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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夫君之帅哥捡回家-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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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女子吓死,而处于失控状态当中的自己很可能会伤害到她,必须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曲无双回来了,弄清楚用浴缸给狗洗澡的事,愁眉苦脸地表示反对。
林诗儿:“这里有两个卫生间,用一个来给狗洗澡不也挺好的吗?”
曲无双:“可是两个卫生里只有一处有浴缸,我哪天如果想泡澡了怎么办?”
林诗儿:“洗过狗难道就不能洗你了吗?”
曲无双:“下次不可以再让狗进入浴缸,用莲蓬头冲着洗就可以了,这个浴缸我还打算留着给自己和帅哥洗鸳鸯浴用呢。”
林诗儿:“再用十次,就不用了。”
曲无双:“你搬走之前要好好清洗一遍我的浴缸。”
林诗儿:“好的,一言为定。”
王子心想,自己其实是真正的帅哥,只是现在不得不保持大狗的模样。
有点后悔,早知道那天坐在大树下面的时候保持人的外形就好了,那样的话会比较容易与心爱的女子相处和交流。
其实如果那天站在树下的是一名帅哥的话,林诗儿压根不会停车。
稍后,王子的毛干了,趁着两位女生在卧室讨论穿什么颜色的内内才好这个超严肃的问题,它悄悄打开门,溜到外面,经过电梯到了一楼,然后匀速奔跑离开小区。
从这里去表叔的肉铺感觉太远了,可能有八公里左右,附近约一公里外有一家餐馆是一位远亲狼人婆婆开的,家族里都称之为狼外婆,王子决定去投奔那里。
狼外婆有过悲剧的人生,七十多年前,八岁的狼外婆化身为女人,在城里与一位据说很可爱的男子相遇并且相恋,然后结了婚,在五年内生下了三名混血儿,此后在一个明月皎洁的夜晚,放松了警惕的狼外婆由于照顾孩子而太匆忙,居然忘记了月圆之夜已经到来,没有把自己关在地下室内度过狂暴期,而是待在住宅里,与心爱的丈夫一起饮酒,结果到了二十一点之后,突然狂兴大发,陷入极度亢奋状态之中,把丈夫撕碎了吃掉,好在三个孩子由于具备一半狼人血统,没有受到伤害,此后狼外婆心情沮丧,对于人生失去了信心,带着三个混血儿回到了狼人聚居的村落当中,直到十几年前才回到城里开餐馆为生,主营羊肉火锅和烤全羊,雇佣了三名狼人和十几名小工。
第四十七章 乖乖好狼人()
在大街上保持狗狗的模样奔跑是比较危险的事,这年头坏人太多了,有些偷狗贼常常开着车路过,朝主人不在旁边的狗发射毒飞镖,或者用绳圈去套狗。
先前曾经有过这样的事件,一位狼人在化身为大狗散步时中了毒飞镖,却因为强悍的体格而只是暂时昏迷,醒来之后怒气冲天,将三名偷狗贼打晕之后抢下了车,绕了几个圈之后等到天黑开回庄园内,让狼人家族的其它成员享受了一顿超愉快的人肉大餐。
王子不希望被射中毒飞镖,所以时刻注意观察周边情况,避免遇到危险。
路上的人对于一只没有主人带领的大狗狗显得有些好奇,一些人显得害怕,有些人则吹口哨,做出友好的手势,似乎想把这只大家伙捡回去。
相对而言,狗还是待在主人身旁比较安全。
有一位年青漂亮的女子对着王子吹口哨,蹲下张开双臂,做出标准的‘过来抱抱’手势,王子差点就想过去,稍后又觉得应该忠于林诗儿,做一只守贞的乖乖好狼人兼大狗,于是选择了从该女子身边跑过。
终于跑到了狼外婆羊肉火锅店,它一溜烟冲进去,没有理睬服务员的阻拦,直接绕到收钱台后面,见到了叼着雪茄的狼外婆。
叫她外婆貌似有些过分,看上去她不算很老,可能和保养良好的四十岁女人差不多,可以肯定,现在的狼外婆如果想勾搭一位合适的男人并且出嫁是很容易的事。
狼外婆摘下用来装斯文的黑框平光眼镜,平静地说:“你怎么混成这样子,真差劲,简直丢狼人的脸。”
王子:“没办法,我找不到衣服穿,不能光着屁屁在大街上跑。”
狼外婆:“听说你跟一个小妞下了山,她虐待你吗?要不要我把她撕碎了送到你面前?”
在狼人的圈子里,各种消息都传播得挺快。
王子:“决不,我喜欢她,愿意保持大狗狗的模样守在她身边。现在你的手机借我用下,我要与通知她一声,以免她因为找不到我而着急。”
狼外婆:“她不知道你是伟大而神圣的狼人吗?”
王子:“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我曾经努力尝试过两次,但是她却不接受化身为人的我。”
狼外婆面露惊讶之色:“不会吧,你变成人样的时候蛮可爱的,比有些戏子偶像更漂亮,她居然不接受,难道她有病?”
王子:“今天是月圆之夜,你们准备好了没有?”
狼外婆:“当然好了,再过一个钟头大家就会集体到地下室里待着,撕碎一只早已经准备好的肥羊,享受血腥刺激的狂欢之夜。”
身为狼人在月圆之夜固然会由于极度亢奋而失控,但是也会享受到那种不可思议的强烈愉悦,那是一种奇妙的疯狂,除了同类,什么都可以攻击,可以撕裂和吞食。
王子:“快把你的手机借我用下。”
狼外婆有些不情愿地递过平板电脑。
王子拨号,然后用热情友善的语调说:“嗨,林诗儿你好。”
第四十八章 绝对好人()
接到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之前,林诗儿正在焦急地寻找不见踪影的爱宠,和曲无双一起在楼道里大声呼喊,就像两个女疯子一样。
手机铃声响起,林诗儿接听。
王子在一公里之外的狼外婆餐馆里说:“不用着急,你的那条名叫王子的大狗平安无事,到了明天早晨七点会准时出现在你的车旁边。”
林诗儿严厉地说:“你是谁?干什么的?我的狗是不是被你捉走了?老实交待,不许耍花样啊,否则要你好看,我认识不止一个混黑道的,还认识差人,你如果敢乱来,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
这倒不是胡说,她的初中和高中同学如今确实有人在混江湖,也有人做了差人,更多的人读了大学毕业之后碌碌无为地打工,有些成为白领,有些成为蓝领。
王子:“我只是作为一名知情人把这事告诉你,你的狗现在很好,明天早晨你就可以见到它,好好睡吧,做个好梦,别跟着曲无双和陈灵素出去胡闹。”
很想告诫她要守妇道,最终没说出来。
林诗儿:“你是不是躲在暗处想谋害我的那个坏蛋?”
王子:“我是好人,绝对好人。”
已经不敢说自己是王子,怕挨骂。
林诗儿气势汹汹地说:“告诉我你在哪里,我来见你。”
王子:“我离你并不远,只隔了半条街。”
林诗儿:“你是不是想勒索我?”
王子:“没有的事,你什么都不必管,好好休息。”
林诗儿:“你一定知道一些事,只是不想说出来。”
王子突然一时冲动,脱口而出:“我爱你。”
旁边的狼外婆嘴里雪茄掉到地上,嘿嘿直笑。
林诗儿听到了笑声,立即逼问:“谁在你旁边笑?是不是看到我找不着狗很开心?”
王子:“明天你和心爱的宠物大狗相逢之后,要过三十天才需要离别一夜,请勿担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慢慢你会明白所有的事。”然后结束了通话,因为不知道接下来说什么才好。
林诗儿放下手机,查看上面的号码,然后打回去。
另一边的王子看到了打来的电话,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一时愣住。
狼外婆解决了这事,她接听,大声说:“刚才有个英俊可爱貌美如花的年青小帅哥借我的电话用,现在他走远了,你不必再打过来。”
另一边的林诗儿冷冷地说:“你是不是跟他们一伙的?”
狼外婆:“小妞,你交上天大好运气了,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好好把自己洗洗干净,钻棉被里等着,明天早晨你的漂亮大狗狗就会安然无恙地回来。”然后结束通话,关机。
时间差不多了,必须提前进入地下室,有些时候月亮出现得比较早,身为居住在城市当中的狼人,周围全是人类,一不留神就会犯下无法弥补的大错误。
在另一边,林诗儿对曲无双解释刚才收获的信息。
曲无双:“好奇怪啊,到底怎么回来?真是想不明白。”
林诗儿:“我也困惑着呢。”
曲无双:“我寻思着,你的那条大狗是不是一只妖精什么的?”
林诗儿:“别胡说,怎么可能。”
第四十九章 狂暴一夜()
在狼外婆的餐馆里有一个地下室,狼人一族因为每月必然会发生的狂暴一夜,所以必须有这样的地方,让处于失控状态的狼人可以把自己关押起来,以免发生灾难。
现在王子和狼外婆以及另外三位狼人坐在地下室内,用大锁加上粗铁链锁住了铁门,钥匙则放到镶在地下室墙壁内的保险箱里,这样的做法没什么问题,因为处于狂暴状态的狼人压根不可能想得起密码是什么。
为狼外婆工作的三位狼人两女一男,全都长得比较强壮结实,现在大伙都盯着那只肥羊看,可怜的羊不知末日将至,仍在悠哉地吃一棵大白菜。
此时在外面,圆月已经出现在天空中,从钢筋水泥的丛林当中伸出来。
狼外婆仍然叼着烟,身穿一件宽大的睡衣,外观在不知不觉当中已经有些变化,眼睛由黑转红,耳朵变尖,脸上出现了一些绒毛,待会还将有更多的毛冒出来。
另外三位狼人的年纪都比王子更大一些,他们的形象现在也不怎么好,其中一位女狼人已经在变身,由于躯干部分变粗大了,把原本有就些紧的衬衫给撕破了,露出毛绒绒的身体。
这位女狼人的舌头从嘴里伸出来,拖在一边,面部呈现半人半狼的模样,吻部突出,嘴显得奇大无比,牙齿尖锐并且巨大,感觉可以轻松咬碎羊的腿骨,吃小孩不吐骨头毫无难度。
她盯着王子看,流露出垂涎三尺的表情,含糊不清地说:“想不想大姐教你领略一下生命的真谛?”
王子:“谢谢,不必了。”此时他仍然保持着大狗狗的形象,因为没衣服穿,而且也没必要穿,因为狂欢夜过后,衣服会被弄破,皮肤可能会受伤,一般情况下,狼人们在月圆之夜都会穿着廉价的衣服,或者干脆什么都不穿。
狼外婆:“要不是你可以变成巨狼,我简直会怀疑你是不是有一部分人类血统,你太斯文也太冷静,在你这个年纪的狼人按理说会很暴躁,容易亢奋。”
王子:“我父母都是纯正的狼人。”
狼外婆:“没有纯正的狼人,万年以来,狼人一族和人类混血的情况屡屡发生。”
王子:“狼人和人类在一些生活真的很困难吗?”
狼外婆:“好像也不怎么难,只要小心些,别犯与我一样的错误就可以。”
王子:“有没有某种办法让狼人在月圆之夜保持冷静?”
狼外婆:“似乎没有。”
说话同时,她脸上出现了许多硬毛,嘴往前突出,越来越长,竖起的毛绒绒大耳朵上仍然挂着两只金晃晃的耳环,看上去很别扭。
这时女狼人已经彻底狂化,变成了半人半狼的怪物模样,两眼发出红光,浑身长满了乱糟糟的灰黑色硬毛,以人类的标准来看丑陋到不像话。
狼外婆也变成了大怪物的样子,肌肉发达,骨骼粗大,浑身上下充满了狂暴的力量,不断伸出爪子拍打墙壁,弄出沉闷的撞击声。
第五十章 狂化()
王子仍然保持着镇定和冷静,这事有些奇特,在以往许多个月圆之夜的狂欢派对里,王子总是比其它同类更晚进入狂化状态,为什么这样自己也不清楚。
狼外婆此时扑倒了可怜的肥羊,一口咬下去,骨头碎裂的声音立即传出来,羊血喷出,洒到地面,空气中立即充满了腥味。
狼人们受到羊血的刺激,立即进入到完全的亢奋状态当中,此时只见四头猛兽也似的大怪物扑到羊的尸体上,把一块又一块肉连同皮毛一起撕扯下来。
王子仍然保持着平静,心里在为自己总是迟缓地进入亢奋状态感觉到惭愧,还有一个小秘密一直没有告诉其它同类,在整个月圆之夜里,王子处于极度亢奋的疯狂状态为时很短,断断续续,全部加起来可能不会超过七十分钟,与其它同类整夜都在疯狂当中大不一样。
这时羊已经被撕碎,四位狼人正在奋力撕咬拉扯,不经意间,一只完整的羊后腿飞过来,王子抬起头一口咬住,然后变成半人半狼的样子,慢条斯理地开始啃咬上面的肉,同时心里为没有餐刀和叉子以及盘子还有餐巾而感到沮丧。
羊腿快要啃光时,王子终于开始有点亢奋了,但是距离失去理智的疯狂状态还比较遥远。
此时狼外婆抱着一堆羊肠子在地上打滚,肠子破了,导致许多半消化状态的绿色准便便裹到了身上,弄脏了毛,还有那件已经破烂不堪并且沾了许多血污的廉价睡衣。
另外两位女狼人的表现更加不堪,这两位在争抢羊脑壳,把羊角都扳断了,相互厮打,在对方身体上制造出伤口。
那位男性狼人在拼命地用爪子在地上抓挠,就像要打洞的狗那样做,但是效果很糟糕,因为地面是坚硬的花岗岩石板构成,虽然狼人的力量很强大,但是想要不借助工具而弄坏石板是不可能滴。
这四位狼人表现出来的更多是本能,基本与智慧无关,它们现在非常亢奋,不时发出尖锐的啸声,仿佛狼嚎一般。
王子渐渐受到同类情绪的感染,开始越来越亢奋,渐有失控的趋势。
狼外婆把自己身上残存的睡衣布条全撕破了,把羊肠子里的内容抹到脸上,似乎这样能够美容养颜。
王子昂首向上,开始嚎叫:“噢——呜——”
铁门很结实,这些声音不会传出去。
与此同时,城市里几个狼人据点的地下室内都有类似的活动,紫溪山上的庄园里同样如此。
凌晨三时,狼外婆在拍打厚重的铁门,两位女性狼人不再斗殴,而是抱在一起滚来滚去,傻乎乎地大笑,相互揪身上的毛。
王子在经历了几次失控的亢奋之后现在处于清醒状态,不断伸出脚把企图靠近的男性狼人踢开。
王子觉得自己不必等到天亮就可以恢复足够清醒的神智,然后离开这里,到林诗儿的车旁边守候。
男性狼人含糊不清地唱着歌:“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行个礼,握握手——”
王子又一脚踢到这家伙脸上,将其踹到两个女狼人身上,它们仨立即纠缠到一起。
第五十一章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狼人在月圆之夜不会制造后代,这个时候基本处于嗜血的半疯狂状态,做不了任何复杂和严肃的事,就只能吃些东西,满地打滚,怪吼怪叫,撕破自己或者同类的衣服什么的。
凌晨五时。
狼外婆的神智恢复了一些,亢奋程度有所下降。
王子保持着半人半狼的模样,觉得自己这样比较合群,至少看起来与另外四名同类一个样。
一般情况下,月圆之夜过后的狼人会感觉到疲惫,就像人们嗨过头或者喝多了的次日那样不太精神。
狼外婆神秘兮兮地说:“我会写诗你知道吗?”
王子:“现在刚刚知道。”
狼外婆:“你别小瞧我,现在我就吟诗一首,让你开开眼界。”
王子:“好啊。”心里却纳闷,狼人一族什么时候出现诗人了?好像这一种群一直盛产斗士和勇士还有屠夫什么的,两年前有一位表姐考上了本省的一所三流大学,庄园内的全体狼人为此欢庆了整整两天,吃掉了一头黄牛和两只羊还有一头猪外加一个人和十几只公鸡。
狼外婆两眼看着天空,目光空洞,竖直的大耳朵像是德国牧羊犬,右耳由于耳环被扯掉了正在流血,红红的大舌头拖在毛绒绒的肩膀上。
王子作洗耳恭听状。
“光阴渐去,岁月如梭,我的爱人,我对你的思念一如往昔,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鼻孔里露出的毛,还有你鲜血的味道,真希望你能够复活,让我再吃你一次。”狼外婆深情无限地念叨。
看来她对于当年把丈夫吃掉一事缺乏深刻的反省,如果她再结一次婚,没准还是会一不小心把新的老公当作食物享受掉。
王子礼貌性质地拍打双爪,然后说:“好诗。”
狼外婆:“哪位女诗人比较有名?”
王子:“席慕容,李清照,还有——还有谁我也不知道了。”
狼外婆:“我的诗与她们比较起来怎么样?”
王子:“稍逊一筹,如果你继续努力,再过一百年,完全有希望超越她们的成就。”
狼外婆:“嘿嘿,你有不错的鉴赏能力,堪称知音,以后你来我的餐馆里吃东西就不用付钱了。”
王子:“多谢。”
狼外婆:“我的一只耳环不见了,你能帮我找一找吗?”
王子:“可能在你的毛里,也可能在这两位大姐和这位大哥身体下面。”
狼外婆:“我讨厌狂欢夜。”
王子:“我也不太喜欢。”
狼外婆:“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身上会有如此之多的脏东西,看上去像是糊状的羊屎。”
王子:“那就是羊屎,我记得昨夜你把羊肠子当围巾绕在身上,然后咬开了吃。”
狼外婆沮丧地说:“怪不得,我老是觉得胃里泛出难闻的臭味。”
王子:“待会洗个澡,换身衣服,你又是体面贤淑优雅的狼外婆。”
“嘿嘿,说得对。”
“天下无散之筵席,现在你能记起保险箱密码吗?”
“记不得。你想干嘛?”
“我想让你拿出里面的钥匙,然后打开铁门让我出去。”
第五十二章 重逢()
早晨六点二十分,林诗儿已经起床,踩着垃圾走到阳台上,盯着下面看,希望见到王子。
由于看不到心爱的大狗狗,她一夜没睡好,迷迷糊糊的醒了许多次,现在眼睛有点红,头发乱糟糟的像鸟窝,精神状态极差。
曲无双为了陪她寻找狗,导致没有能够出去与做小公司经理的那位男友相会,此时只能很寂寥地独自躺在棉被里,抱着一只巨大的绒毛熊,因为她不抱着点什么类似男人的东西,就睡不踏实,最近已经习惯了有人陪伴。
林诗儿走进曲无双的卧室,沿途不断把空牛奶盒和方便面包装袋以及别的垃圾踢开,弄出咔咔嚓嚓的声音。
“快醒醒,天亮了。”她使劲拍打床垫,大声喊。
“你就让我做点自己最擅长的事吧,充足的睡眠可以养颜,你不知道吗?再睡两个钟头我自然会醒过来。”曲无双翻身,把脸埋绒毛熊的两只前爪之间,继续睡觉。
她:“我要去车旁边等着,因为昨晚那人说今天王子七点会准时出现。”
曲无双:“昨夜我好寂寞,好饥渴,你知道吗?我为了你的狗和你的安全做出了多大的牺牲你明白吗?”
她:“知道,下次看到美丽的男人,让你先去勾搭。”
曲无双:“说话要算数哦。”
她:“起来陪我聊聊,万一待会看不到王子我怎么办?”
曲无双摆出再不搭理人的架势。
她:“我想踩你一脚。”
曲无双的上班时间是九点,容许迟到十分钟,加之地方较近,所以能够多睡一会儿。
林诗儿如果不开车上班而是乘公交车的话也可以多睡一会儿,因为开车上班是最没效率的选择,每天早晨八点以前都会全城大堵车。
真正最快捷的交通方式是骑电动助力车或者自行车,但是林诗儿觉得那样太危险,并且风吹日晒雨淋的,实在对不起自己。
所以每天只好开着车去大街上排队,这样固然较为体面,但是却太消耗时间。
自从买到车以来,她已经学会了在堵车的时候化妆,如果起床太迟的话,还可以在车上趁着堵车的时候刷牙洗脸,一般不会弄湿衣服。
六点四十分,她已经守到车旁边,看着小区的主干道,想象中王子应该往那个方向过来。
她的车停在草坪上,这是因为没地方可以停的缘故。
六点五十分,她忍无可忍,拿起手机拨打昨天夜里接听到王子消息的那个电话号码。
狼外婆接了电话,有气无力地告之那条大狗可能几分钟之后就会到达,请耐心等候,然后挂了。
这时王子一溜儿小跑从早晨的薄雾当中出现,英姿勃发,笑容可掬,活力四溢。
林诗儿满腔的不良情绪顿时烟消云散,不复存在,嘴咧开在笑,心里也在笑,觉得幸福无比。
王子跑到她面前,站起来,举着双爪,她往前扑去,与心爱的大狗紧紧拥抱,兴高采烈地说:“今后我再也不会与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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