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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邪王盛宠:神医六小姐-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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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的一切知识。
比如蚕从出世到吐丝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大多数蚕都会在吐丝一次之后就死去,蚕要在什么样的温度下养殖最好,什么样的蚕吐出来的丝是最好的,什么样的蚕是次的,到时候商品也是进行分类和规划。
千云璃想到了很多,景琛也在其中帮助她很多,比如管理邺城。
在管理邺城这方面,她也就只会纸上谈兵。
第394章 大放光彩14()
景琛说起来却头头是道,还给她找了很多人,分别管了很多的分支,让千云璃轻松不少,他们只需要每个月给千云璃账本就行。
蚕丝的物品,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凭着千云璃的努力和景琛的帮助,已经开始往各地销售,因为蚕丝的难得和品质,很多国家的贵族用了也纷纷推荐,一时间,可谓是名声大噪。
蚕丝在市场上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销售额就达到了一千两黄金。
千云璃可以说是数钱数到了手软。
景琛还笑她,一直说舒琉静是天堑第一首富,很快,千云璃就要成为天堑名副其实的第一首富了。
而且,她这个首富,还有一座城,一座独立的城。
这一下,千云璃名声大噪。
她给了邺城百姓最好的待遇,邺城里的百姓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独特的身份证明,说明他们是邺城人。
现在,几乎全国的人都羡慕邺城的人。
因为,邺城的人几乎没人每月得到的银子平均都有二十两,要知道,一户四口之家,一个月的开销包裹吃喝用穿花了三两的已经是小康了,邺城的人没人每月有二十两银子,这是什么概念?
千云璃做到了,她一个人养整个邺城的人的承诺。
她走在大家上,百姓们都会亲切的称呼她璃城主。
本来都叫千城主,她说她不喜欢她的姓。
后来百姓旁敲侧击的了解到了千云璃的身世,知道她在天堑不被将军府的人待见,还收到过很多的屈辱。
当时邺城的人都生气的愤愤然,现在的千云璃对他们来说就是神,神是不允许被侮辱和忽视的。
所以他们都说,让千云璃留在邺城,他们会爱戴她,保护她,不会发生在天堑那样的事情。
然而千云璃只是笑笑。
一个月的时间,所有的工作几乎都进入了正轨,这些也都亏了邺城百姓的勤劳和配合,不然一个月的时间是不够的。
现在的一切几乎都不需要千云璃去管理了,每个月,上官城主都会把账单交到她的手里,她也就看一下进账,其他的都不用管。
现在的她,就坐着数钱就行了。
而且,千云璃也没有垄断邺城里的蚕丝商品的销售,也有一部分的小贩自己单独销售,这些也都是她允许的,因为有些人是天生做生意的,她不能扼杀他们。而且,她要面面俱到,她现在的规模也就只能接那些大户人家的大的订单,其他的小订单她根本无暇顾及,有一些商人把这方面给顾及到了,也是好的。
不过在价格上,千云璃有很明确的规定。任何一个商铺出售的商品价值必须规定在多少,不能为了抢生意而私自降低价格。
这样会造成市面上的商品混乱。
她个人不垄断蚕丝的商品,但是邺城要垄断蚕丝商品。所有的价格都要有明确的规定,无规矩不成方圆。
就这样,邺城以惊人的速度休养生息,它的繁华远远的超过了林城。
第395章 我要嫁给景琛1()
而千云璃的辉煌,传到了皇太后的耳中。皇太后只是深沉的敛了眸子,没有多说什么。
当初北冥寒月和皇后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千云璃的信笺到来,当时信中的内容她跟皇后和北冥寒月分享了。
皇后只是不屑的冷哼了一声,一个女子怎么能做到如此,真是大言不惭。
皇太后问了一下千云璃的情况,是问北冥寒月的。
北冥寒月的回答是,人还是不错的。但是能耐应该没有那么大,一个连书画琴棋都做不好的人,能有怎样的墨水治理一个国家?
于是,皇太后就把邺城的分割契约书给了千云璃。
没想到,千云璃竟然做到了。
蚕丝这个商品以光速在全国传播,成为了千云璃一个重要的代名词。
而这个蚕丝,也传到了一个人的耳中。
这个世界,还没有发觉出来蚕丝的用处,突然有人发觉出来的,是不是有疑问呢?
于是,关注千云璃的人,更多了。
这天晚上,千云璃偷偷的一个人从驿馆里出来,她刚刚出了驿馆,梨花的香气就萦绕在身边,她无奈的摇头,转过身,果然,景琛像鬼一样优雅的站在他的身后。
“你不会又想到我要做什么了吧?”
这件事她本该在一个月前就做了,一直忙着没时间,也在憋着,景琛是怎么知道,她今天会出来的?
景琛微笑的来到了千云璃身边,他身上梨花的气息立刻将她包围的丝毫不透风。
他笑得格外的欠扁。
“你总有一天会出来做,每天盯着你,就是了。”
“额好吧!你应该代美特斯邦威,你从来都是不走寻常路的。走吧,一起。”
千云璃发现,这一个月对景琛还真是挺依赖的,也不排斥他了。额她也不是寻常人,两个人都在一起了,还排斥他
在某些时候景琛确实很被排斥,谁让他老实欺负人呢。这一个月没有欺负她,只是帮助她,就明显可爱多了,和蔼多了嘛!
“你觉得会在哪里?”
两人来到了一片桑树林之中,这整个邺城,就这一片桑树林最大,而且里面的桑树生长的十分的繁茂,很多百姓进入这里都会迷路,他们还说,这一片林子里格外的寒冷,感觉像是一个大冰窖。
所以邺城的百姓几乎都不来这里摘桑树叶,邺城周围的桑树叶也格外的多,根本不需要来这里。
最关键的是,这里十分的诡异。
进入这片林子,千云璃就知道了,这里或许不是她想要找的那个,但也差不到太远。
“你不是已经进来了吗?就在这里面了吧!”
桑树林里格外的冷,确实就像一个大冰窖一样,一般的常人肯定受不了。
景琛分析道:“这里的,应该是冰蚕。”
千云璃发抖的赞同的点头,尼玛,太冷了,不是冰蚕是什么?
其实,要说这里土地不生长不是因为植被被替换,而是这里有一个蚕王啊!蚕王所在的地方,才会吸引蚕群。
第396章 我要嫁给景琛2()
邺城周围怎么也赶不走的用扫帚都扫不完的蚕,那不是有蚕王在这里是什么?
本来千云璃以为这里最多只是有一个天蚕,天蚕王。哪里知道,这里有的不是天蚕,而是冰蚕。
冰蚕和天蚕是一个种类,就是属性不同。
冰蚕属冰,它生长的地方,方圆三里都能感觉到蚀骨的寒意。
突然,一件衣服搭在千云璃的身上,还带着淡淡的梨花清香。
“不错啊,你最近变温柔了。”
景琛格外爽朗的耸耸肩,“药桶和青、白都不在身边。”
千云璃嘴角抽搐,敢情这位大神是因为治她的那两样宝贝都不在身边,就不虐她了?
这话他也好意思说出口?
是谁每隔一天就非要赛一颗很难吃,吃了之后浑身都不舒服的药丸给她来着,还说是什么不跑药浴就必须要吃药丸的借口。
那药丸,真的真的很难吃。
腥味,酸味,苦味,涩味所有千云璃能联想到的难以下咽的味道他都给融入进去了,千云璃有理由怀疑,他是故意的,以他的本事,他明明可以调成清香甜甜型,结果非要调成古古怪怪味道型,这不是故意整她是什么?
千云璃白了他一眼。
“回去我要嫁给苍澈。”
“那也要他肯娶,敢娶才行。”
肯娶苍澈这些天对千云璃的态度就说明了,肯定不肯。
敢娶这就意义深大了。也许是因为千云璃不走寻常路把苍澈吓得不敢娶,也或许是因为有景琛在,不敢娶。
“你别得意,别以为我非你不可。你要是不懂得珍惜我,他一定会娶的。”
嘿嘿苍澈还欠她一个条件,本来她是想要给苍澈看病的,也许她可以要求苍澈娶她。
让景琛后悔去吧!
突然,身上的衣服被景琛一抽,就回到了他的身上。
语气凉凉的道:“我看,你需要的是苍澈的衣服,我的衣服闲的多余了。”
他淡然的转身就走,往林子外走,这冰蚕,他也打算不帮助千云璃找了。
“别啊!”千云璃立马跑上去,紧紧的抱着他的腰,不要他走,“别走啊!我一个人办不到,大不了,我不要你的衣服就是,你人不走,就成。”
景琛的手搭在千云璃的手上,想把它她的爪子从自己的身上搬开。
千云璃咬紧了牙关,恨不得把指甲融入景琛的肉中,就是不让他轻易的掰开。
“不走可以,你知道错了吗?”
“我知道错啦!我不吃好歹,你身子一看就是被风给吹倒的样子,我不应该让你把衣服给我,应该是我把衣服给你穿。”
看看,她觉悟多高啊!
景琛的嘴角勾起。
“还有呢?”
“还有啊还有不应该惹你生气呗,应该说你好话,你小气吧啦的,说一句就会记在心上,回头还不知道怎么整我。我不应该在你的青和白两只小宠不在身边的时候就得意忘形肆无忌惮。”
景琛挑眉。
“还有呢?”
千云璃皱眉:“还有?哪里有那么多啊?我也很完美的好不好!”
第397章 我要嫁给景琛3()
她堂堂一个完美女神,哪里有那么多不完美?
她的不完美,完全是因为太完美的景琛衬托的。这世界上要是没有景琛,她就是九十九分。有了景琛,她就是零分。
这就是两个人的差距。
景琛啊,唯一的错就是太完美啊!
千云璃的话音刚落,景琛直接往前走,也不顾身上还粘着,抓着,咬着,缠着,拖着,赖着各种不要脸的千云璃,即使很艰难的拖着她走,他也继续往前走。
千云璃一头狠狠的撞了一下景琛的后背,撞得自己头发昏,她咬牙切齿,又撞了一下!
“好啦!我撞坏脑子了,不应该在你面前提别的男人。我也就是说说而已,你在我身边,我哪里敢招蜂引蝶之类的啊!你就把你的心放回你的肚子里,哦不对,放进你的丹田里修炼去,成不成?”
这男人啊,让她说什么好,不就是说了一句嫁给苍澈不嫁给他嘛!
至于这么小肚鸡肠记恨着嘛!
她也就是说说而已。
就像以前她也只是说说要跟景琛势不两立一样。
就恨不得没发誓说一句有我没他,有他没我了。
现在还不是什么都仰仗着这位大神。
还好这世界没什么神灵,不然她早就被雷电被劈了。
景琛这才满意的停下了脚下的步子,回过头,摸了摸她委屈的小脑袋。
“记住,这一次是让你长记性。还好你认错态度不错,我刚刚打算,把你绑起来,丢进冰蚕身边,让它吞了你。”
千云璃面色难看,撇撇嘴,“你太狠了。太狠了。”
这位大神,确定能当相公吗?
会不会新婚的晚上把她丢进青楼里去了?
不用怀疑,景琛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千云璃又一头撞在了他的胸口上,不过这一次他早有防备,伸出手,挡在了胸口,她头撞过去的时候,被他的手掌抓住,一股劲从他的手掌里弹出来,千云璃就被弹飞了。
“你丫温柔点要死啊!”
在空中飞了三十米,然后华丽丽的挂在了一棵树上,是一颗冰树,桑树。
说是冰树是因为它的冷,不是因为这棵树浑身结冰,根本就没有结冰,就是冷。
“哎呦,好痛痛”
下一刻,千云璃惊讶的睁大了眼睛。声音开始颤抖,“冰冰冰蚕”
她挂在了那颗树上,头嘲下,刚好,看到了那颗大树上有一个圆形直径有两个乒乓球那么大的洞,洞中,赫然躺着一个小小的莹白如玉晶莹剔透的毛茸茸的小身子。
千云璃吓得不敢动弹。
这冰蚕别看就是一只普普通通的虫子那么大,这家伙的速度可不是一般的快,它要是发现了千云璃,从洞中飞出来来到千云璃的身上,她的五脏六腑都能被这个小家伙给冻坏。
对付这种小家伙,不可大意啊!
千云璃动都不敢动,这小家伙可是十分的敏感,她只能怪自己倒霉。摊上了景琛这么个以折磨她为乐的大神,什么时候被他给害死了自己都不知道。
第398章 我要嫁给景琛4()
这会儿她真的要认为,景琛早就发现了这棵树,她是故意把她丢上来的。
大神心,海底针。
景琛来到树下,一派淡然的模样,他与牙白的衣衫在黑夜之中绽放出明亮的光彩,映的千云璃咬牙切齿。
太可恨了,不管什么时候他都能飘飘如谪仙,这算什么事,她倒是很怀疑,当景琛遇到窘境的时候,他是不是还能这么淡然。
当生命遇到威胁的时候,他是不是还是这么坦然。
想起上次两人遇到吸血鬼的时候,这厮,就连跳崖都美的那么精致。
太太太太可恨了!
反观千云璃狼狈的挂在哪里,大家闺秀硬生生景琛给折磨成女神经。
本来应该是硬汉的景琛,却优雅的跟千金小姐一样。
这算什么事。
“景琛,快救我,冰蚕”
景琛抬头,十分欠扁的看着千云璃。
“你自己,不能解决吗?”
“我”
千云璃话还没有说完,脸色猛然一变。
糟了,她怎么忘记这一个小东西了。
肚子里,开始不对劲了。
黑暗蛊虫开始蠢蠢欲动了。
当然,这世界上没有比冰蚕更好的纯真的精气了。
这黑暗虫蛊已经迫不及待了。
“别”
千云璃小心翼翼的张口,努力的想要压制这肚子里的黑暗蛊虫,可是她一张口,就完蛋了。
这肚子里的黑暗蛊虫竟然一口就将冰蚕给吸入了她的肚子里,再加上冰蚕自己本身的速度快,她也搞不清楚是冰蚕自己跳进去的,还是黑暗虫蛊吸的。
她一个趔趄直接从树上掉了下去,全身结上了一层白色的冰霜。
景琛面色一变。
抓住她的手搭脉,“你别动,我帮你把冰蚕逼出来。”
“你才别动!”千云璃拍掉他的手,不满的道:“都是你惹出来的事,现在担心有屁用啊!别逼,你要是逼了,我就死的更快。”
要是把冰蚕给逼出来了,那黑暗蛊虫不就要吸食她的精气了,就让这两个小家伙在里面斗吧!
千云璃努力的维持自身的平衡,肚子里像是炸开了锅一样,一股清澈的光从千云璃的肚子里照射出来,她的肚子里出现了两个朦胧的色彩。
仿佛一个透明的水晶球,里面有一个黑色的身影和一个白色的身影在里面纠缠。
它们的身形差不多大,毛茸茸的,还很幼小,可是在那个透明的水晶球里,它们斗得你死我活,仿佛一方不死,誓不罢休的样子。
景琛非常诧异,那白色的肯定是冰蚕了,至于那黑色的,本身应该是千云璃肚子里的,千云璃的肚子里,究竟有什么?
看样子,像个虫子。
可是那虫子浑身都是黑色,长长的,连他都不知道她的肚子里究竟是什么。而此刻,千云璃身上的冰霜越来越重,越来越重,直到,她的眉毛和头发都被冻结。
她肚子里的拿两只小虫的争斗也越来越强了。
然后,景琛不可思议的看着她肚子里的变化,如果此刻千云璃看到他脸上的表情
第399章 我要嫁给景琛5()
原来景琛的脸色除了一派淡然和高深莫测的表情之外,还有其他的表情啊!
景琛看见,千云璃肚子里的那两只小虫,白色透明的冰蚕,直接融入了那黑色小虫的身体里,看样子,是被那黑色小虫给吞了。
最让他吃惊的,还是那白色小虫和黑色的小虫之间突然有了一股电流,从白色小虫的身体里飞出一道隐约白色的光,进入了黑色小虫的身体里。
那光,让景琛有一丝丝的疑惑。
过了许久,千云璃脸上的寒霜渐渐的褪去,她猛然睁开眸子,眸子一片银白之色。
景琛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
银眸,纯白色的银眸!
银眸是一个古老的民族的象征,而纯白的银眸
景琛眯起眼,他竟然发现了千云璃如此重大的秘密。
千云璃从地上站起来,抖了抖,眼中银白色的色彩也渐渐的消褪,直到,再也看不见。
千云璃戳戳自己的身子,“好冷啊!不过好在我已经成功的把它吸收了。不然就要被你害死了。”
千云璃其实在说大话,吸收了冰蚕绝对是她肚子里的那个小家伙干的,而且,千云璃从来都不知道,它是靠吸**气开始蜕变。
这很恐怖。
她从来没有动用过黑暗蛊虫,动用了之后竟然发现它还能自己不断的壮大,如果说一开始唤醒它,它的等级只有一级的话,现在,它的等级至少有三级了。
这一个冰蚕,直接让它提升了两极。
后面,似乎还在等待她发觉。
这是祖先留给她的,她对黑暗蛊虫,一无所知,她所知道的,就是黑暗蛊虫是很强大的,她可以操控所有的虫蛊。
变态的强大。
其他的,一无所知。
唤醒了它,现在需要喂养。
千云璃刚才在冰冻之中,压根就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而且还被景琛给看的透彻,她的肚子直接变成了一个水晶球,在她肚子里发生的一切,景琛亲眼目睹。
景琛已经恢复如初的平静,笑道:“你能耐挺大,竟然没有被冰蚕给冰成冰块。”
千云璃愤愤然,“我才不会那么容易死,我会长命百岁,祸害你。”
“我应该只能活九十岁,你是打算未来的十多年孤独终老吗?”
“不会,你死了,我就改嫁。”
“八十多岁的你,改嫁有人要吗?”
“所以我要长生不老,青春永驻。等你死了,我就嫁给十六岁的小伙子,又是一春,哈哈。”
景琛细长的眼眸眯起,“我要死之前,先毁了你的容貌。让你没机会祸害其他人。”
千云璃抖了抖,连忙赔笑:“没有啦!世界上又没有人生果,怎么长生不老啦!你死,我给你陪葬,总行了吧?”
这家伙,就连开个玩笑都这么冷。
刚才她才被冰蚕给冷冻了,这会儿,又被他的冷言再一次冷冻,要死了!
“好啦,不跟你逗了,我们回去吧!”
千云璃扯着景琛的手,亲切的缠着他,带着他,一起离开树林。
第400章 我要嫁给景琛6()
景琛猜测,千云璃银眸的事情,她可能自己也不知道。刚才会被她看见,完全是因为她在不经意间显露出来,也正好被他给捕捉到。
当然,他也不会告诉千云璃。
毕竟,银眸代表着什么,他也不是很清楚。
跟千云璃一起打算离开树林。
“咕呱咕呱”
身后,突然传来了两声清脆的叫声,千云璃和景琛疑惑,双双回头,突然,一个巨长的白色的丝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千云璃的身边传来,在她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应的时候,缠在了她的腰肢之上。
千云璃诧异,景琛也是同样诧异。
抬头,对上了一双格外闪亮的蓝宝石的眸子。
在他们的身后,有一个一米多长的虫子有大腿那么粗,浑身都是白色的,只有一双眸子是蓝宝石的色彩。
它身上有很多的足,不过它的样子十分的笨拙。
很胖很大很碍事的样子。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带着萌意的外表,却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天蚕。
眼前这个,应该就是天蚕王。
千云璃知道,邺城周围突然出现了这么多的蚕和桑树,一定是有特殊的蚕的种类的到来,才会让蚕类在这里绵阳生息的生存下来。
不过这不是长久之计。
因为一旦蚕王离开,那些蚕也会走,会带走邺城的繁华。
所以她在会天堑之时打算把这只蚕王给捉了。
本来以为,是冰蚕。
冰蚕是蚕的种类里,很罕见的一种。又因为它体质特殊,人类一般不敢靠近,如果不是因为她又黑暗蛊虫,估计她早已被冰蚕给吞噬了。
她哪里料到,这里不仅仅是有冰蚕,竟然还有天蚕。
天蚕王。
天蚕是一种非常珍贵的总类,更何况是天蚕王。而且,天蚕王有一个习惯,它喜欢用茧将猎物包围,然后一点一点的吞噬掉猎物身上的血液,所以,天蚕的体内大多数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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