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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于霍格沃茨是一种怎样的体验-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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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恩在斑马线前刹住车,耳根微红:“金妮是暂时跑不掉了,但我嘿嘿,再耽搁一会儿可能就不敢把吊坠送给你了。”
德拉克捏一捏口袋里的东西,失笑:“你还挺有自知之明呢。”
“喂!好歹我也跟院长学了一礼拜好吗?”还把一半的手指头磨得秃噜皮了。
德拉克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韦斯莱说的“院长”不是麦格教授,而是那位孤儿院院长,于是安慰道:“啊,那不错了,才学一礼拜就会雕毛毛虫了。”
罗恩怒蹬自行车,以20迈的速度把德拉克载到了医院,临下车前忽然笑道:“毛毛虫就毛毛虫吧。”然后上下扫了德拉克几眼,发现他已经把吊坠戴在了脖子上,便继续笑,“嗯,夹竹桃天蛾幼虫。”
德拉克直到走到哈利的病房门口才发现自己被饶进去了,不得不说,跟格兰芬多们混久了真的会影响智力。
今天接哈利来医院的人是斯科特,他是骑着洛根那辆旧摩托来的,捎带了一个负责照顾斯内普的皮特罗。哈利猜皮特罗不是自愿来的,因为当斯科特的车开出两百米后,他们看见了把帽檐拉得很低的瑞米斯托克勒博,aka牌皇大人。
罗恩和德拉克先同哈利打了招呼,问了一通病情,得知哈利的扁桃体依然红肿,但好歹能说话了,只是声音还有些沙哑,在罗恩和德拉克到来之前,他正在和斯科特谈选房子的事。
哈利把几张照片推出来给他们看:“我和教授的意思是选这栋。”
德拉克看了几眼,发现就是一栋普通的民居,单层,面积似乎比斯内普现在那所房子还小一些。
斯科特却道:“那套房子我看过,面积小一点,两个人住的话还是很合适的——加上卢平教授也行。”
哈利也道:“这里离商业区有一段距离,还算清净,另外这栋房子的地址在这里。”说着伸手在摊开的地图上点了点,“一条街外就是彼得帕克家。”
罗恩和德拉克只当哈利与彼得关系比较好,想当个邻居,几人又聊了几句后,罗恩便问明白金妮的病房,然后同德拉克一起去看妹妹了。
斯科特则摸摸下巴,看着哈利道:“你选这栋房子,是想就近监视那只名叫柯罗诺斯的猫?”
哈利点点头,又好奇道:“话说你什么时候去看过房子?怎么,要搬出泽维尔家么?”
“不是。”斯科特声音有些许不自然,“是劳拉的事。她还小,不能跟着洛根住在那种环境里,所以我想把她接出来。”
“把劳拉接出来?那洛根呢?”哈利弯了弯嘴角,努力表现得不那么像奸笑。
斯科特撇嘴角:“他自己会死皮赖脸地跟着的。”
“嘿,那到底是他女儿好吗?”哈利笑道,“不过,怎么不干脆把劳拉接进泽维尔宅呢,教授应该是很喜欢小孩子的。”
“你不能光看教授喜欢劳拉,不看艾瑞克多讨厌洛根啊!另外”斯科特耸了耸肩,“我觉得,那两人虽然都是杰出人士,在亲子关系上可能并不是太好的榜样。”
哈利想了一回,觉得确实如此。万磁王就不说了,亲儿子站在面前都不肯认的,x教授虽然对每个学生而言都是慈父,对大群而言却算不上太称职的父亲,不过——哈利摸摸鼻子,心道:洛根是个把亲儿子(戴肯)淹死在水里的人物,斯科特和锁链的关系也不算和谐,看来劳拉的成长环境堪忧啊。
这个上午,除了德拉克和罗恩之外,双胞胎和赫敏、纳威甚至琴都随后来探望了金妮(顺便探望一下哈利),把斯卡利小姐和麦考伊先生弄得一头雾水,直到琴出面解释道他们是在为校报寻找新闻素材,才把斯卡利小姐糊弄过去。
麦考伊先生则比较严肃,皱着眉道:“别胡来,让她好好休息。”似乎是对新闻行业不太待见。
琴只好再三保证不会乱写,只是歌颂一下院方的仁心仁术。
结果麦考伊一挑眉毛:“嘿。”似乎更看不起他们了。
当然,即使这样,他们也不能在金妮的病房里呆太长时间,斯卡利小姐在迷糊过后恢复了护士的身份开始赶人,于是一行人重新聚到哈利的病房里,这个揉一把哈利的头发,那个嘲一回哈利的奶瓶,然后才在赫敏的主持下围着病床坐定了。
赫敏有事要宣布:“珀西今天早上给我打了电话。”
罗恩等人立刻正了脸色,一齐看着赫敏,哈利也坐了起来。
但赫敏并不是来宣布好消息的:“破釜酒吧、格里莫广场、陋居这些地点,他统统没找到。”
“那魔法部/霍格莫德呢?”几个小巫师抢着道,赫敏只能连连摇头,摇得众人心慌意乱士气消沉。
哈利略沉默了一会儿,才问道:“那温蒂学姐呢?”既然赫敏没主动提格兰杰家,哈利也不打算主动问。
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医院并不是很适合说话的地方;所以赫敏等人没有呆太久就走了;而斯科特还有私事要办,所以也暂时离开;打算中午再来接哈利。输完今天份额的药水后,麦考伊医生又给哈利检查了一遍;然后问他要不要继续输液;哈利不明白他什么意思;麦考伊便道:“继续输液的话,明后天再接着输两天液就可以了;不想输液的话,就按时把我上次开的药吃完。”
哈利选择了继续吃药;不放弃治疗;麦考伊也没多说什么,只让他注意饮食清淡;这两天最好吃流食;哈利一一应下了;然后问道:“我能再去看一眼金妮吗?”
麦考伊往椅背上靠了靠;看向哈利的目光既有疑惑也有好奇;当然他最关心的问题是:“你为什么这么关注那个女孩?”医生显然并没有完全相信琴给出的说法。
“她长得很像我的一个朋友。”哈利猜这并不是完全的假话。他不能说金妮就是他的朋友;因为麦考伊多半会追问这位朋友的来历,住址及家人;而哈利暂时不想惹麻烦。
麦考伊确实无从问起;只能看看挂钟;摊手道:“斯卡利小姐快到休息时间了;大概不会介意你帮她照看一下金妮。”
哈利谢过麦考伊医生后,径直走到了金妮所在的病房,斯卡利小姐果然正打算去吃饭,哈利向她说明来意后,斯卡利犹豫了一下,但哈利自带的乖巧属性很快折服了她。
“我保证,就坐在这里,陪她说说话。”
斯卡利温柔微笑:“那就谢谢你了。”
女护士走后,哈利便在金妮床头的木椅上坐下来,看了一会儿女孩的睡颜,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熟睡的金妮除了苍白一些外,与哈利熟知的并无二样,一头红发铺在女孩身下,她就像安卧在凤凰河上的一朵百合。
霍格沃茨正是百合花的名字。哈利胡乱地想着,转眼就看见床头柜上摆着一个玻璃花瓶,花瓶里用清水养着几支半开的百合,大约是斯卡利想要为这十来平米的病房多添一份生机。
哈利伸手掐了一朵百合,将花朵别在金妮鬓旁,又将她额前凌乱的发丝理好,轻声道:“你果然还是更适合玫瑰。”红玫瑰,火焰一样的红玫瑰,香味里有流浪和风。
他微微弯腰,仔细看着女孩的脸颊,白皙干净,并没有枯萎的迹象,看来斯卡利把她照顾得很好,而唇边浅浅的那丝笑更让哈利欣慰到想哭。
“你在做梦吗,金妮?梦见了什么呢?”安睡的金妮有一种少女的姿态,哈利觉得她应该能做一个色彩斑斓的美梦,“有梦见陋居吗?”
男孩握住女孩裸露在被子外的右手,纤细带着薄凉:“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反反复复地梦见陋居,梦见赫敏和罗恩,我们围坐在炉火前面,不停地不停地说话,大笑,把土豆和地瓜扔进炉灰里焖熟,就我们三个人,双胞胎和珀西都在外面的棚子里,他们在唱歌,跳舞,庆祝比尔和芙蓉的婚礼,而我们躲在一起偷喝为婚礼准备的樱桃味果酒,就像还有无数个这样的夜晚容我们挥霍,而战争永远不会到来一样”
但事实上决战的巨口已经张开,他们都已经看见了它的嗓子眼,只是此刻的火星如此明亮,每个人的眼中都还闪烁着勇气与希望。
“我反复地反复地梦见陋居,就像后来的那些日子永远不会到来一样,直到连陋居也开始令人难过,就像戈德里克山谷的雪,霍格沃茨的烟火。”
可是刚满十二岁的金妮芙拉会梦见什么呢?她的人生本该刚刚开始,不应该有太多难过的记忆,哈利仔仔细细地观察着金妮的睡颜,忽然觉得她苍白的脸看起来有些遥远,宛如一个不甚清醒的梦,梦里有滔滔的海浪,吞吐着白色的泡沫,泡沫里飞出灰蓝的海鸥。
海鸥的鸣叫令哈利有一瞬间的恍惚,等再次回过神来,眼前已不再是雪白的病房,而是沙滩与海洋,隐约的船帆正在远离海岸,驶向风暴与巨浪,一串小小的足印从哈利的脚下延伸,连缀到前方那个小小的身影,她正在目送那艘捕鱼船离开。
金妮!哈利失声喊着,跑向女孩,又被一只巨大的贝壳绊倒,再次抬起头来是,女孩已经转身离开了,他只看见对方赤裸的、干净的足,和长袍的下摆。
那件怪异的袍子宽大而随意,就像一整块布披在少女身上,颜色也颇有些古怪,哈利恍惚记得这种颜色叫作玫瑰的灰烬。
哈利大喊着、奔跑着、追逐着头也不回的金妮,而金妮离开海岸,走向一望无际的荒原,大片的世界躺卧与她脚下,偌大的天地间回荡着无数哭声与笑声,和着风灌满她宽大的袍子,荆棘割破她的衣袖,又有藤蔓用以缝补。
哈利始终追赶不上金妮,只能在女孩身后声嘶力竭:“金妮芙拉,你不能再往前走了!你走得”太远了。
拦住金妮的不是哈利的呼喊,而是一条奔腾的河流,河对岸漆黑一片。
女孩在长河面前驻足,侧耳聆听浪花里喃喃着的世界密语,她破解它们,吞咽它们,将它们化为金粉填充灵魂。
而踉跄赶来的哈利抓住她的长袍——玫瑰灰的长袍——声音诚恳:“金妮芙拉,你不能再往前走了。”
他直视她深红色的瞳孔:“会回不了头的。”
女孩的面庞白如纸张,隐约有字迹浮现又消失,而她的声音失真如回声:“我能看见。”
你当然能看见。哈利看着女孩,女孩看着他,并看向他身后的长河与黑夜,看向千万生灵的悲喜与风起云涌的历史,看向一节一节枯死的光阴与绵延不断生发的时间,她直视深渊并回望世界。
哈利终于看懂金妮的眼神。
那张还存留着天真稚嫩的年轻脸庞上,有着一双苍凉而悲悯的眼睛。
哈利松开一只手,艰涩地说着最后的劝阻:“你可能永远上不了岸。”
金妮弯着嘴角笑,就像她十一岁时那样:“没关系,我并不是为了征服而渡河,我是去经历,去感受,去阅读。”
另一只手也颓然松开,哈利退了一步,看着眼前的金妮,金妮也坦然看着他,直到他侧身让路,让金妮走到河边。
长河不知何时已经变了颜色,火红、深紫与金橙交汇融合,宛如燃起的火焰气势汹涌。
“凤凰河,我自己的凤凰河”金妮喃喃着,然后最后回了一次头,“哈利,我们都知道那个孩子是谁,对吧?”
她没有等待哈利的答案,而是向前踏出一步,很快就走进了河流,火红的河水瞬间上涨,浪花将哈利击倒,他下意识地抬起胳膊想要保护自己,却忽然发现自己正握着金妮的一只手。
定睛一看,眼前依然是雪白的墙壁,房间里唯一的色彩依然是金妮的红发。
直到斯科特前来敲门,哈利仍在看着金妮发呆,小队长不得不上前拍他肩膀:“哈利?”
“我知道”哈利回过神来,见是斯科特来了,“啊”了一声,松开金妮的手。
“怎么了?”斯科特察觉到哈利的走神,关切地问着,“韦斯莱小姐还好吗?我是说——她能醒来吗?”
哈利愣愣地看了一会儿自己的掌心,才缓缓摇头:“她很好,她暂时不想醒来。”然后他伸手将插在金妮鬓旁的百合取了下来,摆在桌上,“斯科特,我们走吧。”
斯科特是来接哈利回斯内普家的,方才他还回了一趟泽维尔家,将斯哈二人选的房子告诉了查尔斯,查尔斯当即拍板,三天内会派人来帮他们搬家。
“啊,那可太感谢了。”哈利本来还在犯愁要不要把罗恩几个喊来帮忙搬家呢。
“我肯定会来帮忙的。”斯科特隔着头盔笑道。大约是只有他们几人保留了记忆的缘故,斯科特和哈利等人的关系比在漫威学院的时候亲近了许多。
哈利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没客套推辞。
在摩托逐渐驶出镇中的时候,哈利发现斯科特似乎在加速,不由得好奇——不用这么急吧?正要开口,又发现小队似乎正在磨牙。
狐疑了片刻,最后他在后视镜里找到了答案:两人身后不到二十米,一辆土黄色的出租车不紧不慢地尾随着,而司机师傅似乎笑得格外贱格。
大概是意识到在大道上不太可能摆脱尾随者,斯科特干脆靠边刹车了,然后单脚支地,冷冷地看着洛根也靠边停下出租车,然后下车笑嘻嘻地走过来。
哈利实在觉得自己不应该在这里,哪怕在车底也没那么尴尬啊!
斯科特对洛根总是罕有好脸色的:“你跟踪我。”
洛根耸耸肩:“你偷我车。”
斯科特很想说你都偷我多少回车了,但话到嘴边又理智地憋了回去,微微涨红的脸看得洛根饶有兴味,还补充道:“你不止偷我车,还擅闯民居,拐骗我女儿。”
“你胆敢大晚上把女儿一个人留在那种地方,就该庆幸拐走劳拉的是我,而不是随便哪个吸嗨了大丨麻的混混。”斯科特咬牙道。
“我不是说这个。”洛根越发笑得无耻,“我是说你拐走了劳拉的心,你不知道吗?现在我一回家,苦恼的不是女儿不会说英语,而是她满口都是斯科特,斯科特,斯科特,斯科特”
洛根的碎碎念可没有劳拉那么可爱,斯科特不得不严厉地打断他:“所以你想怎样?!”
洛根耸肩,笑道:“你得对劳拉负责。”顿了一下,又道,“也可以顺便对我负个责。”
“我对你负哪门子的责?”斯科特拧眉。
哈利猜斯科特是真的被洛根气到了,否则应该能想出原因来的:“你偷走了他的心”
哈利捂嘴的同时,洛根一连点了三回头,气得斯科特七窍生烟,下意识地抬手瞪着洛根呵道:“你看着我的眼睛再说一遍!”
然而现在的斯科特并没有戴红英石眼镜,所以洛根看着他那双英气勃勃的蓝眼睛,认真地重复了一遍:“因为你偷走了我的心。”
在斯科特恼羞成怒准备开车走人之前,洛根上前来握住了他的胳膊,笑道:“对了,有件事我得解释一下。”
斯科特用眼神示意他有屁快放。
洛根松开手,颇有些无奈地道:“我早就不上晚班了,那天把劳拉一个人留在家里是有原因的,有个老朋友临时求我帮他顶个班,我看他声泪俱下好像有什么人命关天的大事就同意了”
斯科特神色稍缓,抿了抿唇,微微点头“嗯”了一声。
倒是他身后的哈利多嘴问了一句:“所以到底出了什么人命关天的大事啊?”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斯内普从窗口看见哈利从斯科特的摩托车上跳下来;两人站在草坪上说笑了一会儿,斯科特还拍了拍哈利的背;然后并没有进来,直接掉转方向离开了,哈利还站在原地沉默了一会儿,脸上还带着些许笑意;但站姿俨然了许多,斯内普朝着他目光的方向看了一眼;发现只是空荡荡的马路;连接着有些灰白的天空。
似乎是察觉了斯内普的观察,哈利忽然回过头来;朝斯内普所在的这扇窗户露出一个笑脸,三秒钟后,男人已经听见玄关处卢平的吠声;但三分钟后;哈利才走到斯内普面前来;靠近魔药教授的胳膊;看他手中的笔记。
斯内普闻到哈利身上浓重的药水味;看见了他衣袖上黑色的狗毛,而后者还在闲闲地说着:“改良复方汤剂?酷不过说真的教授;你完全可以跟班纳博士或者汉克多交流一下,或者赵医生?斯塔克先生就算了;估计你们会吵起来”
斯内普忽然伸手捏住了哈利的下巴;然后看见小孩瞪大了眼睛;不由得心里轻笑,但手下依然轻轻摩挲着,半强迫哈利正脸对着自己。
他还记得哈利一年级时候的模样,像詹姆波特,哪里都像詹姆波特,但后来额头上多了一道伤疤,眼睛又变成碧绿,就多了几分莉莉的模样,再后来,男孩性格中的狡猾与古怪渗出温顺的皮囊,就很难让人把他当成单纯的格兰芬多了。分院帽显然是睿智的,这个孩子不属于任何一个学院。
酷似詹姆的面庞,轮廓却清秀些许,和莉莉一模一样的眼睛,眼梢却隐秘地上挑着,因病而消瘦的下巴有些像他那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教父,至于那时不时单边翘起的嘴角,倒是颇有些个人特色。占了年轻的便宜,除了额头的闪电疤痕,整张脸白皙干净,连雀斑都没有一个,更没有丝毫皱纹,斯内普还注意到他颧骨的形状柔和,是面相年轻的特征,看来三十岁的哈利波特会比他的同龄人显得更不成熟。
“教授”哈利颤声道,“您大概还意犹未尽,我脖子可受不了了”
他本是半趴在斯内普轮椅上的,要面对斯内普就得扭着脖子,不久就肌肉酸痛了。
斯内普松了手,让哈利自个儿揉后颈去,然后淡淡地道:“去洗洗,这一身什么味道。”
就算斯内普不开口哈利也打算去洗洗了,医院的味道总带着些不详的意味。于是他痛痛快快地泡了半个小时澡,直到指尖起皱才爬起来,换上居家的浣熊睡衣,吃一顿简易的三明治午餐,又喝了两大杯水,打个嗝,才懒洋洋地想起自己还有作业没写。
“神圣的梭鱼在上啊(holybarracuda)!”赖在哈利身边打盹的卢平瞬间被推开了,然后懵逼地看着哈利急匆匆跑进书房拿了一沓稿纸出来,在沙发和茶几间盘腿坐下,忽又站起身来,冲进书房拿了支笔出来,重新坐下,咬着笔头发呆。
六千字的作业啊哈利很怀疑查尔斯能够把上百份作业批改完,他数了数每张稿纸的行数,然后撕下十二张摆在面前,告诉自己,把这些纸张涂满了就算你完成作业。但是涂些什么呢?不管是哪辈子,哈利写得最顺手的都是实验报告和论文,而在卡米娅课堂上学的那些,根本不足以支撑起一份六千字的作业。
写下又涂掉好几个标题后,哈利很遗憾没在周五的时候把赫敏的作业借回来“参考参考”,更后悔跑出去吃烤肉吃到输液以至于只剩下一个下午和一个晚上背水一战等会儿?背水一战?
不,不,还没到背水一战的时候
卢平见哈利揉碎了好几张稿纸后,突然转忧为喜,重新拿起一张稿纸开始动笔,便好奇地凑上去看他要写些什么,只见抬头一行端端正正的标题——x战警:初恋。
卢平:汪?
哈利也愣了一下,然后不情不愿地划掉这一行,又拿过一张稿纸重写——x战警:第一战。
“多年之后,万磁王想起1944年的波兰,依然记得那场铁灰色的暴雨,淋在色彩黯淡的每张面庞上,也淋在他即将到来的命运里”
真正动笔之后,哈利发现这并不像他想象中那么困难,甚至比写报告还容易些。固然他的文笔相当寻常,但那些储存在他记忆里的故事却那么曲折生动,他不仅记得x战警的故事,复仇者联盟的故事,蝙蝠侠的故事,超人的故事连遥远的亚当斯一家的故事都记得清清楚楚,正因为太过熟悉了,这些故事都变成了再自然不过的记忆,存放在他内存可观的大脑里,直到真正动笔,取出来,理清楚,才惊叹于它的丰富多彩。
哈利都不知道自己还记得x战警的第一战出动了哪几个角色,一边写一边暗自震惊:图书馆,巴别图书馆!这些并不是他本人的记忆,而是图书馆的库存,他所做的,只不过是把书取下来,然后复述到纸上而已。或许这就是米开朗琪罗说的:他所做的,并不是塑造雕像,而是将每块石头里的雕像剥离出来。
自从来到这个里世界,哈利就没能再次进入“图书馆”,不知道它已经坍塌到了何种地步。
无论如何,哈利伏在茶几边整整写了六七个小时,终于将这份拖稿已久的作业赶完了,期间只起来吃了一次简单的晚餐,等最后一个标点落下,哈利只觉得胳膊也废了,腿也麻了,眼睛也花了,脑子都不是自己的了。数一数稿纸,满满当当的十四张,已经超过最初的预期了,哈利心情复杂地把它们订在一起,放进书包,然后摊在地毯上躺尸。
出来喝水的斯内普路过客厅,见哈利趴在地上,便顺手拿起一旁的鸡毛掸子戳了男孩背上一下,戳出一声模糊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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