曜身边,捧着书卷聚精会神的看,那认真程度……
二舅回头瞥见满头杂草与他并肩趴在窗前的她,那嫌弃的眼神害她至今内伤未愈,从此,良家少年就成为规范她言行举止的标尺,后患无穷,令她深恶痛绝!
不管她从哪里浪回来,二舅都会耳提面命,劈头盖脸地骂:“你看看人家良尘!”
“你看看人家良尘!你看看人家良尘!你看看人家良尘……”
卧丨槽!这句魔咒她听了不下十万遍!
在这句话的阴影下长大,害她恼火到夜里做梦都想弄死罪魁祸首!
凤泫安慰她道:“二舅是良七曜的脑残粉,爱豆教导出来的大白菜,肯定要比自己放养的猪强上百倍千倍,认命吧。”
凤恣不服,凭什么良尘就是精养的大白菜,而她就被比喻成放养的猪,她哪里差了?
可是现在,凤恣肩膀一垮,不得不服,自己混得确实比他差太多。
因为自己与他比,真是一个地、一个天。
十五年前京口一战,17岁的她身败名裂遭万人唾弃,魂飞魄散,成为江左第一败类;
十五年前京口一战,17岁的他舍身取义得万人敬仰,白日飞升,成为江左第一仙君;
九泉之下,她坠落成鬼;九天之上,他飞升成仙。
第32章 莫邪认主2()
曾经都是鲜衣怒马的少年,后来的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思来想去,大概因为她太过放荡形骸,而他却从不行差错步,干过的唯一一件荒唐事,就是飞升成仙不到三天,就跳下凡尘,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她还给这位墨神取过一个外号,叫良白菜!
此事说来话长,追本溯源,因为她二舅是他父亲的超级小迷弟!
哎,天之骄子就是任性,别人穷其一生也没法登上九重天,他却连九天玄宫都不放在眼里,说下凡尘就下凡尘,也难怪跳下凡尘后,威望不减反增,成为“江左第一仙君”,当真是天上人间第一宠儿。
她在忘川河,听说江左遍地都是他的宫观庙宇,高大上的墨神殿,绝对不是凤神庙那种次品可以比拟的,信徒之多,香火之旺盛,连九重天上的正经神仙都嫉妒羡慕恨得牙痒痒。
如今连她体内的小元神都想呆在他的地盘。
凤恣闭目,问体内的元神小萌宝:“宝贝疙瘩,现在感觉怎么样?”
元神小萌宝贼贼地道:“恣恣,今晚能在这里过夜吗?我要呆在这里,克制排斥反应。”
凤恣:“……”好吧!
正想着,小火焰也赶了过来,落到地上,又化作了小红靴,让她穿在身上,凤恣终于能够正常行走。
正想找个地方将就一夜,天际之外忽然传来一道长龙的吼叫声,那吼叫声遥远而熟悉……
凤恣眸色一亮,快步走出神殿,抬眸看天。
夜黑之中,一条白龙腾云驾雾而来。
凤恣大喜过望,两指抵在唇边,长啸一声,那白龙听到长啸声,翻云倒海朝着凤恣俯冲而下,凤恣快步走下石阶,站在院子里张开双臂,迎接它的到来。
她挥手高呼:“莫邪,这里!”
“嗷呜!”
白龙嚎叫一声,俯冲而下,绕着她飞了好几圈,忽然化作一把长剑,被凤恣一把接住。
凤恣拔剑而起,盯着寒气逼人的剑锋,指尖轻柔的摸了两下,寒气逼人的剑锋里,隐隐透出一张苍白虚弱的脸,声音虽弱,却很激动:“凤恣?”
凤恣喜道:“是我。莫邪,你怎么找来了?”
剑锋里印出一个身材高挑迷人的女子,绝对的御姐美女,盯着她道:“凤恣,你看得见我?听得见我的声音?”
凤恣道:“哈,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曾修成鬼仙,重生归来,我看得见鬼魂。无间地狱里那班厉鬼,现在是不是已经气炸了?”
莫邪笑道:“可不是,我去忘川河看望你,听到他们骂骂咧咧的在喊,诅咒你活不过三日就会重回忘川河,那副咬牙切齿的姿态,幸好你没看到。”
凤恣想象一下,乐道:“我能猜得出来。莫邪,那些年,谢谢你对我的鼓励。”
莫邪,是她在忘川河遇到的一缕魂魄,但莫邪不属于忘川河里的厉鬼,她是一缕剑魂。
莫邪每年都会去忘川河走一走,寻找她丈夫干将的下落。
她的丈夫,叫干将。
第33章 莫邪认主3()
春秋战国时期,吴王要干将为他铸剑,如果铸剑不成,就要斩他头颅,但是干将在铸剑过程中发现,铸剑炉中的精铁无法熔化,铁英不化,剑就无法铸成。
为此,干将愁眉苦脸,作为干将的妻子,眼见着丈夫性命不保,她也日日以泪洗面。
某一天,莫邪忽然不哭了,她做出一个决定,反而如释重负的扬起一抹视死如归的笑。
干将一看她的笑就知道她想干什么。
他拉着莫邪的手,悲呼:“莫邪,你万万不可,否则我绝不独活。”
可是莫邪却在一天夜里,趁着丈夫睡着之后,站在了高耸的铸剑炉壁上。
干将半夜惊醒,看到莫邪不在身边,只觉万箭穿心,跑向铸剑炉,只来得及看见在跳进剑炉之前,扭头对他灿烂一笑的莫邪,纵身一跃,视死如归。
干将撕心裂肺地大呼:“莫邪,不要……”
莫邪依旧在笑,长发飘飘,衣袂飞飞:“干将,我没有死,我会化作剑,永远陪着你。”
为救夫命,投身剑炉,铁水熔化,名剑出炉,一雄一雌,一名干将剑,一名莫邪剑。
干将将雄剑献给吴王,终日抱着莫邪剑悼念亡妻,可吴王听说他其实铸了两把宝剑,却私藏一把,为此大发雷霆,捉拿干将,要他交出莫邪剑。
干将悲痛欲绝,一把将莫邪剑刺入心脏,绝望大呼:“莫邪,我挚爱的娘子,我要如何才能与你长命无绝衰?”
那一刻,莫邪剑剧烈颤抖,化作一条美丽的白龙,怒吼咆哮。
此后千年来,白龙都在苦等她的丈夫,她坚信干将即便死后,魂魄也会系在干将剑上,但吴王将干将剑藏了起来,不知所踪,她已经等了几百年,只希望有一天,能够与丈夫团圆。
如今重生归来,她对人生有了更多的感悟,更懂得作为一缕鬼魂,几百年等着一个人有多不容易,更敬佩莫邪的执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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