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静待楚暮归-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简介:楚暮遇见晏静秋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这个英俊美丽,有一双灰色眼睛的男人,会强迫自己和他结婚,而且是为了一个非常可笑的理由。晏静秋给了楚暮所有的温暖,当楚暮对他放下心防,以为自己重新拥有幸福的时候,晏静秋却遇到了他所谓真正等待的人……这是错误的开始,难道注定要以这种悲凉的结尾收场吗?
://141341
第1章()
晏静秋进来的时候,我正在折洗好的衣服,本来这事不该我做,但是这个时间点,他回来的时间点,除了找点事做,我找不到把他当空气的借口。
管家一脸心如死灰,这老先生拿我完全没办法,他机械的开口:“先生,小姐要求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以求日后扫地出门,可以靠双手混口饭吃。”我发誓,最后一条绝对是他加上去的,而且极有可能是他的心愿。晏静秋看了他一眼,他合上嘴巴,走过来,帮我把我叠反的衣领翻过来。
别误会,进来的这个高大的,逆着光不看脸也站的像海报的男人,并不是我的父亲。他们叫我小姐,也不是因为我们之间存在着亲属关系,其实按照法律上来说,他是我的丈夫,但他也是我最讨厌的人,他的地位在我心里,可能就比蟑螂好那么一点。我感觉被叫小姐,和他的距离会比夫人远的多。
“你,”他开口了,我虽然讨厌他,但也算半个声控,他的声音有点像大提琴,若他没有什么工作,倒是可以考虑声优,如果我不认识他,也许还会是粉丝,还能有钱隔三差五的给他刷个礼物什么的。可惜他是晏静秋,这世上我最讨厌的人。
可能我走神的样子太明显,他轻轻的咳了一声:“你喜欢的樱桃,凌春买了新的,放在楼下。你去吃吧。”他声音很温柔,他从来不在乎我对他的讨厌。
说起来凌春,我一直遗憾他两没有结为伉俪。那是个非常美艳的女人,而且是那种美丽的女人里面身材媲美模特的,和晏静秋走到一起分分钟可以上高定秀。这个高定花瓶还是一个能力很强的花瓶,类似一个镶满钻石的阿拉丁神灯,在公司简直虎虎生威,做事雷厉风行,她的下属看见她怕的像见了老鼠的猫,对,没错,就是网络上那种怕野老鼠怕到死的家猫。有几个不怕死的垂涎她的美貌,说她是扎手的玫瑰,但我估计,这朵玫瑰可能还有食人花的基因,从我的经验看,这基因比例还不少。
晏静秋这样的人,和她配再合适没有,无论外貌还是冷酷程度,简直绝代双雄,黑白无常。如果组合起来,那就是横扫三界。何况这朵变异的玫瑰花,爱他爱的死去活来,大有给他生出一片玫瑰花园的勇气和憧憬,而作为一个旁观者眼中的我,就成了那个阻止科学和理论伟大结合的坏人。虽然我这个坏人,一直想给她腾出一片广阔天地让她付诸实践。
如同所有的故事该有的套路一样,凌春讨厌我。而我非常喜欢往她的身边凑,我实在享受她想掐死又不能动手,憋的自己心肝疼的样子。像这会,我虽然对晏静秋说话没有兴趣,但是很想去看看这个美人被迫给我买东西的样子,难得见她痛苦,我简直迫不及待。
但是他那么一装饰品戳在门口,我又不是根杨柳,门虽然宽,出去势必要挨着。可喜可贺,他脑子聪明,看我有下楼的意思,转身去了隔壁。
我赶紧出了门。
楼下,那棵玫瑰风姿绰约的坐在沙发上,管家立在她旁边,带着和在楼上迥然不同的笑容,那脸简直皱成一朵菊花。这老先生一直很喜欢她,我没来的时候,她一直是以晏家未来女主人自居的。看看,有这想法的不止我一个嘛,虽然管家不喜欢我,也绝对不妨碍我和他是一条战线的人。
凌春一看见我,毛都炸了起来,踩着十公分的高跟鞋几步就冲到我面前。我其实还想去沙发坐着说,不过看看她细的能当凶器的鞋跟,再看看我的毛拖鞋,也就将就的陪她站着。其实我很难理解,她这么一个精英,化着精致的妆,指甲的水晶可能都比我一身的行头贵,何必对我这么一个蓬头垢面素颜朝天的女人每次一副不共戴天的仇恨样,她和客户谈判的镇定自若去哪了?
“呦,这不是楚小姐嘛。”她阴阳怪气的开了口:“Boss最近喜欢上养猪业了嘛,你看看你那腰上的肉!”
“他喜欢猪都不喜欢你,长点心吧。”和她吵多了,道行也就深了:“听说你今天给我买了樱桃,在哪呢在哪呢。”说着我就想往桌子上扑。
她那精致的眉毛简直飞到天上去:“吃吃吃,你吃什么吃!你看看你自己!还吃樱桃,你是吃樱桃的人吗?你这气质,就只有啃土豆的命!”
“土豆怎么了,我也喜欢,”我淡定的很,“那你这气质,也该是立在西游记里面琢磨着吃唐僧的命啊,你怎么还在这给我买樱桃呢?”
她伸出手可能想打我,瞥了一眼楼上大开的晏静秋的门,忍了忍。
“吃吧吃吧,小贱人,”她心情一不好就喊我这个,气势汹汹的回去坐着,管家比我两都矮,刚刚在旁边一句话也插不上,这会看一个走了,慢慢走过来,平板的说:“小姐,你过来坐,我给你梳梳头发。”
说来惭愧,我从小就不修边幅,特别是对自己的头发,我头发多,又容易打结,到现在都不会认真梳头发,管家有个女儿,他从小带大,精灵可爱的一个丫头,听说也有我这样一个不爱梳头发的毛病,出国死于空难。所以就算被我气的半死,但每次看见我披头散发,都有一种不由自主的父爱。
我充分利用他这份父爱,就差让他给我洗头。可惜洗头必须要洗澡,给他十个胆子也是不能答应我的。我十分惋惜,所以每天都自己不肯梳头。
“你是残疾人吗,”凌春可能气不过,恶狠狠的瞪着我:“这么大一坨人了,还让李叔给伺候。”
“你的男神也是李叔伺候,你怎么不问问他是不是残疾人。”我捞了一个樱桃,塞进嘴里:“有点涩,你下次买熟的,晏静秋不给你钱吗?”
她又气的跳起来,管家默默的看着她的鞋,可能是怕把刚换的毯子给戳出个洞。
“你懂什么!阿秋忙的要死,当然不在乎这些细节,你一天好吃懒做,还有脸说!”她一激动Boss也不喊了,她本来是晏家世交的女儿,如果不是为了晏静秋,是决计不做助理的。
“有脸啊,怎么没脸。”我淡定的很:“你怎么又跳起来。我刚就想问你了,你来送个樱桃,穿那么高的跟干什么,外面那么大的雨。”
“关你什么事。”她忽然弱了气势,坐了下来,眼波往楼梯口转。
每次她这么一副发春的表情,我就知道晏静秋来了。
第2章()
晏静秋站在扶梯上,逆着光看着我们。他是那种适合放在画布上的人,身材就像个艺术品,五官精致漂亮又不显得女气,他祖上可能有些外国血统,所以他眼睛是灰色,那是一种烟雾一样的颜色,睫毛深长,投在眼睛里像湖水的涟漪。那时候,他是阿蝶的上司,阿蝶迷他迷的要死,每天喋喋不休向我描述他的美貌,我还记得在她手机屏保上那张她偷拍的照片,穿着西装的男人匆忙而过,有些模糊的侧脸美的不似真人。
没有人不恋慕美好的皮囊。但美丽的物品往往有毒,愈是鲜艳愈伤人。
而我不能想起阿蝶,她现在是我的骨中刺,一动便是疼痛。
凌春此时早已收了爪牙,好像刚刚那个和我跳脚的人不是她。她抬头看着晏静秋,眼波流转,神色娇媚,好像面前是皇上,而她是刚选上妃子的秀女,忍着直接扑上去的心,拿着她不存在的矜持道:“阿秋,你也来吃樱桃吗?”这声音语调拿捏的刚好,最后一个字声调上扬,我记得以前我有一个学音乐的邻居,费劲心思拉调子,也没她这么如出谷黄莺。
这哪是一个选上妃子的,分明是直接册封皇后的。
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晏静秋把脸转了过来。他表情一直很淡漠,鲜少有情绪,平时连笑都没有,无论生气高兴,都只用那双灰色的眼珠子看着对方。他的下属早已练就一套绝技,就是从他那双没有情绪的眼睛里看出情绪,而且还准的离奇,比如凌春,比如邱晨,都是个中翘楚。
“我不吃樱桃,”他淡淡的说,“阿暮喜欢。”
凌春狠狠的剜了我一眼。
“这死丫……,”她艰难的把其他的后续词咽了回去,“楚暮她又吃不完,我特地买了你的份,你吃火龙果吗?我记得你爱吃,我剥给你吃。”
他又看了我一眼。管家盯着我,他和晏静秋是同一个物种,但我偶尔能看懂他的眼神。
除了我不想懂的时候。
“火龙果我爱吃,你剥给我。”我在沙发垫子上蹭了蹭手,“你那么想剥,干脆给我。”脸皮这种东西,于我来说,本来就是身外之物,要了也没什么用处。
“你这个!!!”我怀疑如果晏静秋不在这里,她可能会直接用那尖如匕首的指甲抓我的脸:“吃吃吃!你除了吃还能干点别的不?”
“当然能,我感觉我能让你凌大小姐给我买水果,就是一种能力。”我这个自信真的让我默默地佩服自己。
晏静秋拿起一个,默默地剥了起来。
凌春这会的表情简直就是黑化的食人花,我很怀疑她下一步很可能就打算亲自灌我喝一丈红了。想想那个后果,我还是决定先回去,反正戏看完了,再下去可能就危急我的生命,我站了起来。
“小姐呐…”管家表情痛苦,看起来他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剥的可能也不是火龙果,而是捏着什么炸药,自从遇见我,这老先生寿命活生生打了对折,每天提心吊胆,生怕我下一步又做出什么伤害他家先生的举动。说实在的,如果他能成功让凌春入主晏家,我和他都会欢欣鼓舞,延年益寿。
上楼的时候,我感觉两条视线好像做X光一般紧盯我的背部,似乎能聚光发热,真的是还嫌这天气不够炎热一样。如果算热度,我感觉那玫瑰的似乎更加火热,浓度直逼硫酸。
真可怕,这么一对璧人,每次都被我气个半死,真是罪过。我默默地检讨着自己,上楼关了门。
在我的少年时期,我一直都以为,我会做个不是那么贤惠但绝对顾家的好妻子,虽然活的像个混世魔王,但一定会变得居家,有自己爱的丈夫,再生几个小崽子。
但这世界,从来不是年少做的的梦许的愿那么简单,这生活的轨迹,从不会按照人的意愿去走。
我成了一个我自己都不喜欢的妻子,不顾家,不爱丈夫,更不愿生孩子。
楚暮秋却不肯放我走。他宁可头破血流也要和我同归于尽。而他并不爱我。
他是个扼杀者,一个屠杀人梦想的刽子手。
第二天是个艳阳天,这种天气太适合出门了。翻了翻通讯录,果断的打给我的二号联系人。
接通的一瞬间我就明智的把电话压到枕头底下。五分钟后拿出来,凌美人正好骂完最后一个字。唔,好像是“不要脸”?好吧,她是大爷,随她。
“你又想干什么?离婚?”每天能将自己的愿望都说一遍的人,前途不可小觑。
“嗯,我祝你梦想成真。”先让她高兴一下,毕竟有求于她:“走啊,我们去爬山啊,你先别骂人,今天天气这么好,不出门真的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哦,对对对,我没有良心,可是你有啊!哎呀拜托……”
“哼,你少来了,有事了就记起我来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凌春明显心情好了很多,她本来也没什么事,而且我和她出门基本都不会去购物逛街,更偏向于野外活动。我没有钱,她又看不上我的品味。
我们去的是近郊的一处小山林。说不上名字,也没什么奇特古老的建筑,但这山林在四季交叉点的时节格外美丽,不知名的灌木从来都没有只变换一种色系。一层一层的颜色像梵高笔下堆砌出的油彩,绚丽夺目。我挑的这个时间,刚好夏末秋初,是山林一朵小花都美的挑不出毛病的时节。也无怪乎凌大美人肯赏脸。
我没有驾照,她的车又太显眼,只能打车过去。司机看来是最近经常载去那边的乘客,谈资颇多,一路上喋喋不休。我喜欢这种对生活充满热爱的人,这种人无论做什么职业,他们的眼睛里都是有光的,这光让人感到幸福。
凌春懒懒的躺在后座上,妆容精致,普通的白衬衣在她身上都像晚礼服一样光彩夺目。我一直怀疑她讨厌我却愿意和我在一起的目的,是缺一个适当的陪衬品,毕竟这个年头,如我一般心甘情愿蓬头垢面的燃烧自己成全别人的绿叶,很是难找。
下车后我们走的最喜欢的一条小路。这条路人很少,路边花开的最多,心情再不好的人都会喜欢这里。凌春鄙视我的品味,唯独觉得我挑地方的眼光还算有救。
这是我曾经的秘密花园,是我整个青春。但我愿意和她分享。
人也是很奇怪的生物。最软弱的反而愿意让不相干的人去看见。真正疼痛的事情是宁可要一个冷漠的眼神,也不肯接受所谓关切在意和怜悯。已经足够不幸,不能让自己更加悲惨。
凌春知道这一切。但她似乎又什么都不知道。她从来不会问我,也不会同情我。我喜欢她这一点。
但我不曾想过,我还能遇见顾茗晨。
虽然这秘密花园,原本是属于我们两个的。
第3章()
阿城。
如果说阿蝶是我的骨中刺,这个人,就是这刺的来源,他是我所有的痛苦,甜蜜。他是我最初的梦想,曾经是我最后的未来。
我一直以为我的孩子,是该姓顾的。我也一直以为我自己,最后是顾太太。
但现实就是,我和他相遇在我们曾经说好的,会举行婚礼的秘密花园。他还是顾先生,我却是晏太太。我不晓得我看他的眼神是怎样,因为天旋地转,眼前一片空白的我已经不怎么能辨认他的身影;但我知道他恨我,在他眼里,我是一个爱慕虚荣,毁掉他最后一点对爱情憧憬的骗子。
但我们是相爱过的,真心的爱过。我是他的楚楚。他是为了我可以抛弃一切的阿城。
这美丽的童话故事,最后的结局,是我离开了他。
我们隔着一座花海,就像隔了一座海洋。他安静的像一座雕像,脸色像石膏。说实在的,这不太像那个意气风发的校草顾茗城。可是为什么我还是像当年第一次见到他一样,觉得他就像太阳,他能让周围的一切黯然失色呢。
顾茗城有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和一颗坏笑起来勾起唇角露出的小虎牙,一米八五的身高配着标准的骨架和略微明显的肌肉,从高中起进校起就攻陷了上至高中部下至初中部的女性,在短短一个月内成了不少校园情侣分手的罪魁祸首,成功使自己爬上校园男生票选最讨厌人物榜首,每隔几天就要被约架约球约拼酒,一个学期后,他不仅进了跆拳道社,还成了篮球队的前锋,无形中又提升了对全校男生的威胁力。这是我见过最接近“偷鸡不成蚀把米”这句俗语的现实解释。
我遇见他的时候,正好撞见他和第不知道几任女朋友谈分手。那个地方是学校里著名约会圣地,此时正是樱花盛开,他俩占据的是最热门的观花角落,花影婆娑下,俊男美女,跟拍偶像剧一样。我八卦的瞄一眼那女孩,唔,好像是比我高一级的系花,听说一直坚定不移的走高冷路线,当然,此刻这朵高岭之花正在双手握住对面男孩的手,哭着说些什么“不要离开我”之类的话,倒是显出几分平易近人来。
顾茗城靠在石头上,略长的刘海遮住眉目,白皙的脸上映出樱花的影子,脸上带着让学校女生为之疯狂的笑意,尖尖的虎牙若隐若现,他非常耐心的任这美女拉着手,还非常贴心的不时递上水,让这哭喊的高岭之花润润喉咙。
我本来打算安安静静的看完这场狗血剧,好回去给阿蝶做晚上吃夜宵的谈资。结果事实证明,如果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也必然不会有白看的八卦。
那个美女忽然暴怒而起,夺过那杯看起来满满当当的饮料直接扔了出去——至今我都不懂为何她不去泼对面笑的阳光灿烂的罪魁祸首,而是扔进了花丛——对,就是我藏身的花丛。然后,呃,我只能说那个饮料是草莓味的,里面还有几颗草莓,非常新鲜。别问我怎么知道的。那个颜色非常难洗。
我被泼了一头一脸,直接懵圈。那个女生的喊声非常尖利,差不多类似拉错调的二胡声。
“顾茗城你太过分了!”她歇斯底里的喊:“我有什么不好你要分手!!!我比你之前那个短腿好看的多!!!”
我默默的站起来,现在藏着已经没有意义了。我的白T恤和樱花已经差不多一个色系了,也许可以伪装一下,悄默的闪进宿舍。
但是生活吧,永远就是给你一个耳光,或许还要再给你一个新的巴掌。他像个孩子一样不会满足。
“啊,这位同学。”
一个懒样样的,带点沙哑的声音响起来,我的后背都僵硬了。
“我说,你这衣服和这头发,”他似乎被呛了一下,明显是笑的声音:“需要我赔吗?”
我苦笑着转过身:“……哈哈,好说,好说,没事儿,没事儿。”
他根本不打算放过我:“这可不符合我绅士的风格啊,我得赔你。”
风格。。。。他有什么风格,绅士的看着我一头草莓一脸糖汁和这樱花相映红吗?我心里暗骂,嘴里还得客气道:“不用,不用,我自己洗洗就行了。”
他笑的像只健壮的狐狸:“啊,你不了解我。我这个人,打定主意干的事,根本不在乎别人愿不愿意的。”
后来,阿蝶一脸兴奋的告诉我,她看见顾校草带着一个浑身散发着浓郁的草莓味,看不见脸的女生从约会圣地出来,直奔校外有名的女装店,而且全程都保持着宠溺的微笑——忍不住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校草的品味更加高深莫测,果然不是我等闲人所能理解。
我热爱同她讨论校园八卦,但我实在无法面对着她那张热情洋溢的脸,与她共同讨论这个草莓女和顾校草之间到底发生了如何不可描述的二三事,以及为何这个草莓女居然和我有惊人相似的背影这件事。
到底发生什么都不重要,只是我在换好衣服,洗完脸和头后与他进行了一番谈判。我的要求非常简单,我原谅这件因他而起的无妄之灾,条件是他不能告诉别人和他从林子出来的人是我;而他要求我时常出现给他解闷,并且无偿将作业给他抄。
这两件事都严重违背我的做人道德,震惊下我表示拒绝。但是当我看见他付账给我的衣服吊牌价,并计算完自己的荷包余款时,非常有骨气的,选择接受。
现在想想,当时如果我不那么八卦,我没有为了抄近路而选择樱花林,我没有接受那件衣服,我没有答应他的要求,我没有……也许他永远都不会遇见我,他会真正幸福。
是我害了他。那个樱花树底下,眉眼弯弯笑成一只狐狸的男孩子,那个有薄薄嘴唇和尖尖虎牙的男孩子,本来有完全不一样的人生。他本来可以继续做他无忧无虑的花花公子,继续招蜂引蝶,最后他可以只爱一个人,对那个人说,爱她一生。
但只要那个人,不是叫楚暮。
第4章()
事实证明,顾茗城真是个商人的好苗子,对于那件衣服的价值进行了彻底的换算,压榨我到了一个惨绝人寰的地步,我不仅需要在他打电话时随叫随到,而且包揽了对他前历任女朋友进行免费心理辅导的活计……但是谢天谢地,他对外宣称我是他的远房表妹,最大程度的在我进行特殊辅导工作时保护了我的人身安全,而且扩大了我的交际圈,这些美丽的,职位遍布学生会舞蹈社甚至美食社的前女友团让我在之后进行各项活动时得到无数便利。
阿蝶对于我居然隐藏自己是校草表妹这件事非常生气,宣布与我断交一个月。但是一周之后,她想起曾经的时光,表示对我能够大义灭亲的与她各种八卦自己的表哥这件事非常敬佩,所以决定提前结束断交时期,并且要求我再接再厉,利用心理辅导机会继续挖掘顾茗城的黑料。我当然没有这么好算账,以每个黑料一周早餐的价码与她成交。于是顾茗城放心泡妞,我每天换着花样吃早餐,阿蝶被独家八卦养的面色红润,大家皆大欢喜。
这安逸的时光进行到了我们升上高三,他忽然从良,停止了祸害姑娘,直接断了我的财路。但是繁重的课业减轻了这种不能再做人生导师的失落感。我和阿蝶也开始为自己想去的学校进行最后的奋斗,而顾茗城因为优异的体育成绩,提前被保送去a大,我们都沉寂了下来。
事情平静的发展到了高考的前一周。我的电话上闪出顾茗城的名字来。说实话我们两个有点像地下党员,一切联系都靠电话,几�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