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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公主-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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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她总是有些落寞,觉得低人一等,不敢与人相争。
偶尔,她还会用这样的话来劝丹凤。
“你还年轻,总要生个孩子才好,也免得、免得”
很多事情,只有到了最后,才知道到底是怎样的,西施当年所想,就是跟范蠡在一起就很好了,这个单纯的想法,以为永远都不会实现的想法,如今成真了,但她,却又有了别的渴望。
“若你能有一个孩子,我定也会待他很好的,你不要顾忌我,我从没想过他的身边只能有我一个。”
是啊,纵然当年,难道范蠡就没有夫人吗?
她知道,可她,还是喜欢那人。
现在,也还喜欢。
庭院里,落花翩翩,跪坐在廊上,柔软的垫子里填充了鸭绒,感受不到木地板的温凉,反而还有些暖融融的感觉,淡淡的粉色如同那枝上繁花,在午后的阳光下,也透着一股暖意。
淡淡的金色光芒反射在茶盏这种,清浅的茶色之中,一点鹅黄渐渐舒展开来,这是秋日野地里盛开的野菊,一颗一颗,精心采摘晾晒,这时候泡在茶水之中,看着它舒展芳香,心情似乎也舒展开了。
“哪里是顾忌你呐,你总是这样多想。”
丹凤看着西施,岁月到底是优待美人的,这许多年过去,她似乎还是那样美,又似乎更多了另外一种年龄赋予的味道,让人想要慢慢品尝。
还有一如旧日的那淡淡的哀伤。
她真的不在意吗?
这个时代,还没有封建到“从一而终”,不会为此束缚的她选择了自己的爱人,跟着范蠡离开,在这里生活,在他的身边生活,但,对于他身边还有其他女人,她真的不在意吗?
丹凤这样想着,一转念,又是叹息,如果要在意,其实也轮不到她们,明明都是后来的。
这么一刻,似乎也能够品味到西施笑容之中的苦涩和哀伤,她自身有暇,纵然范蠡并不在乎她在吴王宫中的那一段儿,但她自己,却走不过这个坎儿,总是不能够全然开心起来。
只是啊,她总是在范蠡面前伪装得太好。
“若不是、若不是,你为何不肯”西施实在不好把那话问出口,仿佛质问一样。
丹凤略显两分不耐烦,说:“好了好了,告诉你了,我不会生孩子行不行?”
清清白白姑娘家,生什么孩子,她又不是单性繁殖的!
何况,她根本不想繁殖什么,以前所想的或者还是普通人的生活,但是有了系统之后,既然自己就能修仙,自己就能长生不老,那么,还要孩子做什么?
她的一生还能有无数的时间,让她尝试无数的可能,何必非把自己绑定在某个男人的身边,为他辛亏付出,培育下一代呢?
看啊,她就是这么自私。
自私到只顾念自己好不好。
对面而坐的西施愣了一下,抬头看过来,大约是丹凤此时不太好的表情像极了被戳中痛点心情不好的样子,她想都没想就张口道歉:“对不起,我没想到”
“没想到什么,这有什么的。”丹凤混不在意,说,“范蠡又不缺儿子,你若是想要,我听说刚出生的那个死了娘,你就抱过来养呗,以你的心性,也不会不好好养,至于那孩子的身世,难道谁会跟他说不成?就是说了又有什么用?你也是范蠡的夫人,养一个孩子的权力还是有的。”
“这样”西施想了想,最终还是摇头,否决了这个让她心动的提议。
大约做了美人,也会有些美人的包袱,哦,偶像包袱,西施便不容许自己在范蠡面前有一丝一毫的不好。
从来相见都是精致到头发丝的。
丹凤总觉得她太过精细,却又不自觉地学习她这种精细,她还没忘记,自己最开始是想要当个公主的,只可惜,她知道自己差在了哪里。
无论是礼仪修养,还是琴棋书画,她没有哪一点儿如公主那样,现代人么,能够活个人样就不容易了,活得那么有才艺,需要多少钱投进去,她从未投资,自然无法掌握相应的技能。
也就是一开始她突逢“毒死”,有什么“心灰意冷”似乎都是正常的事情,这才能够凭着公主的壳子瞒过陆小凤那样的人,否则提笔就露陷的公主能是公主吗?
出于这样的想法,丹凤也是愿意学习的,但她以前的偶像包袱也有些重,总是不好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的无知,非要让一切都配得上那张美人脸。
一日日混下来,直到遇到了西施。
先败于她的美貌,后败于她的才艺。
不愧是让吴王夫差为她建造响屐廊的西施啊,在舞蹈上的天分,真是让人惊艳,最难得她的心思也巧妙,于裙角上坠小铃铛,动静有声,行走如乐。
其他的妆容方面,也有可圈可点之处,只是,丹凤更喜爱自己的那张芙蓉面,轻易不肯弄些黑红妆点,只爱鹅黄,偶尔让西施为自己眉心勾勒出一朵花钿来,也能自顾自高兴一整天。
更爱在范蠡有暇的时候,让他带着出去逛,他的店铺开在哪里,她就逛到哪里,总要在日常都走的街道上看到些新鲜好玩儿的才算罢休。
西施偶尔也跟着去,看到那两人之间仿佛再不容一人的模样,总是收获满心的失落,后来渐渐就不去了。
她最终还是养了一个女儿在身边,也是个生而丧母的,她怜她女子命薄,便同意养在了身边。
取了个名字叫做“妍儿”。
“妍儿,这花钿可好看?”
细细地为十三岁的妍儿勾勒了一个红色的花瓣在眉心,鬓边已经花白的西施笑着问。
“好看,娘画得总是比我画得好看。”
妍儿撒娇地说,拉着西施的手,那双手上已经不复年轻时候的嫩白细滑,与年轻的手握在一起,对比鲜明。
“是啊,你娘的手艺是极好的,我也这么觉得。”
月华裙出现在门口,巧笑倩兮的女子笑着说着走了进来,看着正在说话的母女两个,挤到了中间来,一双手插进来,握住了西施的,“可别把我撇下了,啂,啂,我这张脸可还没画呐。”
凑过来的美人脸让妍儿羡慕不已,她的容貌更像范蠡,并不是女子之中出众的那种,随手捉起一旁的红笔,在女子的脸上划了一道,笑道:“你都多大了,还来与我争。”
“我多大了,我才二八年华,正是青春正好的时候呐。”女子不以为意地笑着,照着镜子,看着那一抹红说:“这可是抓破美人脸了。”
西施也跟着笑,笑着笑着,就捂住了胸口,觉得心口有些疼,却没说,悄悄地又把手放下了,看着那两个笑闹,最后又都洗了脸。
事后,妍儿在她身边抱怨:“她总是一点儿不肯让人,哪里有做长辈的样子。”
“她呀,就跟她自己说的那样,还是个宝宝呐,哪里长得大。”
这话说得好笑,西施至今都记得那时候听到“人家还是个宝宝”时候的目瞪口呆,从未料到有女子能够如此笑闹宛若天然,鲜活得让她都羡慕,她似乎、永远都活不成那个样子了。
“哼,就是个老妖精。”妍儿嘟囔一句,说完嘴角翘了起来,自己也笑了。
身在内宅之中,若没有那样的一个人,似乎也就只能看到头顶的那方天空,可是,跟着那个人,她扮过男装,管过商铺,也曾策马游船,无所不能。
到了及笄之后,穿上华服长袍,出现在众人眼前,等着谈婚论嫁的时候,妍儿感觉到了一种失落,以后的日子,恐怕再不会那样自由了。
“怕什么,过不好了就回来,我养着你,你少吃点儿,我就随便养着,像是养小猫小狗,正好我还没宠物呐,来,且叫一声,我先听听。”
下巴被勾起,那人露出痞气的笑容,像是个流氓一样,妍儿红着脸拍开她的手,又不甘心就这么走了,甩了一个荷包到她的肩头,“可是好大脸呐,我才不要你养。”
西施故去那一天,是个阳光晴好的日子,妍儿随着夫婿回来,她满眼的泪,在见到廊下的那抹倩影的时候,瞬间模糊了眼,泪水涟涟再走出屋子的时候,忍不住抱着她的后背放声大哭,像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哭得一点儿都不优雅,一点儿都不美,一点儿都不像她母亲教出来的女儿,眼泪鼻涕,糊了她一后背。
“可饶了我吧,我的衣服还想要呐!”她轻声讨饶。
妍儿哭着捶她的后背,骂:“你这个没良心的,你就一点儿都不伤心吗?”
“伤心又有什么用?人,总是要死的。”
略显薄凉的话说出,被甩开的妍儿还愣愣的,就只能看到那人的背影走远,再不回头。
自那日之后,妍儿便堵了气,再未去见她,直到某日听闻她走了,一时愣住:“走了吗?也走了吗?”
深深的后悔涌上心头,眼泪不自觉地流了满脸,又想到了她那日的话,“人,总是要死的”啊。
第69章()
茂密的树林乍一看很有些遮天蔽日的感觉,光天化日之下,林中的土地却自带这一股潮湿,一脚踩下去还有些松软,好像要陷入其中的感觉。
月白的裙尾勾在荆棘上,一时拖拽,丹凤回头去看,略有几分不耐地加大了力气,看着那勾连的丝线,有些不喜,但青天白日之下,让她换衣服什么的,耻度高了点儿,索性直接拖着走了,反正没人看到。
这般一路行下来,浅口的绣鞋之中仿佛都进了泥沙,白色的袜子也有了泥土的痕迹。
练气九层的丹凤气得甩脚,她都是修仙人士了,还是不能够摆脱这些凡人的烦恼,这可真让人恨。
毫不淑女的动作做起来痛快,做完之后的结果可就不怎么好了。
看着那飞舞起来的绣鞋,看着它落处,丹凤穿着白袜的脚落在另一只绣鞋上,左右摇晃了一下,轻呀:“连你也跟我作对!”
“哈哈。”
树上传来一声笑,丹凤抬头,才看到一个抱着刀的江湖人士坐在树枝上,他的衣服是树皮一般颜色,如同伪装色一样,一时间很难发现。
总是在武侠世界中乱转,丹凤已经习惯了这些人的出其不意,也是她不习惯自己的灵力,这种东西修炼不易,用起来倒是流水一样,她不经常用,自然就很难发现这些潜藏的天然伪装者。
说起来,内力也真是神奇啊,有了它甚至都能够伪装假死,稍稍隐藏一下,相比而言竟是很平常的事情了。
对上那人明亮的眼,丹凤咬唇,真糗,竟然被人看到了这么没形象的样子,这下好了,本来可以直接换双鞋子的,但是当着这人的面,系统背包是必然不能用了。
脸上似乎也有些微烫,除了在女子面前,丹凤在这些男人面前一向是端着的,此时倒是不好,不知道这架子怎么提起来。
求实力挽尊!
那男人很年轻,笑过之后也觉得有些不妥当,飞身下树,就在丹凤的目光之中,他从那矮丛之中找到了丹凤的鞋子,上面的明珠离了裙摆的遮掩,甩去了蒙上的微尘,润泽有光。
“你是哪里的大小姐,竟然来这种地方。”
鞋子挂在枝上递过来,一同映入眼帘的还有枝上的绿叶,丹凤瞪了那小子一眼,说:“你是哪里的小子,竟是这样不知道爱护树木的!”
说话归说话,却还是拿帕子垫了手,按下了树枝,让那绣鞋自动落在地上,可是一个不巧,是倒卧。
“哈哈。”
那人又笑了。
“笑什么笑!”丹凤羞恼,夺了树枝,也不管地上的鞋子一时半会儿穿不到脚上,直接挥舞树枝去打人,本没想用多大的力气,但一下两下打不到就让人恼了。
下意识纵灵之术用上,丹凤整个人扑过去,那人没防备,这一下倒是打了个正着,跟树枝一同被借住的还有丹凤,她单脚站不稳,整个人倒在了那人怀里,呼吸间,似乎都能感觉到另一个人的热力。
“真是千金大小姐,离了人,站都站不稳。”
那人嘴上不饶人,这般说着,却还是一力托起了丹凤的双臂,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这举动倒不似他表面上那般玩世不恭的浪荡样子。
“总比某些蹲在树上装猴子的野小子好吧。”
丹凤的嘴也利,还很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思,反正形象也补不回来了。
“哈哈。”那人又笑。
丹凤单脚站稳了,他就松了手,捡起丹凤丢开手的树枝,再去把她的鞋子挑了过来,这一次,不等丹凤伸手,他就把鞋子放在了地上,正着的。
“谢谢啦。”丹凤赶紧一脚踩进鞋子里,站平稳了,再看那人,竟是抱胸看着,一个白眼儿又翻起来了,“懂不懂什么叫做非礼勿视啊!”
“啊?谁非礼了?你?非礼谁了?”
那人明明听懂了,却故作出一副胡搅蛮缠的样子,让丹凤又气鼓鼓地瞪他。
“你这气性倒大,属麻雀的吧。”那人说了一句,不等丹凤回话就问,“你是哪里人,我送你出去,这林子不好走,也不知道你是怎么进来的。”
丹凤很想有志气地说一句“不用你送”,巴不得跟这个属于黑历史的家伙离远点儿,免得自己仙气不起来,但一路走来,这林子之大之密,她也算是见识到了,还真的不确定靠自己能出去。
说到底,纵灵之术勉强能够跟轻功等同,又不是能飞,万一走错方向,再碰到野兽什么的,这古代的野兽还是蛮多的好像。
犹豫了一下,丹凤到底点头了。
年轻男子一笑,这次没笑出声,看着倒是也有了些俊朗的样子,率先选了一个方向,走在前头引路。
他的步子不快,似是充分考虑到丹凤是女子,又不会武,脚步不会太快。
体察到这一点,丹凤再走在被他踩出来的路上,发现没了那种带刺的荆棘剐蹭衣服,心情好转了一些,饶有闲心地问:“喂,你叫什么啊?”
男子回头看了一眼,说:“问我的名字干什么,准备报复我啊!”
这人,就不能说点儿让人顺心的。
丹凤的心情又坏了,拽下来身上的荷包砸他,那人好像脑后生着眼一样,随手一抄,连头都没回,就把荷包接在了手里,看到荷包,微微皱眉,说:“你是哪家的千金大小姐,这么不讲究,这荷包能是随便给的吗?”
“谁给你荷包,想得倒美,那是别人做的,有本事你去找主人去。”
都是丫鬟们做的,丹凤在刺绣上实在是不擅长,并不是不能够做,只是没有那份儿耐心,刺上几针就不想动了,偏偏这古时的荷包没有几朵花都不好意思带出来。
尤其是那苏绣,又细又密,看起来倒是好看了,没有个半天根本看不出是什么花样。
丹凤就不耐烦做,正好她有钱,总是不缺做这些的人,便是真的没有,走一个淡雅风,她自觉也撑得起来。
“哦?那就是把这银子给我了?”
打开荷包,里面的小银馃子做得极精致,拿起来看了看,花生、大枣、莲子眼珠一转,男子笑道:“可是还差了桂圆儿。”
“什么桂圆儿?”
身上的配饰都是丫鬟们负责的,丹凤从来没仔细看过荷包之中到底有什么样子的银馃子,听到这话,一时间摸不着头脑。
男子回头又看了她一眼,尤其看了看她的发式,披散着的头发,一眼就知道是未出嫁女子的发式,所以,早生贵子?早生子?
“没什么。”
没有再说,两人又走了一段路,丹凤受不得这种无人说话的感觉,忍不住又问:“喂,你到底叫什么啊,还没说呐。”
“我是萧十一郎。”
男人这回没有打哈哈,直接说了自己的名字,声音之中还有着些漫不经心的调侃。
“萧、萧十一郎!”
哇!她记得这个名字!
丹凤立刻想起了这个剧情,大意就是一个女人在两个男人之间的艰难取舍,两个男人都爱她,而她摇摆不定,最后好像悲剧了的故事。
至于她为什么现在还能记得这个名字,只是因为谁家的名字叫做萧十一郎那么不正经啊!
十一郎可以是排行,比如说他是第十一个孩子,然后得了个十一郎的简单称呼,然后他姓萧,家中内部可以叫他十一郎。
但,萧十一郎这么不正经的称呼真的变成名字,那可真是由不得人不记忆犹新啊!这是多懒的爹妈才能不给个正式名字,又是多么懒的人才能够不给自己个正式的名字。
一听就没上过学,否则古代的夫子肯定会要求让他有个正式的学名,怎么可能还容他这么混叫着到这么大。
“叫我干嘛?怕我骗你啊?”萧十一郎继续往前走着,没回头。
“我说,你这个人,怎么就总是把人往坏处想呢?我就不能是认识你?”丹凤又横了那个身影一眼,这人,真是的,活该他以后被沈碧君折磨来折磨去。
“认识我?你这种大小姐能认识我这种穷小子?”说着话,萧十一郎的刀横在了脖颈后,两手拉着,好像有了一个移动的颈椎枕,头微微向后仰着,惬意舒服的样子。
“怎么,穷小子自卑了?”丹凤半点儿不饶人,哪怕知道这位是个主角,但,这种主角貌似有些没用啊。
话说,好像喜欢沈碧君的另外一位连城璧有个大城堡什么的,似乎很有钱的样子啊,可惜,抢别人的姻缘不是自己的菜,上个世界,她其实根本没想抢范蠡的,但,她总要离得近了才好接收钱财,这么一想,似乎还挺对不起西施的,哪怕范蠡还有别的女人。
或许也是这种原因,她才总是对范蠡看不过眼吧,是迁怒?唉,谁让她喜欢西施呐,真是对不起范蠡了。
第70章()
树林之外,好大一片看不到人烟,丹凤忍不住蹙眉,虽然知道系统给她选的落脚点总是不会有多少人,能够一睁眼就碰到主角实在是幸运,但
看看鞋子上面沾染的泥土,丹凤实在是一步路都不愿意走了,每一次抬脚,都能够感觉到不属于鞋袜的重量,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太敏感了。
话说,为什么系统之中单有法衣,不见法鞋呢?
总不能修仙中人都脚不沾地吧,一双不然凡尘的鞋子是多么重要,他们都没注意到吗?
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幸穿越到修仙世界,那天阙好是好,很适合她这种状况,但她一个修仙人士,不能够比江湖人士更有用,也实在是醉了。
如果能够到修仙世界接受更具体更系统的指导,会不会比单纯从系统这里兑换乱七八糟的法术功法更好呢?
出于这样的顾虑,哪怕现在已经有了些积分,丹凤却不想兑换任何东西,只想多攒一些,留待将来。
“都没有人,我可到哪里落脚?”丹凤愁眉苦脸的样子也是美的,那本来就是一张美人脸,嬉笑怒骂,动静皆宜。
萧十一郎完全体会不到她的愁绪,吐槽说:“谁教你走那么慢的!”
这人完全没有拖后腿的自觉,也还真是千金大小姐了。
目光在她的脸上溜了一圈儿,纵然看不到什么楚楚可怜,还是不由得让人心中一动,为她软上一软。
似乎让她的笑容不再,便是最大的罪过,哪怕这份罪是这山,这路,这片密林。
还有他自己。
这种莫名的理亏感只困扰了萧十一郎一瞬,他本来就不是容易被感情所左右的人,他是天生的风,飘荡无所,怎会为了什么而停留,偏偏,为了她,他却破例了一次又一次。
这可真是个不讲理的女人。
可是,知道她这样不讲理,为何还是不觉得厌烦呢?
哪怕是这样无意义的吵嘴,都有意思极了,比得到珍宝更加有意思,比戏弄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更有意思,比手中的刀紧了一下,探出去,把刀鞘对着丹凤,说:“很是个麻烦的大小姐,来,捉紧刀,我带你走。”
作为刀鞘的是一种类似皮子的材质,棕色,看起来如同萧十一郎的外衣一般粗犷,并不光滑的表面也显不出什么珍贵来,但如果知道萧十一郎,谁又不知道割鹿刀呢?
秦失其鹿,而天下共逐之,唯胜者得鹿而刈之。
割鹿刀就是从此命名。
丹凤看着割鹿刀,眸中的神色有些变化,然而,这并不是什么特殊的物品,系统的估价里头也并没有一锭黄金更值钱,眸中的光彩又暗下去。
伸手捉住刀鞘尾端,轻声抱怨:“这么宽,怎么好捉。”
“真是个大小姐。”萧十一郎嘀咕一句,发现自见了这女子之后,这句话几乎成了他的口头禅。
“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看到丹凤捉住了刀鞘,为了以防万一她滑手,萧十一郎还是不敢快了,轻功的水准放到最低,看着她一直捉着刀鞘不曾脱手,这才饶有闲情地开口问。
“哼,你是那么好心的人吗?”
丹凤故意不领情,分明把他之前的态度还了回去,“问我的名字干什么,闺阁女子的名字岂是轻易告诉你的。”
“你可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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