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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渊如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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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琴和直树的故事给了多少人感动和勇气,又给了多少人欺骗。

    陆芷晞高二时,他大一,在喜欢了他三年之后,决定不再把情意藏在心里,一追就是六年。六年里,陆芷晞把所有能做的都做完了,他依旧无动于衷。一开始被拒绝被无视,以为是因为她在读高中,所以怕影响学习,所以她尽量不在他面前提起她的心意,想等上了大学就应该会不一样。初上高三,陆芷晞去找他,他说,你放手吧,我们不可能。所以陆芷晞逃离,去了很远的地方,却终究逃脱不了。他的一点风吹草动,就让自己溃败,不费一兵一卒。算了,不想再想起了,只知道,也是在这样的夜色,每个夜晚总是疯狂的想念他,想着他在不同的城市,是否也在受着同样的温暖和伤害。

    他曾说过,我最大的错误就是遇见你。只是遇见又有什么错。错的是我对一个不喜欢我的人一见钟情还情根深种。嗯,再见。从此我不再喜欢你,我只喜欢那段你还是一个明媚少年的时光。在那段已经泛黄的时光了,那个少年在梧桐树下,对我回眸,笑容,胜过夏日的阳光。

    “小晚,别担心我,此刻,我只觉得一身轻松。陪我浪一晚,明天以后,我就回家做我爸妈的乖乖女。”

    陈晚抱抱这个坚强又倔强女孩,“好。陪你浪。”

新生() 
我曾经爱过你:爱情,也许,在我的心灵里还没有完全消亡,但愿他不会再打扰你,我也不想再使你难过悲伤。我曾经默默无语,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但愿上帝保佑,另一个人也会像我爱你一样爱你。

    ——普希金我曾经爱过你

    夜里十点,喜欢享受黑夜的人,这个时间才是他们精彩生活的开始。昏暗迷幻的灯光,震耳欲聋的音乐,舞池里形形**的人。如果说笙歌是有些人的生活方式,那么这也是某些人用来麻痹自己的方式。

    陆芷晞一身黑色低胸棉麻短裙,黑色的薄纱和棉麻,精致的锁骨下一圈精致的刺绣。清纯而魅惑。棉麻的裙子一直是她的心头好,各种各样的款式,一年四季,陆芷晞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长情的人,要不然怎么会对一个人一件事有那么深的执念。

    黑色的裙子和莹白的肤色形成鲜明的对比,却也像是量身定做。陈晚一直觉得再没有人比她更适合各种森系的裙子了,记得高中的时候,她们班的同学都说,你那个闺蜜真的一身的书香气。书香气,因为她的心里有她的诗歌和远方,也有她爱而不得的苦痛。她的情话有主,但她依旧孤独。

    陈晚不懂怎么形容她从小一起的小晞,在熟人面前一副人来疯的样子,但是从来不会花费太多的心思去结交新的朋友,对别人一直都是淡淡的,说不上来高冷,但也只是停留在表面的礼貌。所以,她现在越来越觉得心疼她,为她们近二十年的友谊,为她的孤勇,为她此刻的心痛只能以酒来解的沉重。她打量在昏暗昏暗灯光下,手握酒杯眼神放空的陆芷晞,希望她此刻手里的酒能解她心里的苦闷,希望她遗忘的路程没有那么漫长,那么疼痛。希望她以后的每一天都能像她自己说的那样,能行走在阳光下。再没有凌晨三点的不眠和深夜在被窝里的哽咽。

    陆芷晞低头打量她手里的酒,特别清澈的橙红色,像日出,像彩虹最夺目的颜色,清甜的味道略带一点点酸,调酒的帅哥俯身跟她说,“这款酒叫新生,只为你量身定做,给全场最特别的你。”耳边那么嘈杂的声音,她听到他说酒叫新生,他说她最特别。新生,现在的人都得会那么多技能了吗?连人的心声都能读出来。特别,你知道吗?他也说过,我是最特别的。

    “给我一杯一喝就会醉的酒。”一直都觉得酒很难喝,那么苦涩,那么难以下口,但是我享受那种不省人事的感觉,以及我喝醉你就会给我多一点的温暖。所以我无数次买醉,只为最后听你在电话那端说女孩子不要喝那么多酒,细细嘱咐我喝点盐水好好睡一觉,低声包容我的无理取闹。这些话最后一次存在我的心底,记得以前看的时候女主对男主说,我要把我守了十八年的悲喜都交付给你,当时觉得很矫情,现在才懂得了那种感情真的是非矫情不可表达。

    最后一次你说,有些事情不是你努力了就会得到的。

    听到陈晚在音乐声里说,小晞,这是你最后一次为他喝醉。

    好啊,最后一次。

    仰头喝下杯里最后一口酒,“小晚,陪我去跳舞。”拽着她往舞池里走,绕过一排卡座,两个女孩滑进一群正在劲舞的人群,跳起了贴身热舞,细细的腰肢,纤长笔直的一双腿,摇曳生姿。

    记得高中的时候两人逃课去酒吧的时候,只在里面绕了一圈就匆匆而逃。只觉得里面的灯光晃得让人头疼。

    被陈晚甩出去转一圈回来搂住她的脖子,突然就觉得很触动,失恋了有个人陪着你疯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捏起她的下巴,痞痞地对她说,“要不以后爷包养你算了。”

    就着灯光读出她的话,“少来了,你养得起我吗?”她要醉了,双眼迷离。赶紧扶紧她,刚刚看到旁边的男生一直在打量她。所以这个傻瓜,每次都是这样,美而不自知。两人都把对方当成钢管,眼神挑衅。

    上面的音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换成了一首舒缓的民谣,灯光也变得柔和,舞池里的人纷纷停下,看上面拿着吉他轻轻吟唱的青涩少年,“你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命运。”原来我们都渴望爱情,渴望新生活。

    陆芷晞觉得一整晚被各种消极情绪充斥的内心一下子就找到了宣泄的出口,刚刚喝下去的几杯酒也一下子上头,眼泪一大滴一大滴地往下掉,紧紧捏住陈晚的手,生怕一松手就只剩下她自己一个人在这个陌生而迷离的地方,突然就自己真的很蠢,明明有很多种宣泄的选择,却偏偏选择了一种自己最讨厌却也无端向往的方式。很矫情,不就是喜欢一个人很久最后无疾而终吗?谁没有一个喜欢的人呢?何必一副伤心欲绝,自甘堕落的架势。

    陈晚偏头看那个眼泪已经流了满脸却还拼命忍住哽咽的人,伸手搂住她。

    “小晞,你知道吗?任何爱了多年的人,都没有白活。”

    “我已经懂了,今晚我一定给自己一个交待,我也向往一个葡萄枝嫩叶般的家。”

    她走上台去,在那个少年耳边低声了几句。

    没有言语。

    单一的吉他音调伴。

    软软糯糯又带着一丝暗哑空灵的声音。深情而决绝。

    “如果流浪就要去遥远的地方,那我想带你去看辽阔海洋,那里没有幼秧,没有雪满山岗,那里却处处都有,鸟语花香,如果你要去另一片土壤,那我也可以为你插上翅膀。一个没有我的地方,没有冬雪夏长,不用管我在原地,朝思与暮想。时间还长,日子还长。在没有我的那个地方,你是否还会一如既往的善良,有你在才是冬天该有的模样。如果分别就只剩孤单与惆怅,那我想陪你到黎明都发烫。踏着清晨的薄雾起航,步步趾高气昂。就算黄昏来临时,倦怠了梦想。如果生活就像梦一样欢畅,那我宁愿你想谎言一样。在幸福的忏悔中生长,常常欣喜若狂,不用管我在原地,一个人流浪。时间太长,日子太长。在没有你的那些时光,我每天都会一如往日的彷徨,原来美丽的远方不及你的身旁”

    原来美丽的远方不及你的身旁。这句话自带让人眼酸流泪想嚎啕大哭的特效。

    很早的时候就学会了这首歌的吉他谱,想亲自唱给他听。不是缠绵悱恻的情歌,只是一首听了让人流泪的民谣。只是想让他知道,我要去看遍所有美丽的风景,我要和你一起去看遍所有美丽的风景,但是,再美的风景都不及在你的身旁。

    以后,再也不要让一颗心完整的放在一个人的身上。你只要知道,我曾经默默无语毫无指望地爱过你就够了。还有希望你的感情有好的归处。

    仅以此歌,和曾经告别。

    台下的人认真的看着台上那个似乎满眼都盛满悲伤和决绝的女孩子,觉得她一定是一个爱得很深爱得很久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爱而不可得的人,认真爱过不留遗憾就好。

    陈晚在心里默默对她说:小晞,你值得很好的人。

    二楼的灯光深处,一个男子,身姿纤长,长身玉立,看着楼下那个女孩子,仿佛在看什么稀奇的东西又仿佛在放空自己。

    顾淮生从包厢出来。其实他认不出来是她,觉得这样的歌声这样的歌曲与这个充满寻欢作乐意味的场合格格不入。灯光打在她脸上,他才惊觉,那是走过两面之缘的她,他想她无非就是失恋,她这个年纪才会把失恋看得比什么都悲伤。

    陆芷晞从台上下来,走到陈晚面前差点一个踉跄,陈晚赶紧扶住她,酒劲慢慢上来了,跟陈晚说去上个厕所就回去,叫陈晚在卡座那里等她。

    她从厕所出来,洗了一把脸,其实她刚刚冲动了,脑子一转就上台了。算了就当完成一桩夙愿,以后就再无牵挂了。调酒小哥不知道给她喝的是什么酒,后劲很大,她已经觉得昏昏沉沉了。

    从厕所出来要绕过一条长长的小道,曲曲折折灯光迷幻。她觉得她的世界都在旋转,扶着墙往外走,突然就撞到一堵墙。

    “嘶,啊”入眼一片黑色,往上是一丝不苟的领带,性感的喉结,精致的下巴,深如黑洞的眼睛。

    陆芷晞定住了,他的眼睛,想要把她整个灵魂都吸进去。事实上,她已经不清醒了,但是她觉得她的心在叫嚣,她想碰触他的眼睛,她想透过他的眼睛碰触他的灵魂。

    陆芷晞拼命踮起脚,她才高到他的胸膛,她一把搂在他的脖子,把他往下压,一把亲在他的眼睛上。

    顾淮生抓狂了,这个醉酒的女人,是趁着酒疯想占他便宜吗?

    其实他完全可以避开,但是他想知道她想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什么。醉酒的女人,两只眼睛亮得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黑葡萄。就这样眼汪汪地盯着他看。

    他一把推开他,她一个趔趄就要摔倒。他张开大手又一把把她搂住。

    算了,不跟一个醉酒的女人计较。

    陆芷晞此刻已经醉了,趴在顾淮生的胸膛不省人事。

    陈晚寻来,才走到厕所前的一个转角,就看到她家小晞正搂着一个高大男人的脖子,她一阵惊呼还没出口,就看到她一把亲在男人的脸上。男人一把把她推开,又一把把她搂回来。

    陈晚赶紧上前,明白是小晞这个蠢货趁着酒醉对着人家耍流氓,把她从男人手里把她扶过来,连声道歉,“这位先生,对不起,她喝醉了,不是故意的!”近看才发现,这不是今天下午在会馆里看到的帅哥吗?陆芷晞这个傻瓜居然喝醉了还能逮着一个帅哥耍流氓真的够了。

    “没事。”我会讨回来的。

    在原地定了一下,抬脚往外走,忍不住抬手抚了一下被她吻过的上眼睑,此刻竟然庆幸的是,她只是亲吻自己,而不是吐在他的身上。

归家() 
早晨,黑夜还要流浪,我们把六弦琴交给他,我们不走了。

    ――顾城门前

    陆芷晞一早起来头痛欲裂,遭受了一早上陈晚谴责又八卦兮兮的眼神,脑袋中有一连串的记忆碎片随着清醒程度慢慢拼接成型。她喝了一杯叫新生的酒,她唱了那首一直想唱给他听的歌,她在厕所门口强吻了一个只见过三次面的男子的迷人的眼睛。选择性遗忘,反正应该不会再见面了,就当自己矫情任性了一次。不想从陈晚的嘴里听到什么更荒唐的事,一天都用眼神逼迫她不要开口。所以就变成了这样:

    “小晞,你知道吗?我昨晚怎么艰辛地把你弄回家吗?”

    “小晞,你知道吗?你昨晚唱的那首歌,把好多人都唱哭了。”

    “小晞,你知道吗?你昨晚好帅!你居然唔”你居然强吻了一个帅哥诶

    陆芷晞用一个面包塞住了这张喋喋不休的嘴。给了她一个再多说一句就再给你塞一个面包的表情。

    “我下午五点的动车,你确定你最后就想跟我说这些?”每次从学校回来,在陈晚这里待几天再回家已经成了必备流程。

    “过年我就回去啦,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爸肯定会回老家祭祖的嘛!况且n市到g城不就一个小时的动车吗。”

    在回家的动车上想着回家以后的计划,回去了就呆在g城。就在那个四季如春,大海蔚蓝的小城守着爸妈,听他们的话。然后不久以后就能做自己喜欢的事。

    陆芷晞的老家在g城一个城镇上,g城是海滨城市,四季温暖如春。她想念家乡的海了,海边有小小的野花和绵软的沙滩。小城镇上,还有小小的内陆海,打渔的人家日落满载而归的小船上昏黄的灯火总是很温馨。

    听说海边的长大的孩子,皮肤是黝黑的健康的颜色,是被海风吹出来的特别的颜色。但是陆芷晞的皮肤是接近海边珍珠泛着光泽的肤色。陆芷晞的家不在海边,她家小城镇的海在很偏僻的地方。他们的家乡是同一个地方呢,不过两个村庄之间隔着不止一片海的距离。

    她只是偶尔偷偷去。去偷偷望一眼他的家,门前半旧褪色的对联听说是他回家过年时帖的。

    门前的龙眼树挂满了白色的不知道叫什么的昆虫。以及到他家弯弯曲曲的泥路慢慢变成了水泥路。

    因为他家就在海的那边。一个傍晚被夕阳和海泛起的澄光笼罩的地方。

    她向往这样一个小渔村的生活。哦不,她梦中的以后生活的模样就在看到他的家之后才心生的向往。

    很矫情的想要在海边买一所房子,有一个傍晚打渔满载而归的朴实丈夫。看着他踏着海浪回家,回到那个为他亮起昏黄灯火的家,那个家有个人为他准备好了香喷喷的饭菜。

    拎着行李,穿过一条弯曲的小道,远远就能看到家里尖尖的别墅式样的楼顶。偶尔有人问,“老陆家的大学生,终于毕业回家啦。”“什么时候带男朋友回家?”

    推开家里院子的大门,喊一声:“我回来啦。”

    她家小伙子立马跑出来帮拎行李,笑嘻嘻的说:“姐,回来得可真巧,我也是刚回来呢,终于有一次月假啦。”

    穿过院子里的花草林木,柚子树上挂着满满一树橙子大小的青色柚子,龙眼树也结了满满一树的果子,快要把树枝给压弯,一院子的果树都在炫耀他们的结结实实的果实。

    陆芷晞听着家里厨房妈妈炒菜的声音,咧开了嘴,瞅着前面那个比她小四岁却比她高一个头还不只的大男生,“回来得真是时候,家里的果树都结满了果子,可有口福了,怎么样放月假的苦逼高三狗?”

    陆宣明瞪了一眼一回家就跟他抬杠的人,决定不跟她一般计较。

    “老妈,你家宝贝女儿回来了。”对着厨房大喊一声。拎着大行李箱去帮她放好。

    陆母韦素拿着锅铲探出头来,一脸的喜上心头,“小晞,回来啦,快准备吃饭了。”

    给了妈妈一个熊抱,欢快的奔向卧室,“妈妈,我先去洗个澡,叫陆宣明去把爸爸喊下来。”爸爸一定又是在楼上鼓捣他的宝贝草药了,他那些草药说是宝贝可真的一点都不为过。

    韦素看到女儿蹦着上楼的身影,这丫头什么时候都是洗澡比吃饭重要。

    一家子吃完晚饭,在院子里乘凉,陆芷晞坐在小板凳上趴着妈妈的膝盖。妈妈低头看她,细细地抚过她已经及腰的长发,叹了一口气道:“一转眼就大学毕业了。记得不久之前我跟你爸才送你去车站,送你坐上去f城的车,我跟你爸爸虽然支持你选择那么远的地方去念书,但是你爸爸不知道念叨多少次,怕我家小晞在那么远的地方生病了怎么办,受委屈了怎么办?”

    “妈妈,我以后就待在g城,不去那么远的地方了,我就待在你一个电话说你在家做饭了,我回来就能吃了的距离。”陆芷晞抬头看她家妈妈,还能看出年轻时颠倒众生的模样。她家的伯母婶婶们一直都跟陆芷晞说,你妈妈年轻的时候可是一个大美人呢。对啊,她才四十多呢,时光带给她的都是娴静的魅力。

    陆爸爸陆禹满眼温柔得看着妻女道:“你去哪里,爸妈都支持你去,外面的天空才更广阔。”

    “我是舍不得你们啊,我想每天都吃妈妈做的饭。”

    陆禹今年六十七了,比韦素大十六岁,很有爱的大叔萝莉。陆芷晞一直都调侃陆禹,爸爸原来你有两个女儿啊。他刚开始会楞两秒,然后反应过来也不恼女儿的取笑反而一脸的缱绻神情说,可不是吗,两个女儿。

    韦素乐于女儿的撒娇,“你过年也二十二了,什么时候带男朋友回来。”

    “妈,我才二十二呢,你倒是小心你家宝贝儿子,小心他什么时候就给你带个女孩子回家了。他们班主任不是说他们班追他的女孩子都可以组成一个啦啦队了吗?”不怀好意的瞅了一眼她家大男生,哼,这招叫祸水东引。叫你今天抢我鸡腿。

    “妈,别听她乱说,我可是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呢。哪有心思理那些个女孩子啊。”说完还状似撒娇地蹭了蹭她的手臂。

    爸爸出来主持公道了,“小晞,你弟弟确实比你会念书。”

    陆芷晞:“”无言以对,学渣竟无言以对。

    “对啊对啊,我可是要考n城医科大的,别老怼你家名牌大学生。”

    陆爸陆妈相视一笑,似乎在说,终于把这两个孩子拉扯大了。

    院子里都是陆禹种的花草,陆禹是一个中医,开了一家中药铺和诊所。这两年退休了,一门心思的扑在这些花花草草了,自得其乐。院角那株玫瑰花散发出的淡淡香味和七里香的浓郁香味交织在一起,让陆芷晞觉得此刻的幸福就像是一个散发着浓郁馨香的水果味蛋糕。

    小城镇的天空总是特别清澈,初夏的天空漫天的繁星,记得小时候,也是坐在院子里乘凉,爸爸教姐弟两个和他们的妈妈认星座,看着很清晰的银河讲牛郎织女的故事,讲他和妈妈年轻时的故事,讲他年轻的时候去采草药的事,一讲就是很多年。

    她今年已经二十二岁了,初中的时候和陈晚第一次看大话西游,紫霞仙子说,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色云彩来娶我。

    只是,我的盖世英雄你是谁呢?你什么时候才来?

    以前,我一直以为我的盖世英雄是你,我多庆幸啊,我遇到了我的盖世英雄。但是,我昨天才决定忘记你,因为你不会是我的英雄。

    还记得高三那年大伯家的姐姐带男朋友回家过年,那时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未来某一天带你回家见爸爸妈妈时的情景。我在想,他们肯定会喜欢你的,因为那你好。

    头顶上的星星在闪烁,脑子一闪而过昨晚那个人的脸。

新居() 
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就醒来,读书,写长长的信。

    ――里尔克秋日

    陆父拜托朋友在一家公司找了一份资料翻译的工作让陆芷晞去面试,面试过了有两个有月的试用期,爸爸说,先不谈待遇,能在顾氏名下的企业工作过,就算到时候成不了正式员工,对以后的工作也是一份不错的履历。

    近几年,g城正处在开发的热潮中,g城靠海,海岸线漫长曲折,海产丰富,气候温暖空气质量好,吸引了一大批人前来旅游,有很多外国人甚至北方人在这里买房,只因为这里温暖的冬天。

    陆芷晞在网上了解到了大名鼎鼎的顾氏,各种她看不懂但知道非同一般的数据成就,让陆芷晞不禁怀疑她一个本二毕业生能进吗?

    陆芷晞在家舒舒服服的住了两个星期,被妈妈熬的汤汤水水滋润得胖了五斤,成功地吃成了一个油光满面的小胖子。脸活脱脱圆成了一个白胖胖的汤圆,是陆妈妈前几天说的,说女孩子要这样才好看。陆芷晞放弃挣扎,反正她觉得她这张圆脸是没救了。

    等到弟弟又一次放假回来,陆芷晞便和他一起去g城收拾房子,这个近百平方的小套间是几年前陆父买的,在六楼,g城高楼少,可以看到远处的海。其实不用怎么收拾,韦素隔段时间就会叫人去收拾,一年有段时间也会去住住,因为她说,房子要有人住才好,可是总是住几天,陆禹就会以家里种的草药要浇水了为由要回家去住。其实老一辈的人都这样,觉得还是自己土生土长的家乡住着舒服。问过她,为什么不出租给人家,她说不习惯别人住过的房子。陆芷晞也这样觉得。因为那时候房价还很便宜,所以陆禹说买套房子,等以后孩子工作也方便。虽说价格低,但是地段好,小区周围环境不错,交通也算便利,到市中心要坐四十多分钟的公交车,好在小区门口就有一个公交车站。

    和陆宣明花了大半天清扫房子,然后出门购置一应生活用品。

    陆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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