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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代的涟漪岁月-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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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家茂也没有多说,吩咐司机送林初出去,而他自己则是去了白念雪的办公室。

    有异性没人性啊!

    林初嘀咕了一句,扭头看向了林家茂走的方向,总经理办公室在那里。

    透过总经理办公室的窗户,林初看到白念雪正在玩着那款林初眼中什么都不是的游戏,双眼之中满是虔诚。

    而在白念雪的办公桌上有一张一家三口的合影,照片中一对很和蔼的中年夫妻站在白念雪的背后笑得很温和。

    如果林初没有猜错,白念雪应该是玩了一下午的游戏了。作为一位游戏研发者,自然要多试验游戏,才能够发现其中的不足之处。

    可这样的一款游戏,无论是人设还是背景音乐,都糟糕到不行,林初实在是没有半分玩下去的欲望,而白念雪居然还能坚持一下午。如果再算上林初不知道时候,那时间只会更加久远,林初也不禁有些佩服她了。

第71章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相较于排骨,猪身上的部分,林初更加喜欢蹄膀。小时候家里不太富裕,口袋里零花钱几乎是没有的,那么一日三餐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有人说美食可以提升人类的幸福指数,林初深以为然。若是他一日三餐都能吃的饱饱的,美美的,那么这一天肯定也是幸福的。

    有别于排骨的骨肉相兼,猪蹄上基本都是肉,只不过是肥瘦的区别罢了。

    晚饭的时候,林初的父亲夹了一大块肥瘦都有的肉块放到林初的碗里。虽然是夏末,但是猪蹄的香味还是直往林初的鼻子里钻。顾不得太烫,林初直接啃了一大口,他很喜欢嘴里被肉塞满的感觉。

    猪蹄要趁热吃,特别是上面的肥五花肉,一旦冷了肉就会发硬,变得口感很差。吃猪蹄,比起瘦肉,林初更加喜欢肥肥的部分,那种入口糯香的感觉,真的很令人流连。

    然而肥肉却不能多吃,浅尝辄止是最好的。倒不是怕胖一类的原因,而是肥肉会有一种特有的肥腻,初尝不觉得,多吃了几块之后就会从喉头生出一种想吐的感觉。

    所以林初一般都是开饭的第一块肉选择肥瘦相兼的,后面一律都是吃瘦肉。然而猪蹄上面大多都是肥肉,瘦肉是有限的,以往都是父母给分担了。

    特别是林初的父亲,他喜素,口味有些淡寡,一般的时候肉都是不怎么碰的。家里的肉大多被林初母子给分了,当然吃的最多的肯定还是林初。

    可每次吃猪蹄的时候,那些肥肉却都被林初的父亲给承包了,瘦肉部分则留给了林初母子。小时候林初还不觉得有什么,可这一餐饭林初却吃的特别感慨,他想要多抢几块肥肉下来,却每每被父亲的筷子给堵住了。

    吃完饭,洗过澡,林初回了房间。他的房间有两扇特别大的窗户。在窗户下面则是一块很大的凹槽,里面堆了很多很多的书籍,单单四大名著就有三套之多。

    一套是林初的父母为他买的,小学考试有些内容出自四大名著,需要学生课后自主学习。这也是林初第一套四大名著的来源,后面两套却是别人送的,封装很精美的那种。

    谈及四大名著,林初记忆中只看过三国演义。西游记电视版本看的多了,再翻书便有种隔应的感觉。看演绎之类的书籍,林初素来只喜欢翻阅一遍,再读就没有太多的感觉。他印象中唯一读过很多遍的书只有一本,那便是平凡的世界。后来平凡的世界被翻拍成了电视剧,里面演田晓霞的那位人物形象和他感知里的差距颇多,也就没有看下去的兴致了。

    而水浒和红楼,林初不爱看,特别是红楼看的脑袋直疼。至于水浒和三国倒是差不多性质的,可林初小时候耳边听到的都是关羽赵云张飞之类的,水浒的故事不曾听闻。人总是会对自己熟悉一些的感兴趣,水浒里的人物角色又太过于繁多,小时候的林初是一个怕麻烦的人。

    除却四大名著,还有很多的书籍,类似骆驼祥子,小妇人等等,古今中外都有,这些则是林初初中时候看过的。一部分也是学校要求的,还有些则是林初的哥哥姐姐们送给他的,他们觉得这些书不错,便买了些送给林初。

    望着窗外的霓虹,林初随意捡了一本书籍坐在床头翻看,什么书他并没有在意。他喜欢在思索事情的时候,手中捧着一个东西,可以是书籍也可以是笔记本电脑。这样一来别人就以为他是在学习或者是在工作便不会来打扰了。

    说实话白天的时候,白念雪那家网络公司林初很失望,这样的公司可以说完全没有前途。若是林家茂真的能够狠下心把公司给重组了,倒还能够有一些前途。

    可晚上回了家,林初有了些别的想法。家里的日子还是很辛苦的,特别是父母的工作很辛劳,而且看到他们节衣缩食为了自己,林初便特别的难受。尽管在过七八年,家里的日子就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林初还有尽早的想让日子变得好一些的愿望。

    总不能重来一次还让父母供完高中,供大学吧?那是不是也太逊了?

    可以说下午的时候,林初纯粹是以帮忙的想法过去的,他才会直言拒绝。因为白念雪的公司不是没有办法拯救,而是想要重获新生,需要做的事情太多也太繁琐了。

    如今换一个角度,如果是为了合作,林初倒觉得风雪网络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合作对象。

    太好的网络公司,他们用不到林初,哪怕他的专业过硬,可他的时间毕竟有限,那些公司的规章制度是生硬的,这点他很清楚。

    而一般的小型网络公司,林初却看不上,在他看来并没有前途可言。而风雪就不一样了,尝试过网游研发,白念雪如今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

    林初相信只要他以技术加盟,能够得到的利益会有很多,很多。而最让林初看重的却还是白念雪背后有一个林氏集团。虽然白念雪不让林家茂帮她,但是林氏集团的影响力却依旧摆在那里。

    一款网络游戏,除了游戏本身之外,更重要的却是推广的渠道。1而林氏集团无疑是绝佳的选择,这点便是其他中小型网络公司所不具备的了。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风雪网络如今设计的这款游戏虽然不堪到了极致,可是却也有它的优点。那就是游戏的框架已经具备了,这就省下了很多很多的功夫。

    打开电脑,林初点开了一个文档开始做起了ppt,他忽然觉得这事情真的可行,现在唯一不知道的便是风雪有多少的资金了,能不能够支持他把这款游戏给设计出来。

    至于人才,这是风雪网络目前最为需要的,也是最为迫切的。可这些对林初来说却不是事儿,他知道有很多未来的网络人才。有些生活困顿潦倒,急需帮助,要想请到他们那是很简单的事情。更多的当然是前程无忧,生活也还算是不错,不够他们还在校园里,只要风雪开出足够优厚的条件,林初不相信他们不心动。

    况且林初想要设计的这款游戏是未来大火的一款,很具备吸引力。那时候人们的口头禅便是:今晚吃鸡么?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绝地求生大逃杀这款游戏是在一七年由bulehole也就是蓝洞公司所发行的。在这款游戏之前还有一款名为h1z1的fps射击类游戏。凭借h1z1的大火,绝地求生这款游戏也迅速火起,第一个月的销量就高达九十万。随之传到了华夏,经过各大网络主播的推广,这款游戏以势不可挡之势蔓延开来。设备优异一些的网咖有一半乃至三分之二的机子都是在玩绝地求生,这是多么可怕的数据?巅峰时代的lol也不过如此吧?

    林初最早接触到这款游戏还是在一位dota主播的直播中,那时候他便觉得这款游戏很有前途。只要能力够以一敌四都没有太大的问题,这点很符合华夏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

    而游戏中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使得游戏的可玩性大幅度增加。

    虽然后面的版本更新,地图策划,林初并不喜欢,但是最初的时候他确实是被这款游戏所深深吸引。

    但游戏发行初期,对于电脑的配置要求太高,林初的笔记本只能望而却步,而网咖那时候也还没有得到推广。

    如果真的想要设计这款游戏,一些可以避免的问题是林初所要考虑的。譬如算法的优化,程序的合理性,使得对用户电脑的要求得以降低等等。当然如果可能在反外挂这方面也需要有所保障,可一想到风雪的资金林初只能够呵呵一笑了。

    一切的fps游戏都死于外挂,这绝不只是说说这么简单,在蓝洞和腾讯合作之后开放了国服,这个方面才有所改善(希望吧,吃鸡遇到开挂的真的神烦)。

第72章 合作(一)() 
绝地求生大逃杀这款游戏,最为直观的感受就是它的可玩性。而它的可玩性可以化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来源于它的装备是散落在全地图的,好比传统网络游戏的打怪爆装备那样,有一种惊喜的成分充斥其中。林初有一个表哥,外号舔王。单单这个外号就知道他有多么喜欢舔装备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绝地求生绝对是一款枪战游戏。而对于林初这个表哥而言,这更像是一款养成游戏。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一般人是吃两口就吃饱了,而胖子是吃饱了还可以再吃两口。这句话形容林初这个表哥就颇为的贴切了,哪怕一身三级头,三级甲,身上步枪满配件,外加上三百发子弹,药品无数。看到房子他的第一反应依旧是舔,而不是先摸人,不把房间各个角落都舔一遍,誓不罢休!往往这种时候周围有人,他就直接送快递了,口中还在嚎叫,我好肥,无解肥啊!

    第二个部分则是游戏地图的广泛性,有一个词叫做llb,往一个房间的厕所里一苟,等到来人了一枪万年老喷子,就可以轻松把人给带走。这种玩家在成功阴到别人的时候,心中就会有一种成就感,那便是爽!当然了被阴到的那个家伙,绝对是吓了一跳,没准鼠标都会直接甩飞了。

    第三个部分,也就是最后一部分了,激烈的枪战。不少玩家喜欢落机场,学校,p城,g港,这些地方都是战争的频发地,从落地开始便是一场杀戮。而堵桥,卡毒边更是常有的,酣畅淋漓的战斗能够使人热血沸腾,仿佛回到了战争年代那般,血性一下子就被激发出来了。

    回想着绝地求生这款游戏,林初将它的优点一一记录在ppt上,他仿佛回到了当初和几个兄弟一起开黑的日子,当真是怀念啊。如果这款游戏能够被完美的还原,那么便可以早一日一起开黑吃鸡了。林初的ppt做了很久,为此他熬了一个大夜,其中除了对游戏的简略介绍之外,更多的成分还是在游戏的研发上,各个部分分工异常的明确。若是说这是一份ppt,不如说它是一份完善的研发书。原本林初大可不必如此,只要团队成功建立起来,他只要将任务依次分发下去就可以,没必要如此辛劳。可是鉴于白念雪没有理由无缘无故的信任他,那么必要的诚意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到了卫生间稍微洗漱了一番,将一个晚上的沉疴洗去,林初这才回到了房间睡了起来。

    然而这一觉注定是不可能睡饱的,林初只不过睡了四个小时就起来了。没办法高中时间有限啊,晚上六点前就要回学校了,林初能够利用的只有一下午的时间。

    出了门,走在街道上,林初在心中完善着这一份计划书,虽然忙碌了一整晚,但是仍旧有一些不足的地方。这点林初心知肚明,所以他在思索说辞,怎么去说服白念雪和他合作。再者,如果两者合作,他以技术加盟,肯定是奔着股份去的。若只是为了直接出售,做一锤子买卖,林初根本没有必要如此大费周章,当然以更没有必要选择小小的一家风雪网络了。那么如何让白念雪让出一部分股份,就很值得令人玩味了。白念雪创办风雪网络,目的是为了告慰她父母的在天之灵,股份对她而言显然是有特殊意味的。如此一想,想要让她让股就有些困难了。

    不过林初也不着急,先谈着呗。林初此次前往风雪网络,他并没有通知林家茂。原因很简单,他想要绕开林家茂。如果林家茂掺和在这件事情中,就加入了情感的成分。无论是对林初还是白念雪都不好,林家茂对白念雪是喜欢之情,而林初却欠着他人情。而生意素来是和情感无关的,它只和利益挂钩,这点林初很清楚。

    代步工具,林初直接选择了打的,从他家到科技开发园区并没有直通的公交车。况且林初也不太喜欢挤公交,从林家茂那里拿了三千元,他如今并不缺这点钱。

    的士的速度就很快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目的地。

    走到车外,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明媚,天空蔚蓝。宁城作为一座南方城市,雾霾离它很远,不似林初在首都念大学的时候,出门都得带口罩。怀里装着u盘,林初来到了风雪网络的大楼下。

    很意外的,还没有进入写字楼,林初就遇到了白念雪。而在白念雪的身边还跟着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人,年轻人一头细长的斜刘海,长得很帅气,笑起来看上去也很阳光。他和白念雪在交谈着什么,可是白念雪的眉头却深深皱着,好似遇到了什么为难的事情。

    “雪姐!”林初打了一声招呼,便快步跑了过去。

    白念雪闻声抬头,见到竟然是昨天和林家茂一起来的那个学生,她有些疑惑地望着林初。

    “小雪,你弟弟?”沈阳看了眼跑过来的男生,穿着一身的校服,不用多说他也知道肯定是一个学生,那么看来很大可能便是白念雪的弟弟了。

    “嗯。”白念雪显然是不想提到林家茂,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见林初已经跑到了跟前,她问道,“林初,你怎么来了?”

    白念雪的记忆力显然很好,昨天只是粗粗见了一面,她便牢记下了林初的姓名。

    “昨天没看够,晚上有些睡不着,便想着再过来参观参观,雪姐不介意吧?”林初也没有提及林家茂,既然是两人的生意,那就没必要过多的提及。

    “随你便吧,你跟着我们一道上去。哦,对了,这位是沈阳,沈少。”白念雪简绍起她身边的那位年轻人。

    沈少?

    看起来很有来头的样子啊,林初知道一般被称为少爷的,除了从事某种特殊职业的,便是家中有权有势的。白念雪也没有让他喊沈哥,显然他们两人的关系并没有看上去的那么好。

    倒是沈阳微微笑了笑,一副不在意的样子,熟络地道:“林初对吧?你可以喊我沈哥,我也算是虚长你几岁。”

    “沈少好!”林初却是一脸的无辜,眼角看着白念雪,显然是在跟沈阳说,没有白念雪的同意,他没有办法那么喊。

    沈阳的笑容尬了一下,却还是摇了摇头,装作不在意地道:“随便吧,你喜欢就好。”

第73章 合作(二)() 
执念这玩意儿很神奇,每个人都有。可以用一个词语来形容它便是过度的梦想亦或者是愿望。白念雪原本是一个大富人家的千金小姐,从小品学兼优,更是考取了一般人梦寐以求的名牌大学。可是由于家中遭逢巨变,她愣是生生退了学,选择自己经商,替父母完成他们未竟的理想。

    这原本是好的,可是白念雪却太过于追求成效,生生地将梦想变为了执念,一家大好的网络公司被她经营的不伦不类。可即便如此她依旧不想放弃,一款可以说完全不会有人玩的游戏,她却想着去推广它,哪怕是耗尽她的一切。

    沈阳这个人,白念雪很了解他,两人从小便相识,她知道对方很喜欢他。沈阳也从来不掩饰他的感情,一切做得光明磊落,可是白念雪却仅仅是把他当做一个儿时的玩伴罢了,并没有那方面的想法。而游戏想要得到良好的推广,却必须依靠沈阳,他有这个渠道。如若风雪想要花钱砸广告,对如今的风雪而言可谓是难于上青天,风雪真的没有太多的钱了。而沈阳家却经营着宁市最大的报社,可以说只要广告能够登上沈家的报纸,效果绝对是非凡的。

    白念雪求到了沈阳,她深知如果沈阳这次帮了她,那么他对于她的追求,她便越发难以拒绝了。可那又如何呢?白念雪还是下了决心,她看到沈阳在玩风雪所推出的这款游戏时候的面部表情,便知道一切都悬了。还好沈阳没有把话说死,于是今天他再一次来到了风雪。可在楼下时,沈阳为难的和她说,他愿意让这款游戏登上宁市晚报,他都已经偷偷吩咐手下人排版了,可是却被他的父亲给逮住了。沈阳的父亲明确表示宁市晚报不可能登这样的广告,这是在破坏宁市晚报的名誉。当然如果是自家人,那么一切都好说,名声本就是为了保护自家人用的。

    这话中的意味已经很分明了,沈阳的父亲知不知道这件事情不好说,但是沈阳的话却明确表示了,要想做广告,白念雪就必须成为沈家媳妇,这件事情没得商量!

    林初在看到两人时候,白念雪皱着眉头正是在烦心这件事情,她在权衡着利弊。拿婚姻作为一场必输赌局的赌注,这么做真的值得么?

    “雪姐,游戏推广你可以找林家茂啊,林氏集团的影响力显然比区区的一家市晚报大得多。”林初坐在白念雪的办公室里,只有他和白念雪在,而沈阳则是在外面测试着游戏。显然林初已经猜到了事情的经过,听到沈少这个称呼的时候,他就猜到了太多,在宁城能够和曾经的白家,林家相提并论的也唯有经营市晚报的沈家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白念雪有些好奇地看向林初,这个家伙莫非认识沈阳不成?但即便如此他又怎么知道她和沈阳是在谈游戏推广的事情呢?

    “很简单,整个宁城能够你称为沈少的,只有一个沈家!而风雪所研发的这款游戏已经成型了,到了推广的环节,如此一来不必多说,也能够猜到了。”林初知道他猜对了,脸上有着自信的笑容。

    “你的心思倒是很缜密,小茂能有你这样的同学,很不错!”白念雪夸了一句,可是脸上依旧有着浓浓的烦忧。

    “那么我再来猜一猜,既然雪姐是和沈少在谈推广一事,如今依旧眉头紧锁,看来是谈的不投机了?”林初试探着问道。

    白念雪却是轻轻摇了摇头,脸上终于有了一丝苦笑:”这你倒是猜错了,沈阳已经答应在宁市晚报上给风雪留下一个广告位了。“

    同意了?

    林初愣了一下,这显然是有些出乎了他的预料,不过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他再次问道:“如果同意了,雪姐不可能是这幅表情吧?这么说来,沈少应该是提了什么过分的要求吧?这才让雪姐踟蹰,如果我没有猜错,雪姐想必是在犹豫,还没有正式答应他的要求吧?”

    “呵呵,你倒是个人精。”白念雪将身子微微后仰在座椅上,疲惫地舒了一口气,“的确,沈阳提出的要求,我很为难。可是再为难,又有什么办法呢?该答应的依旧还是得要答应啊。”

    “既然这么为难,为什么不去找林氏集团呢?我相信以林家茂和雪姐之间的感情,他绝对不会提什么非分的要求的。”林初又将话题扯到了林家茂身上,不待白念雪回答,他自顾自地推测道,“我想,想必是雪姐知道这款游戏即便是推广了,也得不到任何的收益,反而会将已经大残的风雪给彻底拖垮。雪姐是不想害林氏集团吧?”

    白念雪怔怔地看着林初,这家伙怎么什么都知道?

    “既然如此,雪姐为什么不放弃呢?明知前方是火坑,却依旧往里跳,非智者所为啊!”林初发觉自己越发有当说客的潜力了。

    “你究竟是什么人?”白念雪差点就想问林初有什么企图了,出于直觉她并不觉得林初是在劝说她,反而像是在一步步诱导她,这种伎俩她也不是第一次见了,因此有所警醒。

    呵,我长的就这么像是一个大灰狼吗?

    林初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只好道出了来意:“我的身份当然是林家茂的同学了,只不过我了解的比你知道的要多那么一些。还记得昨天,林家茂在介绍我的时候怎么说的么?他是请我来帮助风雪的,只不过被我岔开了话题,因为那时候我并不想把话说得太满,其实我确实有那样的能力。”

    “可昨天,你后来并没有来找过我。”白念雪冷冷地道,显然还是对林初抱有警惕之意。

    “那是因为我觉得风雪已经无药可救,我没有必要花费那么大的力气来帮助一家陌生的公司,尽管我欠着林家茂人情,可那点人情还达不到这个地步。”林初索性也不藏着掖着了,“这便是为什么我没有选择帮助风雪的原因,但昨日回家后,我却又有了新的想法,我的拒绝确实是有些草率了。”

第74章 合作(三)() 
“既然风雪研发的游戏那么不堪,那又是什么使得你改变主意,屈尊来帮助风雪?”白念雪语气冰冷,双眼中冒着火,显然被气到了。无论是谁,心血被人这么侮辱,一定都会异常的愤怒。白念雪算是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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