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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风雅-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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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秦越() 
沈欢要酿造的青梅酒,需要四十度左右的白酒,在没有蒸馏酒出现的现代,四十度的酒基本还没出现,所以只能自己来制造了。

    只不过,虽然懂原理,但实际操作根本是另外一回事,勉勉强强做出来,效果也不尽人意,早知道就提前画好图纸,制作些工具了,忙了半天,已接近天黑,汀芷院的众人才把这么多青梅弄好,什么都没干的沈欢还累的不轻。

    “这几日辛苦大家了,一会儿一人赏五十钱,大家都到钟秀那里领。”

    沈欢心中高兴,果然大家一起做事,才容易打成一片,这么两天来,整个院子的气氛也不一样了。

    “涟漪姐姐,你把这些酒都放在地窖里,三个月就可以了,到时候可记得要提醒我哦。”

    “姑娘放心,准不会误了。”

    “对了,涟漪姐姐,明天休沐,我能不能到村子里转转。”熟悉之后,沈欢也不在小心翼翼,旁敲侧击。

    涟漪答应的很干脆:“姑娘要去村子里玩,就带着梁婆子,她是村子里的人,对这里十分熟悉。”

    沈欢雀跃:“钟灵,明天带上你给我做的画板,咱们去采风。”

    涟漪看着对钟灵说个不停的沈欢,无奈摇摇头,果然还是孩子,无论说话行事再怎么成熟,也有孩子气的一面。

    第二日,沈欢带着钟灵钟秀还有梁婆子兴冲冲的出发了,只是没想到,走过前院大厅,出了门,就是念安村了。

    汐沙别院在村子的西北方山岭附近,依地势而建,占地数十里,汀芷院只是最外侧的一个院子。

    沿着门前的石板路向下走,入眼的满是绿色,大片大片的青嫩的稻田,点缀其间的碧绿湖泊,远方起伏连绵的苍翠矮山,沈欢不由得深呼一口新鲜的空气:“好一个山明水秀的世外桃源啊!”

    那眉目祥和的梁婆子听到沈欢的赞叹,双眼笑着眯成了一条线:“姑娘的话可大实话,这方圆百里。再没有一个地方比我们这个村子景色更好的了,每年都有不少读书人来这里呢。”

    “那是,也只有这样的好地方,才能养出婆婆这样详乐平和的人。”沈欢对着梁婆子甜甜的一笑。

    “哎哟,姑娘可别羞我了。”

    “我看婆婆每日都乐呵满足,人又大方慈爱,就知道这里是一方好水土。”

    梁婆子慈祥的看着沈欢,颇有些感慨:“这可都是托了陆家的福了。”

    念安村这个地方除了偏僻一点其他的都是顶好的,土地肥沃,景色宜人,所以不少地主大家都瞄准了这里,对这里的百姓多有欺压,为的是兼并这里。

    好在陆家在这里建过别院后,再也没有什么人敢觊觎这里,强取豪夺了。

    看着梁婆子一脸感激崇拜的表情,沈欢笑道:“婆婆可别这么说,想必是先祖看你们心性淳朴,热情好客,才会被打动,主动庇佑你们,这一啄一饮,自是缘份。”

    梁婆子也面露自豪:“不是我说,周围的人提起我们村子也都要说声好。”

    沈欢被梁婆子有些孩子气的表情都笑了,她自幼由祖父养大,对老人有种天然的亲近,遂即拉着梁婆子聊起来,她说话活泼俏皮,一会儿把梁婆子逗得合不拢嘴,直拉着沈欢到她们家吃午饭。

    村子殷实富裕,家家都是粉墙黛瓦,屋檐飞翘,犹如一幅清雅悠然的水墨画,来往的村民见到梁婆子都热情的打招呼,知道沈欢是陆家姑娘后,更是激动异常,沈欢的饭约都能排一个多月了。

    沈欢到梁婆子家参观了一番,就拉着钟灵钟秀跑到在路上经过的一个水塘出玩耍,而梁婆子倒也不担心,只是叫沈欢一会儿回来吃饭。

    水塘很是阔大,岸边布满了清雅的粉荷,嫩黄的荇菜花,还有白色的菱角小花,远边一群白鹅姿态依然,整个水塘热闹鲜活,沈欢三人不觉浑身放松,而且池塘旁边还有一片幽深的竹林,清凉无比。

    环境美好,连钟灵都放松了许多:“姑娘回去给我画些花样子吧,我想绣白鹅。”

    沈欢笑嘻嘻的:“哎呦,难得钟灵提出要求了,快把画板拿出来,让姑娘我给我们钟灵花两幅花样子来,好博得美人一笑。”

    钟秀把胡床,也就是马扎放在地上:“姑娘可不能厚此薄彼,我看那荷花开的漂亮,姑娘就也给我画两幅。”

    沈欢刚要满口答应,就听见扑通扑通几声,她赶紧扭头一看,发现一个五六岁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儿正在泄气似的往水塘里扔石子。

    “咦,钟秀,这是谁家的小姑娘,在这里闹脾气。”沈欢故意提高了声音。

    钟秀有些好笑:“要不我去问问那小姑娘。”

    果然,那小男孩儿抬头看像这边,见到沈欢三人,刚才懊恼的神色不见,颇有些傲然:“无知妇孺!”

    “噗!”沈欢笑了出来,对着有些愕然的钟秀钟灵道:“我看咱们这里,没有妇人,好像只有一个小孩儿。”

    那小男孩儿神色有些不屑:“竟然连半点自知之明都没有,还敢大言不惭。”

    沈欢面色一顿,拿着手帕掩嘴,低着头,语气黯然:“哎,不曾想,我自幼身患奇症,自七岁后竟再没有长大,如今竟被一个小姑娘轻视。”

    小男孩儿有些羞恼:“你胡说,哪有这样的怪事。”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若不信,可找金庸先生所作的《奇异志》翻出看看,里面有一个奇人名曰天山童姥,年过九十,可至死都是六岁幼童的样子。想来,你是没有看过这本书吧。”

    他有些狐疑:“不过是一本胡说八道的书,我才不信。你到说说看,你今年有多大。”

    “说了你也不信,问那么多做什么。”沈欢扭头不再看他。

    小男孩儿哼了一下:“就知道你在说谎。”

    哎呦,还会激将法,沈欢觉得越发好玩儿了:“罢了,实不相瞒,我已年芳十八了。”

    男孩儿脸上有些狐疑,眼神一转,对着沈欢得意的笑:“口说无凭,我来考考你。”

    “考我,自然可以,若我真的是十八岁,你该当如何。”

    男孩儿有些不满,大声道:“还没考,要求条件,我看你是心虚了吧。”

    “我问心无愧,有什么可心虚的,你随意问吧。”

    只见那男孩儿双手一背,清脆童声琅琅动听:“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二,五五数之三,七七数之二,问物几何?”

    这算什么,前两天刚跟钟秀讲过,沈欢十分轻松:“二十三。”

    “远看巍巍塔七层,红光点点倍加倍,共灯三百八十一,请问尖头几盏灯?”

    不过一个一元一次方程,还好算:“一百九十六。”

    许是沈欢答题的速度有些快,令男孩儿惊异,黑白分明的清澈双眼瞪着沈欢:“今有门厅一座,不知门广高低,长杆横进使归室,无奈门狭四尺,随即竖杆过去,也长二尺无疑,对角斜进恰好齐,请问高宽各几。”

    这道考勾股定理,比上一道还好算:“高三宽四。”

    男孩儿皱着好看的眉头:“今有鸡翁一,值钱五;鸡母一,值钱三;鸡雏三,值钱一。凡百钱买鸡百只。问鸡翁母雏各几何?”

    好家伙,这可是个三元不定方程,要列四个未知数才能求出来啊,沈欢口算不出,只能拿笔在画板上演算。一边的男孩儿相当自信,觉得沈欢是在白费力气。

    “你可听好了,一共有三种答案。第一种,4只公鸡、18只母鸡和78只小鸡;第二种,8只公鸡、11只母鸡和81只小鸡;第三种,12只公鸡、4只母鸡,84只小鸡。我说的可对?”

    男孩儿听后,立即蹲在地上演算,一会儿站起来,有些别扭:“你是怎么算的。”

    这怎么告诉他列方程啊,沈欢看这题,突然意识到:“4只公鸡值20文钱,3只小鸡值1文钱,合起来鸡数是7钱数是21;而7只母鸡呢,鸡数是7,钱数也是21。如果少买7只母鸡,就可以用这笔钱多买4只公鸡和3只小鸡。这样,百鸡仍是百鸡,百钱仍是百钱。所以,只要求出一个答案,根据这种法则,马上就可以求出其它的答案来。”

    说完,笑盈盈地看着男孩儿:“你可相信我是十八岁了吧。”男孩儿有些不忿,咬了咬唇,然后装着十分傲然的样子:“这不够,你明天过来,我再考考你。”

    钟秀觉得他十分好笑,扑哧笑了出来。

    “明日我可没空,不如你告诉你我叫什么名字,家住那里,等我有空了去找你。”

    “秦越。”说完,男孩儿别扭的扭过头,不看沈欢。

    “原来是秦越小姑娘,对了,你家住那里?”

    秦越突然想到了这茬,有些愤怒:“你才是女孩子!我明明是个男子汉。”

    沈欢瞪大眼睛:“啊,哪里像男子汉了,分明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秦越嫩白的小脸被气地通红,随即瞪了一眼沈欢,窝起小拳头:“好男不跟女斗!”说完,转身就跑了。

第13章 秦家() 
沈欢再也忍不住了,十分畅快的笑了出来。

    “姑娘这个狭促鬼,等小郎君知道你骗他,非得回来找你算帐。”

    “哎呀,我忍不住嘛,他长的太可爱了。”再说了,我是真的十八岁了,这也不算骗他。

    说着,沈欢坐在马扎上,抱着画版不由自主的画起小男孩儿秦越,她最善人物,不过寥寥几笔,一个呆萌狂拽的秦越就跃然纸上,一旁的钟秀笑了出来。

    沈欢越发起兴了,干脆换张纸,用漫画手法,画起四格漫画。将男孩儿略微q化,将自己刚才看到的神态一一画出,巨萌无比,把钟灵钟秀稀罕的不得了,白鹅荷花什么的都不要了。

    “这样也好,回来你们给我修个荷包,把他绣上,下次见面送给他。”

    “这人物我没绣过,也不知道怎么配色,还是让钟灵来吧。”

    “钟灵绣,你也要学着点儿,嗯,我跟你一块儿学。”

    “这下可好了,姑娘学刺绣,终于可以把琴放一放了。”忍受够沈欢的魔音的钟秀打趣道。

    沈欢脸皮也厚:“这你就你不懂,你家姑娘我弹的是寂寞,你是不会欣赏,还嫌弃我弹的难听。”

    “我是不懂寂寞,哪天姑娘弹弹热闹,我或许能听懂一两分呢。”

    。。。。。。

    三人说说笑笑,其实钟灵没有说几句。

    很快太阳就到的头顶,钟秀怕沈欢被晒着,就劝着她回到了梁婆子家。吃过午饭,沈欢跟着梁婆子的孙女梁静宜绕着村子逛了一圈儿,只是沈欢体质太差,逛逛歇歇,与前世爬泰山跟玩儿似的体质根本没法儿比,郁闷的她打算回去就把自己的锻炼强度再提高一倍。

    沈欢回来后心情大好,念安村一日游的心得体验就连杨师傅的冷脸看着也像一朵花,这让觉得沈欢心思深沉平庸无能的杨先生更觉这娃嬉皮笑脸的令人讨厌。

    花了好几天把在念安村的所见所感画了下来,沈欢得意的冲钟灵钟秀炫耀:“看看,看看,你家姑娘我的画技一日千里,哎呀,怎么画的这么好。”

    钟秀一口茶别在嘴里,咽不下去,吐不出来,吓得沈欢连忙给她拍背。

    “姑娘以后说话可得事先吱一声,要不我的三魂七魄可要被您给吓走了。”与越发厚脸皮的赖皮沈欢相处,钟秀的也变的犀利起来。“就冲你这句话,我也要多说话,好锻炼锻炼你的抗打击力,看看钟灵,不动如山,稳重如土,你差远了。”一旁专心绣荷包的钟灵躺枪,抬头睁着眼无辜的看着沈欢。

    钟秀知道斗嘴她是远远比不过精怪的沈欢,就给沈欢倒了杯茶:“姑娘说了这么多,还是先喝口茶吧。”

    沈欢美滋滋的喝了口茶:“离我休沐还有几天。”

    “三天。”

    “三天啊,好快。对了,秦越家打听好了吗?在哪里?”

    “嗯,我听梁婆子说,秦越和他哥哥跟着两人的祖父住在南山上,他们并非本地人士,是前些年才过来的。秦师傅学识渊博,又略通医术,很受村人爱戴。”

    “他们家没个女人吗?”

    “这倒不曾听说过。”

    这让沈欢觉得秦越跟自己挺像的,从小跟着一老一青两个男人生活,嗯,应该很悲苦吧。

    想当年自己七岁就背着包跟着两人走南闯北,一路风餐露宿,各种凄苦。十三岁去游览南美雨林和湿地,差点儿被毒死。十五岁在青藏高原来例假,前不着村儿,后不着店儿,别提多难受了。还有去撒哈拉经受大漠风沙的洗礼,格陵兰岛观看冰川极光,却被冻个半死,总之就是哪里环境艰难去哪里。

    算了,往事不堪回首。回头得把自己看过的风光一一记录下来,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脱去尘浊,自然丘壑内营,随手写出,皆为山水传神。

    当然沈欢虽然行了不下万里路,但是还远远还达不到这样的境界。

    沈欢自己虽不能说是读了万卷书,但几千年来的知识精华,学了十几年,知识储备绝对算的上丰富,至于行万里路,全世界有历史有特色有故事的地方基本没有几个是她没去过的。所以,在这么好的前提下,自己不好好沉淀积累,那就是暴殄天物。

    其实,沈欢从没想过她会在这一道走多远,从小在小师叔绝顶的天赋的打击下,就没想过以她这样普通的天赋才情能创造辉煌成就,但她就是热爱并坚持努力走下去。

    于是沈欢列了个提纲,将这些年自己去过的地方看过的风景见识的民风民俗等一一记录下来,等着以后慢慢画下来,不过,一统计就忙到了大半夜,最后实在困顿不堪就睡下了。

    因为要去的南山正好同汐沙别院成对角线,有些远,所以,这次出门涟漪给沈欢派了一辆青蓬牛车。

    沈欢好奇,不顾反对坐在了右驾驶位置,十分悠然的欣赏沿路的风景。

    到了南山下,梁婆子的孙女静宜道:“姑娘,秦家在半山坡,还有些路程,牛车过不去,只能走上去了。”

    沈欢看着脚上精美的绣花鞋问道:“远吗?要走多长时间?”

    “并不远,一炷香的时间。”

    踏着幽深的青石板路,沈欢有些小期待,不知道小男孩儿秦越见到她会是什么反映。

    等到了地方,沈欢三人惊呆了。

    一道高十几丈的瀑布如一条白练倾泻而下,落入水潭。两个直径有三丈的大型圆形水车呈阶梯式的与瀑布中间相连,几根青翠的的竹管引水到瀑布边的院子中。

    眼前这个院子,开阔亮堂,干净清爽,簇新的半人高篱笆墙,爬满了绿叶。靠东面儿的墙上边有一颗挺拔阔大的榕树,枝繁叶茂。哗哗哗的流水声从榕树后传来,衬得这小院很静,静得有些清冷,院子中尽是奇奇怪怪的东西。

    “有人吗?”沈欢试着喊了一声。

    突然,右前方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可是陆家小姑娘?”

    沈欢抬头一看,一个清风明月般的俊俏少年背着竹筐,牵着秦越踏步而来。

    “咦,你是谁,怎么知道是我,难不成是这深山里的狐狸变的。”

    那少年摇头轻笑:“果然是个精怪的姑娘,难怪越儿被你骗着。”

    “答非所问,可不是君子所为。”

    “君子境界高远,不是我所能高攀。”

    少年气质如竹如松,沉稳清越,此时嘴角一丝微笑,让人觉得舒服清爽。

    沈欢也不再绕圈子:“我是陆欢,前来完成那日与秦越的约定。”

    其实陆家并没有承认沈欢的身份,但是一直以陆家姑娘向外说,所以沈欢就自动变成了陆欢。

    “在下秦翊,姑娘远道而来,有失远迎。”

    沈欢看着一旁面色别扭的秦越,笑的欢快:“这么客气做什么,钟灵,把我给两位公子的见面礼拿出来。”

    闻言,钟灵拿出两个藏青色的香囊。

    秦翊接过一看,不由笑出声来:“姑娘好笔力,当真是活灵活现。”

    而秦越接过香囊一看,眼刀子拼命向沈欢射杀:“骗子!”

    秦翊拍了下他的头:“姑娘别介意,还是进来说话吧。”

    沈欢笑眯眯一脸慈爱的看着秦越:“不介意不介意。”秦越受不了她贼贱的眼神,扭头不去看她。

    秦翊无奈摇摇头,领着众人走进庭院。

    “秦大哥,你背着竹篓干什么去了。”面对美人有些自来熟沈欢忍不住了。

    “呵呵,近日天清气爽,就去山上看了看,摘了些草药。”

    “山上可好玩儿?”

    秦翊刚要回答,一道雷霆似的洪亮嗓音从房中传来:“臭小子,才回来,你要饿死我啊!”一个年约五十的邋遢老头急冲冲的向他们走来。

    沈欢转头看秦翊,他脸上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我在厨房留了饭。”

    老头挠挠乱糟糟的头,有些不好意思,看到沈欢眼前一亮:“咦,这谁家漂亮的小姑娘。”

    沈欢甜甜一笑:“秦爷爷好,我是陆欢。”

    秦翊补充道:“就是帮越儿解开那道题,还摆了他一道的陆家小姑娘。”

    “哎哟!好丫头。”转头对秦越:“看你小子还每天一幅趾高气昂的样子。”

    秦越不爽,赌气似的跑进屋子里,沈欢想跟进去,但秦老头儿抓着她不放,而秦翊也丝毫不担心的放下竹筐,往后院儿走去,沈欢也放心下来。

    “秦爷爷,外面的两个大水车是你做的吗?”

    “雕虫小技,不算什么,做着玩儿的。”秦老头儿一脸得意。

    “我看挺有意思的,你做它们有什么用?”

    “方便啊,你不知道秦翊那个难伺候的小子。”

    接下来,秦老头儿带她参观了他们家的用水系统,让沈欢感叹古人智慧。原来,水车是借用瀑布的冲力,将源源不断的水送进院子,竹管好像现代的水管似的,分别将水送到菜地,厨房,浴室和茅房,秦老头儿设计的阀门就像现代的水龙头,随用随开。

第14章 秦老头() 
秦家的茅房十分现代化,用的是冲水便池。秦老头儿做了个水箱安在屋顶,水箱中有道闸门,用线穿着。每次方便完,用手一拉,水箱中的水便沿着竹管流下来,冲洗着瓷质的便池,流到建房前挖好的下水道里,下水道一直通到山下,定期有人收去做粪。

    而且这是一个循环系统,水流向秦家,用不完的再流回水潭,没有浪费。

    沈欢称奇不已,真的好想弄一套啊,可惜,这里是借着瀑布和地势之力,其他地方想弄应该有些困难,而且,她也没有资格动陆家的房子。

    秦老头儿得意洋洋,或许是沈欢这种小萝莉地赞美让他大受鼓舞,带着沈欢去院子里,对沈欢讲起他的作品来。

    没想到,着老头儿竟然去是一个古代难得一见的科学家!

    沈欢发现,秦老头儿学识渊博,通晓数学,物理,天文,地理,医术等诸多领域。他不但改良设计了许多农具,还设计了许多水利措施。

    此外,他痴迷机械,设计了减震的装置,各种阀门装置,齿轮装置,简单的水下呼吸装置、拉动装置、发条传动装置、滚珠装置等,而且,沈欢还看到了半成品的机器人,机械车,和有些类似滑翔机的大木鸟,让沈欢叹为观止!

    一路参观下来,沈欢与秦老头越聊越欢,沈欢是现代人,虽不是学物理化学的,但眼界高,不经意的两句话就会给秦老头一些启发或灵感,而秦老头思维活跃,想象丰富,说到开心时更是手舞足蹈,像个孩子。

    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秦家的家仆,一对儿姓秦中年夫妇,驾车从苏州城回来,带了许多东西,秦老头儿用一种升降级似的机械,直接把物资从山下拉了上来。

    突然,秦老头儿一阵大叫把看的津津有味儿的沈欢三人吓了一跳。

    “哎呀,饿死我啦,丫头,老头我不行了,自己玩儿吧!”说着,人就像一阵风似的跑没影了。

    钟秀一边看一边感叹:“真是又奇怪又厉害的老头。”

    “科学家都是特立独行的嘛。”沈欢突然想到了舅舅,古板严肃清冷,都是搞科学的,怎么差别这么大。

    沈欢来到书房,看到秦翊在教秦越学习,就没打扰他们,随便找了本书坐在一边看起来。秦家藏书丰富,无所不及,而且分类科学,很容易找到想看的书。

    一会儿,秦翊出去了。

    沈欢有些讨好的给秦越倒了杯茶,秦越撇了她一眼,接过茶,却不理她。

    “还生气呢。”沈欢叹了口气:“还男子汉大丈夫,这会儿竟这么小气。”

    “哼,我不和骗子说话。”

    “我道歉还不行嘛。”

    秦越瞪她:“一点儿诚意都没有。”

    “哎,这样吧,你要是接受我的道歉,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嗯,就是为什么我算学学的这么好,这可是独家秘诀哦?”

    秦越有些狐疑,但还是一脸不屑:“我勉强接受,看你能说出花儿来。”

    “我要是说我有十八岁,你信不信。”

    看到秦越的两眼快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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