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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笛-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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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一现象至少让我看到了点希望的苗头。
哥哥把车开了过来。
王子文已经坐在上面了,下车帮我把王子妃扶到了车里,后排空间很大,能坐能躺。
车开动了。
说走就走的旅行。
一点都不磨叽。
这车的速度快,十几个小时就能到龙岭山区,一来一回最多两天的时间。
背负诅咒的人们,总要为命运奔波。
路上没人说话,气氛沉闷,我不知不觉睡着了一会儿,睁开便看到了天边的启明星,黎明的晨光已经冲淡了黑暗。
车子极速行驶在高速路上,中途不停歇,比预计的时间提前了许多,刚过正午就开上国道,进入了龙岭山区。
王子妃的状态非常好,面色红润,呼吸均匀,心跳平稳。
医生说她活不过当晚,事实证明是扯淡,我的判断才是正确的,灵异之事不能用正常的理论来对待。
王子妃没事,大家的心情越来越好,甚至开始聊天说笑。
主要是大山里的环境太美,田园风光无限好,比起城市里的汽笛喧嚣,天然能让人的心灵返璞归真。
车子在崎岖的山路上开了两个小时,顺顺利利到达白骨坡的山脚下。
疤拉子的饭店,礼良酒肉铺。
景区还没开业,饭店几乎没有顾客,我们几个的到来可谓是一笔大生意。
疤拉子看到我进门,挺惊讶地问道:“你小子刚走没两天,咋又来了?还要上山打猎?”
我笑笑说:“甘叔做的饭太好吃,上瘾,一天不吃浑身难受,特意过来吃饭呢!”
疤拉子招呼我们几个坐下,目光打量一遍,停留在了王子妃的身上,想说话又没说,到后厨做饭去了。
我来这里主要是想用一用上次的枪,以防蛇洞里有巨蟒,有备无患。
所以我跟到后厨,直接说明来意。
疤拉子很爽快,随便用,只要不带下山、不连累他就行。
疤拉子问我:“那位闭眼的姑娘,背上是不是有块红印?”
听到这话,我顿时惊呆。
无比的惊讶!
疤拉子问得那么随意,家常便饭似的,司空见惯。
我问道:“你咋知道印记?你以前见过?”
疤拉子说:“当然见过,浮桥山的寨子里多着呢!你还记得浮桥山吧?他们每年八月十五都会举行登临仪式,被选中的人,背上会有印记,是尊贵的象征。虽然现在的仪式改变了,变成了结婚庆典,但本质没有变,印记才是关键。”
疤拉子说的这番话,我是相信的。
传说中,方远和月儿是从登临仪式上逃走的一对男女,方远大将军肯定特别憎恨印记,所以进到他的陵墓里印记就会消失。
这样都能够解释的通。
我好奇问道:“那印记到底是啥东西?怎么来的?”
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老板,点菜!”
楼尔……
他那娘娘腔的嗓音,辨识度太高了,后厨的炒菜声都掩盖不住他的魅声。
疤拉子的店里还有个小伙计,跑过去招呼了。
不只有楼尔,还有苗奇一伙人!
第115章 关公面前耍大刀()
冤家路窄,这话说得一点都没错。
有仇的人走到哪里都能碰到。
苗奇的突然出现,让冷清的饭店里顿时弥漫起火药味。
昨晚王子文刚被打,正在气头上,一向文明的他张口就骂了句:“草泥马!”
有我哥撑腰,王子文底气十足。
哥哥正在喝茶,咔嚓一声,竟把手里的白瓷茶杯给捏碎了!
我只在电视上见过这样的情景,没想到哥哥今日给我上演了一场真实版的捏杯子,气势瞬间提升一大截。
苗奇却是一副淡定的样子,没再往里走,远远地坐在了门口的餐桌。
左右跟着两个保镖。
这俩保镖就是把我按在家里抢走我画的人,事情发生在一天前而已,他们自然认得我。
两人的体格都不亚于我哥,绝对的顶级保镖兼杀手,而且身上有枪,我在家里见过。
大姐和苗苗随后进门。
大姐看到我们几个在这里,惊讶地问道:“咦?你们几个孩子怎么也在这里,啥时候来的?好巧呀!”
没人吭声。
我在后厨门口站着,走回去坐下,才回道:“带我哥回老家看看,你也要去吗?”
大姐笑道:“听说老家已经拆了,有啥好看的,姐来这里有事呢,你们几个好好玩!”
大姐的打招呼,让气氛暂时缓和。
两桌人各做各的事,各聊各的天。
王子妃一直背对着苗家人,没人能看出来异样,王子文扶着她,把她控制在座位上动不了。
我回到座位后,坐在王子妃边上,王子文终于可以放开手,松口气。
王子妃对我一往情深,只要我碰到她,她乖得像个孩子,一动不动。
饭菜上来了。
吃着饭,荀千灵开口说道:“一山不容二虎……”
我笑笑:“除非一公一母。”
“滚。”
荀千灵白我一眼,继续吃饭。
我知道荀千灵的意思,我俩经历过上次的活动,心里明白,只要我们参合苗家的事情,苗奇不会让我们下山。
只要我们跟着去浮桥山,只有一方能活着回来。
王子文说:“苗家人的身上也有印记,他们来这里的目的肯定和咱们一样,按理说可以合作。先找到召唤的源头,解决了印记,再解决私仇。”
“你真他妈没种!”
哥哥骂道,拍案而起,已经忍了够久了,气势汹汹地走向苗奇的餐桌。
结果还没走到跟前就被两个保镖拦住了。
但哥哥不是吃素的,面对两个和他同等体格的硬汉,一点都不虚,上去一脚把其中一个保镖踹得倒退好几米,指着苗奇说道:“别以为老子不敢动你!”
说着要打苗奇,却被另一个保镖拿枪顶住了后脑。
苗奇淡淡地笑了笑,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是为身上的印记而来吧,合作怎样?私人恩怨暂放一边,在大事面前,琐事不值得一提。”
哥哥没搭理,扭头一巴掌呼掉了保镖手里的枪,骂道:“别拿这破玩意指老子!有本事你开一枪试试!”
哥哥话音未落。
砰的一声响!
之前被哥哥踹退的那个保安,举起手枪朝屋顶放了一枪。
保镖真敢开枪!
这可是荀三娘的大儿子,保镖不会不知道,他若敢伤到我哥,十条命都不够抵。除非他把我们全干掉,瞒天过海。
足以看出,这两个保镖是苗家的死士,亡命徒。
然而,保镖的枪声刚落下,大家还在惊慌中,突然又一声枪响,响声更大!
保镖手里的枪,突然被一颗子弹打飞到了门外!
苗苗和大姐吓得大叫了两声。
只见疤拉子端着一把猎枪靠在后厨门口,嘴里叼着烟说道:“这里是和平饭店,进门无仇无怨,好好吃饭,有啥事情出去再解决。”
失枪的保镖,一时吓得有点懵。
另一名保镖拿起枪就要朝疤拉子开火,被苗奇及时拉住了胳膊,没有扣下扳机。
幸好苗奇拉住了他。
不然的话,这个保镖就悲剧了。
因为疤拉子站的位置,能够轻松躲避子弹,然后用手里的猎枪打出钢珠,把对放爆头。
疤拉子是山上的原住猎户,几十年的打猎生涯,快速移动的猎物都能一枪毙命,弹无虚发,区区两个保镖怎能在关公面前耍大刀。
原住猎户的枪法,比部队里的狙击手还要精准,而且反应速度极快,肉眼自瞄,枪枪锁头。
苗奇对疤拉子拱手说道:“多谢大哥手下留情,一点小误会……”
“去你妈的,你问谁叫大哥!”我骂道。
疤拉子可是我叔,差点成我干爹,苗奇叫大哥,我哪能不生气!
大姐不乐意了,生气道:“东阳,你咋说话呢,注意点素质!”
我懒得搭理她!
疤拉子也是她叔,她压根就不认识。
我骂完继续吃我的饭。
哥哥走回来坐下,暂时结束了摩擦,饭店里的气氛又平息了下来。
哥哥出了口气,心情大好,问我:“店老板是谁啊,怎么牛逼?”
我道:“是你干爹。”
哥哥以为我在骂他,扇我脑壳骂道:“滚蛋!”
我闲着没事,给他们讲了讲疤拉子的经历——原名甘礼良,土话叫干你娘,因为名字的原因被我爷爷嫌弃,等等。
他们听了,笑成一片。
吃完饭,我到后厨的仓库里拿枪,给疤拉子付了好多钱,顺带赔偿损坏的公物。
我看到仓库里竟然有两颗手雷!
是那种圆圆的美式手雷,上面印着“M26A1”。
我吃惊地问道:“甘叔,你从哪里搞得这东西?不怕被查吗?”
疤拉子说道:“昨天搬老宅,刚找到的,50年代的美式手雷,不知道还能不能用。我老爹以前是土匪嘛,就在这片山区落草的,剿匪的时候被打死了,没留下多少遗物。”
我拿在手里看了看,手雷挺新的,保存比较好,应该会响,就对疤拉子说:“放你这儿太危险,万一顾客在吃饭突然炸了,你能承担得起吗……不如我拿到山里扔了算了,你看咋样?”
疤拉子笑道:“只要不拉保险,你把它当球踢都没事,放这儿一百年也不会炸。你小子,别乱惹事,只能拿一个,拿走吧!”
“一个咋行,万一是坏的,总要有个备用。”
我抓起两颗手雷,装进两个口袋里,拿着我的枪,快步跑走了。
疤拉子也没说啥。
他知道我们可能有危险,苗奇那俩保镖明显不是什么好东西,我拿手雷可以起到威慑作用。
关键时刻可以学学电视上演的,握着手雷同归于尽,那气场,绝对能迷倒美眉。
哥哥看到我背着枪出来,眼睛一亮,一把夺了过去,发现是真枪,更兴奋了,对我说道:“你行啊,能搞来这东西!苗家那伙人,找死!”
我又夺了过来:“你的枪法,瞄头可能打到吊,还是我来用吧。”
苗奇他们已经吃过饭出去了,在远处的一辆汽车旁整理东西,准备进山。
现在离中秋还早,苗奇来这里肯定是为了提前熟悉一下环境,应该是楼尔的提议。
楼尔把画偷走交给苗奇,就是为了让苗奇提前过来探探路,到原始山林里,把苗奇干掉,谁也找不到尸体,彻底人间蒸发。
计划不错。
可苗奇带了两个保镖、死士,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
稍有差错,死的就是自己。
不管怎样,我现在的任务是带着大家到山洞里泡温泉,解决了印记,让哥哥们先回去。
走出饭店。
阳光和煦。
苗奇一伙人已经走进山里,身影渐渐远去。
我松开王子妃,从王子妃走的方向来看,真的是浮桥山。
第116章 百鸟朝凤()
浮桥山和白骨坡是一个方向,所以我不用管王子妃,她自己可以走,甚至还会自己避开山路上的障碍物。
大白天的梦游,有点奇葩。
不过,王子妃的这种状态,比平时还要美丽动人,没有意识,却多了几分仙气。
就连她哥哥王子文都看得有点眼直,对大家说:“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觉得子妃顺眼……”
哥哥问:“你俩不是双胞胎吗,难道你一直看自己不顺眼吗?”
王子文解释道:“正因为是双胞胎,我才看不惯她,咋看咋丑,不知道为啥有那么多人追她,她长得很美吗?我咋一点都看不出来。”
哥哥笑道:“你应该找一头母猪,最符合你的审美观。”
我对王子文说道:“有些容貌,只适合女生。女生美若天仙,男生普普通通。”
荀千灵在我身边走着,无意中碰到了我口袋里的手雷,伸手掏了出来,惊讶道:“靠,我还以为你装了两个馒头。”
我郁闷:“你的馒头这么硬?”
哥哥和王子文看到手雷,同样惊讶万分,又有点怕,王子文急忙劝道:“你俩不要乱摸,小心走火!”
我听得无语,说话这么有歧义。
荀千灵拿着手雷摸来摸去,像小孩儿买了个新玩具似的,研究半天,递给我说:“你啥都有,跟着你长见识了。再遇到蟒蛇,炸它。”
大家只顾看我的手雷,一不留神王子妃不见了!
山里道路崎岖,杂草茂密,稍一离开视线就很难再看到身影。
幸好我知道王子妃要去的地方,按照大致的方向追了过去,边跑边喊:“子妃姐!”
喊完我才想到,王子妃听不见,喊话没用。
哥哥和王子文听到我喊,也跟着喊王子妃。
突然听到一声枪响!
我心里猛一咯噔,朝枪响的方向大喊道:“谁他妈在放枪啊!”同时取下我的枪,快步跑了过去。
穿过一片茂密的深草丛,看到有个当地人拿着自制猎枪在打鸟,这人好像是我们邻村的老猎户,我见过,眼熟。
上了岁数的一个老头,闲着没事打打枪,练练手。
我跑过去问道:“大爷,你看到一个穿着长裙的姑娘吗?”
荀千灵追过来骂我:“你大爷的,跑那么快干啥!”
大爷看着我,眯着眼睛道:“不要叫我大爷,容易被人骂。你说的那个姑娘,没从这里走,没见过。”
哥哥和王子文也跟了过来,气喘吁吁的,看样子晕头转向,不知道山路咋走。
大爷突然“嘿”了一声,望着天上说道:“怪了,鸟咋都往西边飞?”
“啥意思?”我问。
大爷解释道:“西头没林子,一到下午,鸟就会飞回东边。现在这时候,不该有大片的鸟往西边飞啊,怪哉。”
听大爷这样一说,我突然想起出发前,在街道上有只小鸟落在王子妃的肩上,当时我就感觉怪怪的。
心想,莫非王子妃能吸引鸟……
于是我急忙调头,朝西边飞奔而去。
哥哥、王子文和荀千灵,一起在后面喊我慢一点。
我怎么可能慢,跑起山路比大马路还舒坦,就得让他们几个练练脚力。
我头顶上时不时的就会有成群的鸟儿飞过,各种各样的鸟,我从来没见过不同种类的鸟混在一起飞,越看越怪。
我朝身后喊道:“你们几个跟着鸟的方向走,看好脚下的路!”
我继续往前跑。
鸟越来越多。
以至于天上黑压压的一大片,甚至挡住了阳光,尤为壮观。
这个时候随便开一枪,很容易一箭双雕,甚至三雕、四雕。
可我没心情打鸟,我要找王子妃。
西边无林子,草丛也稀疏,跑着跑着,一眼便望见了王子妃的身影,一袭长裙迈着优雅的脚步,直往西边走。
我松了口气,没事就好。
不过,西边并不是浮桥山的方向,不是白骨坡的方向,也不是树葬棺的方向,不知道王子妃去西边干啥。
西边是采石场,荒无人烟。
我没做停歇,跑过去拉住了王子妃,王子妃还是很乖地停住了脚步,站在原地。
天上的鸟仍在增多,盘旋在王子妃的头顶。
各种鸟鸣声,像不同乐器的合奏,有那么一点悦耳动听。
我把王子妃护在胸前,挡住她娇柔的身板儿,因为我怕头顶的鸟拉屎……
这么多鸟,恐怕要下屎雨。
好在这些鸟都挺有素质,暂时没有出现想象中的惨剧。
我站在原地等了会儿,他们三个终于跑来了。
荀千灵看到我抱着王子妃,抱得那么紧,张口就骂:“我靠,你真特么浪漫。”
我只是怕天上下雨,真不是浪漫。
大家看到王子妃没事,都挺开心。
王子文对我感谢道:“多谢,只要子妃没事,你随便抱。现在起我听你的,你说咋做就咋做,你要能让我妹妹醒过来,你俩爱干啥干啥。”
哥哥纳闷道:“天上这些鸟都疯了吧,这么喜欢子妃?”
这时,天上突然下雨了!
羽毛的羽。
一根根的羽毛飘摇落下,灰的、白的、绿的、黑的,五颜六色,漫天飘飞。
这场景简直壮观到了极致。
我抬头望望天,有羽毛落在我的脸上,柔柔的,痒痒的。
大家都看呆了,没法解释这种现象,只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与王子妃有关。
羽毛落下后,鸟儿渐渐地散去了。
整个过程足足持续了半个小时。
我们身上全是漂亮的羽毛,地上也铺了一层,一阵微风吹过,纷纷扬扬。
荀千灵不由地说了句:“百鸟朝凤……”
这句百鸟朝凤,一下把我点醒了,这种壮观又奇怪的场景,的确像是百鸟朝凤。
我一直没有想到这个词,忘了有这么一个典故——
据说,凤凰曾经是一只不起眼的小鸟,默默无闻,但它勤劳朴实,从不玩耍。
有年遇到旱灾,森林荒芜,大量鸟儿觅不到食,快要饿死了。
凤凰把它平时辛勤储存的粮食分给大家,和大家共度难关,拯救了无数的鸟儿。
旱灾过后,为了感谢凤凰的救命之恩,鸟儿们都从自己身上选了一根最漂亮的羽毛拔下来,制成一件靓丽的百鸟衣献给凤凰,凤凰由此成为百鸟之王。
这便是所谓的百鸟朝凤。
当然也有比较坏的典故,比如说,凤凰是一种邪恶的鸟,每当涅磐重生之时,鸟儿们都惧怕它,纷纷飞来朝拜,摘掉自己身上最漂亮的羽毛献给凤凰,乞求凤凰的庇护。
总之,都和现在的场景很像,王子妃真的是凤凰……
哥哥和王子文并不知情,王子文开玩笑道:“百鸟朝凤,说明我妹妹天生富贵命,我们王家要兴盛了!”
哥哥说:“古时候,只有皇后才能比作凤凰,看来你妹妹真是富贵命!”
我和荀千灵对视一眼,没说话。
我俩知道戒指的来龙去脉,各种历史作证,眼下又看到这不可思议的百鸟朝凤景象,震惊得说不出话。
王子妃这一病,恐怕要大变天。
在原地聊了会儿,大家都相信王子妃天生富贵命,不会死,对我当初在医院的抉择深表感谢。
正事还要继续办。
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跟着王子妃走,找到召唤的源头。虽然我有解除印记的办法,可王子妃现在往西边走,我必须要去看看西边到底有啥。
所以暂时没说温泉的事情,继续前进。
王子妃在前面带路,我们四个跟在她的左右身后,寸步不离。
西边越走越荒凉,到处可见堆积如山的碎石,峭壁斜飞。
曾经的采石场,把砂石运到大城市里建设,却造成了当地的植被破坏、土地裸露、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几十年都没有恢复的迹象,仍然一片死寂。
走在这里,感觉空气都是朦朦胧胧的,弥漫着细微的沙砾。
好在,王子妃没走多远便停了下来。
停在一处废弃的采石场。
采石场分为地下采石场和露天采石场,而这里明显是地下采石场,因为地形险要、山体陡峭,露天开采十分困难。
王子妃停在这里,不知道什么意思。
可她停下脚步的举动,让我们非常吃惊!
不梦游了!
按理说,只要被召唤,只要不醒来、不恢复意识,就会一直走,不可能停止脚步。
王子文欣喜道:“我妹妹这是要醒过来了吧?谢天谢地!”
哥哥在王子妃耳边大喊了声:“能听到我说话吗?”
王子妃没有一点反应。
荀千灵说道:“不一定是王子妃要醒,也可能是不召唤了。”
我把王子妃的衣领拉开一点,看看她的后背,印记仍在,不会不召唤。
我指了指采石场的矿洞,说道:“要不进去看看吧,说不定里面有啥东西,能屏蔽召唤。”
哥哥和王子文还没发表意见,荀千灵便带头走了过去。
王子妃不会动了,我只能背着她。
翻过碎石堆,来到矿洞口,废弃几十年的地方,基本上已经被山体滑坡堵塞了,不太好进去。
两块大岩石之间有一条狭窄的缝隙,只有荀千灵的身板儿能进去,里面黑咕隆咚,不知道有多深。
荀千灵要进,被我和哥哥、王子文三人同时拉住了,我劝道:“据说,地下采石场里有吸血的树根,采矿工人休息的时候,被吸死了好几个,不知道真的假的……”
荀千灵骂道:“你大爷的,还没进你就吓我。”
骂完不进了。
其实我就是吓吓她,我都忘了自己从哪里听来的这种言论,反正不真实。估计是大人们吓唬小孩子的,不让孩子往采石场里跑。
我上前仔细看看,封死洞口的石头不算很牢固,有个地方只有一点点的支撑,人力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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