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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西爵"暖萌爱情"合集-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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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喵发誓,她按到扬声器绝非故意!

    然而木已成舟,于是整辆越野车里,陪着过去的徐父、徐母,趁此机会跟去北京看爷爷奶奶大姨小姨顺便玩下的徐程羽纷纷看向开车的徐莫庭,心中想法不约而同:“这人,是真的坏啊。”

    徐莫庭面不改色地说:“忘了。”

    “”

    阿喵弱弱地道:“你还不如干脆‘忘了’寄呢。”

    徐莫庭,“吃一堑,长一智”的典型人物,即让别人吃一堑,自己长一智。这样的人啊,走到哪儿都不会是吃败仗的主儿,安宁深深感叹,祖国有他我就放心了。

    入冬时节,机场。

    从香港回来的贺天莲坐在机场里等着司机来接。

    等了大概十来分钟后,旁边坐下一对小情侣,然后就一直在那儿恩恩爱爱甜言蜜语。

    贺总作为旁观者忍不住感叹,年轻真好啊。

    贺天莲30岁那年,父亲坐了牢,他离开香港到了大陆,第一份事业是在一座金融业发达的一线城市开了家杂志社,这算是他年轻时的梦想,没想到经营得不错,于是一做就做了好几年,而他也是在那里认识了洛臻,他生平喜欢上的第二人,可惜人家走不出过去。他一向不强人所难,努力过还是不行,那就送上一句祝福,以后再相见也还可以喝杯咖啡聊聊天。后来一年他大伯给他打电话,让他去江泞市管理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那企业50%的股份是贺家的,如今转交给他这名贺家唯一在外的私生子。他笑了笑,说了声谢谢。对于如此慷慨的礼物,他不要就太对不起被勒令一年只能回港一次的自己了,而另一方面他当时也觉得在一个地方留得有点过久了,是该换换坏境了。于是将杂志社转手他人后,便去了江泞。

    如今快四十五的贺总,名利兼收,却越来越觉得生活没意思。以前假期还会出去找点乐子玩玩,现在基本就是待在家里,甚至开始养花、泡功夫茶了。贺总不得不感慨,真的老了啊,难得出趟差才飞三个小时就觉得腰酸背痛了。

    显然,这是贺老板自谦了,都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况且还是这种成熟稳重又不乏风趣幽默、有貌多金的紫睡莲(世界上最贵的花),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想要得到的极品优质男人。

    所以当来接先徐外交官一步回家来过“澳门回归纪念日”的阿喵和俩小包子的傅蔷薇,匆匆忙忙停好了毛毛的qq车,风风火火地跑到机场大门口的时候,不小心擦撞了从里面走出来的贺总,后者绅士地说了声“sorry”,然后进了路边等着的轿车里,扬长离开。一直望着那辆车,直到它消失不见的蔷薇心道,如果他没结婚,那他就是她未来的孩子爹!

    佛说每个人所见所遇到的都早有安排,一切都是缘。

    而无论你几岁,当你遇到你爱的人时,便是你最美的时候。而不管谁,一生总有那么一刻,比夏花更灿烂。

    九、最美遇见你

    我是一棵树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

    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安宁!快点过来排队,老师要点名啦!”

    “哦哦!”安宁赶紧把那本席慕容诗集放在凳子上,用校服外套盖了下,跑向塑胶跑道,呜呜,可怕的体育老师已经在吹哨子了。

    “莫庭,看什么呢这么全神贯注?窗外有什么啊?我也看看!”

    “没。看你的书吧。”

    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

    是我等待的热情

第106章 最美遇见你(完美纪念版)(53)() 
后记一场最美的邂逅

    我记得最早动心思想写最美遇见你是大学临近毕业的时候,一边写论文,一边想安宁和莫庭,但真正动手写是毕业后做第一份工作那会儿。

    上班的时候,电脑旁边放一本小本子,想到什么就记录下来,“安宁今天要去献血了,就要碰上徐莫庭了,碰上后两人说点什么呢?”然后大半天都在想,莫庭上了献血车会有啥表现?

    晚上睡觉的时候,枕头边小本子和笔也是常伴的,睡前灵感比较多,想到什么,就摸黑写下来,然后白天,很艰辛地判断自己究竟写的是啥,莫庭到底做了啥。唔,字要不要这么难看啊。

    我写文,总是习惯性地将里面的人物想象成现实中活生生存在的人。

    不管我有没有在写他们,他们都是在那里的。

    所以2010年写完最美后,我也总是会常常想起他们。

    有时候跟朋友出去逛街,就会想,莫庭陪安宁逛街会是什么情形?安宁肯定会很“中肯”地夸试衣服的莫庭说:“你穿什么都”“都差不多?”“呃,都好看!”

    所以2013年,再度拿起最美,继续安宁跟莫庭的故事,一点都不生疏,还有蔷薇、毛毛、朝阳等,他们就像是一直在身边未曾离开过的一群朋友。

    数年不见,莫庭和安宁成熟了,也有了孩子,龙凤胎,连我都羡慕。

    毛毛呢,还是老样子,不耍流氓就浑身不舒服。

    蔷薇,她啊,是有点腹黑的,你们看出来了吗?我是看出来了。

    帅气的朝阳,不想结婚的女汉子哟。

    还有老三,有女朋友了。

    还有谁,如何了?

    难忘青春,难忘的其实不是自己那时的年轻,而是在那些年月里跟你在一起无所忌惮享受青春的人。

    最美再次画上句点,但我不会忘记有莫庭、阿喵他们陪伴着我的那段时光,想来以后我还会时不时想起他们,会想他们过得好吗

    你们也是吧?

    我一直觉得,故事外的我们,与故事里的他们,能遇见就是一场最美的邂逅。

    2013年10月20日

第107章 何所冬暖,何所夏凉(1)() 
重回故地

    飞机在跑道上缓慢地滑行,远方的埃菲尔铁塔一如既往地灯火璀璨。我靠回椅背上,看着机票上的名字,在国外这几年,我几乎都快忘了这个中文名——简安桀。这是我父母原本为儿子准备的名字,只是没想到最后出生的却是女儿。

    飞机终于起飞,我闭上眼睛,慢慢呼吸,总是要忍受一些事情,比如飞机起飞,比如回国。

    良久之后,我隐约听到有人在叫我。

    “咦?”沈晴渝推门进来,“安桀,你在家啊?”

    “嗯。”

    “你一直待在书房吗?中饭有没有吃?”

    “吃过一点。”我随口应了声,犹豫着要不要先回房间,或者再等等,她可能马上就走。

    沈晴渝从书柜的抽屉里拿了一份文件,“阿姨现在还要出去,晚上跟你爸爸可能也不回家吃饭。”她看了我一眼,“那你看书吧,晚饭记得吃。”

    我点头,她就开门走了。

    “郗辰,你怎么也在家你不是说今天要去”

    书房外面的走廊上传来声音,远远近近,我无心细听,而一时也看不进去书,索性闭目养神。

    不知道叶蔺这时候在干什么?他说要去跟朋友打球,每次周末他总是忙得见不着面。

    由蒙眬中转醒,我看见沈晴渝站在面前。

    “抱歉,把你吵醒了。阿姨想问你,你有没有动过一份文件?跟这份差不多,都是黄封面的,放在那里。”她指了下之前取文件的那个抽屉。

    “没有。”

    “那就奇怪了,我昨天明明放在那里的,怎么就找不着了呢?”

    我俯身捡起滑落在地板上的书,打算回房。

    “安桀,你再仔细想想,是不是你动了,然后放哪儿却给忘了?”

    我摇头,“我没有动过。”

    “没道理的,今天就你一个人在书房啊。”

    我开门出去时却被她拉住,“等等,你这孩子怎么——哎,阿姨真的急用,你没看到过,也应该帮忙找找是不是?”

    我被她扯得有些痛,“你不要拉着我。”

    “我说你——我好好跟你说话,你怎么老是这种态度?”

    “你先放手”

    “你是不是故意把文件藏起来为难阿姨?”

    因为不喜欢与人有太过亲近的肢体接触,尤其是跟自己不喜欢的人,所以我顾不得是不是失礼,用了点力抽回手。

    “等等,你别走!”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总是要来找我的麻烦,明明是她让我爸爸抛弃我妈妈,破坏了我的家庭。

    “你给我站住!”

    她追上来抓住我,用了很大的力气。我从小就怕这种突然的大动作,所以下意识地用力推开她。事情发生得措手不及,沈晴渝向后跌去,后面是楼梯。我一惊,“小心!”我想抓住她的手,可是根本来不及!

    我看着她跌下去,我的脚步定在地上无法动弹,我只感觉到自己全身都在发抖。

    我听到有人跑过来。

    我看着眼前模糊的人影,我看不清楚他是谁,可是,不管是谁,可不可以拉我一把?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有想要伤害她

    “啪!”

    “小姐,小姐。”耳边有人轻声唤我,我有些吃力地睁开眼睛。

    空服人员俯下身,“小姐,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你的脸色很不好。”

    “我没事。”

    这是第几次做这个梦了?第十次,第十五次,还是更多?

    我抬起手看自己的掌心,冒着冷汗,还有点颤抖。

    害人害己,说的是不是我这种人?

    我让她的孩子胎死腹中,我害死了跟我有一半血缘关系的妹妹抑或是弟弟。而我也受到了惩罚,她那出色能干的外甥打了我一巴掌。这是我第一次被人打巴掌,只觉得很疼很疼。最后,我父亲给了我一张卡,我去了法国六年。

    六年后,我还是回来了。

    我深呼吸,望着出租车窗外冰冷的冬日瑟景,这里是我的故乡。

    我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再踏足这里,可是母亲的一通请求还是让我回来了。

    她希望我回一趟简家。

    我在一幢老别墅前下了车。我看着眼前的房子出了会儿神,当初父亲买下的时候,就是图这里风景好、水好、空气好,一派柳丝细、岁月长的意象。所以外观的灰泥墙只是略略修缮了一下,完全保留了那种古朴庄重的历史感,红瓦也是按照旧制去寻访而来,一一铺排整齐,使整幢房子看起来就像一位不辨年岁的女人,明明不那么年轻却依旧不失华美。而花园里在春暖花开时关不住的春意更是惹人遐思。曾经我很爱这里,如今却是如此陌生。

    我推开铁门走了进去。走到屋檐下,我按了门铃,因为我没有钥匙。

    开门的是一个有点年纪的老太太,她看着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请问你找谁?”

    “我找简先生。”

    “先生不在。”老太太顺势要关门。

    “林妈,是谁?”一道低沉的声音从里屋传来。

    我发现自己的手竟然有点发抖,然而却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

    修长的身影踏至门口,他的表情有些意外,但不至于太惊讶。

    我拎着行李径直走了进去。

    “席先生?”用人带着疑惑的声音。

    “她是简叔的女儿。”

    女儿我眯了眯眼睛,心中不免有些自嘲。

    感觉手上一轻,席郗辰走过来接了我的行李。我低下头看着那只对于男人来说略显白净的手,“你的手很漂亮。”我说。

    席郗辰若有所思地望着我,我转开头,抬步上楼。

    打开二楼我曾经的房间,看到里面熟悉的摆设中间夹杂了许多不该有的东西,玩具车、积木地板上、床上、桌面上都是。

    “玉嶙好像很喜欢你的房间。”

    我回身看向身后的人,“玉嶙?”

    “你的弟弟。”

    胸口忽然闷得有点透不过气来,我想其实我可以去找小姨一起过圣诞节的。

    “你要不要睡客房?”他声音冷清地问。

    “客房?”我笑了笑,从他手上拿过行李,向楼下走去。

    席郗辰从身后拉住我的手,这举动让我浑身一颤,“放开!”

    “要去哪,回法国吗?”他的话问得有些急迫。

    我拉下他的手,“放心,我会回法国的,虽然不是现在,但是很快就回。”

    他看着我,目光冷沉。

    我别开头,“明天我会来见他。”

    “你爸爸应该马上就会回来。”他的声音波澜不惊,“你可以等一下。”

    “不用。”这样的对话让我意识到,即使我曾在这个家里生活了十七年,但是现在也只不过是一名过客,“更何况这么晚了,我也得去找地方住不是吗?”

    他停了三秒,说:“如果你的意思是你只想住自己的卧室,那么我会叫人收拾。”

    “怎么?我上面的话让你产生这种想法?”我轻哼,“收起你的自以为是。”

    忽然,他向我挪近一步,我下意识地向后退开一大步!

    “你怕我。”这是一句肯定句。

    我扫了他一眼,“你可真幽默,席先生。”说完我毅然地走向玄关。

    “对了,席郗辰,”走到门口时,我又回头笑道,“你一定要摆出这么高的姿态吗?”

    走出门,外面竟然在下小雪。

    我走到以前上高中时等公交车的站牌那里,等了一会儿,我上了第一辆来的车,不管它到哪里。车上没有多少乘客,公车前行,发出特有的声响。近黄昏,街道两旁的路灯都已经亮起,一道道光在车窗上折过,忽明忽暗。雪花从窗外吹进来,落到我的脸颊上,有些冰凉。

    我有了一个弟弟,但是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是觉得没必要,还是已经避我如蛇蝎了?

    “小姐,终点站到了。”司机的声音将我从漫天冰雪般的思绪中拉回。

    我下了车,抬眼望去一片荒野,没想到这座城市竟然还有这么荒凉的地方。最后我拨了朴铮的电话。电话那头响了一下就接起,声音里带着火气道:“打你电话为什么不接?”

    “我迷路了,朴铮。”

    浸泡在热水中的身体总算有了些许暖意,紧绷了一天的神经也开始慢慢放松下来,变得有些恍恍惚惚。

    听到敲门声我才发现自己竟然睡着了。等我穿好睡衣出去,等在浴室门口的朴铮取笑我道:“我还以为你在浴室里玩自杀呢。”

    “你想多了。”我笑笑,然后说,“我要睡了,累。”

    “知道累还跑去那种鬼地方?”

    我不知道朴铮说的鬼地方是简家还是那个人迹罕见的终点站。我这样想着,又听到朴铮叹道:“客房里的床单跟被套我都给你换过了。洁癖真的没有药医吗?”

    我无奈地说:“你就当我比较爱干净吧。”走了两步我又回头问,“你没有其他的话要跟我说吗?”

    朴铮作势想了想,“checkout时别忘记付住宿费、伙食费”

    我的回应是直接转身走人。

    隔天清早,房门外传来的声音让我转醒。声音不响,断断续续的,但是对于我来说即便是小得像翻书的声响都会严重影响到我的睡眠。

    当我打开卧室门看到客厅里的人时,僵立在了原地。

    英俊的面孔,高瘦的身形,配上一身设计简洁的米色休闲装,真的是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

    这时那人也发现了我。

    叶蔺的手一抖,资料撒了一地。

    我跟叶蔺从初一就认识,然后相知、相熟、相恋六年。

    曾经,他能轻易影响我的情绪。而现在,我希望他不再有那个能力。

    叶蔺回过神,“什么时候回国的?”玩世不恭的笑容恢复,他开始捡掉在地上的纸张。

    “昨天。”

    “真是不够朋友,回来也不跟我说一声。”

    “本来就不是朋友了。”

    “是吗?”他的语气慵懒,夹带着讽刺。

    朴铮朝我走来,“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我叹了一声。

    因为朴铮的无意提示,叶蔺看了眼朴铮又看向我,“没想到你跟朴铮的关系已经好到这种程度,看来是我孤陋寡闻了。”

    “这似乎与你无关。”我平淡道,我与朴铮的关系知道的人的确不多,不是刻意隐瞒,只是不刻意地去说明罢了。

    朴铮抓了下头发,“叶蔺啊”

    “朴铮,我饿了,有东西吃吗?”

    朴铮看了我一眼,“有,等会儿。”不再试图解释,他转身向厨房走去。他总是能明白我的意思。

    “你怎么会在这里?”叶蔺看着朴铮的背影问。

    “没地方住。”我走到餐桌前倒了杯水喝。

    “别告诉我你们简家大到没空房间让你住。”

    我手指一颤,险些将手中的杯子摔落。

    “不渴就不要喝太多水了。”他皱眉,随即又笑道,“在法国待了六年总算知道回来了。”

    我只是喝着水没作答。

    “我还以为你会一直待在那里。怎么,简家大小姐终于出国深造完毕,回来报效祖国了?”见我不搭理,他的口气开始不满。

    “我还没毕业。”不回答他,他就会一直缠下去,所以我挑了一个最可有可无的话题敷衍一下。

    “你还要回去?”

    “嗯。”

    他忽然将手上的资料扔在茶几上,“跟朴铮说一声,我有事先走了。”

    “好。”我不去在意他的反复无常,也没有打算相送。

    “好?呵,对了,有空出来吃个饭,亚俐挺想你的。”他说完开门就走。

    而我手中的玻璃杯终究滑落,溅开一地的碎片。

    “我跟他也是偶尔联系,这段时间他要买房子,看中了我们房产公司下面的楼盘,所以最近来往得比较频繁。”站在厨房门口的朴铮看了眼地面,走过来,放下早餐后,去拿扫帚与簸箕收拾了地上的碎玻璃,“原本我以为你会睡到下午,抱歉了妹子。”

    我有些发愣,过了一会儿才说:“我去洗漱下再来吃。”

    “其实,叶蔺并非他所表现的那般玩世不恭。”朴铮算是实话实说,“他人挺好的。”

    我笑笑,没说什么。他怎么样,现在跟我已经完全没有关系了,六年的时间可以淡化一切,包括本以为会天长地久的感情。

    那年九月,母亲送我到中学报到,那个时候的夏天还远没有现在这么炎热,滑过树尖的风也是微凉的。在我的记忆里,那时的母亲很美丽,也很温柔。

    教务处外面长长的走道上,我站在窗前等着母亲出来。

    我的成绩有点差,因为身体不好的缘故,从小上课总是比别人上得少,考试偶尔也会缺考,之所以能进入这所数一数二的重点中学,也只是金钱万能下的一个例子。对这种用钱来买进好学校的事,一开始我会感到羞惭,但父母并不在意,渐渐地我也麻木了。

    “原来女生也有买进来的。”一句夹带着明显讽刺的话语传到我的耳朵里。

    我侧头看过去,是一个相当抢眼的男孩子,软软的头发、白净的皮肤、好看的脸蛋以及一双黑得发亮的眼睛。

    “我在跟你说话你没听到吗?说话呀!”

    “你是聋子吗?”见我不理,不耐烦的话一再抛来。

    事实上我只是在想着怎么回答他,可他的耐性似乎特别少。

    “你笑什么?”

    “你很吵。”我说,他的声音虽然好听,但当拔高了音调叫出来时却异常古怪。

    “你说什么?”

    这时母亲从教务处出来,朝我招手,“走了。”

    我对他说了声“再见”就向母亲走去。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叶蔺,性子急,又张狂。

    往后的六年,这个叫叶蔺的男孩子横行霸道地闯入我的生活,占据了我大部分的时间以及心神。

    我在卫生间的镜子前面看着自己有些苍白的脸。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那么我还会不会要那样的六年?答案是否定的。

    甜蜜后的孤独比硫酸还能腐蚀五脏六腑,所以如果能早知结局,一开始我就不会走进这局里,因为我太怕思念的折磨。

    好在,如今已不会再想念。

    “安桀,你的电话一直在响,要不要给你递进来?”朴铮的声音从门外传进来。

    “不用,我马上就出去。”

    收起恍如隔世的回忆,我开门出去,接过朴铮递来的手机,七个未接来电,同一个号码,没有显示姓名。正要回拨过去,手机又响了,还是这个号码,我按下接听键。

    “简安桀。”

    果然是他,叶蔺。

    “刚才为什么不接电话?”虽然没有质问意味,但是口气却听得出来不太高兴。

    “找我有事?”我不想浪费时间,既然心里早已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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