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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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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速度,远远甚于方才的十倍以上。

    枯木老人远在十几里之外,按说绝迹不可能进行远程操控。

    那问题来了,究竟是谁在操控着这些飞针呢?

    早在方才,早在那些飞针一直跟着我长约一个时辰的时候,我就察觉到有些许不对。

    能旋转的暗器,有,会跟着人的暗器,也有,可能跟着人一个时辰的暗器,不管别人是否听闻是否目睹过,反正我是未曾目睹,未曾听闻过。

    这飞针,绝迹不是普通的飞针,枯木老人定然在它们的身上动过什么手脚。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枯木老人有同伙,而且就在我的周围。

    此刻控制住这飞针的,不会是枯木老人,只会是她的同伙。

    针的速度一快,我是明显身心憔悴,应付不如。

    期间,我几乎掏出身上所有能挡的东西,连一向宝贵的药丸都掏出几粒迎战,可依然无果。

    学艺不精,武功疏松的害处,我是愈来愈有体会。

    等这次逃过一劫,不论是缠着谁,我都要想方设法学到绝世武功,以后好能随时随地虐别人,而不是被人虐。

    我在马车周遭上蹿下跳、四处躲避,易春堂门口的路人则像在看耍猴一般看着我。

    其中有位大娘,乐地一直合不拢嘴,还指指点点给一旁的孙子津津乐道地讲解着。

    好吧,我这幅模样,的确像马戏团的猴子一般滑稽。

    然而,观赏马戏团的猴子表演可是要给钱的,众位围观群众,众位看客,你们打赏的钱呢?

    就在我耿耿于怀之际,猛然瞥见了远处一道身影。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看到这道身影,我是激动地热泪盈眶,泪牛满面。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许久未见的大魔头。

    其实,我第一眼所看到的,并非是他的人,而是他身上的衣裳。

    在我印象中,大魔头总是喜欢穿黑色的衣裳,这点,我在前文已经做过交代和论述。

    如今看来,他并非是没有钱买新衣裳,也并非是没有时间去换别的衣裳,而是他本身就偏爱黑色。

    如此紧要的关头遇上大魔头,着实有种绝地逢生的感觉。

    话说我每每遇到大危险的时候,好像很容易就会遇上他,大魔头难道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贵人么?

    此刻不是考究这些的时候,而是考究我这条小命的时候。

    一个轻功直接跃到他的面前,可怜巴巴地看着他,开口说道:“快,救救我!”

    此刻的我,就差摇着尾巴乞怜。

    大魔头看了我几眼,并未答复,而是一手将我拽到了他的身后,随即伸出手掌向外推去。

    这一推,那六枚飞针生生后退了数丈之远。

    好家伙,好内力,好功夫!

    这样的办法,我不是没有试验过,可飞针压根就纹丝未动。

    天和地之间的差距有多大,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就有多大。

    大魔头方才的动作,俨然有当下流行的霸道公子、霸道王爷风范。

    若是方才的当事者换成那些花痴的少女,此刻绝迹会遐想万翩、想入非非、痴心妄想。

    若不是已然有了荣华,约莫估计我自己此时此刻也会对着他流下口水来。

    飞针停止在数丈之远的地方静止不动,此种状况,着实诡异。

    下一刻,我与街上所有的看客,皆都亮瞎了自己的狗眼。

    那六枚飞针在顷刻之间,化为粉末,随风飘散。

    大魔头的神掌有多厉害,早在他昔日和逗比杀手决斗之时,我已经有过见识。

    江湖传闻之中,有门绝世神功叫大日如来神掌,可这门武功,就如同小李飞刀、司空摘星这般人物一样,只是一个传说而已。

    大魔头的神掌,即便并非如来神掌,那也比如来神掌的威力差不了几分。

    路人们早已看地惊魂夺魄、惊心肉跳、惊慌失色。

    此地诚然不是叙旧的地方,大魔头许是也想到了这茬,不由分说,拉起我,直接腾空而起。

    说他是霸道公子,他还当真上瘾了。

    话说我的轻功不差,不差的啊!

    话说你要使轻功,能不能事先给我支会一声的啊?

    再话说我有胳膊有腿,四肢健全的啊!

    也罢,反正已经被人当草包当习惯了,还差这一回么?

    我来京城,唯一的目的,是为了找寻荣华,找寻我的老妖精。

    殊不料,被皇帝一直藏着掖着的五皇子遇到了,公孙狗贼遇到了,枯木老人遇到了,就连大魔头也遇到了,可独独没有遇上荣华。

第93章:大靠山() 
荣华是没有遇到,然而,昔日,中了星光灿烂和红殇的毒之后,我曾经遇见了那个披着猪皮的绝美男子,而他,赫然正是公子刑天。

    如今细细回忆,越回忆越觉得这其中的蹊跷更甚。

    清清楚楚记得,披着猪皮的美男子身上那层猪皮的的确确是被人给用强力王粘上去的,试问,这天下之间,又有谁有这等本领能在公子刑天身上动手脚呢?

    再则,他遇上我的时候,为何没有杀了我呢?

    这还不是关键,关键是,我当时究竟是如何从他的魔爪中难脱出来的?依花蝴蝶和秦七小姐的武功,给他提鞋都不配,岂能从他手里救出我来呢?

    我的身上,总是发生一些莫名其妙但又真真切切的奇迹,这种奇迹,好像自打我十五岁之后就逐渐开始了。

    换而言之,在我十五岁之前,我的生活还是极为正常,极为规范的。

    然而,自打阿爸阿妈阿哥被库尔勒那畜生杀害之后,自打他把我囚禁在石室之后,我的生活开始变地翻天覆地,开始向无厘头步步趋近。

    心里胡乱猜测着,耳畔忽听大魔头问我:“你是何时来京城的?”

    “来了已有十日了。”我如是答道,转而问道:“你又是何时来京城的?”

    “昨日刚到。”大魔头答道。

    “昨日刚到,那今日就遇上我,你说,我们之间是不是很有缘分呢?”我嘻嘻一笑,“方才的事,多谢你了!”

    大魔头许是未曾料到我会说出感谢的话语,脸上显得极为讶然。

    想来也能理解,昔日,他曾经救了我数次,可我从未有一次道过谢。

    大魔头属于雷厉风行、毫不磨叽的干脆性格,若是跟他道谢,他或许反而会觉得郁闷和纠结。

    我所认识的男人当中,最对我胃口的,绝迹非大魔头莫属,其次是小金。

    有大魔头在我身边,无疑多了一重极大的保险。

    管他什么公子刑天,管他什么大魔头,管他什么枯木老人,有大魔头在,还怕个甚?

    小金的武功虽高,可比起大魔头来,那还是差那么一丢丢的。

    再则,小金毕竟是衙门中人,办起事来,难免会有一些顾忌。可大魔头不一样,大魔头是江湖中人,且他的性格利落豪爽。

    有了小金,有了大魔头,公孙狗贼即便昔日扔下我撒丫子就跑,但鉴于他如今有了痛改前非的志向,又鉴于他派给我的唐坤救了我一命,勉强也把他列入到我的后援团其中一员。

    有了这些后援和保镖,即便我以后不能横着走,那也能半横着走。

    大魔头的武功,好像又比以前精进了不少。

    我一向自认轻功甚好,可他此时身边还带着我这个沉重的包袱,然而,脚下仍是马踏飞燕。

    片刻之后,我们终于落了地。

    原本以为,大魔头只是要找一处能说话的僻静之地。

    事实上,他也的确找的是僻静之地,可此地实乃太过僻静。

    说地直白一些,这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这个地方,是京郊处的卧牛山。

    卧牛山这个地方,据闻常年不断有贼匪出没,更是生活着各种豺狼虎豹。

    鉴于此两种原因,京城的百姓是对卧牛山那是望而却步。

    大魔头把我带到卧牛山,看来他是有许许多多的话语要同我讲。

    肆意朝卧牛山打量着,耐心地等待大魔头开口。

    一刻钟以内,四周一片寂静。

    二刻钟以内,四周仍是一片寂静。

    待到第三刻钟的时候,我终于抑制不住开了口:“你把我带到如此人迹罕至的地方,难道不是有什么话要同我讲吗?”

    “不是有人要追杀你吗?”

    大魔头说到此处,戛然而止,但我很快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

    其实,从他那略微有些茫然的神情来看,我是知道自己是自作多情、误会了他的意思。

    方才,大魔头见我处于危险当中,或许并未来得及思考,直接拉着我逃跑起来。

    丢了脸,一时有些讪讪,但凡我稍微用点脑子,就该知晓大魔头能对我有什么话说?

    昔日,我和大魔头在一起待着的日子也不算短,对他的性格多少还是有几分了解的。

    他虽不算惜字如金的人,但无疑属于沉默寡言的行列。

    但凡有大本事之人,大多言语颇少。公子刑天如是,荣华如是,五皇子朱佑樘如是,大魔头也如是。

    看来若想成为有大本事之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半晌打不出一个屁来。

    大魔头不言语,我也在装高冷,气氛一时之间显得极为庄严肃穆。

    偌大的野外,空有我和大魔头孤零零地站着,笔直地站着,就像两颗松柏一般。

    站地时辰久了,大魔头不累,可我着实累啊。

    方才,那飞针可是跟了我足足一个多时辰。

    此刻,我真想两腿一瞪,直接躺在地上睡它一觉。

    然而,这卧牛山的风景着实不错,空气有新鲜,令人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一心旷神怡,腰不酸了,背不疼了,就连站着都有劲了。

    就在我以为大魔头当真不会开口说话之际,他突然问了一句:“这一年多,你过地还好吗?”

    此言一出,我几近有种穿越的感觉。

    大魔头这是在关心我呢,还是在关心我呢?

    最稀松平常的一句话语,可从大魔头嘴里说出来,怎么滴都有种非真实感。

    “马马虎虎还行吧,不过最近几日过地一点都不好,你也知道,我得罪的人并不少。”

    面上浮现出一丝凄楚的神情,就差眼角挤出几滴泪来。

    相信大魔头定然会被我这幅可怜巴巴的神情和悲伤的言语给打动,从而心甘情愿地跟在我的身边。

    跟他大爷,当大魔头答复之后,我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大魔头是这样回答的,他说:“我还以为,去年一别,你我将会是后会无期。”

    大魔头暗含的意思就是,依我这到处惹祸的特质,定会早已死于非命。

    好吧,我承认自己是大囧神和大霉神的附和体,我能安然无恙地活到今日,那说明上天其实还是极为眷顾我的。

    “听你这意思,你好像很不想见到我是吗?”我随口问道。

    “听说枯木老人被抓到六扇门去了?”大魔头不答复,而是问了一句。

    这才刚刚就发生的事情,他的消息还蛮灵通的嘛。

    “方才追着你的,应该是枯木老人的徒弟江瑶,这个女子,极为厉害,你以后得多加堤防一些。”大魔头又补充了一句。

    “江瑶?女的?”我问。

    “是个女子,枯木老人的弟子,大多都是女子。”大魔头答道。

    枯木老人的弟子,的确大多都是女子。

    枯木老人的弟子当中,最出名的就要属这个江瑶莫属了。

    民间有小道消息传闻,说是江瑶在暗器方面的造诣甚至已经超过了她的师父枯木老人。

    外界一直以为枯木老人是男子,也以为江瑶是男子,可自打知晓枯木老人是女子之后,再联想到江瑶,不免也生出几分怀疑。

    经大魔头亲口这一证实,越发肯定了自己之前的猜测,

    从江瑶操控飞针的能力来看,确实是不输于她的师父枯木老人,不止如此,毫不留情的可以说,江瑶的本事,的确比她师父枯木老人更甚。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大魔头似乎对枯木老人了解甚多,也对江瑶了解甚多。

    扶桑岛太过闭塞,枯木老人虽然和外界有所联系,但联系着实稀少。

    普通之人,绝迹不会知晓如此隐秘的消息。

    大魔头不是一般人,这点我早就知晓,但他的真实身份究竟是谁,我是越来越好了奇。

    “你来京城,是有什么要事吗?”我问。

    “嗯!”大魔头答道。

    “我若是跟在你的身边,会不会拖累你?”

    既然大魔头只字不提和我在一起这样的话语,那我唯有厚着脸皮恬着脸自己开口乞求。

    只要有他这个大靠山保护着,死皮赖脸下个话又算甚呢?

    “你想跟着我?”

    大魔头看向我的眼神,有了几分古怪。

    “你若不觉得麻烦,若不影响你所办的事情,那就带上我呗!”

    出于礼貌,出于客气,我还得勉为其难地说些违心的话语。

    “既然你想跟,那就跟着吧!”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你看,虽说一年多的时间没见,可大魔头仍是不改他这干脆果断的性格。

    “话说你当真不怕惹上麻烦吗?”我好奇道。

    大魔头答道:“依你的性格,我若不让你跟着,你也会变着法的跟着,还不如直接答应省事。”

    此言一出,我竟有些无言以对。

    话说,大魔头从何时起这般了解我呢?

    公孙狗贼也曾说过类似的话语,花蝴蝶也曾说过,如今,就连大魔头都说出这样的话语。

    我的所有情绪和想法,难道都清清楚楚地写在了脸上么?

    亏我一向还认为自己是个喜怒有常、喜怒有度之人,究竟是我自我感觉良好,缺乏自知之明呢?还是这些男人都太过聪明呢?

    若想了解一个人,这可绝迹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有的时候,人连自己都不了解,更何况是他人呢?

第94章:偷鸡摸狗() 
原本是要去六扇门找小金的,可稀里糊涂之下,竟然跟着大魔头来到了北郊一处大院。

    与其说是稀里糊涂,但不如说是身心俱疲、心事重重。

    自打推断出公子刑天就是荣华之后,我是满腹心事,愁容满面。

    大魔头许是察觉到我的心情不大愉悦,一路走来,间或会看我几眼,但并未追问。

    怨不得我喜欢大魔头,他的脾气秉性,实在太对我的口味。

    这个时候,倘若是唐坤那孙子,估计八成又会在我耳边唠叨个没完没了。

    说到唐坤,也不晓得他此时是生不如死呢?还是死不如生呢?

    暴雨梨花针的滋味,我可是尝过,昔日,大魔头把针从我体内逼出之后,我可是浑身上下酸疼了几天几夜。

    也罢,管唐坤那孙子呢?这也是他昔日害我的报应。

    大魔头带我来的地方,叫乔家大院。

    据闻,乔家大院是京城富豪乔玠的一处偏院。

    乔玠是什么人,乔玠是沈万三的后代。

    问题来了,沈万三姓沈,乔玠姓乔,乔玠何以是沈万三的后代呢?

    乔玠的先祖母,是沈万三的女儿。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此刻的关键是,大魔头何以会乔玠相识呢?

    方才,走到乔家大院门口之时,大魔头突然说道:“到了,就在此地。”

    乔家大院的门口,站着两名护卫,这两名护卫,一看就是京城人士。

    我何以一眼就认出他们是京城人士,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的腰间,俱都配戴着一枚去年京城极为风靡的平安符。

    那道平安符,不同于其他的平安符,其实更算是平安玉。

    我又何以知晓这玉就是京城去年风靡的平安符呢?实乃我抵达京城的第一日,见着路上许多百姓身上都佩戴这种样式的玉佩,感觉有几分好奇,便找了一位路人,问了那么几句。

    显而易见,这两位,并不是大魔头的手下,而是乔玠派来保护大魔头的保镖。

    大魔头跋山涉水、从遥远的地方来到京城,身边竟然没有属下跟着,这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他对自己的武功,对自己的本事,那是相当自信滴。

    能一位如此自信之人待在一起,连带着我也跟着自信起来。

    原本,我只是盲目自信,盲目乐观,只是死不愁做乐,或者说地直白和通俗一些,我只是在做垂死的挣扎。

    然而,自打遇上大魔头以后,我是柳暗花明、胸有成竹、一身是胆。

    大魔头不止是我的定心丸,他更是我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媒介。

    当初一念之差救了他,不成想,倒成了我的福音。

    乔家大院的建筑风格,并不算金碧辉煌,也不算宏伟壮观,而是极为大方优雅,犹如一位大家闺秀一般。

    大户人家的府邸,一般前院是居住的院落,后院是花园池塘一类。而乔家大院恰恰相反。

    进入乔家大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成群的假山,其次是花园和池塘,再次是迂回的亭宇,最后才是居住的院子。

    乔家大院的规模,诚然比不上公孙狗贼的汝定侯府,但比汝定侯府小不了多少。

    乔玠把乔家大院做为自己的偏院,由此可见,他的财富当真已经达到富可敌国的程度。

    一路走来,并未发现奴仆和下人,觉得甚是奇怪、

    “你不觉得这乔家大院有什么古怪吗?”我问大魔头。

    大魔头眼神一定,问道:“古怪?何处古怪?”

    “一个人都没有啊,难道你没有发觉吗?”我讶然道。

    我都察觉到的事情,大魔头断然不会没有察觉。既然如此,那他这是明知故问呢?还是装傻充愣呢?

    闻言之后,大魔头仿佛随即有所领悟,“我不喜欢人太多的环境,只留了两个。”

    换而言之,他不喜欢人多的环境,所以才让乔玠遣散走了那些奴仆和丫鬟。

    人多的环境,容易喧闹,其实我也不喜欢。

    大魔头如此一来,倒也替我省了不少麻烦事。

    自打我前年在扁鹊山庄投机倒把之后,从此迈上了鸡鸣狗盗这条不归路。

    如今,但凡我走到一户大院,首先会做的,并不是欣赏美景,而是四处找寻,看看是否有值得挖走的奇花和药草。

    这不,走到花坛的时候,我是仔仔细细、里里外外瞅了好几遍,然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事实上,我不想离去,极为不情愿离去,但碍于大魔头在一旁监督着,我自然不好光明正大地下手。

    乔家大院花坛所种的花,大多都是寻常文人雅士所喜爱的雅花,譬如像兰花,梅花、玉兰、芍药等。

    花是没有稀奇,然而,花坛的旁边,有一处菜园。

    当我瞥见菜园里头那几株荨麻草之时,是喜从心头来。

    荨麻草可以当痒痒粉使用,也可以当毒药使用,具体功效,就看你如何去利用了。

    许是我盯着菜园的眼神太过专注,以至于让大魔头以为那是眼神涣散,“若是觉得累了,你就先歇息吧!”

    “嗯,我确实是累了!”

    乔家大院的后院,单独有一处院落,想来应该是乔玠给自己另辟的居所。

    此处院落,周遭种满了紫竹。

    种竹子的院子常见,但种紫竹的,实属罕见。

    紫竹属于竹子中的真品,价值极为不菲。

    能种上如此大规模的一片紫竹,另一方面证实了乔玠的财力雄厚。

    客房在院落的西方,距离院落还有一段距离。

    西厢房的房屋宽敞明亮,大魔头就住在其中一间。

    眼瞅着他进了屋,又等待了许久,见着他没有出屋的打算,我才偷偷溜着出了门。

    不停歇,直接朝着目的地飞奔而去。

    荨麻草并不难挖,不费吹灰之力就挖了几株。

    挖完之后,往回走,走到乔玠那处单独的院落之时,突然好了奇,想去里面看个究竟。

    院落的门是锁着的,进不去,那唯有翻墙进去。

    想我不翻墙的岁月,已有多年,如今不得不重操旧业。

    院落的最前方,种着两颗梅树,一颗梅树的旁边,放着一张石桌,几张石凳。

    从外观来看,此座院落并无任何与众不同之处。

    进到正屋之后,也是尚未发现有与众不同之处。

    正屋的摆设构造,和寻常富贵人家的摆设构造也是没有什么大的不同。

    乔玠在经商当人之中,算是口碑较为好的。

    乔玠做生意素来诚信、童叟无欺,时常还做一些善事,在民间百姓的口中,那可是名副其实的大善人。

    在昆仑山之巅的时候,我就曾经耳闻过他的大名。

    原本以为,如此的传奇人物,与普通的富商想必,绝迹会有一些迥异。

    可从肉眼来看,目前起码是没有发觉出什么特殊。

    正屋没有,或许其他屋子会有蛛丝马迹。

    正屋的东面,是书房。

    见到乔玠书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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