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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弘昀-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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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自说自话的开场白,复又添了句:“肩膀酸了吧?”话音未落,便作势伸出手,在他方才倚着的地方按揉着,有些用力,对于僵直了一段时间的岳问荆,却算是不错的放松了。
“没事。”那种心安的感觉,让她很是迷醉。
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人转醒过来,那种淡淡的温馨气氛也逐渐消散了。
下了车,萧倾寒对众人道:“各位师兄,我先带我家问荆去吃午餐了。有缘再聚!还有,祝贺你们顺利毕业!”
他们相互寒暄着,岳问荆也在一边陪着。
正式开始用餐时,已经将近三点了。
此时,食堂已经没了菜,他们是去的点菜厅。
“晚上带你见见我室友。”在接近下午茶的时间用完午餐之后,萧倾寒优雅地放下纸巾,“我先回去换身衣服,再带你四处走走。”
军校的校园环境总的说来和其他大学并没有什么很明显的差别,最大的不同在于里面来往行走的学生都身着军装。训练的时间很长,因此,难免都显出一些飒爽之气,或许,和始终挺直的腰背有关吧。
从前,在潭州省立工业大学的时候,她总是感觉男生们多少有些畏缩,给人的感觉不正面。当时许多女生还趁着假期时,潭州内军校戒备削弱之时,特地去围观过那里的男生。现在看来,军装果然是将普通男生在最短时间内提升为男神的捷径呢!
到了他的宿舍楼下,岳问荆并没有随着他一同进去,尽管“男生寝室女生可随意进出”这一规定已经成为学校的非明文规定,而是坐在楼下大厅的休息室里。
“同学你好,我手机放在包里找不着了,可以麻烦你借下手机给我打个电话吗?”百无聊赖地玩着手指,忽然被搭讪了。
声音入耳的那一瞬间,岳问荆不禁赞叹起自己的运气来。在军校,女生因为数量很少,素有“军中贵族”之称。而她第一次被搭讪,就遇见了一位“贵族”。
拿出手机,递了过去,回道:“没问题。”心中默默地怅然若失地感叹了一声,末了,又开始了无聊的联想,难道这位同学没想到自己可能没有手机吗?
“谢谢!”
视线上移,开始打量起这位女生。
因为长期的室外训练,她的皮肤呈现出很健康的小麦色,比她前世的肤色更暗一些,比她短时间内晒伤的效果显得有质感许多。眉毛的颜色很浓重,单眼皮,眼角上挑,因为眼睛微微眯着,本该显出的妩媚被凌厉取代。一身军装,站得笔直的人,显得很是孤傲。很有气质呢!
可是,不知为何,她却本能地有些排斥。
很令人费解的感觉。
不一会儿,手机铃声响起,她保持着通话的状态,在包里翻找了一会儿,然后,终于翻找出来,面色有些带着赧意的释然。
“原来是在这个兜里。”自言自语道,“谢谢你啊,没想到我把它放在这里面了,这个口袋平常没装东西,所以一下子没找到。”这一句是对她解释的。
“找到了就好。”回以一笑。
“以前没见过你,你不是西合军校的吗?”这样把校名报出来的行为让她感到了些许不适,就像是在炫耀些什么似的。
“嗯。”她也不欲多加解释了。
气氛一时陷入了沉默。
“等久了?”这时,萧倾寒从楼上下来,头发还有些湿润。
“还好。”站起身来,正要和这位借手机的女生道声别,却见她的目光一瞬不瞬地看着他。
“雁回?有事吗?”萧倾寒也看见了她。这样的称呼,看起来,二人不仅认识,还不是一般的校友关系呢。
第126章 初吻()
当然,岳问荆的联想能力很强大,但却不是喜欢自寻烦恼的人,仅仅是想想就过了。
在脑补了一段二人之间的“恩怨情仇”之后,她才将注意力集中到现实情况,却听见萧倾寒的声音:“你先帮我带她逛逛学校吧!辅导员找我有点事,这是我同学,王雁回。她先带你四处看看。我待会儿就来。”后面一段话是对着她说的。
“嗯,你去吧。”顺从地点点头,挥了挥手,示意他不要耽误了事。
“麻烦你了。”又对着那位王同学交待了一句,他才脚步从容地离开了。
“那,我们走吧?”看似询问,却已经半转过身去了。
“好的。”她有些暗叹自己难得的神经过敏。
许是当真话不投机,一路上,她几乎全是发出了诸如“嗯”“哦”“是”“好”之类的单音节词,对于向来可以和不是很喜欢的人也维持表面的相谈甚欢的岳问荆而言,这样的反应,已经是相当无礼和心不在焉的表现了。
不过,这种情绪,她是不会让王雁回觉察到的。所以,对方直接感受到的,就是她的沉默少言,再联系种种表现,就理所当然地曲解为拘谨了。
想不到,他这一去,再见时,就已经到接近晚餐的时间了。
鉴于王雁回代他照顾了岳问荆一个下午时间,萧倾寒也不好一丝半点表示也无,晚上的内部聚餐,她也赫然在列。
“嫂子,久闻大名!”在室友中,萧倾寒的年纪不是最大的,却因为他们对他很是敬佩,都称一声“萧哥”,她也因此长了身份。
“我酒量不好,就一起敬大家了。谢谢你们对倾寒的照顾!”语毕,干了杯中的酒。
才一小杯下去,她的脸就变得通红,就连耳朵也没能幸免。
“都说喝酒容易脸红的能喝,嫂子你酒量应该不错啊!”室友甲。
岳问荆抿嘴笑了笑,没回答。
“喝酒上头其实是体内乙醇脱氢酶和乙醛脱氢酶缺乏的表现,换言之,就是酒精中毒。”室友乙推了推眼镜,正色道。“嫂子不是酒量小,是不能喝酒。”
“啊?”原先大大咧咧的室友甲顿时显得有些愧疚。“那”
“我喝得不多,没关系的。大家都别光顾着喝酒啊,吃点菜吧!”她不算转移气氛的好手,但此时,还是应该由她出面解这个僵局。
这话一出,虽然桌上的气氛仍然不热烈,却也不算拘束了。
酒足饭饱之后,众人走出食堂,岳问荆、萧倾寒和方才为她说话的室友乙落在后面。萧倾寒为她介绍道:“这位是江肃人。是昨天你见过的江叔叔的独子,也是我的好兄弟。”
“嫂子好!”与他的另一位兄弟魏书扬的张扬恣肆不同,这人是一副文质彬彬的书生模样,很是温润斯文的样子。
“很高兴认识你。”岳问荆轻轻一颔首。
不久,一行人到了宿舍楼下,萧倾寒对众人道:“你们回去吧,我先送你们嫂子回去。”又转过身,对王雁回说了声谢,才带着岳问荆告别了。
走了一小段路之后,一直没有动作的萧倾寒伸出手,勾了勾她的小指。
整晚都被他选择性无视的岳问荆不明所以地偏过头,看着他眨了眨眼。
他却没有回望过来,只是原本勾着的手指数目渐渐增加了。一根,两根,三根最终,整个手掌都被他攥住了。
他的力道越来越重,越来越重,捏得她的手掌有些生疼。
有些不适地加重了呼吸,想动一动手。那人却忽然停下了脚步。
他转过身,动作轻佻地托起了她的下巴。
她被迫与他平视着。
夜晚的风,带着丝丝凉意,拂在她的脸上,缓解着她因为喝了酒而微微发烫的皮肤上的热意。很舒服。
因着她的缘故,萧倾寒也被他们灌了不少酒。
此时,她稍稍落后他半步。
风是从正前方吹来的。
吹来的风里,夹带着来自于他身上的一丝酒意。
他的微醺的气息,紧紧地包裹着她。不留一丝一毫的缝隙。
快要窒息了。
她不喜欢酒的气味。因为在实验室待过很长一段时间,她对于实验室里可以闻见的许多味道,都多少有着一些反感。
然而,这一刻,无端地,这一丝丝微醺的凉风,那淡淡的醉意,却似乎也感染了她。
她不喜欢酒,不喜欢酒味。
可是,她喜欢他。
喜欢她面前的这个人。体贴的、温和的、戏谑的,还有现在这个用一种强势的姿态对着她的,她都喜欢。
纵然喝了酒,上了头,她的脑筋,原本仍然是清明的。
手里的疼痛,也是时刻刻让她清醒。
此时,她脑海里,却是这样的念头。
我醉了。醉得不轻。
可是,她,从未见过他,不,是任何人这样灼热的视线。
那样炽烈的目光牢牢地锁着她,原本,在微风吹拂下已经渐渐消退的脸上的热度,又再度回升,愈演愈烈,愈演愈烈。
有些狼狈地垂下眸子,规避着两人的对视。
“早早。”对面的人欺下身子,那股令她窒息的气味更浓厚了。“看着我。”
他的手指似无意识地在她的皮肤上摩挲着,一阵痒意从体表直往心里钻去,她禁不住一阵战栗。
“你醉了。”慌忙间,她说出了三个字。
“是么?”刻意压低的声音,极缓慢的语速,听起来,极为缠绵。
那人轻呵一声,又道:“是啊,我醉了。”
手上的力气忽然松了下来,她的手无力地垂落,心却陡然一空。
分明眼前的人没有表现出半分的异样,这,却是为何?
他,生气了?
然而,还没有得出结论,却被一股突如其来的力道往前一推,她失控地跌进他的怀里。
有些被惊到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还好没撞上去。
然而,那股力道紧紧地禁锢着她。
托着她的下巴的手滑到她的颈侧。
然后,他的唇压了下来,与她的触碰在一起。
轻轻地试探着,浅尝辄止。一下,一下,又一下。
继而,转变为重重的碾压。
有些疼,又有些酥麻。说不清是欢愉多一些,或是疼痛多一些。
他含住了她的唇,吸吮着,间或用牙齿轻咬着。
不知今夕何夕。
从他欺身上来的那一刻,岳问荆的神智早已没了踪迹,从始至终,只是安静地,以至于有些麻木地,被吻。
末了,他将她搂在怀中,将她的脑袋压在他的怀抱里。
“早早,我醉了。”他说得十分笃定。
她听着他快速而强劲有力的心跳声,并随着他的胸膛起伏着。
脑海里,有个疑惑盘桓着:他方才,放开她的时候,轻轻地推了她一下?为什么?
而后,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她的初吻,没有了。
第127章 挚友()
莫勤嬉有种感觉,最近这段时间,岳问荆经常莫名其妙地走神。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还是一如从前的从容淡然,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傻气,还有前一刻还在神游天外,然后莫名其妙地忽然笑得很荡漾那画面,简直不忍直视。
“回魂了!”伸出手,颇不耐烦地在某人眼前晃了晃,“你怎么回事啊妹子!”
“啊?没有啊。”愣神的人动作起来却半点不慢,一把握住她的手腕,偏过头看向她,带笑的脸上满是无辜。
“信你有鬼!”嗤声剜了她一眼。
回到潭州的那一周,一到学校,岳问荆就被莫勤嬉缠住了,滴水不漏的埋伏在课余的每一分钟。终于,无奈之下,放学后,她将莫勤嬉约到了学校附近的一个咖啡馆——虽然并不担心别人知道,却也没有广而告之的兴趣。所幸言执在闹市区,她也不必为找地点费心。
在不断的“啧啧”声中,莫勤嬉装模作样地向四周张望着,然后笑骂了一声“资本家”。
不理会她的调侃,找了个二人小包厢,两人分别点了主食和饮料。
“说吧。”摆出一副听故事的姿态,身子前倾,手臂交叠着,整个人几乎都要趴到桌上去了。
“很久很久以前”拿起水杯,抿了一小口,她道。
“说人话!”扣了扣桌子,某人炸毛了。
这场谈话进行的时间不算短,来时,天色尚早,落日尚未沉入地平线。在她们结束了对话时,潭州已经被霓虹灯照亮了夜空。
岳问荆把事情的经过讲得很清楚,很仔细,几乎是从小到大发生过的一些里程碑式的事件都叙述了一遍。
说来也惭愧,他们从未一起梳理过从前,甚至连交流都很少,自然也没有发现,他们已经认识了这么多年了。一面说着,她的心中也一面翻滚着复杂的情绪。
最初,他之于她,仅仅是老师家的一个小辈而已。慢慢地,随着二人关系的改善,她也不过把他当成一位亲近的兄长。如今,他却成了她的恋人,甚至,将要与她携手一生的人。在从前,这是她完全不敢去想的。
“听起来很美。”难得地,莫勤嬉脸上流露出一丝羡慕。
“妹子,你运气真好。”似是叹息。
这样带着些许苍凉的情绪,她很难与莫勤嬉联系起来。
这人,从来在亲近的人面前,都是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模样;对她不了解的,印象大抵也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传奇类人物。
可是,他们都忘了,她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是人,总有些不如意的,总会遇到挫折,可是,他们都没有在意过。
哪怕这一世,关系亲近如她,也没有在意过她的消极。即使偶尔觉察到了,也非常相信,强大如莫勤嬉,不会被打倒。她可以在最快的时间收拾好自己的情绪,继续前进。
她不是没有弱点,只是习惯了自己在所有人看不见的角落里,独自舔伤口。在所有人面前,只留下云淡风轻的笑容。
有些崇敬,又有些心疼。
握住了她的手掌,把自己手里的热度传递过去,无声地安慰着。
“我没事的。”她笑了,只是那笑里怎么看都带着几分虚弱,然而,片刻就被坚定取代。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我毕生所想,只有追求正道,万死不辞!”这样的骄傲与锋芒,才是岳问荆所熟悉的。
追求正道,坚持本心。
要做到这一点,何其难也!纵然前世的她,自以为内心已经很强大,在选择的分岔路口,还是不得不妥协。
背负理想,踽踽独行。很艰苦,却也能乐在其中。只要做了正确的决定,在路上,遇到的所有苦难,都只是让你成为更好的自己的磨刀石。
其实,她从来不觉得生命中缺少了名为“爱情”的东西就无法圆满,现在也是。遵从自己的内心,一生追求真理,哪怕一人的孤灯苦旅,也不会感觉漂泊无依。
所以,她相信莫勤嬉,是真的没关系。
再回到学校,晚自习第一节已经结束了。十六班的班长大人也是任性,就这样大喇喇地走了进去,不理会所有人异样的眼光。那样坦然的态度,倒是让那些盯着她看的同学感到些心虚。
很快,就到了填文理分科志愿表的时间。
上一世,“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这句老话,无论是温旭回忆旧岁,或者是偶尔回家的岳律,都常常挂在嘴边。或许,那是他们并没有什么暗示之意,那作为理科生刻在骨子里的轻狂骄傲,却让她牢牢记在心中。
当今之世,重理轻文思想盛行,许多家长都有“学文科大学选专业很难,以后也不好找工作”、“理科不好没办法才去学文科”的观念。
诸多的外在条件,辅以岳问荆自以为是地当做自己理科领悟力极强,也有“成绩好了那么多年怎么能去学文科埋没了”的自持,她的选择,不难猜测。
这张让她之后矛盾了许久的纸,那样轻,那样薄,上面,仅有寥寥数字。可是,即使大三了,午夜梦回,也曾经有过放下一切,重新开始,再去读一次高三的疯狂想法。
就是这张纸,自此,她走上了自己亲自选择的一条歧路。
想到这里,岳问荆的眼神迷离了片刻。少时,薄雾消散,转回清明,她重重地、坚定地落笔。
有些错,犯一次就够了。为了承担那个错误所带来的后果,她用了一生时间去偿还。这样的代价,够惨痛了。
在“文科”二字后的方框里,画上了她浓墨重彩、痕迹深刻的勾。
“嘿!你选的什么?”刚从教室出来,预备去打水,经过十六班门口时,就被从教室里匆忙跑出来的莫勤嬉拦住了。
“不是很明显的事?你呢?”
她却好像早有准备,把背在后面的手伸出来,捏着一张纸在她眼前晃了晃。看得并不真切,不过,和她一样的位置,她看到了签字笔写下的痕迹。
“不是高中学理科学法律会比较有优势?”有些疑惑道。
“我想活得纯粹一点。”发自内心的笑容,很吸引人。
不过这人在她面前,从来正经不过三秒。
“而且,你觉得作为一个已经自学完了所有高中数学和理科所有内容的人,浪费三年时间再学一遍?”
这句话,岳问荆听来,简直感觉匪夷所思。
所以,前世,两年时间,莫勤嬉都只是在复习和提升?高中课程的难度,她是知道的,她更了解的是莫勤嬉。她所说的“自学”,不会仅仅是只看了几遍书,其他配套的习题,甚至前几届的高考试卷,她做过的可能性很大。
现在,高一,还没有结束。
无法可想。
不过,她现在的程度,应该也差不多,甚至,还略高一些。
两人相视一笑,眼中都充斥着不怀好意的神采。
第128章 嘲讽()
“那,下学期,我们又是同班同学了。合作愉快!”莫勤嬉伸出手,偏了偏头,狡黠一笑。
“合作愉快!”她亦伸手,与她回握。
文科班的数量比理科班要少很多,她记得,上一世仅有七个。文科重点班就更是凤毛麟角,只占其中之一。这不仅与文理科比例有关,更与言执文科班的强势有关。
这一点,她也是毕业之后,听温璃说的。
她有一位同事与言执一位副校长的夫人是好友,那位同事的孩子比她小上几届。在文理分科的时候,她同事有些犹豫不决,加之她家孩子成绩也不是很好,就去询问了下那位夫人的意见。
她的回答是,只要理科不是很出众的,都去学文科!因为言执的理科在国内还不算顶尖水平,但文科,只要排名总在年级三百以内,上重点本科没问题。如果能进重点班,基本就算是有了重本的保证书了。
而关于分班,言执有一个默认的规则,高一的理科重点班只进不出,即使理转文。
所以,她们俩,势必成为同班同学了。
今年的劳动节的假期为三天。
小学时,最期待的假期除了寒暑假,就是五一和十一的七天小长假。没有功课的烦恼,想怎么玩就怎么玩,那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于岳问荆,就更是如此。
现在,就算一年再多给她几个假期,她也不会像前世那样昏天黑地地睡一个早上,吃过午餐,再睡一整个下午的午觉。她早上起床的时间,简直早得称得上令人发指。
这三天时间,原本她是要自己支配的,只是,放假前发生的一件事却打乱了她的计划好吧,其实她也没什么特殊计划。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放假前的某天晚上,她接到了一个陌生的号码的来电。
稍稍思索了一阵,仿佛也从响个不停的铃声中感受到了主人的锲而不舍,她于是接起了电话。
“喂,你好。”
“是岳问荆吗?我是王雁回。”
听到这个名字,岳问荆有些不适地蹙了蹙眉,道:“嗯,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我五一有三天假期,想来潭州看看,又不知道有什么好玩的。可以麻烦你做我的导游吗?”
有些人,你如果不喜欢他,那么他无论说什么,做什么,甚至就连呼吸,都是错的。
她对王雁回,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感觉。
明明没有什么过分的用语,她也不算神经敏感的人,但那样一句简单的话,她就是感觉被冒犯了。
更憋屈的是,她不能拒绝。
即使心中很不乐意,还是很礼貌地回道:“如果你不介意我不太认路的话。”
“没关系。我明天上午十点的飞机,大概午餐的时间就能到了。应该不会打扰你休息。”最后一句话中带着笑意,像是在调侃一位喜爱睡懒觉的朋友。
默默地说了句“似乎我们没那么熟”,回道:“嗯,你登机了告诉我一声。”
“好,那到时候联系!再见!”
“再见。”
挂了电话,岳问荆哀嚎一声,躺倒在床上。
一会儿,又打开手机,切换到短信界面。
“兄长大人,你把我坑惨了!!!”三个并列的感叹号,后面还跟了一个大怒的表情。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那森森的怒意。
手机一震,翻开短信,却只有简简单单、不明所以的三个字:“怎么了?”
“让我当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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