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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颜宠-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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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醉红楼,慕容寻朝着偏僻的地方走了一段,不按找了个地方先躲了起来,这才松了一口气,静下心来之后,她想林端肯定是被那老鸨使了什么手段给制住了,林端的本事她是知道的,以前住在客栈的时候,她房间里有任何动静他都能注意到,怎么可能她都被绑走了林端还没有任何动作。
不过,还有一个不好的可能性。
那就是林端本就和这老鸨是一伙的,目的就是要把她拐到这里。
想到这里,慕容寻心里猛然一抖。可是很快,她自己就把这个想法否定掉了。
先不说她现在容貌被毁,将她拐到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就算她是个美人,那也不用林端费这么大劲护着她,现在才将她带到这里,这一路有多凶险,她清楚。
既然不是这样,那林端肯定是被人用手段给制住了,再怎么说林端于她有救命之恩,她不能不管,她要回去救他。
不得不说,慕容寻也不是单纯的傻姑娘,最起码在这个时候,还是有些办法的。
与醉红楼硬拼是不可能了,她手无缚鸡之力,硬拼就是去送死,她也没想送死来着,她还要救林端出来呢!
那怎么办?慕容寻攥着她抢来的银钗,抬头时隔着一道破败的墙头看到不远处飘着个药铺的招牌。
有办法了。
慕容寻戴着的那块面纱被抢走了,她怕戴着面纱太显眼,所以这一路她都低着头用手勉强遮着脸上的伤疤,此时她撕了一块裙摆,将脸遮起来,先出去找了家当铺将银钗卖了,然后去药铺,借口家里的狗疯了,买了些蒙汗药,然后又躲了回去,一直等到半夜,她才悄悄地又靠近了醉红楼。
醉红楼此时依旧相当热闹,喧闹声不断,慕容寻自然不能从正门走,于是再次找到后门,悄无声息地溜了进去。
此时的醉红楼每个人都很忙,好在这里下人们穿的衣服都是一样的,就是她身上的这件,再加上天黑,她又刻意的躲着脸上的伤痕,所以即便有几个人撞见了她都没发现什么端倪,于是她便再次找到之前关她的柴房,被她打晕的姑娘已经不在了,应该是被救回去。慕容寻想,醉红楼的人应该知道她已经跑了,那应该就不会想到她还会回到这里吧。
于是,她搬了柴房里的木柴,躲了进去。
这时还有客人,她买到的蒙汗药不多,毒不了这么多人,她要等,等时机。
也许是这一切太顺利,慕容寻的好运气终究是用完了。
等到醉红楼重新平静下来,天都快亮了,客人们该走的都走了,醉红楼的人也休息了之后,慕容寻觉得她的药够用了,于是便偷偷地从柴房出来,将蒙汗药倒进了厨房的水桶里。
昨晚这一切,慕容寻想要回到柴房,继续等,等到醉红楼的人都被她迷倒之时,她再去找林端。
可是,她刚从厨房出来就被人发现了。
然后,她又被抓了起来。
这一次,惊动了老鸨,打扰了她休息,估计那老鸨现在正烦躁的很,她来看了慕容寻一眼,说:“将她送去官府,然后跟刘大人说,这是我给他的一份大礼。”
慕容寻绝望了。
被抓紧官府,她这个通缉犯还有活路吗?
“陈妈妈,现在时辰还早,刘大人恐怕还没醒呢,”
老鸨想了想,便道:“那就先将她关起来,等到天亮了再将她送过去。”
林端内功极好,武功登峰造极,所以耳力也极好,所以整个醉红楼有什么动静他基本都听得见。
第12章 差点就死了()
不过,这大早上的,林端要不是一直在为慕容寻担心,也不会忽视后院的动静。
天大亮了,慕容寻最终还是被人五花大绑,送去了官府,可是林端始终没有注意。
直到那老鸨再次来找他时,他听见她在来的路上与人低声说话:“那女人送走了没?”
“送走了送走了,估摸着就快到官府了,妈妈你放心就是。”
“嗯,没想到那女人竟然还敢回来,我原想就这么放过她的,不过她既然回来了,我就把她当做礼物送给刘大人吧,上回雅纯那事儿欠了刘大人的人情,我这回就算还了。”
“妈妈厉害,竟然认出了她就是之前的那个通缉犯,还是皇上下令要通缉的人,这刘大人要是因此立了功升了官,还得记着妈妈的恩情呢!”
“呵,他能记住我的恩情,得了吧!对了,你让下人们把嘴巴都闭紧了,别把这事儿传到段公子的耳朵里,谁要是将此事说出去,我定让他好看。”
“是是是,妈妈放心。”
说话的声音停了,脚步声却越来越近,林端略微一沉思,就确定,老鸨口中说的那个被送官府的姑娘,就是慕容寻。
既然如此,他怎么还会留在这里,要是那慕容寻真的被送进了官府,就麻烦大了。
于是,林端顾不上找那老鸨的麻烦,在她进门之前,直接从窗户翻了出去。
官府还是很好找的,他昨天曾经路过那里,于是,他一路飞檐走壁,终于在官府后门,看到了一辆马车,还没有进去。
那马车旁有一个车夫和一个大汉守着,林端扔了两块石头过去,直接将两人砸晕,从墙头挑了下来。
马车上,慕容寻被绑的严严实实,被灌了蒙汗药的她此时正靠在车厢的角落里不省人事。
林端看了一眼官府的后门,不知里面的人何时会出来,所以他不敢耽搁,将慕容寻整个人抱在怀里,直接离开了这里。
慕容寻有时怀疑自己,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慕容家灭门的那天就已经死掉了,后来的事情,全都是梦,襄王是梦,林长清是梦,林端也是梦,就连那醉红楼,都是假的。
轻纱软榻,阵阵花香,远远地似乎还有鸟鸣声传来,慕容寻想,如果这是就是死后的黄泉,她也认了。
她抬手抚那青纱,如若无物,这可能真的是幻觉。
“公子,早饭已经做好了,您吩咐的粥也已经熬好了,现在端过来吗?”一个清脆的声音从窗外传进来。
然后慕容寻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先等等,等她醒了再端过来吧!”
是林端,慕容寻相信,只要有他在,那就不是幻觉。
“好,对了公子,去哪儿了?我以为您会带着她一起回来的。”
林端笑了一下,望着眼前碧绿的一片湖水,笑道:“还不是撒了丫子跑了,她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乖乖地待在我身边过,不用担心她,我过几天就去看看她,不过估摸着她不会回来,你不用盼着了。”
“真是可惜,我已经有一年没有见过小姐了,还挺想她的,不知道她在京城过的好不好?”
林端答:“她?过的还不错,前些日子在镇子上见到了她的通缉令,也不知道被抓住了没有。”
“通缉令?小姐怎么了?怎么会被人通缉?她如果被人通缉,那公子您不去……”
“不去,”林端直接打断那人的话,轻松道:“她有什么好担心的,死里逃生也不是头一回了,你就别白费这个心了,对了,等会儿你将早饭端过来之后,就去这附近的镇子上抓药,要最好的,动作要快。”
“是。”那声音静了静,又响起,道:“公子,您在这儿住多久?”
“住不了多久,我前些日子得了倾城的消息,虽然暂时没什么,但是我总觉她会出事。”
那声音笑了一声,有些欢快,“不管她怎么闹腾,她在公子心里还是最重要的,那我就放心了。”
虽然那声音笑的欢快,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听在慕容寻耳中,她的心不知不觉竟沉了几分。
掀了被子,慕容寻想要下床,却没想到那蒙汗药的劲儿还挺大,她一个没站稳,差点摔在了地上。
但还是闹出了动静,外面的人听见,快步走了进来。
林端看到慕容寻倒在床边,快步走过来将她扶起来,“怎么了?难道他们还给你下了毒,念儒,过来给她再看看。”
“公子,我已经看过了,这姑娘就是身子弱些,别的没什么问题。”虽然这么说,但是那少年还是走了过来。
慕容寻也觉得林端过于紧张了,开口解释道:“我就是觉得没什么力气,并没有什么大碍,就不麻烦了这位小哥了。”
林端轻声哄她:“身体的事就没有小事,你身子本就经不起折腾。”
说话间那位叫念儒的少年已经过来,将手搭在了慕容寻的手腕上。
“公子,也许是这位姑娘已经太长时间没有吃过东西了,所以没有力气,不如我先去厨房将早饭端来,吃点东西可能就有力气了。”
林端觉得念儒说的有理,便点头,“恩,去吧!”
慕容寻看着他紧张的模样,心里一片柔软。
从来没有人这么紧张她,林端就像上天赐给她的守护神一样,在她最绝望的时候救她于水火,可,她欠他的这些,到底要她怎么还?
林端从屋子一旁的水盆里湿了一块手帕来给她擦脸,手帕拂过她脸上的疤痕,他看的有些认真。
“普天之下,若说还有人能做到,就只有她了,等过些日子我见到她,就让她给你配制祛疤的药,很快,也许要不了多久,就能变回以前的样子了。”
慕容寻笑了,只当他是在哄她,“我脸上的疤痕,恐怕没人能祛除了,当初这伤可疼了,怎么能这么轻易的就被抹去痕迹?”
林端也笑了,手指轻触这伤疤,轻声道:“如果可以,我宁可你永远都不承受这伤疤,伤疤易好,也是那种痛却是永远抹不掉的,倾城……我就是没保护好她,才让她变成现在的样子,所以,我只希望你仍然像当初的那个小女孩,不用考虑太多,一切有我,天塌下来,有我为你顶着。”
第13章 倾城何人()
说实话,这一刻,慕容寻似乎被他魅惑了,他那张俊朗如刀刻精致的脸庞,匀称完美的身躯,仅仅这一副皮相就足够多少人为之疯狂,更何况,他当初还是统领几十万大军保家卫国的大将军,他曾经听人家说,只要有林端在边疆驻守,他们这些贫民百姓便可高枕无忧,他是他们的保护神,可是,他也可以这般温柔,还有这,如海誓山盟般的承诺。
只是,慕容寻知道,他太优秀了,她配不上,即便他已经死了,他现在活得如普通人,但是他依然是她可望不可即的太阳,就算她拼劲全力,大概也就只能成为那一株站立的向日葵,其实,这样,也好。
也许他口中心心念念的倾城才是他的良配,她可以做到普天之下别人做不到的事情,她在他的心里占据了几乎全部的位置,他几乎时时刻刻都会记起她,真好,如果可以,她也希望有个人可以这样心心念念着她,不奢望林端这样站在顶峰的人物,平常人家也好。
“公子,早饭来了,您试试合不合您的口味?”
林端将手收回,回头吩咐念儒,“你的手艺我有什么可挑剔的,把小几搬到这边来,在这边吃。”
“是。”念儒笑了笑,应下。
将饭菜都布好,念儒从林端的手里接过帕子,轻声道:“那公子您先用膳,我去给这位姑娘抓药。”
“好,你去吧。”
慕容寻想要自己吃,可是手上也软得很,林端似乎早就料到了,端了一碗粥,轻声说:“念儒的手艺没得挑,只是,你大概从我被绑之后就再也没吃过东西吧,所以先喝点粥,别的我不会做,但是这熬粥的手艺可是无人能及,因为以前我妹妹总是受伤,她医术好,厨艺好,可是她倒下了,就没人能医治照顾她了,好在她受重伤之后通常会昏迷几天,等她醒来的时候啊,大夫就说,要吃清淡的,久而久之,我就练就了一手煮粥的手艺,一直煮到就连她都不嫌弃了,所以,这绝对不会差的。”
慕容寻笑了,“我上次就尝过了,所以从来不怀疑。”
林端也笑了,“哈哈,怎么感觉解释多了就心虚了呢,来,尝尝。”
林端煮的粥真的无可挑剔,不是他对厨艺没有天赋,而是他没有时间做这个,他平时做的都是大事,这种下厨房的事,以前有他妹妹跟在他身后,她的厨艺和医术都是天下顶尖的,他的武功也是天下顶尖的,所以他只管闯,有她善后,后来他还是没有护好她,让她变成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她。
喝了小半碗粥,慕容寻也恢复了些精神,问道:“这里是哪里?你是怎么逃出来的?有时怎么找到我的?”
林端在一旁的桌上煮茶,虽然不知道他煮的什么茶,但是水刚刚烧开她就闻到一阵荷香。
“那老鸨说,你原本已经逃走的,为什么又回去?”
慕容寻顿了顿,心想,这要怎么回答?
她是想要回去救她来着,可是不但没救得了他,反而将自己搭了进去,到头来还要他去救她。
慕容寻觉得,她就是个累赘。
见她没说话,林端一边将滚开的水倒进茶壶里,一边笑着说:“你回去了也好,原本以为找不到你了,还好你没走。”茶叶与清香的水碰撞,散发出特有的清香,弥漫了整间屋子。
“这里是我之前买下的一个地方,搬去京城之后就很少住在这里,念儒是我之前收留的一个孤儿,一直在这里帮我打理这地方,你被那老鸨认出来了,估计那附近方圆二十里都在抓你,我便将你带到这里来了,这里比较隐蔽,你先在这里休养休养,念儒跟着倾城学过几年医术,也读了不少医术,他比起那些庸医来,能更好的帮你调养身子。”
慕容寻静了静,问道:“我们是不是,过几天就离开这里?”
林端倒了一杯新茶,道:“不一定,我还在等消息。不过,就算有消息,也是我去,你好好在这儿养着,养好了身子,我再带你出去走走,别的不用担心。”
慕容寻眸光暗了暗,没接话。
林端端了一杯茶给她,那茶清香扑鼻,不仅有茶香,隐隐透着荷花香,不知道这荷香是从茶里飘出来的,还是从外面飘进来的。
慕容寻忍不住感叹道:“好香,这茶,似乎和我以前喝过的不太一样。”
“这茶是用荷叶上的露水煮的,倾城在这儿的就喜欢这口,所以念儒时时刻刻记得,每天早上采集荷叶上的露水,可是倾城没回来,露水倒是攒了很多,我一回来念儒就拿出来了。我让念儒用露水给你煎药,味道可能会有所不同。”
果然,又是倾城。
原本清香的茶,喝在口中,慕容寻竟尝出了微微的苦涩。
“公子,药煮好了。”
用荷叶露水煮的药果然带着荷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换了大夫所以药方有所不同,慕容寻觉得这药并没有之前喝的那么苦。
慕容寻一口气喝完,向念儒道了声谢,念儒腼腆地笑笑,问道:“不是很苦吧?我专门放了倾城小姐最喜欢的果糖,她喝不了苦味的,她平时也喜欢吃我做的果糖,只是公子不让她多吃。”
原来,在念儒心里,倾城也是最重要的。
从来没有什么时候,让她像现在这样想知道倾城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子,慕容寻看了一眼林端,他正站在窗前向窗外看去,那杯茶被他放在桌上,静静地飘着香气。
不知道窗外有什么,也不知道倾城到底是谁,她是不是他爱的女人,是不是因为什么事情才不能在一起,世间有情人能长相厮守的人少之又少,就像他这样顶天立地的英雄也做不到。
慕容寻想,如果是这样,那还是偷偷打听一下吧。
林端的这座房子,是整个建在一个湖面上的,出了门,走廊外就是碧绿的湖水,现在是初秋,湖面大部分还是被荷叶覆盖,层层的荷叶中掩映着朵朵荷花,微风吹过,荷香阵阵,这里是慕容寻见过最美的地方,如果可以,她真想住在这里一辈子。
第14章 贪心()
“慕容姑娘……”念儒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端了一盘点心过来,“这是我新做的荷蓉酥,你尝尝。”
这几日,念儒的手艺真是让她折服了,做什么都非常好吃,比外面酒楼里的大厨做的都好吃,慕容寻简直不敢相信,念儒这个只有十四五岁的少年,一身的书卷气,竟然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
今日做的荷蓉酥也不错,淡淡的甜味,清淡的荷香,入口即化,慕容寻决定了,她要跟他学。
“嗯,真是太好吃了,念儒,你真是太厉害了!”
念儒被慕容寻夸得不好意思的笑笑,道:“你觉得好吃就行,我想,倾城回来应该也会喜欢。”
慕容寻的笑容有些僵,她顿了顿,问:“对了,段……林将军呢?”
“林将军?”念儒没听懂,不过他倒是听到了慕容寻说的“段”,遂问道:“你是说公子?”
慕容寻有些奇怪,不过还是点了点头。
念儒道:“公子说有些事情,要出去一下,说今天中午不用等他回来用膳了。”
慕容寻静了静,道:“念儒,你……见过那位倾城姑娘?”
“当然见过,我这一手医术和厨艺就是跟她学的,倾城是我见过最好的姑娘,她长得漂亮,又有一身本事,扶贫济困,心地善良,明事理,还很可爱,像个小姑娘一样。”慕容寻还没问,念儒自己就说了。
倾城竟然能这么完美,果然是配得上林端的人。
“你很喜欢她?”
“那当然了,就没有人不喜欢她,要我说,她这个人,真是随了她的名字,一顾倾人城呢!”说起倾城,念儒满心都是欢喜。
“那你知道她现在在哪儿吗?”
念儒摇了摇头,“我已经很久没见过她了,几年前公子和她离开这里,我只在去年她路过这里时见过,她行踪不定的,我哪儿知道她去了哪儿,不过我听公子说,她最近好像会有麻烦,我想,公子可能会有她的消息吧!”
慕容寻看了一眼湖面上的荷花,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慕容寻,与倾城相比,你什么都不是,又有什么不舒服的呢?你还是太贪心了,上天已经给了你奇迹,可是你还是想要更多,为什么不看看自己,这些美好的东西,你要的起吗?
林端回来时,天色已经黑了,今天没有收到倾城的消息,她被离疏救走了,应该没什么危险,可是,林端知道,那离疏才是倾城最大的危险,他们是死敌,倾城杀了离疏的师父和师兄,一下子消灭了天玄这个杀手组织最强大的力量,与离疏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可是倾城陷在她自以为的爱情里,还不能自拔。
这些建立在欺骗基础上的爱情,林端并不看好,那离疏是杀手,江湖上杀手的脾气他再清楚不过,一旦离疏识破倾城的身份,他那个死板的一根筋,必将与她撕破脸,而倾城那个傻丫头,在这种情况下会干出什么事来,就连他都不知道。
所以,对倾城来说,最危险的,就是她身边的离疏和她自己,她会不会放过她自己,林端不知道。
爱情一事上,倾城的套路,谁也摸不准。
望着面前这深沉的湖水,林端陷入了沉思。
慕容寻坐在灯下认字,今天她跟着念儒学了好多字,生怕忘了,因为之前林端教过她的字,她都快忘干净了。
“天,命,之,谓,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慕容寻念得磕磕绊绊,生疏的很,林端听到她的声音,忽然笑了。
敲了敲虚掩的门,慕容寻似乎被吓了一跳,抬头望见林端,温柔的笑了。
她已经想清楚了,是她太贪心,才会患得患失,其实,她现在能待在林端身边,已经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了,她原本就是个累赘,接下来的日子她要努力学会如何自立,不做任何人的累赘。
“你回来了?”慕容寻放下书,起身给林端倒了杯热茶。“今日我请念儒教我认了几个字,加上你上回教我的那些,这么久没看过了,都忘记了。”
林端接过茶杯,并没有喝,他笑着说:“念儒的学问,没什么意外的话只要应试便是状元,只是现在并不是赶考的最好时机,这天下即将大乱,我不希望他成为朝代更替的牺牲品。”
“原来是这样,今天念儒还说,他不懂你为什么还不让他出去应试。”
“他生长在这世外桃源之中,不谙世事,我想,单是有学问在官场是混不下去的,可是又不忍心让他被这世俗熏染,姑且让他再等一等吧!”
慕容寻静了静,似感叹般道:“你对身边的人,考虑的总是这么周到。”
“公子!”人影还没见,念儒的声音先传了过来,“公子,您回来了,我给你留的晚膳还在厨房热着呢!”
念儒几乎像风一样奔过来的。
林端将茶杯放下,笑着道:“既然你知道我回来,那你为何不直接端过来,非要再跑一趟?”
“是喔……”念儒好不容易停在门口,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得知公子回来了,有点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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