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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代的涟漪岁月-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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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饭的地点选在了石岐的一家福满楼饭店里,很复古的名字,却充满了主人家的对店铺的祝福之意。
“喂,吃个饭,大老远的跑石岐?”林初很郁闷,石岐离邱隘实在不能够算近,如果乘坐公交需要一个半小时左右的时间,开车的话自然能够快一点。
“本来是打算就近找一家饭馆答谢你的,只不过临时有了些意外情况,我也没办法,只好带你一道儿过去了。”虞思哲脸上很罕见地流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神情。
“那为什么这丫头也要跟着去?”林初很嫌弃地指了指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虞思乐,“难道这所谓的突发事件就是这丫头引起的,果然是个麻烦综合体啊。”
“你才是麻烦综合体,你全家都是!”虞思乐怎么会甘心被林初说,她直接就还嘴了,“告诉你,我是去见我未来的嫂子的,等会儿你最好注意你的言辞!”
“哦?原来是佳人有约?难怪。”林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却发现虞思哲的侧脸肉眼可见的红了起来,没想到一向是硬汉形象的虞思哲也逃不过绕指柔啊。
第169章 应约()
“其实佳人有约,我完全可以不当这个电灯泡的。”坐在车上,林初还是感觉有些小尴尬,“上次的事情说不清是你应该谢我,还是我应该谢你,总归是双赢的局面,吃不吃饭真的无所谓。”
“你知道什么?我哥他从来都是有恩必谢,一诺千金的,已经约定好的事情是不可能会反悔的。”虞思乐眼中都是小星星,可想而知虞思哲在她心中的形象一定是无比高大的。
看着两人的关系,林初有些欣羡,有一个妹妹其实挺好的。当然了,若是能有一个姐姐就更好了,比如他那个胖子表哥林富贵,就有一个待他极好的姐姐。
如今不再是从前,每户人家七八个孩子的年代,那时候兄弟姐妹的感情或许并没有想象中的深。为了一些经济上的问题,就有可能闹翻。
过两年即将开放二胎政策,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将会逐渐多起来。独生子女的数量将会上涨,孩子多了一个伙伴,这并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
有一次,林初坐高铁返乡,高铁上就有一对七八岁左右的兄妹。两个小家伙都长得挺可爱的,特别是那个妹妹长得跟一个瓷娃娃一样。
她很黏人,经常跑到她哥哥面前撒娇,眼中满是小星星,对着他哥哥道:“哥哥,抱抱我!”
在那一瞬间,林初有种被萌化了的感觉。
小男孩倒是有点耍帅,酷酷的那种感觉,好似很为难地才将妹妹抱入了怀中。
两兄妹的妈妈坐在前排,她呼喊小丫头回去,别累着哥哥,小丫头却不依不饶,口中喊着:“不要,我也要抱一抱哥哥!”
其实两个小家伙一直都是抱着的,正所谓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又怎能分的清是谁在抱着谁呢?
小丫头纯粹只是想要撒娇,迷恋哥哥的怀抱罢了。
“喂,跟你说话呢,发什么呆啊?”虞思乐伸出手在林初眼前晃了晃,很是不瞒,和她这样级别的美女聊天竟然还能够发愣?
“挺羡慕你们兄妹之间的感情的。”林初摇了摇头,由衷地道,同时他也有些疑惑,“虞思乐你在你哥哥面前一直都是这种乖乖女的形象,我觉得挺好的,那你当初……”
“啊,林初,你饿了,是吧?哥,开快一些吧,我也饿了。”虞思乐心虚地打断了林初的话,这些事情可不能够给哥哥听到,同时她恶狠狠地瞪了林初一眼,怎么什么话都能够往外吐噜呢?
哦?
林初嘴角有了一道笑意,原来这就是虞思乐的软肋啊?
威胁一个女孩虽然不是正人君子所为,但是用来保护自己,不让她多事却是不错的。
看着林初可恶的笑容,虞思乐恨不得抽他两巴掌,可是哥哥在身旁,她还是硬生生地忍住了这股冲动。
一脚油门下去,福满楼大酒店很快就到了,抬眼望去大学有两层的样子。
大中午,来这里吃饭的人非常多,这里生意应该不差。林初曾经有一个小学同学家里就是开海鲜大酒店的,这里面的利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高。
店家不出意外肯定挣得钵满盆满了,餐饮业一向是比较挣钱的。就连林初大学城门口的小黄车,那里卖炒饭的阿姨都无比的富裕。
令林初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有一天那位阿姨竟然在那里炫富,说大学毕业的小家伙工资还没有她的五分之一……
她儿子上大学所有的生活费都是她出的,她还给儿子买了一辆车,让她儿子能够更好的找到女朋友。
林初真是汗颜啊,他都有种不念大学的冲动了,跟着这位大妈混不就好了?
三人一路往饭店内走去,虞思哲应该是已经订好了包厢,不然这个时间点过来一定是没有位置的。
二二二包厢……
看到这个名字,林初愣了呆滞了片刻,虞思哲真是一个极品啊,订的包间都是这么的有特色。
“林初兄弟,这是怎么了?”虞思哲似乎发觉了林初的神情有些不大对劲,转而问道。
“咳咳……没什么,没什么。”或许是警校出身,虞思哲素来不拘小节吧,林初也没有多说什么,其实仔细想来还真不算什么。
虞思乐没好气地瞪了林初一眼,林初脑子里在想什么,她自然不会猜不到。
不过二二二号房间,可还真够二的。
出乎林初的预料,房间里竟然已经有人在等候他们了,从后面看去只能够看到上半身,且还是不多的身子。
长发飘飘,头发是黑发中夹杂着一丝棕黄色,看起来十分的柔顺,她的耳边夹着一副眼镜的镜角,应该是戴着眼镜的。
听闻身后有异动,她也转过了身子,林初这才看清了她的面容,是一个模样姣好的女生,典型的瓜子脸,带着一副很高档次的墨镜,显得很有型。
这人应该便是虞思哲的女朋友了吧?
“嫂子!”
虞思乐兴奋地喊了一声,就扑到了女子的怀里,女子宠溺地揉了揉虞思乐的脑袋,欢喜地道:“乐乐也来了?”
“嗯!”虞思乐使劲点了点头,才接着夸赞道,“嫂子,你真的是越来越漂亮了,你这皮肤越来越水嫩了,用的什么牌子的护肤品啊?”
“林初,我们进去坐吧,她们俩一聊起来就没完没了了。”虞思哲带着林初往里走,同时介绍道,“她是我的女朋友,秋菲。”
“秋菲,这是乐乐的同学林初,我之前答应请他吃饭就一道儿把他们都带了过来。”
林初点头冲着秋菲问好,她也淡淡地点了点头,似乎有些高贵气。
虞思乐这家人很有背景,这点他早就知道了,因此虞思哲会有一个同等家世的女友,人家高贵一些,他也见怪不怪了。
“先生,是否需要上菜?”
“好的,你们上菜吧,速度快一些。”
上菜了,林初的精神也好上了一些,他已经打定主意多吃菜,少说话,这家子的事情绝对不掺和。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路上虞思哲就说过他和女友是突然有约,这其中若是没有事情,鬼都不信!
第170章 吃货林初()
先是四道凉菜,分别为五香牛肉,白切猪耳朵,烤土豆,以及一份鹅肝。
三荤一素,很有虞思哲这位食肉主义汉子的风范。
五香牛肉味道不错,茴香厚重的香味完全沁入了肉中,吃起来唇齿留香。吃牛肉需稍微仔细一些,若是大口吞咽容易塞牙,林初吃这道菜的时候绝对是细嚼慢咽的。
而虞思哲却是一大块一大块的往嘴里塞,似乎都不带尝味道的。
白切猪耳朵很有嚼头,沾上一些酱油,味道很好。然而很令林初惊奇的是对面那个美女竟然很喜欢这道菜,一般女孩子似乎很少有吃这个的。
鹅肝的肉质很糯,几乎凡是肝类,不管是猪肝鸭肝还是鹅肝吃起来差别都不是很大的样子。反正林初是品尝不太出来。很奇怪他这双灵敏的舌头可是可以尝出各类海鲜在下锅前究竟是死还是活的,面对各类肝脏却是无能为力。
土豆很小,是那种用来摊土豆饼的小土豆,基本上一口一个往嘴里塞就是了。饭店的酱料调制的很棒,吃起来味道可以说是非常的好。
这些佳肴林初都很喜欢,不过他吃的却不是很多。一来他的胃口本就不大,二来他必须要留着肚子慢慢的吃,这样才能够营造出他一直在吃,吃了很多的假象。唯有这样,那些可能会出现的烦心事,才不会接踵而至。
虞思乐却是压根就没有吃,她本就是素食主义,而土豆又是她最讨厌的一样素菜,举了几次筷子却始终无从下筷,很是难受。不过她知道后面的菜一定会有她喜欢的,既然没有东西吃,那就聊天吧。
冷盘之后往往需要过一段时间才会上热菜,特别是饭店忙碌的时候,需要等待的时间就更久了。
“嫂子,你今儿怎么突然喊我哥约会了?莫非是想他了?”虞思乐促狭地看向秋菲,口中有着淡淡的揶揄味道,她最喜欢看她这个嫂子娇羞时候的样子。
“乐乐,你怕是在讨打呦。”秋菲悠悠地开口了,出乎虞思乐预料的,她好像没有开玩笑的心思。
“乐乐,别闹了,菲菲心情不好,她找我出来就是解闷的。”虞思哲阻止了他妹妹继续发疯,不过他也很好奇女朋友究竟为什么在神烦,“菲菲,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还不是我公司……”秋菲说着,忽然想起了还有外人,下意识便住嘴了。
“呃……我还在读高中,把我当一个孩子,当我不存在就好。”林初很识相,重生回来还没有装过嫩,下意识就想装一装,最近他有在回顾一些看过的重生类别的小说,试着在学习。
结果便看到虞思哲和虞思乐以一种极其奇怪的眼神看向他,他只好尴尬地继续吃喝。
嗯,鲜榨的西瓜汁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公司捧我也有好几年了,却一直红不起来,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周围嘀嘀咕咕的家伙也越来越多。”秋菲却丝毫不觉得奇怪,甚至觉得林初说的有道理,无非就是一个高中生罢了,没有什么好忌讳的,“甚至还有恶心的家伙居然嘲讽我:占着茅坑不拉屎!”
好在碗中的猪耳朵十分的坚韧,若是换上牛肉或是鹅肝估摸着已经被五马分尸了,到处都是残渣。秋菲的筷子杵的还是很用力的,显示着她愤愤不平的内心。
“嫂子,那帮人就是嫉妒你,他们要是也有背景有能耐就让他们自己上啊,也没有人拦着他们,你说是不是?”虞思乐很显然也是站在秋菲的立场上,典型的比亲不帮理,还流露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土豪气质,“无能才是原罪,嫂子咱没必要和那种小人置气。”
“乐乐,话不是这样说的,哥哥一再跟你说了,我们应该谦逊一些,才不容易惹祸。”虞思哲明显就成熟很多了,看问题的角度十分的多面,“那些人也没有什么错,他们加入了演绎公司,却得不到更好的资源,抱怨是难免的。”
“哥,你怎么还帮外人说话呀?嫂子可都受欺负了!”虞思乐不干了,扯着嗓子就喊了起来。
“菲菲,你受点罪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公司有议论声,你就更应该表现的大度一些,传出去的名声也会更好。”虞思哲想了想,道,“娱乐圈名声是很重要的,不少大红大紫的明星就是因为名声败完了,逐渐走向了下坡路。”
“炒作,哥,你知道什么叫做炒作么?”虞思乐很是不屑,她很反感这种古老的思想,“依我看若是传出去秋虞两家即将结婚的消息,外界新闻一定炸了,嫂子也能够趁机大火。”
“菲菲不是这样的人。”虞思哲却很淡定。
“是啊,乐乐,我想要的是凭借自己的实力火起来,而不是靠什么炒作。”秋菲在这点上倒是站在虞思哲的这一边。
一下子就变成了1v2,虞思乐都快气疯了,她愤愤地看向林初,道:“喂,你怎么看?平常不是鬼主意最多的么?”
“呃……来菜了,好香啊!”包厢的门被推开了,端进来两盘热菜,一闻味道就知道一定是美味,林初吃货样十足。
端进来的两盆菜分别是葱油螃蟹以及炖山珍。
葱油蟹的香味十分的浓重,小时候林初不喜欢吃葱,然而他却十分喜欢葱油做的螃蟹,一口螃蟹咬下去,葱油伴随着蟹肉本身的汁水一起涌进了嘴中,那感觉不提了。
总而言之林初那时候讨厌的只是葱咀嚼起来的口感而不是葱香。
炖山珍就更为的棒了,一不大的口砂锅中有蘑菇,笋干,青菜等菜肴,用一个词语来形容这道羹,那就是鲜美。
“真是一个吃货……”虞思乐不满地嘀咕了一句,无奈之下只好问道,“嫂子,既然不想炒作,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呢?”
“如果可能,我考虑去买一些优秀的歌曲作品吧,以前是我太任性了。”秋菲一直坚信自己的艺术才华,她所有的歌都是自己创作的,也得到了大力的推广,可就是没有一首歌能够火的……
第171章 求歌?()
原来是一个歌星啊?
只不过好像正如她自己所说,她真的没有什么名气。后世那么多年了,林初对秋菲却一点印象都没有。由此可见一斑了,而她所说的买歌,自然而然地也就没戏了。
应该不是钱的问题,从虞思乐的只言片语中就能够看出秋菲的家世很是不凡了。那么就只可能是她的唱功或者说是她对歌曲的审美存在一定的问题。
当然了这些都是林初无关,他正努力地和螃蟹作战着,螃蟹腿上的肉其实也是很嫩滑的,只不过取出来不是很方便,而且肉绝对不算是很多。
不过作为一个老饕,林初还是很有经验的,他把螃蟹的小钳子从关节处掰开,随后取下肉多的那一段,咬掉头和尾巴的关节。如此一来小钳子的两头就空了,用嘴用力地一吸,整条蟹肉几乎都可以吸出来。
当然如果肉比较紧致,黏住了两边的蟹壳,那么只好从旁边宽部去咬开了。只不过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而剩下的那部分就没有办法只好老老实实地去吃了。
螃蟹当做菜肴来吃是有些费劲的,但若是在闲暇的时候看着视频慢慢地剥壳倒还是很休闲的。
只不过价格上就有些昂贵了。
“即便想要买歌,可是一首能够火的,又十分适合我的就有些可遇而不可求了。”秋菲很是为难地道,脸上的郁闷明明白白地摆着,但凡不是一个瞎子都能够看得出来。
“缺歌啊?哥,到你表现的时候了。”虞思乐拍了一下虞思哲的肩膀,嘴里却不停地在吃着那道炖山珍,她似乎真的很喜欢这样素雅一些的菜肴。
“我能有什么办法?凭家世我们家能够买到的歌,菲菲家难道买不到?而我周围又都是一帮子糙老爷们,哪里去找歌?”虞思哲是一个实诚的男人,简明扼要地说出了为难之处。
“哎呀,笨死你得了!”自己这个哥哥真的是笨的无可救药了,真不知道他是怎么追到嫂子的,一点浪漫都不懂,虞思乐表示很气愤,她的腮帮子都鼓起来了。
“咦?”
忽然虞思乐看到了林初,她不由地想起了什么,好似那天她听到一个舍友在哼唱一首挺好听的歌曲,而那首歌还是市面上未曾发行过的。据说那首歌是林初的一个邻居家的叔叔唱的,但是他家的情况,她早就摸的底掉了,又怎么会不知道根本没有那样一个人?
只不过之前她对林初一直存在着偏见,连带着觉得那首歌也是俗不可耐,可是仔细想想那似乎确实是一首不错的歌曲,更何况唱歌那位明显的有些五音不全。
歌曲是怎么唱的来着?
“我想带你……嗯……嗯……嗯……”虞思乐试图去歌唱,只不过歌词实在是记忆不得了,唯有节奏能够很勉强地:哼一哼。
“咳……咳咳!”
林初正在吃着螃蟹,差点没有一口把蟹壳给吞下去!连忙吐了出来,喝了好几口西瓜汁,这才缓了过来。只不过他仍旧满腹的疑问,虞思乐怎么知道这首歌曲的?
“嗯?”秋菲却是眼睛一亮,冲虞思乐问道,“乐乐,你哼的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怎么我好像没有听过?”
“嫂子,你当然没有听过了,只不过你觉得这首歌怎么样?”虞思乐却没有直接回答,反倒是这般问道。
“只听了一个大概,说不上好与坏,但好像还不错,要是能够听到完整版就好了。乐乐,这歌你是在哪里听到的?”秋菲仔细斟酌了一下,给出了一个中肯的评价。
“喏,他唱的。”虞思乐嘴巴一努,指向了林初。
“哦?”秋菲惊疑不定地看向林初,“林……初?对吧?这首歌真的是你唱的?”
语气中分明带着不信任。
林初一开始就不想再招惹麻烦了,很不负责任地道:“应该是虞思乐记错了,我从来不喜欢唱歌的。五音不全,而我又不是喜欢丢人的人。”
“哼,林初,你抵赖也没有用,我的记忆是出了名的好,那天王丹妮就是说的你唱的,她还说你唱了一首什么……《凉凉》?”虞思乐努力地回忆着,“只不过那首歌把她害的很惨,她才没有兴趣去唱,不过这一首歌她倒是真的很喜欢。”
原来是王丹妮,也就是军训时候和童谣她们寝室作对的那个女生,想不到虞思乐竟然被分到了她们寝室,更想不到王丹妮竟然还在哼《带你去旅行》。
“那就是她记忆错了。”林初还是不打算承认,无比淡定地道。
“我看不是她记错了,而是你的脸皮太厚了!”虞思乐哼了一声。
“林初兄弟,你手里是不是真的有不错的歌曲?如果有,请卖给我们!”虞思哲也不说送,直接用了“卖”,在他看来林初一直否认,很大可能还是为了钱。林初的家世他很清楚,说真的不能算是有钱,虽然他有副业,只不过如今还看不出有什么前途。
“果然是个麻烦呀,看来我的预感还是蛮灵光的。”林初嘀咕了一句,看来是赖不掉了,他只好道,“嗨,我哪里会写歌啊?可能是我比较……才华横溢?随便乱哼的歌,没想到班上的同学竟然比较喜欢,你看那些动人的山歌创作之处不也来源于乱哼么?”
自己夸自己才华横溢?
虞思乐对林初的厚脸皮又加深了一份认知,她布满地道:“竟然你这么才华横溢,那就再哼一首,我们会帮你录音的,届时钱也少不了你的。”
“都说了是乱哼的,这玩意儿没有灵感怎么哼?而吃饭的时候能有灵感么?血液都流进了肚子里,好么?”林初像是看白痴一样地看着虞思乐,这个借口倒似乎真的很不错。
“放……”虞思乐差点就要破口大骂了,考虑到哥哥嫂子都在,她才强行忍住了骂脏话的冲动,指着林初的鼻子道,“你无非就是小气罢了,记挂着我和你之间那一点鸡毛蒜皮的小恩怨,能不能男人一点?”
第172章 追光者()
我岂会记恨你这样一个黄毛丫头?
林初无奈地翻了翻白眼,他之所以不想给歌的原因有很多。一来他和秋菲素未谋面,刚见面就给歌?这样的事情他做不出来,况且他又不缺那点钱,何必呢?二来秋菲明显是个性子非常高傲的女人,他给的歌曲她能不能看的上都还是两说,又何必自取其辱呢?
然而最重要的一点还是正如林初之前所说的,他只不过会哼唱罢了,对于如何作谱他可谓是一窍不通。一个对音乐只懂得毛皮的家伙竟然能够拿出一首又一首的绝世歌曲,这不是凭白惹人怀疑么?
“你想多了……只是你一直记挂着罢了,我可没空和你多做计较,要不然当初也不会联系你哥了,你说是也不是?”林初懒得搭理他,继续不紧不慢地吃着东西。
“你就接着糊弄我们吧。”虞思乐冷哼了一声,忽然她从怀中掏出一只笔,道,“林初,听说你和童谣正式在一起了,你说这件事情要是被我妈知道了,会怎么样呢?”
虞思乐的母亲,可不就是如今鄞县中学那位德育处主任么?早恋若是被德育处主任给知道了,会有什么下场?林初不是很清楚,但是结局一定非常的不美好,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从虞思乐的神情来看,她一定不是无的放矢,这时候否认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他很是干脆地问道,同时放下了手头的筷子。
“呵呵,我这人吧,从小就有一个毛病,那就是随身带一只录音笔。”虞思乐很嘚瑟地晃了晃手中的笔,“这个小毛病可没少帮我获得好处,上次在童谣寝室,她和徐璐聊天的时候,我恰好也在。她被徐璐追问烦了,也就承认了。”
原来如此……
“林初兄弟,抱歉了,我家妹子确实有这个毛病。”虞思哲脸上有一丝愁苦的神情,似乎陷入了某种不好的回忆中,看的出来他应该没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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