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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夫君之帅哥捡回家-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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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等不及了,于是她故意说:“躺在坟里的那位如果知道太太太祖婆婆来了,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我猜测,他很可能会伸出手来,轻轻抚摸你的秀发。”
老太太蹦起来,平静地说:“我怕自己的头发被揪掉。”
林诗儿从工具袋里拿出铲子和挖掘用具,递给王子。
约四分钟之后,腐朽的棺材露出来,然后铲子断了,十字镐的柄也折断了,狼人的力量太强,适合普通人使用的工具现在显得很不结实。
老太太过来帮忙,两位狼人一起发力,将坟上的松树连根拔起,由于树根已经和棺材和骸骨缠绕在一起,结果导致遗骸完全弄散了。
林诗儿拿起一把雨伞,挡住飞起来的污泥和砂石以及木屑。
老太太显示出强大到不可思议的力量,不断把树根从泥土和石头当中扯出来。
稍后,王子发出失望的叹息,因为看到了一只打火机和一只烟壳,这说明此墓此前早有人光顾过。
林诗儿放下伞,低声问:“搞定了吗?”
王子:“好像差不多了。”
此时两位狼人停下手,而坟墓确实已经一塌糊涂,烂糟糟的,在沾满泥的骨头和腐朽的棺材以及泥土混合物之间,依稀可见一些烂掉的竹制麻将牌。
在这旮旯潮湿的泥土当中,不可能出现木乃伊,所有会腐烂的东西,在两百多年的漫长时光当中都会烂掉,无可挽回。
老太太乐滋滋地说:“小妞,该你上场了。”
林诗儿咬咬牙,拿起铲子,开始在一堆黑乎乎的东西当中翻找。
真的发现了一块玉牌,准确地说,是大半块。
然后又找到了两枚严重锈蚀的钱币,这些钱币已经锈到无可挽回,可以肯定,在洗干净之后,至多只会剩下一点点残余的金属渣渣,因为这不是黄金。
林诗儿怀着浓郁的兴致,在骨头与污泥还有砂石和树根以及棺材木屑当中翻找,成功地收获了十几枚锈蚀成废品的钱,还有两本与泥土基本融合为一体的残书。
老太太冷静地说:“我能肯定,此次行动的收获就是那半块玉,估计在公园里有摊贩会出几十元钱收购它。”
王子沮丧地:“难道我们折腾这样大半天,就只弄到了几十元钱?”
老太太:“就是这样。”
林诗儿却显得兴致高昂,乐呵呵地说:“就当度假了,有些人花费大量的钱去千里之外就为看些大石头或者几座破庙什么的,咱们不但没花钱,还有些收获,并且得到了经验。”
第一百四十章 蛋蛋的忧伤()
林诗儿仍用铲子在泥土当中翻找,又收获了几块锈得没有任何价值的钱币,稍后,居然找到了几块白银,虽然有锈蚀,但是还没有彻底完蛋。
接下来,一铲子下去,不经意间把一只骷髅头撬出来。
林诗儿发出一声尖厉的惊叫,扔了手里的铲子,转头就跑,冲出三十几米外才停下来,喘着粗气。
王子:“别紧张,只是一只骨头脑袋而已,又不会飞在天空中追着咬人。”
老太太:“为什么我突然开始流泪?为什么我总有一点蛋蛋的忧伤?”
王子:“人被吃掉之后不能复生,太太太祖婆婆,你要节哀顺便。”
老太太突然蹲下,开始嗷嗷大哭,很悲伤的样子。
林诗儿小心翼翼地走回来,低声对自己说:“别怕,一只死人头罢了,又没飞在天空中乱咬人,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神的,我受过整整十六年无神论的教育,再加上幼儿园的三年,就是十九年,我应该对一些人骨头无所畏惧才对,况且旁边还有两位很强大的狼人。可是为什么,我仍然觉得腿发软,四肢像是不听使唤?这不科学。”
然后,她走回到坟坑旁边,试图安慰老太太。
她伸手拍打老太太的肩膀,温柔地说:“都是我和王子的错,我们不该动员你来挖昔日旧情人的坟。”
老太太:“我并不在乎他的坟被挖了,只是我想起当年吃他的时候,我原本应该把他啃得更干净些的,只是还有好多美味的肉食没有能够吃到,那会是夏天,当时可没有冰箱,根本没有保存剩余肉食的条件,而我已经吃得很饱,所以呢,遗憾的要命,浪费了他身上好多优质的肉,想起那事,我就控制不住情绪,觉得自己没有能够物尽其用,好象让他白白死掉一样。”
林诗儿:“可是当年你已经吃掉了他身上最适宜品尝的部分,比如热血,心脏和肝,以及比较好吃的人肉,他也算死得很光荣了,我相信,他的在天之灵也会赞同我的观点。”
老太太停止了哭泣,小声说:“可能真的这样。”
林诗儿认真地询问:“别的公子哥的坟墓你还记得吗?”
老太太:“还挖啊?”
林诗儿:“也许我们在接下来的坟墓里会找到好东西。”
在她想来,这两位狼人太有劲了,挖坟如拾草芥,拔树如同拔草,这样强大,不用来挖坟实在太浪费了。
老太太:“我想起当年一位着名的退休乡绅的葬礼,那家伙的墓真的挺大,跟个地窖似的,入土那天弄的纸马和纸人堆得像小山一样,烧起来的时候就像房子被烧掉一样,有点壮观。”
林诗儿:“在哪?咱们赶紧去。”
老太太:“估计那个墓被盗好多次了,也不知道还能捡到点什么。”
林诗儿:“也许会有所收获,毕竟咱们这个团队更强大些,不是一般的盗墓贼可以相比的。”
王子:“我们貌似算真正的菜鸟。”
老太太:“长夜漫漫,挺无聊的,难得跟你们两个年青人一起做点蠢事,还是去看看那个墓好啦,运气好的话,没准真的可以捡到点什么好东西。”
第一百四十一章 狼人的气息()
林诗儿驾车离开公园,然后沿着岳不群大街往北走,出了城,经过一条大路前行了约四公里,然后转进一个冷清的小村子里,穿过村子,到了一处小山丘外,车子已经无法再往前行驶,因为道路太烂,必须得越野车才可以。
老太太:“就在那处小竹林上面一点。”
王子:“我嗅到了狼人的气息。”
林诗儿:“是什么东西散发出来的味?”
王子:“尿。”
林诗儿:“难道狼人也会像狗狗一样用排泄物划定地盘?”
王子:“不是这样,估计是内急了,在路边对着草丛排泄。”
林诗儿:“哦,真不注意卫生。”
老太太:“先前在西山公园里,我也在树林里方便过。”
林诗儿:“那不一样,我们随地大小便是合理的行动,别的人就是不讲卫生。”
王子:“哦,原来这样啊。”
林诗儿:“是敌人吗?”
王子:“是熟悉的气味。”
老太太:“我也嗅出来了,是我的侄儿的曾孙。”
林诗儿:“难道那位狼人前辈也来这里挖坟?”
老太太:“好像是这样。”
王子:“原来咱们的族群当中也有做这行的,这一事实让我感觉到到安慰。”
林诗儿:“我们如果现在过去一起干,能不能分一份战利品?”
王子:“应该可以吧。”
然后这只小团队到了那个乡绅的大墓前,看到了一个刚挖开的洞,狼人前辈从里面弯腰走出来,乐呵呵问来这里干嘛。
老太太:“小六和女友想挖坟玩儿,于是我就带他们来了。”
狼人老前辈:“太祖奶奶,你真是好兴致。”
稍后,众人排队钻进了挖出来的地洞内。
狼人老前辈弄开了一处开关,然后里面灯亮了,好几个灯,挂在墙壁上,有电线连接,看上去像是一处地下室,空气还算清新,这是由于有换气扇在工作的缘故,只是周边比较脏,地面上有蠕虫和蚯蚓在爬,甚至还看到了两条无精打采的蛇,它们可能是准备好要冬眠了,却受到了打扰。
地宫内基本保持完好,没有坛子或者罐子,没有任何瓷器或陶器,没有钱币,没有贵重金属,没有字画和工艺品,就剩下一只棺材,以及里面的骷髅架子还有一些破布片。
王子:“太祖爷爷,你已经把这里洗劫一空了吗?我没看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狼人老前辈:“对,在我进来之前,这里可以换钱的东西已经全部没了,看得出不止一个人进来过,而是有许多人来过。”
林诗儿扼腕叹息:“既生瑜,何生亮。”
老太太:“别难过,以后还会有别的机会,你一定能够挖到好宝贝的。”
王子:“我嗅到尸体的味,好像死了没多久,可能也就六到八年的样子。”
狼人老前辈:“对,你的判断非常正确,就在这里。”说罢,走到地宫内一处有塌陷的位置,伸脚轻轻把一堆泥土拨开,露出里面的一只戴了手套的手。
很显然,这是一位挖坟者,不幸由于塌陷而被埋,然后就挂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伟大计划()
狼人老前辈说出了自己的伟大计划,准确而公正地说,其实是一个骗局。
计划的内容是这样,一位突然喜欢上收藏的暴发户想要搞些真正的古玩,于是狼人老前辈决定这样弄,提前把一些做旧了的瓷器和字画还有玉石以及钱币拿到地宫里放好,布置好,然后选择一个合适的日子,带着那位暴发户来,把这些东西拿出去,然后收钱。
这个需要提前做一些准备,所以狼人老前辈挖开了地宫,带来了蓄电池,接上了电灯,准备做一番完美无缺的布置,接下来,他要把外面的袋子里那些处理过的物品拿进来,放到合适的位置,把这里弄成一处没人进来过的样子。
那位暴发户近年来看过一些挖坟题材的小说,对此很是着迷,非常希望自己能够来这么一出,这个心理与林诗儿颇有几分相似。
狼人老前辈需要做的事挺多,必须做好布置,还得弄些腐烂的肉片进来,让其散发出难闻的味道,以便有真正的地宫那种感觉,当然,那位不幸丧生的勇士也是一件良好的道具,可以部分证明先前没人进来过这里。
当然,在做好相关的布置之后,还要提防着别让其它的盗墓勇士来挖坟,否则的话就会坏了大事。
这年头只要能赚钱的事,无论合法与否,都有大量的人在做,这旮旯的人是真正的经济动物,东亚人世界领先的平均智商真不是盖的,无论多么奇妙和怪异的工作,都会有人去干,哪怕利润少到可怜。
现在,林诗儿小心翼翼地问:“老前辈,你从这笔买卖当中可以得到多少收益?”
狼人老前辈:“八十万保底,视收获物而言,如果宝贝多的话,我可以得到更多钱,五百万封顶,但是我估计不可能拿到那么多,充其量两百万左右吧。”
林诗儿倒抽一口凉气,在心里估算了一下,两百万可以买到多少路易威登皮具和雅诗兰黛化妆品还有迪奥香水以及时装。
但是很遗憾,这样的好买卖已经有人在做了,而且看起来这位老前辈并不需要合作伙伴。
王子:“为什么要作假呢?”
狼人老前辈:“因为这旮旯根本找不到值得一挖的坟,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最近二十年来,方圆几百里范围内只要有点意思的坟,全都被人挖过,几乎无一例外,这个情况业内人士都很清楚。我没有办法,只能搞这么一出,因为我前些年交了一位女朋友,然后她生了两个孩子,我得照顾她们的生活,做其它的事业赚钱太慢,我没兴趣,所以就做了这个。”
林诗儿:“真没有值得一挖的坟了吗?”
狼人老前辈:“确实如此,近年来许多挖坟专业人士都改行了,有些去贩卖土鸡,有的养鸡,有的捞够了钱建酒店做寓公。”
林诗儿:“看来我也得改行了,真没想到啊,原以为这是个朝阳产业,没想到已经是夕阳产业了。”
狼人老前辈:“除非你能够发现哪里有还未挖掘大墓,里面埋的是一位大财主或者大官,将军或者贵族什么的。”
第一百四十三章 人间正道()
林诗儿很失望,因为她靠挖坟来发财的美好愿望彻底落空了。
她想把那些工具扔掉,王子阻止了这种行为,说以后还没有用。
她:“有毛用啊?”
王子:“我可以在紫溪山上为你修建一座宫殿,到时候就可以用上这些工具。”
她:“你建了房子之后,很快就会被保护区的巡查员勒令拆除掉,并且还可能会抓你去坐牢。”
王子:“我有亲戚在管理处,不会被拆的。”
她:“我可不想住深山老林里,我要过现代的生活,虽然看着外面人多觉得老烦,但是离开人类社会是无法想象的事。”
王子:“其实在森林里很安全,感觉蛮不错的,空气特别的好。”
她:“有自来水和电吗?”
王子:“慢慢会有的。”
她:“你自己建的宫殿有房产证吗?可以转手倒卖吗?”
王子:“可以伪造一份,至于倒卖,估计是不行的,因为紫溪山上的有些山庄已经关门大吉了,院子里长满了野草,这说明买卖是非常困难的事。”
林诗儿:“我们要做什么才能够改变卑微的命运?”
王子:“不着急,我还不到十岁,你才二十三岁,我们都很年青,将来一定有机会的。”
林诗儿:“没听说过发财要趁早吗?成功人士就必须得很年青的时候混得出人投地,最好还可以名扬天下。”
王子:“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注定平庸地度过一生,能够实现梦想的人其实并不多。”
老太太:“你们还想再去挖别的坟吗?我刚刚想起在道光年间吃掉的一名秀才,还有咸丰年间咬死的一名地主,他们的墓址在哪里我还能搞清楚,而且可以肯定,还没有被拆除。”
林诗儿:“有油水吗?”
老太太:“很难说,如果没有被盗墓勇士光顾过的话,估计可以弄到一些油水,但是这个不大可能。”
林诗儿:“我不干这个了。”
老太太:“哦,很好,我支持,你俩应该走正道。”
林诗儿:“什么叫做正道?”
老太太:“就是努力上进,不断晋升,然后可以利用手中越来越大的权力捞取好处,收贿赂,拿回扣,做大买卖,搞到很多钱之后拿几张绿卡,这样的人生才算得上成功。”
林诗儿:“这个大家都明白,都知道,可是能做成的人很少啊。”
老太太:“总算有个努力的正确方向,这样比较好。”
王子:“诗儿倒是可以往你所说的那个方向努力,十几年后,也许能够混到一定的级别,但是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弄才好。”
老太太:“等你满十岁,看看会有什么样的超能力出现,然后再作决定,如果你非常厉害,事情就简单了,弄个超级保镖的身份,一年赚几百年没啥问题。”
王子:“如果我没有超能力,或者只拥有很普通很一般的超能力,那可怎么办?”
老太太:“狼人的力量都非常出众,相对于普通人而言,这个已经算是一种超能力,就算做不成超级保镖,当个领高薪的大保镖还是没问题的,一年赚几十万,也可以维持体面的生活。”
第一百四十四章 无所事事()
林诗儿的假期以充满希望而开始,以失望和沮丧收场,马上就要重新开始上班了。
七天时间里,她感觉自己什么事都没有做成,前些天一直在准备挖坟,为此制订计划,购买用具,然后是失望的过程,最终彻底绝望。
不过她认为自己至少证明了一点,那就是——靠挖坟改变命运已经是不可能的事。
王子对于刚刚经历的失败显得不怎么在意,因为他还不满十岁,到了十岁之后,如果他有足够好的运气,可能就会拥有某种出色的超能力,然后,问题就不再是问题了,现在他决定听从太太太祖婆婆的建议,保持平静,耐心等待,反正距离十周岁已经不再遥远。
当然,在等候期间,他可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比如,保护心爱的女子。
现在他会陪着林诗儿到达上班地点,然后乘坐公交车离开,或者开车离开,等到下班时间临近,又去等待林诗儿,然后一起回家。
他有些无所事事,于是经常去拜访狼外婆,或者去表叔和表婶家里,与同类在一起,让他觉得放松和平静。
今天,他到了表叔的肉铺里。
表婶拿出一大块猪肉,说是庄园里准备留着让自家人吃的,纯天然,无污染,纯粮加上野草喂养。
他拿起刀和筷子,围上餐巾,然后开始享用这顿美食。
表叔:“你快十岁了,马上就可以知道会拥有什么样的超能力,这时的期待最有趣啦,一切都充满憧憬,非常的有趣。”
王子:“我最希望拥有的超能力是飞行,但是就目前情况看,貌似不大可能。”
表叔:“我确实没看到过哪一只狼人会飞,倒是有些会变身为蝙蝠的吸血鬼真的可以飞,你应该考虑一下别的。”
王子:“如果我可以选择倒是好了,可惜,这事是由不得自己的,没准我什么超能力都没有,只能做一名平庸的狼人。”
表叔:“你形象挺好,变成人形之后体表的毛很少,与普通人差不多,就凭这个,你就算没有超能力,也可以成为一名非常受欢迎的高档保镖,月入几万元,实在没什么可担忧的。”
表婶说:“我希望你拥有的超能力是透视,至少看穿扑克牌,那样的话,你的未来就没什么可担忧的事了。”
王子:“我想起来,在诗儿上班的地方,我和她的同事小赌怡情了一把,赢了两千多元,因为我能够判断出牌背面那些细微的特征,以及每张牌不同的气味,所以很顺利地赢了。”
表叔:“做赌神虽然不违反狼人的行为规则,但也不是什么好办法。”
表婶:“我俩都没有超能力,而且形象有些糟糕,所以只能在这里卖猪肉,因此我特别羡慕那些可以轻松容易地弄到许多钱的狼人。”
这是真的,表叔和表婶都矮壮并且结实,体形仿佛举重选手,表叔满脸都是毛,身上的毛更多,整个人就像一块立即大毛毯,每天都必须刮脸两到三次,表婶同样多毛,从来不穿露出四肢的衣服。
第一百四十五章 互助和团结()
王子很庆幸,自己以狼人的标准来衡量已经成年,却并不多毛,形象良好。
狼人一族当中有个普遍现象,那就是美丑分明,几乎没有中庸的,要么很丑,仿佛钟楼怪人,要么就很俊美,一切都没个准,可能各占一半,而且遗传基因常常有变异现象出现,有些父母都很漂亮,生出的孩子却很差劲,有些时候父母都丑陋,却生出了漂亮的孩子,比如王子,他的父母外形与表叔和表婶不相上下,但是却生出了王子这位可爱优质狼人。
遗传学在这里似乎遇上了无法解释的难题。
王子的父母因为形象不好,所以留在庄园里做养殖工作,同时兼营餐厅。
表叔:“小六,多带些猪肉回去,放冰箱里冻上慢慢吃。”
王子:“等我以后领到高薪,有钱了,再付账,请放心,决不耍赖。”
表叔:“我压根没想叫你付钱,咱们是同类,并且是亲戚,就算你一直在这里免费吃猪肉,我也不介意。”
表婶:“我也不介意,只要你喜欢吃就好。”
狼人内部,就是这样互助和团结。
王子:“真希望我能够拥有某种非常了不起的超能力,然后的话,你们就不必开肉铺了,我可以帮助你们,照顾你们。”
表叔:“其实我们早就可以退休了,我在股票买卖方面做得不错,因为我一直就选择那些分红高并且常常送股的,长年坚持下来,居然也赚了不少,加上肉铺的生意一直挺好,钱已经不是问题,只是我们习惯了,不打算做什么改变。”
王子:“你们一直不出去旅游,也不买别墅,没买漂亮的车,还以为你们经济状况不怎么好。”
表婶:“我们不怎么花钱,并不代表我们没钱。”
表叔:“我们习惯了简朴的生活,只要每天有足够的猪肉可以吃,就觉得很幸福了。”
王子:“我要动员诗儿向你们学习,她老是一心想成为精英,成为所谓的成功人士,与她相比,我明显缺乏上进心。”
表婶:“你会有成就,然后她会以你为荣。”
王子:“希望如此,现在我很担忧,怕自己什么超能力都没有,那就麻烦了,只能去当保镖,一年至多赚几十万。”
表婶:“那样也不错了,我们的肉铺一年也就赚二三十万罢了。”
王子:“有没想过把生意做得更大些?”
表叔:“怎么做?难道让别的猪肉贩子都改行去卖鱼,我们不交保护费已经很过分了,还想垄断不成,这个不可能的,因为超市里也在卖猪肉,而且生意更好。”
王子:“我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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