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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风雅-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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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娘,你儿子女儿长的像吗?”

    赵大娘停下手中的活儿:“小时候倒是像极了,可惜越长大越不像,只是两人多像他们父亲。”

    “像赵大叔?赵大叔长的可英俊神武?”

    赵大娘笑了出来:“可别提什么英俊神武了,不过是个文弱书生。”接着又露出怀念的神色:“是个极好的人。”

    “看样子,您和赵大叔感情一定很好吧。”

    赵大娘笑着点点头,却没说什么,继续手中的活计。

    沈欢觉得有些奇怪,却没有多问。一会儿赵大娘走走远了,沈欢邻桌的一位老太太对沈欢说出了实情。这才得知,原来赵大娘的夫君是个举人,几年前在参加科举的路上不幸去世了。

    沈欢想到这么多年来,她一个人照顾两个孩子和一位老母,但还保持者幸福祥和的样子,不得不十分佩服。

    一时感慨,沈欢便抱着一个西瓜,在上面写字:心态安好,幸福长存。

    笔意潇洒流畅,如削金断玉,筋骨分明,十分漂亮的瘦金体,这些日子果然进步不少,虽然指甲有些酸疼,但沈欢还是很欣喜的叫到:“大娘,你看,好看吗?”

    赵大娘转身走过来,仔细看了看:“真漂亮,比我家那臭小子的字漂亮多了。”

    沈欢得意洋洋的冲着钟灵钟秀傻笑,有对赵大娘讨好的笑:“那大娘不介意我在您的西瓜上写写画画吧。”

    赵大娘大方一笑:“姑娘随意,只是别用指甲了,我给你一根竹筷,你看能不能用。”

    沈欢看着自己的绿绿的指甲:“多谢大娘。”在西瓜上涂画是沈欢突然想到的,觉得颇有意思,有字有画的西瓜应该更好卖,也算帮了赵大娘一把,总算没有白白吃人家的瓜。却不知画着画着。沈欢自己也着迷了。

    这次出来放松,将沈欢的从高强度的工作中释放了出来,一个普通的感悟,就让在多日的练习积累中达到瓶颈的沈欢,仿佛在此刻突然爆发,灵感如同决堤的江水,奔流不息,源源不断。

    从人物故事倒山水风景,从白描手法到渲染艺术,从写实刻画到奇幻印象。。。。。凡是沈欢想到的表现形式,她都一股脑的画在了西瓜上,边上还配有文字,篆书行书楷书草书外加瘦金体,沈欢这么日来积累的的艺术热情一下子喷发,像是不受控制的想要全都表现出来。当最后一个西瓜画完,沈欢摸着岁月静好四个字,有些怅然若失。“姑娘,喝口水吧。”钟秀出声打断了沈欢的深思。

    沈欢猛一抬头,竟被吓了一跳:谁来告诉我,这么多人是从哪来的!

    只见许多村民围成一圈,用十分惊叹佩服的眼神望着沈欢。

    这时,一个明丽清秀的女孩儿站起来,对着围观的众人:“大家都看完了,还是散去吧,小姑娘都不好意思了。”

第17章 赵玥() 
看着众人纷纷散去的沈欢终于舒了口气,却发现自己腿脚都麻了,根本站不起来。

    “钟秀钟灵,快扶我站起来,你家姑娘我的腿要废掉了。”

    两人赶快向前把她搀起来,赵大娘也搬了一把竹椅过来,让沈欢坐下,又蹲下来开始按摩沈欢的腿:“姑娘真是,认真起来,什么都忘了。”

    “也都怪我,知道姑娘的德行,竟然忘了事先准备好。”

    钟秀貌似埋怨自己,实际指责沈欢的话让她反驳:“我什么德行,不就是偶尔忘记吃饭嘛。”

    好吧,忘记吃饭,晚睡都是恶习,以后要改。尤其是现在身体不好,晚上的灯光也差,对眼睛不好,要不是有舅舅教的那套眼操,沈欢可不敢大晚上的那么费眼用功。

    刚才那女孩儿也过来,手中端了杯茶:“姑娘喝些茶吧。”

    “谢谢。”沈欢接过来:“你是赵大娘的女儿吧。”

    女孩儿虽然生的明丽娇俏,眉眼却有一股坚韧之气,气质清爽,自然舒悦。她清颜露笑:“见过陆姑娘,小女赵玥,玉字玥。”

    “你知道我是谁,我也不介绍了,这是钟灵钟秀。”

    “姑娘辛苦了一下午,要不要留下吃过晚饭再走,今天刚摘了些新鲜的菜。”

    沈欢想留下来,看看钟秀,想问问可不可以,却被赵大娘拒绝了:“天都快黑了,刚才梁婆子还派人过来让姑娘早些回去呢,今日不方便,改天姑娘想来了,咱们再好好招待。”

    沈欢有些失望,但看着天色,也知道不能再晚回去了,只能起身带着钟灵钟秀离开:“下次再来找大娘玩儿。”

    “姑娘,等等!”赵玥突然叫到。

    沈欢转身:“怎么了?”

    她有些不好意思,但随即又坦然:“姑娘,那些西瓜我能拿到城里去卖吗?”

    “啊,那些西瓜啊!”沈欢看看那堆西瓜:“这是你们的西瓜,当然想怎么卖就怎么卖,不过,能不能不让外人知道是我画的。”

    钟秀想张嘴,却被沈欢抓住了手,只能担忧的看着沈欢。

    “姑娘放心,下午的那些村人是不会说出去的,拿到苏州城卖也只道是我弟弟赵翔画的。”

    沈欢想了想:“既然你都找好借口,那就放心的卖吧,我不介意的。”

    “不用了,姑娘不用担心,这些西瓜我们不会往外卖的。”赵大娘去突然道。

    “娘,你。。。。。。”

    沈欢来这里也有几个月了,知道这时候士族的地位十分高贵,虽然风气开放,但世家女子尊贵也不能让她们的作品流入世俗。可惜沈欢身份尴尬,她也从没有把自己在他人眼中高高在上的身份地位看成一会事,觉得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好了。

    “大娘,没关系的,只要没人知道,就无所谓啊。”再说,她创作的是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大众喜闻乐见的艺术,怎么能束之高阁不与人分享呢。

    赵大娘语重心长的拉着沈欢的手:“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还是谨慎些好。姑娘还小,不知道有些事情的厉害。”

    沈欢鼻子有些酸,没想到自己变的这么感性了。

    赵玥也拿得起放得下:“娘,是我想的简单了,我们不往外卖陆姑娘的西瓜了。”

    赵大娘很欣慰,钟秀也松了口气。

    “不过,我和翔哥儿也可以仿照姑娘那样,在西瓜上写字作画,就算没有姑娘画的好,也能卖个好价钱。”

    聪明的姑娘!

    沈欢也坦然了:“以后我常来,教玥玥画画。”

    赵玥笑了起来:“真没大没小的,要叫姐姐,知道吗?”

    沈欢却转身就走,不理她,叫她姐姐,自己太吃亏了:“对了,钟灵,把我画的西瓜全买下来。送给明天来乘凉的村民们吃,就说是我请的。”

    “玥玥!下次再见哦!”

    回去的沈欢心情异常好,胃口也大开,晚饭过后抱着撑的圆鼓鼓的肚子在花园里散步。

    “最近都没有见姑娘胃口这么好了。”涟漪陪在沈欢旁边。

    沈欢笑笑:“出去一趟,发现很多美好的东西。”

    “念安村是个好地方。”

    是啊,感谢陆家,祝你们一生平安!

    “那我以后下了课,能出去吗?”休沐日争取到了外出权,得寸进尺的沈欢努力争取平时的外出权。

    涟漪无奈的笑了笑,柔和的灯光下,眉目显得更加温柔:“姑娘只要注意按时回来,不要跑太远就可以了。”

    沈欢顿时雀跃,真想抱着她亲两口,但考虑到涟漪一个古代女子的保守心态,还是作罢了。

    此后,沈欢的工作效率突飞猛进,除了去两位先生那里上课,去找赵大娘玩儿,就赶工,终于,历经快两个月的奋斗,两册书在七月初正式完工了。

    黑色的封面,白色的缠枝鬼面花纹。

    奇异志的封面就很有特色。

    翻开书,页码,书眉,都有着精致的装饰,而且每页都不尽相同,刚完工的书,特意选择的泛黄的纸,还泛着淡淡墨香。

    沈欢心里的成就感别提有多少了。

    真想现在就去南山,跑到秦越面前,看他的反应。对了,要叫上赵玥,这几天她倒是经常去找她玩儿,爽朗不失可爱的妹子真是各种有爱。

    哎,不行,做人要矜持一点儿,现在淡定几天,还是七夕的时候再去好了。沈欢脑子里闪过乱七八糟的想法。

    七夕这天,并不是休沐日,但作为女儿节,沈欢的两位先生还是放了她的假。

    锦书锦画将准备好的奇异志,两坛酿的差不多的青梅酒,一些沈欢喜欢的糕点等搬到了马车上,钟灵钟秀服侍着锻炼完身体后的沈欢沐浴。

    “姑娘,今天梳个什么头。”钟秀将沈欢的头发梳通。

    “别太麻烦,简单点儿。”

    钟灵摇头:“我可不听姑娘的,今日七巧节,当然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可是,我才多大点儿!沈欢无奈,也不去管她,只是看着铜镜里的自己,有些发愁。

    青染衣虽然是个混血儿,但长相却比较偏向汉人,只是没想到,沈欢却比青染衣更有点儿异域特色。肌肤雪白透明,有些病态,深眼窝高鼻梁,发色不是乌黑透亮,而是盈亮的栗色,就连瞳仁颜色也有些浅淡。

    在现代,混血儿是聪明漂亮的象征,可惜在古代,这就是身份卑贱,血统不纯的象征。而且,长成这个样子,没有高门大户的庇佑,不知道以后会有多惨,这让有心过些年脱离陆家的沈欢有些怀疑自己的决定。

    “好了,姑娘看看,喜不喜欢。”

    不像平日里弄的两个小包,今日钟秀将她的头发编了起来,又缠缠绕绕弄到了脑后盘起来,插了只细细的象牙簪,缀着两只小蝶。衬的她的五官越发精致立体,比平时的可爱又多了几分娇媚,漂亮的沈欢都忍不住想调-戏自己。

    “就这样吧,咱们先去接玥玥,记得玥玥要的的书别忘带了。”

    外面的天气依然炎热,到了赵家小院前,沈欢窝在马车上不下去,等着赵玥自己上车。

    “你真会享受。”赵玥上了车,不客气的给自己倒了杯茶,“你是弄了多少冰块儿才把马车里弄这么凉快的。”沈欢伸手指给她看角落里两个满满的冰盆,赵玥瞬间闭嘴。

    “今天七夕,你有什么安排没。”沈欢问道。

    “家里还一堆事情等着呢。”

    “有事也拖着,今天陪我去南山。”

    赵玥凉快了下来,才看清沈欢今天的装扮:“哎呦,这么漂亮,要去会情郎啊。”

    沈欢挑眉看她:“你也不看看我才多大,是你太着急,才天天想情郎吧。”

    这话说的赵玥倒不好意思了,说实话,她到真没有把沈欢当成小孩子的意识,总觉得她早熟异常。

    “你等我一下,我安排些事情。”说着,赵玥就下了车。

    赵玥再过不到两年就要及笄了,也就能嫁人了。一般的女子,在十三四岁就定亲了,及笄后就嫁人。可惜赵玥情况特殊,她早年丧父,懂事早熟,从小就帮家里打点内外,十分能干,而且长的清丽漂亮,不知道多少男孩儿喜欢她呢。

    只是,南方风气略微保守,像赵玥这种每日抛头露面种田养鱼管理豆腐作坊的女子并不好谈亲,而且她这般出色的女子要求自然要高些,赵大娘相了很多人都不满意,好在赵玥性格坚韧爽利,并不在乎这些。

    沈欢也觉得这村子里根本没有人配得上她,还不如再等等,可是过了十五再不定亲,又有人开始说到了。。。。。。

    这边沈欢想着赵玥的婚事,那边赵玥很快安排好了事务,上了马车。

    “想什么呢,那么入迷。”

    “没什么,你想在苏州城开铺子的事,跟大娘说了吗?”

    说起这个,赵玥的表情一黯:“还没有,因为最近的事情,奶奶和娘都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想让我好好在家学习女红。”

    “那你觉得这样你行吗?”

    赵玥有些迷茫:“我觉得挺好的,可让我这样安于现状,老老实实嫁人,心里就有些不情愿。”

    “既然想干,就别那么犹豫了。先给大娘说了你的想法,我听着很好,大娘未必拒绝你。再说,连尝试一下都不敢,可不像我认识的你啊。”

    “我知道,回去我就和娘商谈。”赵玥点点头:“就算娘不同意,我也不会轻易放弃的。”

    “恩恩,有志气。但是有些事情也不能强求,总不要让赵大娘伤心才好。”

第18章 赏画() 
“唉,忘了,这是我给你找的书,有农书,史书,还有地志游记。”赵玥爱看书,沈欢便在自己的书房找了些书。

    赵玥翻看了一下,就抱住沈欢,狠狠亲了两口:“好欢儿,你就是我的福星。”

    沈欢也开心,只是作出嫌弃的样子:“口水都流到我脸上了,你们家书也不少,你都看完了没,有什么好看也借我看看。”

    可惜赵玥这厮已经沉浸在书中了,根本不搭理她,好在马上就到南山了。

    “走了,下车啦。”

    沈欢把书从她手中夺走:“农事问题看书还不如问问秦老头,走吧。”

    “别这么没礼貌,要叫秦先生。”

    “他是学识渊博,可却是个老小孩儿,在一起不像长辈倒像是朋友,叫先生才生分呢。”

    “随你吧,只是村中人都尊敬推崇秦先生,你私下叫叫就行了。”

    两人边说边聊,一会儿就到了秦家大院儿,这里佳木繁盛,郁郁葱葱,还有瀑布水潭,幽深竹林,十分清凉舒爽。

    沈欢看到院中的妇人,大声喊道:“秦大婶!秦越在家吗?”

    秦妈妈还没回答,秦越从房中跑了出来:“你个骗子,终于来了,杜撰个书用这么多天,真没用。”

    沈欢看他别扭的表情就像逗他:“想我了就只直说,不用这么含蓄的。”

    “你也太自恋了,谁想你!”秦越瞪她一眼,转身就走。

    “不想我,听到我的声音就跑出来,这么口是心非,一点儿也不可爱了。”

    他扭过头:“自作聪明,我不过是要看你这骗子拿出的是什么书。”

    “啧啧,罔我这么费心费力的为你写书,想早点儿见到你,你却这么对我。”

    秦越的脚一顿,又继续往前走,但还是让沈欢看到了他红红的耳朵。

    此时站在门外的秦翊含笑看着他们:“许久不见,姑娘越发好看了。”

    “那是自然。”

    秦翊又向赵玥问到:“不知赵奶奶身体怎么样了。”

    “多谢秦公子关心,先生的药很管用,奶奶现在好多了。”赵玥大方回答。

    “噫,你们俩认识,那正好,也不用我介绍了。今天我带了好东西,把秦爷爷叫出来吧,保证他喜欢。”在人家孙子面前,还是要保持尊重的。

    “外面炎热,姑娘还是进屋吧,你来的时候我就让秦大叔去叫他了。”

    沈欢赵玥随他进屋,钟灵钟秀把拿的东西放在桌上,秦翊为她们倒上茶。

    “我可是花了两个月,每日夙兴夜寐,殚精竭虑,终于做完了。”

    沈欢把书盒打开,拿出书来,秦翊和赵玥一看,都被那奇异的封面吸引。沈欢得意洋洋的向他们显摆:“来看看,这就是金庸先生的《奇异志》,独家提供,别无他家。”

    秦翊与赵玥一人一本拿着翻看。

    “好精细的心思。”赵玥看到书里插画和精致的小装饰。

    “字画具佳!”秦翊也赞道。

    这时秦越从里面出来,凑到秦翊旁边看:“你竟然写了两本!”

    “怎么样,这下你可以借书给我看了吧。”

    说着,秦老头就进来了:“小丫头编了本书?真的假的,让我看看。”

    赵玥乖巧的把书递给他,他拿起书翻了翻:“啧啧,丫头的字画是不错,看起来有好些年的功力,你不会真的十八岁了吧。可惜,文章写的不行,功底太差,倒是挺通俗易懂的。”

    虽然从小学习古文,但在白话文大行其道的现代社会里,沈欢的水平只比普通大众好一些,写成这种半文半白的风格已经不容易:“我是天赋异禀,字画双绝,至于文章,我又不用科举,大家能看懂就行。”

    “没出息的丫头,哎,赵丫头也来了,今天热闹了。”

    沈欢把书收起来:“你们先别看了,我带了好东西来!”

    说着,把两坛酒拿了出来:“哈哈,新鲜出炉的青梅酒,你想不到的人间美味!”

    其他人都有些期待,只有秦老头嗤笑:“吹得真好,酸涩的青梅能酿出什么酒来。”

    沈欢不理他,把封口的泥巴揭掉,打开酒坛。一股迷人醇香悠然散开,沈欢拿起一个茶杯,先到了一盅,酒色温润浅黄,她小酌一口,梅子的青花淡香,与蒸馏酒和糖的浓烈、醇厚交揉在一起,果香交融,口感酸甜怡人,回味无穷。

    “这么小,喝什么酒。”秦老头忍不住抢下酒坛,为自己到了一杯。

    这边钟灵钟秀也为其他三人倒好了酒。

    秦翊品尝了一口:“酒味儿醇郁浓烈,不似一般的酒,的确不凡。”

    秦越和赵玥觉得有些辛辣,但还挺好喝。

    “这青梅酒不但好喝,还有多种保健功能,怎么样,秦老头,酸涩的青梅酿出的酒能喝吗?”

    只见秦老头一脸迷醉,听到沈欢的话,立马清醒过来:“的确好喝,酒味儿醇烈,果味儿酸甜,这酒是怎么酿的?”

    秦老头目光灼灼的看着沈欢,沈欢还颇有点儿招架不住,好在她也不打算卖关子:“就是梅子,冰糖和酒一起泡着喝。”

    “不可能,一般的酒不会有这么醇烈。”秦老头摇头。

    “对啊,我还没说完呢,你就打断我了。”

    “那快说!”

    这下沈欢却不说了,只是让秦越拿出纸笔来,画出了一套东西,这是她和祖父参观博物馆看到的一套古代蒸馏酒的工具,具体她不知道怎么弄,只花了一个大概样子。

    “你看,就是这样,我把酒放在这。。。。。这样,酒地浓度就提高了,味道也就更醇厚了。”

    秦老头沉思,秦翊秦越赵玥一脸惊叹,让沈欢很不好意思:“这不是我想的,是我娘想的办法,她喜欢喝酒,也喜欢酿酒。”

    “好东西!”秦老头突然道,然后拿着图纸和两坛酒就往外走:“小孩子家喝酒不好。”然后就消失在了门外。

    屋内几人面面相觑,最后一笑。

    “酒没了,还有点心,这是我家一位师傅做的,十分好吃,大家尝尝。”

    却见秦翊将秦越的杯子拿过去:“小孩子不能喝酒,吃点心。”

    “以大欺小。”秦越瞪他。

    “照顾幼小。”秦翊温和。

    “狡辩!”秦越愤然。

    “有理说不清。”秦翊无奈

    。。。。。。

    没想到秦翊还有这样孩子气的时候,沈欢和赵玥在一旁看戏,还意犹未尽呢,秦翊停了下来:“美酒难得,名画少有,我这里刚好有一幅前朝名画,不知姑娘可愿品鉴一番。”

    说实话,沈欢虽然拥有青染衣留下的不少名人字画,但她还没机会鉴赏,并不了解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绘画水平和欣赏风格,这次有了机会当然不能放过:“自然不能放过了,想来秦大哥的收藏绝不一般。”

    于是几人来到秦翊的书房,秦翊从书架上拿出一个黑漆匣子,打开取出一个画轴,缓缓在他的红木大案上一点一点展开。

    一幅乍看十分富丽堂皇的图展现在众人面前,此图是一幅竖轴画,画中牡丹、玉兰、海棠布满全幅,花丛间有两只杜鹃,图的下方,湖石边绘了一只羽毛华丽的野禽。枝叶与花鸟,先用墨笔勾出轮廓,然后再敷以色彩。玉兰、牡丹、海棠,白的淡雅,粉的娇媚,在石青铺地儿的映衬下,更现端庄秀丽之气韵。

    这种满纸点染,不留空隙的画法,是受了佛教艺术的影响,不知道这时的壁画发展的怎么样了。

    沈欢看着画,却跑了神。纵览中国古代美术史,上溯远古时代,艺术匠师们便把壁画当做是最伟大的、最动人的也最能传之久远的艺术形式,他们把壁画当做是艺术天才纵横驰骋的天地。

    南朝四百八十寺的无数壁画随着岁月递嬗而湮灭,唐代吴道子的真迹也因唐末灭佛运动而无存,唐以前的东西在偏僻的敦煌莫高窟才得以大量遗存,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唐宋画家必画壁,不画壁者,不能享盛名,而且画法自成一家,绝不摹仿,我即是画,画即是我,学我者,亦我也,有此成风,故画不提名。

    如今来到这个时代,不知道能否见识到徇烂多姿恢弘壮丽的壁画,让人真心期待。

    “姑娘觉得如何?”

    沈欢回过神来赞叹:“这幅画富贵华丽,却丝毫不见庸俗。所作花木禽鸟,形骨清秀,用粗笔浓墨草草写枝叶萼蕊,略施杂色,使色不碍墨,不掩笔迹,一变黄筌细笔勾勒、填彩晕染的画法,属于清新洒脱的花鸟画新风格。

    且此画以淡墨勾线,造型生动,以淡彩敷色,给入超逸清雅之感,精确细致,确是难得的佳作。”

    秦翊轻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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