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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逆袭成攻-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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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吃过睡,睡了吃,吃了拉撒的小婴儿,龙小云的精力有限,满月宴上,终于从这一世亲爹的朋友那里得知,他爹就是沈浪大侠的好兄弟金无望。
然后,龙小云他哭了。
他想,他娘可能和他一样,都是重生的。
不然怎么会嫁错人呢?当然,还可能是因为他妈毁了容,他爹龙啸云没看上她,他妈只好低嫁给一个惨绝人寰的老男人。
龙小云哇哇大哭,世界欠他一个爹!
之后的日子,龙小云怎么看金无望都不顺眼,亲爹莫名其妙的换人当,任谁都不会高兴,尤其金无望丑的让人做噩梦。龙小云不仅看他不顺眼,还很嫌弃他,每次金无望抱他时,便哇哇大哭,拳打脚踢,推着不要他,那个调皮劲儿,一点也不像活了六七十岁的老头。
金无望对此很头疼,也很无奈,比起只知道吃喝拉撒睡的大儿子,小儿子真是活泼过了头。
又过了两个月,金无望和林诗音夫妻俩整装出发,准备将孩子打包送给李寻欢那对夫夫养。于是,听到父母谈话说将他送给李寻欢的龙小云又哭了,他上辈子虽然说过想要做李寻欢的儿子,但不是这样做的啊!
金无望夫妻俩带着孩子快马加鞭到李园。
途中,两人闲聊时提到了林仙儿。
“听说兴云庄有件大喜事,被龙啸云收养做义妹的林仙儿快要出嫁了,为此兴云庄大摆流水宴席,任何人到那儿都能吃上一杯喜酒。”
“是吗?”
龙小云听着两人对话,心里有种不妙的感觉,上辈子他娘烂好心,将林仙儿带回家当大小姐培养,这辈子他娘远离了林仙儿那个阴险歹毒的荡/妇,怎么他爹又不按常理出牌,认了那个女人当义妹?而且这里的林仙儿还早早出嫁呢?
龙小云想来想去,只想到一个人——李寻欢。
他对林仙儿那种女人特别了解,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想得到,上辈子林仙儿为何对李寻欢恨之入骨,想置他于死地?不就是她三番四次勾引李寻欢,李寻欢却坐怀不乱,将柳下惠的精神贯彻到底,因此才恨上了对方。
这辈子,他爹跟李寻欢逃不过宿命,依旧是结拜兄弟,所以林仙儿早早地接触到李寻欢,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没了他娘这个白月光,李寻欢岂会不心动?
龙小云小脸皱成一团。继他娘不靠谱,找了世上最丑的男人当老公,李寻欢也自暴自弃,找了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当老婆。
唉,不知道李大叔什么时候才会发现自己脑袋上绿成了一片草原。
金无望夫妇到的时候恰好是林仙儿大婚的日子,李寻欢不在李园,他们直奔兴云庄,没有惊动任何人,悄悄见了李寻欢,然后将孩子塞给他。
李寻欢:“”
龙小云:“”
真到与这一世的爹妈分别,龙小云又哭了,虽然他妈毁容了,他爹换人了,丑到吓得他做噩梦,但是心里终究不舍,这毕竟是他爹啊。
李寻欢脑中一片空白,还来不及反应,但见金无望夫妇手挽手,速速走人,留下他和龙小云大眼瞪小眼。
李寻欢:“”
龙小云:“”
李寻欢抱着孩子的姿势并不标准,龙小云难受地动了动,小拳头往他脸上飞了一下,可惜没打着,又被男人塞回包被中。龙小云嘘了一声,对未来充满了忧虑。他娘真是不靠谱,李寻欢这个酒鬼一看就死不会养娃的,她怎么就放心地把自己的孩子交给李寻欢呢?他的便宜爹怎么也不阻止一下?
想着想着,龙小云睡着了。
直到脸蛋被戳了下,悠悠转醒,待看到年轻时期的亲爹,当即热泪盈眶。
然后,懵逼地看到他爹亲了李大叔一口
谁能告诉他,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
一定是他看错了,对吗?
今天不是李寻欢和林仙儿的大喜日子吗?
新郎官不去招待客人,躲在这里是个什么意思?和他爹偷情?
龙小云风中凌乱,一时之间无法接受,叔叔变后妈。
他突然想到,上辈子李寻欢多年后得知他爹死亡的消息,眼中浮现的凄凉悲恸,仿佛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咳出血的画面
事实证明,龙啸云很有先见之明,大冷天的在屋顶上打野战,实在是一种对身体上和生理上的双重挑战,没了暖和厚实的棉被,冻都冻萎了,还想战,做梦!
两人面对面,亲吻、拥抱、抚摸。
衣服半脱半挂在臂弯,暴露在外的肌肤在寒风中浮起一层细小的颗粒,一只大手攫起丢在一旁的貂皮披风为青年裹上,而后将人抱坐到怀中。欲望已到了尽头,冲破牢笼。青年优美纤长的脖颈微微扬起,喉咙中溢出破碎的低吟,随之与男人一同跌进柔软的被铺中
似有烈焰缠绕周身,互相取暖的两人,在这冰天雪地中,并没有感觉到很冷。
漫长的夜,空气中静静流淌着旖旎糜艳的气息。
黑色貂皮披风与夜色融为一体,将屋顶上的两人掩藏于黑暗。
谁也不知道上面发生了什么。
自从那一夜,两人似是约定好一般,李寻欢不再避开龙啸云,相处方式恢复到以前,彼此仿佛默契地遗忘那件事。
*****
大雪纷飞,做工精美的皮靴踩踏在雪地上,印下不深不浅的脚印,英俊高大的男人不紧不慢地前行,手中持着一柄银枪,像是刚刚从战场上凯旋而归的战士,神情松懈,眉宇间洋溢着淡淡的轻松惬意。
第223章 反派九号之戏精的养成之路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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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碧湖般的眼眸微微张大,映在瞳孔中的狰狞面孔猛然喷出一口鲜血,低头看着洞穿胸口的银枪,嘴巴动了动,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身子一歪,重重倒在地上,露出身后的人来。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子,一袭墨蓝暗纹缎服,外着银狐轻裘披风;发丝用玉冠束了起来,相貌英俊;仪表堂堂;眉宇间充斥着威严不可侵犯的刚正之气,其光明磊落;正义凛然的气质,令人为之心折。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李寻欢不知道;卜霸也不知道;所以卜霸死了,而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低沉和缓的嗓音自男人喉间发出。
胸膛下的那颗心脏狠狠颤动了一下;好似在为得救而欢呼雀跃;李寻欢平复着激动的心情;想说好;却狠地抽了一口冷气,刺骨的寒风刮在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像似被粗暴撕开,再用钝刀一下下切割,疼痛的令人难以忍耐,俊美的面容惨白如纸,李寻欢露出苦笑,低声道:“不好。”
下一刻,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闯入眼帘。
李寻欢微微一怔,立马明白对方的意思,正要借力起身,就见男人眉头一蹙,目光落在他血红一片的胸口上,神色稍显迟疑,继而弯腰打横抱起他。
李寻欢:“”
这般温柔解意的抱法,李寻欢接受不了,脸上一热,赧然道:“背我就好。”
男人垂眸看了他一眼,严肃说了句:“别闹。”
仿佛他是无理取闹的孩子一般。
李寻欢:“”
自从父亲、大哥相继离世,还没有人这般管过他。
李寻欢心中突然生出一丝怪异的感觉,莫名觉得男人十分贴切“严父”这一形象,即便对方看上去只比他大上四五岁。不管如何,作为伤患的李寻欢还是乖乖地听从男人的话,老老实实的待在温暖宽阔的怀抱中。
好在这个姿势维持的时间有限。
百米之外,栓了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男人将他放在马背上,没等他松了一口气,紧跟着飞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潇洒。发丝、肩头上的雪花被一只大手轻轻拂落,继而浑身一暖,宽阔温暖的胸膛贴上他的背脊,李寻欢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披风中,所有的寒风皆被阻挡在外。
男人很细心,也很温柔。
李寻欢缓缓舒了一口气,僵硬的身体像融化的坚冰,卸去所有力道向后靠去,于此交付的是信任,也是性命。连他自己也很诧异,竟然将信任交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直觉告诉他,男人值得他这么做。
“在下李寻欢,谢过兄台救命之恩。”
“小李飞刀?”耳边传来男人惊讶的声音,李寻欢开口笑道:“兄台认识我?”
男人沉默了片刻,“听说过。”
李寻欢似是自嘲道:“兄台定是听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当了两年官,李寻欢才发现官场真是个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大臣之间结党私营比比皆是,党派争锋相对,清正廉洁的官实在稀有,在遭受御史弹劾后,便心灰意冷地辞去官职。而他因为中过探花当过官,江湖上许多人喜欢称他为“小李探花”,其实李寻欢并不喜欢这个称呼,甚至有些反感。
男人嗓音清冷道:“你不适合官场,更适合江湖。”
李寻欢一怔,似有感悟,继而洒脱一笑,仅有的郁气一扫而空。碧波般的眼眸看着前方,因为失血过多,视线渐渐蒙上了雾气,模糊不清。
龙啸云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年,起先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怪异的梦,但这梦未免太长了些,便慢慢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原主叫龙啸云,与他同名同姓,开始他并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别人说起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千机老人、小李飞刀、百晓生等人,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穿越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中,而他就是卑鄙阴险让男主将未婚妻拱手相让,还以怨报德想杀死好兄弟的反派炮灰龙啸云。
龙啸云整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想看看自己到底穿越到电视剧里,还是原着中,结合记忆发现原主至今没有干过坏事,一直以来行走江湖,都在行侠仗义,和李寻欢并没有恩怨瓜葛,更没有设计对方,假意救人,看样子和电视剧没什么关系,如此便放下心来,专心巩固武功,继续行侠仗义。
今日,他偶然路过邯郸大道,发现林中有打斗的痕迹。
好奇心驱使下,前去查看。
雪地里七七八八倒了十几具尸体,其中两具还是“关外三凶”。龙啸云随意看了几眼,便发现这是埋伏不成,群殴又丧命的典型失败案例。这些人死得好,各个罪大恶极,搁在现代不是枪决就是无期徒刑,根本不值得同情,只是不知道这个被埋伏的人究竟是谁?
视线触及到那柄夺命的暗器,深色的瞳孔微微放大。
江湖上使用飞刀的人不多,例无虚发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李寻欢。直到杀死卜霸,龙啸云这才从对方口中证实自己的猜测,继而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走了剧情。
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他老早看过,但是剧情细节几乎忘得差不多,所以并不知晓李寻欢和龙啸云的初遇地点在哪里。龙啸云暗自感叹,原主都已换了芯,他们还能相遇,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事,跑都跑不掉。
龙啸云对李寻欢主动让出未婚妻的行为不敢苟同,但是对他的人品还是持肯定态度,将人带到当地有名的医馆,请大夫给他看病,尽心尽责地照顾他的伤势,态度虽好,倒也谈不上多么热情。反倒是李寻欢对他这个救命恩人颇有好感,不仅将他当做恩人,还将他当做至交好友,最令他感到奇怪的是,李寻欢似乎十分信任他,似乎还有一点点依赖?
为此,龙啸云产生了一种想法,李寻欢那样自傲的一个人,唯独对救命恩人龙啸云掏心掏肺,并且两人之间相处模式,一直没有脱离“大哥虐我千百遍,我待大哥如初恋”的定律,“英雄救美”想来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李寻欢谈吐不凡,才高识远,与他交谈,是一件舒适愉悦的事,他若是真心想和一个人成为朋友,也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
不出半月,两人便正式结拜为异姓兄弟。
大雪飞扬的天气中,马车在小道上缓缓前行。
车夫抖动着缰绳,驾着马车,口中哈出一团团白色雾气。
马车内,青年裹着厚厚的狐裘大衣,抱着暖炉,倚在车壁上,闭目养神。
龙啸云撩开布帘一角,向外看去,低声道:“雪停了。”
青年睁开眼睛,也抬手撩起帘子,望见熟悉的景象,深邃的眼睛藏着笑意,“李园快到了。”
龙啸云道:“把你送回家,我的任务总算完成。”
李寻欢脸上的笑意少了几分:“大哥不留下来多住几日?”
龙啸云道:“不了。”
李园中住着一个林诗音,龙啸云怕自己受剧情影响,如同原着所写的那样对林诗音一见钟情,为此害了相思病,让李寻欢痛苦地挣扎在友情和爱情之间。半个多月的相处,他早已把李寻欢当做了好兄弟,所以不免替他多加考虑。
李寻欢眉目间染上一丝轻愁,道:“大哥将我送回家,却不愿意踏足李园,难道不把我当做兄弟?”
就是因为把你当做兄弟,才不愿意去你家。
龙啸云张了张嘴,不好解释真实原因,只道:“我怕打扰你。”
李寻欢笑道:“既是兄弟,即便真的打扰对方,也是应该的。”
如此盛情难却,龙啸云只好跟他一道回李园,心想:“不论是否受剧情影响,我都要管好自己,千万不能惦记着兄弟的未婚妻,倘若情况不对,爬也要爬出李园。”
马车停在李园门前,提前得到消息的管家早早出来迎接,在管家的带领下,两人穿过梅林。
路的尽头,俏生生地站着一位绝世佳人,容貌清丽脱俗,气质神韵难以用语言描述,她似乎吹了好长时间的冷风,脸上血色尽褪,苍白精致的脸庞不似真人,见他们走来,绝美的脸庞浮现淡淡的笑容,温温柔柔地唤了声:“表哥。”
李寻欢目光柔和道:“表妹。”
林诗音目光落在锦衣男子身上,几不可查地闪了闪,“这位是”
“在下龙啸云。”虽然惊艳于林诗音的美貌,但那是男人看到美丽事物的正常反应,惊艳归惊艳,却没有其它心思,察觉到自己没有受到剧情影响,龙啸云总算松了一口气。
林诗音似乎有些惊讶,李寻欢的朋友很多,大多是泛泛之交,更别提将人带回家小住。
见此,李寻欢笑着解释:“他是我的结拜义兄。”
林诗音愣然:“义兄?”
李寻欢将自己遭受仇家埋伏的事情简单道来。
林诗音脸色越发苍白,担忧之情不言而喻,“表哥,你可曾受伤?”
李寻欢柔声道:“受了些轻伤,不碍事。”
第224章 反派九号之戏精的养成之路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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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云点进时空八卦版块,只见飘在最上面,加火加粗加红的头条大标题写着——
龙啸云微微诧异道:“楚留香盗取宝物的现场直播?”
系统:“对啊对啊;有没有很期待?”
龙啸云:“我不是他的迷弟。”
系统不可思议:“他可是江湖上的神话传说;你就不感到好奇?”
龙啸云:“有什么可好奇的,李寻欢还是我的结拜兄弟。”
系统:“”
龙啸云抚着下巴;深思道:“不过;可以把视频录制下来,或许以后能跟寻欢分享。”
于是,将此事托给了系统。
系统:“”有男人没人性!
龙啸云睡得很沉,他梦到上辈子;十三岁那年的光棍节,他为李忆准备了一份礼物;用来撕掉单身标签。礼盒中放着一件漂亮的白色连衣裙,海藻般的长假发;还有一双水晶凉鞋;直到今日他还记得当初李忆脸上精彩的表情。
在他胡搅蛮缠下;对方无奈地换上女人的行头;假扮他女朋友,和他扮成一对亲密甜蜜的情侣到他朋友面前显摆了一圈,这种虐狗行为,直接导致他被嫉妒羡慕恨的单身狗们狠狠锤了一通;第二天又被隔壁班的一个缺德鬼举报早恋;全校通报批评。
睡眼惺忪地看着绣着银丝云纹的帐顶;龙啸云神色迷惘怅然,他很长时间没有梦到前世的事,一想到前世的亲朋好友,被刻意压在心底的怀念又冒了出来。
龙啸云低声道:“系统,我还能回到原来的世界吗?”
系统道:“可能性非常小。”
龙啸云叹息一声,真不知道自己睡了一觉,怎么就穿越了。与此同时,歇了回去的心思,决定好好经营在这个世界的人生。
李寻欢在兴云庄的日子过得悠闲潇洒。没事逗猫遛狗,生活别提多么乐趣盎然。
林诗音所带来的情伤似乎渐渐愈合,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一大清早,身材高大挺拔的男人准时出现,带着大黑一家四口晨跑,说是晨跑不太恰当,改成酷跑才比较贴切。前面两道身影风驰电骋般突破重重障碍物,后面三道小黑影追得气喘吁吁,可怜巴巴吐着舌头,虽然它们才几个月大,但是比许多人还要懂得什么叫永不气馁。
李寻欢站在一旁,面上带着温柔的笑意,看着眼前生气勃勃的画面。
林仙儿折了一枝梅花,嫣然道:“这里真好。”
李寻欢笑意深了几分,这里确实很好,无忧无虑的,几乎让人忘记所有烦恼。
“李大哥。”林仙儿忽然将话题转向身旁的男人,“你和龙大哥定情了吗?”
李寻欢:“”
他怀疑耳朵出了问题,不然怎么听到“定情”两字?
林仙儿狡黠一笑,道:“你和龙大哥的事情我都知道了,不知什么时候能喝上你们的喜酒?”
话题的跳跃性太大,李寻欢压根跟不上节奏,在这令人防不胜防的问题中,他觉得自己快要成了哑巴,除了无话可说,只剩下沉默。两个男人的喜酒?不知道是他老了,跟不上时代。还是林仙儿太过年轻,无知者无畏,或者思想太过开放。
林仙儿道:“你还记挂着你的未婚妻?”
李寻欢脸色沉了下去,道:“这些事不是你该管的。”
“我只是关心你们而已。”纤纤玉手将梅花置于鼻端,轻轻一嗅,如花的笑靥透着几分无趣,道:“看着你们磨磨唧唧,我都替你们累得慌。不过,就像你说的,这事不归我管,我也管不着,好自为之吧探花郎。”
李寻欢眉头皱了许久,直到龙啸云遛狗结束才松开。
“你这是怎么呢?”龙啸云见他一脸深沉,问道。
李寻欢回神,镇静自若道:“只是在想一些事情。”
龙啸云没有在意,蹲下来摸了摸大黑的脑袋,说道:“用完饭,去温泉山庄转一转?”
李寻欢道:“镇上最新开的温泉山庄?”
龙啸云道:“没错。”
李寻欢脑中飞快闪过一个念头,道:“温泉山庄是大哥经营的产业?”
龙啸云颔首道:“正是。”
李寻欢不胜惊讶,道:“和朝廷疏通好关系了吗?”
龙啸云道:“不必担心,你只管放心玩乐。”
见他目露好奇,简单解释了一下,温泉山庄产业是他将水泥献给朝廷得到的回报。
闻言,李寻欢不禁肃然起敬,水泥的作用有多大,又能从中谋取多少利益,李寻欢一清二楚,没想到大哥竟然直接把它献给朝廷。
不过,这也是最聪明的做法,毕竟龙啸云只是江湖人,朝堂上也没有根基,拿着这样一个烫手山芋,迟早带来灾祸,贡献给朝廷既得了名声,又可以获利,日后想做什么,朝廷看在他贡献水泥的份上,也会照顾一二。
马车在宽敞的大道上疾驰前行,太阳落山时,终于到达地界。
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卷三十九写道:“县界有温泉水,在郴县之西北,左右有田数十畮,资之以溉。常以十二月下种,明年三月谷熟,度此水冷,不能生苗。温水所溉,年可三登。”
这个温泉山庄就建在山间,山下是一望无际的良田,前不久刚下种,只等来年三月份新谷便登,靠近山脚的数十亩良田经温泉水灌溉,每年可丰收三回。
温泉山庄上建有客栈酒楼,提供的伙食大多是养生的煲汤煲粥,所有食物皆用甘泉水烹饪,带着一丝沁人心脾的甘甜,口感较之普通水质天差地别,闻着那饭香味儿,便忍不住食指大动。
温泉山庄刚建成的时候,动歪心思的人不少,但是一查到温泉山庄背后的靠山是朝廷,便歇了找茬的心思,反倒想着怎么与山庄主人交好,脑子懂得快的人先差人送了贺礼到兴云庄,而后带着妻子或爱妾直接奔到温泉山庄,原想着泡个澡,过一夜便打道回府,哪成想被山庄秀丽的景致迷了眼。
真别说,这温泉山庄的布置别具一格,一个温泉澡泡出十多种花样,什么花瓣浴,牛奶浴,蜂蜜浴,药浴,茶浴最奇葩的当属盐浴,然而尝试的人也很多。
温泉山庄的各项收费很高,本来想破口大骂价格昂贵的人,纷纷感叹这钱花的物超所值,就是照明的蜡烛也十分高级,竟然盛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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