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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以食入道-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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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个道理。”叶晓峰笑着洗净了手,接过匕首开始从狍子腿上往下片片儿。
晚饭吃的是宾主尽欢,叶晓峰也对这个烤肉的利器爱不释手。
上面用黄瓜头沾着油脂涂抹一番,下面的铁钳上插着狍子腿,中间的炭火两不耽误。不过这器具好虽好,若是换上不会掉灰的银丝碳就更好了,不过银丝碳价格昂贵,不是他们能买的起的,而叶父也没有更好的手艺,只能凑合。
好在吃饭的几个人都不挑剔这个,张大甚至还大笑着说这草木灰能治百病,让他不必刻意弄下去。
腌制好的新鲜狍子腿生烤,熟一层片一层;铁板上的肉片则是煎熟,撒上叶晓峰今天从苏墨辰那里讨来的调料,除此之外还有在灶台上烘干的菌菇和辣椒碾成的粉末。
给叶父、张大等人吃的是放了辣椒的辣味铁板烧肉,给兰儿的则是撒了菌菇粉的鲜味铁板烧肉,两种滋味各不相同,不过叶父和张大确实更青睐辣味的一些。
家中园子里的青椒虽然也有些辣味,却远不如这红了的野山椒来的辣味十足。初时觉得香辣异常十分开胃,可是渐渐两人发现只能一口一口继续吃下去,根本没有办法停下,一旦停下那能将人辣的很不能蹦起来的味道立马袭来。
期间张大还想着用酒来冲淡那种辣味,后来才发现那简直是火上浇油。叶晓峰一边看着两人不停哈气一边心里暗笑,若是有冰镇啤酒还能解决这问题,可是白酒就着烧烤吃,嘿嘿……
看够了热闹,叶晓峰从到井边把水桶拉上来,水桶里面是个陶罐,里面是之前就冲好的白糖水,此时被井水拔得冰凉。
这辣味要想中和掉,还得是甜的。
张大和叶父每人灌了一大碗,才消掉嘴里大部分的辣味,不过那也仅仅是大部分,口舌已经辣的麻木,想要完全去掉是不可能的了。
叶父指着叶晓峰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这混小子,明明早就有办法,竟然拖着看热闹,真想狠狠揍他一顿!
叶晓峰一边躲一边辩解,“要是早就喝了白糖水,你们还能享受到这种美味么!”
张大哈哈大笑,伸手拉住了叶父,“叶二哥你这个干吗,晓峰说的也没错,刚刚却是狠辣,可是这痛快也是别的没法比的啊!”
叶父悻悻然地住了手,瞪了叶晓峰一眼,跟张大笑道,“你不知道,这小子,现在可是学坏了!”
张大拍拍叶父的肩膀,“行了,你家晓峰已经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好孩子了。来,晓峰,让叔也试试这铁板烤肉。你去坐好等着叔的手艺。”
“好嘞。”叶晓峰也不矫情,坐到了兰儿身边。叶父不好让张大一个客人动手,但是张大兴味正浓,叶父也只好陪着他一起,好在这亲手烤肉确实也有乐趣。
叶晓峰乐得逍遥,各种花样吃着烤肉。直接吃、用菜叶卷着吃、夹在烧饼里吃、沾着醋汁吃……各种吃法让其他几人眼珠子差点瞪出来。他们本来还纳闷这些东西摆着干嘛用的,吃肉谁还想吃菜,没想到却是如此!这次连张大父子都想揍他了,这小子最后一个吃,还吃出这么多花样,让一旁都已经吃的差不多的人瞪眼干看着,明显就是在犯坏!
送走了客人,洗刷完毕,叶晓峰爬上了炕,很快进入了梦乡,而进了食神塔他才发现今天最大的惊喜正在等着他。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啊各位。30号晚上,家里一位长辈突然去世了,这两天都忙着,中午才从火葬场回来,这会还晕乎着,这两天的留言都来不及回复~
更新完了点,大家多包涵,多支持~
爱你们~更爱吃~
赌上我吃货的尊重证明你们其实是爱我的~
36香菜蘑菇烩饭
香菜蘑菇烩饭
叶晓峰一进食神塔就能清楚地感应到玉符的跳动;连忙用意识力将玉符打开;只见黄部部分的调味篇隐隐闪烁着光芒,顺着光芒找到最新解开的部分,叶晓峰不由得喜上眉梢。
原来刚刚开启的部分是调味篇的三个方子;一种酱汁、一种腌汁、一种卤汁。
酱汁用来调味,腌汁用来腌制各种肉和蔬菜,而卤汁是让叶晓峰最为高兴的;这竟然是一味药膳卤汁。虽然涉及的中药种类极多,但是这些药竟然都是叶晓峰认识的,叶晓峰深深感叹这些日子真是没白学。不过叶晓峰也惊奇的发现;不管是三个方子中的哪一个;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里面都包含灵芝。难道这就是他取下灵芝时候;玉符有了共鸣的原因?不过既然有方子,接下来要做的事就只有一件了,那就是等待酱油的酿制成功。
一夜就在叶晓峰仔细研究这三个方子中渡过。被推醒后叶晓峰非但没觉得一夜没睡疲累,反而是精神奕奕。叶晓峰爬起来洗漱完毕,接手了兰儿做早饭的活儿。
兰儿看叶晓峰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他又准备做什么好吃的了,高兴地放权,去准备一会儿开店需要的东西。
骨头汤是昨天就开始熬着的,一会儿烧开就好。至于烧饼煎肠等,叶晓峰并不急着做,这些东西越是刚刚出锅的,才更有滋味,早早做出来反而失了香味。
昨天中午叶父蒸了不少的糙米饭,不过中午除了叶晓峰外,都没吃太多,晚上更是一点都没动,此时还有很多。
菜园里的香菜捡着新鲜挺拔的割了不少,昨天采回来的草菇香菇等捡了几样洗净切成丁,又抓了一把青豆子用温水泡开先在锅里煮上。
舀上几勺猪油烧热,蒜泥煸炒出焦香味后放入切好的香菜末和嫩葱花,随即放入切好的蘑菇丁大火翻炒,骨头汤舀上一勺烧开,最后倒入煮熟的豆子和糙米饭。
蘑菇和骨头汤的味道在锅里慢慢发散出来,摆好院子里桌椅板凳的叶父和兰儿一进门就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本来他们都是一日两餐,上午一顿,下午一顿。没想到这些日子被叶晓峰弄出的好饭菜改变了饭点,现在真是恨不得一天吃上四顿饭才好。
父女俩站在灶边闻着香味,叶晓峰已经加大一把火收干汤汁,再次撒上香菜末和细盐,三大碗香喷喷的香菜蘑菇烩饭已经出了锅。
“哥,我吃不了这么多。”兰儿捧着自己的大碗,有些迟疑。以前她都是和稀粥,现在吃的是越来越好,越来越多,眼瞅着自己胳膊腿上已经开始长肉了。
“吃吧吃吧,吃过之后才知道自己吃的了还是吃不了。”叶晓峰如何不知道妹妹担心什么,但是在他看来,兰儿那点小担心完全不用放在心上。就她现在这把瘦弱的小身子,比过去那些哭着喊着要减肥的女孩子们可是瘦多了。这些日子虽然眼看着稍微长了些许的肉,但是在叶晓峰看来还远远不够。
这女孩子并不是瘦了才好看,还要配合她本身的长相气质。兰儿是个鹅蛋脸,整个人应该是莹莹润润的才好,下巴能插死人的,又有哪里好看了。
叶父早就被香味吸引了过去,也顾不得烫一大口就吃到了嘴里,顿时憋的脸红脖子粗。
烩饭刚刚出锅,就算是看着表面热气撒了一些,底下还是非常烫的,这一口叶父差点连舌头都烫伤了,顺着喉咙下去的时候还扭曲着脸用手捂住胸口。
叶晓峰差点笑喷,不过他随即也发现这饭吃起来实在是香的很。
菌菇都是野生的,滋味比那些人工培育出来的要强上不少,香菜新鲜味浓,特别的香气新鲜的口感,让这道几乎没有荤腥的烩饭滋味十足。
“晓峰,这饭这么一煮还真好吃啊。”叶父被烫了一下,被迫缓慢地吃起来,不过几口下肚,那从未尝过的新奇吃法还是让他惊艳不已。
这糙米饭本身是粗砺的米,看上去比细米发黄发绿,闻上去还有些味道。糙米不但不容易熟,而且味道也不好,但是好在这种米比细米要便宜,同样一石稻米,打成糙米和打成细米出来的斤两可差了不少。
本来就是为了填饱肚子,没想到被叶晓峰这么一煮,粗糙的饭食竟然成了美味佳肴。
“这叫烩饭,这里面除了昨天我们采到的那些菌菇,还放了骨头汤,再加上这新鲜的香菜当然好吃了。”叶晓峰眯着眼咀嚼着嘴里的饭。
用糙米做这烩饭最合适了,细米比较软,就算隔夜了也不会变的更硬,做烩饭难免太过湿软,但是糙米不同,他本身就比细米硬,隔夜已经是恢复的米粒原有的筋道,让这糙米充分吸收了菌菇的鲜美,变的滋味十足。
吃过饭碗筷匆匆收拾到一边,叶父刷净大锅开始烙烧饼煎肥肠。叶晓峰则拿着他自己买的和昨天从苏墨辰那里讨来的调料,准备研究一下新得到的配方。
虽然还缺少主要的酱油,但是这方子去掉酱油就是清汤方子,倒也无所谓。叶晓峰按照心中熟记的比例将各味调料放入一块纱布上,又将昨天采到的灵芝用小刀细细的刮下几小片一起放入,央着兰儿帮他细细的缝好。
外屋的两口锅都被占着,一口熬着蘑菇骨头汤,一口烙着烧饼,叶晓峰只能用侧面厢房的大灶。不过叶家人口少,这侧面的厢房连个门窗都没按,只是天气热时当个厨房使。厢房里同样有两口灶,因为近来天气转暖,再过些日子屋里烧火做饭已经不合适,所以这两口灶也洗刷的干干净净的了。
头天吃的好的村民的都陆陆续续的来了,因为不是集市,所以来的并不多,而且大多是本村的村民。这些人有很多是昨天没有吃到的,强烈的好奇心,加上看到其他人吃的满嘴流油的馋意,让他们想着怎么都要来吃一次。
不过他们一进院门,就闻到一股奇异的香气,有点像他们平时有个病灾的喝的中药味。不过这种药味并非苦涩之味,而是一种淡淡的药香,香气中还混杂着别的味道,总之让人忍不住闭上眼深深吸上一口。
“叶老二,你家这是做啥呢,怎么这么香?”为首的一个中年汉子抚着咕噜叫的肚子忍不住问。他昨天并没有来,吃到自家小子买回来的肉夹馍,满脸的惊讶。这东西油香软糯,虽然有些冷了,但是依然觉得好吃,也可以想象出来,新鲜刚出炉时,热乎乎的该是多好吃。“昨天那个啥煎肠的肉烧饼来俩,再来一碗你们那馄饨。”
“我家小子正捣鼓吃的呢,胡老七你咋有空来,今天不去集上?”叶父切开了俩刚出锅的烧饼,麻利地填上切好的煎肠让来帮忙的虎子送过去,自己又盛了碗骨头汤亲自送过来,“馄饨今天没有,这里面的菜都是新鲜的,昨天孩子们没采来。这汤给你,不要钱!”
“钱赚不完,今天歇歇。这汤真不要钱?”胡老七朝着肉夹馍大口咬下,一边嚼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
“对。”叶父点头,又朝着院子里已经各自坐好,开始喊着要吃什么的众人大声道,“各位,今天真是不好意思,这馄饨没有,不过今天每位买肉夹馍的乡亲,汤都是不要钱的,而且还能续汤。”
“真的。”听到不要钱,众人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因为以前叶家这肉夹馍也是买两个就送碗汤。但是今天这还能续汤让众人大吃一惊。
那汤他们都喝过,虽然馄饨是有肉的,卖的上价钱,但是这汤是不要钱的,偏偏也同样有肉的味道。他们本来觉得这买肉夹馍送一碗已经十分实惠了,想不到今天竟然还能续汤。
有的人蠢蠢欲动,甚至还有将身边带来的小孩子拉过来低声嘱咐几句,让他们回家叫上其他的人的。
毕竟买上几个烧饼,大家都来喝碗汤,这可是难得的好事。
叶父看见了众人的小动作,微笑不语。叶晓峰早上就和他说了这事,今天的汤对所有人免费,叶晓峰怕叶父不乐意,还小心地解释了几句。
其实他错估了叶父的心性。叶父本身就是那种很老实很厚道的人,别的东西赚了钱,这汤免费给众人喝,他其实没有什么抵触的。说白了,这汤无非是几文钱的骨头,加上孩子们采回来的蘑菇熬的汤,现在给大家喝,无非多放点蘑菇,多舀瓢水的事。
叶晓峰看着众人在院子里吃的热火朝天的,虎子、二虎带着几个小伙伴忙乎着,叶父和兰儿一个负责烧火续水,一个烙烧饼,做成肉夹馍送出来。
无意识的笑了一声,叶晓峰掀开锅盖,用筷子捅了捅锅里炖煮着的猪肝猪肚肥肠等,从一早起来炖到现在,此时已经熟烂,最重要的是,秘制汤汁里的味道已经渗入了肉质里,除了颜色没有放了酱油的那种红色酱色,其他的味道已经□不离十了。
叶晓峰深深吸了口气,随手用笊篱捞出一块猪肝。这和盐水浸的不同,煮的时候已经放了盐,入了味,切好一片,放入口中,热烫中带着一股子椒香味。叶晓峰满意地眯起眼,这味道,和五香的卤制味道已经很香了,猪肝本来就不需要酱油调味,用这方子煮正合适。
眼珠一转,叶晓峰又将猪肚和肥肠各自捞起一块,细细切成小块,用碗碟装好,一桌送上一小碟。
众人不明所以,叶父等人也不知道叶晓峰此举是什么意思。叶晓峰笑笑,“这是即将推出的菜式,让众位叔叔伯伯先试吃一下。”
众人早就对叶晓峰在煮的东西垂涎欲滴了,此时听到能试吃,哪里还有客气的,筷子齐齐伸出去夹起一块就迫不及待地放入口中。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妹纸们真是人太好了,看到有话说纷纷安慰我,爱你们~群啵一个~
日更节奏啊~
感谢投炸弹的妹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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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意外的结果
意外的结果
入口肉香四溢的强烈口感让众人只顾得咀嚼;连声好吃都顾不得说。
猪肚软烂、猪肝有嚼劲,而肥肠软中带脆;而它们的共同点却是都有一种奇异的香味;越嚼越香。
“这,这到底是什么肉;为什么味道都不通,但是都同样的好吃?”不少人吃了几块后都忍不住问了出来。
跟夹在烧饼中不一样;这样直接吃到嘴里的冲击要强烈的多。每一部分的味道都不一样,但是都同样好吃的让人停不下,等到众人终于想起来询问这是什么的时候,每桌那碗碟里都已经干干净净了。
“大家觉得这东西好吃不好吃?”叶晓峰询问着。
其中一个老者忽然笑了;“晓峰啊;既然大家都关系,你就告诉他们吧!这也是好事!”
“是,里正爷爷。”叶晓峰笑着点点头。这里正是叶晓峰央着叶父请来的,头天叶晓峰对众人所说的请一位德高望重的人,也正是指这位里正。
吃内脏下水的事,虽然没有刻意张扬,但是至少陈屠户是知道的。而他们现在做熟卖给大家,本身就是顶着雷。如果大家接受,那一切都好说,这东西味道好,价钱低,实在是好处多多。只是若是大家不肯接受,一旦知道他们用这种东西出售,恐怕就没有他们一家人的好果子吃了。
所以为了以防万一,叶晓峰和叶父就想了这个办法,先找到了本村的里正。
里正本身也是胡家村的族老,叶家也算是胡家的旁系外戚,所以平素对他们家还是不错的。叶父带上叶晓峰亲自拜访了里正,将自己亲手烹制的肚丝粥趁热送过去一罐。里正对这个味道十分惊奇。叶晓峰父子也就含蓄地将自己家过的拮据,结果发现这猪下水洗扒干净,仔细烹调后,也是极为好吃的事情说了出来。希望能通过里正,将这种便宜味美的食物推广起来。
里正初时也觉得不大能接受,可是刚刚喝过肚丝粥,嘴里余香未散,这反驳的话着实是说不出口。
叶晓峰是个机灵的,看到里正欲言又止,就将事情猜了个□不离十。直接邀了对方第二天来他家吃早点,尝尝看其他猪下水制成的美味食物,里正点头应许,心想先去看看,若是真如叶家父子所言,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而里正刚刚也尝过了几种新出锅的猪下水做成的美味,比那天喝到的肚丝粥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从未尝过的新奇美味在他人生的几十年里都未曾尝过,若是因为心里的芥蒂从此再也吃不到这种美味,老里正从心里是不愿意的,何况这东西比猪肉便宜多了。
吃到肉,却不必花大价钱,这本来就是造福为民的好事,老里正心里做出了决定,于是开口支援了叶晓峰。
听到老里正开口,叶晓峰知道自己做的一切已经打动了对方,于是微微笑了起来,“各位叔叔伯伯,其实这东西,非常的常见……”
叶晓峰用最委婉的词汇最缓慢的语速将猪下水解释了一番,这么做无非是让人的情绪和缓一点,不过他显然是多虑了。
这些人听完之后只是微微愣了一下,甚至还有几个笑了出来。
坐在偏角一桌的一个青年开口笑道,“叶二哥,你们家这东西做的好吃,原来是用的下水啊,难怪卖得如此便宜。”
叶父憨厚地笑笑,“这不是也是没办法么。这东西好吃,还能赚点小钱,我们就……”
青年也不在意,继续笑道,“其实这下水啊,我以前还真吃过的。”说着用筷子点点桌子中间那只空空如也的小碗,“这肚丝,我曾经在我舅父家吃过。”
青年的母亲是大王村嫁来胡家村的,他的舅父就是大王村的王员外,这十里八村数得上的大财主。他家日子虽然好过,不过王员外家更是好过,平素没少贴补些东西给妹妹家,对这个外甥更是疼爱有加。若是说这青年吃过见过,还真是不稀奇。
“你舅父家那么阔气,怎么会吃这个?”旁边一个青年奇道。
“你懂什么!”青年傲然一笑,“我舅父请到一位食师,尤善烹调猪肚,我吃过几次,味道非常好。晓峰,你这手艺,也不赖!”
“多谢十三叔。”叶晓峰笑呵呵地接下了夸奖。“这东西刚出锅,还有不少,大家不嫌弃的话,我再给大家上点。今后我和爹爹妹妹还要多仰仗各位呢。”
“说的什么,好吃我们自然会天天来吃。”
“是啊,这东西虽然听着是下水,但是洗净做好,这味道比猪肉还强呢!”
“就是就是,再给我们切点吧。”
“你们这些馋鬼,就想着占人家便宜!”一个面貌憨厚的中年男人站起。“那啥,叶家三小子,给我也来一碗!”
“去!”众人唏嘘。
虽然有的心心里还是有些别扭,但是看到其他人吃的兴高采烈,尤其是王员外的外甥,谢十三说出的那番话,更让他们发觉,原来大户人家也是吃这个的,而且看样子这还是极为美味的东西,心里也就坦然了。细细品味这下水做出的菜肴,其实味道还真是不错。
将每样又切了不少,给众人分食,看着就连虎子他们几个都端着个碗在一边大口吃着,叶晓峰心里这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他没想过,一个首富之家吃过的东西,就能有如此的带动效应,让众人连这些原本不吃,嫌弃的东西都甘之如饴。当然,味道好也是众人轻易接受的原因之一,但若是今天没有谢十三一番话,光凭老里正帮言,恐怕人们接受也没有这么快。
心满意足,叶晓峰不由得哼起了小曲,随手拈起一块猪肚放入口中,脑袋里忽然闪过一个奇怪的信息。记得之前听陈屠户说,他这肉铺的猪肚原先是卖给别人的,因为那人离开了,才又重新放到肉铺里卖,这……这买猪肚的人,莫非就是谢十三口中所说的食师?可是食师到底是什么?
叶晓峰端着一小碗切好的猪肝坐到了谢十三身边,“十三叔,你刚才说王员外家请了一位食师,这食师是什么啊?”
没等谢十三说话,同桌的几个年轻人也纷纷好奇的开口询问,也有人听说过食师,但是说只是一知半解。谢十三虽因为家境优越而有些桀骜,但是倒也是个直爽的人,环视了一下众人的表情笑道,“这食师,可不是咱们这种小地方能见到的人,我舅父也是花了大价钱才将人请来的。”
“老十三,那你给我们说说呗。”一个稍大的青年急促开口,看起来比叶晓峰还要好奇,叶晓峰见有人开口,也就索性闭嘴,静静地听着。
“这食师啊,可不是咱们这边能见到的人,听说他们各个都身怀绝技,能将平凡的食材做成美味佳肴。你看,就比如这肚丝。”谢十三筷子夹起一块放入口中,“咱们普通人根本不懂得吃,白白将这东西丢弃,但是食师却能将他做成美味佳肴。不光这些,食师做的东西,不光是味道好,人吃了还能有不少好处。”
“这么神奇?那这食师要是开个食肆,岂不是发大财了?”旁边一个青年怪叫一声,“又好吃,对身体又好,这十里八村的还不全去吃?”
“没那么神奇啊,只是吃了舒服,身体也健康。不过食师开食肆你就别想了,先不说这些食师听说只给那些仙师做饭,就算是他们真开了食肆,那价钱恐怕也不是一般人能吃的起的。”谢十三冷笑一声,“有那些修仙门派养活,他们怎么会看的上凡人这点小钱。”
“骗人的吧,难道所有的食师都被大门派分了?那你舅父哪里找到的食师?”隔壁桌一个开了口。
“哼,我舅父花了大价钱,也不过留下那个食师半年而已,这还是因为我舅父之前有恩与他。”谢十三不满地开口,“不过晓峰你这手艺确实不错,跟平常人做饭手艺大大不同,莫非是拜过食师为师不成?”
谢十三这一说,其他人也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叶晓峰深身上,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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