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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捉妖司-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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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炎热的天气,人也会跟着懒散。
徐寿并不担心,当这些人发现的时候,尸体估计早已经烧的面目全非。
他从牢狱里走出来,故意饶了个大圈,从后院里又走了回来。
“徐哥,休息一会儿?”一个武侯问道。
徐寿踢了一脚那武侯的屁股,没好气地说道:“休息什么,起来干活儿了!”
一群武侯没精打采地在街上巡逻,街道两侧依旧繁忙。前朝的时候,神都一般都是北面繁荣,南面却十分空旷,很是荒凉。不过几年来的不断演变,不少坊也跟着繁荣起来。
里仁坊通着永通门,从这里来到京城客商一般会选择在这里贩卖。南北两市虽然人是最多的,只是那里的摊位何等珍贵,几乎是一地难求。
像一些西域的毛皮商人,他们便大多选择囤货到这里,取出一两块样品到各个大家族里去推销。这些人做的是大买卖,更何况毛皮不像瓜果,它更耐储存,因此里仁坊也以毛皮和药材生意闻名。
街道两侧有不少人,夹杂着天南地北的口音。有个黄发碧眼的西域人过来询问路,说话磕磕绊绊的,被不耐烦的武侯推到一边去。话都没学全就敢来中原,老子可没工夫听你瞎嚷嚷。
徐寿带着人正在街上巡逻,忽然看见一个武侯匆匆忙忙赶回来,一边跑一边喊:“徐哥,铺里出事了!”
徐寿带人赶回去的时候,巡铺的人架着大水桶正在往水牢里送水。
火是从地牢里燃烧起来的,几个监狱里关押的囚犯昏迷过去。徐寿瞧见那几个囚犯被救出去,有专门的郎中简单看了看,没什么大碍的一泼水给泼醒,几个虎背熊腰的武侯在旁边盯着,防止囚犯逃走。
徐寿神色如常,这火本就是他放的。
“怎么回事,火是怎么起来的!”街使暴跳如雷地吼道。
一个狱卒嘀咕道:“兴许是范头自个儿喝酒,把火烛给打掉在地上了。咱铺里余备的木柴可都在牢房里堆着呢。”
街使听完就怒了:“我早就和你们说过,平时多看着点,牢房着火了,衙门处罚下来最后还是我来顶缸!”
几个狱卒不说话,街使平时对大家都不错。
一块焦炭从里面被抬出来,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几个离得近的赶紧捂住口鼻。
“这应该就是范头了,看看他这样子,都给烧干了!”
几个武侯围过来,惊奇地上下打量。
牢头就好似被火烤了很长一段时间,身上的肉近乎风干,只剩下被烈火灼烧的痕迹。整个人都干瘦了近乎一圈,脸已经彻底成了一块碳,辨认不出。
“看见没有,这就是下场!”街使愤愤地呵斥一声,便让几个人帮忙把这焦尸抬走。
徐寿没有丝毫表情,几个武侯也脸色淡然,这牢头平日里性格孤僻,跟所有人都不怎么熟。更何况是他自己找死,他死了,大家没有一点感觉。
“咱徐哥当时尸首保存的好,这才能回来。看范头这样,怕是没有指望了。”
自从徐寿死而复生后,附近的庙便多了不少香客祭祀。人是盲目的,他们对于眼睛所看到的一切信以为真,即便有怀疑的,可人家徐寿就好端端地站在那儿,还天天带刀巡街呢。
徐寿当作没听见,好似在走神。
两个时辰后,双方武侯换班,此刻天色渐暗,徐寿在点名簿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便回家去。
徐馨儿颠颠跑到门口,大叫道:“爹爹,你回来了。”
徐寿把宝贝女儿抱起来,摸摸小脑袋,徐氏早站在门外等着丈夫回来。
吃完晚饭,闺女早早进屋睡觉,徐寿和徐氏同样睡着。
徐寿没有睡。
他知道,自己今晚必须要行动了。
传闻江湖有一种毒药,能够让人欲罢不能,只要喝了这毒药,便会想要喝第二口,第三口。而这毒药却在慢慢摧残一个人的身体,这人明明知道,但就是停不下来。
他脑海里的那个声音,一直在吵。
即便他捂住耳朵,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只有当吃人的时候,他才能感觉到这声音有所减弱。
但现在,他做最后想吃的人已经没了,如此每夜出去,已经耗光了他的精力。他想要彻底摆脱这声音。
徐寿睁开眼睛,下意识地撑起身子,可惜床边的徐氏却一直没有睡着。
她站了起来,看着徐寿,两人相对沉默。
“你早知道了?”徐寿开口。
徐氏取出一个盒子,打开,里面正是鬼面夜叉的面具。
徐氏浑身都在颤抖,她忽然抱住徐寿,颤声道:“你为什么会成这样子?”
徐寿感觉到妻子在浑身颤抖,拍拍她的肩膀道:“别哭了,一会儿该把馨儿吵醒了。”
“你会吃了我吗?”徐氏问道。
徐寿摇摇头。
徐氏长舒一口气:“我夫君杀的都是坏人,他们该死。”
徐寿一直盯着自己的妻子,忽然开口道:“明早赶紧离开京城,回老家待着吧。这京城,不安全了。”
“国都怎么会不安全?”
“我能感受到你听我的,带上馨儿,赶紧走。”
“那你呢?”
“我有事要做,更何况我是金吾卫,没有命令不得擅自离京的。”
夫妻二人对话很焦急,徐寿忽然按住自己的心脏,他的心脏在狂颤。
嘭嘭嘭!
那一声声,好似在催促他,赶快走,否则下一刻就会死!
徐寿夺门而出,直接窜入到黑暗里。
他感觉从内心里传来一种畅快,这一刻,好似抛弃了所有禁锢。
皮肤,好痒
徐寿开始挠自己的皮肤,只是手放在上面,却有一种特别的感觉。
他的胳膊,长出了一层银白色的毛。
他的脸。
耳朵。
脖子。
全身上下,都开始长出银白色的毛发。他忽然发现,今夜的月亮竟然变成了红色。环顾四周才发现,不知何时,周围一切都变成了红色。
好似一切都浸透着鲜血。
徐寿不由得双手着地,仰天长啸。
第三十六章 那扇门()
夜空中隐约传来一声狼啸,将永恒的平静打破。
有一道银白色的身影从街口掠过,速度飞快,根本捕捉不到他的痕迹。
那白色的身影,在一处河边停下。
河水是每栋坊里都会有的,从主要河流另外构建的支流。波光粼粼的水面十分清澈,水面上浮现出一抹朦胧的白色影子。
徐寿摸摸自己的脸颊,那里被一团毛发所遮住。
他化为一匹狼,通体雪白,十分罕见的白狼。
徐寿望向四周,他不准备耽误下去。心里的声音越发清晰明亮,就好似一声声诘问,打在他的心口。
徐寿又来到崇让坊,当时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他遇见唐云的埋伏,好在当时他逃的够快,没有让唐云给捉住。
从前捉妖司的军兵运送马车经过,徐寿也混在人堆里围观过。那些庞大的妖兽身体被切割,一块块残肢断臂被对方在车上,引起周围人品头论足。
妖兽很有用,除了他本身的血肉可以作为药引,表面坚硬的鳞片,可以作为盔甲,刀枪难入。
徐寿知道自己的情况,他不想自己也成那个模样,全身被割断成几截,被马车拉着在街上被人指指点点。
徐寿小心翼翼靠近崇让坊的宅子,黑夜下,宅院一切都是寂静的。
梧桐街依旧如从前一般,寂寞无声。自从出现了吃人的妖怪,很多人不敢在晚上偷偷出去,像这条曾经闹过鬼的地方,夜晚的人更加没有人出来。
梧桐街又迎来一批新的住户。
神都府为了赶紧将这些屋子售出,将价格降低了不少,但只限于大周人在此购买。
西域他国之人,在神都是不准拥有房产的。他们只能缴纳金钱给拥有房产的大周人,以此来获取临时的居住权。
梧桐街这一片住房,每栋三十两。
即便是这里闹鬼,即便这里曾经有一座镇妖塔,但这里是京城,在寸土寸金的京城里啊,有这样一个便宜的住处,让很多人趋之若鹜。
有妖怪,又能怎样?
大不了就是一死,在京城里置下家产,整个家族都会受益。
你不想去?那可就让别人找到便宜了!
徐寿赤红的双眼中,看见了不少人影,不过他们似乎都小心翼翼的,不敢惊动黑暗中的一切。
徐寿也在躲着他们,双方互相避让。
墙壁上拴着细细的线,一旦有人碰到这线,便会触发铃铛,声响会通知附近的人,有人闯入。
徐寿纵身一跃,他的爪子在墙壁上一抓,借助这力度,他跳地很高,并没有触碰到墙壁上的线。
徐寿的双手,五指指甲变得很长,且十分锋利。
漆黑的庭院,始终保持着寂静,和第一次来到这里不同,在徐寿的眼眸里,他没有发现任何生灵的存在。
宅子很大,在侧面有一座园林,江南风格的建筑,一条小溪流水潺潺。
到了这里,徐寿的心便越发狂躁起来。好似有一个恶魔,要挣破心脏,从里面走出来一样。他蹲在地上,在嗅四周的气味。
脑海里那个声音告诉他,再往前走一点,再往前走一点
空气里带着一丝血腥的气味。
他走到一间屋子的前面,这里是当初,唐云第一次见到长孙灵秀的屋子。
屋子里堆放满了杂物,徐寿并没有推门进去。
他蹲在一处草皮上,这里的草皮平时都有人在修整,唯独这里不同。好似被火灼烧了一边,在草地上留下一道黑边。这焦黑的边缘绘制出一份图案,从远处看,就像是一张朦胧的脸。
那脸张开嘴,嘴角扬起一个诡异的弧度,好似在嘲笑。
这是最初,那个屠夫献祭,所留下的痕迹。
他的血,他所杀之人的血,混合在一起,在地上留下了鲜明的痕迹。
那草皮好似被腐蚀了一边,即便过去了有一段时间,这周围依旧寸草不生。
徐寿趴在地上,他胳膊自己的手,手上的鲜血滴落在草皮里。血液顺着湿润稀松的土壤渐渐渗下去。
周围的一切都开始不同。
那座被精心雕琢的假山,始终屹立在溪水的中心,附近衬着一些翠竹环绕。随着溪水潺潺流淌,令人心静神怡。
只是此刻,那假山却又越发模糊。有一团浓郁至极的黑气从假山下飘出来,转眼间便充斥整个视线。
徐寿忽然长啸一声,他从地上猛地一跳,瞬间便来到那座假山之前。伸手一推,那假山被强大的震力所波及,开始猛烈摇晃了一下。
徐寿再撞,假山也终于承受不住这力量,直接飞了出去。
嘭!
假山飞到半空之中,在下方的那股浓郁的黑气再也没有了压制的东西,开始喷涌而出。好似浓郁的黑墨一般,遮住人的双眼。
咚!
假山重重落在溪水之上,巨大的石块落在河流中,溅起的水花四处飞扬。
在假山的下方,竟然有一个黑漆漆的坑洞。
平常根本很少有人发现,这里竟然还有这样一个地方。徐寿端详了片刻,在坑洞周围用手揪起来一根青草,这根青草刚刚拔出来,便化为飞灰。
“穷数达变,因形移易者,谓之化,谓之幻。”
这是幻术,这假山移到这里,也是为了遮人耳目,实际上也是为了掩藏这下方的坑洞。
有人用这样奇妙的幻术,仅仅是为了隐藏住这样一个黑漆漆的坑洞。
徐寿跳了进去。
里面虽然黑,但徐寿却能看的一清二楚,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惬意。
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
徐寿长舒一口气,锋利的爪子抓在四周的石壁上,划出一道深深的爪印。
前面有扇门。
门上有一面青铜鬼脸,咧开一张嘴,作嬉笑状。在它的嘴里叼着一颗铜环。
徐寿把铜环拽开,门很沉重,好似许久没有打开了一样。徐寿向外拽了一下,这一次,他听见了门后的声音。
那声音带着一丝兴奋。
快
快把我们,放出去!
那声音好似从地狱中走出来一样,他很熟悉这种感觉,每当自己吞噬一个人的躯体之时,便会产生这样的感觉。
这里面藏着的,都是他的同类。
我们是一类人。
不,我们都是妖怪。
放我们出去,吃光他们。
这样,你就不用每天夜里,东躲西藏。
你可以堂堂正正,站在阳光下。
第三十七章 异类()
对于不合群的,人们同样视为异类。
神都城曾经有个诗人,在他没有成名之时,每有空暇时间,便会到各个地方去采风。
他行事疯癫,不拘小节,且好饮酒。每每喝醉了酒,便随意找个地方就躺下酣睡。他在京中没有亲朋好友,只有一个娼妓愿意接济他。
没有人不在嘲笑他,视他如草芥。
这样的人,京城里的人太多了。
装作疯癫,把自己装成狂士,然后等名气大了,好去王侯府上毛遂自荐,谋得一官半职。
这做法,前秦的时候还管用。现在,太嫩了。
这都是他们玩剩下的。
所有人都在冷眼旁观。
有人劝那个娼妓,不要管他了。你本来也挣不了多少银子,为什么还要带一个拖累?就让他在外面,冻死饿死吧。
娼妓摇摇头,说,我不求他闻名天下,我只求他在我身边。
诗人所做的诗,被她一封封装裱起来,悄悄送给来青楼的一些书生,让他们来品评。可这些书生,来青楼哪里是来看什么诗的,瞥了几眼,便不屑地说道:“什么玩意儿?”
娼妓长得并不好看,为了供诗人活命,她干了青楼里最脏最累的活。即便是在寒风刺骨的冬天,娼妓依然会支撑她单薄的身躯,在青楼的马圈里打扫。
没有人可怜她,反而觉得这女人真傻。
后来。
诗人出事了。
他在一个文人集会上,公开抨击一位太学大儒。
那位大儒说,岭南之地饥荒,是上天的惩罚,也是当地缺乏教化之故。若是光建文庙,祭拜圣人,便会德行弘扬,干旱自退。
在场的人齐齐拍手叫好。
唯独诗人站起来,把砚台里的墨泼了出去。
一派胡言!
人都吃不饱了,你还要建什么文庙?人挨饿,是会死的!应该建粮仓,通河渠,把钱粮拿去赈灾!
诗人被人按住,一通暴打。
大儒弟子无数,其中就有一个便是洛阳县的少府,当天诗人就被捉进大牢里。
娼妓听闻后大惊失色,她感觉跑到县衙里去求人,却被人赶了出来。
诗人被当作异类,洛阳县给出的解释,是这人有病。
所有人都叫好的东西,唯独你说不好,那是不是有病?
诗人要被关在牢里,治病。
而一直养活诗人的娼妓,她同样被青楼所排挤。她被抓回了青楼,每天不准她离开。
娼妓被人拽走的时候,她站在监牢前,对诗人说,我会等你的!
诗人在牢里,被狱卒严刑拷打,被囚犯折磨。他癫狂的性格落在别人眼中,便把这人当成一个疯子。只要是疯子,就好办了。你不用担心这样的人报复,而且你折磨这人的时候,其他人也不会批评你。
你打的,不过是个异类罢了。
诗人在狱里备受折磨,他依旧用血,在自己的衣服上写。
他在写,这世道的不公。
他在写,这天下的黑暗。
同一个牢房的人都在嘲笑他,有的人甚至还要抢过他手里的衣服,而这个时候,一直软弱的诗人终于爆发了。
他跳起来,咬住他人的肩膀,拼命厮打。被人扯开后,他嘴角还带着一抹鲜血,眼神通红地盯着所有人。
“算了,别跟一个疯子较劲。”有人劝着同伴。
他还在写。
衣服上很快被血迹写满,他冲着狱卒喊,给我纸!没想到狱卒还真给了他纸和笔,让他继续写下去。
他有了笔墨,便将衣服上的诗全部誊写下来,工工整整写了三十张。
也算他机遇巧合,当时有个刑部官员来到牢中,看一个审了很久的囚犯。诗人抓住机会,顺着门缝把诗词递过去。
可伸出的手,很快被牢头用棍子打了回去。牢头对刑部官员略带歉意的说,抱歉大人,这人脑子有问题。
那官员把地上的纸捡起来,读了几句,眼前忽然一亮。他喃喃道:“这可不像是脑子有问题,本官倒觉得他很危险。”
诗人所做之词,针砭朝局,暗讽豪门。
官员觉得那词有些烫手,不过又觉得这词有些新颖。他低声诵读几句,不知何时出了县衙。刚出县衙大门,忽然刮来一阵大风,将他手里的纸张给吹走。
风卷着纸张,到处飞舞。
官员感到有些可惜,他还没有全看完。
一些纸张落进水里,但是更多被其他人给捡到。诗人的诗通俗易懂,且文韵悠长,即便是平民百姓,也能看懂。
渐渐的,有人发现捡到的这些纸张有联系。
有商人,愿意出大价钱收购其他的诗词。
青楼里,到处都在谈论这诗,一些人仅仅得到了半张,不过没关系,可以从只言片语中猜测诗词后来的内容。
人们竞相誊写诗词内容。
一时间,神都纸贵。
好在诗人在每张纸上都落了款,迫于压力,洛阳县放了诗人。
他出名了,他不再是被人嘲笑的对象。
以往那放浪形骸的模样,被众人嗤笑。但现在不是了,你敢说人家睡着的时候没有琢诗词吗?大家就该有大家的风范,不同于凡人。
一个人成功了之后,他做什么都是有道理的。
诗人离开县衙,直奔青楼,他要寻找那个等他的姑娘。
他在一个破旧的杂物堆里找到了娼妓,如今她灰头土脸,身上也是破洞褴褛。
有人告诉诗人,娼妓不知道从哪里听说,只要有钱,便可以从监牢里把诗人赎出来。于是她每天拼命地干活,终于累垮了身子。
她被无数人排挤、嘲笑,重压之下,终于有一天,彻底地疯了。
她成了青楼里的一个奴仆,每天干最粗最累的活,住在一个杂物堆中,若是有雨,就躲在马棚里。
诗人光彩照人的回来,可惜娼妓却没有熬到这天。
无数王公府上给诗人抛来了橄榄枝,诗人全都拒绝了。他用那些王公府上送过来的银子,让娼妓恢复了自由身。
他带着娼妓离开,从此销声匿迹。
两人买了一座旧屋,结婚生子。大婚那天,只有夫妻二人,一盏红烛。
两人相对而视。
娼妓傻傻的笑。
诗人也傻傻的笑。
两人生下一个孩子,名叫丁森。
三木,古之刑具。这天下之人,莫不在这牢狱之中。
两个被他人视作异类的人,在生命的最后,互相依偎着。
诗人后来死了,于是丁森一直照顾着自己的疯娘。
“我想把这神都城点燃,给我娘看。”这是背地里,丁森对徐寿说的。
第三十八章 无头神像()
唐云一路驾马狂奔,身后捉妖司军兵同样跟着。
等发现有妖气从神都的南面出现,他就一直知道这北荒人的目的了。
在凤鸾阁发生的袭击,让所有人都潜意识的认为,这些人的目的是为了杀死燕王。就算是唐云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但他却忘记,曾经在神都城里发现的妖气。
如今,唐云手上的戒指绽放出妖异的红光,戒指开始疯狂地嗡嗡颤抖。
唐云心里焦急异常,远望过去,屋舍尽皆笼罩于黑暗。
这里很熟悉,竟然是在崇让坊的梧桐街。红光所指向的,正是他在这里的宅院。
唐云没有成家,平时吃住都在捉妖司衙门里,因此这里的宅院虽然大,但暂时却荒废下来。
唐云忽然想起,那天在宅院里埋伏所发现的身影。
那应该是个妖怪,不过很可惜,但是并没有抓到他。平常这座宅院里根本就没有人,那妖怪来这里做什么?
后来,发生了许多事情,唐云渐渐就把这事给忘记了。
马蹄忽然向后一仰,长嘶一声。
这匹马,不愿意进入梧桐街,好似有什么危险的东西,在那无尽的迷雾中等着他。
“大人!”几个捉妖司军兵赶了过来。
“传信给衙门里和金吾卫,让他们派兵支援。你们几个,堵住各条街道,别让那妖怪再逃走了!”
唐云飞身下马,身边还有两个士兵跟着他。
梧桐坊的迷雾依旧,就和唐云第一次来到这里时候一样。
戒指忽然停止了颤抖,它捕捉不到妖气的存在了。
唐云给两个士兵摆摆手,让他们去后院去找,自己一个人则是来到宅院侧面的园林里。黑夜之中,流水声清脆入耳。
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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