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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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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座院落,在京郊的位置,占地面积极广,建筑构造宏伟,若不言明,我铁定以为这是哪位王爷的府邸。
大门之上的牌匾,是用鎏金打造而成,高两尺有余,宽一丈之多。
牌匾上面,赫然写着:汝定侯府。
汝定侯府?汝定候?
我脸色一变,问道:“你是汝定候?”
公孙狗贼微微一笑,答道:“皇上去年才封的。”
“去年封的?这么大的事情,我为何不知晓呢?”我开口问道。
昔年,万贞儿三番四次请求皇帝老儿将公孙狗贼的老爹公孙行封为侯爷,此事,最终以文武大臣的强烈反对作罢。
这侯爷的分封,那是要经过极为严格的程序,凡是在战场上立过大功者,才有资格成为侯爷的人选。
当时替太祖皇帝打下江山的魏国公徐达,他的儿子,跟着徐达还上过战场立过功,都尚未享有侯爷的爵位。
公孙狗贼究竟是杀敌无数呢,还是替皇帝老儿找回长生不死的仙丹了?
“皇上册封的时候,可是昭告天下的,难道你竟从未听闻过吗?”公孙狗贼的脸上,有了几分讶然。
“我整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上哪知道去?”
空雾谷虽则属于世外桃源,但并不是与世隔绝,相反,外界的大事,都瞒不过师父的耳朵。
师父是鬼谷子的传人,鬼谷子的门人,收徒都极为严格,但门下的弟子,个个都享有一定的盛名。
一千多年以来,鬼谷子一门出了二十三位宰相,一百七十五位将军,十一位名医,四十八位政治纵横家,七位星相学家,三十六位武林盟主。
这些人的弟子,加起来更是不计其数。
鬼谷一门,有自己的情报组织和机构,而这组织,正是历任鬼谷弟子的后代所建立。
鬼谷一门的势力有多强大,强大到令太祖皇帝朱元璋当时曾经寝食难安。
我在空雾谷待着的时候,并未听师父提起公孙狗贼被封侯爷一事。究竟是我记性不好给忘记了?还是师父有意要瞒着我呢?
当我踏进汝定侯府的那一瞬间,我差点以为星光灿烂的毒又发作了。
亮瞎狗眼这样的词语不足以形容我那刻的心情,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也不足以形容我那刻的心情。
那一刻,我蒙圈了,彻底蒙圈了。
只见佳木茏葱,奇花烂漫,一带清流,从花木深处泻于石隙之下。再进数步,渐向北边,平坦宽豁,两边飞楼插空,雕甍绣槛,皆隐于山坳树杪之间。
俯而视之,但见青溪泻玉,石磴穿云,白石为栏,环抱池沼,石桥三港,兽面衔吐。
这哪是侯府,这分明比王府还要气派,还要金碧辉煌。
皇帝老儿的皇子们,个个被万贞儿给害死,他们无福享受这等待遇,倒叫公孙狗贼这个外人给坐享其成。
万贞儿对公孙狗贼如此大手笔,莫非是想让公孙狗贼继承大明的江山?
第61章:寻获半夏()
万贞儿心中打的什么如意算盘,我不得而知,但得知的是,若是万贞儿有一日落到我的手上来,我定然不会轻饶她。
自打我知晓荣华是皇帝老儿的遗孤之后,就对万贞儿恨之若骨。
荣华因为万贞儿那毒妇,还不知晓在外头吃了多少哭。
每每想到荣华昔日是从乱葬岗里活下来,我就恨不得抽万贞儿的劲扒她的皮。
明日去了皇宫,倘若见到万贞儿,我绝迹要好好问候问候她。
公孙狗贼对我这幅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极为不耻,眼里明显是在鄙视。
“好吧,我的确是从山中来的土包子。”我坦然面对。
“你若看到侯府都是如此表情,那你明日到了皇宫,八成会以为自己是上了天了。”
公孙狗贼此言差矣,我之所以蒙圈,是尚未对侯府有个明确的认识。然而,皇宫我虽并未亲眼见过,但约莫多少能想到里面的构造和精致。
北江候的侯府,我曾经去过一次,和公孙狗贼这汝定候府实乃天上地下的差距。
跟着公孙狗贼,或许我真的可以吃香的喝辣的,顺带去皇宫溜上几回。
许是想到自己第二日就到见到万贞儿那毒妇,我的心情前所未有的激动,这一激动,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汝定侯府的后院,有一处竹园,沿着竹园中主楼楼廊走到尽头,便可进入秋山峰巅。
那是一座黄石假山,石色近土红色,主峰和配峰相呼应,山势脉络连贯,宛若真正的山峰一般。
这汝定侯府所用的东西,那真真都是极好的。
假山的西南位置和东南位置,皆是花园。
东南位置的花园,里面所种着的花,较为多彩多样一些,有茶花、兰花、铃兰,风信子等诸多品种。
而西南位置的花园,里面所种着的花,皆是清一色的牡丹。
牡丹的品种,有冠世墨玉、烟绒紫、青龙卧墨池、墨楼争辉、乌金耀辉和黑花魁。
我细细观察了一番,发觉这片花园之中的牡丹都有两个共性,第一个共性是,皆都十分名贵。
第二个共性是,牡丹花的颜色都是墨紫色。
墨紫色?突然记起,我昔日曾经对公孙狗贼说过自己喜欢的是黑色的花。
我原本只是无心一说,他这是当了真么?
脑子胡乱想着,猛然瞥见黑花魁旁边那株不起眼的小草时,我是猛然吃了几惊。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那朵不起眼的小草,医学上的名字叫半夏,在民间,则称呼其为三步跳或者地巴豆。
半夏是一种麻药,服少量可使口舌麻木,多量则烧痛肿胀、不能发声、流涎、呕吐、全身麻木、呼吸迟缓而不整、痉挛、呼吸困难,最后麻痹而死。
半夏虽然是一种毒草,但若使用得当,则具有燥湿化痰,降逆止呕,生用消疖肿的作用。
我如今炼制的毒药中,正好缺一味像半夏这样的药引。
二话不说,直接掏出随身携带的小铲子,将园内的半夏悉数挖了个干净。
自从去年暗中挖了扁鹊山庄的名贵药材之后,从此,我踏上了一条鸡鸣狗盗的不归路。
第62章:无法无天()
捯饬了半晌,终于将半夏捣成汁,收功,睡觉!
待明日见到万贞儿那毒妇之后,正好可以顺带试验试验半夏的功效。
公孙狗贼并未乘坐他那辆独一无二的金丝楠木马车,而是选择了一辆较为普通的马车。
我问他的时候,他是这样答复的,“在圣上的面前,岂能如此嚣张和放肆?”
这话的另一层含义是,除了皇帝老儿之外,他可以在任何人的面前放肆。
公孙狗贼无疑之中,说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他虽然不是皇子,但远远比皇子要尊贵万千倍。
则天女皇任皇帝期间,对她的侄子武承嗣是百般宠爱,可和万贞儿相较起来,那无疑是小巫见大巫。
都说紫禁城金碧辉煌,又说紫禁城威风凛凛,但在我看来,紫禁城和唐代的大明宫实乃无法相提并论。
若用书法来形容的话,紫禁城的格局气象更加贴近欧阳询的书法作品,戈戟森然,秀骨清相,法度固然规整庄严,总稍显局促。
而大明宫犹如颜真卿的正楷,结体宽博气势恢宏,骨力遒劲而气慨凛然。
大明宫又如怀素的狂草,使转如环,奔放流畅,一气呵成,类壮士拔剑,神彩动人。
或许,更为重要的是,我对紫禁城存了一份偏见。
这份偏见的来源,正是始于荣华。
皇帝老儿召见公孙狗贼的地方,并不是奉天殿,而是万贞儿所住着的承乾宫。
承乾宫和我想象之中,倒没有太大的不同,然则,当我看到承乾宫外所种着的虞美人时,我的三观开始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和动摇。
虞美人属于罂粟科,换而言之,虞美人是一种带毒的花。
承乾宫外,所种着的虞美人,不是一株两株,而是一大片。确切来说,是两旁都各自种着一大片。
万贞儿喜欢虞美人,或许无独有偶。
然则,在虞美人的旁边,还种着一种叫天蓝星的植物。
天蓝星有毒,还是剧毒。
天蓝星的毒性,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和半夏相媲美。
除了天蓝星之外,在所种虞美人的里面,还夹杂着一些藏红花。
女子怀孕期间,若是服食藏红花,会导致腹中的胎儿流产。因而,藏红花成了后宫某些女人争宠时的必用良药。
万贞儿曾经亲手给皇帝老儿所宠幸过的那些嫔妃们灌下藏红花,为的就是打掉她们肚中所谓的孽种。在这其中,荣华的生母纪氏赫然在列。
万贞儿并不是第一个使用藏红花的嫔妃,诚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别人都是偷偷摸摸下黑手,而万贞儿从来都是光明磊落、众目睽睽。
别人都将藏红花和夹竹桃一类的东西藏着掖着,可万贞儿这毒妇,竟然敢公然将藏红花种在承乾宫门口。
万贞儿有多么的嚣张和恃宠而骄,由此可见一斑。
皇帝老儿对万贞儿有多么地纵容和宠爱,由此更可见一斑。
万贞儿和皇帝老儿倒是狼狈为奸了,只可惜了后宫那些如花的女子,一生被活活给糟蹋。
所以说,所以说男子为何要娶那么多妻妾呢?
第63章:万贞儿()
皇帝老儿的身形,较为魁梧,身高八尺有余,面相中等,气质也属中等。
综合来论,皇帝老二比他的老祖宗太祖朱元璋的长相要卓越不少。
荣华和皇帝老儿的相貌似乎毫无一丝相像之处,这其中的原因,自然只能归结到荣华的生母纪氏身上。
至于万贞儿,见到万贞儿的第一眼,我只能说自己的三观再一次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和动摇。
皇帝老儿今年已有四十,而万贞儿,足足比皇帝老儿大十九岁,这就意味着,万贞儿今年已经是年逾古稀的老太婆。
万贞儿保养地还算得宜,看起来也就四十上下,然而,她的容貌,十分平凡,平凡到放在人海堆里,你绝迹发觉不了。
在民间百姓的传闻里,总是将万贞儿刻画成一个又老又丑的肥婆。
我还以为,那只是因为百姓们对万贞儿太过憎恶的原因,殊不料那并非以讹传讹。
万贞儿不瘦,或许可以说,万贞儿的身形较为丰腴一些,这点,符合肥婆的说法。
万贞儿不年轻,比起宫中那些十四五的秀女,她诚然已是昨日黄花,这点,符合了老的说法。
万贞儿并不美,这点,也符合了丑的说法。
万贞儿的确是个又老又丑的肥婆,然而,她的身上,有着一种极为独特的魅力。
那种魅力,叫傲慢无礼,那种魅力,叫盛气凌人,那种魅力,叫她的男人很爱他。
对的,没错,万贞儿一看就是一个被自己男人捧在手心里的女人。
一个又老又丑的肥婆,能让一国之君对她惟命是从,能让一国之君在她面前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能让一国之君不惜断子绝孙都要去纵容她,这难道还不是我们这些女子学习的楷模和榜样么?
以色侍君,容颜总会有老去的那一日,聪明的女人,善于利用自己的智慧,而不是肉体。
在这方面,万贞儿无疑是登峰造极的大神。
公孙狗贼进去之后,许是怕我不知礼数,拉着我一起跪了下去,嘴里喊道:“臣参见皇上和贵妃娘娘!”
我本以为,他还会说些万岁万岁万万岁,千岁千岁千千岁这样的话语,不料公孙狗贼用词极为吝啬。
公孙狗贼用词吝啬,他有吝啬的资本,我可没有。
用尽平生最虔诚的语气和最卑微的态度,我跪拜了皇帝老儿和万贞儿。
“都起身吧!”
说这话的,并不是皇帝老儿,而是万贞儿。
万贞儿越俎代庖,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没办法,仗着皇上的宠爱,她就可以这般任性。
“这位姑娘,是玉儿你在本宫面前所提起的那位千姑娘吗?”万贞儿朝我上下打量着,眼里微微泛着一丝慈祥的目光。
没错,那的确是慈祥的目光,那是长辈看向晚辈的怜爱眼神。
万贞儿之所以如此待我和蔼可亲,自然是因为公孙狗贼的关系。
公孙狗贼,难道当真是万贞儿和公孙行珠胎暗结所生?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公孙狗贼究竟在万贞儿面前说了我什么坏话
第64章:机会是给有准备的头脑()
公孙狗贼微微一笑,答道:“回禀娘娘,正是她!”
“这里没有旁人,玉儿不必如此拘束。”
皇上老儿终于开了金口,他的相貌虽则显得魁梧一些,可声音还算是较为缓柔一些的。
或许,不是他的声音缓柔,而是因为他面对的是和万贞儿有关的公孙玉。
万贞儿的声音,远比她的相貌要甚出不少,婉转清扬,丝毫不像花甲年龄的老人。
“多谢皇上!”公孙狗贼极为恭敬地答了一句。
“模样不错,性情也柔婉,确实是个不错的姑娘。”皇上老儿也朝我打量了几眼,然后得出了这个结论。
话说你从何处判定出我性情柔婉呢,我这性情倘若属于柔婉,那估计天下间所有女子都是柔情似水了。
不得不说,皇帝老儿确实是瞎了他的狗眼,他能看上万贞儿,也便不足为奇了。
出于礼貌,出于体统,我不得不面带微笑回道:“民女多谢圣上夸奖!”
“玉儿,在汝定侯府住的可还习惯?”万贞儿此时问了一句。
“习惯。”公孙狗贼答了一句。
“若是有什么缺的东西,记得给姑姑说一声。”
万贞儿此时,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贵妃,而成了极为接地气的民妇。
公孙狗贼和万贞儿东一句西一句拉扯着家常,内容极其缺乏营养,也极其无聊。
皇帝老儿倒在一旁听地津津有味,起码从表象上看来如此。
如此的场面,像极了一家三口天伦之乐的画面。
皇帝老儿对别人家的孩子尚且如此关爱,可缘何一直对自己的亲生骨肉如此淡薄呢?
他之所以找回自己流落在民间的儿子,之所以给五皇子在京外重新建造了一座府邸,或许,只是因为他离开人世之后,这大明江山连个交托的人都没有。
皇帝老儿的面色虽然极为红润,可我若观察地没错,他恐怕活不过一年了。
他的心肝方面有宿疾,并且困扰他多年,这个毛病,估计多半是从他少年的时候已经落下病根了。
皇帝老儿如今健在的儿子,唯有五皇子朱佑樘一人。
这就意味着,一旦皇帝驾崩,那大明下一任的皇帝将会是五皇子。
大明下一任的皇帝是阿猫阿狗我并不关心,然而,五皇子很有可能是荣华,是我的老妖精。
倘使荣华一心想要坐上那个宝座,那我绝迹会竭尽全力地去帮他。
但就对我自己而言,我并不希望荣华继承大统,也并不希望荣华会是那个五皇子。
心里胡乱想着,耳旁忽然听到万贞儿说道:“玉儿好不容易进一趟宫,那就在皇宫多逗留几日陪陪姑姑吧!”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即便我是囧神和霉神的附和体,但上天对我,有时还是颇为眷顾的。
我正寻思不到对万贞儿下手的机会,不料她主动送上门来。
万贞儿提说,晚上的时候一起用膳,还让公孙狗贼带我在皇宫转转。
据闻御膳房里的御厨们那做菜的水平都是无与伦比的,届时,再配合我的独门秘方,保准让万贞儿吃了之后如醉如痴,欲罢不能。
须知,机会是给有准备的头脑,我可得好好准备准备。
第65章:一厢情愿()
公孙狗贼对皇宫那叫一个轻车熟路,就好似他俨然是皇宫的主人一般。
来到御花园的时候,公孙狗贼被万贞儿派人给叫走了,说是有要事亟需问他。
公孙狗贼这一走,正好顺了我的意。
紫禁城的御花园,凭心而论,真心不敢恭维。
毫不含蓄的说,这御花园的规模,远远不如公孙狗贼的汝定侯府的花园规模大。
我来紫禁城,并不是前来赏花的,因而御花园的大小,丝毫不会影响我的兴致。
然而,待我看清假山之后所站着的那名男子时,我是面色一变,一个轻功跃了过去。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站在假山之后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五皇子朱佑樘。
我正发愁找不到这位五皇子验明正身,殊不料,他自己乖乖主动送上门来。
你看,上天对我有时还是颇为眷顾的。
眷顾他大爷!我刚落地,身上的穴道便被人给点住。
这里除了五皇子之外,并无他人,点住我穴道的,除了他,难道还能是鬼不成?
好一招隔空点穴!我若记得没错,这门武功在江湖上早已失传已久。
早已失传的武功,这五皇子何以会知晓呢?
再则,对一个仅有几面之缘的弱女子,下这般狠手,他那颗黄心上怎么过意得去呢?
这些都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荣华并不懂得隔空点穴。
“竟敢跟我跟到皇宫来,你好大的胆子!”五皇子看着我,神情颇为淡然,但语气似乎有一丝动容。
看吧,这五皇子无疑再次坐实了男神经病的称号。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跟着你的,这皇宫难不成是你的皇宫?”我反驳了一句。
“皇宫目前不是我的皇宫,但迟早都是。”五皇子答道,态度坚定。
五皇子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皇帝老儿一死,这整个大明的江山都是他的,更何况是这皇宫呢?
“说,为何一直跟着我?是什么人派你来的?”
五皇子许是见我理屈词穷,一厢情愿地认定了我对他图谋不轨。
“你是个白痴还是个弱智啊,倘若我果真是别人派来跟着你的,我岂会这般容易就暴露自己?”我不耻道。
如此简单的逻辑,这五皇子怎会想不明白呢,他若不是个神经病,那绝迹是来自天外之物。
“兴许你脑子被驴给踢了呢?”五皇子淡然说了一句。
面对自己公然被鄙视和辱骂的行为,我采取的是大度的包容方式:吸气、呼气!
好吧,我承认,事实上,此刻我除了吸气呼气以外,还能做甚!
这个五皇子,他最好祈求上天保佑他就是我的荣华,他若不是,我日后定然会好好回敬回敬他。
待心情有所平静下来之后,我如实回道:“倘若你一心认定我是跟着你,那我便就是跟着我,反正我正好也要找你。”
“找我?”五皇子眉头微微一挑。
看到他这个挑眉的动作,我的心一时之间跳到了嗓子眼。
他的容貌,和荣华的容貌,实乃天渊之别,但这挑眉的动作,极其相像。
我若问他是荣华吗?依照他往日的惯例,他会说荣华是什么东西。
我若听到他对荣华不敬,自然会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对他下黑手。
当今之计,我必须采用迂回的战术来和他过招。
“对,是找你。我和你的相见,虽然只是偶然,但你有一点说有说错,我的确对你一见倾心,念念不忘。我想尽一切办法进皇宫,为了就是再次见到你。”
不论男女,听到有人爱慕于他,听到有人对他念念不忘,多少会有一瞬间的暗爽和掉以轻心,这是所有人类的共性。
果然,五皇子面上一怔,随即说道:“就你这姿色,拿什么来诱惑我?”
我一口血喷死你!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诱惑你呢?
话说你想象力如此丰富,你怎么不去写戏文和小说去?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缘何遇上的男人,一个比一个更加毒舌呢?
待心情再次平复下来之后,我开口说道:“诱惑一个人,除了姿色之外,难道就别无其他办法了吗?”
“哦?我倒要看看你还有什么办法!”五皇子嘴角微微上扬,但上扬的幅度极小,上扬的时间也转瞬即逝。
荣华笑的时候,浅浅地,淡淡地,像梨花白一般,沁人心脾。
而这五皇子笑的时候,皮笑肉不笑,似笑非笑,宛若一副口蜜腹剑的模样。
“还有什么办法?我有的可是办法。”
我斜眼看向他,眼睛一动不动。
五皇子眼神一僵,逐渐开始呆然,但随即很快恢复过来,“想在我身上施摄魂术,下辈子吧!”
我一口血直接喷死我自己,他究竟是从何得知我那是摄魂术呢?
当今武林之中,摄魂术能超过我的,据我所知,应该是没有的。
跟了公子刑天之后,我第一个学得的本领,便是摄魂术。只因我当时已经年方十六,学别的武功,实属有些晚矣。而摄魂术的修炼,并不需要浑厚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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