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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斗士]少爷们的探案集-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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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由于恶魔王子的魔药店拖得太长,编辑开始催,在此另写一坑。因此魔药店系列并没有完结。也是恶魔王子系列的故事。属于第四部……或者是第五部。主打普路托尼亚少爷和亚历士·亚斯塔尔特少爷的探案集当然艾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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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夏枯草1()
夏枯草
九月的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清凉,干燥而且晴朗。宁静的橄榄大道还沐浴在昏黄的灯光之中。哈迪斯慢悠悠地开着车,驶向街道中心,在他身旁,亚历士正盯着窗外出神。血红的双瞳炯炯有神,乌黑的头发用银色的发带扎了起来。街灯依次掠过,暗色的灯光将他的脸庞映照得忽明忽暗。他陷入了沉思,连呼吸也变得沉静而缓慢。哈迪斯突然将车前灯打开,纯白的光柱延伸出去,在地面上投下了圆形的光斑。亚历士抬起了头,他知道他有话要说。
他的推测是有证据的,这种证据取决于一种微妙的规律,当哈迪斯想要说什么的时候,往往会做一个多余的动作。尤其是能够让他从沉思中惊醒的动作。果然,哈迪斯以一种忧虑的语气问道:
“亚历士,你对于‘小题大做’这个词汇怎么看?”
“它是一个中国成语,将小事当成大事来办,有不切合实际地扩大事态的意思。小题,也就是中国古代的官员考试用题。绝大多数‘小题’取决于论语孟子中庸大学四部中国古代课本。”亚历士解释道:“不过,你连夜将我从床上拉起来,又塞到车里,一定是遇到某个问题了。尽管这个问题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你的上级喜欢将它扩大化处理。所以说,无缘无故就不会逛街的你,肯定遇上了烦难的案子。”
“对,对。”哈迪斯一边开车,边笑吟吟地回答道:“本来我也不想打扰你的好梦,但是由于一个案件的缘故,让我不得不将你从床上叫起来。没有办法,几乎全城有名望的侦探都必须去那个所谓的案发现场。这可是高级督察的命令。”
“高级督察管不了私家侦探吧?”亚历士大而化之地问。
“管不了,的确。”哈迪斯说:“不过他们若是找私家侦探们的麻烦,还是很容易的,如果不答应他们,我想你一定要去魔界躲几天才可以。”
“好吧好吧,少爷,算我陪你。”亚历士心情很好地咧嘴一笑:“我倒想要看看什么样的案子,值得所有有名望的侦探全体出动。这件案子,必定是联系着一个不得了的大人物的安危。少爷,我永远是您的骑士。”
“这句奉承话就不要说了。”
普路托尼亚少爷虽然这么说着,但是心中也是有些高兴。毕竟每个人都喜欢奉承话,所以他也表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听一听。亚历士又将发亮的红眼凑到他面前,问:“到底是什么样的案子?普通的入室盗窃案?”
“嗯,不。”哈迪斯略微思索了片刻,将车子的速度放慢,说:“还有一些时间,我就为你讲一下这个案子,案件的简略讯息,刑事组的人已经对我们讲了虽然他们提供的信息并不全面。因为,有些人为了独占功劳,的确会给同事提供一些不完全的讯息,或者有些掺假的讯息,不过总比没有强。”
“那就说吧。”亚历士悠闲地往车座上靠去:“我昨天傍晚刚刚结束了任务,晚上又在你那里忙,我实在撑不住,麻烦你说得简短一些。”
“好的。”哈迪斯关掉车厢中播放的印第安夏日的旋律,开始简单地说起了案件的流程:“这的确是一个普通的案子,至少现在表面上是。案发现场在橄榄枝大街的一栋房子中。你也应该知道吧,橄榄枝大街就是高官和富豪的居所的代名词。而我们要拜访的人,也就是事主,就是住在此地的国会议员莫里斯。”
“国会议员是做什么用的?”亚历士居心叵测地问。
哈迪斯考虑了半晌,回答道:“除了花钱之外,他们似乎没有其他的用途。好了,我们继续说这件案子。今天是九月十六日凌晨五点,记下这个时间。然后我们继续说莫里斯先生所遇到的烦心事。就像大多数国会议员一样,莫里斯先生也有开不完的会议和忙不完的应酬。在九月九日,他启程去雅典参加时间长达一周左右的会议,在今天三点,他乘坐列车返回了他自己的家。然而迎接他的,是被撬开的房门,凌乱的房间和一具尸体。当然,尸体不是他的家人的,而是其他人的。”
“哗,有悬念。”亚历士鼓掌道:“很有趣。接下来呢?”
“莫里斯先生就立刻向当地警署报案。负责这个城市的总督察斯蒂芬先生就下达了一项命令……………他也可能是讨好国会议员,以便让他的仕途比较有利,据说他要从警界转向政界。不过这也只是揣测而已。总之,斯蒂芬先生命令所有警署中刑事侦缉组的精英都赶到案发现场调查这件案子。以及灵异侦探组也要派出人手,还有有名望的私家侦探也接受到了委托。”哈迪斯有点不悦地说。
“哗,现场会被挤满吧?”亚历士问。
第2章 夏枯草2()
夏枯草2
莫里斯斯卡恩议员的家位于橄榄枝大街的终端,这是一座粉刷得相当美观的房子,三层小楼,天蓝色的屋顶瓦片崭新整齐,墙壁白的可爱,像是早春二月,晴日之下的新雪。在白中透着一层隐约的粉红。靠近大街的墙壁上是落地窗,宽敞,明亮。严整的窗框内垂下荷叶绿色,有许多优美的皱褶的丝绸窗帘。大门前有仿古的门厅,支撑门厅的四根柱子都是缩小的爱奥尼式圆柱。九月的早风吹进门厅,并且吹进了几片黄绿相间的树叶,它们在蓝黄花纹的地板砖上翩翩起舞。第一层楼的落地窗之前有个开放的,未曾被围起来的花园,花园中种植着玫瑰花。很常见的洋红玫瑰,弥漫着温暖的香气。玫瑰旁边是几株像是羽毛球一样的铁树。在门厅边,还有常见的橘子树和洋槐,它们的状况显然非常好,有人在精心地照料着它们。
“我们到了。”
哈迪斯在一辆洋红色雪佛兰的后面停下了车,这辆雪佛兰是他们的警署所用的车。他将车窗摇了下来,观察了一下外面的情况。
“少爷,我听说,莫里斯先生和您的父亲有些关系。”亚历士说。
对于他的这句话,后者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而是点了点头,说:“他曾经和我的父亲有过生意往来,如果从血缘上讲,的确是有些远亲关系。我可以称呼他为叔叔。”
“了不起,了不起。”亚历士心情愉快,而且以美妙的姿势鼓着掌:“你果然不是那种一出来就求亲靠友的少爷。”
“恭维的话晚些再说。”哈迪斯说完,推开车门,下车,朝着草坪的方向走去。亚历士立刻小跑上来,跟在他身后。
已经有不少人聚集在莫里斯斯卡恩议员家的门前的草坪了,包括第一区警署的探员们和第三区警署的探员们。哈迪斯等人所在的警署是在第二区,刑事侦缉组只来了一个索尔,其他的人也没有来。不过,已经有几十个人了。
由于房主的门前拉起了黄橙相间的隔离带,大部分人没有走进去。尸体已经被几个法医装进了深黑色,有明黄和橙红文字作为标示的袋子之中。哈迪斯感觉自己来晚了一步,他只好面对着亚历士,无奈又松快地笑了笑。
“看来我们来晚了呢。”他说。
“我去询问一下其他人。”
亚历士说着,拉住了一个他恰巧认识的,名字叫做巴卡斯的第一区警署的探员,愉快地寒暄起来:“老兄,今天天气不错,可惜被突如其来的事情给扰乱了。你们是什么时候赶到这里来的?”
“早上四点。”
巴卡斯回答着。稍后,他无所顾忌地说…………实际上是在抱怨:“我说,老弟你也在,唉唉。”
他打了个意味深长的哈欠,滑稽地强化了周围的气氛,稍后放下手说:“老弟,我本来在昨天和一个不错的妹妹,一起享受浪漫的烛光晚餐,情人之间的甜言蜜语以及春风一度。但是一个电话,就把所有的浪漫气氛破坏殆尽。我不得不从热烘烘的被窝中和温柔乡里爬起来。站在萧瑟的秋风之中挨冻。并且扔下美丽的乔安娜独守空房。”
“等,等一下,不是芭奥利多吗?”亚历士像是故意破坏他抱怨的咏叹调的样子,压低了声音问。这让巴卡斯有些尴尬,后者倒是会意地笑了笑,爽快地拍拍他的肩膀说:“兄弟,真是不错。对啦,我倒是很想知道,死了什么人呢。你探听到了什么?”
“嗯”巴卡斯回忆片刻,愁眉苦脸地回答道:“我记忆力不太好,大概是死了一个入室盗窃的惯犯。这个惯犯名叫布鲁斯,也可能是布鲁特,或者布鲁克总之,这家伙已经在第三区犯下了不少案件,这次可能是在作案的时候失手了,送了小命。不过他为什么不挑选其他人,偏偏要招惹国会议员家呢?”
“估计是布鲁克斯觉得国会议员有钱吧。”有人冷不防地扔过来一句话,这让无所事事的人都笑了起来。哈迪斯笑了笑,将亚历士拉到一旁,以轻微的声音对他说:“亚历士,你还记得那个惯犯的名字吗?”
“他叫布鲁克斯。”亚历士说:“在第三区犯下不少案件的,估计只有他这么一个人了。真是又是一个太容易就让人记住的名字。”
哈迪斯点了点头,说:“如果没有人冒用他的名字的话,这个布鲁克斯身高大约有一百七十七公分,体重七十二千克,今年三十二岁。头发黑棕色,眼睛为墨蓝色,脸型宽大,体态中等偏瘦,头部呈方形,嘴唇厚,下唇略微突出并且厚于上唇。左颧骨靠近额角有一道斜向的t字形酒红色伤疤。曾经是与人斗殴所致。在他十七岁时第一次犯案被捕获的时候,他身穿棕色夹克和褪色的暗蓝牛仔裤。他从失主家盗窃了1600美金。”
“你的记忆力真好。”亚历士有些惊讶地问:“你是从警署的档案柜中看到的资料吗?”
“不,我是去第三区查验一具被挖出来的骸骨的时候,在他们的档案柜中看到的资料。”哈迪斯回答道。
“这还不是从档案柜中看到的资料。”
“那不一样,他们的档案比我们的档案要详细许多,虽然他们没有逻辑推理能力特别强的探员,但是他们的细心足以弥补这种不足。他们将所有的档案都分门别类地放在不同的柜子中而且还划分了初犯和累犯的档案区域”
当哈迪斯和亚历士正在谈论警署中的刑事档案应该如何放置的时候。国会议员莫罗斯先生在几个人的陪同下从屋子里走出来,出现在了众人面前。他是个个子高大的蓝眼睛老人,充满神气的目光很容易让人想起神话传说中的巫师。他光亮的白发向后梳得一丝不苟,还特意抹上了发蜡,这使得他和气的面容让人感到肃然起敬。他的皮鞋擦得锃亮,虽然是有点陈旧了,但还是像是崭新的皮鞋一样好。他的淡蓝色西装分外平整,一丝皱褶也没有。
他说了几句致歉和致谢的话,就径直走到了哈迪斯面前。两人立刻上前致意,虽然亚历士在心底并不太喜欢这个老官僚,但是必要的礼节还是要有的……………这是为了方便查案,否则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选择不予理睬。
“您好,斯卡恩叔叔。”哈迪斯特意称呼着他的家族姓氏,这让斯卡恩感到有些高兴,他也就询问起了海因斯坦家的情况来。
“啊,普路托尼亚,你的父母都还好吧?我听说你在这个城市中的警署中做探长,真了不起,海因斯坦家会因为有了你这个前途远大的青年,而更加光荣的。”斯卡恩笑着说。
“我的父母很好,叔叔,您看起来气色也很好。”哈迪斯彬彬有礼地说:“不过,很显然,您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如果您乐意对我这个年轻人诉说的话,我很乐意为您效劳。这位是我的朋友,他是位私家侦探。”
“好的,普路托尼亚,想必你所从事的警署也知道事情的大概流程了,只是,这是个很简单的事情。不过有些人很喜欢将所有的事情严重化处理。但我相信,如果有了你的帮助,这件事情会更容易解决。因为人越多,事情越不容易解决,所以我只将这件事对你们说就足够了。在说完这件事情之后,我会请其他人回去。”
“多谢您的信任。”哈迪斯说。
第3章 夏枯草3()
夏枯草3
“我也是这么想的,叔叔。”普路托尼亚少爷附和道:“仅仅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罢了。”
莫罗斯又说了几句话,匆匆地离开了,因为一群记者已经像是闻到了动物的排泄物的臭气的苍蝇一样赶来了,他要去应付他们。
“是不是有人故意盗窃机密,却很巧合地死在了国会议员的家中呢?”亚历士在莫罗斯走后,小声问哈迪斯:“这样大张旗鼓地调查,就有除了逢迎拍马这个因素之外更为充足的理由了。但是莫罗斯一定是感到非常烦恼,因为私家侦探从另外一个含义上来说,就是无孔不入,神通广大的情报贩子。所以他家如果有情报的话,很有可能泄露。”
“有可能。”后者回答:“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斯蒂芬先生想从莫罗斯叔叔家找出什么东西来,因此他才大张旗鼓。可并不是单纯地逢迎。”
两人继续说了几句话,应付完记者们的莫罗斯重新疲惫地走到他们面前,笑着说:“我真的老了,已经应付不了他们了那么,孩子们,现在我带你们去现场查看一下。”
“多谢您的信任。”亚历士抢先说。
现场就在客厅,客厅的布置完全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风格:宽敞,简练,美观。它与餐厅相连,落地窗前是米黄色的长沙发,沙发上斜躺着几个靠枕,沙发上悬吊着米白色的吊灯,它与灯绳相连的顶部有一些尘土,它下方的地面上也有一些尘土,吊灯悬挂得很低,一个成年男子可以轻易碰到。一条单薄的,以黑白相间的帆布和铁质骨架制作的躺椅在沙发的右边,它似乎是被人挪动过。沙发前方是倒下的木质茶几,之前的茶几上原本放着一个玻璃烟灰缸,但是现在烟灰缸也同茶几一起跌落到了地上,并且已经跌坏了一角,一个空碟子同样跌落到地上,碟子已经碎裂了。实木地面上,几个早已经来过的法医用笔相当细致地勾勒出了人形,莫罗斯口中所说的作为证物的蛇皮袋放在沙发上。茶几旁边有一只摔碎的酒瓶,酒液已经将地面浸染了一片深色。在酒瓶的碎片和流淌的酒液之中,有一团曾经被浸泡过,深黑色的夏枯草。
哈迪斯先是走到人形所在的地面上,细致地查看着人形内的一切蛛丝马迹。稍后,他又来到沙发前,解开蛇皮袋看了看,蛇皮袋中没有其他的东西,除了两叠厚厚的纸币,几条名贵的香烟,一瓶陈年圣艾米勇葡萄酒和几条金项链之外,就没有任何可疑之处了。他们又到了各个房间中看了看。餐厅中的冰箱明显曾经被人打开过,酒柜敞开着,几种比较廉价的葡萄酒连同瓶子滚落在地面上。哈迪斯迅速地为冰箱中的东西做了初步的检验。
“冰箱中没有异常。”他说:“我们到卧室中去看看。”
卧室中的柜子也有被人撬动的痕迹,有一个密封的抽屉是被撬开的,存折,以及某些文件散落一地。
“看来罪犯的最大目标是求财。”亚历士结论道:“而且是现钱。”
哈迪斯点了点头,他从卧室中走了出去,转向一直在等待的莫罗斯,问道:“莫罗斯叔叔,您能允许我提出一些涉及隐私的问题吗?”
“我可以毫无保留地将我所知道的情况告诉你们。”莫罗斯回答。
“好的,我只是需要问一个简单的问题。您的家中,最近是否有人有服用过含毒的药物的记录?或者,您的家中准备了这一类以防紧急需要的药物?”
为了照顾老人的情绪,哈迪斯特意将‘毒品’换成了听起来婉转一点的‘’。
莫罗斯回忆了片刻,严肃地回答道:“我们的家中只有一些常用药,不能将它们划分为的范畴吧?我以我的人格担保,我并不想要被堕落所引诱,因为我这把年纪,只能维持自己的身体,不至于一年不如一年,挥霍健康已经是不被允许的事情了。我的妻子和女儿也不会,我的妻子是清白可敬的人,这是不容任何人怀疑的。”
“当然,我相信您,叔叔,我的父亲曾经夸赞过您。”哈迪斯说着,走近了那团夏枯草:“那么,我就要看看,夏枯草中会有什么秘密了,叔叔,这是从中国带来的酒吗?”
“没错,是一位中国议员送给我们的名酒,酒中原本还浸泡有一条尖吻蝮,据说,将蛇浸泡在酒中,可以治疗关节炎。”莫罗斯如实回答道。
哈迪斯从随身携带的工具盒中取出一支手术刀,小心地用手术刀拨动着那团已经变成黑色的夏枯草,亚历士也凑了过来,果然,哈迪斯的寻找不是毫无收获的,夏枯草之中,还缠绕着一条大约有三十厘米长的尖吻蝮蛇,它一动不动,看起来半死不活地躺在被酒浸泡过的夏枯草之中。
他用手术刀按了按蛇头,站了起来,说:“我现在应该初步推断出盗窃犯的死因了。”
他在说话的时候,亚历士戴好橡胶手套,将那条看起来已经死去的蝮蛇装到了坚固的证物袋中。
“上帝保佑。”莫罗斯先生松了一口气,说:“那么,就告诉我这非常离奇的谜题是怎么回事吧?”
“我是要这样做的,并且我要对您说明我的推理过程。虽然您会觉得这个结论非常可笑,但是事实就是如此………………这个名叫布鲁克斯的盗窃犯正是被酒瓶中的毒蛇咬死的。当我看到房间中的一切的时候,我就有一个大致脉络了。”
“这是可能的吗?”莫罗斯捏了一把汗,问。
“是的。叔叔,首先我注意到了现场用笔所画出来的人形,这个人形是蜷缩的侧卧姿势,也是我们俗称的那种‘抱着肚子倒下’的姿势。可见盗窃犯是忍受不了剧烈的腹部剧痛,或者因为突发的事故倒地昏迷。然而人形腹部的位置,或者胸口等要害的位置并没有发现血迹。但是”
哈迪斯略微提高了声音,指向人形,说:“人形的头部有血迹,口鼻部位的血迹的颜色最为浓厚,所以,盗贼死前,口鼻部曾经大量出血。所以,我就开始推测,盗贼是否在客厅中吃过有毒的东西,或者是一些性质剧烈的药物。由于血迹中没有泡沫和粘性分泌物,这样也就可以排除盗贼突发疾病呕血或咳血的可能。血迹的颜色相当新鲜,量大,若不是盗贼服用了一些溶血药物,或者被划伤,血迹是不会这样的。口鼻部位的划伤和刺伤在一般情况下不至于很快致人死地。除非一柄刀子从人的口中穿过去直达脑干,但现场又没有激烈格斗或者两个外来者往来的痕迹。我们也可以排除盗贼自杀的可能。所以,我就初步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盗贼由于误服性质剧烈的药物,导致口鼻部出血。然后又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
“这样我们就不得不留心盗贼曾经吃喝过的东西了。”亚历士补充道:“不难知道,盗贼应该是随机吃了几样东西,还动了酒柜中的酒,碟子上的气味说明盗贼曾经吃过小香肠,但小香肠没有什么问题。盗贼在发现自己出事之后,就扔下了酒瓶,往门外逃窜,在逃窜的途中,他慌不择路地撞翻了茶几,因为茶几的边缘沾有一缕淡蓝色的衣物纤维,所以应该是他在慌忙之中遗留下来的。之所以说酒瓶是被盗贼扔下的,是因为它的运动轨迹同一起跌落到地上的烟灰缸和碟子都不一样。它是在沙发前而不是在倒下的茶几前。而沙发在茶几的后方。但是,幸运女神没有眷顾他,他没有跑出客厅。”
“按照心理学来推定,普罗大众在受到伤害的时候,一定会下意识或无意识地抛弃对自己造成伤害的人,或者事物。但是,我们不能说是一个酒瓶能够对人造成致命的伤害………除非有人用酒瓶打另外一个人的脑袋。最重要的还是酒瓶中的东西。刚才我看到夏枯草之中有一样东西蠕动了一下,我就想到,可能会是夏枯草之中的问题。”哈迪斯继续说:“于是我就去检查夏枯草。发现了那个可爱的小动物,根据推测,那条尖吻蝮应该是被酒精和低温所麻醉了,但是它并没有死去。它应该是依靠露在液面上的头部来呼吸,所以能够保住性命。”
“那么,事情的流程就很清晰了,盗贼在得手之后,从冰箱和酒柜之中拿出了酒和食物,由于盗贼,也就是那位布鲁特斯先生一向粗野或急躁,所以他在喝酒的时候,不用酒杯,而是嘴巴对着瓶口直接喝酒。但是他没有想到酒中还浸泡着一条剧毒的尖吻蝮,更加致命的是,这条蝮蛇还没有死。因此受到惊扰的它咬了布鲁特斯先生的嘴,尖吻蝮蛇给人造成的痛苦相当剧烈并且足以致命,最为重要的是,它的毒液可以让伤者的伤口流血不止。所以布鲁特斯先生扔下酒瓶开始逃跑,跑到门口,就倒下去送了命。如果验尸官发现尸体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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