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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夫君之帅哥捡回家-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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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小声问:“现在你干嘛,做体操吗?还是准备对我欲行非礼?”
王子:“这个——,只是随便活动下。刚才你是不是太激动了。”
林诗儿:“no,是害怕,自己养的大狗居然会说话,按照我十多年来受过的无神论教育以及看过许多恐怖片来分析研究,貌似我很危险,你是只妖怪,很可能还会吃人,也不知道会不会吐骨头。”
王子:“我不会伤害你的,我是狼人,不是妖怪。”
他没有说的情况是,他曾经不止一次吃过人,有时吐骨头,有时不吐,这取决于是哪种骨头,太坚硬和太粗大的骨头会在剔光肉之后扔掉,而软骨和关节两端松软一些的骨头会被吃掉。
自从狼人这一族群出现在地球上之后,人的肉一直是他们的主食,这种情况一直到最近九十年来才发生巨大的改变,现在他们仅仅只在节庆日才偶尔吃人,并且在吃人之前往往要找到合适的理由,比如充当食物的人是个大坏蛋,从前做过许多坏事,而且将来也不会变好,如此之类,总之要判定食材达到某个有点儿抽象的标准,然后才可以吃。
如今的狼人已经不会袭击路人,不会仅仅只因为食欲勃发就吃掉谁,在族群内部制订了规则,不能乱吃,尤其不可以吃未成年人,他们已经转变数万年的生活习惯,开始适应吃家畜和家禽的肉,偶尔也吃水产品,那些住在海边的狼人则大量食用海鲜。
林诗儿:“你会变成狗,还会变成人,这事完全不科学,不符合已知的逻辑和物理定律,按照我看过的神话故事,这种事只能说明一个情况——你是妖怪。”
王子:“你看过《美女与野兽》动画片吗?”
林诗儿:“看过。”
王子:“你肯定也看过《怪物史莱克》。”
林诗儿:“可是你不像史莱克那么丑,你还会变成大狗。”
王子:“其实我变出来的狗是北极狼。”
林诗儿:“原来如此,我就说呢,哈士奇长不到那么大的。”
王子:“我喜欢你,希望长久陪伴在你身边,你希望我是狗,我就变成狗,你希望我是人,我就变成人。”
林诗儿:“你长得倒是挺俊的,可是我有时也需要一只狗,我挺喜欢宠物,小时候家里养过狗和猫,它们都和我挺亲的。”
第一百零七章 关于狼人()
王子诚恳地说:“你希望我现在变成人还是狗?顺便提醒一下,我还可以变成半人半狗哦。”
林诗儿:“千万别当着我的面变化,也不可以变成半人半狗,否则我会被吓死的。”
王子:“和我在一起,你非常非常的安全,我会保护你,我有很出色的战斗能力,你先前已经见识过。”
林诗儿:“我还是觉得怪怪的,为什么你既是人,又是狗,这到底怎么一回事啊?我很困惑,如果我是医生,可能会很想把你解剖了来做研究,把心脏和肝还有肺一件一件弄出来看看,弄清楚到底怎么一回事。”
王子:“那样我就会死掉,然后你可以把我的肉卖到狗肉火锅店。”
林诗儿:“我只是想一想,没打算真这么做。”
王子:“还好。”
林诗儿:“狼人是什么情况?”
王子:“这个我可以做一番简洁的说明。”
林诗儿:“请讲。”
“我是狼人,我和我的族群属于很优秀的智慧生物,在某种程度上,狼人一直是人类的近亲,相互间通婚和繁衍后代的事频繁发生,血脉融合的情况屡见不鲜,遗传基因早已经混杂在一起,如今就算在最纯粹的狼人族群当中,也会经常生育出没有狼人特征的后代,或者是狼人特征淡化的后代。在漫长的历史长河当中,狼人发挥过非常重大的作用,在古代许多次战争里,狼人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冷兵器时代,一千位狼人组成的先锋队几乎可以和几万人类士兵抗衡,但是到了火器时代开始之后,狼人体质和力量的优势就不太明显了,狼人虽然比人类有更坚固的身体,并且有极出色的自我痊愈能力,但是仍然会受伤,如果受伤太严重的话,同样也会死掉,一名狼人如果直接被炮弹击中并且炸碎,生还的机会就没了。”
林诗儿:“这里有狼人,为什么几千年历史上还会两次亡国,若干次被打得有点惨?”
王子:“那是因为敌对方阵营当中同样有狼人,有时还有吸血鬼,或者其它的超能力者。”
林诗儿:“我对超能力者比较感兴趣,你会不会像金刚狼那样从手上变出很厉害的尖锐刀锋?”
王子:“不会,因为我目前年纪还不够大,一般来说,超能力要过些日子才能够显现出来,大部分狼人会在十岁左右表现出某种超能力,或者没有超能力,我目前还不确定自己到底会是什么样的情况。”
林诗儿:“难道你还不到十岁?”
王子:“我九岁零几个月。”
林诗儿伸手摸索额头,沮丧地说:“天啊,你还是小娃娃呢?我居然比你老了一倍还多。”
王子:“我认为年龄的差距不是问题,而且按照狼人的计岁方法,我已经成年了,通过我的体魄和相貌你绝对可以确定这一点。”
林诗儿:“看上去,你像是二十岁的人。”
王子:“在我看来,你像是一个可爱的大孩子。”
林诗儿:“不会吧,我都大学毕业工作一年多了。”
第一百零八章 太刺激了()
林诗儿从冰箱里拿出一盒牛奶,开始慢慢悠悠地喝,然后问:“我脸上的皮肤变好了,是你弄的吗?”
王子:“是啊。”
林诗儿:“怎么做到的?我胳臂上有个疤痕,还有几个小黑点,你能不能帮我处理一下?”
王子:“没问题。只是得问一下,现在就做,还是夜里等你睡着再进行?”
林诗儿:“怎么弄的?”
王子:“以前我经常与你亲昵的时候是怎么做的,你还记得吗?”
林诗儿:“难道是你的大舌头?”
王子:“我保持狼的状态时,舌头会比较长,与狼一样,但是现在,我的舌头和人的一样,身体的其它部分也是如此。”
林诗儿:“总之谢谢你。”
王子:“时间不早了,你应该睡觉了,在你睡着之后,我会变成大狗狗,然后为你处理胳膊上的疤痕和斑点。”
林诗儿想说还有其它部位也需要处理一下,但是却由于羞涩而没能够开口,只好说:“现在你可以当着我的面变成大狗狗吗?我觉得自己能够承受这样的刺激。”
王子:“没问题。”
五秒钟之后,大狗狗出现,穿着底裤,有些怪怪的。
林诗儿过去,搂着它,与之亲热。
她温柔地说:“现在你可以开口说话,我能承受。”
王子:“你已经开始适应特殊的我。”
“我差点又晕过去了,这事太刺激了,你分明是一只大狗,怎么就会说人类语言呢?”
王子舔了舔她的脸和嘴唇,然后说:“我爱你。”
“我好像更爱变成大狗狗的你,哎,好奇怪的感觉。”
“你希望我是什么样,我就保持什么样。”
“刚才你是漂亮男生的时候,我希望你变成大狗狗,现在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又希望你变回人的模样。”
“好,我现在就变回去。”
十秒钟之后,帅哥出现。
“这么变来变去的一定很费劲吧?”
“确实消耗很大,如果再变几次,我可能会累坏,每变换一次外形,对于我而言就像跑了一万米,现在甚至都感觉饿了。”
“我现在就做方便面给你吃。”
“我想吃冰冻柜里的那些猪肉,那是我从表叔的肉店里拿的。”
林诗儿原以为他会豪迈地直接用牙啃冻得硬梆梆的肉,未曾想情况并非如此。
王子把猪肉拿出来,冲水,弄掉保鲜袋,然后把肉放到大盘子里,送进微波炉迅速解冻,并且加工到三成熟,然后拿出刀和叉子摆放好,洒了一些盐和辣椒粉上去,把肉割成片,用叉子送到嘴里,吃得挺香。
林诗儿:“你像是很会做菜的样子?”
王子:“我六岁开始迅速长身体期间经常在夜里自己溜进厨房制作食物,我做的一成熟牛排和两成熟猪排很受兄弟姐妹们欢迎,配上红酒和干奶酪,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林诗儿:“我至今还不知道你家住哪里,情况如何。”
王子:“我会把所有一切都告诉你,然后等你放假了带你去见我的家族。”
第一百零九章 想做一只会飞的狗()
夜间,王子变回大狗狗模样,躺在林诗儿旁边。
林诗儿想叫王子变回帅哥模样,又觉得这样不太合适,毕竟还不太熟,虽然相处很久了,但是好像不能作数,因为大部分时间里,他以大狗狗的形象出现,她已经习惯了这一切。
大狗狗的脑袋靠在枕头上,咧开嘴笑,满脸幸福,看着旁边的可爱女子,大力呼吸她身散发出的好闻味道。
林诗儿问:“这么说来,你只念过高中,并且没毕业。”
王子:“家族里对我的设想是让我去做某个阔佬或者大人物的保镖,所以我不需要念很多书,当然,如果我愿意,完全可以交上一笔学费然后进入某一所四流大学,但是我很厌烦这样的事,我觉得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经验已经足够应付人类社会,我看过大部分机器猫,还有海绵宝宝,海贼王,名侦探柯南,以及许多的动画片和科幻片还有恐怖片,当然,也有鬼子的爱情动作片,我通过这些文艺产品建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并且不断修正,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那天我在森林里漫步遇上大雨,我在树下避雨,然后遇上了你,这绝对是我一生最幸运的事,我喜欢你身上的味道,喜欢你的脚,喜欢你的一切,包括你打喷嚏和擂鼻涕的样子,我要永远待在你身边。”
说完这些话,他有些羞涩地低下头。
林诗儿习惯性地伸手轻轻揪王子的大狗狗耳朵,懒洋洋地说:“好想知道你十岁时即将拥有的超能力是什么?”
王子:“也许我不会有超能力,可能有三分之一的狼人在十岁之后和之前一个样,还有三分之一的狼人拥有的超能力微不足道,仅仅只是能够透视一两层衣服,或者含糊不清地预见一点点未来可能会发生的事,要不就是可以用目光把一根小汤匙弄弯之类,真正拥有值得一提的超能力的狼人可能也就三分之一。”
林诗儿:“百分之三十三,这个概率蛮大的,可以期待。问一下,如果可以选择,你希望自己拥有什么超能力?”
王子:“我希望自己可以在天空中飞行,不用翅膀,也不用任何动力,就凭自己的力量,莫名其妙地在天上乱飞,想怎么飞就怎么飞。”
林诗儿想象着一只大狗狗在天中飞行的情景,觉得怪怪的,于是笑起来:“哈哈,希望你可以如愿,那样的话我就可以骑着你在天空中飞,简直酷毙了,我将成为飞狗骑士,如果左手再握着一只锅盖,右手拿着一把菜刀,就可以上战场了。”
王子:“如果我真的会飞,一定让你骑着我飞,我们可以一起走遍千山万水。”
林诗儿:“听起来像是很沧桑的样子。”
王子:“可是很浪漫啊。”
林诗儿:“我真心希望,你拥有的超能力是点石成金。”
王子:“据我所知,有史以来没有哪位狼人拥有过制造黄金的能力,倒是制造便便每一个都会。”
“历史上有哪位狼人会飞?”
“这个也没有。”
“我很失望。”
“metoo”
第一百一十章 今天的早餐在这里()
林诗儿早晨醒来,发觉自己握着身为大狗狗的王子的一只前爪,而另一只狗爪则伸到了自己睡衣里。
感觉这家伙有点讨厌哦,睡觉都不规矩,才在一个屋顶下生活了一个月零几天,居然就敢乱伸黑爪。
稍后她又想想,觉得认识这么久,好象也不算短了,一般情况下,普通的俊男美女如果相识了并且彼此有些企图,从牵手到爱情的最高境界,十天算是正常,三天也不算短,如果花费了一个月才走到那一步的话,就太离谱了,简直都不好意思和朋友们讲。
她退开一段距离,认真观看身边的大狗,突然觉得这家伙好可爱,考虑到他还能够变成漂亮的男生,真是美极了。
她真的无法肯定,身边这位是保持大狗狗的模样更可爱些,还是变成帅哥更好一点。
王子醒了,伸出舌头轻轻舔舔鼻子,看着她笑。
她说:“我要去上班了,你跟我去,还是在家里。”
王子:“我可以变成人之后跟着你到办公室里吗?”
她想了想:“办公楼里那些婆娘看到你肯定会垂涎三尺,你能管住自己吗?”
王子:“我当然能,如果你叫我保持静默,不理睬她们,我就可以不与她们说半句话。”
她:“这个好像没必要,该说什么还是得说,否则的话别人会认为你是傻蛋,没礼貌,只是考虑到你还是九岁的小孩子,而且是我的宠物,所以我必须得照顾好你,不让你上当受骗,你肯定想不到,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坏女人,一看到可爱的男生,她们就像看到粪便的苍蝇一样奋不顾身地扑上去,什么都不管不顾,连脸都不要了。”
王子:“是这样吗?为何你没有那样对待我?”
她愣了一下之后得意地笑了笑:“嘿嘿,我是矜持并且高雅还很有修养的出色淑女,当然不会那样。”
王子:“原来如此,我明白了。”然后,它变回了他,以光屁屁帅哥的形象出现在床单上。
她看着他,立即吞咽了许多口水下去,本来很想打电话给同事请个假,然后痛快地与这家伙好好滚一次床单,但是考虑到自己应该矜持一点,淑女一点,优雅一点,以维护在他心目当中的良好形象,而且他才九岁,再过一段时间才十岁,对这个年纪的人下手,貌似太惨无人道了点,于是她痛下决心,做出艰难的决定,还是上班去吧。
王子穿上衣服,跑进厨房,把冰箱里的冷冻猪肉拿起一大块放到大盘子内,送进微波炉,然后转而进入卫生间,开始快速的洗漱。
两个人在狭小的卫生间里显得有些拥挤,身体不时发生接触,她故意挤他,而他则用胳膊轻轻推她,两人都很开心。
稍后,他从微波炉里把准备自己吃的猪肉拿出来,割下一块比较小的,抹了一点酱油和辣椒油,再次放回去,准备弄到全熟然后给林诗儿吃。
接下来,他跑到阳台上,从花盆里揪了两根小葱和一根香菜,用水果刀飞快地切碎撒在盘子里。
稍后,当林诗儿走出卫生间时,得知早餐已经完备。
她有点惊讶,但是鼻子却嗅到烤肉的香味。
第一百一十一章 烤肉()
林诗儿吃着味道相当不错的烤肉,喝着牛奶,感觉蛮不错的,只是有点儿担忧,怕吃得太油腻,导致自己长胖。
吃到第八片肉的时候,她小声问:“葱和香菜哪来的?”
王子:“以前我从小区一楼的菜地里拔的,回来移栽在你的花盆里,反正也空着,种一点什么也好。”
她:“花盆里以前曾经有过一些花,只是我一直忘记了浇水,然后就枯死了。”
王子:“你想不想尝尝我盘子里两成熟的烤肉?”
她摇头:“还在冒血水,好可怕,你以后能不能吃熟的?”
王子:“好的,我会立即改正。”
她:“你手艺蛮不错的,我都不知道光是自家厨房里那点存货就可以弄出这么好吃的烤肉。”
王子:“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带你到我家里去,让你吃真正的优质烤肉,狼人制造,定是精品。”
她:“我怕你的亲戚把我给吃了。”
王子:“不会的,大家都会宠爱你。”
她:“你平时在家里都什么样?”
王子:“有时是狼,有时是人,这个不一定,看自己喜好,以及周边的环境,因为我家里经营着一个庄园,还开了餐厅,有鱼塘让顾客垂钓,如果有人来,就不可以变化外形,变成狼之后就一直是狼,变成人也得一直是人,总之要等到没有外人了才可以随意改变。”
她:“原来这样啊。”心里想的却是,自己知道了如此之多的秘密,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啊?在许多电影或者电视剧里,知道太多事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这个就叫做灭口。
王子:“你上班的地方离这里不远,其实我可以背着你,保证足够得足够快,比你开车先到。”
她:“别人会有看法的,而且你也太劳累,还是开车去吧。”
十几分钟之后,车子在街上排队。
王子小声嘀咕:“可能要迟到了。”
她:“没事的,扣不了几个钱。”
王子:“空气很污浊啊。”
她:“经过碳罐过滤之后仍然这样,没办法了。”
王子:“你看这样好吗?你嫁给我,然后我们到紫溪山上的狼人庄园里住,那里空气清新并且湿润,清爽得不像话,你一定会喜欢的。”
她:“我好不容易才得到这样一份好工作,如果放弃了,未免太可惜,而且我在城市里住习惯了,无法接受野外的生活。”
王子:“那里有很大的电视,可以上网,交通的也很便利,开车到城里一个多小时就到了。”
她:“我肯定不会考虑到郊外定居,当然啦,每个月去住了几天倒是挺好的。”说话同时,心里转悠的念头是——住到狼人窝里,太可怕了。
王子:“这样啊,没事的,我可以学习适应在城市当中的生活,并且找一份适合的工作。”
她:“别着急,慢慢来,目前我可以养着你,因为你还小,还不满十岁,属于童工。”
王子:“从外表看,我已经成年了,而且以狼人的标准来衡量的话,我也成年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华尔街之狼()
林诗儿领着王子进入电梯,准备上楼去。
她严肃地叮嘱:“要注意形象,不可以胡乱说话,不可以乱走乱动,就坐在我的办公桌旁边。”
王子:“明白。”
她:“你可以玩我的手机,经得我同意之后,也可以用我的电脑。”
王子:“我喜欢上网,边玩游戏,同时看动画片。”
她:“不行,可能会有麻烦,你还是玩手机好啦。”
王子:“我有网银,里面还有几万块钱,你喜欢什么,我买了送给你。”
她:“想买的东西那就太多了,简直多到我自己都没办法说。”
王子:“那就选几样合适的。”
她:“待会办公室内那两个荡妇肯定会使出种种可耻的花招来吸引你注意,你要防备好,对她们一定要冷淡,让她们明白不可能有一点点机会。”
王子:“我知道怎么做。”
稍后,出了电梯,进入走廊,立即看到了热闹的景象。
那位瑜珈大妈仍在倒立,每天早晨都要表演这么一出,两条结实的腿伸向天花板,裙子掉下去,小内内露出来,布料的隙缝当中有毛伸出。
王子转头好奇地看。
倒立状态下的大妈轻松地说:“嗨,小弟弟,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王子:“我陪朋友来上班。”
大妈:“我在综合治理办公室,有空来找我玩。”
王子正要说什么,却被林诗儿伸手蒙住眼睛,往前拖着走了。
接下来,遇到了仍在踢球的智障,这家伙穿了一身绿色的足球运动装,正在颠球,居然可以连续颠十几下都没有落地,看来真有一点儿天赋,如果从小培养起的话,没准真的有希望成为职业选手。
有四位肥壮的大婶在走廊与办公区之间的一小片空地上跳广场舞,播放的音乐的‘偶把肛…门塞……’,比划出怪异的姿势,浑身上下的大肥肉抖动得厉害,十分的欠揍。
有几个人围在一张办公桌旁边,用电磁炉煮米线和肉片吃,用上了一些酱和韭菜,散发出早点摊的那种味道。
一对情侣在沙发上抱着,滚来滚去,像是很冲动的样子。
一只中年大叔盯着电脑屏幕看,一只手伸在自家裤裆里,很显然在里面动弹不停,整个动作的过程清晰可见。
周围很喧哗,很热闹,而这位大叔却视若不见,沉浸在鬼子女优创造的快乐世界当中。
王子低声说:“我真同情你,居然在这样混乱无序的一个地方上班。”
林诗儿:“什么话,这儿是大多数年青人梦寐以求进来工作的地方。”
王子:“感觉像菜市场似的。”
林诗儿:“这叫做良好的工作氛围,就像一个混乱的大家庭,你知道不?”
王子:“哦,对了,我看过一个电影,名叫华尔街之狼,里面那家公司与这里倒是真的有些相似。”
林诗儿开心地笑了:“我工作的单位像华尔街的大财团吗?那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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