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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山野田间尽悠然-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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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不占股份,只要你们家的蔬菜只供给我们酒楼就好,而且菜价方面,我们东家又涨了一倍,还让我跟你说好了,即便是到了夏天也不会降低价格的。”
孟掌柜拿出了新拟好的合同文书,兰凌雪看着递到眼前的文书,半天都没反应过来。
这么天大的好事儿,竟然就从天而降了,兰凌雪摸了摸了自己个儿的小脸,有些感觉不真实,把手里的文书看了一遍又遍,
“孟伯伯,这冬天里酒楼的菜价能卖到多少,我大概是有数的,你给我涨了价钱我也就受了,可夏天就不行了,夏天里各个庄稼地都会出菜的,哪还能卖高价,你们不降价不是得亏了嘛,这可不行,我就算再见钱眼开,也得有个限度不是。”
怎么琢磨都觉得这好处来得太容易了,兰凌雪心里就有些不安,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不会出什么想不到的幺蛾子吧,
“就说你这丫头实诚,不会挣昧心的钱,我们东家还真就说对了。”
“噢?”
兰凌雪是真意外了,
“这话是你们东家说的?他又没见过我,怎么会说这样的话。”
虽然是种认可,怎么有种后背发凉的感觉呀,被人看得太透,感觉很不舒服。
“是我跟东家学了认识你的经过,也跟东家说了跟你接触时的感受,我们东家就说了,你这样的人是值得交往的,你既然不是个把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人,那就是个意志坚定、不容易被人左右的人,这样性格的人,轻易不会背叛别人,怎么都是值得相信的。”
兰凌雪觉得自己被打败了,她自己都没有觉得自己有这么好,
“他可是嘱咐过我了,只要你跟我说了这样的话,那菜价就再涨一层。”
孟繁生又递了份合同文书过来,把兰凌雪手中的那份抽走了,
“不会吧,还涨?”
兰凌雪都有些不敢接了,这天上掉银子的事儿,还真让自己碰上了?
“怎么,嫌钱咬手?”
兰凌雪急忙挥着双手道,
“不是,不是,只是,这样真的好么,你们还有得赚?”
如果把利润都给了自己,那他们还不如维持现状呢,费了这么大的劲,冬天挣的夏天补,那还有什么意思!
“兰丫头,我就跟你直说了吧,你们家里送来的菜你心里有数,那可不是普通的蔬菜,那菜的味道,别人是无论如何也种不出来的,所以,咱们酒楼即使在夏天,也不打算卖低价,这样你懂了没有?还真是个小丫头,生意人哪能做亏本的买卖,也就你还在这儿担着心。”
孟繁生的话里,是满满的疼爱的味道,
“夏天也不降价?就算再好吃的菜,到了夏天,也会贱卖的,我可不相信你们的价钱能维持着一整年不变。”
虽然孟伯伯已经这样说了,但兰凌雪还是不相信,前世她可是见得多了,冬天和夏天的菜价,那可是差得天上地下的,就算现在是自己的空间出品,那也不可能一层不变。
“你个小丫头,不这么聪明不行吗?怎么看事情就这么一针见血的,不过,伯伯说的话可不是宽慰你,只不过刚才没打算细说,因为还没有办成的事,说早了有点心虚,现在既然丫头你问了,伯伯就说给你听听,夏天的时候,我们不会只挣酒楼的钱,我们打算在这个冬天,把这种高品质的蔬菜,卖入到豪门大户里去,把他们的嘴养刁,让他们在夏天也惦记着咱们家出的菜,他们为了饱口腹之欲,是不会差这几个银钱的,那咱们就不会亏本啦。”
不得不说,虽然兰凌雪前生是个销售主管,但论起生意经,她还真未见得是古人的对手,因为他们的门第观念以及道德观念,限制了做为女子的兰凌雪,让她没办法展示自己的聪明才智,只能闷在宅子里,看着别人大展拳脚,兰凌雪却只剩下了羡慕的份。
签了文书,孟繁生送了兰凌雪一个匣子,是雕工精美的红木匣子,让她装文书和银票,不说这情谊,只说这匣子,就是价值不菲,兰凌雪也没矫情,开心地接了,牢牢地抱在怀里,
“孟伯伯,如果我们家里种不出这么多蔬菜呢?”
她还是有些疑问的,自己也没保证过会种出蔬菜,他们哪儿来的自信,就先拟了文书了呢,
“傻丫头,你答应的事儿,哪有做不到的,虽然你说的时候不确定,但你当初会收下我的银子,我就知道一定能成,你可不是个会胡乱许诺的人,况且,你也不是个贪心的,绝不会为了银子,就应下你做不到的事儿。”
“呵呵,孟伯伯,你倒是了解我。”
还真没想过,自己在孟繁生的眼里,评价会这么高,
“我好歹也是做了快三十年的掌柜的了,识人无数,如果连个人都看不清,那不如回家抱孩子去。”
兰凌雪自此终于放下心来,只要没有阴谋就好,好不容易过上了好日子,兰凌雪还真怕被人算计了,她可不想像穿越的小说里那样,过个日子总是坎坎坷坷的,好在自己遇到的都是好心人,小说毕竟不是现实,兰凌雪看了看手里捧着的匣子,心情好到爆点,这下好了,不用担心自己家种菜会被人嫉妒了,本来还担心着,如果把菜卖给镇上的大户,总有被人发现的一天,如今地里收获的蔬菜全都卖给了福禄大酒楼,那自己是真的一点后顾之忧都没了,所以,被爹爹问到时,兰凌雪没有一点担心。
第74章 奇女子()
跟福禄大酒楼签好了合同后,紧接着就收到义父带回来的消息,他那边也是一切顺利,已经照着兰凌雪的嘱咐,收了一堆的定金,只等粮食了,现在让人带信回来,带信的人就是上次在义父铺子里见过的李四娃,李永泰在信里告诉兰凌雪,让她把新收的面粉拉回去,能拉多少回去就拉多少回去,他会在看到粮食数量的时候,再找平衡的,尽量让粮食卖的顺应人心,他是真没想到,照着宝贝闺女的办法,粮食竟然真的能卖到那么高的价格,只是,粮食太少,也怕出乱子呀,兰凌雪当然不会辜负义父的期望,决定让李四娃装满了五辆马车回去,不过,五辆马车的面粉,看着虽多,兰凌雪却是知道,对于京城的需求量,这些不过是杯水车薪罢了,但她却不想拉太多的面粉过去,如果数量太多,那买到面粉的人,就不会觉得自己买的面粉精贵了,那可就大大的不妙了,毕竟,自己是想要把面粉卖个高价钱呢,那可是自己空间里的东西,物以稀为贵才是真理。
“大小姐,这是我们掌事的让我给您捎回来的,您看看是不是您要的东西?”
看兰凌雪看完了信,又和她商量了装走的粮食数量,李四娃就把大堂哥让自己带回来的种子,恭恭敬敬交给了兰凌雪,他可是看到了大堂哥在写信时的郑重神态,也看得出大堂哥对这个干闺女的看重,而且,大堂哥只是回到族里短短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已经把族里的生意管理得井井有条,甚至京城里的贵人,现在非自己家的粮食不买,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情,眼见着族里的生意越来越好,看来,大堂哥接掌族里的所有生意,也是指日可待了,所以,这声大小姐,李四娃叫得心甘情愿,他虽然憨厚,但却不傻,形势还是看得清的,
“对的,对的,就是这个种子,没错。”
接过李四娃递过来的口袋,打开袋口,就看到了金灿灿的玉米粒,兰凌雪立刻笑得见牙不见眼,仿佛已经看到了鲜嫩嫩的苞米,冒着热热的香气,来到了自己面前。
“对了就好,我们掌事儿的还怕不对呢,说要是不对,就让您跟我说,我带了信回去,他再给大小姐找。”
李四娃看到兰凌雪眉开眼笑的样子,就知道这事儿是办明白了,果然,
“对了对了,义父办事我还是放心的,谢谢四娃堂叔,呵呵……。”
很明显地从笑声里,听出了兰凌雪的开心,
“大小姐客气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掌事儿的嘱咐了,我哪有不尽心的道理,对了就好,您再看看这个,大小姐,掌事的还给您带了这个回来,我不知道算是粮食还是种子。”
这个口袋就大很多了,李四娃是回到车上扛下来的,看着他很是小心地把东西放到地上,兰凌雪有些意外,什么东西能让他这么慎重,
“这个东西说结实还挺结实的,摔到地上也没什么大碍,说不结实还真就不结实,如果不慢慢地放置,轻轻一磕,它就会蹭破一块皮,我也不知道大小姐要拿它做什么用,所以,很怕它磕坏了皮。”
听他这么说,兰凌雪就已经知道是什么东西了,红薯。
“果然是红薯。”
打开口袋,就看到大小很均匀的红薯,装满了一口袋,一看就是仔细挑拣出来的,不然不可能个头这么均匀,
“大小姐认识红薯?”
红薯和玉米都是从番邦新进的品种,李四娃万万没想到,大小姐竟然都识得,这可是让他对大小姐的认知又高了一层,
“红薯嘛,书上早有记载的。”
“您还认得字?”
他可是一路问着来到半河村的,也看到了兰凌雪家前面的一大片菜地,菜地伺弄得很好,已经冒出了绿绿的嫩芽,还有那更大一片的拱型棚子,虽然不知道里面种的是啥,但也知道跟蔬菜有关,这么一个庄稼把式的闺女,不光认识那些稀奇古怪的物事,竟然还是个识字的,这倒让李四娃大开眼界了,自己在京城和近郊来来去去的,见识不能算少,可就算是在京里,认字的女人也不是很多,大堂哥这个干闺女,真是个奇女子。
“识字很奇怪吗?”
兰凌雪随口冒出了这话,就差点扇了自己一个嘴巴,这可不是自己曾经生活的那个时代,男女平等,人人都是要学文化的,现在这个朝代,女人就是家里的摆设,哪容得你看书写字的,就算是高门大户里的小姐,也不过就是学个女戒、女则什么的,那些低门小户的女子,更是连书本都摸不着了,
“主要是爹爹宠爱,我又喜欢,所以爹爹就简单教了我几个字。”
兰凌雪急忙调转话头,含糊地解释着,也不管李四娃会不会误解,是哪个爹爹教了自己识字的,
“没错就好,总算不负掌事儿的委托,那粮食什么时候能装车呢?那面要的有些着急。”
看出了兰凌雪的尴尬,李四娃机灵地把话题接了过来,兰凌雪不禁点了点头,怪不得当初族里派他来找义父,这回义父又派他送信回来,果然是个聪明的。
看得出李四娃是真的很急,并不是装装样子,兰凌雪也就没和他太谦让,
“四娃堂叔,你别急,这已经过了晌午了,就算装了车也没法走,不如就先在家里歇一宿,明天一早就让子豪叔帮你去镇上雇几辆马车,装了车就走,不会耽误事儿。”
看看天色,娘亲和子豪叔他们也快要回来了,这几天虽然没有第一天开张时卖得那么火,但也是过了晌午就关铺子了,
“一切听大小姐安排。”
李四娃倒没有别扭,大堂哥这个干闺女,看着年纪小,一接触就知道是个有本事的,
“四娃堂叔,你先洗洗,家里的人也快回来了,一起吃个饭,然后让我爹领你去子豪叔家里休息。”
一直坐在旁边陪着闺女见客人的兰二壮,此时听了闺女的话,起身去外面帮李四娃打好了,
“兄弟,来洗把脸。”
李四娃这时才知道,这个没有说一句话的憨实男人,就是大小姐的亲爹。
“不劳烦您了,我自己来。”
李四娃急忙走出屋子,去接兰二壮手里的水盆,
“都怪我,刚才急着看义父的信,倒忘了给四娃堂叔介绍了,这是我爹,你叫一声兰二哥就行,爹,这是我义父的堂弟李四娃。”
兰凌雪有点脸红地弥补刚才的过失,是真的着急知道义父的消息,竟然把这么关键的事情给忘记了,幸亏是在家里,没人跟自己计较,要是在外面,可不得让人笑话死,
“兰二哥,您受累。”
把水盆接过来,放到一边放好的凳子上,
“说哪儿的话呢,四娃兄弟,既然你是李大哥的堂弟,那就是我的兄弟,自家人可不兴那么外道。”
把擦脸的布巾搭在一旁的架子上,
“兰二哥说的是,那我就不客气了。”
弯下腰快速的洗了手脸,手上的水还没有擦干,就听到一片的喧哗声。
“姐姐,姐姐,我回来了。”
离得老远的,小锄头就连喊带叫的冲过来,
“我给你带了糕点回来,娘新做的点心,你没吃过噢!”
带点显摆地把糕点举到兰凌雪面前,
“叫叔叔。”
接过小锄头递过来的糕点,把他指给李四娃看,
“我弟弟,小锄头。”
“叔叔好!”
小锄头很是听话地叫了人,跑得红扑扑地小脸,让小家伙看起来很精神,
“你好,小锄头。”
“你看,怕可咋说呢,叔叔也没给你备什么礼物。”
确实不知道兰凌雪还有个弟弟,李四娃还真没有准备,
“不用不用,叔叔客气了,进门就是客,叔叔能来,我们家就蓬荜生辉了。”
兰凌雪就抿着嘴乐起来,小家伙还会用成语了,兰凌雪可是知道他刚刚才认了几天的字,绝对学不到这个程度,应该是谁说话让他听到了,不过,用得不错。
“四娃堂叔,这是子豪叔,明天就让他帮你去雇马车。”
兰凌雪继续给李四娃介绍着,
“子豪兄弟,给你添麻烦了。”
一看就比自己小,李四娃却没敢怠慢,这人一看着就不简单,身上有股藏不住的威势,
“子豪叔,这是我义父的堂弟——李四娃。”
“噢,李大哥,幸会幸会。”
冲着李四娃抱了抱拳,又抬眉望向了兰凌雪,想知道她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子豪叔,我义父让四娃堂叔来我这儿拉些粮食,我已经给他准备好,四娃堂叔得雇马车拉回去,你明天和娘亲去镇上铺子里时,先拐去拉脚市场,帮他雇五辆马车回来。”
听了兰凌雪的解释,林子豪就知道是什么事儿了,立马答应着,
“噢,知道了。”
又回身冲着李四娃抱了下拳,
“李大哥,一定给你办妥,你就放心吧。”
“辛苦子豪兄弟了,谢谢!”
“自家兄弟,有啥客气的,我跟你堂哥可不是外人。”
拍了拍李四娃的肩膀,就去洗手了。
第75章 见证奇迹的时刻()
兰凌雪又给李四娃介绍了娘亲和安志远,就张罗着吃饭了,一大家子围坐在桌子旁边,边吃边聊着,并没有食不言寢不语的规矩,这让李四娃既感到新奇,又感到亲切,再加上桌子上的饭菜实在是好吃,他可是吃得胃口大开,比平时多添了一碗饭,
“不好意思哈,这饭菜实在是太香了,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
揉了揉肚子,李四娃有些不好意思,可桌子旁的其他人,却已经习以为常了,第一次吃兰凌雪做的饭,肯定都是这个样子的,大家见怪不怪了,
“也没什么好招待你呢,粗茶淡饭,四娃堂叔能不挑拣,我已经很开心了。”
被人夸奖,总得谦虚两句,
“大小姐做的?”
再一次的不可置信,只是一顿饭而已,就能做得这么与众不同,大堂哥的干闺女,究竟有多少技艺是自己不知道的,这根本就不是个普通的人啊,兰凌雪不知道,在李四娃的心里,她又上了一个新高度,
“庄户人家的孩子,会做饭也不个什么稀奇事儿,你也可夸她了,一会尾巴翘上天了。”
并不想让别人太注意自家闺女,兰二壮直接替闺女挡了,
“子豪,一会儿你领四娃到你那屋睡,让小锄头回来住一晚。”
自从买回了那个大浴桶,师徒三人就搬到林子豪新盖的房子里去住了,一个是他们作息同步,再一个,三个大小男人在一起洗洗涮涮也方便。
“你瞧我这脑子,忘了刚刚小锄头拎回来的点心了,四娃堂叔你等会儿,尝个点心再跟子豪叔过去。”
兰凌雪指挥着小锄头把糕点拿过来,打开油纸包,不得不说,林秋棠在做糕点这方面,还是蛮有天赋的,才不过几日,她就能根据那些点心的流程,设计出新的点心花色来了,今天这个小点心,看着就与众不同,一个个小巧精致,色泽嫩黄,一看就让人食指大动,本来已经吃到撑,想要拒绝吃点心的李四娃,没忍住想要尝一尝的欲望,接过了兰凌雪递过来的一块小点心,塞进嘴里,滑滑嫩嫩的,满口留香,
“这是嫂子做的?”
几下就嚼完了点心,看着点心包,眼睛还有点发直,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点心呢,
“嗯,我做的,怎么样,口感如何?他李叔儿,给提点意见。”
林秋棠很紧张地看着李四娃,想要听听他的评价,毕竟到铺子里来买点心的,都是买完就急着走,开业已经有几天了,却一直也没听到顾客直接的回馈信息,其实,她也就是担心,每天的销售速度,就是最好的证明。
“嫂子,还提什么意见啊,要是说提意见,那就是太好吃了,会让人控制不住食欲的,忍不住吃到撑的。”
李四娃这话,逗得大家哄堂大笑,
“四娃,也不跟你客套了,先让子豪领你过去歇歇,睡个午觉,明天又要赶路了,可得休息好。”
兰二壮让林子豪先领着李四娃去他家里歇午觉,又把孩子们也都打发回各自的屋子里去歇了,这才拉着林秋棠回了自己的屋子,
“这几天累坏了吧,那么多的点心,一个人做,这也太辛苦了,不行咱还是找个体已人,保险点儿,这样也能有个人帮帮你。”
边帮媳妇揉着肩,边有点心疼地说,
“这才多点活,哪就用得着人帮了,都没有在老宅子时,给一大家人做饭累,而且,我挺喜欢做点心的,每天做出不同样式的糕点,看到来买的人笑得开开心心的,我心里就特别的满足,我突然就觉得,原来,我也是能挺门立户的了,我也不用依靠着谁,就能过我自己想过的日子,二哥,我这么说不是嫌弃你,我是真的觉得自己有用了,不是家里的拖累,我现在活得很开心,这种开心,是跟以前的开心不同的,我也说不好,我这么说你能懂吗?”
有点担心这么说会伤了自家男人的心,兰二壮却是听懂了。
“我听得懂的,秋棠,你现在有了自己的手艺,有了自己的铺子。”
“什么我的铺子,是闺女和子豪的铺子。”
林秋棠急忙打断兰二壮的话,这可不是瞎认的,别让闺女和子豪听到了,再有什么想法,
“哎呀,我知道的,闺女的铺子不就是你的铺子嘛,她哪会跟你计较这个,你先别打岔,听我说,我知道你想要表达的意思,你看你现在确实是靠着你自己的能力在挣钱,你在铺子里做糕点是有工钱的,从前你总觉得你要靠别人活着,就总觉得腰板挺不直,现在能靠着自己活着了,那种骄傲,我深有体会,原来在老宅里的时候,我虽然每天种地干活,跟着家里拿收成,但感觉那就像是在为家里做工一样,没有自己的自主权,没有自己的支配权,可现在不一样了,我种下的每一粒种子,都能长成果实,然后它就归我所有了,我可以放心地支配它们,把它吃掉,或是把它们换成银钱,都是我说了算,这样的感觉,就是当家作主的感觉,我觉得很骄傲也自豪,我可以管理这么大的一片土地,然后看着它们长得郁郁葱葱,看着它们变成银钱,看着它们让我们家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这种感觉,不是一般的好,我甚至每天都要在梦里笑醒了,我从不知道,也从没想过,原来,我是可以这样生活的,可以挺直了脊背,站在人前,秋棠,你知道我有多开心嘛,就像你现在这么开心,所以,我能听懂你的话,也能读懂你的心情。”
林秋棠牢牢地抓住兰二壮的胳膊,眼里闪闪地全是爱慕。
“这说来说去的,都得感谢咱们家的闺女,没有咱们家小篮子,咱们怎么可能过上现在的日子,也是菩萨保佑我们闺女,受了那么多的苦,总算是苦尽甘来。”
林秋棠悠悠地说,
“这有什么好感谢的,那可是咱们家的闺女,你还不知道她的心思,你要是敢当着她的面说感谢的话,她会跟你急的,她可是一心一意地想要咱们家能过上好日子,也一扑心地想要让小锄头有出息,虽然咱们俩是借了闺女的光了,但闺女是你生的啊,没有你哪有她,她的福分也是你带来的,所以,再也不要说这样的话了,我们即便是心存感激,也只是感谢菩萨就好,小篮子是咱们的闺女,我们只要好好疼爱她就够,她不会要求更多。”
是啊,自己家的孩子,怎么可以想要跟爹娘要回报,只是,一想到自家闺女曾经受过的苦,林秋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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