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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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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重楼初醒,创灭独鼎。血祭之名,永留长青。天玄枪凌,亿年舞星。脚踏飞盈,身动如灵。动莫如冰,静必化零……上万年修炼家族楚国皇室楚家一夜被灭,魔族全族被封印,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是阴谋?还是贪婪?重楼戒到底又蕴含着什么力量呢?能否达到天灵大陆武学的巅峰造灭境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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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男神?男神经病?()
看着我面前这位人模狗样的男子,好吧,我承认是容颜绝世、倾国倾城、红颜祸水一般的男子,我得出了以下的结论:此刻,站在我眼前的,是一位男神,但同时,这也是一位男神经病。
此位男神看到我的第一句话是:“也不是倾国倾城,那拿什么来迷惑我?”
我一口血喷死你,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就凭你,也配让姑奶奶去迷惑?再则,除了美貌以外,难道就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用来迷惑他人吗?
然则,骂归骂,欣赏归欣赏。
准确来说,这是一位美地就像画中走出来的男子,又或者可以说,这是一位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的男子。
此人的容貌,极为俊美,俊美到有种雌雄莫辩的美;俊美到有种惊天地、泣鬼神的美;俊美到让有些花痴给瞧见,准会义无反顾直接将其扑倒。
若不是看到他的打扮装饰,若不是听到他的声音,第一眼望去,我准会以为自己遇上了一位绝世美女。
事实上,我所遇上的,不是一位绝世美女,而是一位绝世美男。
今日,是我离开师父师娘,来到京城的头一天。
看着京城的繁花似锦,我的心情原本是极好的,心情这一好,我就去望江楼的二楼喝酒。
事实证明,我其实只是打着喝酒的幌子吃饭而已。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好端端地吃着自己的饭,就因为无意之中抬头,然后无意之中朝着窗户下面瞥了一眼,结果就招惹来了这号神经病。
神经病在下面看见我以后,眨眼之间就来到了我的面前,速度之快,有如凌波微步之势。
我之所以判定出此人是位神经病,皆因此人见到我之后,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文章开篇的那句。
我将此人前前后后、仔仔细细打量了数遍,就差扒了衣服看个里里外外,可得出的结论仍是,自己压根就不曾认识这号人物。
不曾认识之人,能说出这般无厘头的话语,不是神经病是甚?
转念一想,此人兴许并不是神经病那般严重,充其量只是太过自恋而已。
依此人这副国色天香的容貌,绝迹时常能招惹到一群苍蝇围着他打转,时间一长,助长了此人的自信心,使其认为,全天下的苍蝇都觊觎他的美貌、都对他别有用心。
时刻怀着一颗防备之心,这并不是一件坏事,但太过宁枉勿纵,诚然不是一件好事。
就像此位仁兄一般,他已经从男神的境界往男神经病迈进了半只脚。
眼瞅着一位比花还要娇艳的美男子就这么堕落,即便没有义务,但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我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提醒他的。
提醒的方式有诸多种,譬如言语,譬如行动。
与我而言,提醒的方式就是,直接掏出一包粉末朝他洒去。
哎!真是可惜了那一张如花般的脸,没个十天半个月怕是恢复不了了,当然,这还是在救治得力的情况下。
第02章:白瞎了脸和眼()
“兄台,有话能放开我的胳膊再说吗?”
我想,此刻自己的脸上一定是讨好的神色,而心里,却有数万只草泥马在奔腾。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方才,我信手掏出一包粉末朝男神经病洒去。
说时迟,那时快,眼瞅粉末就要给他糊一脸,殊不料,男神经病竟然极为灵巧地转了个身,然后我的粉末糊在了他身后的柱子上。
话说你轻功这么好,你师父他老人家知道吗?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此刻的重点是,男神经病在躲开我的毒手之后,瞬间就逼近了我,然后用他那一双狗爪子捏住了我的玉臂。
就算要吃豆腐,那也是姑奶奶去吃别人的,何曾轮到别人抢先?
公孙狗贼也就罢了,如今打哪冒出这么一位神经病来,倒真真给我这段无聊的日子增添了一丝乐趣。
“为何要暗算与我?”
男神经病并未放开他的爪子,而是问了一句,眉目之间,似乎极为淡然。
说实话,此时,我对这位男神经病生出了几分膜拜的感觉。
这事要搁在我身上,若是有人胆敢如此光明正大地偷袭我,我非废了他那一双爪子。
男神经病不止没有废了我的芊芊玉手,还表现地如此淡定。这份从容,普通之辈就是想装,那也是绝迹装不出来的。
此刻,男神经病从神经病的境界,又往男神迈回来这么一丢丢。
正事要紧,我可没有这闲工夫和一名游走在男神与男神经病之间的病号在这扯犊子。
“那不是暗算,只是一些面粉而已。你若不信,我可以当着你的面尝尝。”我竭力做出一副真诚状。
那不是暗算,分明是明算。此男神经病,真是白瞎长了那一张荣华盖世的脸,智商真让人捉急。
下一刻的事实证明,智商让人捉急的人是我。
真想找块豆腐直接撞上去,原以为这神经病会轻信我的言辞,即便没有轻信,那也会掉以轻心,即便没有掉以轻心,那也会马有失蹄。
可惜我忘了,他并不是正常人,而是个神经病。
方才,神经病突然放开了我的玉臂。
这一放开,我自然恢复了自由。恢复自由的感觉真好,好到我的手直接朝袖间摸去。
马有失蹄的不是他,而是我,这次,我还尚未付诸行动,胳膊就被他给牢牢抓住。
男神经病的武功极高,即便不是大神级别的绝世高手,那起码也是一位小神。
看他的服饰打扮,一看就是权贵阶层的公子哥。我若真得罪于他,即便不是吃不了兜着走,那也是吃不了半兜着走。
打是打不过,那就自然只能躲,我该找个何种理由才能脱身呢?
前脚才刚踏入京城,真是有种流年不利的感觉。
话说才刚过完小年,新年伊始,就让我碰上这么一位神经病,看来我这一年注定不会太平。
“欲擒故纵?竟然玩这一手?不觉得这戏码未免太老套一些了么?”
我一口血喷死你,欲擒故纵?你眼真瞎啊,看来,你不止白长了那一张脸,你那一双璀璨的桃花眼也是白瞎了。
第03章:收回你的算计()
出谷的时候,师父再三叮咛于我,让我切记不可惹是生非。
惹是生非这样的事不符合我的个性,但若是有狗主动扑过来咬我,我自然不会乖乖等着就范。
就像此刻,想我对京城这个地方原本还是有着几分好感,可因为这位神经病,让我对这里留下了一个极差的第一印象。
第一印象至关重要,就像这位男神经病,即便他有着一位男神的外表,可永远在我心中烙下了男神经病的印迹。
言归正传,我和神经病僵持了半晌,在这期间,此店里吃酒的客人,以及店里的小二和掌柜的,没有一个上前进行阻止,而是个个围在一旁参观。
我曾以为,京城这个地方或许会有不同,殊不料,天下的乌鸦一般黑。不对,天下的乌鸦并不是一般黑,而是一只比一只更黑。
围观群众倒也稀松平常,指指点点也属平常,可西边靠窗户的位置,有位仁兄竟然不知从哪搬了把小凳子放在我和神经病的跟前,近距离观战起来。
此位看客能有如此敬业的精神,不得不让我心生膜拜的念头。
手臂被这神经病捏地生疼,我干巴巴笑了一句:“兄台,要不我们换个地方?”
被人像只牢笼里的动物一般瞻仰着,我可不习惯。好吧,其实是人多的地方不方便下手。
想我人生地不熟,又初来乍到,能低调最好还是低调一些为好。
但可惜,此位神经病似乎并不领情,还义正言辞地说道:“想去人少的地方,莫非是为了色诱我不成?”
色诱你大爷,见过自恋的,还真没见过像你这般自恋的。话说你自信心如此爆棚,汝父母知否?
“一个姑娘家家的,竟然如此不要脸!”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又开始评论起来。
“就是,模样长得倒还挺俊俏,可惜啊可惜……”
吸气,呼气,吸气,呼气,如是再三之后,我的心情终于平复下来。
本想着不与这群小人计较,非得逼着姑奶奶下毒手。
对付这群肖小,弹指醉实乃太过大材小用,弹指醉的孙子迷迭香倒属恰当。
“收回你肚中的算计!”
收回就收回,你倒是放开我的胳膊啊!
神经病不止没有松手,反而还加大了手上的力道。
方才,弹指醉的孙子还尚未来得及掏出,胳膊又被男神经病紧紧箍住。话说这神经病难不成有读心术不成?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什么命呢?
京城这个地方,看来和我的命格相克,待办完正事,还是速速离去为妙。
最终,弹指醉的孙子没有派上用场,弹指醉也没有派上用场。
当一大群身穿飞鱼服、腰佩绣春刀的杂碎出现在我的面前时,男神经病顷刻间就消失了身影,速度之快,又如凌波微步一般。
少时,看热闹的围观群众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散开。
看来,这些杂碎不止在我眼里是杂碎,在围观群众眼里也是杂碎。
不过,看在他们无心插柳替我解了围的份上,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自己瞎了眼。
第04章:你和公子是何关系?()
从这群杂碎们的神情和举动来看,男神经病似乎犯了事,还是大事。
男神经病虽然并未长着一张作奸犯科的脸,但有道是,人不可貌相,这年头,披着羊皮的狼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男神经病究竟犯了何事,我并不关心,我所关心的是,若是让我下次遇上他,定然废了他那一双狗爪。
还是那句话,正事要紧,没空和这些杂碎在此浪费时光。
但可惜,你不找麻烦,麻烦却常常找你。
步子才刚迈出去一步,一把大刀就架在了我的脖劲上。
看来我这一副白白细细的脖劲看起来还是有几分诱人的,要不你怎么解释这把大刀的情况呢?
把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是众杂碎中的领头杂碎。
此人年约三十上下,容貌平常,身材平常,实乃毫无一丝特别之处。如果硬要说的话,那就是他的眼角有着一颗滴泪痣。
常闻女人长滴泪痣,也常闻长滴泪痣的女人会比较命苦,可长滴泪痣的男人,我平生实乃头一遭遇到。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此位长着滴泪痣的杂碎将我浑身上下打量了好几遍,就像在看舞台上的戏子一般,然后说道:“你和公子是何关系?”
“公子?哪个公子?公子刑天?”
看着我脖劲上那把明晃晃的大刀,我竭力使自己保持平静。吸气,呼气,再吸气,再呼气。
显而易见,男神经病并未作奸犯科,不止如此,还有着显赫的家世。既然如此,他何以一见到这群杂碎就开溜呢?
罢了,管他这些作甚,跟我有半个铜板的关系?
“公子刑天?公子刑天在哪?”
围观群众之中,有人听闻我的话语之后,大惊失色,朝店外跑去。由于跑地匆忙,还落下一只鞋子来。
其余围观群众,也显得有几分慌乱。
若是在昆仑山一带提及公子刑天会有此种反应还属正常,为何就连京师的百姓们也如此惧怕他呢?
一想到师父临行前的叮咛,心顿时沉了几分。
“锦衣卫办事,闲杂人等都给老子滚出去!”
领头的杂碎猛然大喊一声,声音之大,有石破惊天之意味。
此杂碎这一怒吼,不得不让我有种狗眼看人低的感觉,他方才所用的,虽然不是江湖上传说的狮吼功,但比狮吼功的威力低不了多少。
片刻之后,偌大的一家店里,除了我这唯一的一位人以外,还剩下了十数位杂碎。
“说,你和公子到底是何关系?”滴泪痣杂碎再次问道。
敢把刀架在姑奶奶脖子上,还敢对姑奶奶如此说话,看来这杂碎绝对是活腻了。
原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又原本不想和朝廷的狗犬们扯上关系,又原本想一直低调做人,可惜,偏偏有一些疯狗扑上来咬你。
看着这群横七竖八躺着的杂碎们,我不由得咂了咂舌,然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卖相实在太差!
得罪了这群杂碎,以后别的杂碎肯定也不会放过我,看来我在京城的这段岁月得步步为营、步步小心了。
第05章:公孙狗贼()
前脚才从窗户跳了出去,后脚就被人装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哦,抱歉,是装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麻袋里。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到底是哪个孙子敢对姑奶奶下黑手?这年头,什么样的阴招都不足为奇,可我也算一位阴招高手,竟然栽在了别的小人的手上。这事倘若传出去,我千寻以后还怎么有脸在江湖上混?
有本事千万别让你姑奶奶出去,否则定将这群小人大卸八块、五马分尸、千刀万剐。
拙劣的绑架手法也就算了,竟然还想给姑奶奶使那一文钱一大包的滥迷香,知不知道你们是在鲁班门前耍大刀?
罢了,我倒要看看,这些乌龟王八蛋到底想作甚?
一阵颠簸之后,马车在一处平地停了下来。
令人费解的是,这伙孙子竟然配备着如此豪华的一辆马车干这鸡鸣狗盗之事。
当我从麻包缝里看到马车里面的布置之后,真有种亮瞎自己狗眼的感觉。
常听人说京城这个地方繁华,原不想竟繁华到如斯程度。
姑且不论那金丝楠木的车身,也不论那珍珠串成的车帘,单就那马车里点的熏香,都够我这号山野小民虎躯一震。
那熏香,不是普通的熏香,而是伽蓝香。
伽蓝香这种香极难研制,据我所知,除了几位身份显赫的王爷以外,别人是绝迹没有这东西的。
这伙孙子的主子,看来定是那几位王爷之中的其中一员。
放着好好的王爷他不做,竟然做这抢劫民女的勾当,不用想也知道是家珍吃腻了,想换换野味。
看着这群孙子这娴熟的模样,绝迹不是头一遭有如此行径,那就意味着,已然有不少清白的黄花闺女被那个采花贼王爷给玷污。
采花采到你姑奶奶的头上,保准让你风流快活到死。
事实上,当我见到这位采花贼的时候,立马收回了自己之前的话语。
“公孙狗贼,怎么会是你?”
对象既然是公孙狗贼,我自然不会让他风流快活到死,而是让他生不如死。
昔日,有情将一包化尸粉朝我撒来的时候,公孙狗贼二话不说扔下我撒丫子就跑。也许他自己是忘记了,可我化成灰也记得清清楚楚。
当初,是我自己瞎了狗眼,误以为公孙狗贼即便是个心机婊,那他对我多少还是有一份情意的。可惜我错了,公孙狗贼不止是个心机婊,还是个龙井婊。
此时,这位心机婊外加龙井婊正一脸微笑地看着我,缓缓说道:”相信此种相见方式应该能令你觉得出其不意吧?“
出其不意你大爷!你上哪来的自信会给我惊喜呢,惊吓还差不多。
面对公孙狗贼神一般的逻辑,我要说自己没醉,那绝迹是假话。
这些都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公孙狗贼为何会在京城,而他又是如何知晓我也在京城呢?
转念一想,我怎么忘了,万贞儿万贵妃是公孙狗贼的亲戚呢。
换句话说,既然整个大明都是万贞儿的地盘,那这京城自然也算是他公孙狗贼的地盘。
殊不料,我来到京城之后第一个遇上的,并不是我要寻找的人,而是这狗贼。
第06章:先放他一码()
公孙狗贼能撇下我一次不管,自然能撇下第二次。对于此种自私自利的龙井婊,我唯有送他几个字:有多远,你他么给姑奶奶滚多远!
公孙狗贼自然不会乖乖躺在地上滚蛋,而我又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小人,所以让他滚蛋的方式就是:送他一包千里行。
千里行是我最新研制出来的毒药,此药的作用就是令中毒者手脚失去控制,下毒者让他往东,他绝迹不会往西。
这药我还尚未在活人身上试验过,公孙狗贼正好成了光荣的首位实验者和见证者。
相信要不了多久,公孙狗贼定然会心悦诚服地跪在我的脚下,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请求我的原谅,届时,我定要好好羞辱他一番,以报他当日抛下我之恨。
羞辱他大爷,我这千里行的药,明明在小灰身上百用百灵,可到了公孙狗贼的身上,却毫无一丝效果。
”又想给我施什么毒?“
公孙狗贼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动容。
”那日之后,你以为我面对着你的时候还能没有提防吗?“
公孙狗贼所说的那次,指的是他中了媚药之后,我帮他解毒,给他下了三益丸,令他半年不举之事。
细细一算,我和公孙狗贼分开的时日已经超过一年,那药绝迹早就过了药效。这就意味着,此时的公孙狗贼是个各方面都很正常的男人。当然,若是有别人也对他下了诸如三益丸之类的药,那就比较抱歉了。
公孙狗贼中了我的千里行,即便没有立马滚蛋,按说也会有一定的反应,可看他此刻的样子,全然没有任何中毒的痕迹。
就算他武功再高,也不会安然无恙到此时,还是说,这狗贼获得了什么绝世武功,修炼成了非人的存在?
公孙狗贼自然不是非人的存在,因为他还看得见、摸得着。那就只有一种解释,就是他身上有类似于清心丸这类解百毒的药。
除了清心丸以外,据我所知,似乎并没有任何药可以解百毒,那此刻这情景又该如何解释呢?
又该如何解释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再百思的时候,身子已经从窗子跃了出去。
方才被人装在麻袋里运了进来,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只得一直装作昏迷,完全不知道自己到了何处。
此时定眼一看,才发现自己身处在一处院落之中。
此座院落,环境清幽,风景优雅,倒不失为一处修身养性的好地方。
可我哪有那等闲情逸致去欣赏风景呢?因为公孙狗贼,又耽误了我数个时辰的功夫。
眼瞅天已近黑,看来只得明日行事了。
方才的马车之中,有伽蓝香,这伽蓝香,想必是万贞儿命皇上赏赐给公孙狗贼的。
万贞儿对公孙狗贼如此厚爱,于我而言,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呢?
是福是祸暂且不知,但也许正好成了我的一个机会。
看在公孙狗贼还有利用价值的份上,今日就暂且先放他一码,以后新仇旧恨一起再算。
第07章:人不是我杀的()
好不容易以为自己脱离了炮灰的命,从此走上了人生巅峰,殊不料,事实证明,我仍然是炮灰的命。
京城偌大的地方,客栈不计其数,但巧的是,竟然没有一间空房。
这话说出去鬼才相信呢,事实的真相是什么,真相是,空房多的是,可惜全部被人给包了。
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那幕后主使之人是公孙狗贼。
不就想看着我可怜巴巴地抱着他的大腿求饶吗,休想!没门!
话说京城的气候可真够寒冷的,迎着这瑟瑟寒风,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地打颤。
出发的匆忙,来的时候竟然忘了带皮裘。不对啊,皮裘好像带了,但又不在包袱里,难不成是被哪个偷子给偷了去?
罢了,此刻哪是纠结这些的时候,这漫漫长夜,我到底该如何度过呢?
前一刻还在思考着漫漫长夜该如何度过,下一刻我便知道自己该如何度过了。
看着躺在地上的死尸,再看着从天而降的杂碎们,我这运气要不要忒好?
此时的杂碎,并不是晌午的那些锦衣卫,而是西厂的公公们。
此时,我能说自己是路过打酱油的吗?我当然能说,但可惜他们是不会相信的。
地上的死尸,我再细细一瞅,竟然不是别人,而是晌午把刀架在我脖子上、眼角有颗滴泪痣的杂碎首领。
常闻长滴泪痣的人命运多舛,我原本还是持有几分怀疑态度的,如今看来,那话好像似乎并不是空穴来风的。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此刻的重点是,这下子,估计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晌午的时候,我刚和那群杂碎结下梁子,几个时辰之后,这滴泪痣杂碎就死在了大街之上。
虽说我将那群杂碎药倒的时候没有其他目击者,但除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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