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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品符师-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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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老夫子吴坤前辈的过往事迹,叶天赐心中也是哀叹不已。

    如果老夫子之所以会落到今日这般无儿无女的田地,是因为命运使然,不得不偿还清楚阴债的话,那么叶天赐背负着天选者的名头则更加的难熬。

    当年连地藏王菩萨都无计可施,无法一劳永逸,只能将魔王波旬封印于无间炼狱之中,可想而知,天魔波旬该是何等之强大。

    此时的叶天赐虽然得到天师传承以及地府阴阳监察使的官衔,可是自认在实力上根本就不是天魔波旬的对手,即便自己对上的只是对方逃逸人间的一缕神识,叶天赐也并不觉得自己能够在对方手中撑过一招半式。

    既然如此,为何命运会让自己这般看起来似乎天赋并不是如何强大的人来承担消灭天魔波旬的重任?

    叶天赐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殊之处,除了尸生子这个特殊的身份之外,叶天赐甚至觉得自己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自己似乎运气好了一点,能够侥幸得到源自自己先祖的天师传承。

    而且叶天赐还有另外一件事情始终无法想不明白,既然魔王波旬已经知道自己就是那个背负命运的天选者,为何不直接让自己滞留于阳间的那缕神识亲自动手,将自己消灭于萌芽时机,而仅仅只是派些长生会的小喽啰来抓捕自己,而且还是活捉?

    叶天赐本能地意识到这其中或许有什么值得深思的地方,可是思前想后却找不到任何头绪,只能暂且放下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思绪回到了现实。

    此时又是夜晚,又在老夫子吴坤的密室之中,叶天赐自然没有任何顾忌,索性将神魂已经修复完整的老谭和无聊至极的飘飘一起放了出来,至于小宝,叶天赐让其继续呆在照神鉴的内部神秘空间中汲取阴气来淬炼魂体,并且在记忆传承中找到了一段专门用来强化魂体和神识的口诀传授给了小宝,好让其实力尽快得到提升,能够在正午阳光之下也出现在自己身旁,做个不离不弃的帮手。

    原本狭小的密室中一下子多出两个鬼影出来,老夫子虽然早已有心理准备,可是在看见容颜绝美白衣飘飘的柳飘飘的时候,还是咯噔一下有些惊吓住了。

    当即,叶天赐开始向老夫子和老谭介绍起飘飘起来,得知飘飘和叶天赐有着三世情缘,如今正是第三世的时候,老夫子顿时目瞪口呆,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就连第一次知道飘飘身世的老谭心中也是咯噔一下,随即开口询问叶天赐是否知道相思泪的存在。

    等到叶天赐直接将相思泪在手中化为一柄锯齿匕首的时候,老谭望向叶天赐的目光顿时就多了一种忌惮。

    对于魂体而言,相思泪就是它们最为忌惮的存在,此刻亲眼见到叶天赐手中有这种大杀器的存在,再加上刚刚得知叶天赐就是传说中的天选者之后,老谭当场表示,从今往后愿意跟随在叶天赐身边鞍前马后的效力,只求叶天赐他年修成阴神之后,能够提携一把。

    对此叶天赐笑而无语,片刻之后方才说道:“前辈自由惯了的人,怎么就愿意听从我一个小年轻的差遣,而且我既然背负天选者的使命,迟早都要和天魔波旬较量一番,而且此时天魔波旬的一缕神识早在二十年前就逃逸人间,如今连国安局都无法将其连根拔起的庞大组织长生会就被其所操纵,呆在我身边可以说是步步凶险,难道前辈就不怕我在危难关头弃前辈于不顾,将前辈当成炮灰一般的存在消耗掉?”

    原本老谭见叶天赐沉默不语心中还有些忐忑,此时见叶天赐说出这番话来,当即就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谭某有生之年能够亲眼见识到三世情缘的存在,又能见识到天选者的无上风采与相思泪的诡异,就算此刻魂飞湮灭,那也没有什么值得可惜的。更何况,能够拥有三世情缘之人,再加上天选者这重身份,最起码,你叶天赐绝对不会是无情之辈,我谭某人不怕被当成炮灰消耗掉,最怕的就是此间事了之后人生一下子失去了目标和牵绊,那种寂寞空虚的感觉才是世间最为可怕的,更何况,只要待在你身边协助你完成天选者的使命与责任,对我谭某人而言,这会是一种无上的荣耀,怕就怕我没有任何价值,在你身边根本就帮不上忙!”

    说到这里,老谭直接伸手探入自己颅脑之中,片刻之后收回右手的时候,掌心中却是多了一个和老谭外形容貌一模一样的小人,正是其本命神魂。

    老谭缓步走到叶天赐身前,郑重其事地跪下一条腿去,将右手中的本命神魂递到了叶天赐面前。

    “从今往后,你叶天赐就是我谭风追随一辈子的主人,鞍前马后效力,还请主人收下老谭本命神魂,好叫老谭心中踏实。”

    叶天赐看了一眼半跪在自己身前的老谭,突然就叹了口气,将老谭从地上扶了起来,却并没有收取对方手中的本命神魂。

    就在老谭心中七上八下的时候,叶天赐说道:“正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前辈既然选择留在我身边,我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只是从今日起,我将以老谭称呼与你,对你也不再会客气,而且从今往后,你也不需要叫我主人什么的,直接叫我小天就成,而且最为重要的一点你一定要记住,呆在我身边,除了要听从我的命令之外,在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也必须听从飘飘的命令,而且小宝我将他看成是我自己的亲弟弟,为了小宝能够早日成长起来,也方便你办事,从今往后,我就将小宝交到你手中,由你管教,听你差遣,无需有任何顾忌。”

    听到叶天赐如此一说,老谭整个身躯开始因为激动而颤抖起来,当即对着叶天赐躬身行了一礼,说道:“主人但请放心,老谭绝对不会令你失望!”

    叶天赐皱了皱眉头,说道:“什么主人不主人的,听着怪别扭的,叫我小天什么的都可以,就是不许叫主人。”

    听出叶天赐是真生气了,老谭沉默了一下,说道:“既然主人这个称呼不好,那么从今往后,老谭就称呼主人为公子吧,希望公子不要再拒绝,也显得尊卑有序。”

    叶天赐还想说什么,一旁老夫子却是不耐烦地说道:“天赐,跟他客气什么,既然有飘飘陪伴在你身边,老谭叫你一声公子也合情合理,只是我建议老谭称呼飘飘姑娘的时候还是客气一点的好,比如柳姑娘就不错。”

    老谭原本还没想到如此之多,此刻得到老夫子提点,顿时就醒悟过来,当即上前恭恭敬敬地叫了声柳姑娘,算是彼此间正式见过了。

    有了老谭这个实力不错堪比二品符师而且经验老到世故圆滑的高手在身边,叶天赐顿时就有了种如虎添翼的感觉,当下几人商议一番,决定等到第二天上午老夫子的那些老相好将确切情报传递回来之后,就立刻动身赶往目的地。

    第二日清晨,就在叶天赐整顿好行李装备的时候,老夫子面带喜色地从外面走了进来,向叶天赐汇报好消息。

    原来,今天早上天不亮的时候,老夫子就一个人出了趟门,在县城中的一座茶楼上见到了自己的几位轻易不露面的老相好和老伙伴,这些人此前早就得到老夫子的授意搜寻一切和湘西赶尸一脉谭家有关的信息,最终汇整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此时的赶尸一脉谭家应该就隐藏在离县城大约三十多公里处的一座叫做落雁岭的山脉之中。

    因为这些老人早前已经收集了最近三年来赶尸一脉的所有活动迹象,最终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断出他们此刻应该就隐藏在这片区域之中,准确率高达七成以上。

    对于如今的叶天赐而言,即便准确率只有一成不到,那也要去碰碰运气。

    在老夫子这个当地人的一番介绍之下,叶天赐这才落雁岭可没有这么简单。

    表面上,这是一个林木密集的半原始森林覆盖区域,但是实际上之所以有落雁岭这个称呼,那就是相传百年前在落雁岭曾经有蛟龙出没,甚至传言有进山打猎的老猎人亲眼在某个深秋季节的中午时分,在落雁岭山头看到一头腰围有水桶粗细的独角大蟒身体盘旋成一堆,在山头上晒太阳。

    据传,当时这位老猎人看见这条独角巨蟒浑身鳞片有巴掌大小,五色斑斓,形同锦绣,十分好看。

    只是这独角巨蟒显得有些诡异,老猎人看见当时有一群大雁从高空掠过,这独角巨蟒竟然抬头张口一吸,那些大雁顿时就纷纷坠落到了独角巨蟒的一张大嘴之中,即便翅膀不停地鼓动,就是无法摆脱独角大蟒大口发出的绝强吸力,纷纷成了独角大蟒的食物。

    老猎人本来对这独角大蟒还有些想法,此时见到这独角巨蟒吞食完不下百只的大雁之后,张口喷出的那股黑烟直接让左近草木瞬间变成死灰之色,顿时知道这独角巨蟒口中喷出的是剧毒气体,当下打消了心中一切不切实际的念头,几乎是连滚带爬地下了山,从此那处无名山岭也就有了落雁岭这个称呼。

    而自从那个时候开始,这落雁岭就再也无人敢于深入,其间虽然有一些不信邪的胆大之人想要去一堵独角巨蟒的风采,可是最终全都有去无回,自此落雁岭就成了必死之地,被划为禁区,直到如今都没有人愿意上去。

    而且最近十多年来,不断有消息传出,说落雁岭附近区域经常会在月圆之夜听到诡异呼啸之声传来,听起来就像是有人大声呐喊一般,而老夫子也曾经对此事深入研究过,最终判断这应该是僵尸作祟,在月圆之夜拜月吸收月华,而且必然有僵尸王诞生,这才是落雁岭真正凶险之处。

第173章赶路() 
经过一番周详的准备之后,叶天赐拜别了老夫子吴坤,单身一人背着行李包踏上了前往落雁岭的路途。

    严格意义上来讲,叶天赐此行却并非自己一人,而是身边有小宝、飘飘和发誓追随自己一辈子的老谭陪伴,因此倒也算不上是孤身一人。

    事实上,叶天赐并不知道自己此行会遇见什么,按照老夫子那帮老友搜集到的情报,此刻落雁岭中最有可能出现了僵尸,而且还是等级不低已经开始具有一定灵智的高级僵尸。

    至于传说中那头独角巨蟒,虽然有很大的可能是真实存在的,但是按照叶天赐的估计,那头庞然大物绝对并非普通的巨蟒,而应该是年代活得足够久,成长为蛟的存在,已经具备一定的神通,等闲是不会让人遇见的,据说在修炼途中一旦被人撞见,就会破功,从此再也无法更进一层成长为龙。

    因此,叶天赐相信,就算落雁岭以前确实出现过蛟龙,但是现在多半都已经离开了落雁岭,不然的话,就不会出现有僵尸作祟的事情。

    虽说如今交通发达,可是沅陵地区却并没有直达落雁岭的道路,距离最近的公路也有三十公里,因此,叶天赐在到了地界之后,就只能徒步翻山越岭,前往落雁岭。

    在老夫子的指点下,叶天赐并没有连夜赶路,而是直接进了山里头的一个叫做苗寨的小村庄。

    要知道山里头山高林密,再加上毒虫出没,夜晚赶路的话,这要是被毒虫咬上一口,也就稀里糊涂地丢了性命,因此叶天赐虽然渴望尽早赶往落雁岭,却按捺住性子,留在了苗寨。

    苗寨,实际上是一个人口不到千人的小寨子,苗汉混居,苗人居多,保留着一些古风,过着相对隐秘的生活。

    要不是叶天赐手中有老夫子留下的一枚信物,苗寨中人根本就不会接受叶天赐留宿一晚的要求,而只会将其驱赶出苗寨范围。

    原来,老夫子当年教书的时候,曾经在苗寨自己设立的小学中当了三年的老师,因此和当地人有着极为深厚的友谊和情感,因此,当叶天赐以老夫子侄孙的身份来到村子后,立刻就受到了村民的热情接待。

    也就是在这里,叶天赐感受到了高脚楼的异域风情与苗民的热情和真诚。

    只是第二天清早天还没亮,叶天赐就在留下一封书信之后就悄然离开了寨子,顶着凉风和露水往深山进发。

    三十公里的直线距离在道路畅通的情况下自然是花不了多少时间,可是在大山深处,想要徒步跨越如此一段距离,实际上走的路程要远远多上一倍不止。

    山路多荆棘,并且林木茂盛,大多数时候都要自行开路,因此走得十分艰难。

    好在如今的叶天赐身体素质非同一般,再加上曾经在小山村生活了十几年,因此眼前一点小小阻拦倒也并没有放在心中。

    到了这么一个深山野林之中,叶天赐自然是无需顾虑什么,当即就将飘飘和老谭叫了出来,两人虽然无法替叶天赐开山辟路,但是一路上有这二人说话,旅途也就不会那么寂寞,时间也容易打发一些。

    此刻的叶天赐,手中握着一把造型奇异的手肘长短的弯刀,这是苗寨中的老村长知道叶天赐需要深入大山时候,特意送给叶天赐的一把开山刀。

    名字虽然威武,其实也就是苗寨中人上山砍柴用的砍刀,只是在造型上花了一点心思,再加上重心分配合理,在披荆斩棘清理道路的时候能够以最小的力量达到最大的效果。

    如今已经成长为三品符师的叶天赐在体能和力量上已经要比专业举重运动员还要强悍,根本就不需要这种极为省力的砍刀。

    只是无法拒绝对方一番好意,叶天赐也就收了起来,本来单凭肉身力量就能一刀轻易斩断那些常人需要斩击好几下才能斩断的枯藤老枝,但是叶天赐在运用的时候还是在刀身上灌注了先天真气,如此一来,手中一把凡铁打造的弯刀几乎就成了吹毛断发的无上利器,那些碗口粗细的小树,在叶天赐刀下就如黄油一般地脆弱,几乎毫无阻滞地就能一刀斩断。

    不过叶天赐倒也并非为了省力这才使用先天真气的,而是借此机会来锻炼自己对力量以及先天真气的运用技巧,尽可能地做到以最小的付出来收获最大的回报。

    能够使用一分真气解决问题的,叶天赐绝对不会使上两分真气。

    原本叶天赐获得天师传承之后,在武技方面的缺陷顿时就暴露出来,天师传承中可没有什么刀法拳法之类的传承。

    正因如此,叶天赐很是渴望能够掌握一门刀法之类的武技,这样手中的锯齿匕首以及鬼头大刀就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因为没有名师指导,叶天赐哪怕到了此时,都只是横劈直砍的老套路,在技巧上面的经验完全就是零。

    因此,叶天赐也只能自行摸索,找出一套适合自己的战斗技巧,而借助这开辟山路的行径叶天赐正好好好领悟一下刀法的运用。

    如此一番披荆斩棘之下,叶天赐终于开始觉得有些热了,当即停下来休息,顺便吃点早餐。

    等到叶天赐吃完早餐,太阳也终于出现了,叶天赐确认了一下方位,提起放在身边地上的弯刀正欲出发的时候,一直沉默不语的老谭突然说道:“公子,我有一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叶天赐转过身来,看着有些局促不安的老谭,笑着说道:“又见外了不是,有什么话老谭你直说。”

    老谭点了点头说道:“刚才这一路走来,我看见公子挥刀之际似乎在琢磨运刀之法,莫非公子从来没有学过和刀法有关的武技?”

    叶天赐点了点头说道:“确实如此,此前我已经给你说过,我得到的是天师传承,学的全是符箓之道,对于阴魂之类的灵体我确实手段极多,可是这要是遇上现实中的一些地痞流氓,只怕干起架来,吃亏倒霉的就一定会是我,因此我在想,能不能摸索出一点什么门道出来,这样在现实中行走也要方便许多,毕竟符箓之道不能用来对付这些寻常之人,这可是古训。”

    老谭点了点头说道:“如果公子不嫌弃的话,我这里倒是有一门拳脚功夫,可以演化成刀法甚至剑法,不知道公子可愿意学?”

    听到此话,叶天赐顿时一愣,问道:“拳脚功夫能够和刀法剑法混为一谈吗?”

    老谭笑了笑说道:“世间任何武技在达到极致巅峰,上升到道的层面的时候,往往就会发现,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情只要将其领悟到极致,其实本质上根本就是相通的,因此拳法演变成刀法,刀法演变成拳法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因此公子你想多了。”

    见叶天赐目光望了过来,老谭当即说道:“我一身本事其实都是在一本古籍上学来,其中就有赶尸一脉的传承以及一套拳法,我虽然生前并未修炼到家,可是即便只能发挥出三成的水准,一般的练家子哪怕十个人近身也不是我的对手,如果公子学会这套拳法,有心之下自然能够将其演化成刀法,因为根据书中记载,这套拳法原本就是根据刀法演变而成,相信公子练成之后,再配合你那独树一帜的奇门迷踪步,相信在格斗领域,绝对能够做到数一数二的存在了。”

    “你打算怎么教我?”

    老谭沉默了一会,说道:“一招一式的演练不但容易出错,也浪费时间,如果公子相信老谭,不妨让老谭附身在公子身上演练几遍,公子只需要在一旁冷眼旁观,再加上我附身过后的肌肉记忆效应,相信最多两个钟头就能让公子彻底掌握这套拳法的精义之处,假以时日将其彻底融会贯通,必然能够有所收获。”

    “那么此套拳法叫做什么名字?”

    “破天拳!”

    听到拳法名称,叶天赐顿时一愣,破天破天,这名字也确实狂妄了一些,难道当真有那么厉害?

    想了想,叶天赐说道:“传授技艺之事不可过于随便,而且此时赶路要紧,等这边事情有了一点眉目,咱们再挑个好时间来进行,眼下还是赶路要紧。”

    老谭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当即叶天赐再度拎起弯刀,忙活起来。

    好不容易爬到一处山顶,这里林木虽然密集,但是却少了许多藤蔓杂树,前进的道路顿时就顺利了许多,叶天赐这才得以有了休息的机会,速度顿时就快了许多。

    日落时分,爬上一棵大树树巅的叶天赐仔细观望了一阵,终于看见了远处那座云遮雾绕,若隐若现的山岭,正是老夫子所说的落雁岭,顿时精神一振。

    算算距离,再有个最多两个钟头就能到达对面山岭,叶天赐当即就从树上滑了下来,叫上飘飘和老谭,就开始快步朝前走去,打算在天黑之前赶到山脚再做打算。

    又是一番激情昂扬的赶路之后,叶天赐一行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落雁岭山脚之下。

    到了这里,林木已经不算特别密集,但是叶天赐却并没有立刻赶路,而是开始就近找到一处能够藏身的天然洞穴,又再附近弄了一些干草枯枝,垫在洞窟有些潮湿的地面之后,叶天赐这才告诉众人,可以休息了,今晚就呆在这里,看看半夜究竟有没有什么异常之事发生。

    叶天赐虽然急着找到有用的线索,可也不会傻到在黑暗的环境中胡乱摸索,万一这落雁岭中确实存在极为厉害的丧尸,那么叶天赐还当真就没有绝对的把握能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将僵尸干掉。

    此前在和阴阳法王的遭遇战中,叶天赐就曾经干掉过几十头僵尸,可是在叶天赐看来,那些僵尸等级都太低,因此面对这未知的危险,叶天赐自然需要掌握一点可靠情报之后才能另做打算。

    毕竟,谋定而后动,这可是国安局特勤科特工培训教程中最为重视的一句教条。

第174章拜月僵尸() 
当四野漆黑一片的时候,夜晚正式降临,而且山野间涌动着一股看不见的水汽,头顶天空雾蒙蒙的一片,显然不是个好天气。

    叶天赐在心中叹息一声,如此夜晚,在见不到星光月亮的前提下,就算这山岭后面有僵尸存在,只怕也不会出来活动。

    借助阴阳眼的特殊夜视能力,叶天赐将早就准备好的枯枝败草堵在了洞窟唯一的入口处,并且没有忘记在洞口附近布下一些小陷阱,如果有体型稍大一点的生物触碰到这些陷阱,陷阱中立刻就会发出一些特异的响声,用来报警。

    这些技巧都是和何叔在一起的时候,何叔特别培训的结果。

    将洞口封闭之后,叶天赐蜷缩在角落的苦草堆上,神情有些沮丧。

    在这绝对黑暗的环境中,即便叶天赐拥有超常的夜视能力,视野中也是一片灰白。

    在叶天赐沉默了许久之后,一直陪在身侧的飘飘开口安慰道:“山中天气原本就极难琢磨,反正你也不打算夜间行动,趁此机会好好休息一晚,等养足了精神,咱们明天就去仔细瞧瞧,到底这里是否当真有僵尸出没。”

    一旁老谭也是接口说道:“公子莫要气馁,今晚直管好生休息就是,等到子夜时分到来,我这就出去到周围转转,看看是否有什么异常之处。”

    叶天赐摆了摆手说道:“不妥,你虽然是阴魂之身,可是这落雁岭确实有些诡异,恐怕有极大的凶险隐藏在其中,安全起见,你们今晚谁都不能离开这个山洞,除非月亮出来,能见度极高,否则绝对不能轻举妄动。”

    知道叶天赐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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