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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逃新娘:夫君来追我-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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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小姐人前可以叫我公子,人后就直接称呼我洛轻涯就可,我是读书人,身边带一个秀气的书童,是不会引人注意的。”洛轻涯认真地说。

    化妆,书童,莫小鱼听的一愣一愣的,这些在她感觉只有现代人才会的伎俩,他竟然全部都会,这真的是一位心灵手巧、美艳动人的绝世美男子啊!莫小鱼感觉自己有点飘飘然了。

    “您可以直接叫我莫小鱼,人前人后都可以,直接这么叫我就可以了。”莫小鱼很豪爽地说道。

    你明明是赫连孤墨,却要我称呼你是莫小鱼,明明是一个女魔头,此时却装得楚楚可怜、惹人怜爱,真的不知道这个赫连孤墨到底是怎么了。但洛轻涯只有选择去相信、去迎合了,他已经迎合这么多了。

    洛轻涯找来剪子剪下了自己的一段头发,剪成细碎的样子,用粮食做成的胶水,小心翼翼地帮赫连孤墨粘在嘴巴上,当做她的胡子。

    莫小鱼开心极了,这个美若天仙的美男子真的是绝顶聪明的。她的办法简直比自己还要多,做的还要逼真。

    “你等着——”洛轻涯转身离开了莫小鱼的房间,莫小鱼在房里心跳加速,从他走出门口到再次回来,竟然没有从一种发呆的状态中回过神来。等眼前再次出现这个美若仙人的洛轻涯的时候,他的手上已经拿了一套男子的衣服。

第60章() 
“来,不知道合身不合身,你换上试试吧。”洛轻涯再次走了出去,并把门关上。莫小鱼开心极了,她深深地呼吸着,她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幸运,上天竟然眷顾她让他跟这个绝世美男有接触的机会,这个绝世美男,不光人长得漂亮,而且绅士、聪明、机敏,自己真的是赚大发了。

    洛轻涯在门口思踱,他判定赫连孤墨应该真的是失忆了,她竟然说自己是莫小鱼,不知道是哪根神经被撞坏了,但无论怎么样都无所谓了,他只要从她那里达成他的目的就可以了。

    洛轻涯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思索自己该怎么做,他看了一眼赫连孤墨,那个女人的眼神此时是那样的无助,如同一只受了伤的小兔子。洛轻涯有略带些怜悯地说:“坐吧,休息会儿,我出去看看,我们怎么走。”

    莫小鱼看着洛轻涯从眼前消失,鼻子里的鼻血都快流出来了,这是多么帅的一个人,多么可人儿的帅哥呀!他刚刚帮自己乔装打扮,他简直是最好的易容师,他把自己的胡子剪下来,而且找了种没有味道、如同现代社会中胶水的东西为我粘在嘴巴上。莫小鱼都不能想象自己当时花痴成了什么样子,一定是一个非常不可一视的样子吧。赫连孤墨这么美的一幅容貌,做出花痴的样子是不是很惹人怜爱呢!此时莫小鱼可没有时间想这些东西,帅哥出去了,她的心也跟着出去了,她其实就是一只傻的不能再傻的莫小鱼。

    莫小鱼坐在客栈的床上,她丝毫没有怀疑他什么,穿越而来,进入一个美丽的躯体,然后经历了一番惊心动魄,在自己的生死之际遇到了洛轻涯,这样一个帅得流油的帅男人,他的那种帅根本就不是现代社会中那些耍酷的男人或者某个男明星所有的帅气,那种帅气中带有一种文弱书生的气质,带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带有一种恍若天人的感觉,是呀,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见啊!莫小鱼望着已经半天没有动的门怅然所失。

    此时,他在做什么,在探视周遭地形,在探视他该怎么样才能把她带离这里?莫小鱼的脑海中幻想着一幅幅的画面,那个帅得如同仙人的帅哥的形象此时已经深深地钻入莫小鱼的脑海中,怎么也拔不出来的那种钻。

第61章() 
洛轻涯推开门,他向赫连孤墨招了招手,莫小鱼慌忙从床上下来,由于下得太急了,险些摔倒在地,莫小鱼不禁在心底暗暗骂自己没出息,抢什么呢,帅哥就一枚,他现在身边没有别人,只有他,而且他让她做他的书童,带她离开这样的是非之地。哇,美翻了。我美了美了美了,我醉了醉了醉了。莫小鱼此时就没出息到这种程度了,她自己也无可奈何。

    洛轻涯出门的时候,无极门的几个人看到赫连孤墨的这一身打扮,往前凑过来,莫小鱼使劲低着头,脸上让一群男人看出了一种娇羞。这个人怎么可能是赫连孤墨呢,如果是赫连孤墨,眉宇中是有一种英气的,那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再说这个洛轻涯,他真的很幸运,被赫连孤墨逼迫做首面,却在新婚之夜她逃跑了,结婚的地点是她的闺房,她是从自己的家中跑出去的,而且是逃命的那种跑。所有无极门的人好像都知道自己的女主人已经失忆了,她记不得自己是谁了,但即使这样,眼前的这个小书童只是看着眼熟,他们并没有多在意,只是觉得这么没的一个美男子,身边的小书童竟然也如此可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就是因为这种因素的影响吧,他们竟然不约而同的多看了她两眼。

    洛轻涯大大方方的在前面走着,莫小鱼抱着一个包袱在他后面紧紧相随。来到马车前,莫小鱼钻进马车,那个瞬间,莫小鱼心里得意极了。上一次进入马车的时候,自己还是一个贼人,是来偷东西的,偷吃的,她连吃的都没有,只能靠偷来让自己的肚子不再咕咕叫。但现在不同啦,现在自己起码应该是一个他的,他的,他的什么?朋友?书童?哎,能不能关系再亲密一点呢,做那个——咦,莫小鱼脸有点红,没羞,自己在这里瞎想什么呢,怎么可以是一个见着美男就把持不住的花痴呢。

    马车跟着商队在匀速前行,洛轻涯一边驾着马车一边想该去哪里,怎么办,最终他决定带着赫连孤墨去无极门总部凌安城的一个偏远城池——邱彦城。在邱彦城中有他的私人住处,可以暂时安置赫连孤墨,洛轻涯始终在心里自己打着小算盘,他在想自己究竟怎么做才能完全把赫连孤墨玩弄于鼓掌之中。

第62章() 
来到洛轻涯的家,莫小鱼觉得无所事事,她怕这位帅哥把自己轰出去。所以竟然真的扮演起小书童来。莫小鱼天天在书房用抹布擦书架,擦了一遍又一遍,看到洛轻涯要写字就马上去讨好地墨砚台,似乎她这么悄无声息地去做一切的事情,他就不可能再让她走,起码不会让她离开这里。而莫小鱼也没有什么大的要求,她只要静静地看着洛轻涯,看着他读书、吟诗,看着他在书房里进进出出。每次他进来的时候,莫小鱼总是一阵慌乱,就好像是君王临幸了某个宠妃,宠妃是一个盼了雨露盼地如痴似傻一般的人一样。

    莫小鱼的伤恢复的很快,洛轻涯的住处有丫环仆人,除了给她换药的那两个小丫头,莫小鱼竟然不换女儿装,每天都还是一副书童的装扮,每日早上都在镜子面前仔仔细细地粘他的胡子。

    这日晌午,莫小鱼正在书房里打盹,在洛宅中,书房是最清凉安静的场所,莫小鱼在书房里昏昏欲睡的时候,洛轻涯轻手轻脚地走进了书房,他一时来了性质,特别想写书法,就到书房来写字来了,看见赫连孤墨在那里半睡半醒的,也没有想打扰的意思,就自顾自的自玩自乐起来。洛轻涯在练的一个“静”字,他娇美的面容认真起来更显帅气。

    莫小鱼趴在那里正昏昏欲睡,恍惚间觉得书房来了一股明亮耀眼的光芒。莫小鱼悄悄地睁开眼睛,她悄悄欣赏了好久。趴着是一个让人很舒服的状态,而现在莫小鱼觉着看着他,才是最好的姿势,他的鼻子、眼睛、眉毛,写字时候的凝神屏息,眉宇之间有那样一种宁静的气息。这个男人真的太好看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呢。莫小鱼尝试略微歪着脑袋从各个角度上观看这个男人,却发现无论自己怎么看,这个男人是越看越可爱。越看越好看,他就像一幅画一样,他摆在那里,她在欣赏。吼吼,莫小鱼忍不住暗笑起来。她此时特别希望自己可以看到他写的字,就起身了,悄悄走到他的身后。

    “你在写静字?练心呢?”莫小鱼小声地说道。

    洛轻涯似乎并没有因为身后多了一个人就感到惊悸,他一如既往地在写着毛笔字,把一个字最后一笔写完了,洛轻涯问道:“你识字?”

第63章() 
“嗯,还可以吧,你看你这个字写得苍劲有力的。结构左右正好合适,静字左小右大才好看——”莫小鱼一边思量着一边说。

    洛轻涯看了他一眼,说:“你这是要告诉我,你不只是会写字,而且还懂字?”

    “当然!”莫小鱼回答道。说了这句话的时候,她觉得有些太不知道谦虚为何物了,想起女子无才便是德,说道:“小女子不曾读书,只略微识几个字而已。”莫小鱼说完这话的时候,感觉自己像林黛玉一般了。哈哈,赫连孤墨那娇美的容貌可比林黛玉好看多了,弱柳扶风从来都不是莫小鱼认为的美。

    莫小鱼在现代社会的黑龙帮中,是为数不多的一个读书人,她自学了识文断字,识字虽然不多,但正常阅读还是可以的。而且莫小鱼还自己兴趣盎然的背了不少古典诗词,没想到自己不经意的知识储备却可以让自己在古代露一手,吼吼,想来真是好玩。

    莫小鱼见洛轻涯的墨快干了,就添水研磨,一边磨墨一边说:“书法是一门很好的学问的,里面有很多武术方面的东西,既能修身,又能修性。”莫小鱼说完这话,就想给自己拜大礼了,她所说的这句话是看电影卧虎藏龙中俞秀莲对玉娇龙说过的话,当时是在黑龙帮行动的过程中见一电视上正在播放电影,莫小鱼负责放风也没什么可以做的,顺便就站在那里看了起来。电影中讲了一段毛笔字和剑术之间的偶然和必然的联系。莫小鱼觉得有趣,还在心里思量了一下,没想到自己穿越而来的时候,竟然能够用上,那次知晓后竟然在自己的大脑皮层中留下了浅浅的记忆。真的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呀,若早知道自己能够穿越到这个时代,成为一个会武功的女侠,一定要把现代社会的武功秘籍都买来好好钻研,把一些关于古代的书籍和也都拿来读一读,尤其是要把历史研读一下。

    历史,莫小鱼想到这个问题,她心里又升腾出一种奇怪的该觉。她想弄清楚自己在哪里,这段历史是什么时期,莫小鱼看了看眼前的这位才华横溢的帅哥,没准她可以帮助自己解开疑团,知道自己在哪里。离着现代社会有多远呢!莫小鱼特别想开口询问,但看到洛轻涯在那里认真的练字,他右手拿着毛笔,左手背在身后,身体前倾,面容沉静,这是一个帅得流油的帅哥啊!他在写字的时候就像一幅画一样,很打动人心,很美,莫小鱼不知不觉的又陷入了自己的花痴中,把方才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抛到九霄之外了。算啦,在这个地方有吃、有喝、有住的,还可以天天看着这么一个帅哥,自己穿越之前,就在黑龙帮的一次大型行窃中做着卧底,自己是在一个富翁家里做保姆的,现在呢,自己做的是书童,书童跟保姆,莫小鱼还是更喜欢做这个书童的,不仅仅是因为有这个帅哥,当然,这也可以算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吧。莫小鱼这样想着,不知不觉的竟然有一些脸红。

第64章() 
洛轻涯发觉赫连孤墨在自己的身边发呆,他略微有些分神,毛笔下的字写得略微有点结构不合理了。他也知道自己在恐惧什么,赫连孤墨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再了解不过了,这次的偶然中的必然碰面,她竟然性情大改,还说自己是什么莫小鱼,她怎么给自己起了这么一个奇怪的名字呢。自古女子无才便是德,平日里看赫连孤墨的为人处事,一点都不像一个读书人,怎么这个时候倒是显得肚子里文末不少呢?按照常理推测,赫连孤墨应该是识字的,但也就只能读读书信,写字应该是很困难的。现在,赫连孤墨应该是又在花痴自己吧,这个女人,洛轻涯真是服了,虽然他知道自己有些小帅,但也不至于让她见着就花痴吧,甚至是失忆了,什么都变了,这份花痴还是没有变,赫连孤墨平日里抓的帅哥不少,弄在府邸的更不少,自己只是万花丛中的一点,怎么就这般让她魂牵梦萦呢,尤其是她是在和自己洞房花烛的时候跑出去的,从自己的闺房里做了逃跑新娘。

    洛轻涯觉得自己想的这些事情有些有趣,不自觉的略微笑了一下,他的余光告诉他,赫连孤墨觉察到了他的笑,正用一种很奇怪的目光看着他,似要询问,又多少有些不好意思,洛轻涯决定说话来打破这个僵局。

    “你来写,随便写几个我看看吧——”洛轻涯说,他把位置和毛笔都让给莫小鱼。

    莫小鱼对这个突如其来的邀请有一点无语,拜托好不好,这个家伙用得是毛笔,我根本就没有用过毛笔啊,再说,是随便写几个,要写什么好呢,他这是要试探我的学识还是什么,从自己穿越以来,从小老板的口中知道这是一个小国家,小国家,隐约记得小三子跟自己说过什么天下的局势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具体什么时间有这些小国家呢,莫小鱼接触到的书本中有战国、魏晋、五代十国,对好像都有这些,我该写什么呢,写个近的,清朝的,吓唬吓唬这个帅哥,让他看看,我是才人。哈哈。

    莫小鱼一边想着一边接过洛轻涯递过来的毛笔,她特别想拿自己牙咬一咬笔杆子,但还是忍住了,因为她觉得如果此时咬笔杆子的话,有一种孙猴子的感觉。难怪电视上轮番播放的西游记中老有孙猴子咬笔杆子的镜头,原来人在不接触毛笔,拿在手的时候,确实是想用牙齿咬一咬这个什物。

第65章()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莫小鱼一边想着一边在纸上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这句话,可能是因为在她穿越而来之前,电视上正在播放一个清代的电视剧,里面正好演着龚自珍写下这么一句话,又是大脑皮层的瞬间记忆。莫小鱼现在打心里爱死电视机了,从电视上不小心学到的东西,在穿越而来的世界里,竟然显得自己如此才华横溢。

    莫小鱼不敢看洛轻涯的神情,她觉得自己已经把一个男子所有的风头都抢尽了,这对一个男子来说是多么致命的打击啊,如果一个女人在一个男人面前,无视他的自尊心,只能说这个女人有两个目的,第一,让这个男人爱上自己,第二,让这个男人滚得离自己远远的。莫小鱼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心理,不过,让洛轻涯滚远点的心理是没有的,她也不懂这个,只是觉得这句话有气魄就写了出来,莫小鱼给他看并没有想以此来刺激她只是觉得这些字很够味道,很有才。

    洛轻涯看着莫小鱼手握毛笔的时候,表情有些扭曲,毛笔原来还可以这么拿,洛轻涯自小习字,从来没有用这种动作拿过毛笔。这样拿毛笔会写出什么样的字来呢?食指、中指和拇指捏着毛笔,毛笔不是垂直的,竟然是斜着用,这太奇怪了。

    赫连孤墨是失忆了,但不会是连拿毛笔的姿势也忘了吧,这也太离奇了。洛轻涯怎么也想不明白。莫小鱼拿着毛笔的手在不停地发抖,显然就是一副不会写毛笔字的样子嘛,而且手还在不停地发抖,天哪,这个赫连孤墨也太不注意给自己留点面子了,你不会写字你就别不会装会啊,你会写字,你就好好写啊,看现在这个架势,她是真的不会写的,会写字的人没有一个人是这么写字的,看着赫连孤墨趴在那里写得那么难受,洛轻涯特别想给她找个椅子坐着写,但写毛笔字最好的姿势就是站着写,尤其是练字。洛轻涯已经确信她写的字看不得了,起码是惨不忍睹了,但他也不好意思表露什么,就站在那里等着看她能画出什么鬼符号来吧。

    洛轻涯也很奇怪赫连孤墨为什么自打来他家里之后,每天都是一副书童打扮,而且还是一个勤勤恳恳的书童,除了给她的伤口换药,她都不用丫环服侍,还每天拿着抹布这里擦那里抹的,把整个书房收拾得一尘不染的,每天她什么也不做,就只在书房呆着,在他到书房的时候,就能看见她傻傻地看着自己。这个无敌花痴的女人,难倒她真的愿意一辈子给自己做书童吗?要是那样也好了,世界上少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洛轻涯这样想到。

第66章() 
他看到赫连孤墨支起了身子,出于礼貌走过去,他已经做好笑翻过去的准备了,因为赫连孤墨的那个姿势已经能很清楚的说明,她写字写的很难受,而且她根本就不会写字。

    赫连孤墨写的字映入洛轻涯的眼帘:“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这是哪里的句子?这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有的抱负,这样的句子怎么能够出现在这样一个女子的手里!赫连孤墨的字虽然写的不好,但每一个字洛轻涯都认识,这句话的每一个字都在清脆地敲击着洛轻涯的内心,这是文人志士内心的呼声,是想表达都表达不出来的声音,她竟然在随便写写的时候,就写出来了,这个女子的心胸着实了得了!

    “不错,能写首诗吗?你自己写。”洛轻涯不动声色地说道。

    莫小鱼开始在心里琢磨起来,这句话在历史上还没有出现过的,怎么也应该算是我赫连孤墨的原创了呀,是不是自己找的这句话把他逼得无地自容了,所以他才强调让自己来写一首诗呢?写一首什么好呢?莫小鱼看着窗外,竟然飘着蒙蒙细雨,这是夏季,怎么会下这么小的雨呢,那些生物上都已经被夏雨蒙的蒙蒙亮了。莫小鱼非常喜欢这样的意境,就像她喜欢春天一样,对,这样的小雨是有生命力的,小雨在飘洒的同时,就扣响了在沉睡的种子的门,种子就发芽了,莫小鱼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瞎想什么呢。

    “你不会写诗?”洛轻涯问道。刚刚那句话真的让他震惊了,他甚至不愿意相信,这样的一个女子的手下能出来这样的一句话,他在测验她,他甚至有些嫉妒她的才华,一个女子都能如此,让他这个七尺男儿怎么来面对呢!洛轻涯在问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从心里不希望她会写诗。

    莫小鱼看了一眼他,那一眼是不屑一顾的,此时的莫小鱼在脑袋里想的是该抄一个哪个时代的诗来吓唬他,她在想那首合适,而不是自己不会,她对这个现场有些感触,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也知道洛轻涯的心态,莫小鱼真的是绝顶聪明的。

    还是来一首纳兰性德的词吧。莫小鱼在心里默默说道。

    在黑龙帮偷东西的时候,有一次不小心偷得一个包,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本纳兰性德的词,莫小鱼一直把那本书放在自己的床头,书的封面很好看,内容也还不错,虽然莫小鱼识文不多,但她知道,这本书里的诗词是很好很好的东西。既然他觉得自己写不出什么好的来,就写一首好的出来,而且还要有韵味的。就是这个破毛笔太不好用了,算了,凑活着使吧。

第67章() 
莫小鱼在平铺的白纸上开始写字:

    荷叶杯

    知己一人谁是?已矣。赢得误他生。

    有情终古似无情,别语悔分明。

    莫道芳时易度,朝暮。珍重好花天。

    为伊指点再来缘,疏雨洗遗钿。

    莫小鱼写了这首诗,看都没看洛轻涯,打了个哈希,伸了伸懒筋,就去旁边坐着了。嘻嘻,吓唬吓唬他拉,虽然是抄的,但在历史上还没出现这些词句的作者的时候,我就是这些句子的主人了。莫小鱼这么想道。自己本来就不是一个本分的人,为了生计和眼睛看着这个帅哥,只能本分地在这里当书童,这点莫小鱼在心里还是很不高兴的。

    洛轻涯真的傻了,他呆呆地看着莫小鱼留下的诗句,这是刚刚她写下的,这是应时应景的一首诗,这首诗的题目写上的时候,洛轻涯险些笑喷了,他觉得赫连孤墨傻了,竟然用荷叶做了一只杯子,而当赫连孤墨把所有的诗句都写完,转身离开的时候,当这些诗句在他的脑海中萦绕的时候,他傻了。这个景、这份情,原来可以如此不动声色的表露,原来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技巧可以如此炉火纯青。“知己一人谁是?已矣。赢得误他生。有情终古似无情,别语悔分明。莫道芳时易度,朝暮。珍重好花天。为伊指点再来缘,疏雨洗遗钿。”这首诗的意境太好了,名字叫做荷叶杯。这样的雨天,用荷叶做成这样的杯子,饮下这样的诗句,谁人不醉呢!有情终古似无情,别语悔分明,这个赫连孤墨的内心好像并不很清楚,她不明白自己究竟是谁,但她却有了另一个完整的思想,在她的思想里有不一样细腻和感知,而且她会写诗,还一出手就写出一首这么好这么好的诗。

    洛轻涯在那里呆了好久,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一直在心里是女魔头形象的赫连孤墨,她说自己是莫小鱼,她武功卓著、文采斐然。

    莫小鱼写完那首诗感觉有些累,就回到侧面的桌子上趴下来。纸是我国的四大发明之一,是汉代发明的,也就是说自己是在汉代以后的时空里了,小三子从来也不跟自己讲历史,尤其是不跟自己多讲正史。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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