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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傻白甜:首席宠妻N次方-第4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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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富轻轻弹了一**上的烟灰,眉宇之间有一种不可言传只能意会的愁绪,这愁似乎一辈子都难以逃脱。广富提醒地说:“记住!以后你听到了什么或看到了什么,只要不关你的事的,你都不要管不要问。社会不像学校,遇到一点小问题就追着老师问。这些问题你迟早都会体会,会解决!你明白么?”

    “不明白!”

    “你迟早也会明白的。”

    他瞟了路奥森一眼,心想:学生味还是挥之不去。

    路奥森听了心里七上八下的,他觉得这个社会露出了张牙舞爪的面孔,使人心惊胆跳。或许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深渊,大家都拼命地向上爬。爬到顶部的人虽然得到了成**,同时也带来了一身的疲倦,一世的孤独,毕竟能达到顶部的人少之又少。而在深渊底部的那一部分人却遭到别人的践踏,就算化作了一堆白骨亦无人问津、理会。

    良久,路奥森忐忑不安地说:“涉足社会,人心难测。广富,你放心,我会小心为人处世。更何况你在我的身边。”

    说完,他便担忧地打了一个冷颤。“明白就好,明白就好。”

    广富重申地说,前后语气轻重明显不同。他脸上露出了令人无法解读神秘的笑容,如同花丛中的小女孩,有点调皮,而更多的是狡猾与阴森。路奥森觉得广富行为怪异,必有许许多多事隐瞒着自己,但有些事正如他说的事不关已,还是少问为妙。不然,突然去向阋罗王报到却还未知前因后果。

    “你在想什么?”

    “想我该想的。”

    “到了。”

    广富拍着路奥森的背说,虽然拍的力度极轻,但路奥森却感到很不**,甚至觉得是厌恶。迷城。晚上八点,终于到了迷城。

    路奥森看门口的水晶柱子不停地旋转,折**着迷人的光茫。霓彩的灯一闪一闪,似乎在诉说这里是酒池玉林,梦醒半醉之地。柱子的侧边贴着一张特大的海报,海报里面印着四个青涩的帅男孩,并且写着刺眼的“破蚕乐队”四个字。路奥森抬头看了看正门上方,那里写着“迷城夜总会”五个字,五字下方又暧味地赫然写着勾引警方查牌的一行字“**之约,绝对想入非非。”

    路奥森看了看广富,担忧地问:“广富,你在夜总会工作么?这里始终是一个是非之地,我我”

    广富笑着,令人有一种很假的感觉,说:“你在害怕,对不对。”

    “没有,但也不用来这些地方工作吧!”

    路奥森解释说道。

    “或许对于别人来说你这话是没错,但你大一都还没读完,谁又会认得你那个高中毕业证。这里是一个是非之地,但也是钱流动最勇的地方,别想了,人家还不一定要你呢?”

    路奥森想了想,觉得自己也是过分地杞人忧天。他紧紧跟随着广富,“一二三楼全是k房,四楼到十二则是供人过夜的包房,狂舞**的舞池就在地下室。”

    路奥森敷衍地应付一句哦便继续惊叹迷城的壮观。走到走廊的半载,向右拐弯便有一个出口,顺着楼梯而下,很下便到了地下室,室口有两个肌肉男把守着,默证说明这是一个是非之地。路奥森刚到门口,刺骨的烟味,杀猪般的躁音争先恐后而出,他厌倦地向里面瞟一眼,又看了看广富。

    “富哥,他是谁?很陌生啊。”

    门口的肌肉男问。

    “对啊,在哪招来了一个弱不禁风的小白脸。”

    站在对侧的另一个肌肉男附合着,说完两个人极有默契地大笑起来。

    “关**的屁事,做好你自己的本份。”

    广富语气冷若寒风,能使听者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第一次说话的肌肉男不知好歹地说:“你自己亵玩么?”

    只在一瞬间,他的脸闪电地肿了起来,红得发紫的巴痕如小丘那样明显。广富把手贴近他的脸轻轻地抚摸着,冷言:“痛么?我告诉你这地盘你还没有资格撒野,下次小心你的命。”

    两个肌肉男俯首称是。

    路奥森像小鸡跟随着母鸡一般走在广富的**。

第730章 讽刺() 
舞池。

    放眼望去,可见里面灯光结彩,浩浩荡荡。给人狂欢的舞池处于地下室的中央,舞池的正上方是一个广阔的舞台。而环绕舞池的弧形两侧便是酒柜,这里的酒种类繁多,让人叫不上名字。路奥森看呆了,这里蛇龙混杂,他由始至终觉得此地不宜久留,他也不希望会与迷城会有太多的交集。

    广富把他带到一个看似有八个月身孕,实际是挺着啤酒肚的男人面前。他穿着蓝色的西服,脚配着一双极不合衬的白皮鞋,像是黑夜里的星星那样抢眼夺目。他懒散地坐在摇椅上,抬起那条飞毛腿,卷起裤腿不停地搔着,那黑色的污垢纷纷落到地上,如巧克力一般的黑腿皮即将破损而血流成河,浓黑繁密的脚毛有气无力地挣扎着最一口气。

    他眯了广富一眼,嘲笑道:“哎哟,我的得力助手,又在哪招来了一只猎物。”

    他放下腿,开始剪黑而长的指甲。那随风而飞的残甲弹过路奥森的脸又不知弹到哪个角落,那断断续续具有爆炸性的剪甲声似乎深情地向世人进行宣布:亲爱的国民,我有新产品出炉了。

    广富把头靠近他交头接耳,然后又指着路奥森说:“洪哥,他想在这里讨一份活干。”

    一个“讨”字严重地刺伤了路奥森的自尊心,他心底冷咧地骂了广富一句狗奴才,他也是从这刻开始讨厌广富那副嘴脸的。洪哥忽悠地打量着路奥森,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他仿佛成了一个审视犯人的警察。洪哥然后讽道:“你叫路奥森,对吧。”

    路奥森点头,无言。

    “你纤纤文弱,就像一块没有多大用处的豆腐一样。那么我问你,你能干什么?”

    洪哥宏亮的嗓门把此话传到老远,弄得路奥森好不槛尬。

    “我绝对不会做那样的工作。”

    路奥森顺手一指,此话脱口而出。他完全没有顾及洪哥锋利如箭的目光,不留神地补了一句:“你看,他们多**。”

    那对男女听了,微笑地跳着,像历经风雨终得平静之心的人,他们超脱得不再顾忌闲言碎语的超脱者。他们简单而又不平凡地活着,或许因生活的压力麻醉地娱乐着,他们企求在这个舞池暂时忘却挥之不去的烦恼,殊不知是披上面具活在另一种状态。只要天一亮,公鸡就会打破不平静的平静,他们又要回到正常的生活。

    洪哥怒气冲冠,拍着桌子站起来,厉道:“看来你不是来找工作的,而是存心来捣乱的。”

    路奥森也生自己的闷气,怪自己一时**而惹了祸。

    广富像稻草人一样呆呆地站在那里,不敢正视洪哥,他也没有打算为路奥森辨解一句。路奥森恳求地看着广富,但见他默不作声,只好硬着头皮说:“洪哥,我没有这个意思。只是我初涉社会,什么也不懂,如果有什么得罪的地方还请洪哥多多包涵。”

    路奥森本来决定离开这里的,但他觉得这里也许会有欣赏自己音乐的伯乐。他平静而又自信地补充了一句:“我确实来找工作的。”

    洪哥眼也不眨一下地看着路奥森,扬起他的下巴,冷笑地说:“哦,是吗?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到底能做什么。”

    路奥森厌恶地想:找工作也不能受这种气吧。但自己绝对是一个不服输的人,所以他冷静地叩问自己到底能干些什么!洪哥拍了拍**,轻轻地坐在之前的那长摇椅上。他把刚才剪出来的的指甲放进一杯已经喝去一半的可乐里面,然后威慑地对旁边的那个妖娆**的女人说:“喝了它。”

    语气具有无法反抗的威严性,如同**惹上性病那样无法抗拒着折磨。

    “我吗?”

    女人指着自己的鼻子,疑惑地问。“不是你,难道是我么?”

    洪哥没好气地说。广富觉得这辈子做得最错的事就是带路奥森来此地,这时他像捉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如狗一样没志气地附和着说:“对,对!不是你难道是洪哥么,开玩笑。”

    女人冷冷地鄙视着广富,觉得有他的存在苍蝇也变得万分可爱。她无可奈何地看着那半瓶可乐,路奥森以为她会拍桌而去,但事实是路奥森低估了她。那淡红的唇轻轻地吻着洪哥那张令人反胃的油脸,像与猪肚油接吻一样。

    路奥森鄙视地在心底感叹:女人不易做!

    她嗲声嗲气地说:“好坏的,真的**喝么?吓死人家啦。”

    女人是披着鸡皮的狐狸,她愤怒地挣扎站来,想甩洪哥一巴。洪哥一把抓住她的手,另一只手抓着她的长发,说:“也不撒尿照照自己的样,取打老子。广富,帮我把可乐倒到她的口中。”

    洪哥仍旧不顾人生死地扯着,广富拿起那瓶装有指甲的可乐毫无顾忌地倒向女人的口中。她粗暴地狂骂:“变态的人,肥洪,哼,我诅咒你绝子绝孙。”

    洪哥动气地甩了她**,说道:“货。”

    她痛苦地晕了过去。路奥森觉得很可气可恨,但却没有人敢踏前半步,为她辨解一句话,哪怕是仅仅一句话。洪哥又吐了一口痰到女人的脸上,对身边的哈巴狗说:“把这个**拉出去。”

    说完看着路奥森说:“你别以为在这里很容易混。”

    接着他捡起地上的可乐空瓶扔向墙角,那个空瓶像魔鬼那样讨厌,而它却还好意思胜利地躺在那里奸笑,丝毫没有觉得成为了某些人的工具,包括这里站着的某些人也是这样。

    路奥森再也忍受不了洪哥这副丑陋的嘴脸说:“我只是来面试的,来打一份工的。你收不收是你事,你凭什么教训我。我告诉你,你留我下来我还得考虑呢!”

    路奥森说完长呼了一口气,他觉得广州乃大,终究会有自己的客身之所。以他的性格又怎能忍受得了这种莫名其妙的闲气?

    洪哥觉得他很有趣,他仍然重复着那个经久不哀的问题,冷冷地说:“你还没有告诉我你能做什么?”

    “我看我没有必要告诉你,因为我不想留下!”

    路奥森完全没有给他一点面子的意思。“我看你什么也不会吧。”

    洪哥狡猾地笑着说。舞台上传来了“破蚕乐队”的歌声,路奥森微笑地说:“我会唱歌,能在这里当驻足歌手。但我还是那一句话,我不打算留下。”

    “歌手?我要歌手干什么,我这里的破蚕乐队已经红过半边天了,还与我们集团的海诺唱片公司签约了,出了五张唱片,有了一定的既之如此,我要你这个不入流的歌手干什么。”

    洪哥讽刺道。

    路奥森听了,知道迷城与海诺唱片公司有合作的关系,他觉得如果留下来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想便不再遥远了。于是他的心一下子从南辕拉向了北辙,他轻轻地闭上眼领教破蚕乐队的唱**。路奥森觉得他们除了台风较好,能带动气氛升温之外,唱歌的技巧仍然欠缺。

    路奥森信心十足地说:“我能取代这支乐队成为全场瞩目的焦点,我绝对有这种能力。”

    说完,他不顾洪哥的讽刺,不理广富拼命使的眼色,不管如狗一般麻木的嘲笑

    路奥森毅然走到那个广阔的舞台,广富想阻止他,但洪哥摆摆手,示意让他去。广富像看见三条腿的人那么疑惑看着洪哥。

    舞台。

    灯火霓虹耀眼,给人有一种大地在我脚下,我才是今天的主角的优越感。路奥森微笑地示意破蚕乐队暂时站住一边,接着取下麦克风对舞池的人们说:“大家好!我叫路奥森。看到大家热情饱满,快乐至极。那么我给大家带来一首自创的歌曲,希望大家在快乐之余,能学会珍惜。请给点掌声鼓励一下,好吗?”

    台下犹如股民遇到金融危机那么躁动,有人说他是否想开鞋店,如果是大家就把鞋底扔向他。有人呼唤破蚕乐队继续上场哈路奥森像没有听见似的,并没有理会他们的反对,平静如水,淡淡地唱着轻盈动听的歌:“灯光下的你背影拉得很长

    我赌气地转过身很想把你喊停

    可惜眼泪在眼里挣扎

    我没有后退的勇气

    只由得你拉着行李越走越远

    最后我什么也没有了

    ”

    歌声平缓时犹如安静的溪水,激动昂然时犹如银瓶乍破水浆迸,又如两军交战,金戈铁马。

    舞池安静得可怕,这种静谧祥和的气氛犹如沐浴清风,气爽闲适。犹如千弦之丝缠扣心,使人痛彻心扉地幻想,独守空房,倚窗盼,无奈红帘难掩憔颜。此情此景,谁也不想拥破这种喜哀交替的气氛。

    路奥森优雅地说了一声“谢谢”,震耳欲聋的掌声排山倒海而来,他们不约而同地齐呼:“路奥森,再来一首”

    洪哥笑着对广富说:“想不到这个小子还真有一套,他唱歌扣人心弦,使人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他看。广富,我想他会乐坛的一匹黑马,你想办法让他留下。”

    “好的,我会尽力的。”

    路奥森平静地来到他们的面前,广富半恳求半激动地对他说:“路奥森,洪哥决定聘请你了,还不谢谢他。”

    “我不会留下,除非”

    路奥森一口拒绝广富说,但话语之间还留了一条后路。

    “你别得意,别以为洪哥会求你留下。”

    广富毫不留情地打断路奥森的话。

    “除非什么?”

    洪哥微笑地看着他。“月薪三千元,每天唱一首歌!”

    “什么?你的歌镶金啊!”

    广富内心十分后悔带他来丢自己的脸,他气愤地说。

    “好的!”

    洪哥毫不犹豫地说。“谢谢洪哥!”

    路奥森笑着说。路奥森清楚地知道自己在等待一个机遇,他期待这里会有懂得欣赏自己的伯乐。

    “你在这里唱歌是用真名么?人,都会有一段过去,有一段无法言说的暗伤,他们总是想隐藏,希望用新的艺名掩饰过去。你呢?”

    洪哥态度截然不同,像温顺的小绵羊,与之前的他若判两人。而路奥森却不习惯他对自己的温柔,他害怕住后的日子等待他的却如同刚才那个女的一样。

    “就叫路奥森吧,行不改姓,坐不改名。我这个人很特别,受了伤不想去隐藏,而是去放大。因为我觉得铭记着伤痛或许能走得更远。”

    路奥森觉得用一个艺名就像带着一个陌生的面具一样,令人觉得虚伪与厌倦。或许是恐惧,好比安分守己的男人莫名其妙得了花柳那样。“那好,欢迎你成为这里的一分子。”

    “谢谢!”

    就这样,路奥森在这里种下了以后蔓延的是是非非。

    广富带着路奥森到宿舍,他看见路奥森今天这样落自己的面子,心里生了一肚子的闷气。以他平时的性格早就把路奥森骂着狗血淋头了,但现在他理性地知道路奥森得宠,不好欺负。或许有一天自己还会去求他帮忙,毕竟也是朋友一场。于是广富便把自己如牛屎一般臭的脾气压回去,就像哑巴吃黄莲一样有苦自知。

    路奥森也觉得今天做得过分了一点,想挽留地解释一些什么,但话到口中,一字难言。路奥森觉得自己在迷城工作需要一把能保护自己的伞,虽然广富在他眼中是一把没有多大用处的伞,但对于小是非这些毛毛雨,路奥森觉得他还是有皮毛的用处的。或者说他在这里需要一种心灵的依靠,而在这里广富是唯一可以给他这种力量的。

    一路上彼此各怀心事,谁也不理谁。广富把吸着的一支香烟狠狠地揿灭了,期待地看了看路奥森,见他没有什么表示又失望地行走着。

    路奥森实在熬不住这种娇憨的羞态了,幽幽地说道:“广富,离宿舍还要走多久?”

    广富听了失望极了,因为他以为路奥森会向他道歉。他慢吞吞地说道:“就在前面。”

    说完,大家的心里还是有一点芥蒂,气氛又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路奥森默然了一会,便带着笑说:“广富,刚才在迷城我不是存心逆你的意的,我就是看不怪洪哥那副人模狗样。”

    广富听了,眉宇间多了一缕乐意。他偷眼向路奥森看了看,心里多少还是有点憎恶。但他还是理智地把这种心态隐藏起来,假装大度地说:“没事,我不怪你。”

    路奥森笑着说:“那就好。”

    广富迟疑地想了一下说:“你饿了吗?不如到附近的饭馆吃了饭再回宿舍。”

    路奥森顿了顿说:“好啊!”

    但他又担心上馆子会花费太多,自己口袋的钱会撑不完这个月。很快便到了一个店铺极小的馆子,但正因为小的原因,里面的桌椅闪闪发亮,干净得很。老板婆是一个四十多岁,身材挺胖的女人。她热情地来到他们的面前,极力推销店里卖不出去的鲫鱼干。广富反感地摆摆手说:“少费唇舌了,我要一小戈米饭,一个腊肉炒芥兰,一个腩肉炸芋,还有一个你最拿手的紫菜蛋花汤。”

第731章 看完() 
说完看着路奥森说:“你想吃什么就点吧。我们又不是陌生人就不必太客气了。”

    路奥森按了按裤袋里的钱包说:“我看够了吧!”

    老板婆焦急地插话说:“够了,怎么可能?往日广富一个人都点七、八个菜。要一个肉片鲫鱼干如何?”

    “不用兜一个圈推销又臭又长的鱼干了。路奥森,再点三、四个吧!”

    路奥森看了看菜单,半晌才道:“三鲜煲、蚝油淋生莱、肉蓉炸菜煎蛋甫各一种吧。”

    老板婆听了笑着说:“好的,马上来。”

    路奥森给广富倒了一杯茶水,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满满的,仰头一饮而尽。由于太渴的原因,路奥森一下子喝了四杯,看得广富目瞪口呆的。路奥森忽而想起有关妙玉有关喝茶的那一句话:喝多了便成为了解渴的蠢物。路奥森笑了笑,觉得挺有道理的。

    菜很快就上了,广富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路奥森见了,觉得人一旦吃起饭来,即使西装革革也好,丑态尽显无遗。

    很快,天一下子便黑了。他们摸索地回到宿舍已是晚上六点了。路奥森拖着疲倦的身子打开门,风骚的男人体味充斥而来。路奥森用手掩着鼻子问:“这个房间是我的吧。”

    广富敷衍地应付着说是,然后如同行尸走肉般趴在床上。

    路奥森利索地整理着衣服,洗完澡已经九点了。他打了一个电话回家报平安,才知道春娜担心自己饭都还没有吃,路奥森的心郁闷地安抚了几句便挂机了。

    这时,传来了广富在睡眠中的鼻息声,那层层递进的鼻鼾声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声大如雷。路奥森疲倦地躲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夜无眠。他觉得自己最近好像女人那样“一有时间就胡思乱想”,可能是因为刚踏进社会的原因,路奥森对着天花板发愣,心事重重。

    舞台。

    灯光如同楚楚动人的少女那样迷人。明亮得有点刺眼,就像黑色的天空挂着一轮皎洁的月亮。深情款款地说:“很感谢大家的支持,使我有机会继续留在这个舞台上,下面带来一首孙燕姿的,大家喜欢吗?”

    台下一片狂呼,路奥森仿佛成了天王巨星似的。他很享受这种被崇拜的感觉,也期待这种感觉会一直维持下去。

    路奥森投入地开始唱首歌:“

    我竟然没有调头

    最残忍那一刻静静看你走一点都不像我

    原来人会变得温柔

    是透澈的懂了爱情是流动的不由人的

    开始懂了快乐是选择谢谢!”

    舞池的人像没有人性的僵尸无法抗拒血一样无法抗拒这清静的声音,清纯中带有一丝忧伤。张扬润滑的婉转歌喉有一种如箭一般锋利的穿透力,像魔鬼的手能偷走听众的心。歌曲的尾奏在空中轻浮飘扬,激动似潮的呼叫声汹涌澎湃。

    路奥森示意幕后工作人员放一首平静一点的歌,他没有理会歌迷“再唱一首”的呼叫,径直回到后台的化妆室。

    破蚕乐队的主唱艺献咪着双眼狡猾地笑着说:“唱得不错啊!还有两下子。但你要知道歌谜是不能得罪的,即使再红再有能力的人也罢。他们能把你捧上去,他们也有能力把你拉下去。你明白不?”

    艺献轻轻地拍着路奥森的背,似好非好地笑着。这笑,看像是鼓励,却让人感到很狰狞很恐怖,甚至有一种笑里藏刀的挑战。路奥森轻轻地卸下薄如蝉翼的粉末,找回那个素面朝天的自己,他觉得这样上舞台才是最真实的,虽然没有经过粉饰与雕琢,但至少没有带上面具去糊弄他人。想到这里,路奥森加快了速度并冷冷地回了艺献的话:“谢谢你的关心。”

    艺献吃了一惊,不知为什么他觉得路奥森冰冷似霜,但他心底立即生起了一个狠毒的念头就是把路奥森拉下来,绝对不会这么容易给他平静地过日子。想到这里,艺献得意地笑了起来。小超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说:“艺献,我们该出场了。”

    艺献笑容满面地说:“那好,路奥森,我们有空再找一个地方对饮。小超,启杰,雪琴我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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